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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ap Clou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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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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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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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以及《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发表意见如 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自公司获取的薪酬符合公司效益情况及 各自的工作分工和绩效表现,符合市场行业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好地 激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 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做出的审核确认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决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需求,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及分红条件的相 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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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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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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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莉萍 何 谦 李志浩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