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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ap Clou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ug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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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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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天易数 聚科技有限公司 51.21%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21]第 1939 号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资产评估报告编码回执

(中国资产评 全国统 估协 编码)

  • 资产评估报告编码: 1111020008202101992
  •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天易数 资产评估报告名称: 聚科技有限公司51.21%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项目
  • 资产评估报告文号: 中联评报字[2021]第1939号
  •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周斌(资产评估师)、李洪柱(资产评估师)
  • 说明:本回执仅证明该资产评估报告已进行了全国统一编码,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 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资产评估报告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评估假设 ……………………………………………………………………………27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日
附件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 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或者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 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除此之外, 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 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评估 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 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权属 证明等资料, 已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 式确认。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 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 关系, 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五、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 进行现场调查; 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 必要的关注,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

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 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 法承担责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天易数 聚科技有限公司 51.21%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项日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21]第1939号

要 槒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委托, 就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 司 51.21%股权之经济行为, 对所涉及的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为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是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包括流动资产、非 流动资产及相应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 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 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 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评 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 评估结果。

基于被评估单位及企业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

划, 业务增量如期实现的前提下, 得出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3月31 日经审计 后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6.799.37 万元, 评估值为 35.510.00 万元, 评 估增值 28.710.63 万元, 增值率 422.25%。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 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 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评估结 果使用有效期一年, 自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起, 至 2022 年 3 月30日使用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 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天易数 聚科技有限公司 51.21%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21]第1939号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 的评估程序, 就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 51.21%股权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3月 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项目委托人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 为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人拟收购被评估单位 51.21%股 叔。

(一)季托人概况

企业名称: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东东升路 1 号汇星商业中心 5

栋 2 单元 1805 室

法定代表人: 汪敏

注册资本: 人民币陆仟柒佰壹拾叁万叁仟肆佰肆拾

成立时间: 2000年4月17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725969484E

经营范围: 电子商务应用、网络工程、软件及网络系统集成开发; 网络技术咨询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16号 B 座 5 层 608

法定代表人: 杨波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年08月10日

营业期限: 2017年08月10日至2037年08月0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0H13874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软件开发; 市场调查; 经济贸易 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基础软件服务; 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 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计算机系统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公司简介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数聚")系由大都开元 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易立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纵横百纳数据中心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于2017年8月。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 币。

成立时,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万元) 出资比例%
大都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510.00 51 OO
北京易立信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30.00
北京纵横百纳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190.00 19 OO
L000.00 100 00

2018年1月26日,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 同意股东北京纵横百纳数 据中心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 19%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国投天润证券咨 询(北京)有限公司。

此次变更后,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大都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510.00 51.00
北京易立信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30.00
国投天润证券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190.00 19 OO
1.000.00 100 00

2018年9月10日,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 同意股东国投天润证券咨 询(北京)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 19%的股权转让给股东大都开元投资有限 公司; 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其中 1,400.00 万元由大都 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认缴, 600.00 万元由北京易立信科技有限公司出 资认缴。

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は早 股东名称 庄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大都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2,100.00 70.00
北京易立信科技有限公司 900.00 30 OO
3,000.00 100.00
79 A 21 BY 7 A 31 SW
$\bullet$ and $\bullet$ and $\bullet$ and $\bullet$
- - - - - - - - - - - - - - - - - - -

2019 年 12 月 26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北京易立信科技

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15%股权转让给新股东镇江睿途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股东大都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5%股权转让给 新股东镇江创星源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比例%
大都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1.650.00 55.00
北京易立信科技有限公司 450.00 15.00
٩ 镇江睿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00 15.00
4 镇江创星源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450.00 15.00

3,000.00 100.00

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易数聚实收资本为 25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名 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
元)
注册比
例%
实收资本(万
元)
出资比
例%
大都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1,650.00 55.00 1,650.00 55.00
$\mathfrak{D}$ 北京易立信科技有限公司 450.00 15.00 400.00 13.33
3 镇江睿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50.00 15.00
4 镇江创星源天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00 15.00 450.00 15.00

