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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S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8

Oct 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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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04 漢唐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10/08 發言時間 14:55:44
發言人 陳柏辰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17-406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現金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減 資換股作業計劃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7/10/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07/10/1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107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並授權
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會員107年10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35473號函
申報生效。
本公司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
規定,訂定換發股票作業計劃:
一、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一).換發有價證券名稱:漢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二).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38,233,373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382,333,730元。
(三).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476,466,750元,銷除已發行股
份47,646,675股,用以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
(四).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20%,原普通股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
(五).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190,586,698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共計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905,866,980元。
(六).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
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
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或逾期未辦理拼湊者,依面額10元計算給付現金(抵繳集保
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普通股
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之。
二、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7年11月28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07年11月29日至民國107年12月7日。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7年12月2日。(因最後過戶日107年12月2日適逢星期
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107年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7年12月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7年12月3日至民國107年12月7日。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7年12月7日。
(六).換發新股票暨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07年12月10日。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民國107年12月10日。
三.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四.辦理過戶方式:因最後過戶日107年12月2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股票尚未過戶
者,務請股東於民國107年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7年12月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
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
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股東若持有現股股票者,或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妥
原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三).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股
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四).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山區
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六、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關
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7/12/07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12/0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12/07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07/12/10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90,586,698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