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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OT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Dec 3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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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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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8 股票代號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UNION BANK OF TAIWAN 公開說明書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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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名稱: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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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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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種類: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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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金額:本轉換金融債券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參拾億元整,每張面額新 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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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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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利率:票面利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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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發行條件:發行期間五年,自發行之日起滿一個月後,至到期日前 十日止,可轉換為聯邦銀行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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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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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開承銷比例:
-
(六) 承銷及配售方式:以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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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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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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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資金運用計畫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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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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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價證券之生效(核准),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請)事項或保證證券價 值之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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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 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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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 http:// mops.tse.com.tw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 九十三年八月三十日刊印
一、 實收資本之來源及佔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 資本來源 |
金額 | 佔實收資本額比例 |
|---|---|---|
| 發起人認股 |
9,600,000,000 | 64.48% |
| 公開招募 |
2,400,000,000 | 16.12% |
| 盈餘轉增資 |
2,889,263,890 | 19.40% |
| 合計 | 14,889,263,890 | 100.00% |
二、 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
陳列處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 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總公司營業大廳及本公司股務 科。
分送方式: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辦理。 索取方式:請親赴上述陳列處所或附回郵向本公司索取。
三、 證券承銷商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 稱: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 址: http://www.kgi.com.tw
地 址:台北市明水路 700 號 3 樓 電 話: (02) 2181-8888
-
四、 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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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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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網 址: http://www.entiebank.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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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56 號 2F 之 2 電 話: (02) 8712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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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公司債簽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無,本次轉換金融債券採無實體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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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 稱: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科 網 址: www.ubot.com.tw
- 地 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09 號 2 樓 電 話: (02)2718-0001
八、 信用評等機構:
-
名 稱: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網 址: www.taiwanratings.com.tw
-
地 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 100 號 23 樓 電 話: (02)2368-8277
-
九、 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名稱:黃瑞展、張日炎 地 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56 號 12 樓 電話: (02)2545-9988 網址: http://www.deloitte.com.tw 律師事務所名稱:賴盛星律師事務所 律師名稱:賴盛星 地 址:台北市館前路 20 號 10 樓 電話: (02)2311-6457
十、 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
- 姓 名:張日炎、黃瑞展 事務所: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56 號 12 樓 電話: (02)2545-9988 網址: http://www.deloitte.com.tw 十一、 本公司發言人: 姓 名:黃俊杰 職 稱:副總經理 電 話: (02)2718-0001#2307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 姓 名:蔡漢朝 職 稱:經理 電 話: 02-2718-0001#2323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十二、 公司網址: http://www.ubot.com.tw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 實收資本額:14,889 百萬元 |
實收資本額:14,889 百萬元 |
實收資本額:14,889 百萬元 |
公司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09 號 |
公司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09 號 |
公司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09 號 |
公司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09 號 |
公司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09 號 |
公司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09 號 |
電話:(02)2718-0001 |
電話:(02)2718-0001 |
|---|---|---|---|---|---|---|---|---|---|---|
| 設立日期:80 年12 月31 日 |
網址:http://www.ubot.com.tw |
|||||||||
| 上市日期:87.6.29 |
上櫃日期:84.9.19 |
公開發行日期:81.1.29 |
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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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責人: 董事長 黃春鐘 總經理 李憲章 |
發 言 人:副總經理 黃俊杰 代理發言人:經 理 蔡漢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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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過戶機構: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科 網址:www.ubot.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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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02)2718-0001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09號2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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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承銷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www.kgi.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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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02)2181-8888 地址:台北市明水路700 號3 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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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收股款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城東分行 網址:www.tcb-bank.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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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2507-0111 地址:台北市松江路8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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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張日炎、黃瑞展 網址:www.deloitte.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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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02)2545-9988 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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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www.taiwanratings.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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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02)2368-8277 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00號23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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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次經信用評等日期: 2003/10/30 |
評等標的:本公司 評等結果:長期「twBBB-」 短期「twA-3」 展望「正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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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選任日期:9 2 年6 月1 日任期: 3 年 | 監察人選任日期:92 年6 月1 日 任期: 3 年 | |||||||||
|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12.30% (93 年4 月20 日) |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0.6% (93 年4 月20 日) | |||||||||
|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前二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比例:(93年4月20日): | ||||||||||
| 職稱 | 姓名 | 持股比例 | 姓名 | 持股比例 | ||||||
| 董事長 | 黃春鐘 | 0.07% | 寶興投資有限公司 | 4.93% | ||||||
| 董事 | 江振雄 | 0.27% | 百盛投資有限公司 | 4.91% | ||||||
| 董事 | 友邦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甲乙 | 1.10% | 坤哲投資有限公司 | 4.89% | ||||||
| 董事 | 李憲章 | 0.07% | 天聖投資有限公司 | 4.86% | ||||||
| 董事 | 聯邦建設企業(股)公司 代表人:林鴻聯 | 4.16% | 林張素娥 | 4.48% | ||||||
| 董事 | 仲利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進富 | 2.06% | 聯邦建設企業(股)公司 | 4.16% | ||||||
| 董事 | 仲利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賴耀南 | 2.06% | 財團法人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 2.81% | ||||||
| 董事 | 聯邦育樂事業(股)公司 代表人:林張素娥 | 1.54% | 鴻邦建設企業有限公司 | 2.37% | ||||||
| 董事 | 林賜勇 | 0.98% | 偉志投資有限公司 | 2.36% | ||||||
| 監察人 | 玉泉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李玉泉 | 0.58% | 仲利投資有限公司 | 2.06% | ||||||
| 監察人 | 林振祿 | 0.02% | 聯邦育樂事業(股)公司 | 1.54% | ||||||
| 監察人 | 何明星 | - | 友邦有限公司 | 1.10% | ||||||
| 宏祥投資有限公司 | 5.52% | 全成投資有限公司 | 1.06% | |||||||
| 吉順投資有限公司 | 5.34% | 林賜勇 | 0.98% | |||||||
| 鉅寶投資有限公司 | 5.05% | 葉世禧 | 0.87% | |||||||
| 建元投資有限公司 | 4.94% | 玉泉開發(股)公司 | 0.58% |
| 主要營業項目:H101021商業銀行業 | 主要營業項目:H101021商業銀行業 | 主要營業項目:H101021商業銀行業 | 主要營業項目:H101021商業銀行業 | 主要營業項目:H101021商業銀行業 |
|---|---|---|---|---|
| 營 業 概 況 |
本( 9 3 ) 年度預估 | 去 ( 9 2 ) 年 度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存款數額(千元) |
193,897,650 | 173,518,839 |
225、137 頁 |
|
| 放款數額(千元) |
135,975,124 | 121,696,913 | 224、133 頁 |
|
| 營業收入(千元) |
16,345,785 | 11,510,045 | 215 頁 |
|
| 稅前純益(千元) |
2,026,017 | 1,470,073 | 215 頁 |
|
| 每股盈餘(元) |
1.16 |
0.91 |
215 頁 | |
| 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 種 類 及 金 額 |
種類: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 金額:新台幣參拾億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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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 行 條 件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 |||
| 募集資金用途及預 計 產 生 效 益 概 述 |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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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93 年8 月30 日 |
刊印目的: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 | |||
|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無 |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說明書目 錄
壹、公司概況
...........................................................................................................................1 一、公司簡介 ( 一 ) 設立日期及開業日期 ................................................................................................1 ( 二 ) 總公司、分公司之地址及電話 ................................................................................1 ( 三 ) 公司沿革 ....................................................................................................................2 ...........................................................................................................................3 二、公司組織 ( 一 ) 組織系統 ....................................................................................................................3 ( 二 ) 關係企業圖 ................................................................................................................5 ( 三 )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7 ( 四 ) 董事及監察人 ..........................................................................................................12 ( 五 ) 發起人 ......................................................................................................................15 ( 六 )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協理之酬勞 ..............................................15 .....................................................................................................................16 三、資本及股份 ( 一 ) 股份種類 ..................................................................................................................16 ( 二 ) 股本形成經過 ..........................................................................................................16 ( 三 ) 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6 ( 四 ) 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23 ( 五 ) 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情形 ......................................................................................23 ( 六 ) 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24 ( 七 )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24 .............................................................................................................24 四、特別股辦理情形 五、金融債券 ( 含海外金融債券 ) 發行情形 ..........................................................................24 六、公司債 ( 含海外公司債 ) 辦理情形 ..................................................................................25 .............................................................................25 七、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辦理情形 .............................................................................................25 八、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25 九、併購及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貳、營運概況 .........................................................................................................................26 一、公司經營 ( 一 ) 業務內容 ..................................................................................................................26 ( 二 ) 市場及業務概況 ......................................................................................................29 ( 三 ) 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36 ( 四 ) 勞資關係 ..................................................................................................................36 ( 五 ) 風險管理 ..................................................................................................................37 二、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動產 .................................................................................................39 ( 一 ) 自有資產 ..................................................................................................................39 ( 二 ) 租賃資產 ..................................................................................................................40 ( 三 ) 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之重大資產買 ......................................................................................................................41 賣情形 .....................................................................................................................43 三、轉投資事業 ( 一 ) 轉投資事業概況 ......................................................................................................43 ( 二 ) 綜合持股比例 ..........................................................................................................45 ( 三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 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司經營結果及財