3,000.00 100.00 2,500.00 83.33

3、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公司资产总额为 14.943.20 万 元,负债 8,143.83 万元,净资产为 6,799.37 万元。2021 年 1-3 月实现营 业收入 687.48 万元, 净利润-319.27 万元。公司近两年及基准日资产、 财务状况如下表:

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 2021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12.924.55 15.520.19 14.943.20
负债 9.237.89 840155 8.143.83
净资产 3.686.66 7.118.64 6.799.37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 51.21%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3月31日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13月
营业收入 9,245.86 11.529.08 687 48
利润总额 1 429 28 1 708 01 $-31927$
净利润 1.429.28 1.708.01 $-31927$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广
东分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

4、公司经营概况

天易数聚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以面向电力行业提供大数据产品 及服务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天易数聚的商务、研发等能力较强。 公司已入围国网信通产业集团信息化专业协作供应商合作名单(白名 单)。近年来公司和国家电网等业内龙头合作情况稳定,并且已经获得 CMMI-3 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

天易数聚主营业务为电力大数据产品开发, 公司已形成一套宗整的 产品体系, 一套数据解决方案, 5个数据产品, 包括数据治理平台 SDG、 机器学习平台 Air、智能知识图谱系统 SKG、自助式可视化系统 LOOKUP、指标综合分析系统 SRS。

公司业务模式为 2+2 模式, 即 2 种模式、2 个阶段, 模式一依据产 品提供项目服务,模式二依据数据开展运营;阶段一以项目服务为主、 数据运营为辅, 阶段二以数据运营为主, 项目服务为辅。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本评估项目委托人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 为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人拟收购被评估单位 51.21%股 权。

(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 方以及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

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根据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开普云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 51.21%股 权,需了解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目的是反映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 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包括流动资产和非 流动资产等资产及相应负债。账面资产总额 14.943.20 万元、负债 8,143.83 万元、净资产 6,799.37 万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 14,865.77 万元, 非流动资产 77.42 万元; 流动负债 8.143.83 万元。

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 东分所审计的2021年3月31日的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 表, 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致。

(一)委估主要资产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存货主 要为产成品、在产品,其中产成品主要为第三方软硬件设备,在产品主 要系技术实施-人力成本、技术服务-人力成本等;固定资产为设备类资 产,其中设备类资产为电子设备,使用正常,保养情况良好; 无形资产 主要为账面记录的外购软件2项、在申请专利1项,账面未记录的无形 资产包括商标1项;专利2项,其中在申请专利1项、发明专利1项; 软件著作权 35 项。

(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范围内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其他共 3 项, 其中在申请专 利1项, 外购软件2项, 为U8用友软件13.0及用友远程软件。企业申 报范围内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商标1项;专利2项,其中在申请 专利1项、发明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35项。情况如下:

1、商标权

皮早
۰.
商标名称 nп
←皿圧圧
-
ш
口出


- 77.
易象 六司


. .
利特有
ж
÷
749584
.

2、专利权

序号 发明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申请号 申请日
基于高斯液面法的负荷预测算法
的参数寻优方法发明专利证书
北京天易数聚
科技有限公司
ZL2013100096103 2013-01-10
一种综合能源系统分布式负荷预
测方法及系统专利
北京天易数聚
科技有限公司
CN2019110352940 2019-10-29
一种大数据环境下内外网资源共
享前置子系统接入的方法
北京天易数聚
科技有限公司
CN201910348514.9 2019-04-28
$+L$ /il $+L$ /il $+$
~

