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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C AGM Information 2025

Jun 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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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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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14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民國 114 年 5 月 26 日上午 10 時

地點:台北福華大飯店(台北市仁愛路三段 160 號)

出席:股東親自出席及委託出席股數 459,820,847 股(其中以電子方式出席行使表決權 358,230,393 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686,681,816 股百分之 66.96%。

出席董事:博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侯智升、侯智元。

獨立董事:詹益仁、蘇艷雪、顏鴻傑。

列席人員: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李季珍會計師。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 魏灼瑩律師。

主席:侯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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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葉易鑫

主席宣佈開會。

(出席股東及代理人所代表之股份總數已達法定數額,主席依法宣佈開會。)
(本次會議由博智(股)公司指派侯博義先生擔任主席並行使董事長職權。)

主席致詞:(略)


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
(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9頁起之附錄一、二)

二、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13頁起之附錄三、四)

本公司113年度各項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派議案,業經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並出具審查報告書,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李李珍及廖鴻儒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

三、本公司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本公司依公司章程第33條規定辦理,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 1% 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 3% 為董事酬勞。

113年度董事酬勞新台幣49,000,000元及員工酬勞新台幣53,000,000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其配發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無差異。

四、本公司113年度背書保證總額報告

本公司依據「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規定,辦理與業務有關公司及轉投資公司之融資背書保證,截至去(113)年12月底止之背書保證金額,合計為新台幣5億2千萬元(動用金額為1億元),符合該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規定,謹列明細表如下,報請鑑察。

單位:新台幣千元

背書保證對象 保證金額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公司 120,000
環泥投資(股)公司 350,000
利永環球科技(股)公司 50,000
合計 520,000

2


五、本公司113年度資金貸與他人情形報告

本公司依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之規定,辦理與業務有關公司及轉投資公司之資金貸與他人,截至去(113)年12月底止之資金貸與他人金額,合計為新台幣12億元(動用金額為0元),符合該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之規定,謹列明細表如下,報請 鑒察。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金貸與對象 貸與額度
環球混凝土工業(股)公司 300,000
環泥投資(股)公司 800,000
利永環球科技(股)公司 100,000
合 計 1,200,000

六、本公司113年度關係人交易情形報告

依據本公司「環球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規範」,113年度未有符合報告門檻之關係人交易。

(洽悉)


承認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提請承認。

(董事會提)

說明:本公司113年度上述表冊,均提經本公司第24屆董事會第12次會議通過,並送請審計委員會審查竣事,其中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李季珍及廖鴻儒會計師查核完竣,請予承認。(請參閱本議事手冊第11頁起之附錄二、三)

股東發言與提問:無。

決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為權,表決結果如下。

權數(含電子投票) 佔出席權數比例
贊成承認 451,073,600權 98.09%
反對 154,051權 0.03%
無效 0權 0%
棄權 8,593,196權 1.86%

贊成承認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4


第二案: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提請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

一、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依章程規定,擬定如後表,經本公司第3屆審計委員會第9次會議及第24屆董事會第12次會議通過在案。
二、擬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每股1.7元(發放至元止),配發不足一元之畸零款項金額,轉列公司其他收入,俟本年股東常會承認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配發之。
三、嗣後如因法令變更或法定原因,致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本案決議之盈餘分配總額,按配息基準日之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配息比率。

股東發言與提問:無。

決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為權,表決結果如下。

權數(含電子投票) 佔出席權數比例
贊成承認 451,635,266權 98.21%
反對 159,800權 0.03%
無效 0權 0%
棄權 8,025,781權 1.74%

贊成承認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5


環球交通提供商集公司

113年度義務分隊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6,542,530,708
加: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17,242,108
加:113年度稅後淨利 1,482,287,310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49,952,942
可供分配盈餘 7,892,107,184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每股1.7元現金股利) 1,167,359,087
期末未分配盈餘 6,724,748,097

董事長:
博智投資
股份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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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侯智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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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蔡玟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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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討論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章程修正案,提請討論。 (董事會提)

說明:

一、配合證交法第十四條第六項修法,為保障基層員工福利,擬修正本公司章程第卅三條條文。另配合本次章程修訂,一併修訂章程第卅七條。

二、本次修法所稱基層員工,排除本公司經理人及管理人員,且其定義應參照主管機關依「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公告內容定之。

三、檢附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股東發言與提問:無。

決議: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為權,表決結果如下。

權數(含電子投票) 佔出席權數比例
贊成 451,661,807權 98.22%
反對 153,905權 0.03%
無效 0權 0%
棄權 8,005,135權 1.74%.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7


「環球水泥公司章程」修正前後條文對照表

條號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第卅三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本項員工酬勞數額中,基層員工分配酬勞不低於25%),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僅以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3%為董事酬勞,僅以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第卅七條 (前略)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四日第五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第五十六次修正。 (前略)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四日第五十五次修正。

8


臨時動議:無。

散會:當日上午10時14分議畢,主席依法宣佈散會。

(※本股東常會議事錄依公司法第183條第4項規定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會議進行內容、程序及股東發言仍以會議影音記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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