..........................................................................................................46 務狀況之影響 ( 四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 185 條情事或有 ..................47 以部分營業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放棄子公司現金增資認購情形 ( 五 ) 轉投資金額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者,應敘明是否經股東會決議或章 ..............................................................................................................47 程另有規定 ( 六 ) 投資金額超過被投資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之轉投資事業最近兩年 ......................................................................................47 度違法受處分與改善情形 .........................................................................................................................47 四、重要契約 .................................................................................48 五、營運概況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一 ) 訴訟或非訟事件 ......................................................................................................48 ( 二 )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達百分之一以上之大股東最近二 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 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49 ( 三 ) 其他 ..........................................................................................................................49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 ..................................................................................................................................50 分析 .........................................................50 二、本次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61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61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 肆、財務概況 .............................................................................................62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 一 ) 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62 ( 二 ) 影響上述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 ......................................................63 ( 三 ) 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之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63 ( 四 ) 財務分析 ..................................................................................................................64 ( 五 ) 適法性分析 ..............................................................................................................66 ( 六 ) 會計科目重大變動說明 ..........................................................................................67 .........................................................................................................................67 二、財務報表 ( 一 ) 九十一年度、九十二年及九十三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 ................................................................................................................ 67 告或報表 ( 二 ) 九十三年度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預測 ..................................................................67 ( 三 ) 九十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 ..................................67 ( 四 ) 發行人申報 ( 請 ) 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如有 ..........................................67 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應併予揭露 ( 五 ) 列示最近三年度財務預測達成情形 ......................................................................68 三、財務概況及其他重要事項 .............................................................................................69 ( 一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相關內 容 ..............................................................................................................................69 ( 二 ) 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與分析 ......................................................................70 ( 三 ) 匯率變動對公司營收獲利之影響及公司因應匯率變動之具體措施 ..................71 ( 四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 185 條情事者 ..........................................................................................................72 ,應揭露資訊 ( 五 ) 期後事項 ................................................................................................................72 ( 六 ) 其他 ........................................................................................................................72
伍、特別記載事項 ...............................................................................................230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二、委託經證期局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工作者,應揭露該信用評 ............................................................................................230 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 ...........................................................................................230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230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230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 ( 申請核准 ) 時經證期局通知應自行改進 ............................................................................................................230 事項之改進情形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 ( 申請核准 ) 時經證期局通知應補充揭露 ............................................................................................................................230 之事項 .......................................................230 八、最近兩年度違法受處分及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九、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 ( 請 )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 ................................231 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 十、子公司若持有控制公司所發行之國內轉換公司債,不得轉換為發行公司普通 ....................................................................................................................231 股之承諾書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 ................................................................231 不同意見且有記錄或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十二、最近三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應揭露股東會通過日期與數額、價格訂 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特定人選擇之方式 ( 其已洽定應募人者,並敘明應募人 名稱或姓名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 及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231 ...........................................................................................231 十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陸、重要決議、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 .......................................................................................................................240 一、重要決議 ( 一 ) 最近兩年度股東常會及臨時會之重要決議事項,以及與本次發行有關之 ....................................................................................................................240 決議文 ( 二 )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240 ( 三 ) 其他依證期局規定應記載之程序或辦法 ............................................................240 ...................................................................240 二、公司章程及有關法規應記載下列事項: ( 一 ) 公司章程 ................................................................................................................240 ( 二 ) 有關法規 ...............................................................................................................240 柒、附件 ...........................................................278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發行及轉換辦法 ...........................................................283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轉換價格計算書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轉換價格計算書之複核報告 .......................................293
壹、公司概況
一、公司簡介
(一)設立登記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開 業 日 期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二)總公司、分公司之地址及電話:
本 公 司 單 位 地 址 電 話 總行暨管理單位 台北市民生東路 3 段 109 號 3 樓 ( 02 ) 27180001 總行暨營業部 台北市承德路 1 段 105 號 ( 02 ) 25568500 國外部 台北市民生東路 3 段 109 號 2 樓 ( 02 ) 27180001 信託部 台北市南京東路 2 段 137 號 3 樓 ( 02 ) 25074066 證券金融部 台北市南京東路 2 段 137 號 2 樓 ( 02 ) 25074066 信用卡中心 台北市復興北路 201 號 4 樓 ( 02 ) 25455168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台北市民生東路 3 段 109 號 2 樓 ( 02 ) 27180001 台北分行 台北市民生東路 3 段 109 號 ( 02 ) 27180001 南京東路分行 台北市南京東路 2 段 137 號 ( 02 ) 25151333 東台北分行 台北市南京東路 5 段 217 號 ( 02 ) 27530900 仁愛分行 台北市仁愛路 4 段 401 號 ( 02 ) 27813366 公館分行 台北市羅斯福路 3 段 272 號 ( 02 ) 23692678 忠孝分行 台北市忠孝東路 4 段 223 巷 5 號 ( 02 ) 27733456 大直分行 台北市明水路 649 號 ( 02 ) 25323836 中山簡易型分行 台北市中山北路 2 段 83 號 ( 02 ) 25717890 內湖分行 台北市瑞光路 513 巷 22 弄 5 、 7 號 ( 02 ) 26586121 通化簡易型分行 台北市通化街 74 號 ( 02 ) 27395888 士東簡易型分行 台北市士東路 91 巷 1-1 、 1-2 、 1-3 號 ( 02 ) 28756161 微風簡易型分行 台北市復興南路 1 段 39 號 ( 02 ) 87722858 三重分行 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 3 段 10 號 ( 02 ) 29777666 板橋分行 台北縣板橋市民權路 226 號 ( 02 ) 29656600 蘆洲分行 台北縣蘆洲市中正路 80 號 ( 02 ) 28485577 雙和分行 台北縣永和市中正路 222 號 ( 02 ) 29459898 新莊分行 台北縣新莊市思源路 601 號 ( 02 ) 85227799 新店分行 台北縣新店市民權路 100 號 ( 02 ) 22199989 中和分行 台北縣中和市建一路 150 號 ( 02 ) 82265168 永和簡易型分行 台北縣永和市永和路 2 段 137 號 ( 02 ) 86600808 中港簡易型分行 台北縣新莊市中港路 308 號 ( 02 ) 22769678 桃園分行 桃園市縣府路 332 號 ( 03 ) 3395300 中壢分行 桃園縣中壢市中央西路 1 段 62 號 ( 03 ) 4265111 南崁分行 桃園縣蘆竹鄉中正路 137 號 ( 03 ) 3229699 迴龍分行 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 1 段 253 號 ( 02 ) 82090808 內壢分行 桃園縣中壢市中華路 1 段 258 號 ( 03 ) 4351288 桃鶯分行 桃園市桃鶯路 343 號 ( 03 ) 3779797 龍潭分行 桃園縣龍潭鄉中正路 245 號 ( 03 ) 4709188 健行分行 桃園縣中壢市龍岡路 2 段 95 號 ( 03 ) 4280808 大園分行 桃園縣大園鄉中正東路 54 、 56 號 ( 03 ) 3850505 新竹分行 新竹市中正路 107 號 ( 03 ) 5249966 台中分行 台中市中港路 2 段 9-5 號 ( 04 ) 23285666 文心分行 台中市文心路 4 段 208-1 號 ( 04 ) 22980808 員林分行 彰化縣員林鎮中山路 1 段 785 號 ( 04 ) 8347666 嘉義分行 嘉義市中山路 285 號 ( 05 ) 2285908
1
台南分行 台南市西門路 4 段 271 號 ( 06 ) 2513377 高雄分行 高雄市光華一路 204 號 ( 07 ) 2265353 九如分行 高雄市九如二路 495 號 ( 07 ) 3118871 鳳山分行 高雄縣鳳山市凱旋路 224 號 ( 07 ) 7638185
(三)公司沿革
- 聯邦商業銀行是政府為推行金融業務自由化及國際化政策下,開放民營設立之 第三家銀行,在本行全體發起人本著開創永續經營之共同理念,於民國七十八 年三月二十九日成立籌備處,八十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正式開始對外營業,民國 八十四年九月十九日於櫃檯買賣中心正式掛牌買賣,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九 日股票正式掛牌上市,成為受社會大眾肯定及認同之上市公司。 本行自開業以來即秉持「熱忱」、「穩健」、「效率」、「創新」為經營理念,戮力 充實營業項目及增設營業據點以服務社會大眾,截至九十二年底,國內已有四 十家營業單位,其中大台北地區有二十二家、桃竹地區有十家、中彰地區有三 ATM
家、嘉南地區有二家及大高雄地區有三家,並於各營業單位附近廣設 及自 動化服務設備,以延伸服務據點及服務時間。本行主要營業項目方面包括收受 存款、辦理放款、票據貼現、匯兌、保證、辦理短期票券經紀及自營、辦理進 出口外匯、信託、代理、保管、信用卡及境外金融等業務,為朝國際化目標邁 進,並分別在越南、香港成立越南胡志明市代表辦事處及香港代表辦事處。 面對競爭激烈的金融環境,為保持競爭優勢,本行一方面積極研發各項金融商 品,提供更多元的理財服務,一方面檢討內部組織架構,以期發揮企業組織之 最大功能,並不斷改善及簡化作業流程,強化競爭力。本行不僅在本業上謀求 穩定成長,同時也轉投資其他金融相關事業,歷經十年多來的努力,陸續轉投 資票券、租賃、期貨、投信、投顧、保險代理等事業,奠定企業永續經營之大 業。
-
最近五年度重要不動產之購置: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貳 - 二 -( 二 ) 自有資產部份。
-
最近年度金融新商品之推出:
-
(1) 公寓大廈管理基金信託
-
(2) 與客戶間新台幣與外幣 / 外幣與外幣間匯率交換
-
(3) 國內應收票據簡易融資
-
(4) 中小企業小額簡便貸款
-
(5) 外勞仲介業貸款
-
(6) 引介外勞仲介業貸款
-
(7) 企業家小額貸款
-
(8) 與日商瑞穗銀行應收帳款業務合作及票據背書轉讓
-
(9) 法拍屋代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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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A+1 聯名卡、新學友聯名卡、安麗聯名卡、微風廣場聯名無限卡、老虎城 MINI MINI MINI
-
聯名白金卡、 卡、老城聯名 卡、微風廣場聯名 卡
-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無
-
經營權之改變:無
-
辦理公司併購之情形及其他足以影響投資人權益之重要事項與其對公司之影 響:無
2
二、公司組織 (一)組織系統 1. 組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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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
董事會
監察人
董事長
總經理
總稽核 副總經理
稽核部
業務管理部 不動產管理部
行銷企劃部 資訊部
企業金融部 人事部
消費金融部 總務部
國民現金部 信用卡中心
國外部 國際金融
業務分行
信託部
越南辦事處
財務部
香港辦事處
證券金融部
營業部
債權管理部
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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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要部門業務: 稽 核 部:掌理全行各種業務之稽核、內部控制制度之規劃、執行及 督導,以及授信覆審辦法之訂定、計劃及執行等相關事項。
業 務 管 理 部:掌理全行制度、組織規程、業務之企劃、新台幣存款、匯 兌、出納、代理業務之計劃、推展及管理事項,全行各項 會計報表之編制、預算之執行審核及全行資金調撥、債票 券買賣業務有關之帳務、交割、保管等相關作業事項。
行 銷 企 劃 部:掌理全行新金融商品之研究、開發與申請、電子銀行業務 之規劃、轉投資事業評估、各項業務推廣活動之規劃、督 導與檢討及各項轉辦業務之追蹤管理。
- 企 業 金 融 部:掌理企業金融授信業務之計劃推展、管理統計分析、大額 授信個案之審核、經濟金融產業等資訊之蒐集及實地輔導 營業單位拓展企業金融授信業務。
消 費 金 融 部:掌理全行消費性貸款業務之計劃、開發、審核、推展、督 導及管理考核。
國 民 現 金 部:掌理國民現金業務之計劃執行、督導管理、統計分析及管 理考核。
-
國 外 部:掌理國外匯兌、外幣存款、放款、保證、進出口結匯、全 行外幣資金調度、海外分行之籌設與管理、通匯銀行關係 之建立及其他有關外匯業務等事項。
-
信 託 部:掌理信託產品之規劃開發、各種信託資金管理及運用、基 金銷售保管及個人投資理財規劃等信託業務相關事項。
-
財 務 部:掌理台、外幣資產負債管理、流動準備提存與管理、國內 外經濟金融情勢分析、各項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研發及交易 等事項。
-
證 券 金 融 部:掌理有價證券受託買賣、承銷申購、清算交割、集中保管 保管劃撥作業及其他有關經紀業務事項之辦理等。
-
債 權 管 理 部:掌理全行不良授信催收計劃之釐訂與執行、轉銷呆帳損失 案件之查核及提報處理、全行法律問題會辦譗詢、遵守法 令主管制度之相關事務、督導及協助營業單位控管不良授 信案件之期前催理等。
-
不 動 產 管 理部:掌理全行不動產擔保品之鑑估、承受後處分、營業據點及 辦公處所行舍之買賣、租賃、議價及訂約等事項。
資 訊 部:掌理電腦業務系統及應用系統之規劃執行、設計測試及維 護等事項。
人 事 部:掌理員工之任用、升等、考核、遷調、獎懲、差假、勤惰、 待遇、福利、保險、退休、撫卹及訓練等人事相關事項。 總 務 部:掌理秘書、文書、股務、採購、財產、出納、庶務、營繕 及倉管等事項。 信 用 卡 中 心:掌理信用卡及特約商店業務之開發、企劃、徵信、帳務及 行政等相關業務。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掌理境外金融業務之各種作業管理、業務接洽服務、新金 融商品開發、外幣資金買賣、拆借及外幣票券投資等事項。 營 業 部:掌理存款、放款、匯兌、代理、保管箱及倉庫之營運事項。 國 內 各 分 行:掌理存款、放款、匯兌、代理、保管箱及倉庫之營運事項, 同營業部。
4
(二)關係企業圖
==> picture [485 x 4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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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6% 聯邦票券金融(股)公司
99.07% 聯邦期貨(股)公司
99.99% 聯邦財務有限公司(香港)
99.92% 聯邦網通科技(股)公司
99.99% 聯邦國際租賃(股)公司 100% 聯邦融資開曼公司
UNION CAPITAL
(CAYMAN) CORP
35.00%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99.40% 聯邦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90.07% 邦聯保險經紀人(股)公司
聯
邦
商
業
銀
行
︵
股
︶
公
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5
關係企業圖之說明
92 年 12 月 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
| 92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 92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 92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 92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 92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 92年12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 ||
|---|---|---|---|---|---|---|---|
| 關係企業名稱 (註1) |
本公司與關係 企業之關係 |
相互持股比例 | |||||
| 本公司投資關係企業 | 關係企業投資本公司 | ||||||
| 股份 | 比例 | 金額(註2) | 股份 | 比例 | 金額 | ||
| 聯邦票券金融 (股)公司 |
按權益法評價之被 投資公司 |
126,576,000 | 42.76% | 1,238,450 | - | - | - |
| 聯邦期貨(股)公 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59,439,650 | 99.07% | 594,397 | - | - | - |
| 聯邦財務(有)公 司(香港)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30,000,000 | 99.99% | 106,589 | - | - | - |
| 聯邦網通科技 (股)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12,950,000 | 99.92% | 90,650 | - | - | - |
| 聯邦國際租賃 (股)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100,000,000 | 99.99% | 1,000,000 | - | - | - |
| 聯邦證券投資 信託(股)公司 |
按權益法評價之被 投資公司 |
10,500,000 | 35.00% | 105,000 | - | - | - |
| 聯邦證券投資 顧問(股)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994,000 | 99.40% | 9,940 | - | - | - |
| 邦聯保險經紀 人(股)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2,522,000 | 90.07% | 25,220 | - | - | - |
| 聯邦融資開曼 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註3) |
- |
- | - | - | - | - |
註 1 :關係企業係依公司法第 369 條之 1 定義
註 2 :係實際投資金額
- 註 3 :聯邦融資開曼公司係聯邦國際租賃(股)公司之轉投資公司,持股比例 100%
6
(三)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93 年 4 月 20 日 單位:股; %
| 93 | 4月20日 單位:股;% | 4月20日 單位:股;% | 4月20日 單位:股;% | ||||||||
|---|---|---|---|---|---|---|---|---|---|---|---|
| 職 稱 | 姓 名 | 就 任 日 期 |
現在持有股份 |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 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 責人之企業持有股份 |
主要學(經)歷 | 目前兼任其 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職 稱 | 姓 名 | 關 係 | |||||
| 總經理 | 李憲章 | 84.07.01 | 1,080,207 | 0.073% | 2,108,700 | 0.142% | 台灣大學畢 聯邦銀行副總經理 |
聯邦保險代理人(股)公司董 事、邦聯保險經紀人(股)公司 董事、聯邦期貨(股)公司董 事、聯邦國際租賃(股)公司董 事、聯邦票券金融(股)公司董 事 |
無 | 無 | 無 |
| 副總經理 | 黃俊杰 | 86.06.10 | 1,156,480 | 0.078% | - | - | 淡江文理學院畢 聯邦銀行協理兼儲蓄部經理 |
聯邦保險代理人(股)公司監 察人、邦聯保險經紀人(股) 公司董事、聯邦期貨(股)公司 董事、聯邦票券金融(股)公司 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 副總經理 | 李浩森 | 88.08.01 | 163,847 | 0.011% | 25,220 | 0.002% | 中國文化大學畢 聯邦銀行協理 |
聯邦網通科技(股)公司董 事、聯邦國際租賃(股)公司監 察人、聯邦票券金融(股)公司 董事 |
無 | 無 | 無 |
| 副總經理兼 消費金融部、 信用卡中心 經理 |
林鴻聯 | 87.11.03 | 4,812,000 | 0.323% | - | - | 台灣大學研究所畢 聯邦染整公司董事 |
自由時報企業(股)公司董 事、尚億國際(股)公司監察 人、聯邦育樂事業(股)公司監 察人、聯邦染整(股)公司常務 董事、聯邦期貨(股)公司董 事、聯邦國際租賃(股)公司董 事、聯邦票券金融(股)公司常 務董事、安泰證券金融(股) 公司常務董事 |
無 | 無 | 無 |
| 總稽核 |
張燕傑 | 84.07.01 | 110,350 | 0.007% | 3,038 | - | 陸軍財經學校畢 聯邦稽核室主任 |
無 | 無 | 無 | 無 |
| 總行協理兼 國外部經理 |
王進德 | 87.12.01 | 127,052 | 0.008% | 20,147 | 0.001% | 台灣大學畢 國外部資深經理兼OBU 資深經理 |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公司 董事 |
無 | 無 | 無 |
| 總行協理兼 資訊部經理 |
李貞在 | 88.08.01 | 127,052 | 0.008% | 10,935 | 0.001% | 中國文化學院畢 聯邦銀行資訊部資深經理 |
聯邦網通科技(股)公司董 事、富華創業投資(股)公司董 事、力宇創業投資(股)公司董 |
無 | 無 | 無 |
7
| 職 稱 | 姓 名 | 就 任 日 期 |
現在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份 |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 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 責人之企業持有股份 |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 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 責人之企業持有股份 |
主要學(經)歷 | 目前兼任其 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職 稱 | 姓 名 | 關 係 | |||||
| 事 | |||||||||||
| 總行協理兼 南京東路分行 經理 |
涂洪茂 | 89.09.11 | 126,567 | 0.008% | 173,956 | 0.012% | 中國文化學院畢 聯邦銀行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總行協理兼 桃園分行經理 |
詹英柏 | 89.09.11 | 226,455 | 0.015% | - | - | 淡江大學畢 聯邦銀行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總行協理兼 信託部經理 |
蔡慶隆 | 92.04.01 | - | - | - | - | 台灣大學畢 萬通銀行副總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總行協理兼 企業金融部 經理 |
劉昌群 | 92.10.01 | 9,000 | - | - | - | 淡江大學畢 聯邦銀行信託部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業務管理部 經理 |
蔡漢朝 | 91.12.23 | 111,276 | 0.007% | 2,000 | - | 中原大學畢 聯邦銀行業務管理部副理 |
聯合通商電子商務(股)公司 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 行銷企劃部 經理 |
俞秀鴻 | 93.02.23 | 44,000 | 0.003% | - | - | 中原大學畢 聯邦銀行微風簡易型分行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國民現金部 經理 |
湯碧秋 | 93.03.22 | 25,804 | 0.002% | - | - | 美國孟斐斯州立大學研究所畢 聯邦銀行消費金融部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財務部經理 |
湯建揚 | 87.09.01 | 9,332 | - | - | - | 台灣大學畢 聯邦銀行國外部副理外匯資金科科 長兼OBU 業務委員 |
聯邦期貨(股)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 證券金融部 經理 |
沈銘章 | 91.10.23 | 23,000 | 0.001% | - | - | 輔仁大學畢 京華證券資深協理 |
安泰證券金融(股)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 債權管理部 經理 |
吳重興 | 89.09.11 | 79,057 | 0.005% | - | - | 台灣大學畢 聯邦銀行審查部副理 |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公司 董事 |
無 | 無 | 無 |
| 不動產管理部 經理 |
李俊男 | 93.03.05 | 79,638 | 0.005% | - | - | 大同工學院畢 聯邦銀行迴龍分行副理代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人事部經理 | 林曉錚 | 88.12.01 | 79,925 | 0.005% | - | - | 中興大學畢 聯邦銀行人事部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總務部經理 | 張祐逞 | 92.10.01 | 80,091 | 0.005% | - | - | 台灣工業技術學院畢 聯邦銀行總務部副理兼第一科科長 |
無 | 無 | 無 | 無 |
| 營業部經理 |
林明會 |
92.10.01 | 35,101 | 0.002% | - | - | 輔仁大學畢 聯邦銀行行銷企劃部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台北分行經理 | 簡嘉晴 | 88.04.01 | 31,394 | 0.002% | - | - | 政治大學畢 | 無 | 無 | 無 | 無 |
8
| 職 稱 | 姓 名 | 就 任 日 期 |
現在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份 |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 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 責人之企業持有股份 |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 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 責人之企業持有股份 |
主要學(經)歷 | 目前兼任其 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職 稱 | 姓 名 | 關 係 | |||||
| 聯邦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資深經 理兼國外部副理兼香港辦事處籌備 處主任 |
|||||||||||
| 台中分行經理 | 劉鎮評 | 88.10.25 | 79,257 | 0.005% | - | - | 大葉大學研究所畢 聯邦銀行員林分行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中壢分行經理 | 陳長勇 | 89.08.23 | 96,974 | 0.006% | - | - | 台北商業專枓學校附設空中商業專 科畢 聯邦銀行內壢分行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三重分行經理 |
許佑雄 | 88.08.23 | 142,386 | 0.009% | - | - | 逢甲工商學院畢 聯邦銀行新莊分行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東台北分行 經理 |