3、软件著作权

序号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开发完成日期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
天易大数据敏捷开发框架软件
V1.0
2017SR534790 2017-09-10
$\mathfrak{D}$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
天易大数据可视化平台系统
[简称: TYBDT]V1.0
2017SR563436 2017-08-25
3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
天易数据采集监控系统 V1.0 2018SR384335 2017-12-30
$\overline{4}$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
天易大数据个性化设计工具
V1.0
2018SR382938 2017-10-12
5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
天易网格化大数据决策系统
V1.0
2018SR382529 2018-01-08
6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
天易城市管理服务系统 V1.0 2018SR384111 2018-02-21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
天易工程管控服务系统 V1.0 2018SR383779 2018-03-25
8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
天易行政绩效考核服务系统
V1.0
2018SR384123 2018-02-09
9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天易内容管理系统 V1.0 2018SR380873 2017-11-15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 51.21%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开发完成日期
有限公司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10 有限公司 天易业务流程管理系统 V1.0 2018SR384351 2017-12-20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天易配电网网络拓扑分析系统
11 有限公司 V1.0 2019SR0437751 2018-09-15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12 有限公司 天易大数据安全管理系统 V1.0 2019SR1197134 2019-04-18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天易多源视频资源的可视化集
13 有限公司 中调取展示平台 V1.0 2019SR1192893 2019-10-01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天易公司对内价值展示场景动
14 有限公司 态效果构建平台 V1.0 2019SR1197449 2019-10-15
15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天易机场安全平台 V1.0
有限公司 2019SR1193633 2019-04-10
16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天易基于大数据用电异常识别 2019SR1198795 2019-10-08
有限公司 及防窃电分析平台 V1.0
17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天易企业营商环境评价系统 2019SR1193751 2019-08-07
有限公司 V1.0
18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天易智慧校园数字化服务平台 2019SR1192703 2019-10-13
有限公司 V1.0
19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天易智慧养老服务系统 V1.0 2019SR1199473 2019-05-16
有限公司
20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
电网配变状态监测分析工具
V1.0
2020SR1852708 2020-11-10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21 有限公司 天易数据质量检测系统 V1.0 2020SR0984327 2020-07-31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22 有限公司 群体监测数据分析系统 V1.0 2020SR1721070 2020-10-30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天易机器学习平台[简称:
23 有限公司 $AIR$ ] $V1.0$ 2020SR1920507 2020-11-16
24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天易数据采集工具系统 V1.0 2020SR1647690 2020-09-30
有限公司
25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基于地理信息的资产综合展示 2020SR0622839 2020-12-31
有限公司 平台 V1.0
26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天易数据治理工具[简称: 2020SR1920506 2020-11-16
有限公司 SDG[V1.0]
27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天易智能算法服务平台 V1.0 2020SR1098128 2020-06-30
有限公司
28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
天易组件工具评测系统 V1.0 2020SR0975814 2020-08-19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29 有限公司 资产全寿命展示系统 V1.0 2020SR1647691 2020-09-30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30 有限公司 高压电缆监测信息系统 V1.0 2021SR0305912 2020-12-31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机电混合仿真并行计算分析系
31 有限公司 统 V1.0 2021SR0303369 2020-12-31
32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基于ERP的实物资产评价展示 2021SR0429559 2020-12-18
有限公司 系统 V1.0
33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基于 SAP 的多系统薪酬融合自 2021SR0190046 2020-12-18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夭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 51.21%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开发完成日期
有限公司 动化配置工具 V1.0
34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
基于法律风险防范业务的输配
电线路巡检智能助手系统 V1.0
2021SR0303368 2020-12-31
35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
基于区块链安全信息全过程追
溯工具 V1.0
2021SR0190004 2020-12-17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年3月31日, 除上述账外无形资产外, 企业 申报的评估范围内无其他表外资产。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 面金额 (或者评估值)

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的审计结果。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机构 报告内容。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 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 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 2021 年 3 月 31 日。

委托人为本次经济行为工作拟订了时间表,为了加快整体工作的进 程,同时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本次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的需要 和宗成评估工作的实际可能, 经与各方协商, 确定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3月31日。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 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 他参考依据等, 具体如下:

(一) 经济行为依据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 自 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 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2月26日修改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 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08 年 12 月 27 日通过, 现予公 布, 自 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9、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评估准则依据

  •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11$
  •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21$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3.1$ 号):
  •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1$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61$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7.$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8 -$
  • $91$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 $101$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 $11.$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号); $12.$
  •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3.$
  • 《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号); $14.$
  • $15.$ 《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 号);
  •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6.$

(四)资产权属依据

1、无形资产权属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商标证书等): 2、重要资产购置合同及发票;

