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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TEC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Apr 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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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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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机电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做 好上市公司2011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本年度 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 该预案提请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尽 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 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审阅 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我们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对公司2012 公司及子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议案中预计的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议案中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规性业务行为;交

  • 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产生影响。

  • 3、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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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2012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进行互保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对公司2012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子公司进行互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有助于其及时获得所需资金,该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 请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2012 年与公司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对公司2012 与公司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与股东浙大网新建立互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助于促进 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外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请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 意见: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由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审核,提名 人资格、董事候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对被提名的11 位董事候选人潘丽春、陈均、傅建民、张殷、林毅、赵建、史烈、 于宁、费忠新、贾利民、姚强(其中:于宁、费忠新、贾利民、姚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履历资料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 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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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本次董事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潘丽春、陈均、傅建民、张殷、林毅、赵建、史烈、于宁、费 忠新、贾利民、姚强(其中:于宁、费忠新、贾利民、姚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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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秋潮

于 宁 费忠新 刘晓松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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