畢國璋 | 87.09.22 | 155,958 | 0.010% | - | - | 成功大學畢 聯邦銀行業務部資深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高雄分行經理 | 林博雅 | 86.06.17 | 129,485 | 0.008% | - | - | 嘉義高商畢 高雄銀行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板橋分行經理 | 王國雄 | 87.06.08 | 181,166 | 0.012% | - | - | 淡江文理學院畢 聯邦銀行仁愛分行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台南分行經理 | 鐘健倉 | 89.09.08 | 79,000 | 0.005% | - | - | 淡江文理學院畢 聯邦銀行台南分行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員林分行經理 | 童照恭 | 89.09.11 | 92,431 | 0.006% | 54,678 | 0.003% | 世界新聞專科學校畢 聯邦銀行員林分行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仁愛分行經理 | 彭武連 | 89.02.21 | 136,741 | 0.009% | 12,402 | - | 台北商業專科學校附設空中商業專 科畢 聯邦銀行內壢分行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南崁分行經理 | 陳起斌 | 87.05.25 | 29,503 | 0.002% | - | - | 政治大學附設空中行政專科進修補 習畢 聯邦銀行新竹分行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新竹分行經理 | 李纘耀 | 89.05.12 | 900 | - | - | - | 中國文化大學畢 聯邦銀行審查部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蘆洲分行經理 | 游林盛 | 91.07.09 | 61,000 | 0.004% | - | - | 台灣海洋大學畢 日盛銀行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九如分行經理 |
李伯承 |
89.06.01 | 79,000 | 0.005% | - | - | 成功大學附設空中商業專科畢 高雄銀行六合分行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雙和分行經理 | 陳麗華 | 92.10.01 | 80,387 | 0.005% | - | - | 銘傳商專畢 | 無 | 無 | 無 | 無 |
9
| 職 稱 | 姓 名 | 就 任 日 期 |
現在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份 |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 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 責人之企業持有股份 |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 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 責人之企業持有股份 |
主要學(經)歷 | 目前兼任其 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職 稱 | 姓 名 | 關 係 | |||||
| 聯邦銀行迴龍分行經理 | |||||||||||
| 迴龍分行經理 | 鄭儒基 | 93.03.05 | 623 | - | - | - | 逢甲大學畢 聯邦銀行桃園分行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嘉義分行經理 | 高耀宗 | 92.10.01 | 99,000 | 0.006% | - | - | 東吳大學畢 聯邦銀行債權管理部派駐南區催收 中心資深襄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公館分行經理 | 紀文卿 | 90.06.01 | 79,771 | 0.005% | - | - | 美國德州大學研究所畢 聯邦銀行儲蓄部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內壢分行經理 | 陳清安 | 89.06.16 | 79,925 | 0.005% | - | - | 淡水工商管理專科學校畢 聯邦銀行桃鶯分行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忠孝分行經理 | 盧文娟 | 92.10.01 | 70,541 | 0.004% | - | - | 美國伊利諾大學研究所畢; 聯邦銀行通化簡易型分行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新莊分行經理 | 簡鴻明 | 88.08.16 | 10,943 | - | - | - | 板橋高中畢 聯邦銀行董事會資深特別助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鳳山分行經理 | 蔡坤垣 | 88.10.25 | 9,865 | - | - | - | 逢甲大學畢 聯邦銀行高雄分行副理 |
青何企業(有)公司執行業務 股東 |
無 | 無 | 無 |
| 桃鶯分行經理 | 劉慶壽 | 86.07.10 | 129,278 | 0.008% | - | - | 台北商業專科學校附設空中商業專 科畢 聯邦銀行桃園分行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龍潭分行經理 | 劉偉中 | 89.08.01 | 33,191 | 0.002% | - | - | 屏榮商工畢 聯邦銀行東台北分行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新店分行經理 | 陳陸裕 | 87.02.20 | 80,613 | 0.005% | - | - | 政治大學附設空中行政專科進修補 習畢 聯邦銀行儲蓄部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大直分行經理 | 林清成 | 92.11.01 | 80,140 | 0.005% | - | - | 文化學院畢 聯邦銀行企業金融部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中山簡易型 分行經理 |
柳瑞真 | 90.05.21 | 28,204 | 0.002% | - | - | 台北商業專科學校畢 聯邦銀行新店分行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文心分行經理 | 陳天祖 | 88.02.08 | 79,000 | 0.005% | - | - | 台中商業專科學校附設空中商業專 科畢 聯邦銀行台中分行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健行分行經理 | 呂龍勇 | 88.05.13 | 81,887 | 0.005% | - | - | 中壢高商畢 聯邦銀行中壢分行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10
| 職 稱 | 姓 名 | 就 任 日 期 |
現在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份 |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 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 責人之企業持有股份 |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 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 責人之企業持有股份 |
主要學(經)歷 | 目前兼任其 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職 稱 | 姓 名 | 關 係 | |||||
| 中和分行經理 | 王銘輝 | 91.12.23 | 1,778 | - | - | - | 政治大學研究所畢 聯邦銀行業務管理部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內湖分行經理 | 王英峰 | 89.01.27 | 99,985 | 0.006% | 41,980 | 0.002% | 大同工學院研究所畢 聯邦銀行人事部經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大園分行經理 | 林有義 | 89.04.18 | 79,980 | 0.005% | 19,000 | 0.001% | 政治大學附設空中行政專科進修補 習畢 聯邦銀行儲蓄部副理 |
千明建設(股)公司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 永和簡易型 分行經理 |
許哲民 | 90.01.15 | - | - | 5,806 | - | 台北商業專科學校附設空中商業專 科畢 聯邦銀行蘆洲分行資深襄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中港簡易型 分行經理 |
簡玟蒨 | 90.01.15 | 55,687 | 0.003% | - | - | 銘傳商專畢 聯邦銀行忠孝分行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通化簡易型 分行經理 |
葉美珍 | 92.10.01 | 45,345 | 0.003% | - | - | 中興大學畢 聯邦銀行債權管理部派駐北區催收 中心資深襄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士東簡易型 分行經理 |
陳長貴 | 90.10.16 | 73,377 | - | 105 | - | 逢甲大學畢 聯邦銀行忠孝分行副理 |
無 | 無 | 無 | 無 |
| 微風簡易型 分行經理 |
謝中威 | 93.02.23 | 10,040 | - | 0 | - | 輔仁大學畢 聯邦銀行消費金融部派駐忠孝分行 消貸中心主任 |
無 | 無 | 無 | 無 |
11
(四)董事及監察人:
93 年 4 月 20 日單位:股; %
| 職 稱 | 姓 名 | 選 任 日 期 |
任 期 ︵ 年 ︶ |
選 任 時 持有股份 |
選 任 時 持有股份 |
現 在 持有股數 |
現 在 持有股數 |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 血親及本人或配偶 為負責人之企業持 有股份 |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 血親及本人或配偶 為負責人之企業持 有股份 |
主要學(經)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職 稱 | 姓 名 | 關 係 | ||||||
| 董事長 | 黃春鐘 | 92.06.01 | 三 | 1,020,247 | 0.069 | 1,020,247 | 0.069 | - | - | 台灣大學畢 高雄銀行董事長 |
無 |
無 | 無 | 無 |
| 董事 | 江振雄 | 92.06.01 | 三 | 3,969,367 | 0.267 | 3,969,367 | 0.267 | - | - | 國防醫學院畢 國際扶輪社理事長 |
聯邦期貨(股)公司董事、聯邦票券金 融(股)公司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 董事 | 友邦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甲乙 |
92.06.01 | 三 | 16,373,448 | 1.100 | 16,373,448 | 1.100 | - | - | 司法官訓練所第一期 結業 最高法院院長 |
無 |
無 | 無 | 無 |
| 董事 | 李憲章 | 92.06.01 | 三 | 872,207 | 0.059 | 1,080,207 | 0.073 | 2,108,700 | 0.142 | 台灣大學畢 聯邦銀行副總經理 |
聯邦保險代理人(股)公司董事、邦聯 保險經紀人(股)公司董事、聯邦期貨 (股)公司董事、聯邦國際租賃(股)公 司董事、聯邦票券金融(股)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 董事 | 聯邦建設企業(股) 公司 代表人:林鴻聯 |
92.06.01 | 三 | 61,896,601 | 4.157 | 61,896,601 | 4.157 | 4,812,000 | 0.323 | 台灣大學研究所畢 聯邦染整公司董事 |
自由時報企業(股)公司董事、尚億國 際(股)公司監察人、聯邦育樂事業 (股)公司監察人、聯邦染整(股)公司 常務董事、聯邦期貨(股)公司董事、 聯邦國際租賃(股)公司董事、聯邦票 券金融(股)公司常務董事、安泰證券 金融(股)公司常務董事 |
董事 | 林張素娥 | 母子 |
| 董事 | 仲利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進富 |
92.06.01 | 三 | 30,613,388 | 2.056 | 30,613,388 | 2.056 | - | - | 台北工職畢; 立昌窯業公司董事長 |
聯漢興業(股)公司、聯邦期貨(股)公 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 董事 | 仲利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賴耀南 |
92.06.01 | 三 | 30,613,388 | 2.056 | 30,613,388 | 2.056 | 909,166 | 0.061 | 台灣大學畢 聯邦票券公司董事長 |
聯邦期貨(股)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 董事 | 聯邦育樂事業(股) 公司 代表人:林張素娥 |
92.06.01 | 三 | 22,948,877 | 1.541 | 22,948,877 | 1.541 | 66,734,211 | 4.482 | 台北商職畢 聯邦建設企業公司 董事長 |
自由時報企業(股)公司監察人、聯邦 育樂事業(股)公司董事長、綠島大飯 店(股)公司董事、聯邦建設企業(股) 公司董事長、鴻構建設(股)公司董事 長、良基投資(有)公司董事、友邦(有) 公司董事、聯邦染整(股)公司董事 長、聯邦期貨(股)公司董事、勇軒(有) 公司董事 |
董事/ 副總 |
林鴻聯 | 母子 |
12
| 職 稱 | 姓 名 | 選 任 日 期 |
任 期 ︵ 年 ︶ |
選 任 時 持有股份 |
選 任 時 持有股份 |
現 在 持有股數 |
現 在 持有股數 |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 血親及本人或配偶 為負責人之企業持 有股份 |
配偶、二親等以內之 血親及本人或配偶 為負責人之企業持 有股份 |
主要學(經)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職 稱 | 姓 名 | 關 係 | ||||||
| 董事 | 林賜勇 | 92.06.01 | 三 | 14,622,349 | 0.982 | 14,622,349 | 0.982 | 1,290,027 | 0.087 | 師範大學畢 鴻邦建設公司董事 |
綠島大飯店(股)公司董事長、聯邦建 築經理(股)公司董事、瓏山林(有)公 司董事、建友投資(有)公司董事、聯 邦染整(股)公司董事、百盛投資(有) 公司董事、聯邦期貨(股)公司董事、 鴻邦建設企業(有)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 監察人 | 玉泉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李玉泉 |
92.06.01 | 三 | 8,682,889 | 0.583 | 8,682,889 | 0.583 | 3,505,303 | 0.235 | 師範大學畢 第一銀行監察人 |
天豪建設(股)公司董事長、天台戲院 (股)公司監察人、台灣第一多媒體 (股)公司董事、天景建設(股)公司董 事長、玉泉開發(股)公司董事、聯邦 期貨(股)公司監察人、天外天有線電 視(股)公司董事長 |
無 | 無 | 無 |
| 監察人 | 林振祿 | 92.06.01 | 三 | 248,080 | 0.017 | 248,080 | 0.017 | - | - | 台灣大學畢 萬國法律事務所 總經理 |
聯邦期貨(股)公司董事 | 無 | 無 | 無 |
| 監察人 | 何明星 | 92.06.01 | 三 | 1,814 | 0.000 | 1,814 | 0.000 | 236,829 | 0.016 | 東吳大學畢 聯邦票券公司 副總經理 |
聯邦票券金融(股)公司總經理 | 無 | 無 | 無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
|---|---|
| 法人股東名稱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
| 仲利投資有限公司 | 曹素鳳、林榮三、林鴻邦、李宗瑜、林賜勇 |
| 聯邦建設企業(股)公司 | 林張素娥、林鴻堯、林雅真、林鴻邦、林榮三、葉柳、林鴻聯 |
| 友邦有限公司 | 林張素娥、林鴻堯、林鴻邦、林榮三、葉柳、林鴻聯 |
| 聯邦育樂事業(股)公司 | 林張素娥、林鴻堯、林雅真、林鴻邦、林榮三、葉柳、林鴻聯 |
| 玉泉開發(股)公司 | 李蔡照美、李玉泉、李佩玲、李佩珊、李宗徽、李佩純、吳坤彬、林麗雪 |
13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 ||||||||
|---|---|---|---|---|---|---|---|---|
| 條件 姓名 |
具有五年以 上商務、法 律、財務或 公司業務所 須之工作經 驗。 |
非為公司之 受僱人或其 關係企業之 董事、監察 人或受僱 人。 |
非直接或間接 持有公司已發 行股份總額百 分之一以上或 持股前十名之 自然人股東。 |
非為前二類 之人之配偶 或其二親等 以內直系親 屬。 |
非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 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 事、監察人、受僱人或持 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 事、監察人、受僱人。 |
非與公司有財 務、業務往來之特 定公司或機構之 董事、監察人、經 理人或持股百分 之五以上股東。 |
非為最近一年內提供公司 或關係企業財務、商務、法 律等服務、諮詢之專業人 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 構團體之企業主、合夥人、 董事(理事)、監察人(監 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
備 註 |
| 董事長 黃春鐘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江振雄 | � | � | � | � | � | |||
| 董事 友邦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甲乙 |
� | � | � | � | � | � | � | |
| 董事 李憲章 | � | � | � | � | � | |||
| 董事 聯邦建設企業(股)公司 代表人:林鴻聯 |
� | � | � | � | ||||
| 董事 仲利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進富 |
� | � | � | � | � | |||
| 董事 仲利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賴耀南 |
� | � | � | � | � | |||
| 董事 聯邦育樂事業(股)公司 代表人:林張素娥 |
� | � | � | � | ||||
| 董事 林賜勇 | � | � | � | � | ||||
| 監察人 玉泉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李玉泉 |
� | � | � | � | ||||
| 監察人 林振祿 | � | � | � | � | � | |||
| 監察人 何明星 | � | � | � | � | � |
14
(五)發起人:不適用
(六)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協理酬勞:
單位 : 元
| 單位:元 | ||||||
|---|---|---|---|---|---|---|
| 職 稱 | 姓 名 | 董監事 酬勞 |
車馬費 | 薪資紅利 及獎金 |
汽車或其他專 屬個人支出 |
備 註 |
| 董事長 |
黃春鐘 | 0 | 0 | 5,417,444 | 480,000 | |
| 董事 (總經理) |
李憲章 | 0 | 0 | 5,629,078 | 0 | |
| 副總經理 | 黃俊杰 | 0 | 0 | 4,389,808 | 0 | |
| 副總經理 |
李浩森 | 0 | 0 | 4,391,054 | 0 | |
| 董事 (副總經理) |
林鴻聯 | 0 | 0 | 3,970,000 | 0 | 聯邦建設 |
| 董事 | 聯邦建設 | 120,000 | 0 | 0 | 0 | |
| 監察人 | 何明星 | 120,000 | 48,000 | 0 | 0 | |
| 董事 | 林賜勇 | 120,000 | 36,000 | 0 | 0 | |
| 董事 | 江振雄 | 180,000 | 300,000 | 0 | 0 | |
| 監察人 | 林振祿 | 120,000 | 36,000 | 0 | 0 | |
| 監察人 | 李玉泉 | 180,000 | 284,000 | 0 | 0 | 玉泉開發 |
| 董事 | 賴耀南 | 120,000 | 40,000 | 0 | 0 | 仲利投資 |
| 董事 | 劉進富 | 120,000 | 8,000 | 0 | 0 | 仲利投資 |
| 董事 | 林張素娥 | 120,000 | 0 | 0 | 0 | 聯邦育樂 |
| 董事 | 王甲乙 | 180,000 | 296,000 | 0 | 0 | 友邦公司 |
| 協理 | 涂洪茂 | 0 | 0 | 3,554,809 | 0 | |
| 協理 | 詹英柏 | 0 | 0 | 3,658,760 | 0 | |
| 協理 | 劉昌群 | 0 | 0 | 2,833,470 | 0 | |
| 協理 | 李貞在 | 0 | 0 | 3,385,700 | 0 | |
| 協理 | 王進德 | 0 | 0 | 3,424,896 | 0 | |
| 協理 | 蔡慶隆 | 0 | 0 | 1,548,000 | 0 | 92/04/01到職 |
| 總計 | 1,380,000 | 1,048,000 | 42,203,019 | 480,000 |
15
三、資本及股份
- (一)股份種類
| 股份種類 | ||||
|---|---|---|---|---|
| 93年3月31日;單位:股 | ||||
| 股 份 種 類 |
核 定 股 本 流通在外股份 未 發 行 股 份 合 計 |
備註 | ||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 發 行 股 份 | |||
| 普通股 | 1,488,926,389 | - | 1,488,926,389 | 上市公司股票 |
- (二)股本形成經過
| 單位:股/元 | 單位:股/元 | 單位:股/元 | 單位:股/元 | ||||||
|---|---|---|---|---|---|---|---|---|---|
| 年 月 日 |
發 行 價 格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金 額 | 股本 來源 |
以現金以外 之財產抵充 股款者 |
其 他 |
核准日期及 文號 |
||
| 80.12.31 | 10 | 1,200,000,000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 | 12,000,000,000 | 發起人認股: 新台幣96 億元 |
- | - | |
| 公開招募: 新台幣24 億元 |
|||||||||
| 84.7.12 | 10 | 1,230,000,000 | 12,300,000,000 | 1,230,000,000 | 12,300,000,000 | 盈餘轉增資 | - | - | 業經84.6.14財政部 證券管理委員會 (84)台財證(一)第 35096 號函核准 |
| 86.7.14 | 10 | 1,281,660,000 | 12,816,600,000 | 1,281,660,000 | 12,816,600,000 | 盈餘轉增資 | - | - | 業經86.6.6 財政部 證券管理委員會 (86)台財證(一)第 44753 號函核准 |
| 87.7.20 | 10 | 1,361,516,990 | 13,615,169,900 | 1,361,516,990 | 13,615,169,900 | 盈餘轉增資 | - | - | 業經87.6.23財政部 證券管理委員會 (87)台財證(一)第 55074號函核准 |
| 88.7.20 | 10 | 1,418,700,704 | 14,187,007,040 | 1,418,700,704 | 14,187,007,040 | 盈餘轉增資 | - | - | 業經88.6.25財政部 證券管理委員會 (88)台財證(一)第 57967 號函核准 |
| 89.7.31 | 10 | 1,488,926,389 | 14,889,263,890 | 1,488,926,389 | 14,889,263,890 | 盈餘轉增資 | - | - | 業經89.7.4 財政部 證券管理委員會 (89)台財證(一)第 57163號函核准 |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普通股之執行情形:無。
(三)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 股東結構
93 年 4 月 20 日;單位:股; %
| 股東結構 數量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 人 | 外國機構及 外國人 |
合 計 |
|---|---|---|---|---|---|---|
| 人 數 | 6 | 1 | 67 | 35,623 | 27 | 35,724 |
| 持 有 股 數 | 8,731 | 7,002,000 | 903,643,434 | 562,813,808 | 15,458,416 | 1,488,926,389 |
| 持 股 比 例 | 0.001 | 0.470 | 60.692 | 37.800 | 1.037 | 100 |
16
- 股權分散情形
93 年 4 月 20 日;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
| 93 年4 月20 日;每股 | 面額新台幣10 元 | ||
|---|---|---|---|
| 持股分級 |
股東人數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1至999 股 |
15,825 | 3,595,523 | 0.24 |
| 1,000 至10,000 股 |
11,408 | 43,112,218 | 2.90 |
| 10,001 至20,000 股 |
6,024 | 78,765,141 | 5.29 |
| 20,001 至30,000 股 |
725 | 18,418,468 | 1.24 |
| 30,001 至50,000 股 |
555 | 22,726,377 | 1.53 |
| 50,001 至100,000 股 |
522 | 38,251,684 | 2.57 |
| 100,001 至200,000 股 |
324 | 44,623,824 | 3.00 |
| 200,001 至400,000 股 |
162 | 46,090,552 | 3.10 |
| 400,001 至600,000 股 |
44 | 22,100,401 | 1.48 |
| 600,001 至800,000 股 | 32 | 22,319,172 | 1.50 |
| 800,001至1,000,000股 |
17 | 15,234,056 | 1.02 |
| 1,000,001 至1,200,000 股 |
9 | 9,872,716 | 0.66 |
| 1,200,001 至1,400,000 股 |
12 | 15,449,097 | 1.04 |
| 1,400,001 至1,600,000 股 |
5 | 7,520,497 | 0.51 |
| 1,600,001 至1,800,000 股 |
4 | 6,874,757 | 0.46 |
| 1,800,001 至2,000,000 股 |
1 | 1,841,000 | 0.12 |
| 2,000,001 股以上 |
55 | 1,092,130,906 | 73.35 |
| 合 計 | 35,724 | 1,488,926,389 | 100.00 |
3. 主要股東
93 年 4 月 20 日;單位:股
| 93 | 年4 月20 日;單位:股 | |
|---|---|---|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率(%) |
| 友邦有限公司 | 16,373,448 | 1.10 |
| 聯邦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61,896,601 | 4.16 |
| 林張素娥 | 66,734,211 | 4.48 |
| 仲利投資有限公司 | 30,613,388 | 2.06 |
| 偉志投資有限公司 | 35,129,185 | 2.36 |
| 財團法人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 41,782,660 | 2.81 |
| 鉅寶投資有限公司 | 75,263,038 | 5.05 |
| 百盛投資有限公司 | 73,088,866 | 4.91 |
| 宏祥投資有限公司 | 82,236,140 | 5.52 |
| 坤哲投資有限公司 | 72,817,098 | 4.89 |
| 寶興投資有限公司 | 73,390,325 | 4.93 |
| 建元投資有限公司 | 73,583,871 | 4.94 |
17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率(%) |
|---|---|---|
| 天聖投資有限公司 | 72,318,557 | 4.86 |
| 吉順投資有限公司 | 79,576,698 | 5.34 |
| 聯邦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22,948,877 | 1.54 |
| 鴻邦建設企業有限公司 | 35,257,776 | 2.37 |
| 全成投資有限公司 | 15,807,662 | 1.06 |
-
最近二年度及當年度董事、監察人及主要股東放棄現金增資認股之情形:無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百 分之一以上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1) 股權變動情形
| (1)股權變動情形 | |||||||
|---|---|---|---|---|---|---|---|
| 單位:股 | |||||||
| 職稱 | 姓名 | 91年度 | 92年度 | 93年度截至4月20日 | |||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
| 董事長 | 黃春鐘 | 1,032,247 | 1,020,247 | 1,020,247 | |||
| (12,000) | |||||||
| 董 事 | 聯邦建設企業(股)公司 | 61,896,601 | 61,896,601 | 61,896,601 | |||
| 董 事 | 友邦有限公司 | 16,373,448 | 16,373,448 | 16,373,448 | |||
| 董 事 | 仲利投資有限公司 | 30,613,388 | 30,613,388 | 30,613,388 | |||
| 董 事 | 仲利投資有限公司 | 30,613,388 | 30,613,388 | 30,613,388 | |||
| 董 事 | 聯邦育樂事業(股)公司 | 22,948,877 | 22,948,877 | 22,948,877 | |||
| 董 事 | 李憲章 | 872,207 | 994,207 | 1,080,207 | |||
| 122,000 | 86,000 | ||||||
| 董 事 | 江振雄 | 3,979,367 | 3,969,367 | 3,969,367 | |||
| (10,000) | |||||||
| 董 事 | 林賜勇 | 14,622,349 | 14,622,349 | 14,622,349 | |||
| 監察人 | 玉泉開發(股)公司 | 8,682,889 | 8,682,889 | 8,682,889 | |||
| 監察人 | 林振祿 | 248,080 | 248,080 | 248,080 | |||
| 監察人 | 何明星 | 1,814 | 1,814 | 1,814 | |||
| 副總經理 | 黃俊杰 | 995,480 | 995,480 | 1,090,480 | 995,480 | 1,156,480 | 995,480 |
| 95,000 | 66,000 |
18
| 職稱 | 姓名 | 91年度 | 91年度 | 92年度 | 92年度 | 93年度截至4月20日 | 93年度截至4月20日 |
|---|---|---|---|---|---|---|---|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
| 副總經理 | 李浩森 | 2,847 | 97,847 | 163,847 | |||
| 95,000 | 66,000 | ||||||
| 副總經理 | 林鴻聯 | 3,538,000 | 4,812,000 | ||||
| 3,538,000 | 1,274,000 | ||||||
| 協 理 | 李貞在 | 2,052 | 75,052 | 127,052 | |||
| 73,000 | 52,000 | ||||||
| 協 理 | 王進德 | 2,132 | 75,132 | 127,132 | |||
| 73,000 | 52,000 | ||||||
| 協 理 | 涂洪茂 | 1,567 | 74,567 | 126,567 | |||
| 73,000 | 52,000 | ||||||
| 協 理 | 詹英柏 | 101,455 | 174,455 | 226,455 | |||
| 73,000 | 52,000 | ||||||
| 協 理 | 蔡慶隆 | ||||||
| 協 理 | 劉昌群 | 1,410 | 74,410 | 9,000 | |||
| 73,000 | (65,410) | ||||||
| 總稽核 | 張燕傑 | 16,350 | 105,350 | 110,350 | |||
| 89,000 | 5,000 | ||||||
| 經理人 | 吳重興 | 57 | 47,057 | 79,057 | |||
| 47,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彭武連 | 38,741 | 95,741 | 136,741 | |||
| 57,000 | 41,000 | ||||||
| 經理人 | 劉偉中 | 1,191 | 1,191 | 33,191 | |||
| 32,000 | |||||||
| 經理人 | 劉鎮評 | 257 | 47,257 | 79,257 | |||
| 47,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陳長勇 | 22,974 | 64,974 | 96,974 | |||
| 42,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劉慶壽 | 88,278 | 95,278 | 129,278 | |||
| 7,000 | 34,000 | ||||||
| 經理人 | 王國雄 | 83,166 | 140,166 | 181,166 | |||
| 57,000 | 41,000 | ||||||
| 經理人 | 陳麗華 | 1,387 | 48,387 | 80,387 | |||
| 47,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許佑雄 | 63,386 | 110,386 | 142,386 | |||
| 47,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畢國璋 | 120,958 | 177,958 | 155,958 | |||
| 57,000 | (22,000) | ||||||
| 經理人 |
李伯承 |
47,000 | 79,000 | ||||
| 47,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簡嘉晴 | 1,394 | 23,394 | 31,394 |
19
| 職稱 | 姓名 | 91年度 | 91年度 | 92年度 | 92年度 | 93年度截至4月20日 | 93年度截至4月20日 |
|---|---|---|---|---|---|---|---|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
| 22,000 | 8,000 | ||||||
| 經理人 | 林有義 | 980 | 47,980 | 79,980 | |||
| 47,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王銘輝 | 1,778 | 58,778 | 1,778 | |||
| 57,000 | (57,000) | ||||||
| 經理人 | 蔡坤垣 | 865 | 47,865 | 9,865 | |||
| 47,000 | (38,000) | ||||||
| 經理人 | 林明會 | 1,101 | 48,101 | 35,101 | |||
| 47,000 | (13,000) | ||||||
| 經理人 | 林博雅 | 31,485 | 88,485 | 129,485 | |||
| 57,000 | 41,000 | ||||||
| 經理人 | 陳起斌 | 1,503 | 58,503 | 29,503 | |||