3、其他参考资料。

(五)取价依据

1、WIND 资讯金融终端;

2、《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31$ 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39号);

4、被评估单位依法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

5、《2021 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

6、其他参考资料。

(六)其它参考依据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今第33号);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3、《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版): 4、其他参考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

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 强调的是企 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 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 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干市场, 估值结果说 服力强的特点。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 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

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 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 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 因此本 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被评估企业历史年度经营收益较为稳定, 在未来年度其收益与风险 可以可靠地估计, 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目前市场较难搜集到此类可比交易案例及其相应修正指标,无法用 市场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 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 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 业或独立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 具体是 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 价值的方法。

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

(1) 货币资金: 主要为银行存款。

对于币种为人民币的货币资金,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查阅了客户交易记录及相关资料, 核实 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业务内容和金额等, 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所以本次评估按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 应收类账款

对应收类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 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 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 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应收类款项 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评估风险损失。

对关联方往来款项, 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为0%; 对外部单 位发生时间1年以内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为5%; 发生时间 1到2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10%;发生时间2到3年的发 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30%; 发生时间3到4年的发生评估风险 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50%; 发生时间4到5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 可能性在80%; 发生时间5年以上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 $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以应收类账款余额合计减去评估 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4) 预付账款

对预付账款的评估, 评估人员在对预付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 借 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 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未发现供货单位 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等情况,以核实后的账面 值作为评估值。

(5)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产成品及在产品。

①产成品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 对于产成品以不含 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 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a. 不含税售价: 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 定的;

b. 税金及附加率主要包括以流转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维护建 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等;

c. 销售费用率是按各项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d. 营业利润率按照电力信息行业营业利润率计算;

e. 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 r为一定的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 定其风险。其中 r 对于畅销产品为 0, 一般销售产品为 50%, 勉强可销 售的产品为100%。

②在产品

对于正常流转的在产品,由于主要为人工费用,成本升降变化不大, 成本结转及时完整, 故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2、非流动资产

(1) 固定资产

设备类资产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 按照持续使用原则,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结合 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 重置全价的确定

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 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参照现行市场购置的价格确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简称固定资产 进项税额),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故本次评估电子 设备的购置价采用不含税价。

重置全价计算公式:

重置全价 = 设备购置费 (不含税)

2) 成新率的确定

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设备尚可使用年限, 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采用尚可使用年限法或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或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另: 直接按二手市场价评估的电子设备,无须计算成新率。

3)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对生产年代久远, 已无同类型号的电子设备则参照近期二手市场行 情确定评估值。

(2) 无形资产

1)技术型无形资产

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常用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 法。

由于我国技术型无形资产市场交易尚处于初级阶段, 相关公平交易 数据的采集相对困难, 故市场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 同时, 由于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收益与其所拥有的技术力量关联性较为紧密, 因 而应用成本法对技术型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适用性较差。

本次评估,考虑到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特性,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 专利权与被评估单位收益之间的对应关系相对清晰可量化,且该等技术 型无形资产的价值贡献能够保持一定的延续性, 故采用收益法对其进行 评估。

收益模型的介绍: $\left( \widehat{\mathbb{D}}\right)$

采用利润分成法较能合理测算被评估单位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价值,

其基本公式为:

$$
P = K \times \sum_{i=1}^{n} \frac{R_i}{(1+r)^i}
$$

式中:

P: 待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Ri: 基准日后第 i 年技术型无形资产相关收益;

K: 技术型无形资产综合分成率;

n: 待评估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期;

i: 折现期;

r: 折现率。

② 收益年限的确定

收益预测年限取决于技术型无形资产经济收益年限, 即能为投资者 带来超额收益的时间。

2) 外购软件评估

对于外购软件,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账价值 的构成, 摊销的方法和期限, 查阅了原始合同。经核实表明账、表金额 相符。通过向软件供应商询价或网络查询其现行不含税确定评估值。

3) 商标权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账外无形资产商标权,申请注册相对简单, 均对企业收入贡献不大,不直接产生收益,故采用成本法评估。依据商 标权无形资产形成过程中所需投入的各种成本费用的重置价值确认商 标权价值,其基本公式如下:

$P=C_1+C_2+C_3$

式中:

P: 评估值

C1: 设计成本

$C_2$ : 注册成本

C3: 代理成本

(3)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评估人员在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 余额是否相符, 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在核 实无误的基础上, 按照基准日尚存在的剩余资产或权益作为评估值。

3、负债

检验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 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所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 值。

(三)收益法简介

1、概述

评估人员在对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的 权属性质和价值属性的基础上,针对本次评估所服务的经济行为,根据 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确定按照收益途 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估算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

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评 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 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其适用的基 本条件是: 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 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 定的对应关系, 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 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 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 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 选取较为合理时, 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2、基本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评估对象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 本次评估是以评估对象的财务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 的基本评估思路是:

(1) 对纳入财务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 按照最近几年的历 史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等分别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 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2) 对纳入财务报表范围, 但在预期收益 (净现金流量) 估算中 未予考虑的诸如基准日存在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股利等现金类资 产和负债;呆滞或闲置设备;房产等以及未计及收益的在建工程等类资 产, 定义其为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单独测算 其价值;

(3) 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加和, 得出评估对象的企业价 值, 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 得出评估对象的净资产价值。

3、评估模型

(1) 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
E=B-D \tag{1}
$$

式中:

E: 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 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
B = P + \sum C_i \tag{2}
$$

P: 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
P = \sum_{i=1}^{n} \frac{R_i}{(1+r)^i} + \frac{R_{n+1}}{r(1+r)^n}
$$
\n(3)

式中:

Ri: 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 折现率;

  • n: 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 C: 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
C = C_1 + C_2 \tag{4}
$$

C1: 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 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D: 评估对象付息倩务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 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 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 $(5)$ 式中:

追加资本=资本性支出 + 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 $(6)$

根据评估对象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经营期 内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 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r = r_d \times w_d + r_e \times w_e$ $(7)$

式中:

Wa: 评估对象的长期债务比率;

$$
w_d = \frac{D}{(E+D)}\tag{8}
$$

We: 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比率;

$$
w_e = \frac{E}{(E+D)}
$$
(9)

re: 权益资本成本, 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 成本re:

$$
r_e = r_f + \beta e \times (r_m - r_f) + \varepsilon \tag{10}
$$

$$
\mathcal{R} \dot{\mathcal{F}}:
$$

rf: 无风险报酬率;

rm: 市场预期报酬率;

ε: 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B: 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beta_e = \beta_t \times (1 + (1 - t) \times \frac{D}{E})
$$
\n(11)

Bu: 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beta_u = \frac{\beta_t}{1 + (1 - t) \frac{D_i}{E_i}} \tag{12}
$$

B: 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
\beta_t = 34\%K + 66\% \beta_x \tag{13}
$$

式中:

K: 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 通常假设K=1; Bx: 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
\beta_{x} = \frac{Cov(R_{x}; R_{p})}{\sigma_{p}}
$$
\n(14)

式中:

$Cov(R_X, R_P)$ : 一定时期内样本股票的收益率和股票市场组合收益率

的协方差:

σn: 一定时期内股票市场组合收益率的方差。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1、委托人召集本项目各中介协调会,有关各方就本次评估的目的、 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 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并制订出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2、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核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评 估项目组人员对委估资产进行了详细了解, 布置资产评估工作, 协助企 业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项目组现场评估阶段的主要工作如下:

1、听取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 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 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 并与企业 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核实,对流 动资产中的存货取得了企业的自盘表并抽取了部分出入库单。

4、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 法。

6、根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对通用设备,主要通过市场调研和

杳询有关资料, 收集价格资料。

7、对企业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

8、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及负债,在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 算。

9、通过对企业现场勘察、参观、以访谈的形式, 对被评估企业的 经营性资产的现状、规模条件和能力以及历史经营状况、经营收入、成 本、期间费用及其构成等的状况进行调查复核。对影响评估作价的主营 业务的业务量、业务收入和相关的成本费用等进行了详细调查, 查阅了 相关的重要合同协议等。在资产核实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收集相关行 业的宏观行业资料以及可比公司的财务资料和市场信息等。

