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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OT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n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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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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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38 聯邦銀 公司提供
| 序號 | 4 | 發言日期 | 106/06/28 | 發言時間 | 17:52:28 |
| 發言人 | 涂洪茂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18-0001 |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案。 | ||||
| 符合條款 | 第 | 1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06/28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6/28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2億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預計發行總金額為新臺幣100億元。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範圍為新臺幣45元~55元(每股發行價 格暫定為新臺幣50元整,每股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發行 前參酌市場狀況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 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10%, 計2仟萬股。 8.公開銷售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10%,計2仟萬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之80%, 計1.6億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得於認購基準日 起五日內向本銀行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拼湊、拼湊 後仍不足1股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甲種特別股之權利義務及重要發行條件說明如下: (1)到期日:本銀行甲種特別股無到期日。 (2)股息:甲種特別股股利率(年率)以定價基準日之五年期IRS利 率+固定加碼利率,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實際固定加碼利率授 權董事長於【3.4375%~4.4375%】之範圍內核定(暫定甲種特別股 股利率為4.8%)。又五年期IRS利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五˙五年之次 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五˙五年重設。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為利率重 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指標五年期IRS為利率重設 定價基準日台北金融營業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Reuter)「P YTWDFIX」與「COSMOS3」五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 算術平均數。若於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無法取得前述報價,則由 本銀行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 (3)股息發放:本銀行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所得稅外, 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提列或迴轉特別 盈餘公積後,就其餘額,得優先分派特別股當年度得分派之股息。 本銀行對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包括但不限於因本銀 行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或因特別股股息 之分派將使本銀行資本適足率低於法令或主管機關所定最低要求 或基於其他必要之考量,本銀行得決議不分派特別股股息,特別 股股東不得異議;其決議不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亦不累積 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甲種特別股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 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告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支付 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數,按 當年度實際發行天數計算,所分配股息將認列於股利憑單。 (4)超額股利分配:甲種特別股除依前述所定之股息率領取股息 外,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 派。 (5)甲種特別股收回:本銀行得於發行屆滿五˙五年之次日起,於 經主管機關同意後,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全部或一部分之 特別股。未收回之特別股,仍延續前開各種發行條件之權利義務。 於甲種特別股收回當年度,如本銀行股東會決議發放股息,截至 收回日應發放之股息,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 (6)剩餘財產分配:甲種特別股股東分派本銀行剩餘財產之順序, 除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規定,銀行發生經 主管機關派員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清算時,甲種特別股股東之 清償順位與普通股股東相同外,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且與本銀行 所發行之各種特別股股東之受償順序相同,惟次於第二類資本工 具之持有人、存款人及一般債權人,但以不超過發行金額為限。 (7)表決權及選舉權:甲種特別股股東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於特 別股股東會或涉及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8)轉換普通股:甲種特別股股東不得轉換成普通股,亦無要求本 銀行收回其所持有之甲種特別股之權利。 (9)本銀行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時,甲種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 有相同之新股認股權。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提升資本適足率、擴大營運規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現金增資計畫、發行程序暨增資後發行 特別股等相關事項及一切發行作業,包括但不限於議定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及預計 可能產生效益、後續增資基準日訂定、委聘外部法律及財務顧問、 員工認股辦法、簽署並交付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之相 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承銷契約或與本案相關契約文件)、上市掛牌 之申請等,均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之;未來如遇法 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核定要求、基於營運評估、因應市場狀況需要 或客觀環境等,而須作必要性之增修調整時,亦同。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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