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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S — AGM Information 2018
Jul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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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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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一○七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一、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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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報請 鑒察。 說 明:營業報告書詳見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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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報請 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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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本公司一○六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詳見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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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六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報請 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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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1.依本公司章程第十九條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 應提撥百分之六~十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分之二 為董監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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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經第三屆第十三次薪酬委員會建議,擬提列員工酬勞 約百分之十計新台幣 163,000,000 元及董監酬勞不高 於百分之二計新台幣 24,000,000 元,均以現金方式發 放。
四、大陸投資之執行情形,報請 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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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本公司目前獲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且已對大陸投 資之案件,有下列五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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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元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原漢唐(上海)系統 集成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為美金壹佰萬元,持 有股權比例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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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漢唐系統集成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為人民幣 壹億元,持有股權比例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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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漢太系統集成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為美金壹 仟貳佰萬元,持有股權比例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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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實收資本額為人民 幣壹拾億肆仟參佰伍拾萬元,持有股權比例 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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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漢和唐醫療器材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為美金 壹佰萬元,持有股權比例 100﹪。
。 五、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請 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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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1. 為配合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修訂本公司「誠信經 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部分條文,修訂前後條文 對照表詳見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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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六、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報請 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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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為配合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 守則」部分條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詳見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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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請 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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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為配合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 準則」部分條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詳見議事手冊。
二、承認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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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 承認。(董 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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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本公司一○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表,業經 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請監察人查核竣事,詳見議事手 冊,敬請 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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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一○六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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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1. 本公司一○六年度盈餘分配表,詳見議事手冊,業 經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董事會通過,並送監察人 查核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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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項分配,俟本(一○七)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擬 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並按除息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配發至元為 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 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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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嗣後如因流通在外總股數有所變動時,以致 影響配息率時,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變更相關 事宜。敬請 承認。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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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案,提請 公決。(董事會提)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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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 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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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 3,000,000,000 元,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2,382,333,730 元,每股面額新 台幣 10 元,已發行股份 238,233,373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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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減資金額擬訂為新台幣 476,466,750 元整,預 計銷除股數 47,646,675 股,係以民國 107 年 3 月 23 日董事會當日流通在外股數 238,233,373 股計 算,現金減資比率約為 20%,每股退還約新台幣 2 元,減資後預計實收股本為新台幣 1,905,866,980 元,合計發行 190,586,698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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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各股東持有 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約 800 股(即每仟股減 少約 200 股),總計銷除股份總數 47,646,675 股。 股東減少之股份按每股面額 10 元計算退還現金。 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 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 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面額 計算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 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由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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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案俟經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 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 事宜。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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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股份數量 而需調整前述減資比率時,擬提請 股東會授權董事長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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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案如因法令修訂或主管機關核定需變更或修
- 正,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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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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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提請 公決。(董 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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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為配合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擬修訂「公司章程」有關 監察人之條文,由審計委員會取代之。修訂前後條文對 照表詳見議事手冊,提請 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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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案: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提請 公 決。(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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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為因應實務作業需要,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 文,「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詳見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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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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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案:修訂暨更名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 案,提請 公決。(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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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為配合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擬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 舉辦法」部分條文並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董事 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詳見議事手 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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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案: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提請 公決。(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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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為配合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詳見議 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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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案: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提 請 公決。(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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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為配合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 人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並更名為「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 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詳見議事手冊。
第七案: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提請 公 決。(董事會提)
- 說 明:為配合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處 理準則」部分條文並更名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 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詳見議事手冊。
第八案:全面改選董事案,提請 選舉。(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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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一)本公司第十二屆董事及監察人之任期於 107 年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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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5 日屆滿,於本次股東常會辦理全面改選 原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至本次股東常會完成時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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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自第十三屆董事會起 須設置審計委員會 替代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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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本公司章程第十三條規定,擬選任董事 9 人(含 獨立董事 3 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新任董事 任期三年,自民國107 年 6 月 12 日起至 110 年 6 月 1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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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選舉依本公司修訂後之「董事選舉辦法」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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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 (五)本屆董事
(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業經本公司董事 會審查通過,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見議 事手冊。
第九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提請 公 決。(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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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一)依公司法第 209 條之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 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 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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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借助本公司董事之專才與相關經驗,在無損及 本公司利益,擬提請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 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
第十案:以漢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資本公積中之 238,233,373 元 增發現金股利案,提請 公決。(股東依公司法第 172-1 條規定之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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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一)本公司 106 年度盈餘分派,除董事會提出之每股 配發現金 5 元外,應再以資本公積中之發行新股 溢價提撥 238,233,373 元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 發給現金股利每股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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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因流通在外總股數有所變動時,以致影響配息 率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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