| 57,000 | (29,000) | ||||||
| 經理人 | 李纘耀 | 900 | 20,900 | 900 | |||
| 20,000 | (20,000) | ||||||
| 經理人 | 謝政助 | 154,827 | 211,827 | 252,827 | |||
| 57,000 | 41,000 | ||||||
| 經理人 | 簡鴻明 | 943 | 943 | 10,943 | |||
| 10,000 | |||||||
| 經理人 | 王英峰 | 1,985 | 58,985 | 99,985 | |||
| 57,000 | 41,000 | ||||||
| 經理人 | 陳陸裕 | 1,613 | 48,613 | 80,613 | |||
| 47,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湯建揚 | 1,332 | 41,332 | 9,332 | |||
| 40,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陳天租 | 47,000 | 79,000 | ||||
| 47,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呂龍勇 | 2,887 | 49,887 | 81,887 | |||
| 47,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林曉錚 | 925 | 47,925 | 79,925 | |||
| 47,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陳清安 | 925 | 47,925 | 79,925 | |||
| 47,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鐘健倉 | 47,000 | 79,000 | ||||
| 47,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童照恭 | 13,431 | 60,431 | 92,431 | |||
| 47,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許哲民 | ||||||
| 經理人 | 簡玟蒨 | 25,687 | 40,687 | 55,687 | |||
| 15,000 | 15,000 |
20
| 職稱 | 姓名 | 91年度 | 91年度 | 92年度 | 92年度 | 93年度截至4月20日 | 93年度截至4月20日 |
|---|---|---|---|---|---|---|---|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
| 經理人 | 柳瑞真 | 13,204 | 28,204 | 28,204 | |||
| 15,000 | |||||||
| 經理人 | 紀文卿 | 771 | 47,771 | 79,771 | |||
| 47,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盧文娟 | 17,541 | 64,541 | 70,541 | |||
| 47,000 | 6,000 | ||||||
| 經理人 | 陳長貴 | 13,377 | 48,377 | 73,377 | |||
| 35,000 | 25,000 | ||||||
| 經理人 | 俞秀鴻 | 26,000 | 44,000 | ||||
| 26,000 | 18,000 | ||||||
| 經理人 | 游林盛 | 47,000 | 61,000 | ||||
| 47,000 | 14,000 | ||||||
| 經理人 | 沈銘章 | 23,000 | |||||
| 經理人 | 蔡漢朝 | 32,276 | 79,276 | 111,276 | |||
| 47,000 | 32,000 | ||||||
| 經理人 | 張祐逞 | 48,091 | 80,091 | ||||
| 48,091 | 32,000 | ||||||
| 經理人 | 葉美珍 | 27,345 | 45,345 | ||||
| 27,345 | 18,000 | ||||||
| 經理人 | 高耀宗 | 47,000 | 99,000 | ||||
| 47,000 | 52,000 | ||||||
| 經理人 | 李俊男 | 47,638 | 79,638 | ||||
| 47,638 | 32,000 | ||||||
| 經理人 | 林清成 | 48,140 | 80,140 | ||||
| 48,140 | 32,000 | ||||||
| 經理人 | 鄭儒基 | 623 | |||||
| 623 | |||||||
| 經理人 | 謝中威 | 10,040 | |||||
| 10,040 | |||||||
| 經理人 | 湯碧秋 | 25,804 | |||||
| 25,804 | |||||||
| 大股東 | 友邦有限公司 | 16,373,448 | 16,373,448 | 16,373,448 | |||
| 大股東 | 聯邦建設企業(股)公司 | 61,896,601 | 61,896,601 | 61,896,601 | |||
| 大股東 | 林張素娥 | 66,734,211 | 66,734,211 | 66,734,211 | |||
| 大股東 |
仲利投資有限公司 |
30,613,388 | 30,613,388 | 30,613,388 | |||
| 大股東 | 偉志投資有限公司 | 30,548,185 | 13,400,000 | 33,092,185 | 35,129,185 |
21
| 職稱 | 姓名 | 91年度 | 91年度 | 92年度 | 92年度 | 93年度截至4月20日 | 93年度截至4月20日 |
|---|---|---|---|---|---|---|---|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
| (445,000) | (745,000) | 2,544,000 | (13,400,000) | 2,037,000 | |||
| 大股東 | 財團法人林榮三文化公 益基金會 |
41,432,660 |
41,782,660 | 41,782,660 | |||
| 3,748,000 | 350,000 | ||||||
| 大股東 | 鉅寶投資有限公司 | 74,092,038 | 74,090,000 | 74,173,038 | 75,263,038 | ||
| 2,000 | 81,000 | (74,090,000) | 1,090,000 | ||||
| 大股東 | 百盛投資有限公司 | 74,473,866 | 72,175,866 | 73,088,866 | |||
| 222,000 | (2,298,000) | 913,000 | |||||
| 大股東 | 宏祥投資有限公司 | 74,420,140 | 76,919,140 | 82,236,140 | |||
| 2,499,000 | 5,317,000 | ||||||
| 大股東 | 坤哲投資有限公司 | 71,021,098 | 70,689,500 | 73,652,098 | 72,817,098 | ||
| 2,631,000 | (70,689,500) | (835,000) | |||||
| 大股東 | 寶興投資有限公司 | 78,139,325 | 72,650,325 | 73,390,325 | |||
| 4,114,000 | (5,489,000) | 740,000 | |||||
| 大股東 | 建元投資有限公司 | 74,740,871 | 45,000,000 | 73,783,871 | 45,000,000 | 73,583,871 | 45,000,000 |
| 491,000 | (957,000) | (200,000) | |||||
| 大股東 | 天聖投資有限公司 | 74,040,557 | 71,000,000 | 71,918,557 | 71,000,000 | 72,318,557 | 71,000,000 |
| 893,000 | (2,122,000) | 400,000 | |||||
| 大股東 | 吉順投資有限公司 | 70,867,698 | 74,130,698 | 79,576,698 | |||
| 4,707,000 | 3,263,000 | 5,446,000 | |||||
| 大股東 | 聯邦育樂事業(股)公司 | 22,948,877 | 22,948,877 | 22,948,877 | |||
| 大股東 | 鴻邦建設企業有限公司 | 34,142,776 | 5,000,000 | 34,007,776 | 35,257,776 | ||
| (50,000) | (30,245,000) | (135,000) | (5,000,000) | 1,250,000 | |||
| 大股東 | 全成投資有限公司 | 16,747,662 | 15,555,662 | 15,807,662 | |||
| (625,000) | (1,192,000) | 252,000 |
-
(2) 股權移轉資訊:以上股權移權之相對人皆非關係人,故本項不適用。
-
(3) 股權質押資訊:以上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皆非關係人,故本項不適用。
22
(四) 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情形及相關資料
單位:股 / 元
| 單位:股/元 | |||||
|---|---|---|---|---|---|
項 |
年 度 目 |
91年 | 92年 | 截至 93年3月31日 |
|
| 每股 市價 |
最 高 | 7.85 | 10.95 | 13.45 | |
| 最 低 | 4.97 | 6.65 | 9.70 | ||
| 平 均 | 6.77 | 8.89 | 11.78 | ||
| 每股 淨值 |
分 配 前 | 10.21 | 11.23 | 11.59 | |
| 分 配 後(註1) | 10.21 | 11.23 | 11.59 | ||
| 每股 盈餘 |
加權平均股數 | 1,443,689,389 | 1,447,127,767 | 1,484,940,356 | |
| 每 股 盈 餘 | -0.94 | 0.91 | 0.26 | ||
| 每股 股利 |
現 金 股 利 | - | - | - | |
| 無償 配股 |
盈餘配股 | - | - | - | |
| 資本公積配股 | - | - | - | ||
| 累積未付股利 | - | - | - | ||
| 投資 報酬 分 析 |
本益比(註2) | - | 9.77 | 45.31 | |
| 本利比(註3) |
- | - | -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4) |
- |
- | - |
-
註 1 :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
註 2 :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
註 3 :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
註 4 :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五)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情形
本銀行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再 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酌提特別盈餘公積,再分配股息。如尚有餘額, 除提百分之十以上為員工紅利外,得酌留部份,連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 依左列百分比分配之:
-
股東紅利百分之九十五。
-
董監事酬勞百分之五。
前項現金盈餘分配額最高不得超過本銀行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五。但法定盈餘公積 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受上述限制。
第一項特別盈餘公積,如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金額 ( 如長期股權投資未 實現跌價損失、累積換算調整數等 ) 則應自當年度稅後盈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 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前項特別盈餘公積,除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外,不得分派。
第一項分派股息及股東紅利之種類,由董事會依當時金融情勢、未來獲利狀況及 本行資本預算之規劃,擬訂分派現金或股票之比例。惟本銀行目前正介於「創業 期」及「成長期」,未來三年以發放現金股利為主,分派股票股利為輔,並提請 股東會核議。其現金部份應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之議案後分派之;股票股份應 另俟取得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後分派之。
- 92 年度無分配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情形。
23
- (六)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年度未有無償配股情形。
(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93 年 3 月 31 日
| 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 93年3月31日 | |
|---|---|---|
| 買回期次 | 第 二 次(期) | 第 三 次(期) |
| 買回目的 | 轉讓股份予員工 | 轉讓股份予員工 |
| 買回期間 | 89.11.23~90.1.22 | 90.2.1~90.3.31 |
| 買回區間價格 | 5.0~10.0 | 6.5~10.5 |
|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 普通股26,146 仟股 | 普通股19,091 仟股 |
| 已買回股份金額 | 151,186,743元 | 144,223,294元 |
|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量 | 已轉讓26,146 仟股 | 已轉讓19,091 仟股 |
|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 - | - |
|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 |
- |
- |
註:本行第一次(期)買回本公司股份於 89.9.21~89.10.2 期間,因已超逾揭露年限且因未執行故 未予揭露。
四、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五、金融債券(含海外金融債券)發行情形
| 金 融 債 券 種 類 | 91年第1次(期) 次順位金融債券 |
|---|---|
| 中央主管機關核准日期、文號 | 91年9月17日 台財融(二)字第0910043331 號 |
| 發 行 日 期 |
91 年11 月14 日 |
| 面 額 |
壹佰萬元、伍佰萬元、壹仟萬元、伍仟萬元 |
| 發 行 地 |
台灣 |
| 幣 別 |
新台幣 |
| 發 行 價 格 |
按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
| 總 額 |
參拾伍億元整 |
| 利 率 |
3.80% |
| 期 限 |
5年期 到期日:96 年11 月14 日 |
| 保 證 機 構 |
無 |
| 受 託 人 |
無 |
| 承 銷 機 構 |
聯邦銀行各營業單位及財務部 |
| 簽 證 律 師 |
賴盛星律師 |
| 簽 證 會 計 師 |
李志蓉會計師 |
24
| 金 融 債 券 種 類 | 91年第1次(期) 次順位金融債券 |
|---|---|
| 簽 證 金 融 機 構 |
富邦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償 還 方 法 |
利息:每半年複利及付息一次 本金:到期一次還本 |
| 未 償 還 餘 額 |
參拾伍億元整 |
| 前一年度實收資本額 | 14,889,263,890 |
| 前一年度決算後淨值 | 15,200,525,709 |
| 有 無 違 約 或 延遲支付本息情事 |
無 |
| 贖 回 或 提 前 清 償 之 條 款 |
無 |
| 限 制 條 款 |
次順位債券 |
| 資 金 運 用 計 畫 |
改善財務結構,提高資本適足率 |
| 申報發行金額加計前已發行流 通在外之餘額占發行前一年度 決算後淨值之比率(%) |
26.31 |
|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 及 其 評 等 等 級 |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2003年1月2日,twBB+ |
-
六、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
七、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
八、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
九、併購及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25
貳、營運概況 一、公司經營 (一)業務內容
- 業務範圍
(1) 營業項目
.收受各項存款
.辦理短期、中期及長期放款
.辦理票據貼現
.投資有價證券
.辦理國內匯兌
.辦理商業匯票之承兌
.簽發國內信用狀
.保證發行公司債券
.辦理國內保證業務
.代理收付款項
.代銷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及公司股票
.代售金塊、金幣、銀幣業務
.辦理信用卡業務
.辦理短期票券經紀及自營業務
.辦理保管及倉庫業務
.辦理出租保管箱業務
.辦理與營業執照上各款業務有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代理服務業務 .辦理出口外匯、進口外匯、一般匯出及匯入匯款、外匯存款、外幣貸款及 外幣擔保付款之保證業務 .辦理外幣間保證金交易業務
.辦理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
.辦理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應收帳款承購業務
.辦理依信託業法核定辦理之業務
.代客買賣有價證券 .辦理政府債券自行買賣業務
.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 .辦理期貨交易輔助業務
(2) 營業比重
單位 : 新台幣仟元
| 營業比重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名稱 | 91 年度 | 92 年度 | ||
| 金額 | 比率 | 金額 | 比率 | |
| 利息收入 | 8,541,333 | 79% | 8,670,983 | 75% |
| 手續費收入 | 1,806,434 | 16% | 1,956,074 | 17% |
| 買賣票券及證券利益 | 412,536 | 4% | 473,367 | 4% |
|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 - | - | 390,359 | 4% |
| 兌換利益 | 85,395 | 1% | 11,081 | - |
| 其他營業收入 | 7,963 | - | 8,181 | - |
| 合計 | 10,853,661 | 100% | 11,510,04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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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未來計畫開發之新金融商品
企業金融方面:配合信保基金及政府政策推出各項專案貸款,以增加對中小 企業融資服務,持續推廣應收帳款承購及應收帳款融資等業務配合資金運 用.提供全方位企業融資及收付款服務。
消費金融方面:除傳統存款外,積極提供基金、保險、債券等投資理財性商 品,增加不同金融商品組合提供套餐式服務,透過理財專員針對個案需求提 供適合之理財商品。
/ 外匯方面:與知名外商銀行建立更緊密之策略 產品合作關係,以達產品與利 益分享,並持續重點推展「出口信用狀單據賣斷」 (Export L/C Forfaiting) 、「出 口應收帳款賣斷」 (O/A Factoring) 、「出口 D/A 單據賣斷」 (D/A Forfaiting) 及 「出口信用狀無瑕疪單據押匯」 (Trade Finance) 業務,自力開發與外匯有關之 衍生性產品,以符市場競爭性。
電子金融方面:開發新版個人網路銀行及企業網路銀行,配合個人戶消費金 融與理財業務提供專屬服務及依企業戶所需之整批性交易與多使用者、多重 權限控管進行規劃,提供符合安控與交易需求的網路服務,節省客戶時間提 昇服務效率。
2. 產業概況
(1) 金融業之現況及發展
隨著國內外景氣明顯好轉,企業投資意願提升,帶動資金需求轉殷,使國內 主要金融機構之放款與投資餘額逐月攀升,迄 93 年 2 月底已達 16 兆 5,185 億元,較 92 年同期成長 3.62% ,增幅創下 89 年 12 月以來新高,其中放款餘 額更為歷年來最高之 14 兆 3,919 億元,年增率 6.67% 亦為 87 年 8 月以來最 高水準。
雖然利率水準仍處於谷底,惟在經濟復甦及股市行情看好帶動下,國內金融 機構存款餘額節節攀升, 93 年 2 月底存款餘額達 22 兆 2,121 億元,係歷來最 6 高水準,其中活期存款更一舉突破 兆元關卡,伺機投入股市。且存款與活 期存款年增率分別為 7.19% 及 23.57% ,均為 89 年 5 月以來最高點,若國內 股市交投持續熱絡,活期性存款勢將進一步擴大。
14 2.47% 由於存放款利差已降至近 年來新低之 ,故積極推動消費金融業務, 已是目前國內金融同業的經營共識, 93 年 2 月本國銀行消費者貸款餘額高達 4.47 兆元,包括購置住宅貸款及其他個人消費性貸款,均創下歷史新高;且 受惠於房市景氣持續增溫,建築融資貸款餘額亦揚升至 4,232 億元,為近一年 半之新高;另在各銀行積極推銷現金卡等個人小額信貸商品下,其他個人消 費者貸款餘額增加至 5,872 億元,單月增額達 105 億元。
近年來,在全體銀行竭力打銷呆帳下,本國銀行整體逾放比率已有明顯改 善。截至 93 年 2 月底止,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比率已降至 4.29% ,為 87 年 12 月底 以來新低,逾期放款金額亦縮減至 6,276 億元,若加計應予觀察放款 2,455 億 元,逾放比率則提高至 5.97% 。總計本國銀行自 88 年 1 月至 93 年 2 月底止,實 際累計轉銷呆帳金額已達 1 兆 2,292 億元,在資產品質大幅改善,獲利能力明 顯提升下,逾放比率仍有持續下降空間。
自 92 年 1 月 2 日第一金控正式掛牌成立以來,國內現已有 14 家金融控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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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其中僅有國票金控係以票券業為主體,餘旗下均擁有至少一家銀行子公 司。在金控公司交叉銷售效益逐漸發揮下,旗下銀行獲利成長情況十分明顯, 此種趨勢將增強其他銀行業者加入聯盟或金控之意願,加上主管當局亦期以 成立金控來縮減銀行家數,故未來國內銀行與金控間之整併行動勢將持續進 行。
(2) 各種金融商品之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截至 93 年 3 月底止,國內銀行總分支機構 ( 含農漁會信用部 ) 已逾 4,800 家, 加上保險等非銀行機構即逾 5,000 家,面對直接金融比重逐年提升,且金融 WTO 控股公司亦陸續成立,復加我國加入 後金融市場日趨開放,均使銀行 傳統業務成長空間有限,業務經營面臨更嚴峻之挑戰,因此各銀行無不致力 延伸營運觸角,朝更多元化方向拓展業務,以期提高經營績效,分散經營風 險。
2.47 鑑於微利時代來臨,存放款利差僅餘 個百分點,利息收入日漸壓縮,故 積極開發以服務性手續費收入為主之金融商品,以滿足客戶多元化理財需 求,如開辦網路銀行、保險代理人業務、代銷共同基金、保管銀行、投資銀 行、信託、消費金融及財富管理等業務,以確保銀行利潤能穩定成長。惟目 前上述業務各家銀行多已開辦,同業間競爭極為激烈,如何吸引客戶的青 睞,除價格因素外,尚包括產品的包裝及行銷方式等。
另外,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的施行亦是我國金融市場一個重要里程, 92 年度 可稱為國內推動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元年,除了有實際商品在市場推出外, 各種相關配套法令亦陸續公布,商品類型將涵括企業貸款、房貸、信用卡、 現金卡及企業應收帳款等債權與租賃、不動產契約等。惟國內的金融資產證 券化雖已踏出第一步,然仍處啟蒙階段,尚有頗多未臻完善之處,發展前景 可期。
3.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短期:
-
(1) 配合營運計畫,舉辦各項行銷活動,以增加非法人戶存款,提高資金來源穩 定性。
-
(2) 鼓勵營業單位招攬薪資轉帳、代收增資股款、代發股利、證券代收款、學校 學雜費及一般企業收款代收款業務等,以增加客源,提高本行市場佔有率。
-
(3) 研發新種金融、理財商品,提供客戶多元化之資產配置管理,並提高本行無 風險性(手續費)收入之比重,掌握市場利基。
-
(4) 整合聯邦金融網,提升 UAM 智慧理財專戶之功能,提供客戶優質之財富管 VIP
-
理工具,並藉化強化本行 客戶關係管理的能力。
-
(5) 落實理財專員專人專職制度,發揮理財顧問之功能,強化全行理財業務之推 展。
-
(6) 強化不動產鑑估能力,健全鑑估資料庫,結合網路行銷暨平面傳媒,加速活 化本行不良債權。
-
(7) 重點推展「出口信用狀單據賣斷」 (Export L/C Forfaiting) 及「出口應收帳款」 (O/A Factoring) 業務及「出口 D/A 單據賣斷」 (D/A Forfaiting) 業務,並配合「無 瑕疵單據押匯」 (R&D TRADE FINANCE) 新種業務推展,以增加本行收益。
-
(8) 推動 e 化銀行作業環境,強化電子金融服務機能,提供客戶全天候便捷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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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服務。
長期:
-
(1) 維持符合國際清算銀行規定之資本適足率,調整本行授信資產結構,並重視 授信實質之收益及客戶整體貢獻度,有效運用本行資金。
-
(2) 注意成本效益分析、撙節費用開支、提昇獲利能力、強化資本結構。
-
(3) 培育行員之專業智能及行銷能力,激發工作潛能,加強專業競爭力,定期舉 辦各項業務講習班、座談會及訓練課程,以提昇服務品質及業務績效。
-
(4) 持續推出各項刷卡回饋活動,提高持卡人忠誠度,並培養新持卡人向心力, 以達流通卡數及消費簽帳金額之每年度目標。
-
(5) 落實授信作業及管理資訊數據化、電腦化、即時化,並妥善運用現有系統資 訊(如資料倉儲),以達即時掌控授信現況之正確性,並簡化相關分析數據 之取得。
(二)市場及業務概況
1. 市場分析
- (1) 金融市場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依據中央銀行統計資料,截至 93 年 3 月底止,國內金融機構 ( 含本國銀行、 外國銀行在台分行、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票券及證 券金融公司、人壽及產物保險公司、郵政儲金匯業局、金融控股公司等 ) 共有 438 家,分支機構則達 4,844 家,在金融自由化政策下,為提高市場佔有率, 銀行間積極進行合併,截至 93 年 2 月底止,國內主要金融機構之存、放款 餘額分別為 22 兆 2,121 億元及 14 兆 3,919 億元。惟近年來,隨著資本與貨 幣市場日漸成熟,直接金融比重逐年遞增,目前已達三成左右,顯示企業對 傳統融資之依賴程度將逐漸降低,反而在個人金融方面,因個人理財需求漸 增,各種理財工具推陳出新,將使個人金融業務所佔比重日益提升,有助銀 行手續費收入的成長。
國內銀行業經近二年大幅打銷呆帳後,獲利已逐漸回歸正常軌道,惟利率處 於低檔的經營環境使銀行面臨傳統利息收入逐年下滑的難題,公營銀行受影 響的程度更甚於民營銀行,也因此加深了業者力拼消費性金融業務的決心, 包括現金卡、信用卡小額貸款、財富管理等,在公民營銀行間競爭激烈。
資產品質方面,自 92 年底全體國銀平均逾放比已降至 5% 以下水準,較之 91 年的歷史高峰,無論在逾放比率或逾放金額皆呈現明顯改善,今年則在經濟 及產業景氣均好轉下,獲利能力可望大幅提升。
金融集團朝國際化、大型化趨勢已然成形,購併案例亦時有所聞,國內現有 14 家金融控股公司,在旗下子公司交叉銷售效益顯現下,營運績效已逐漸與 非金控旗下的銀行業者產生區隔,因此在順應潮流、規模經濟、服務內容、 及據點完整性等考量下,同業間的合併仍將持續進行。
由於國內銀行家數過多,同業間競爭激烈,加上因應國際化趨勢,國銀競相 CEPA 向外發展,尤其是大陸市場,故香港與大陸簽訂之更緊密經貿安排( ) 於 93 年起正式落實執行,將有利於台灣金融產業借道香港進軍中國,受限國 家政策影響,台資銀行在中國佈局的步伐已大大落後外資銀行,因此預期在 CEPA 的吸引下,金融服務業將會加快赴港投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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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市場區域及目標市場
40 22 目前本行於全省計有 家營業單位,其中,大台北地區有 家分行,桃竹地 10 3 2 3 區有 家,大台中地區有 家,嘉南地區有 家,大高雄地區有 家,所有分 6 行中,有 家僅提供基本消費金融業務的簡易分行;海外業務方面,本行除 轉投資香港財務有限公司外,尚設有香港及越南辦事處。
本行目標市場可概分為「存匯業務」、「企業金融」、「消費金融」、「信用卡」、 「國民現金卡」及「信託業務」等六大區塊,在面臨同業競爭日益白熱化的 環境中,本行亦積極進行業務區分及組織專責化等調整,並強化各項業務人 員專業能力,以致力於業務之推展及獲利之提升。
(3) 競爭策略及利基
「存匯業務」及「企業金融」隨著國內外經濟景氣好轉,表現趨佳,目前除 傳統的存、放款及外匯商品外,存匯業務方面尚致力提升自動化服務基礎設 施及網路服務通路,以彌補有限的營運網路並降低服務成本;企金業務方面 e-loan 則更積極推廣應收帳款收買與融資業務、簡易票貼、 線上融資等具自 償性業務,並開辦高利差之中小企業企業主貸款、外幣貸款等業務,以兼顧 質量及獲利之成長。
「消費金融」係以承作房貸業務為主,近來隨著房地產市場景氣漸趨好轉, 交易情況頗為熱絡,本行除持續鎖定購屋及換屋族群外,並將積極拓展日益 活絡的法拍屋市場。
「信用卡」及「現金卡」業務受惠於個人消費金融的盛行,雙雙呈現大幅成 長,目前本行均已位居國內前五大發卡銀行。信用卡業務持續和國內多家大 型百貨公司締結策略聯盟,以擴增市場佔有率;現金卡方面則於日前成立國 民現金部,將現金卡業務獨立為單一部門,使其權責、功能及管理等成效更 能發揮,以利於業務運作及風險之控管。
「信託業務」隨著個人理財風氣盛行及財富管理觀念漸受重視,本行將積極 推動理財專員專職制度,以期提供客戶更完整之保險、基金及信託商品等。
為使各項業務目標能穩定成長,且提供客戶完整的金融服務,加上為因應來 自大型金控公司日益激烈的競爭,本行將藉由開發利基商品,並與其他金融 關係企業進行資源整合,以發揮集團最高競爭力,故本行雖無籌組金控公司 之計畫,然藉整合集團資源作最有效之利用,亦能發揮金控效益之實。
- (4) 發展遠景之有利及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A. 有利因素
-
(A) 隨著總體景氣逐漸復甦,有助於帶動民間投資及需求成長,使國內銀行 的放款與投資情況轉佳,並有利於加強企業還款能力,協助銀行業者解 決不良債權及逾放比的問題。
-
(B) 在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陸續推出後,銀行業可藉此在債權資產到期前先 行將該資產賣出,回收資金以提高其資產流動性,增加資產運用效率。 惟資產證券化過程中,金融資產違約的風險將轉嫁由保證機構及投資人 分擔,可能使金融機構在審核創始放款時產生道德風險問題,將成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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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主管機關未來需密切觀察的方向之一。
-
(C) 金控持續整併國內銀行,將有助於提升業者的國際觀及競爭力,並改善 本國銀行的經營形象。
-
(D) 在長期利率看升導使企業發債意願保守之下, 2003 年下半年銀行的聯貸 案件已因此受惠成長,預期在資金成本仍偏屬低檔時,短期內企業向 2004
-
銀行舉債的意願可望提升,因此 年上半年可能出現一波聯貸熱 潮。
-
(E) 政府對金融管制逐步放寬,新金融商品及業務範圍擴大。
B. 不利因素
-
(A) 金融重建基金管理與設置條例 (RTC) 修正案之通過,攸關我國金融改革 的腳步及國際形象,但在朝野對預算內容及限制難以達成共識之下,將 RTC
-
持續增加經營不善銀行的虧損,而 所發揮的效益也恐不如預期。
-
(B) 失業率未見明顯改善,將影響個人戶產生逾放的機率增加,使銀行潛在 的信用風險升高。
-
(C) 國內銀行過去在政府政策的保護下,國際化程度一向偏低,人員的國際 觀及商品創新能力也較外資缺乏。在全球集團紛紛鎖定亞洲為下一波新 興成長區域,大力佈局的同時,國內業者如何走入國際市場,或抵擋外 資陸續進入台灣的威脅,是現階段需要思考的主要問題。
C. 因應對策
-
(A) 由於當前金融環境變化快速,銀行業務型態益趨多樣化,加上金融商品 不斷推陳出新,使銀行風險控管益顯重要,因此隨著新巴賽爾資本協定 (Basel Ⅱ ) 即將於 95 年開始施行,本行將積極強化自身國際競爭力,架構 Basel
-
一套合理評估信用、利率、市場及作業風險之控管系統,全力朝 Ⅱ 規範方向前進,以提升全行資產品質。
-
(B) 目前國內金融市場,信用卡已屬高度競爭市場,而現金卡則為新興商 品,惟兩者於近二年均呈現高幅度成長,加上現金卡申請資格限制較其 他消費性貸款更為寬鬆,因此其未來對銀行逾放之影響程度,頗值得主 管機關及銀行業者加以關注,本行已針對金融局之要求,對於發卡及還 款等方面訂出限制,以加強消費性金融業務之風險控管。
-
(C) 在存放款利差日漸縮小下,本行將積極拓展具有較高利差商品之市佔 率,並對傳統房貸及小額信貸商品,透過流程簡化及作業標準化以降低 成本,其他像提高員工產能及效率、鎖定信用良好客群以降低逾放、加 強與關係企業間的商品交叉銷售等策略,均為期望在利差微薄情形下仍 能維持質量的平衡與利潤的穩定。
-
(D) 持續發展消費金融業務,提高消費者貸款佔總放款之比重;積極開拓網 路服務通路,藉由通路多元化加強與客戶之密切接觸,提高客戶貢獻 度;透過與異業策略聯盟及整合個人金融商品,強化理財服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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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二年度主要部門別營業利益率重大變化之說明:營業利益率較前一年度變 動達百分之二十者,應分析造成價量變化之關鍵因素及對營業利益率之影響
單位 : 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度/項目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益(損失) | 營業利益率 (%) |
營業利益率 變動比率(%) |
| 90年度 | 13,808,102 | 145,612 | 1.05 | - |
| 91年度 | 10,853,661 | (1,095,203) | (10.09) | (1,060.95) |
| 92年度 | 11,510,045 | 978,907 | 8.50 | 184.24 |
本行最近三年度 (90 年度至 92 年度 ) 營業收入分別為 13,808,102 仟元、 10,853,661 仟元及 11,510,045 仟元, 91 年度因受到整體經濟金融環境變遷、國內外政經情 勢不佳及利率逐年呈下降趨勢之影響,致營收較 90 年度下降 21.40% 。
最近三年度本行之營業利益 ( 虧損 ) 分別為 145,612 仟元、 (1,095,203) 仟元及 978,907 仟元。 91 年度因受整體經濟金融環境影響及市場利率大幅下滑致營收 減少,加上為將不良授信資產沖銷以降低逾放比率,分別出售不良債權攤銷損 失及轉銷呆帳,使 91 年度營業利益率較 90 年度減少 1,060.95% 。
3. 主要授信客戶名單: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別 客戶名稱 |
91年 | 91年 | 91年 | 92年 | 92年 | 92年 | 93年度截至3月31日 | 93年度截至3月31日 | 93年度截至3月31日 |
|---|---|---|---|---|---|---|---|---|---|
| 授信餘額 | 授信餘額 | 授信餘額 | |||||||
| 最高 | 最低 | 年底 | 最高 | 最低 | 年底 | 最高 | 最低 | 期底 | |
| A | 1,751,758 | 1,546,953 | 1,612,490 | 1,368,073 | 1,261,437 | 1,368,073 | 1,360,615 | 1,306,915 | 1,360,615 |
| B | 1,378,000 | 62,556 | 1,378,000 | 1,378,000 | 1,350,000 | 1,350,000 | 1,363,000 | 1,350,000 | 1,363,000 |