(三)评估汇总阶段

对各类资产评估审核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 对评估结果进行必 要的调整、修改和宗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初步审核后与委托人 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独立分析相关意见后, 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 估报告审核制度和程序进行修正调整,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五) 整理归集阶段

对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中的档案进行整理归集。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 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 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 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 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 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 资产, 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 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 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 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 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二)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 国家现行的宏观 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 大变化:

3、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官,以及特殊的交易方 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本次评估的未来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对未来的一个合理 的预测,不考虑今后市场会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政 治动乱、经济危机等影响;

5、被评估单位经营场所为租赁, 假设现有租赁状况不变的情况下, 被评估单位可继续以租赁方式和合理的租赁价格取得经营场所的使用 权持续经营;

6、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 式,

7、评估对象在未来经营期内的资产规模、构成,主营业务、业务 的结构,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能按照公司规划 预测发展:

8、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 致的资产规模、构成以及主营业务、业务结构等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 奇.

9、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

10、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 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 债:

11、2018年11月30日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由北京市科学 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 GR201811009316, 有效期: 三年。根 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本次评估假设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 限公司符合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12、本次盈利预测建立在委托人及评估对象管理层对未来的经营规 划及落实情况, 如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与经营规划发生偏差, 假设委托 人及评估对象管理层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弥补偏差;

13、本次评估假设现金流入为期末一次性流入,现金流出为期末一 次性流出:

14、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 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评估准则,本着 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 履行了资产评估法定的和必要的程序, 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 对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资 产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询证和评估计算, 得出如下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总资产账面价值 14.943.20 万元, 评估值 16.001.68 万元, 评估增值 1,058.49 万元, 增值率 7.08%。

负债账面价值 8.143.83 万元, 评估值 8.143.83 万元, 无评估增减值。

净资产账面价值 6.799.37 万元, 评估值 7.857.86 万元, 评估增值 1,058.49 万元, 增值率 15.57%。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4,865.77 14,861.49 $-4.28$ $-0.03$
非流动资产 77.42 1,140.19 1,062.77 1,372.68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overline{\phantom{a}}$
投资性房地产 $\overline{\phantom{a}}$
固定资产 44.28 61.23 16.95 38.27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5.07 1,050.89 1,045.82 20,646.06
其中: 其他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资产总计 14,943.20 16,001.68 1,058.49 7.08
流动负债 8,143.83 8,143.83
非流动负债 $\overline{\phantom{a}}$
负债合计 8,143.83 8,143.8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799.37 7,857.86 1,058.49 15.57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 序,采用收益法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6.799.37 万元, 评估值为 35.510.00 万元, 评估增值 28.710.63 万元, 增值率 422.25%。

二、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及最终结果的选取

(一)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5,510.00 元, 比资 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7.857.86 万元, 高 27.652.14 万 元, 高 251.90%。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 反映的是资 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 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 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 经营能力 (获利能力) 的大小, 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 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 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较大差异。

(二)评估结果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 反映的是资产投 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 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 益为价值标准, 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 (获利能力) 的大小, 这种获 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等多种条件的影响。北京天易数 聚科技有限公司发展情况良好, 具有一定经营优势, 具体如下:

1、良好的行业前景

根据亿欧智库统计测算, 受数字化技术推广及电力企业数字化服务

开展影响, 2020年中国能源电力数字化市场规模达到 2213 亿元, 其中 电力数字化服务市场占比约为82%,涉及智能电网、自动化控制、巡检 运维、灵活性服务、能源管理系统等;能源电力数字化升级约占18%, 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未来受电网"十四五"投资 影响, 预计到 2025 年, 中国能源电力领域数字化市场规模增长至约 3700 亿元。

2、核心团队

截至评估基准日, 公司员工数量 236人。公司核心团队来自于神州 数码政府大数据团队。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各类技术专家,在数据分析、 模型开发、产品设计方面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3、核心资源优势

