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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on Op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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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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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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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91 证券简称: 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17-03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 议通知的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 人, 实际出席的监事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潘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 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35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 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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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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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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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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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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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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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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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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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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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导致重大误解之处。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符合公司任职资格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中不存在《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交易行为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 易发生的情形。
综上,上述3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监事会同意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 年 12 月1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5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69 万份和限制性股票205 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6.41 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3.21 元/股。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因监事潘华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12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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