| C | 1,100,000 | 300,000 | 1,100,000 | 1,500,000 | 1,100,000 | 1,100,000 | 1,100,000 | 550,000 | 550,000 |
| D | 886,138 | 788,363 | 886,138 | 959,356 | 864,056 | 959,356 | 952,666 | 918,466 | 952,666 |
| E | 813,385 | 160,060 | 813,385 | 1,338,000 | 880,345 | 1,338,000 | 1,575,150 | 1,403,100 | 1,575,150 |
| F | - | - | 29,700 | 1,170,550 | 29,7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G |
- |
- |
5,819,713 |
- | - | 7,115,429 | - | - | 6,801,431 |
-
註: 1. 本表係以占淨值 5% 以上授信戶列示。
-
以上最高、最低採用月底餘額
-
客戶別依銀行法 48 條規定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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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與關係人授信說明: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姓名或名稱 | 91 年 | 91 年 | 91 年 | 92 年 | 92 年 | 92 年 | 93 年度截至3 月31 日 | 93 年度截至3 月31 日 | 93 年度截至3 月31 日 | |||
|---|---|---|---|---|---|---|---|---|---|---|---|---|
| 利害關 係情形 |
授 信 餘 額 | 利害關 係情形 |
授 信 餘 額 | 利害關 係情形 |
授 信 餘 額 | |||||||
| 最 高 | 最 低 | 年 底 | 最 高 | 最 低 | 年 底 | 最 高 | 最 低 | 季 底 | ||||
| A | 3 | 1,751,758 | 1,546,953 | 1,612,490 | 3 | 1,368,073 | 1,261,437 | 1,368,073 | 3 | 1,360,615 | 1,306,915 | 1,360,615 |
| B | 6 | 1,378,000 | 62,556 | 1,378,000 | 6 | 1,378,000 | 1,350,000 | 1,350,000 | 6 | 1,363,000 | 1,350,000 | 1,363,000 |
| G | 3 | 34,186 | 81,918 | 60,542 | 3 | 193,478 | 57,782 | 75,082 | 3 | 95,285 | 71,219 | 95,285 |
| H | 6 | 600,000 | 400,000 | 510,000 | 6 | 670,000 | 440,000 | 670,000 | 6 | 689,939 | 630,000 | 689,939 |
| I | 3 | 560,044 | 428,154 | 560,044 | 3 | 619,965 | 558,232 | 608,563 | 3 | 597,644 | 592,453 | 592,453 |
| J | 3 | 120,798 | 70,798 | 79,798 | 3 | 114,798 | 87,798 | 104,798 | 3 | 114,798 | 114,798 | 114,798 |
-
註: 1. 所謂關係人,係指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負責人、職員及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一規定者。
-
表列之關係人係受、授信佔各年底總受、授信佔各年底總受、授信金額 1/1,000 以上之關係人。
-
表列之最高與最低餘額係年度各月底餘額比較之結果。
-
利害關係情形:“ 1 ”本行負責人;“ 3 ”係指與本行負責人有利害關係者;“ 6 ”係指本行持有實收資本總額 3% 以上之企業。 5. 客戶名稱依銀行法第 48 條予以保密。
4-2 與關係人受信說明: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姓名或名稱 | 91年 | 91年 | 91年 | 92年 | 92年 | 92年 | 93年度截至3月31日 | 93年度截至3月31日 | 93年度截至3月31日 | |||
|---|---|---|---|---|---|---|---|---|---|---|---|---|
| 利害關 係情形 |
受 信 餘 額 | 利害關 係情形 |
受 信 餘 額 | 利害關 係情形 |
受 信 餘 額 | |||||||
| 最 高 | 最 低 | 年 底 | 最 高 | 最 低 | 年 底 | 最 高 | 最 低 | 季 底 | ||||
| H | 6 | 510,248 | 257 | 510,248 | 6 | 670,224 | 500,224 | 670,224 | 6 | 740,224 | 630,224 | 740,224 |
| K | 6 | 858,623 | 647,521 | 710,694 | 6 | 820,776 | 654,753 | 816,827 | 6 | 846,126 | 816,827 | 828,482 |
| L | 6 | 646,468 | 529,552 | 572,711 | 6 | 596,382 | 516,130 | 520,273 | 6 | 491,021 | 375,702 | 375,702 |
| N | 3 | 17,250 | 1,563 | 15,439 | 3 | 446,265 | 93,861 | 446,265 | 3 | 216,160 | 151,256 | 216,160 |
-
註: 1. 所謂關係人,係指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負責人、職員及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一規定者。
-
表列之關係人係受信佔 93 年 3 月底總受信金額 1/1,000 以上之關係人。
-
表列之最高與最低餘額係年度各月底餘額比較之結果。
-
利害關係情形:“ 1 ”本行負責人;“ 3 ”係指與本行負責人有利害關係者;“ 6 ”係指本行持有實收資本總額 3% 以上之企業。 5. 客戶名稱依銀行法第 48 條予以保密。
33
5. 最近二年度存款 ( 信託資金 ) 數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度 存款別 |
91年 | 92年 | 93年度截至3月31日 | |||||||||
| 存款數額 |
存款數額 |
存款數額 |
||||||||||
| 最高 | 最低 | 年底 | 平均 年利率 |
最高 | 最低 | 年底 | 平均 年利率 |
最高 | 最低 | 期底 | 平均 年利率 |
|
| 支票存款 (含本支) |
1,709,711 | 1,350,689 | 1,597,352 | - | 2,044,491 | 1,434,988 | 1,831,971 | - | 1,889,907 | 1,618,287 | 1,618,287 | - |
| 活期存款 (含外匯活存) |
12,405,038 | 9,189,977 | 12,405,038 | 0.86% | 15,569,431 | 11,204,962 | 15,569,431 | 0.34% | 15,680,236 | 14,031,072 | 15,680,236 | 0.27% |
| 定期存款 (含外匯定存) |
45,337,466 | 34,419,570 | 34,419,570 | 2.49% | 45,835,996 | 32,231,286 | 45,835,996 | 1.47% | 48,679,132 | 46,487,840 | 47,620,686 | 1.21% |
| 郵匯局轉 存款 |
18,481,185 | 17,822,793 | 18,481,185 | 2.83% | 19,390,822 | 18,359,203 | 19,390,822 | 1.82% | 19,666,076 | 19,410,757 | 19,550,944 | 1.61% |
| 活期儲蓄 存款 |
24,557,008 | 22,957,017 | 24,409,414 | 1.72% | 29,427,826 | 25,107,419 | 29,427,826 | 0.71% | 31,388,346 | 30,987,181 | 31,388,346 | 0.59% |
| 行員活期 儲蓄存款 |
801,146 | 672,360 | 703,891 | 7.66% | 894,066 | 734,690 | 894,066 | 5.25% | 974,938 | 863,375 | 863,375 | 4.90% |
| 定期儲蓄 存款 |
58,131,886 | 57,160,468 | 57,931,617 | 3.12% | 60,553,689 | 58,287,987 | 60,553,689 | 2.03% | 62,959,501 | 61,608,143 | 62,959,501 | 1.64% |
| 合計 |
161,423,440 |
143,572,874 |
149,948,067 | 2.54% | 173,716,321 | 147,360,535 | 173,503,801 | 1.51% | 181,238,136 | 175,006,655 | 179,681,375 | 1.23% |
- 註: 1. 以上不含同業存款及匯款。 2. 本行所列最高、最低數額係以月底餘額資料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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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最近二年度授信數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授 信 別 |
91年 | 91年 | 91年 | 91年 | 92年 | 92年 | 92年 | 92年 | 93年度截至3月31日 | 93年度截至3月31日 | 93年度截至3月31日 | 93年度截至3月31日 |
|---|---|---|---|---|---|---|---|---|---|---|---|---|
| 授信數額 | 授信數額 | 授信數額 | ||||||||||
| 最高 | 最低 | 年底 | 平均利率 | 最高 | 最低 | 年底 | 平均利率 | 最高 | 最低 | 期底 | 平均利率 | |
| 貼現 | 1,229 | - | - | 7.19% | 19,837 | - | 19,837 | 5.98% | 24,828 | 20,825 | 20,825 | 3.79% |
| 透支 | 75,361 | 14,496 | 21,604 | 7.66% | 100,272 | 4,894 | 4,894 | 4.09% | 108,566 | 3,971 | 23,124 | 4.74% |
| 短期放款 | 15,023,333 | 11,546,641 | 12,412,863 | 5.95% | 20,515,944 | 12,742,430 | 20,515,944 | 8.76% | 21,375,942 | 20,822,672 | 21,375,942 | 9.44% |
| 中期放款 | 17,883,043 | 14,821,608 | 16,790,863 | 10.09% | 17,479,018 | 15,454,928 | 16,360,641 | 7.14% | 16,995,436 | 16,161,536 | 16,995,436 | 7.34% |
| 長期放款 | 2,677,001 | 1,776,022 | 2,677,001 | 3.90% | 2,636,039 | 4,173,176 | 4,173,176 | 3.31% | 4,858,648 | 4,387,994 | 4,858,648 | 3.20% |
| 擔保透支 | 837,911 | 319,070 | 659,950 | 5.03% | 804,570 | 589,832 | 804,570 | 4.70% | 791,773 | 760,550 | 791,773 | 4.38% |
| 短期擔保放款 | 9,532,106 | 7,432,328 | 9,355,912 | 5.14% | 8,939,387 | 5,795,818 | 6,194,683 | 4.24% | 5,761,890 | 5,295,000 | 5,295,000 | 4.34% |
| 中期擔保放款 | 33,685,117 | 18,796,081 | 18,796,081 | 4.17% | 18,588,057 | 15,858,694 | 16,082,600 | 3.74% | 15,725,263 | 15,303,346 | 15,725,263 | 4.30% |
| 長期擔保放款 | 42,629,481 | 40,741,425 | 42,629,481 | 5.05% | 52,060,734 | 42,648,580 | 52,060,734 | 3.58% | 54,675,282 | 52,614,113 | 54,675,282 | 3.20% |
| 應收證券融資款 | 153,510 | - | - | 16.56% | - | - | - | - | - | - | - | - |
| 應收保證款項 | 12,002,159 | 7,562,970 | 7,763,760 | 0.52% | 8,204,086 | 6,318,746 | 6,427,332 | 0.38% | 7,206,659 | 6,339,062 | 7,206,659 | 0.51% |
| 應收信用狀款 | 2,084,026 | 1,457,637 | 1,547,194 | 0.13% | 1,826,504 | 1,222,037 | 1,613,393 | 0.03% | 1,825,380 | 1,578,770 | 1,825,380 | 0.02% |
| 應收承兌票款 | 441,649 | 226,612 | 418,933 | 0.35% | 388,737 | 191,742 | 318,672 | 0.17% | 284,676 | 284,630 | 284,630 | 0.21% |
| 進口押匯 | 5,571 | - | - | 3.13% | - | - | - | - | - | - | - | 0.00% |
| 出口押匯 | 425,790 | 285,249 | 318,780 | 1.88% | 336,491 | 199,803 | 238,043 | 4.80% | 162,158 | 152,352 | 162,158 | 3.25% |
| 買入匯款 | 1,618 | 22 | 22 | 0% | 2,806 | 16 | 2,806 | 11.73% | 44 | - | 44 | 2.02% |
| 合計 |
- |
- |
113,392,443 | 5.36% | - | - | 124,817,327 | 4.72% | - | - | 129,240,164 | 4.83% |
- 註: 1. 以上最高、最低採用月底餘額。 2. 應收證券融資款於 91 年底已無餘額。
35
- 最近二年度買賣票券及承銷商業本票數額:按買賣票券及承銷商業本票別,列 明最近二年度與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之前一季止之買賣票券及承銷商業本票 之數額及獲利數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項目 |
91年 |
92年 |
93年度截至3月31日 |
|||
| 買賣(保證、承銷) 數額 |
獲利數額 | 買賣(保證、承銷) 數額 |
獲利數額 | 買賣(保證、承銷) 數額 |
獲利數額 | |
| 附買回數額 附賣回數額 其他買賣數額 |
5,279,817 87,170,969 77,031,413 |
226,985 | - 74,104,727 71,339,438 |
133,483 | - 24,964,183 22,074,739 |
47,221 |
| 合計 |
169,482,199 |
226,985 | 145,444,165 | 133,483 | 47,038,922 | 47,221 |
註:本行未承銷商業本票。
- (三)最近二年度從業人員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之當年度從業員 工按其工作性質分類之統計人數、總平均年歲、平均服務年資及學歷分布比率
| 年 度 | 年 度 | 91 年12 月31 日 | 92 年12 月31 日 | 93 年3 月31 日 |
|---|---|---|---|---|
| 員 工 人 數 |
正式職員 | 2,216 | 2,645 | 2,611 |
| 臨時人員 | 1 | 0 | 0 | |
| 合 計 | 2,217 | 2,645 | 2,611 | |
| 平 | 均 年 歲 | 30.40 | 30.61 | 30.68 |
| 平 服 |
均 務 年 資 |
3.66 | 3.82 | 3.85 |
| 學 歷 分 布 比 率 |
博 士 | - | - | - |
| 碩 士 | 5.1% | 5.1% | 5.13% | |
| 大 專 | 77.13% | 78.67% | 77.82% | |
| 高 中 | 17.37% | 15.96% | 16.71% | |
| 高 中 以 下 | 0.40% | 0.26% | 0.34% |
(四)勞資關係
-
員工福利措施、退休制度與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情形:
-
(1) 員工福利措施實施情形:
-
A. 0.5% 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每月就職工薪津扣繳福利金 ,另就營業收入 0.1%
-
提撥 由職工福利委員會統籌運用,辦理員工福利事宜,例如舉辦母 親節園遊會,婚、喪、生育 ( 含配偶 ) 及重大災害補助等事項。
-
B. 依社會保險制度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保,另由本行提供團體保險 ( 含定 期壽險、團體傷害險、因公傷害險、職業災害險、癌症健康險、員工暨眷 屬住院醫療險 ) 。
-
C. 辦理員工優惠存款、員工優惠擔保貸款及無擔保消費性貸款。
-
D. 每年春節、端午節及中秋節,由職工福利委員會發給節金。
-
-
(2) 退休制度:本行訂有員工退休撫恤辦法,凡本行員工年資符合勞基法或本
36
行工作規則訂定之退休條件申請退休時得發給退休金。
- (3) 勞資協議情形:本行訂有勞資會議實施辦法,隨時保持勞資關係和諧,亦 無勞資爭議案件。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及未來 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本行開業迄今並無因勞資糾紛而遭受損失之 情事,未來更將逐年評估各項薪資福利措施,以謀求員工最大福祉。
-
勞資間關係有無尚需協調之處:本行勞資關係和諧,故並無需勞資協調事宜。
-
(五)風險管理:列明最近二年度逾期放款金額、授信風險集中情形、資產及負債到期 分析、市場風險敏感性等資訊。
逾放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逾放情形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91 年度 | 92 年度 | |
| 逾期放款(含催收款) | 4,553,102 | 4,678,056 |
| 催收款 | 6,716,662 | 5,238,984 |
| 逾放比率 | 4.12 | 3.84 |
| 帳列放款及催收款準備 |
1,770,185 |
881,543 |
-
註 1 :逾期放款(含催收款)係依財政部 83.2.16 台財融第八三二二九二八三四號函及 86.12.1 財政部台財融第八六六五六五六四號函規定之列報逾期放款金額。
-
註 2 :逾放比率=(逾期放款+催收款)÷放款總額
授信風險集中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91 年度 | 92 年度 | |||
|---|---|---|---|---|
| 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 4,942,921 | 5,367,679 | ||
| 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 | 4.42% | 4.36% | ||
| 股票質押授信比率 | 2.11% | 2.51% | ||
| 授信行業集中情形 | 行業別 | 比率 | 行業別 | 比率 |
| 農林魚牧業 | 0.02% | 農林魚牧業 | 0.01% | |
|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 0.03% |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 0.00% | |
| 製造業 | 8.21% | 製造業 | 6.25% | |
| 水電燃氣業 | 0.46% | 水電燃氣業 | 0.34% | |
| 營造業 | 2.09% | 營造業 | 2.65% | |
| 批發零售餐飲業 | 4.35% | 批發零售餐飲業 | 3.73% | |
| 運輸倉儲通信業 | 1.04% | 運輸倉儲通信業 | 1.69% | |
| 金融及保險 | 7.04% | 金融及保險 | 5.73% | |
| 不動產業 | 7.78% | 不動產業 | 7.20% | |
| 工商社會個人服務業 | 1.69% | 工商社會個人服務業 | 1.25% | |
| 其他 | 67.29% | 其他 | 71.16% | |
| 總 計 | 100.00% | 總 計 | 100.00% |
37
-
註 1 :授信總額包括買匯、進出口押匯、放款及貼現、應收承兌票款及應收保證款項
-
註 2 :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係銀行法所定義之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
註 3 :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銀行法所定義之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授信總額
-
註 4 :股票質押授信比率=承作以股票為擔保品之授信金額÷授信總額
-
註 5 :授信行業集中情形係依填報中央銀行「放款對象別及用途別分析表」行業別揭露公營及民營合計 之農林漁牧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製造業、水電燃氣業、營造業、批發零售餐飲業、運輸倉儲 通信業、金融保險不動產業、工商社會個人服務業及其他占總放款比率。
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
91 年 12 月 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91 年12 月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91 年12 月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91 年12 月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91 年12 月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91 年12 月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合計 | 距到期日剩餘期間金額 | |||||
| 0 至30 天 | 31 天至90 天 | 91 天至180 天 | 181 天至一年 | 一年以上 | ||
| 資產 | 143,000,000 | 27,158,000 | 8,475,000 | 7,098,000 | 9,037,000 | 91,232,000 |
| 負債 | 153,784,000 | 18,262,000 | 19,311,000 | 55,744,000 | 36,232,000 | 24,235,000 |
| 缺口 | (10,784,000) | 8,896,000 | (10,836,000) | (48,646,000) | (27,195,000) | 66,997,000 |
| 累積缺口 |
(10,784,000) |
8,896,000 |
(1,940,000) |
(50,586,000) |
(77,781,000) | (10,784,000) |
- 註:本表僅含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新台幣部分(不含外幣)之金額。
92 年 12 月 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92 年12 月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92 年12 月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92 年12 月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92 年12 月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92 年12 月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合計 | 距到期日剩餘期間金額 | |||||
| 0 至30 天 | 31 天至90 天 | 91 天至180 天 | 181 天至一年 | 一年以上 | ||
| 資產 | 189,893,000 | 36,593,000 | 16,499,000 | 11,547,000 | 18,356,000 | 106,898,000 |
| 負債 | 197,655,000 | 22,385,000 | 21,296,000 | 66,552,000 | 60,026,000 | 27,396,000 |
| 缺口 | (7,762,000) | 14,208,000 | (4,797,000) | (55,005,000) | (41,670,000) | 79,502,000 |
| 累積缺口 | (7,762,000) | 14,208,000 | 9,411,000 | (45,594,000) | (87,264,000) | (7,762,000) |
- 註:本表僅含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新台幣部分(不含外幣)之金額。
市場風險敏感性
| 市場風險敏感性 | 市場風險敏感性 | |
|---|---|---|
| 單位:% |
||
| 91 年度 | 92 年度 | |
|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 61.96 | 75.19 |
|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
(336.68) |
(231.66) |
-
註 1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指一年內新台幣利率敏感性資產
-
與利率敏感性負債)
-
註 2 :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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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固定資產及其他不動產
-
(一)自有資產
-
列明取得成本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或新台幣一億元以上之固定資產名稱、數 量、取得日期、取得成本、重估增值及未折減餘額,並揭露其使用及保險情形、 設定擔保及權利受限制之其他情事。
固定資產情形
93 年 3 月 31 日;單位 : 新台幣仟元
| 固定資產 名 稱 |
單 位 |
數量 | 取得 年月 |
原始 成本 |
重估 增值 |
未折減 餘 額 |
利 用 狀 況 | 利 用 狀 況 | 利 用 狀 況 | 保險 情形 |
設定擔保 及權利受 限制之其 他情事 |
|---|---|---|---|---|---|---|---|---|---|---|---|
| 本 公 司 使用部門 |
出租 | 閒置 | |||||||||
| 土地及建物 | 坪 | 土地 14.23 建物 152.48 |
81.03 | 214,153 | - | 199,320 | 營業部 | - | - | 火險 | 分別共有 權利範圍: 5445/10000 |
| 土地及建物 | 坪 | 土地 38.28 建物 330.96 |
83.05 86.03 |
231,072 | - | 217,436 | 忠孝分行 | - | - | 火險 | 無 |
| 土地及建物 | 坪 | 土地 32.50 建物 635.61 |
84.09 | 251,792 | - | 225,652 | 高雄分行 高雄證券 |
- | - | 火險 | 無 |
| 土地及建物 | 坪 | 土地 244.10 建物 1255.00 |
86.02 88.09 |
187,231 | - | 177,776 | 桃鶯分行 債權管理部 不動產管理 部 |
聯邦國際租 賃倍利證券 |
- | 火險 | 無 |
| 土地及建物 | 坪 | 土地 23.38 建物 319.94 |
86.06 | 169,456 | - | 160,086 | 中港簡易分 行 |
- | - | 火險 | 無 |
| 土地及建物 | 坪 | 土地 29.83 建物 356.18 |
88.09 | 116,248 | - | 112,241 | 中和分行 | - | - | 火險 | 無 |
| 土地 | 坪 | 450.93 | 89.04 | 239,491 | - | 239,491 | 不動產管理 部 |
- | - | 無 | 無 |
- 列明閒置不動產及以投資為目的持有期間達五年以上之不動產名稱、面積、座 落地點、取得日期、取得成本、重估增值、未折減餘額及公告現值或房屋評定 價值及預計未來處分或開發計畫:無。
39
(二)租賃資產
-
資本租賃:無。
-
營業租賃:每年租金達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之營業租賃資產,列明其名稱、數 量、租期、年租金、出租人名稱及目前使用情形。
營業租賃
93 年 3 月 31 日;單位:新台幣元
| 資產名稱 |
單位 |
數量 |
租賃期間 | 租金 |
出租人 |
租金之計算及 支付方式 |
租約所定 之限制 |
|---|---|---|---|---|---|---|---|
| 台北分行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 東路三段109號1樓) |
坪 |
建物 460.47 |
89.09.01~ 94.08.31 |
月租金 3,683,760元 (未稅) |
鴻構建設股 份有限公司 |
每三個月付一次;自第二個租 賃年度起,每年依該年六月份 與前一年六月份行政院主計 處編印台灣地區都市消費者 物價指數漲落比例為調整依 據調整租金,每滿一年調整一 次。 |
無 |
| 總行管理處二樓全層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 東路三段109號2樓) |
坪 |
建物 496.53 |
89.09.01~ 94.08.31 |
月租金 1,986,120元 (未稅) |
鴻構建設股 份有限公司 |
每三個月付一次;自第二個租 賃年度起,每年依該年六月份 與前一年六月份行政院主計 處編印台灣地區都市消費者 物價指數漲落比例為調整依 據調整租金,每滿一年調整一 次。 |
無 |
| 總行管理處三樓全層 (台北市松山區民生 東路三段109號3樓) |
坪 |
建物 551.28 |
89.09.01~ 94.08.31 |
月租金 1,681,404元 (未稅) |
鴻構建設股 份有限公司 |
每三個月付一次;自第二個租 賃年度起,每年依該年六月份 與前一年六月份行政院主計 處編印台灣地區都市消費者 物價指數漲落比例為調整依 據調整租金,每滿一年調整一 次。 |
無 |
| 總行管理處五樓(台 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 三段109號5樓) |
坪 |
建物 445.41 |
89.09.01~ 94.08.31 |
月租金 1,358,501元 (未稅) |
鴻構建設股 份有限公司 |
每三個月付一次;自第二個租 賃年度起,每年依該年六月份 與前一年六月份行政院主計 處編印台灣地區都市消費者 物價指數漲落比例為調整依 據調整租金,每滿一年調整一 次。 |
無 |
| 桃園分行(桃園市縣 府路332號1、2樓) |
坪 |
建物 403 |
90.07.01~ 95.06.30 |
月租金 1,060,000元 (含稅) |
源芳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
每三個月付一次;自第三租賃 年起,依該年前一月份與前一 年同月份行政院主計處公佈 「台灣地區消費者物價基本 分類指數(房租)」之定基指數 漲落比例為調整依據,每滿一 年調整一次。 |
無 |
| 仁愛分行(台北市大 安區仁愛路四段 401、403號1、2樓及 延吉街179 號1、2 樓) |
坪 |
建物 229 |
88.06.01~ 93.05.31 |
月租金 1,000,000元 (含稅) |
鄭博修 鄭立中 鄭立亮 鄭修好 |
每一個月付一次;自第三年起 依前一年度月租金調升5%, 餘依此類推。 |
無 |
| 中山分行大樓(台北 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 段83 號1-6 樓) |
坪 | 建物 650.99 |
93.02.29~ 98.02.28 |
月租金 861,000元 (含稅) |
財政部國有 財產局 |
每一個月付一次。 | 無 |
40
- (三)重大資產買賣情形:列明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 交易價額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一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資產買賣情形,包括交易 價格,處分損益、相對買方或賣方及與公司之關係。
重大資產買賣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產名稱 |
資產名稱 |
取得年月 | 購價 | 賣方 | 與公司 之關係 |
使用情形 |
|---|---|---|---|---|---|---|
| 承受擔保品 台北縣三芝鄉新小基隆段埔頭坑小段50-10 地號及3451 等建號 |
91年05月 | 237,760 |
田上建設股份 有限公司 |
本銀行債務人 | 伺機出售 | |
| 承受擔保品 桃園縣大樹林段308-20 地號等19 筆土地 |
91年06月 | 257,884 |
寶祥建設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 |
本銀行債務人 | 已出售 | |
| 承受擔保品 台北市西屯區惠民段109、112 地號 |
91年09月 | 157,600 | 中僑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 |
本銀行債務人 | 已出售 | |
| 承受擔保品 台北縣淡水鎮海天段228-2地號等37筆土 地 |
91年08月 | 1,250,000 | 林三號國際發 展股份有限公 司 |
本銀行債務人 | 已出售 | |
| 承受擔保品 桃園縣八德市高城段86 地號及中華路292 號等63 戶 |
91年08月 | 210,000 | 和泰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 |
本銀行債務人 | 已陸續出售 | |
| 承受擔保品 台北市文山區萬芳段二小段179 地號等24 筆土地 |
92年02月 | 210,000 |
康和建設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 |
本銀行債務人 | 已出售 | |
| 承受擔保品 宜蘭縣蘇澳鎮德興一路51 號等12 戶 |
92年04月 | 161,808 |
欣榮建業股份 有限公司 |
本銀行債務人 | 已出售 | |
| 承受擔保品 台北縣蘆洲市環堤大道8 號等63 戶 |
92年05月 | 189,380 |
裕高建設股份 有限公司 |
本銀行債務人 | 已陸續出售 | |
| 承受擔保品 桃園縣楊梅鎮幼獅段1151地號等15筆土地 |
92年12月 | 252,981 | 宏國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 |
本銀行債務人 | 伺機出售 | |
| 股票型基金 | 海外股票型 | 91/01~91/12 | 160,030 | 公開市場 | 註1 | 良好 |
| 92/01~92/12 | 10,000 | 公開市場 | 註2 | 良好 | ||
| 國內股票型 | 91/01~91/12 | 195,095 | 公開市場 | 註1 | 良好 | |
| 92/01~92/12 | 262,889 | 公開市場 | 註2 | 良好 | ||
| 93/01~93/05 | 849,911 | 公開市場 | 註3 | 良好 | ||
| 組合型 | 91/01~91/12 | - | - | - | - | |
| 92/01~92/12 | 50,000 | 公開市場 | 註2 | 良好 | ||
| 平衡型 | 91/01~91/12 | 20,000 | 公開市場 | 註1 | 良好 | |
| 92/01~92/12 | 203,466 | 公開市場 | 註2 | 良好 | ||
| 債券型 | 91/01~91/12 | 10,994,025 | 公開市場 | 註1 | 良好 | |
| 92/01~92/12 | 7,627,344 | 公開市場 | 註2 | 良好 | ||
| 93/01~93/05 | 1,290,237 | 公開市場 | 註2 | 良好 | ||
| 保本型 |
93/01~93/05 |
30,000 |
公開市場 |
註3 |
良好 |