天易数聚具有多年的电力行业大数据产品开发经验, 入围了国网信 通产业集团、中电普华供应商白名单库, 以及南瑞、亿力等业内龙头的 合格供应商, 近年来公司和国家电网等业内龙头合作情况良好, 具有较 好的竞争资源。

4、技术优势

公司已成功实施大量信息化工程,并沉淀了4方面服务能力,一是 数据平台规划方面, 具有成熟的大数据平台咨询以及规划设计能力; 二 是数据管理实施方面,具有完善的数据类业务采集、加工、处理、分析、 存储等全链路管控能力;三是分析场景建设方面,能够快速构建可视化 场景,解耦数据多维关系及价值分析能力; 四是软件定制开发方面, 具 有全面的数据类相关软件 (电脑端、移动端、大屏端)的定制开发能力, 依据多方面成果,形成完整的公司级能力体系。

资产基础法仅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 无法准确地进行 量化企业以上经营优势的价值, 收益法评估值中结合评估对象行业发 展、收入类型、市场需求等因素变化对未来获利能力的影响,能够更合 理反映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通过以上分析, 我们选用收益法结论作为本次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参考依据。由此得到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35.510.00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产权瑕疵事项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无产权瑕疵事项。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无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三)抵(质)押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其对应资 产负债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被评估单位无抵押担保事项。

(四)融资租赁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被评估单位无融资租赁事项。

(五)重大期后事项

1、2021年7月, 经股东会决议, 同意公司股东大都开元投资有限公 司将其持有的55%股权转让给新股东青岛福铭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21年7月,股东镇江睿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变更名称 为新泰睿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股东镇江创星源天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变更名称为新泰创星源天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 51.21%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比例%
青岛福铭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
イセー
1,650.00 55.00
北京易立信科技有限公司 450.00 15.00
З 新泰睿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00 15.00
新泰创星源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450.00 15.00
3,000.00 100.00

2、2021年7月24日,根据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公司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516.5407 万元, 其中 371.0972 万元由股东青岛 福铭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认缴,145.4480万元由北 京易立信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认缴。

此次变更后, 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比例%
青岛福铭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
イぐ)
2,021.0972 57.47
北京易立信科技有限公司 595.4480 16.93
3 新泰睿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50.0000 12.80
新泰创星源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450-0000 12.80

ŤŤ
3,516.5452 100.00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办公经营场所为租赁场所,截至评 估基准日存在以下租赁事项: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面积
(m 2 )
租赁时间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
北京长河普慧软件
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
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
B 座五层写字间
361.89 2019年7月23日至2021
年7月22日
北京天易数聚科技
有限公司
余剑 扬州市祁江区三盛国
际广场3幢810室
116.56 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
7月2日; 2021年7月3
日至 2022年7月2日

被评估单位经营场所为租赁, 假设现有租赁状况不变的情况下, 被 评估单位可继续以租赁方式和合理的租赁价格取得经营场所的使用权 持续经营。

2、本次评估采用的财务数据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广东分所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盈利预测系被评估单位根据模拟 财务报表口径所编制, 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3、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 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4、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 产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 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 依赖于委托 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人及被评估 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 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

5、评估机构获得的被评估企业盈利预测是本评估报告收益法的基 础。评估师对被评估企业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经 过与被评估企业管理层及其主要股东多次讨论,被评估企业进一步修 正、完善后, 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企业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评估机 构对被评估企业盈利预测的利用,不是对被评估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保 证。

6、评估过程中, 评估人员在对设备进行勘察时, 因检测手段限制 及部分设备正在运行等原因, 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被评估 单位提供的近期检测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情况等判断设 备状况。

7、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 资料,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评估 基准日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均未经审计。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8、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 提供, 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 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 变化时, 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 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 相应调整:

(2) 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 时, 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 对评估基准日后, 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 委托人在资 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 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被评估单位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 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 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 以 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 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 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 它情况发生变化时, 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 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三)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 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 向他人公开。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 资产评估机 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 五 )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 其他任何机构 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六)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或 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干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 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 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 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 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八)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 报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 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起,至2022 年3月30日内使用有效。

十三、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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