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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ed Faith Auto-Engineering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Oct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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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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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61
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五)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5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1
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 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9 号耀中广场 B 座 1716 室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
√ |
2
| 2.00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8) |
|---|---|---|
| 2.01 | 整体方案 | √ |
| 2.02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 2.03 |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 |
| 2.04 | 发行对象 | √ |
| 2.05 | 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 √ |
| 2.06 | 发行股份数量 | √ |
| 2.07 | 股份锁定期 | √ |
| 2.08 | 过渡期损益安排 | √ |
| 2.09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 2.11 | 现金支付 | √ |
| 2.12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 2.13 |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 |
| 2.14 | 发行对象 | √ |
| 2.15 | 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 √ |
| 2.16 | 锁定期安排 | √ |
| 2.17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18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3.00 | 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3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业 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情况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 件有效性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 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 构或个人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 报告的议案 |
√ |
| 22.00 | 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 √ |
4
| 23.00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4.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5.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26.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7.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8.00 |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9.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00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 案》 |
√ |
| 31.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2.00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33.00 |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 1-22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3-33 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 1-2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议案 2 需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9 号耀中广场 B 座 1716 室公司证 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 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
5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请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信函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9 号耀中广场 B 座 1716 室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电子邮件接收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注意事项:
-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9 号耀中广场 B 座 1716 室 联系人:薛伟旭
电话:020-88581808
传真:020-88581861
邮编:515000
- (六)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 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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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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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名称) | 身份证号码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
||
|---|---|---|---|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股东账户卡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 电子邮件 | 邮编 |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备注:
-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 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电子邮件进行登记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
-
与原件保持一致,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4.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8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12
-
2.投票简称:信邦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
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9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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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 企业)出席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代为行 使表决权。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人(本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 使投票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 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本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 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 |
√ | |||
| 2.00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 |||
| 2.01 | 整体方案 | √ | |||
| 2.02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
| 2.03 |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 | |||
| 2.04 | 发行对象 | √ | |||
| 2.05 | 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 √ | |||
| 2.06 | 发行股份数量 | √ |
11
| 2.07 | 股份锁定期 | √ | |||
|---|---|---|---|---|---|
| 2.08 | 过渡期损益安排 | √ | |||
| 2.09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 2.10 | 决议有效期 | √ | |||
| 2.11 | 现金支付 | ||||
| 2.12 |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 | |||
| 2.13 |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 | |||
| 2.14 | 发行对象 | √ | |||
| 2.15 | 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 √ | |||
| 2.16 | 锁定期安排 | √ | |||
| 2.17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 2.18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 3.00 | 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
√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 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 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12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 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的议案 |
√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资产购买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的议案 |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的议案 |
√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 内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 | |||
| 15.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
√ | |||
| 16.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 施的议案 |
√ | |||
| 18.00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 议案 |
√ | |||
| 19.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 及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 20.00 |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 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
√ | |||
| 21.00 |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 22.00 | 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 整的议案 |
√ | |||
| 23.00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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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 25.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26.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7.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8.00 |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 度>的议案》 |
√ | |||
| 29.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00 |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
√ | |||
| 31.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 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2.00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议案》 |
√ | |||
| 33.00 |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
√ |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联系方式: |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 打“√”的按废票处理。
-
2.授权委托书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
14
盖单位印章。
-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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