註 1 :除於 91 年度向轉投資公司聯邦投信購得股票型基金、組合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外,公司與
其它賣方並無特定關係。
- 註 2 :除於 92 年度向轉投資公司聯邦投信購得股票型基金、組合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外,公司
41
與其它賣方並無特定關係。 註 3 :除於 93 年度向轉投資公司聯邦投信購得保本型基金外,公司與其它賣方並無特定關係。
單位 : 新台幣仟元
| 資 產 名 稱 |
資 產 名 稱 |
取 得 年 月 |
處 分 年 月 |
未折減 餘額 |
處 分 價 格 |
處 分 利 益 |
買 方 | 與公司 之關係 |
|---|---|---|---|---|---|---|---|---|
| 承受擔保品 桃園縣大樹林段 308-20地號等19筆 土地 |
91年06月 | 91年07月 | 259,143 | 250,000 | (9,143) | 蕭春達 | 無 | |
| 承受擔保品 台北市大同區市府 段一小段64地號及 1416、1417 建號 |
87年07月 | 91年05月 | 179,872 | 153,000 | (26,872) | 廖春 | 無 | |
| 承受擔保品 台北市文山區萬芳 段二小段179地號等 24 筆土地 |
92年02月 | 92年06月 | 210,351 | 210,670 | 319 | 吳寶田 | 無 | |
| 承受擔保品 台北縣淡水鎮海天 段223-5地號等14 筆土地 |
91年08月 | 92年01月 | 1,254,859 | 1,250,000 | (4,859) | 吳寶田 | 無 | |
| 承受擔保品 台中市西屯區惠民 段109、112 地號 |
91年09月 | 92年12月 | 157,630 | 217,059 | 59,429 | 張廖貴裕 | 無 | |
| 固定資產 台北市萬華區莒光 段三小段73地號等 24筆土地及1325建 號建物 |
88年08月 | 92年11月 | 534,553 | 535,000 | 447 | 財團法人慈濟慈 善事業基金會 |
無 | |
| 固定資產 台北市內湖區西湖 段四小段99 地號 |
85年02月 | 91年12月 | 174,429 | 243,243 | 68,814 | 勇軒有限公司 | 關係人 | |
| 債券型基金 | 90/11~91/12 | 91/01~91/12 | - | 10,772,941 | 24,470 | 公開市場 | 註1 | |
| 91/11~92/12 | 92/01~92/12 | - | 7,722,627 | 14,658 | 公開市場 | 註2 | ||
| 92/12~93/05 | 93/01~93/05 | - | 2,208,470 | 4,880 | 公開市場 | 註3 | ||
| 股 票 型 基 金 |
海外股票型 | 89/07~89/07 | 91/01~91/12 | - | 16,440 | (3,580) | 公開市場 | 註1 |
| 91/11~92/12 | 92/01~92/12 | - | 100,599 | 599 | 公開市場 | 註2 | ||
| 國內股票型 | 87/01~91/12 | 91/01~91/12 | - | 330,432 | (79,723) | 公開市場 | 註1 | |
| 88/05~92/12 | 92/01~92/12 | - | 224,995 | (135,072) | 公開市場 | 註2 | ||
| 89/08~93/02 | 93/01~93/05 | - | 534,593 | 72,361 | 公開市場 | 註3 | ||
| 平衡型 | 89/09~91/09 | 91/03~91/11 | - | 36,204 | 1,204 | 公開市場 | 註1 | |
| 89/06~92/07 | 92/03~92/12 | - | 182,394 | (92,626) | 公開市場 | 註2 | ||
| 93/01~93/05 | 93/01~93/05 | - | 30,153 | 153 | 公開市場 | 註3 |
註 1 :除於 91 年度向轉投資公司聯邦投信贖回股票型基金、組合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外,公司與其它賣方並
無特定關係。
-
註 2 :除於 92 年度向轉投資公司聯邦投信贖回股票型基金、組合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外,公司與其它賣方並 無特定關係。
-
註 3 :除於 93 年度向轉投資公司聯邦投信贖回股票型基金、組合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外,公司與其它賣方並 無特定關係。
42
三、轉投資事業
(一)轉投資事業概況
1. 明細資料
92 年 12 月 31 日;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 轉投資事業名稱(註) | 主要營業項目 | 投資 成本 |
帳面 價值 |
投資股份 | 投資股份 | 股 權 淨 值 或市價 |
會計 處理 方法 |
92 年度投資報酬 | 92 年度投資報酬 | 持有公 司股份 數額 |
|---|---|---|---|---|---|---|---|---|---|---|
| 股數 | 股權 比例% |
投資 損益 |
分配 股利 |
|||||||
| 聯邦票券金融(股)公司 | 1.從事短期票券之經紀及自營業務 2.商業本票之承銷、簽證、保證及背書 3.政府債券之經紀及自營業務 4.公司債自營業務 5.金融債券之簽證、承銷、經紀及自營業務 |
1,238,450 | 1,282,534 | 126,576,000 | 42.76 | 1,282,534 | 權益法 | 226,546 | - | 無 |
| 聯邦期貨(股)公司 | 期貨商品交易 | 594,397 | 599,652 | 59,439,650 | 99.07 | 599,652 | 權益法 | (8,282) | 23,776 | 無 |
| 聯邦財務有限公司(香港) | 進出口貿易融資 | 106,589 | 195,543 | 30,000,000 | 99.99 | 195,543 | 權益法 | 10,926 | - | 無 |
| 聯邦網通科技(股)公司 | 電腦軟硬體設備經銷、系統程式開發、系統建 置外委、網頁網站設計及電子商務等 |
90,650 | 141,211 | 12,950,000 | 99.92 | 137,748 | 權益法 | 46,866 | - | 無 |
| 聯邦國際租賃(股)公司 | 分期、租賃、應收帳款收買業務 | 1,000,000 | 743,402 | 100,000,000 | 99.99 | 743,402 | 權益法 | 63,440 | - | 無 |
|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 證券投資信託業 | 105,000 | 118,620 | 10,500,000 | 35.00 | 118,620 | 權益法 | 12,478 | 3,150 | 無 |
| 聯邦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 證券投資顧問業 | 9,940 | 9,026 | 994,000 | 99.40 | 9,026 | 權益法 | 733 | - | 無 |
| 邦聯保險經紀人(股)公司 | 人身保險經紀人業務 | 25,220 | 60,971 | 2,522,000 | 90.07 | 61,776 | 權益法 | 30,475 | 17,036 | 無 |
| 聯邦建築經理(股)公司 | 委託興建、計畫之審查與諮詢 | 20,000 | 26,990 | 2,000,000 | 40.00 | 26,990 | 權益法 | 6,677 | - | 無 |
|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公司 |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拍賣及管理服 務、應收帳款收買等業務 |
13,230 | 13,730 | 1,323,000 | 49.00 | 13,730 | 權益法 | 500 | - | 無 |
| 安泰證券金融(股)公司 | 有價證券買賣之融資融券及對證券商之轉融通 | 622,187 | 622,188 | 65,206 | 12.15 | 657,931 | 成本法 | - | - | 無 |
|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 |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拍賣及管理服 務、應收帳款收買等業務 |
100,000 | 100,000 | 10,000,000 | 0.57 | 106,600 | 成本法 | - | - | 無 |
| 力宇創業投資(股)公司 | 對被投資事業從事創業投資 | 80,000 | 80,000 | 8,000,000 | 4.76 | 67,520 | 成本法 | - | - | 無 |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公司 |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及拍賣業務 | 50,000 | 50,000 | 5,000,000 | 2.94 | 50,700 | 成本法 | - | - | 無 |
| 財金資訊(股)公司 | 提供資訊服務 | 45,500 | 45,500 | 4,550,000 | 1.14 | 67,067 | 成本法 | - | 6,780 | 無 |
| 富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 對被投資事業從事創業投資 | 30,000 | 30,000 | 3,000,000 | 5.00 | 30,480 | 成本法 | - | - | 無 |
43
| 轉投資事業名稱(註) | 主要營業項目 | 投資 成本 |
帳面 價值 |
投資股份 | 投資股份 | 股 權 淨 值 或市價 |
會計 處理 方法 |
92 年度投資報酬 | 92 年度投資報酬 | 持有公 司股份 數額 |
|---|---|---|---|---|---|---|---|---|---|---|
| 股數 | 股權 比例% |
投資 損益 |
分配 股利 |
|||||||
| 交大創業投資(股)公司 | 對被投資事業從事創業投資 | 21,615 | 21,615 | 2,130,000 | 5.00 | 16,571 | 成本法 | - | - | 無 |
| 台灣票券集中保管結算(股)公司 | 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 | 20,000 | 20,000 | 2,000,000 | 1.00 | 19,680 | 成本法 | - | - | 無 |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 期貨交易所及結算機構 | 10,250 | 10,250 | 1,025,000 | 0.51 | 15,672 | 成本法 | - | - | 無 |
| 台北外匯經紀(股)公司 | 外匯經紀業務 | 800 | 800 | 80,000 | 0.40 | 1,226 | 成本法 | - | 183 | 無 |
註:係公司之長期投資。
2. 對轉投資事業具有重大影響大者,有利用本公司資源及技術之情形:無。
3. 對轉投資事業具有控制能力者:
(1) 本公司有控制能力之轉投資事業者:
| (1)本公司有控制能力之轉投資事業者: | |
|---|---|
| 轉投資事業名稱 | 持股比率 |
| 聯邦票券金融(股)公司 | 42.76% |
| 聯邦期貨(股)公司 | 99.07% |
| 聯邦財務(有)公司(香港) | 99.99% |
| 聯邦網通科技(股)公司 | 99.92% |
| 聯邦國際租賃(股)公司 | 99.99% |
|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 35.00% |
| 聯邦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 99.40% |
| 邦聯保險經紀人(股)公司 | 90.07% |
-
(2) 本公司授信政策:根據銀行法規定,對有利害關係者,本公司除消費貸款額度及對政府貸款外,不得為無擔保授信;為擔保 授信時,應有十足擔保,且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授信對象。
-
(3) 交易條件:關係人交易價格、收付款之條件與一般非關係人相當。
44
(4) 款項收回情形:本公司與被投資公司間,相關業務往來正常,款項收回情形良好,無異常情事。 (二)綜合持股比例:
單位:股; %
| 轉投資事業(註) | 本公司投資 | 本公司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合投資 | 綜合投資 |
|---|---|---|---|---|---|---|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股數 | 持股比例 | |
| 聯邦票券金融 (股)公司 | 126,576,000 | 42.76 | 40,735,495 | 13.76 | 167,311,495 | 56.52 |
| 聯邦期貨(股)公司 | 59,439,650 | 99.07 | 124,370 | 0.21 | 59,564,020 | 99.28 |
| 聯邦財務有限公司(香港) | 30,000,000 | 99.99 | 1 | - | 30,000,001 | 99.99 |
| 聯邦網通科技(股)公司 | 12,950,000 | 99.92 | - | - | 12,950,000 | 99.92 |
| 聯邦國際租賃(股)公司 | 100,000,000 | 99.99 | 7,000 | 0.01 | 100,007,000 | 99.99 |
|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 | 10,500,000 | 35.00 | - | - | 10,500,000 | 35.00 |
| 聯邦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 | 994,000 | 99.40 | 2,000 | 0.20 | 996,00 | 99.60 |
| 邦聯保險經紀人(股)公司 | 2,522,000 | 90.07 | 55,000 | 1.96 | 2,577,000 | 92.03 |
| 聯邦建築經理(股)公司 | 2,000,000 | 40.00 | 1,450,000 | 28.00 | 3,450,000 | 68.00 |
|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公司 | 1,323,000 | 49.00 | - | - | 1,323,000 | 49.00 |
| 安泰證券金融(股)公司 | 65,206,250 | 12.15 | 820,377 | 0.15 | 66,026,627 | 12.30 |
|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 | 10,000,000 | 0.57 | - | - | 10,000,000 | 0.57 |
| 力宇創業投資(股)公司 | 8,000,000 | 4.76 | - | - | 8,000,000 | 4.76 |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公司 | 5,000,000 | 2.94 | - | - | 5,000,000 | 2.94 |
| 財金資訊(股)公司 | 4,550,000 | 1.14 | - | - | 4,550,000 | 1.14 |
| 富華創業投資(股)公司 | 3,000,000 | 5.00 | - | - | 3,000,000 | 5.00 |
| 交大創業投資(股)公司 | 2,130,000 | 5.00 | - | - | 2,130,000 | 5.00 |
| 台灣票券集中保管結算(股)公司 | 2,000,000 | 1.00 | 4,000,000 | 2.00 | 6,000,000 | 3.00 |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公司 | 1,025,000 | 0.51 | 3,050,000 | 1.53 | 4,075,000 | 2.04 |
| 台北外匯經紀(股)公司 |
80,000 | 0.40 | - | - | 80,000 | 0.40 |
| 註:係公司長期投資。 |
45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 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 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 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 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 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 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 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 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 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 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 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 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及處分本公司股票之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 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股 | |||||||||||
| 子公司名稱(註1) | 實收資本額 | 資金 來源 |
本公司 持股比例 |
處分日期 | 處分股數 (註2) |
處分金額 (註2) |
投資損益 | 截至年底或公開 說明書刊印日止 持有股數及金額 (註3) |
設定質 權情形 |
本公司為子 公司背書保 證金額 |
本公司貸與 子公司金額 |
| 聯邦國際租賃(股)公司 |
1,000,100 |
- | 99.99% | 91.1.22 | 171股 | 1 | (1) | 無 | 無 | 無 | 1,350,000 |
-
註 1 :請依子公司別分別列示。
-
註 2 :所稱金額係指實際取得或處分金額。
-
註 3 :取得及處分情形應分別列示。
-
註 4 :並說明其對公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對公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46
-
( 四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 185 條情事或有以部分營業 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放棄子公司現金增資認購情形:無。
-
( 五 ) 轉投資金額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者,應敘明是否經股東會決議或章程另有規 定:無。
-
( 六 ) 投資金額超過被投資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之轉投資事業最近兩年度違法受處分 與改善情形:無。
四、重要契約:
| 契 約 性 質 | 當 事 人 | 契 約 起 訖 日 期 |
主 要 內 容 |
限 制 條 款 |
|---|---|---|---|---|
|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契約 |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 信用保證基金 |
81.7.22簽訂 | 本行對中小企業申請 融資者,如經審核原則 同意,而認為其擔保不 足或無擔保時,得請基 金就不足部分提供信 用保證。 |
本行處理授信業務及 與中小企業授信戶簽 訂貸款契約,悉應依 財政部所核定「銀行 對企業授信規範」之 規定,並按照該基金 規定辦理。 |
| 存款保險契約 |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 |
83.4.27簽訂 | 銀行機構發生不能履 行存款人支付義務時 之保證履行義務契約 |
無 |
| 銀行業綜合保險契約 |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 |
93.1.21-94.1.21 | 員工之不忠實行為、營 業處所及運送中財 產、票據及有價證券之 偽造或變造、偽造通 貨、營業處所及設備之 毀損、證券或契據之失 誤及疏忽短鈔等損失 負賠償責任。 |
每一事故皆有自負額 及最高賠償金額之限 制。 |
| 出售不良債權 |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
91.11.29簽訂 | 出售不良債權約新台 幣88.5億元。 |
無 |
| 出售不良債權 |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
92.5.28簽訂 | 出售不良債權約新台 幣22.9億元。 |
無 |
| 出售不良債權 |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
92.12.26簽訂 |
出售不良債權約新台 幣11.8億元。 |
無 |
| 外匯連續聯結清算系統 機制 |
花旗銀行 |
91年12月2日 | 為降低本行外幣清算 風險之系統。 |
無 |
| 出口國際應收帳款業務 機制 |
CIT 亞太商業服務 有限公司 |
92年9月 | 降低本行出口融資之 風險。 |
無 |
| 國際性交換衍生性商品 交易信用擔保機制 |
渣打銀行 荷蘭銀行 |
93年1月4日 93年2月 |
為擴增本行外匯衍生 性交易額度及承做長 天期之利器。 |
無 |
註: 91 年及 92 年實際出售不良債權金額分別為 8,831,652 仟元及 3,449,041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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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營運概況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一)訴訟或非訟事件
-
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 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
(1) 本公司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或非訟事件,大部分係為正常之授信業務所起 訴,惟並不影響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之正常營運。
-
(2) 本行 83 、 84 、 86 、 88 及 89 年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抵繳應納稅額之扣繳稅 款中,屬公債前手息之扣繳稅款部分共計 85,496 仟元,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不得抵繳,本行認為既無法令依據亦不合理,已依法向相關主管機關對民國 83 84 86 、 及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案提起行政訴訟,及對民國
-
88 與 89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案請求複查,民國 83 、 84 及 86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並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勝訴;經國稅局 65
-
多次與同業協商最後訂出 %退(抵)稅比率的解決方案,本行已向國稅局 表達同意以 65 %辦理退(抵)稅,並於 93 年 3 月份將該稅款解繳國庫。
-
(3) 關於中華商業銀行訴請本行履行保證契約案,經本行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 於九十一年九月十三日以中華商業銀行之第二審上訴超逾上訴期間,故廢棄 第二審判決,維持第一審判決結果,駁回中華銀行之請求。本行與中華銀行 間履行保證契約訴訟業經三審判決確定,本行毋須給付新台幣柒仟萬元予中 華銀行。
-
綜上,本行之訴訟、非訟或行政訴訟事件結果尚無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 大影響。
- 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達百分之一以上之大股東及 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 中之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 大影響者
本行關係企業聯邦票券金融 ( 股 ) 公司民國 84 至 89 年度債券前手息之扣繳稅款共 計新台幣 104,563 仟元,經稅捐稽徵機關核以所謂「兌領前手利息係屬代收轉付 性質,非屬所得稅法第 89 條扣繳稅款之納稅義務」而不予退回。聯邦票券金融 ( 股 ) 公司認為此一核定違反所得稅法與財政部相關函釋規定。該公司已依法向相 88 關主管機關申請對民國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案提請行政訴訟及 對民國 89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案提請複查,民國 84 、 85 、 86 及 87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並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勝訴。故其結果 亦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無重大影響。
- 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達百分之一以上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 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形及公司目前 辦理情形:無。
(二)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百分之一以上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 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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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之影響:無
- (三)其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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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
( ㄧ ) 計畫內容:本公司未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或依公司法發行公司債計畫尚未完成及 計畫實際完成日距申報(請)時未逾三年之情形。
( 二 ) 執行情形:
-
如為併購或受讓其他金融機構、擴建或新建固定資產者,應就固定資產、營業 收入、營業支出及營業利益等科目予以比較說明:不適用。
-
如為轉投資其他公司者,應就該轉投資事業之營運情形、對公司投資損益之影 響加以說明:不適用。
-
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就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及負債總額之增減 情形、營業收入、營業支出、營業利益等科目及每股盈餘予以比較說明,並分 析財務結構:不適用。
二、本次發行轉換金融債券資金運用計畫:
-
( 一 ) 資金來源:發行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募集總額上限為新台幣 5,000,000 仟元。不 足部分則由自有資金或收受存款支應。
-
( 二 ) 本次發行公司債者,應揭露之事項
-
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規定,揭露有關之事項
| 公司名稱 |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債總額 | 新台幣參拾億元整 |
| 債券每張金額 | 新台幣壹拾萬元 |
| 利率 | 票面利率為0% |
| 償還方法 | 詳見轉換金融債券發行及轉換辦法(參閱本公開說明書 279頁) |
| 期限 | 五年期,到期日98 年9 月12 日 |
| 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 管方法 |
本轉換金融債券將由本公司營運資金中償還,並由流動資 產項下支應,未設有償債基金。 |
| 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 計畫 |
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56頁 |
| 前所募集公司債之未償還金額 | 本行並未發行公司債,但有次順位金融債券餘額35 億元 |
| 公司債發行價格 | 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 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 數及其金額 |
股份總數:章程修正前:1,488,926,389股 章程修正後:2,488,926,389股 實收資本額:14,889,263,890元 |
| 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 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 |
1. 資產總額216,803,735仟元 2. 負債總額199,553,295仟元 3. 無形資產0仟元 4. 資產減負債及無形資產餘額17,250,440 仟元 |
50
| 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 | 參閱公開說明書第67頁 |
|---|---|
| 受託人 | 安泰商業銀行信託部 |
| 代收款項銀行 | 合作金庫銀行城東分行 |
| 承銷機構 |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擔保品或保證機構 | 無 |
| 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 債務,是否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 息之事實獲現況 |
無 |
| 轉換辦法 | 參閱公開說明書第278頁 |
| 董事會議事錄 | 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248 頁 |
|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 評等等級 |
無 |
2. 相關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與對股東權益影響
(1) 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依本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之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債 券持有人得於本債券發行日後屆滿一個月起,至到期日前十日止,除本公司向 台灣證券交易所 ( 以下簡稱「證交所」 ) 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 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 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及其他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隨時向本公司請 求依本辦法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另本公司本次發行之轉換金融債,以 93 年 8 30 1 3 5 月 日為基準日,採其前 、 、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 單算術平均數 (10.33 元 ) 估算承銷基準價,轉換溢價率為 105% ,推估轉換價 10.85 格為 元,假設投資人全數申請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其屆時最大之稀 釋比率計算如下:
==> picture [396 x 1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另若本次以現金增資方式籌資,並按每股基準價 10.33 元之 90% 計算,發行價 格 9.30 元設算總發行股數,其對股權之稀釋比率算為:
51
= 1 − 預計於 93 年底已發行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股數 預計於 93 年底已發行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股數 + 轉換公司債之轉換股數 = 1 − 1,488,926 仟股 ,1488,926 仟股 + (,3000,000 仟元 / .930 元 ) 仟股 = 1 − 1,488,926 仟股 ,1488,926 仟股 + 322,580 仟股 = 1 − 82.19% = 17.81%
綜上分析,以發行轉換金融債券籌資對本公司 93 年度股本之最大稀釋比率為 15.66% 17.81% ,若以現金增資方式籌資對股權稀釋比率則達 ,故以發行可轉 換金融債券方式籌資對本公司較為有利。
(2) 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
1 假設條件
如未轉換,則 93 年度預計已發行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數為 1,488,926 仟股。 如全數轉換,則流通在外股數為 1,765,423 仟股。
本次轉換金融債券發行總額 3,000,000 仟元,按面額十足發行,發行時轉換價 10.85 格為每股 元。
預估本轉換金融債券於 93 年 9 月發放。
2 每股盈餘之計算
本次轉換金融債在未轉換及全數轉換二種情形下,對 93 年度之簡單每股稅後 盈餘影響評估如下:
A. 未轉換:
- 93 年度期末每股稅後盈餘為 1.16 元 (1,719,273 仟元÷ 1,488,926 仟股 )
B. 全數轉換:
全部轉換後增加股數:
3,000,000 仟元 ÷ 10.85( 元 / 股 ) = 276,497 仟股 轉換後每股稅後盈餘:
- 1,719,273 仟元 ÷ 1,765,423 仟股 = 0.97 元
經上述評估,若投資人於 93 年度將轉換金融債全數轉換為普通股,則其每股 15.66% 稅後盈餘將較未轉換之每股盈餘降低 ,稀釋比例尚不大,且發行本轉 換金融債可增裕盈餘,經轉換後並可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提高資本適足率, 因此相較之下,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尚不重大。
3 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若以本公司 93 年度財務預測預估之股東權益 18,569,451 仟元及期末普通股 1,488,926 仟股換算,其每股淨值為 12.47 元。假設前述轉換金融債券於 93 年底全數轉換為普通股,則每股淨值之變化計算如下:
(18,569,451 仟元+ 3,000,000 仟元 ) ÷ (1,488,926 仟股 +276,497 仟股 ) = 12.22 元 故本公司發行轉換金融債券且經全數轉換後,其每股淨值將由原來之每股 12.47 12.22 元小幅下降至每股 元,對每股淨值應無重大影響。
52
-
( 三 ) 本次發行特別股者,應揭露每股面額、發行價格、股數、目的及資金用途、發行 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對股東權益影響、贖回特別股對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 產比率影響及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所規定之事項:不適用。
-
( 四 ) 上市或上櫃公司發行未上市或未上櫃特別股者,應揭露發行目的、不擬上市或上 櫃原因、對現有股東及潛在投資人權益之影響及未來有無申請上市或上櫃之計 畫:不適用。
-
( 五 ) 說明本次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並應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 報(請)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 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及其合理 性暨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
