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UniTTEC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5

Aug 20, 2005

53903_rns_2005-08-20_592157b3-4921-4304-b7f9-9db492be3566.html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浙大海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5-08-20 06:32   


证券代码:000925    股票简称:浙大海纳     公告编号:临2005-25

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董事薛卫国先生因病未参加

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贺武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05年半年度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贺武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第三大股东--浙江大学企业集团公司控股有

限公司推荐杨启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提名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意见。(个人简历附后)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杨启基,男,1942年3月10日出生,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杭州杭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董

事长。历任浙江大学材化学院研究员,浙江大学半导体材料研究所、高纯硅国家重点实验室、

浙江大学半导体厂党支部书记,浙江半导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杭州杭鑫电子工业

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裁王成剑先生提名,现聘任胡桂馥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贺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财务总监。

上述公司高管人员提名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意见。(个人简历附后)

胡桂馥:女,194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6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1968.8-1972.12就职于天津大学;1973.12-1998年8月就职于浙江大学;1987--1989年北京经

济管理学院在职进修班;1993.4-1998.11就职于香港富春有限公司;1998.12-1999.6就职于

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999.6-2003.6 任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

人;2003.6--2005.8 任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章程,我们作为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大股东--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推荐杨启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候选人杨启基先生的个人简历和任职资格,我等认为:杨启基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合法

;其工作经历和目前身体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对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正常运作。且

推荐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丁 振 海

萧 志 东

唐 国 华

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

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我等作

为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调整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在参加会议且查阅了有关规定后,现作

出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胡桂馥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合法;其工作经历和目前身体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对高管的职责要

求,有利于公司的正常运作,其提名程序也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丁 振 海

萧 志 东

唐 国 华

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

[Embedded content removed for con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