1.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計畫之可行性
(1) 適法性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增裕盈餘,預計募集與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 總額上限 50 億元,本計畫之重要內容業經本公司 93 年 6 月 16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並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且已取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 93 年 7 月 13 日金管銀 ( 二 ) 字第 0930020977 號函及 93 年 7 月 30 日金管證 ( ㄧ ) 字第 0930134267 號函核准募集、發行。另參酌律師對本次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金融 債券出具之適法性意見書後,本次募集資金計畫應屬適法可行。
(2) 募集資金計畫之可行性
50 本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總額上限新台幣 億元,實際 30 完成募集金額則為新台幣 億元,係採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並由承銷商 包銷,堪已確保本次資金募集計畫之完成;另本公司本次發行轉換金融債券之 發行及轉換辦法與一般公司相較並無重大差異。故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無擔保 轉換金融債券之募集計畫應屬可行。
(3) 資金運用計畫之可行性
由於近年來國內外金融市場蓬勃發展,加以政府積極推動金融自由化、國際化 ,金融業務競爭日趨激烈,本公司為因應未來授信業務之成長,擬透過本次發 行國內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充實營運資金,增加授信貸放餘額。本次發行國 內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於經證期局同意申報生效並完成公開募集後,可望於 93 年第三季將募集之資金全數用於充實營運資金,以配合授信業務之拓展,支應 各類放款所需,故本次資金運用計畫應屬可行。
-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計畫之必要性
(1) 配合業務發展,提高競爭力
近幾年來,政府加速推動金融國際化及自由化,對金融業經營之限制逐漸開 放。 91 年我國正式加入 WTO 及金融控股公司的陸續成立,意味著我國金融產
53
業的生態將面臨巨大的轉變與衝擊。一是外商銀行進入我國金融市場將更為明 顯,二是本土金融業將面臨結構上的重整。因此,本國銀行業者尤須鞏固經營 基礎並積極擴展業務、強化競爭能力,方能迎向新的競爭時代。 金融業近年來歷經國內外經濟衰退、股市及房市景氣低迷後, 92 年下半年起 受惠於全球景氣復甦,國內經濟景氣逐漸升溫,企業投資及民間消費愈漸活 絡,銀行授信業務隨之成長。另本公司為因應經濟情勢變化、分散授信風險, 並提高存放款之利差,近幾年積極衝刺消費金融業務,且將中小型企業貸款列 為企業金融之重要目標,本公司 92 年度信用卡之累積發卡量較 91 年度成長 45% ,刷卡簽帳金額 ( 含預借現金 ) 相較 91 年度成長 41% ,而現金卡自 91 年中 推出以來,發卡量及其餘額均不斷攀升,另其他消費金融業務如小額消費貸 款、汽車貸款及房屋貸款等亦皆有顯著成長,概估本公司 90 至 92 年度之存放 款利差已由約 3.2% 提高至 6% 左右。預期 93 年度,在消費金融業務持續成長 下,整體放款平均營運量將達 135,975,124 仟元,較 92 年度成長 27.45 %,故就 業務成長需求觀之,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用以充實營運資 金,實有其必要性。
-
(2) 俾助資金調度之靈活運用
-
本公司係屬金融業,主要扮演資金供給與需求者間之仲介角色,即以自有資 金、借入資金或他人存入資金以提供個人或企業等資金需求者資金之融通與調 度。
本公司 92 年度存放比率為 70.14% ,其未來短期資金流動需求雖可透過同業拆 放或央行轉融通方式因應,惟近來美國央行升息的預期大增,導致利率大幅彈 升,未來若貨幣市場資金緊俏,同業周轉成本亦將提高,銀行流動性風險上升, 因此為維持銀行資金流動性,以及因應日後授信等相關業務成長之需求,本次 募集與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實有其必要性。
綜上所述,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計畫,可提高資金運用之彈 性,增加授信額度,俾助本公司之營收持續成長,故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無擔保 轉換金融債券應屬必要。
-
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計畫之合理性分析
-
(1) 本次發行轉換金融債券資金運用計畫、預計進度之合理性 本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計畫預計募集總額上限新台 50
-
幣 億元以支應各類放款所需。受市場行情影響本次實際募集金額為新台幣 30 億元,不足部分則以自有資金或收受存款支應。本計畫完成後可增加營運
-
資金而提昇本公司業務承作能力,並增加其市場競爭能力,其資金運用計畫應 屬合理;另就資金支用進度而言,考量向證期局申報作業及資金募集時程,預 計於 93 年第三季完成充實營運資金並投入於貸放業務,其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應屬合理。
-
(2)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
-
50
-
本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預計募集總額上限 億 元,用以擴大本公司之放款業務,增加利息收入。受市場行情影響本次實際募 30
-
集金額為 億元,不足部分則以自有資金或收受存款支應。預計未來每年可 增加 264,350 仟元之利息收入(依平均放款利率為 5.287% 估算)。觀本公司 91
-
54
年度、 92 年度平均放款利率分別為 7.14% 、 7.45% , 93 年度經會計師核閱之財 3.32%~16.5% 務預測預估之各項放款利率為 ;且今年以來,在美國及亞洲主要 經濟體景氣擴張帶動下,全球經濟復甦力道轉強,進而帶動國內經濟成長,依 行政院主計處預測 93 年民間投資成長達 22.9% ,民間消費則在產業景氣轉佳 及就業情勢趨穩下,全年可望成長 3% ,預估 93 年經濟成長率為 5.41% ,據此, 國內銀行對民間債權將持續增加,依本公司財務預測估計 93 年度放款平均營 運量為 135,975,124 仟元,較 92 年度成長 27.45% ;另外,本公司致力推展高 收益產品之消費金融業務亦逐年成長。綜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 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用於融資業務所需之貸放資金,預估增裕盈餘之效益應 屬保守、合理。
- 分析比較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發行人當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依據本公司 93 年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預測、本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之發行條 件及相關時程,並考量目前金融市場狀況,就上述金融服務業較常使用之籌資工 具,可轉讓定期存單、金融債券、轉換金融債券及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海外存 託憑證、特別股與現金增資效果相似)等分別說明其對本公司 93 年度每股盈餘 之影響如下: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籌資來源 項 目 |
可轉讓 定期存單 |
金融債券 | 轉換金融債券 | 現金增資 |
| 93 年度稅後淨利(估) | 1,708,023 | 1,691,617 | 1,719,273 | 1,719,273 |
| 93 年度期末普通股股數(估) | 1,488,926 | 1,488,926 | 1,488,926 | 1,811,506 |
| 93 年每股稅後盈餘(元)(估) | 1.15 | 1.14 | 1.16 | 0.95 |
-
註 1 :聯邦銀行經會計師核閱之 93 年度財務預測,預估稅後淨利為 1,719,273 仟元,期末普通 股股數為 1,488,926 仟股,每股稅後盈餘為 1.16 元。
-
註 2 :假設本轉換金融債券於 93 年年底皆未轉換。
(1) 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
若以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籌措本次實際募集資金 3,000,000 仟元,以本公司目 前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之發行利率約為 1.20% ∼ 1.80% 估算,則 93 年度之利息 費用至少將增加 15,000 仟元【 3,000,000 仟元× 1.20%×(5/12) 】,則 93 年度稅後 淨利將減少 11,250 仟元【 15,000 仟元× (1-25%) 】 ( 以有效稅率 25% 估算 ) ,故 93 年度預估之稅後淨利及每股稅後盈餘分別為 1,708,023 仟元及 1.15 元。
(2) 金融債券
tw BBB- 以本公司經中華信用評等為 之等級,若本公司發行五年期之金融債 券,發行利率應介於 2.95%~3.00% 之間,因此若欲發行金融債券以籌措實際募 集資金 3,000,000 仟元,則 93 年度利息費用將增加 36,875 仟元【 3,000,000 仟 元× 2.95%×(5/12) 】,則稅後淨利將減少 27,656 仟元【 36,875 仟元× (1-25%) 】 ( 以 有效稅率 25% 估算 ) ,故 93 年度預估之稅後淨利及每股稅後盈餘分別為 1,691,617 仟元及 1.14 元。
55
(3) 轉換金融債券
如本公司採募集與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依本次轉換金融債券之發行 0% 0% 辦法,其票面利率為 ,投資人之賣回收益率為 ,滿五年之到期收益率 亦為 0% ,故本公司 93 年度預估之稅後淨利及每股稅後盈餘分別為 1,719,273 1.16 仟元及 元。
(4) 現金增資
若本次募集資金係採現金增資方式辦理為之,以 93 年 8 月 30 日為基準日,以 其前 1 、 3 、 5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10.33 元 ) 之 90% 估算,推估承銷價格為 9.30 元,則須發行 322,580 仟股,故 93 年底期末 股本為 1,811,506 仟股,預估 93 年度之稅後淨利及每股稅後淨利分別為 1,719,273 仟元及 0.95 元。
綜上,如本公司本次全數以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方式籌募本次放款所需資金,對 淨利的影響較小,然以短支長的結果,一方面對本公司長期業務成長空間將有不 利影響,另一方面,將限制未來以短天期、低成本之可轉讓定期存單籌資的調度 彈性。如以發行金融債券的方式籌募本次所需資金,在目前市場普遍預期升息的 時刻,長天期的利率均大幅彈升,將會大幅增加利息成本。若採用以現金增資發 行普通股方式籌資,考量目前股市投資氣氛不佳,投資人風險意識提高,所賦予 之本益比相對較低,在股價低迷不振之情況下發行普通股不僅提高資金成本,也 將使本公司之每股盈餘遭受較大幅度之稀釋。若以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 籌募資金,不僅可節省利息成本,取得便宜的長期資金,較高的轉換價格也有利 於降低權益資金成本,對每股盈餘的稀釋效果不僅相對現金增資為小,亦不會立 即顯現,相較其他籌資工具,較為有利。
-
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採 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及其合理性暨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不適用
-
( 六 ) 說明本次發行價格、轉換價格、交換價格或認股價格之訂定方式 詳見本次轉換金融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
( 七 ) 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
說明資金之運用進度及本次計畫完成後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
- (1) 計畫項目、運用進度:
| )計畫項目、運用進度: | )計畫項目、運用進度: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計畫項目 | 預定完 成日期 |
所需資 金總額 |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
| 93年度 | |||
| 第三季 | |||
| 充實本行營運資金,支 應各類放款需求 |
93年第三季 | 5,000,000 | 5,000,000 |
| 合計 | 5,000,000 | 5,000,000 |
資料來源:聯邦銀行提供
56
(2)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充實本行營運資金,以支應各類放款所需,預估每年約可增加利息收入新台幣 264,350 仟元。
-
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列明下列事項:
-
(1) 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並說明營業收 入,營業支出及營業利益之預計變動情形;並列示所編製之申報 ( 請 ) 年度及未 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
A. 公司債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
因本次募集資金係用於充實營運資金,而非償還債務,故不適用。
- B. 營業收入、營業支出及利益預計變動情形
| 單位:新台幣仟元 93年經會計師核閱之 財務預測 (發行後) 16,345,785 12,567,737 1,791,273 1.16 |
|||
|---|---|---|---|
| 年度 項目 |
91年度經會計師簽證之 財務報告 (發行前) |
92年經會計師簽證之 財務報告 (發行前) |
93年經會計師核閱之 財務預測 (發行後) |
| 營業收入 | 10,853,661 | 11,510,045 | 16,345,785 |
| 利息收入 | 8,541,333 | 8,670,983 | 12,567,737 |
| 稅後純益 | (1,361,285) | 1,320,948 | 1,791,273 |
| 每股盈餘(元) | (0.94) | 0.91 | 1.16 |
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將用於拓展放款業務,致營業收入由 92 年的 11,510,045 仟元大幅成長 42% 達 93 年的 16,345,785 仟元,以其預估之放款年利率約 5.287% 估算,每年可增加放款利息收入 264,350 仟元。本次發行之票面利率 0% 為 ,且賣回及到期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贖回,因此,本公司無須支付任 何利息費用,對本公司而言,每年營業利益將可增加 264,350 仟元。此外, 本公司 91 年度因大幅打消呆帳,致每股虧損 0.94 元,但其體質調整後,每 股盈餘回升至 92 年的 0.91 元,預計在本次轉換金融債券發行之後,將有助 1.16 於各項業務之開拓,使每股盈餘持續成長至 元。故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 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對本公司之營業收入、獲利能力及每股盈餘均有正面 之助益,在債券持有人未請求轉換前,不會造成每股盈餘的稀釋,且債券持 有人請求轉換時點未盡相同,盈餘稀釋效果將延長、減緩,而不會出現立即、 大幅度降低每股盈餘情形,對股東權益之提升裨具助益。
57
申報 ( 請 ) 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月份 | 93 年1 月 | 2 月 | 3 月 | 4 月 | 5 月 | 6 月 | 7 月 | 8 月 | 9 月 | 10 月 | 11 月 | 12 月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1) | 3,178,425 | 4,579,375 | 4,575,357 | 2,966,285 | 3,575,622 | 3,482,069 | 3,256,048 | 4,082,824 | 3,778,758 | 3,522,892 | 4,727,107 | 4,805,070 |
| 加:現金收入 | ||||||||||||
| 存款及匯款增加(減少) | 1,872,559 | 4,235,486 | 72,425 | (666,321) |
2,162,563 | 3,888,202 | 4,113,330 | 6,012,320 | 4,764,208 | 4,147,534 | 5,333,089 | 6,320,040 |
| 附買回債(票)券投資增加(減少) | 4,170,820 | 343,892 | (31,822) |
964,880 | (1,226,424) |
(50,526) | 343,892 | (31,822) |
964,880 | (1,226,424) |
761,544 | (473,121) |
| 利息收入收現 | 657,101 | 908,340 | 873,027 |
831,143 |
820,488 |
1,257,694 |
949,821 | 1,252,427 |
1,199,811 | 1,154,671 | 1,264,579 | 994,110 |
| 手續費收入收現 | 186,403 | 168,029 |
188,139 |
189,734 |
186,138 |
226,092 |
237,946 |
247,650 |
260,541 |
272,172 |
276,078 |
285,454 |
| 買賣票券利益收現 | (23,856) | 62,070 | 67,775 |
92,258 | (91,952) |
137,104 | (17,518) |
63,512 | 74,498 |
29,860 |
61,071 |
146,711 |
| 出售票券及證券 | 0 | 0 | 34,791 | 1,110,456 |
3,566,410 | 0 | 0 | 0 | 1,110,456 | 3,566,410 | 733,590 | 3,132,704 |
| 銀行同業存款增加(減少) | 517,520 | 407,657 |
1,039,330 |
(2,327,656) | 653,035 | 227,634 |
407,657 | 1,039,330 |
(2,327,656) | 653,035 | 635,290 |
247,800 |
| 應付待交換票據增加(減少) | 1,205,769 | 349,538 | (1,610,821) |
306,175 | (116,937) |
(52,724) | 1,041,769 | (820,762) | (357,521) | 733,931 | (721,931) |
489,093 |
| 其他 | 343,880 | 131,204 |
108,879 |
745,058 |
465,953 |
150,639 |
(354,791) |
(239,656) | 387,189 | 182,292 |
392,054 |
(93,732) |
| 合計(2) | 8,930,196 | 6,606,216 | 741,723 | 1,245,727 |
6,419,274 | 5,784,115 | 6,722,106 | 7,522,999 | 6,076,406 | 9,513,481 | 8,735,364 | 11,049,059 |
| 減:現金支出 | ||||||||||||
| 放款增加(減少) | (512) | 1,209,084 | 2,020,814 | 3,217,138 |
1,278,858 | 3,258,322 | 3,770,454 | 4,190,892 | 4,823,324 | 5,274,555 | 6,540,080 | 7,597,550 |
|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增加(減少) | (1,461,833) | 1,163,050 | 892,273 | (1,723,089) |
2,716,156 | (398,222) | (1,558,761) | 902,827 | (1,230,807) |
142,059 | 530,979 |
237,824 |
| 附賣回債(票)券投資增加(減少) | 4,579,369 | 727,985 | (1,871,197) |
(2,066,814) | 1,223,721 | 968,873 | (166,889) |
784,408 | (737,952) |
(141,638) | (1,402,289) | (693,038) |
| 利息支出付現 | 174,801 | 156,984 |
188,941 |
170,982 |
230,457 |
196,584 |
199,057 |
194,657 |
205,457 |
208,657 |
211,747 |
224,450 |
| 手續費支出付現 | 91,393 | 59,652 |
55,098 |
64,652 |
59,808 |
96,120 |
100,076 |
103,876 |
108,520 |
111,718 |
115,533 | 119,185 |
| 營業費用付現 | 585,382 | 422,761 |
403,995 |
361,935 |
400,955 |
624,902 |
651,296 |
610,113 |
645,028 |
715,508 |
648,752 |
431,982 |
| 買入票券及證券付現 | 2,310,531 | 3,120,011 | 0 | 0 | 0 | 151,646 | 694,011 |
3,831,209 |
0 | 0 | 0 | 0 |
| 應收款項(不含應收利息及應收收益)增加 | 982,914 | (714,265) |
(1,453) | 73,558 | 295,745 |
1,579,189 |
1,937,129 | 1,868,146 | 2,244,625 | 1,822,610 | 1,963,392 | 1,382,053 |
| 購置固定資產 | 5,016 | 8,034 | 6,855 | 0 | 241,706 | 0 |
241,706 | 362,559 |
0 |
0 | 0 | 241,712 |
| 其他 | 262,185 | 456,938 |
655,469 |
538,028 |
65,421 |
(467,278) |
27,251 | (21,622) |
274,077 | 175,797 |
49,207 |
618,413 |
| 合計(3) | 7,529,246 | 6,610,234 | 2,350,795 | 636,390 | 6,512,827 |
6,010,136 | 5,895,330 | 12,827,065 | 6,332,272 | 8,309,266 | 8,657,401 | 10,160,131 |
| 發行轉換金融債券(4) | 0 | 0 | 0 | 0 | 0 | 0 | 5,000,000 | 0 | 0 | 0 | 0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5)=(1)+(2)-(3)+(4) | 4,579,375 | 4,575,357 | 2,966,285 | 3,575,622 | 3,482,069 | 3,256,048 | 4,082,824 | 3,778,758 | 3,522,892 | 4,727,107 | 4,805,070 | 5,693,998 |
58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項目 月份 | 94 年1 月 | 2 月 | 3 月 | 4 月 | 5 月 | 6 月 | 7 月 | 8 月 | 9 月 | 10 月 | 11 月 | 12 月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1) | 5,693,998 | 3,664,037 | 3,454,051 | 3,229,975 | 3,675,608 | 3,694,656 | 3,276,048 | 3,645,824 | 3,341,858 | 3,346,532 | 4,547,107 | 5,769,637 |
| 加:現金收入 | ||||||||||||
| 存款增加(減少) | 2,621,583 |
2,808,839 |
2,902,466 |
2,996,094 |
3,089,722 |
3,276,978 |
3,464,234 |
3,651,490 |
3,745,118 |
4,306,886 |
4,494,142 |
4,681,398 |
| 附買回債(票)券投資增加(減少) | 361,544 | 362,802 | 285,668 |
383,222 |
405,500 |
1,046,641 |
1,062,741 | 1,253,424 | 368,531 | 932,727 |
1,592,627 | (197,803) |
| 利息收入收現 | 752,854 | 772,494 | 818,320 |
903,425 |
968,891 |
1,014,717 |
1,080,182 | 1,112,915 | 1,145,648 | 1,178,381 | 1,211,114 | 1,243,846 |
| 手續費收入收現 | 205,043 | 214,363 | 223,684 |
233,004 |
242,324 |
251,644 |
270,284 |
279,605 |
288,925 |
298,245 |
307,565 |
316,885 |
| 買賣票券利益收現 | 60,127 | 65,174 | 60,998 |
60,127 |
60,100 |
57,609 |
65,010 |
63,500 |
66,000 |
63,400 |
65,720 |
65,900 |
| 出售票券及證券 | 0 | 0 |
0 | 536,400 | 1,069,000 |
0 | 0 | 736,000 | 1,536,000 |
830,000 | 750,000 |
1,135,000 |
| 銀行同業存款增加(減少) | 120,475 | 120,475 | 120,475 |
120,475 |
120,475 |
120,475 |
120,475 |
120,475 |
120,475 |
120,475 |
120,475 |
120,475 |
| 應付待交換票據增加(減少) | (191,273) | 101,575 | (180,820) |
96,175 | 63,063 |
(232,724) |
884,769 | (1,020,662) |
3,019 | 730,291 | (677,364) |
423,951 |
| 其他 | 554,398 | 554,398 | 554,398 |
554,398 |
554,398 |
554,398 |
554,398 |
554,398 |
554,398 |
554,398 |
554,398 |
554,398 |
| 合計(2) | 4,484,751 | 5,000,120 | 4,785,189 | 5,883,320 | 6,573,473 | 6,089,738 | 7,502,093 | 6,751,145 | 7,828,114 | 9,014,803 | 8,418,677 | 8,344,050 |
| 減:現金支出 | ||||||||||||
| 放款增加(減少) | 2,176,351 | 2,297,260 | 2,418,168 | 2,539,076 | 3,264,527 | 3,627,252 | 3,989,977 | 4,231,794 | 4,473,611 | 4,715,428 | 4,836,336 | 5,199,061 |
|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增加(減少) | 18,704 | 18,704 | 18,704 |
18,704 |
18,704 |
18,704 |
18,704 |
18,704 |
18,704 |
18,704 |
18,704 |
18,704 |
| 附賣回債(票)券投資增加(減少) | 772,701 | 202,637 | 125,502 |
683,893 |
890,684 |
308,918 |
195,610 |
192,402 |
836,549 |
522,965 |
(301,516) |
104,596 |
| 利息支出付現 | 183,541 | 192,281 | 201,021 |
209,761 |
218,501 |
227,241 |
235,981 |
244,721 |
253,461 |
270,942 |
279,682 |
288,422 |
| 手續費支出付現 | 78,532 | 82,102 | 85,672 |
89,243 | 92,811 |
96,381 |
99,950 |
103,520 |
107,090 |
110,659 |
114,229 |
117,798 |
| 營業費用付現 | 436,944 | 458,791 | 480,638 |
502,486 |
524,333 |
546,180 |
568,027 |
589,874 |
611,722 |
633,569 |
677,263 |
699,110 |
| 買入票券及證券付現 | 1,310,000 | 612,953 | 314,523 |
0 |
0 | 240,000 | 490,000 |
0 |
0 | 0 | 0 | 0 |
| 應收款項(不含應收利息及應收收益)增加 | 1,032,060 | 1,081,205 | 1,100,864 | 1,130,351 | 1,159,839 | 1,179,497 | 1,189,326 | 1,228,643 | 1,258,130 | 1,277,788 | 1,307,276 | 1,326,934 |
| 購置固定資產 | 241,706 | 0 | 0 | 0 | 120,853 | 0 |
80,569 | 181,280 |
0 |
0 | 0 | 120,856 |
| 其他 | 264,173 | 264,173 | 264,173 |
264,173 |
264,173 |
264,173 |
264,173 |
264,173 |
264,173 |
264,173 |
264,173 |
264,173 |
| 合計(3) | 6,514,712 | 5,210,106 | 5,009,265 | 5,437,687 | 6,554,425 | 6,508,346 | 7,132,317 | 7,055,111 | 7,823,440 |
7,814,228 | 7,196,147 | 8,139,654 |
| 發行轉換金融債券(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5)=(1)+(2)-(3)+(4) | 3,664,037 | 3,454,051 | 3,229,975 | 3,675,608 | 3,694,656 | 3,276,048 | 3,645,824 | 3,341,858 | 3,346,532 | 4,547,107 | 5,769,637 | 5,974,033 |
59
- (2) 就公司申報 ( 請 ) 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資 本支出計畫、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 ( 或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 ) ,說明償債 或充實營運資金之原因
本公司係屬金融業,其為資金供需雙方間之仲介者,透過金融工具使各項資 金轉為需求之資金,並居間以給付或收取資金價格(利率)與賺取利差。依據 金融業之營業特性,本公司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係依利率走 勢、存放款相關約定及考慮個別客戶之風險程度而定。
91~93 年度發行前後財務比率分析
| 單位:% | 單位:% | 單位:% | |
|---|---|---|---|
| 年度 項目 |
發行前 |
發行後 | |
| 91年度 | 92年度 | 93年度 (預估) |
|
| 存放比率 | 73.61 | 70.14 | 76.78 |
| 利息收入佔平均授信餘額比率 | 7.20 | 7.47 | 9.24 |
| 利息支出佔平均存款餘額比率 | 2.59 | 1.58 | 1.44 |
| 自有資產佔風險性資產比率 | 12.62 | 10.29 | 8.52 |
| 資料來源:聯邦銀行 |
本公司 91 與 92 年度之存放比率分別為 73.61% 與 70.14% ,自有資產佔風險性 資產比率則分別為 12.62% 及 10.29% ,約在同業平均水準,就銀行短期資金調 度與自有資本水位而言,尚屬安全合理。本公司為因應激烈的競爭環境,乃 欲藉由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一方面可充實營運資金, 配合業務之擴展,支應各項放款所需,且營運資金充裕將更有利於爭取承作 優良客戶之大筆授信業務,提高授信能力,預計 93 年度本公司存放比率為 76.78% ,而利息收入佔平均授信餘額比率將隨高利差之消費性放款業務量增 加而提高至 9.24% 。另一方面,本次預計發行之轉換金融債券,票面利率為 0% ,賣回或到期時係以債券面額贖回,對本公司而言並無利息負擔,可降低 資金成本。經估算,若本次發行之轉換金融債券均未轉換成普通股時,本公 8.52% 司之自有資產佔風險性資產比率為 ,尚符合主管機關之規定;然因轉換 金融債券具轉換股權性質,未來投資人將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時,將可提升本 公司自有資本水位,強化其財務結構。綜上分析,本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國 內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用以充實營運資金,實有其必要性與合理性。
-
(3) 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者,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若原借款係 用以購買營建用地或支付營建工程款者,應就預計自購置該營建用地至興建 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說明 原借款原因、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達成情形:不適用。
-
如為購買營建用地或支付營建工程款者,應詳列預計自購買土地至興建完竣所需 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說明預計可能產生
60
效益:不適用。
-
如為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行契約者,應列明買方轉讓理由、受讓價格決 定依據及受讓過程對契約相對人權利義務之影響:不適用。
-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下列事項:不適用。
-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如下:不適用。
61
肆、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簡明財務資料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1. 簡明資產負債表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 度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93年度截至3月31 日財務資料(註3) |
|||||
| 88年 | 89年 | 90年 | 91年 | 92年 | |||
| 放 款 及 買 匯 |
143,927,304 | 139,841,311 | 125,574,838 | 108,609,034 | 120,815,370 | 124,044,756 | |
| 企 業 投 資 |
22,538,309 | 21,813,003 | 24,392,673 | 20,226,028 | 25,290,723 | 34,895,285 | |
| 固定資產(註 2 ) |
2,309,884 | 3,069,648 | 3,014,345 | 2,917,408 | 2,760,877 | 2,194,410 | |
| 無 形 資 產 |
- | - | - | - | - | - | |
| 其 他 資 產 |
2,600,895 | 2,179,323 | 3,174,614 | 13,536,451 | 13,198,793 | 12,484,345 | |
| 應收信用狀款項 及 保 證 款 項 |
35,921,827 | 26,426,415 | 13,020,039 | 9,310,954 | 8,040,725 | 9,032,040 | |
| 資 產 總 額 |
194,216,973 | 190,392,399 | 185,300,955 | 175,544,729 | 204,495,836 | 216,803,735 | |
| 存 款 及 買 匯 |
160,789,312 | 156,492,640 | 159,878,978 | 149,958,821 | 173,518,839 | 179,699,309 | |
| 央行及同業融資 | 10,956,146 | 10,725,309 | 2,982,033 | 1,599,665 | 5,832,135 | 7,796,642 | |
| 其 他 負 債 |
347,734 | 353,340 | 743,170 | 817,414 | 709,784 | 664,027 | |
| 信 用 狀 款 項 及 保 證 款 項 |
35,921,827 | 26,426,415 | 13,020,039 | 9,310,954 | 8,040,725 | 9,032,040 | |
| 負債總額 | 分 配 前 |
177,874,106 | 173,727,017 | 168,759,137 | 160,344,203 | 187,775,665 | 199,553,295 |
| 分 配 後 |
177,874,106 | 173,727,017 | 168,759,137 | 160,344,203 | 187,775,665 | 199,553,295 | |
| 股 | 本 | 14,889,264 | 14,889,264 | 14,889,264 | 14,889,264 | 14,889,264 | 14,889,264 |
| 資 本 |
公 積 |
244 | 1,656 | 1,656 | 1,398 | 39,016 | 33,811 |
| 保留盈餘 | 分 配 前 |
2,438,518 | 2,160,131 | 1,940,882 | 579,855 | 1,900,803 | 2,293,838 |
| 分 配 後 |
1,736,261 | 1,871,393 | 1,940,882 | 579,855 | 1,900,803 | 2,293,838 | |
|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未實現跌價損失 |
(296,528) | (293,947) | (97,024) | (42,670) | (22,931) | (9,930) | |
| 累 積 換 |
算 調 整 數 |
13,626 | 20,402 | 102,837 | 68,476 | 58,705 | 43,992 |
| 股東權益 總 額 |
分 配 前 |
16,342,867 | 16,665,382 | 16,541,818 | 15,200,526 | 16,720,171 | 17,250,440 |
| 分 配 後 |
16,342,867 |
16,376,644 |
16,541,818 | 15,200,526 | 16,720,171 | 17,250,440 |
-
註 1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 (88 年度至 92 年度 ) 。
-
註 2 :當年度未曾辦理資產重估價。
-
註 3 :財務資料是經會計師核閱。
-
註 4 :上稱分配後數字,乃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情形填列。
62
2. 簡明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 度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註1) | 93年度截至3月31 日財務資料(註2) |
||||
| 88年 | 89年 | 90年 | 91年 | 92年 | ||
| 營 業 收 入 |
15,145,756 | 15,133,417 | 13,798,762 | 10,853,661 | 11,510,045 | 3,227,490 |
| 營 業 支 出 |
13,734,022 | 14,571,550 | 13,653,150 | 11,948,864 | 10,531,138 | 3,022,714 |
| 營 業 損 益 |
1,411,734 | 561,867 | 145,612 | (1,095,203) | 978,907 | 204,776 |
| 營 業 外 收 入 |
31,768 | 48,259 | 63,955 | 193,061 | 1,078,294 | 220,851 |
| 營 業 外 支 出 |
13,415 | 42,397 | 151,506 | 526,576 | 587,128 | 86,876 |
| 繼續營業部門 稅 前 損 益 |
1,430,087 | 567,729 | 58,061 | (1,428,718) | 1,470,073 | 338,751 |
| 繼續營業部門 損益 |
1,102,045 | 423,884 | 69,489 | (1,361,285) | 1,320,948 | 393,034 |
|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 | - | - | - |
| 非 常 損 益 |
- | - | - | - | - | - |
| 會計原則變動 之累積影響數 |
- | - | - | - | - | - |
| 本 期 損 益 |
1,102,045 | 423,884 | 69,489 | (1,361,285) | 1,320,948 | 393,034 |
| 每 股 盈 餘 |
0.74 |
0.28 |
0.05 |
(0.94) | 0.91 | 0.26 |
-
註 1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 (88 年度至 92 年度 ) 。
-
註 2 :財務資料是經會計師核閱。
-
註 3 :停業部門損益、非常損益及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以減除所得稅後之淨額列示。
(二)影響上述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
依本行 88 至 92 年及 93 年第一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可知,除 93 年 第一季本行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係以被投資公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核 閱之財務報表為計算依據,倘經本行簽證會計師核閱,可能或有調整之影響 外,並未有足以影響上述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之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 年 度 | 會計師事務所(註1) | 會計師姓名(註2) | 查核意見 |
|---|---|---|---|
| 88 |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 | 王景益、李志蓉 | 無保留意見 |
| 89 |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 | 王景益、李志蓉 | 無保留意見 |
| 90 |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 | 李志蓉、張日炎 |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註3) |
| 91 |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 | 李志蓉、張日炎 | 保留意見(註4) |
| 92 |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
黃瑞展、張日炎 |
保留意見(註4) |
-
註 1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與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於 92 年 6 月合併之故。
-
註 2 :更換會計師係因該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調整之故。
-
依據 (92) 證櫃上字第 15370 號函關於「自公開發行後最近連續五年由相同會計師查核簽證者」 之認定標準為二位相同會計師連續查核簽證達五年者,然自九十二年前三季財務報告起,回
63
歸原認定標準即最近期之財務報告經其中一位會計師連續查核簽證達五年者;本行 92 年前三 季之財務報告改由黃瑞展及張日炎為簽證會計師,故尚不符合上述認定標準。 註 3 :本行 90 年度採用權益法計價之各主要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致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 註 4 : 91 及 92 年度本行出售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出售損失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分五年攤 銷。致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四)財務分析
| (四)財務分析 |
(四)財務分析 |
(四)財務分析 |
||||||
|---|---|---|---|---|---|---|---|---|
| 年 度(註1) 分析項目(註2)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當年度截至 93年3月31 日財務分析 |
||||||
| 88年 | 89年 | 90年 | 91年 | 92年 | ||||
| 財 務 結 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91.59 | 91.25 | 91.07 | 91.34 | 91.82 | 92.04 | |
| 存款占淨值比率(%) | 983.69 | 938.94 | 966.46 | 986.47 | 1,037.69 | 1,041.60 | ||
| 固定資產占淨值比率(%) | 14.13 | 18.42 | 18.22 | 19.19 | 16.51 | 12.72 | ||
| 償債 能力 |
流動準備比率(%) | 12.50 | 9.10 | 13.80 | 9.52 | 11.60 | 14.95 | |
| 經 營 能 力 |
存放比率(%) | 90.48 | 90.77 | 79.31 | 73.61 | 70.14 | 69.54 | |
| 逾放比率(%) | 3.71 | 3.54 | 3.91 | 4.12 | 3.84 | 3.64 | ||
| 利息支出占年平均存款餘額比率(%) | 5.82 | 5.35 | 4.80 | 2.59 | 1.58 | 1.38 | ||
| 利息收入占年平均授信餘額比率(%) | 8.95 | 8.80 | 8.00 | 7.20 | 7.47 | 8.24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0802 | 0.0787 | 0.0735 | 0.0601 | 0.0606 | 0.0613 | ||
| 員工平均營業收入額(仟元) | 9,641 | 8,765 | 7,657 | 5,385 | 4,731 | 4,909 | ||
| 員工平均獲利額(仟元) | 702 | 246 | 39 | (676) | 543 | 598 | ||
| 獲 利 能 力 |
資產報酬率(%) | 0.58 | 0.22 | 0.04 | (0.75) | 0.7 | 0.75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6.96 | 2.57 | 0.42 | (8.58) | 8.28 | 9.26 | ||
| 占實收資 本比率(%) |
營業利益 |
9.95 | 3.80 | 1.00 | (7.5) | 6.64 | 5.5 | |
| 稅前純益 | 10.08 | 3.84 | 0.40 | (9.79) | 9.97 | 9.1 | ||
| 純益率(%) | 7.28 | 2.80 | 0.50 | (12.55) | 11.48 | 12.18 | ||
| 每股盈餘(元) | 0.74 | 0.28 | 0.05 | (0.94) | 0.91 | 0.26 | ||
| 現 金 流 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8.84 | 註3 | 57.42 | 65.23 | 註3 | -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03.84 | 87.9 | 231.29 | 375.85 | 33.84 | -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3.77 | 註3 | 8.28 | 6.35 | 註3 | - | ||
| 槓 桿 度 |
營運槓桿度 | - | - | - | - | - | - | |
| 財務槓桿度 | - | - | - | - | - | - |
64
註 1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 (88 年度至 92 年度 ) 。
註 2 :公開說明書本表末端,應列示如下之計算公式:
-
財務結構:
-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資產。
-
(2) 存款占淨值比率=存款/淨值。
-
(3) 固定資產占淨值比率=固定資產/淨值。
-
償債能力:流動準備比率=中央銀行規定流動資產/應提流動準備之各項負債。
-
經營能力:
-
(1) 存放比率=放款總額/存款總額。
-
(2) 逾放比率=(逾期放款+催收款)/放款總額。
-
(3) 利息支出占年平均存款餘額比率=利息支出總額/年平均存款餘額。
-
(4) 利息收入占年平均授信餘額比率=利息收入總額/年平均授信餘額。
-
(5) 總資產週轉率=營業收入淨額/資產總額。
-
(6) 員工平均營業收入額=營業收入/員工總人數。
-
(7) 員工平均獲利額=稅後純益/員工總人數。
-
獲利能力:
-
(1) 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
(2) 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
(3) 純益率=稅後損益/營業收入總額。
-
(4) 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現金流量:
-
(1)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 資本支出+現金股 利 ) 。
-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 ) / ( 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 +營運資金 ) 。
-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 營業利益。
-
(2) 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
-
註 3 :來自營業活動之現金為淨流出。
65
(五)適法性分析
| 年 度 分 析 項 目 |
法 定 比 率 (法定金額) |
88年 | 89年 | 90年 | 91年 | 92年 |
|---|---|---|---|---|---|---|
| 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占授信總餘額比率 | 無 | 2.71 | 2.89 | 3.73 | 4.32 | 4.26 |
| 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與單一利害關係人從事授信 以外交易總額占銀行子公司淨值之比率 |
不適用 | - | - | - | - | - |
| 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與所有利害關係人從事授信 以外交易總額占銀行子公司淨值之比率 |
不適用 | - | - | - | - | - |
| 自有資本占風險性資產比率 | >8% | 8.94 | 10.23 | 10.37 | 12.62 | 10.29 |
| 中期放款占定期存款比率 | <=100% | 69.94 | 83.87 | 83.11 | 69.94 | 55.73 |
| 自用不動產投資額占淨值比率 | <=100% | 10.43 | 14.85 | 14.87 | 15.74 | 13.74 |
| 營業用倉庫投資額占存款總餘額比率 | <=5% | - | - | - | - | - |
| 各種有價證券餘額占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比率 | <=25% | 10.16 | 9.40 | 11.97 | 7.44 | 10.53 |
| 中小企業放款占放款總餘額比率 | 不適用 | - | - | - | - | - |
| 中長期放款占定期存款比率 | 不適用 | - | - | - | - | - |
| 向商業銀行融資總額占淨值比率 | 不適用 | - | - | - | - | - |
| 附買回條件交易餘額占淨值比率 | 不適用 | - | - | - | - | - |
| 自行保證及背書交易餘額占淨值比率 | 不適用 | - | - | - | - | - |
| 代為確定用途信託資金占淨值比率 | 不適用 | - | - | - | - | - |
| 保證款項占淨值比率 | 不適用 | - | - | - | - | - |
| 無擔保保證餘額占淨值比率 | 不適用 | - | - | - | - | - |
| 自有資金投資上市股票占淨值比率 | 不適用 | - | - | - | - | - |
註 1 :無該項比率者請填註無。
-
註 2 :計算方式:
-
( 1 )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占授信總餘額比率=擔保授信額/授信額
-
( 2 )自有資本占風險性資產比率=自有資本/風險性資產
-
( 3 )中期放款占定期存款比率=中期放款總餘額/定期存款餘額
-
( 4 )自用不動產投資額占淨值比率=自用不動產投資額(不包括營業用倉庫)/淨值
-
( 5 )營業用倉庫投資額占存款總餘額比率=對營業用倉庫投資額/存款總餘額
-
( 6 )各種有價證券餘額占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比率=各種有價證券餘額/(存款 總餘額+金融債券發售額)
-
( 7 )中小企業放款占放款總餘額比率=中小企業放款/放款總餘額
-
( 8 )中長期放款占定期存款比率=中長期放款/定期存款
-
( 9 )向商業銀行融資總額占淨值比率=商業銀行融資總額/淨值
-
( 10 )附買回條件交易餘額占淨值比率=附買回條件交易餘額/淨值
-
( 11 )自行保證及背書交易餘額占淨值比率=(自行保證+背書交易餘額)/淨值
-
( 12 )代為確定用途信託資金占淨值比率=信託資金/淨值
-
( 13 )保證款項占淨值比率=保證款項/淨值
-
( 14 )無擔保保證餘額占淨值比率=無擔保保證餘額/淨值
-
( 15 )自有資金投資上市股票占淨值比率=自有資金投資上市股票/淨值
-
註 3 :前項( 1 )適用於銀行,( 2 )至( 6 )適用於商業銀行,( 7 ),( 8 )適用於中小企業銀行,( 9 ) 至( 11 )適用於票券公司,( 12 )至( 15 )適用於信託投資公司。
66
(六)會計科目重大變動說明
| 年 度 會計科目 |
92年 度 | 92年 度 | 91年 度 | 91年 度 | 增 減 變 動 | 增 減 變 動 | 說 明 |
|---|---|---|---|---|---|---|---|
| 金 額 | % (註1) |
金 額 | % (註1) |
金 額 | % (註2) |
||
| 現金 | 11,236,929 | 5.49 | 7,697,876 | 4.39 | 3,539,053 | 45.97 | 主要係因買入定期 存單增加 |
| 存放銀行同業 | 2,109,800 | 1.03 | 1,737,517 | 0.99 | 372,283 | 21.43 | 因資金調度增加拆 放同業 |
| 應收款項-淨額 | 29,210,204 | 14.28 | 18,778,409 | 10.70 | 10,431,795 | 55.55 | 因信用卡業務成長 而增加 |
| 放款、貼現及買匯- 淨額 |
120,815,370 | 59.08 | 108,609,034 | 61.87 | 12,206,336 | 11.24 | 本行積極辦理消金 業務及現金卡業務 致業務量增加 |
| 長期投資淨額 | 4,800,485 | 2.35 | 3,783,285 | 2,16 | 1,017,200 | 26.89 | 主要增加轉投資事 業及長期債券投資 |
| 銀行同業存款 | 5,832,135 | 2.85 | 1,599,665 | 0.91 | 4,232,470 | 264.58 | 因資金調度增加同 業拆放及同業存款 |
| 存款及匯款 | 173,518,839 | 84.85 | 149,958,821 | 85,42 | 23,560,018 | 15.71 | 積極吸收存款致業 務量增加 |
| 利息費用 | 2,553,008 | 22.18 | 4,008,607 | 36.93 | (1,455,599) | (36.31) | 存款利率下降 |
| 業務及管理費用 | 4,925,438 | 42.79 | 4,199,949 | 38.70 | 725,489 | 17.27 | 主要因用人費用、廣 告費及業務推展費 增加所致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1,078,294 |
9.37 |
193,061 |
1.78 | 885,233 | 458.53 | 主要因出售承受擔 保品產生之利益及 已出售不良債權利 益分配款增加 |
-
註 1 :%指該科目於各相關報表之同型比率。
-
註 2 :%指以前一年為 100 %所計算出之變動比率。
-
註 3 :上述僅就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之會計科目變動達百分之十以上,且金額達當年度資產總額百分之一者。
二、財務報表應記載事項
-
(一)九十一年度、九十二年度及九十三年度第一季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及核閱之財務 73 210
-
報表: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頁至第 頁
-
(二)九十三年度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預測: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213 頁至第 229 頁
-
(三)九十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無
-
(四)發行人申報(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如有最近期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應併予揭露:無。
67
(五)列示最近三年度財測達成情形:
本行 91 及 92 年度並無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中規定 情形而應編製財務預測並洽請簽證會計師核閱且公開之情事發生。茲就本行 90 年度財務預測損益數與實際達成情形分析其差異及其合理性:
1. 財務預測修正情形
本行 90 年度之原財務預測係於 90 年 2 月 9 日編製完成且經簽證會計師核閱 完竣,編製原因為主管機關核准上市後連續三年度繼續公開財務預測。其後 由於國內經濟及金融環境仍受國內外政經情勢不佳之影響,本行為健全授信 資產品質,採行更嚴格之徵授信審查程序,致實際放款營運量較預計營運量 減少;且為改善資產品質,本行於第四季大幅增加備抵呆帳提列。另外本行 當年度多次調降存款利率,至實際利率較原編存款利率為低。綜上,原預測 之基本假設已發生變動,其影響性已達證期會「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 資訊公開體系實施要點」更新財務預測標準,故本行經營階層衡量當時最新 計畫、整體營運環境暨營收獲利狀況之允當表達而作更新,於 90 年 12 月 25 12 26 日完成更新後財務預測之編製,同年 月 日經簽證會計師核閱完竣,經 核其更新原因應屬合理且必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項目 | 90年 度 | |||
| 原預測數 | 修正數 | 90度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
||
| 編製完成日期 90/02/9 |
編製完成日期 90/12/25 |
|||
| 達成數 | 達成率(%) | |||
| 公告日期 90/02/14 |
公告日期 90/12/27 |
|||
| 營業收入 | 16,945,913 | 13,853,084 | 13,798,762 | 99.61 |
| 營業成本及費用 | 15,673,261 | 13,704,870 | 13,653,150 | 99.62 |
| 營業利益 | 1,272,652 | 148,214 | 145,612 | 98.24 |
| 營業外收入 | 23,200 | 52,600 | 63,955 | 121.59 |
| 營業外支出 | 15,600 | 141,304 | 151,506 | 105.04 |
| 稅前利益 | 1,280,252 | 59,510 | 58,061 | 107.22 |
| 稅後純益 | 1,094,761 | 65,709 | 69,489 | 105.75 |
| 每股盈餘(元) | 0.76 | 0.05 | 0.05 | 100.00 |
2. 財務預測達成情形
依本行 90 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損益狀況知,營業收入實際數為 13,798,762 仟元,達成率為 99.61% ,與預測數相當。另本行營業成本與費用達成率達 99.62% ,達成率亦與預測數相當。此外,營業外收入之達成率則超出預測數;
68
105.04% 而營業外支出金額主係提列擔保品跌價損失所產生,達成率為 。綜 上,本行 90 年度之稅前利益、稅後純益及每股盈餘達成率分別為 107.22% 、 105.75% 100.00% 及 ,達成情形良好。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應記載事項
- (一)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相關內容
1. 衍生性商品交易情形
單位:新台幣(美金)百萬元
| 商 | 品 種 類 |
91年度 | 91年度 | 91年度 | 91年度 | 91年度 | 92年度 | 92年度 | 92年度 | 92年度 | 92年度 | 93 年度截至3月31 日止 | 93 年度截至3月31 日止 | 93 年度截至3月31 日止 | 93 年度截至3月31 日止 |
|---|---|---|---|---|---|---|---|---|---|---|---|---|---|---|---|
| 訂 約 金 額 |
淨部位 | 未 實 現 損 益 |
已 實 現 損 益 |
訂 約 金 額 |
淨部位 | 未 實 現 損 益 |
已 實 現 損 益 |
未沖銷 餘 額 |
淨部位 | 未 實 現 損 益 |
已 實 現 損 益 |
||||
| 年度最高 金 額 |
年底餘額 | 年度最 高金額 |
年底餘額 | ||||||||||||
| 外 幣 |
期 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選 擇 權 |
1.00 | - | - | - | - | - | - | - | - | - | 4.00 | - | - | - | |
| 遠期合約 | 80.78 | 76.74 | 19.64 | - | - | 180.05 | 127.06 | 31.09 | - | - | 333.23 | 19.24 | - | - | |
| 交 換 |
452.47 | 421.59 | - | - | - | 639.40 | 420.26 | - | - | - | 756.86 |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新 臺 幣 |
期 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選 擇 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遠期合約 | 1931.52 | 1034.07 | -636.77 | - | - | 2243.89 | 2243.89 | -663.73 | - | - | 2708.13 | -580.16 | - | - | |
| 交 換 |
2549.01 | 1986.69 | - | - | - | 3631.81 | 1362.20 | - | - | - | 4387.3 |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註 1 :外幣為美元計價。
註 2 :外幣部位包含國外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海外分行。 註 3 :訂約金額,為該年度之全行承作數;若無此金額,則應揭露名目本金。 註 4 :淨部位,指非避險性交易尚未軋平部位。
- 註 5 :未實現損益,係指淨部位採用市價評估法計算。
2. 子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情形:
以交易為目的
子公司名稱:聯邦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商品種類 | 91 年度 | 91 年度 | 91 年度 | 92 年度 | 92 年度 | 92 年度 | 93 年度截至3 月31 日止 | 93 年度截至3 月31 日止 |
|---|---|---|---|---|---|---|---|---|
| 契約總金額 | 已實現損益 | 契約總金額 | 已實現損益 | 未沖銷餘額 | 已實現損益 | |||
| 年度最高金額 | 年底餘額 | 年度最高金額 | 年底餘額 | |||||
| 指數期貨 指數選擇權 |
271,736 | 153,959 | 53,576 | 687,253 4,050 |
644,590 4,050 |
40,355 4,912 |
79,597 28,120 |
(13,312) (85,105) |
69
(二)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與分析
1.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
| 年 度 項 目 |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差 異 |
差 異 |
|---|---|---|---|---|
| 金 額 |
% | |||
| 現 金 | $ 11,236,929 | $ 7,697,876 | $ 3,539,053 | 45.97 |
| 存放銀行同業 | 2,109,800 | 1,737,517 |
372,283 | 21.43 |
| 存放央行 | 8,116,063 | 7,016,016 |
1,100,047 | 15.68 |
| 放款、貼現及買匯 | 120,815,370 | 108,609,034 |
12,206,336 | 11.24 |
| 買入票券及證券 | 11,720,130 | 10,822,743 |
897,387 | 8.29 |
| 長期投資 | 4,800,485 | 3,783,285 |
1,017,200 | 26.89 |
| 固定資產 | 2,760,877 | 2,917,408 |
(156,531) | (5.37) |
| 其他資產 | 13,198,793 | 13,536,451 |
(337,658) | (2.49) |
| 應收及預付款項 | 29,737,389 | 19,424,399 |
10,312,990 | 53.09 |
| 資產總額 | 204,495,836 | 175,544,729 |
28,951,107 | 16.49 |
| 存款及匯款 | 173,518,839 | 149,958,821 |
23,560,018 | 15.71 |
| 銀行同業存款 | 5,832,135 | 1,599,665 |
4,232,470 | 264.58 |
| 金融債券 | 3,500,000 | 3,500,000 |
- | - |
| 其他負債 | 709,784 | 817,414 |
(107,630) | (13.17) |
| 應付及預收款項 | 4,214,907 | 4,468,303 |
(253,396) | (5.67) |
| 負債總額 | 187,775,665 | 160,344,203 |
27,431,462 | 17.11 |
| 股 本 | 14,889,264 | 14,889,264 |
- | - |
| 資本公積 | 39,016 | 1,398 |
37,618 | 2,690.84 |
| 保留盈餘 | 1,900,803 | 579,855 |
1,320,948 | 227.81 |
|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 (108,912) | (269,991) | 161,079 | (59.66) |
| 股東權益總額 | 16,720,171 | 15,200,526 |
1,519,645 | 10.00 |
| 說 明: 1.現金九十二年底較九十一年底增加,主係增加購買定存單所致。 2.存放銀行同業九十二年底較九十一年底增加,主要係因拆放銀行同業增加所致。 3.長期投資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係九十二年度長期債券投資增加及部分來自買入票券及證券 轉至長期債券投資所致。 4.應收及預付款項九十二年底較九十一年底金額增加,主要係應收信用卡消費款及信用卡預 借分期款較去年同期成長所致。 5.銀行同業存款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係銀行同業存款及拆款金額增加所致。 6.資本公積增加係來自九十二年度處分庫藏股所產生之利益。 7.保留盈餘較九十一年底金額增加係由於九十二度稅後淨利較去年度增加所致。 8.股東權益其他項目增加主要係由於九十二年度轉讓部分庫藏股予員工所致。 |
說 明:
-
現金九十二年底較九十一年底增加,主係增加購買定存單所致。
-
存放銀行同業九十二年底較九十一年底增加,主要係因拆放銀行同業增加所致。
-
長期投資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係九十二年度長期債券投資增加及部分來自買入票券及證券 轉至長期債券投資所致。
-
應收及預付款項九十二年底較九十一年底金額增加,主要係應收信用卡消費款及信用卡預 借分期款較去年同期成長所致。
-
銀行同業存款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係銀行同業存款及拆款金額增加所致。
-
資本公積增加係來自九十二年度處分庫藏股所產生之利益。
-
保留盈餘較九十一年底金額增加係由於九十二度稅後淨利較去年度增加所致。
-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增加主要係由於九十二年度轉讓部分庫藏股予員工所致。
70
2. 經營結果分析
最近二年度經營結果分析
| 最近二年度經營結果分析 | 最近二年度經營結果分析 | 最近二年度經營結果分析 | 最近二年度經營結果分析 | 最近二年度經營結果分析 | 最近二年度經營結果分析 | 最近二年度經營結果分析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九十二年度 | 九十一年度 | 增 減 金 額 |
變動比例 ( % ) |
|||
|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及費用 營業利益(損失)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稅前利益(損失) 所得稅利益(費用) 純 益(損) |
( |
$ 11,510,045 10,531,138 978,907 1,078,294 587,128 1,470,073 149,125 ) $ 1,320,948 |
$ 10,853,661 11,948,864 ( 1,095,203 ) 193,061 526,576 ( 1,428,718 ) 67,433 ($ 1,361,285 ) |
( ( |
$ 656,384 1,417,726 ) 2,074,110 885,233 60,552 2,898,791 216,558 ) $ 2,682,233 |
6.05 (11.86) (189.38) 458.53 11.50 (202.89) (321.15) (197.04) |
| 變動說明: 1.九十二年度營業利益較九十一年度增加,主要係因利息費用及損失準 備較上年度減少及長期股權投資利益較上年度增加所致。 2.九十二年度營業外收入及利益較九十一年度增加,主要係因出售承受 擔保品產生之利益及已出售不良債權利益分配款均較上年度增加所 致。 |
(三)匯率變動對公司營收獲利之影響及公司因應匯率變動之具體措施:
匯率變動對進出口商、外幣存放款、保證及外幣買賣等外幣交易,均影響其本 身外幣持有部位之增減,因而對本行外幣資金來源及去路有所影響,但對本行 獲利影響應屬有限。
本行之外匯操作主係由財務部交易人員於每日外匯市場開盤時,即經由路透社 及彭博系統網路中,搜集歐美市場交易時段之各種匯率相關資訊與美國公佈之 經濟數據,同時閱覽經濟日報與工商時報之財經版,並參考各外商銀行或證券 經紀商傳真之財經訊息,綜合判斷,以做為當天匯市開盤之後交易員研判匯率 走勢的基礎。並於當天由各營業單位將即期及遠期之外幣部位通報交易室,由 交易室進行拋補。由於各位之發生皆以客戶交易發生基礎,為避免因匯率變動 而有大額兌換損益之發生,故本行當日俟機軋平超額部位,並設定停損點,以 控制風險及降低匯率變動之影響。其主要外匯操作方式如下:
1. 即期外匯交易
外匯交易員掌握國內外資訊金融市場動向,並根據即期匯價以本身部位評 價,隨時於國內、外市場交易軋平部位,以控制風險。
2. 遠期外匯交易
依據外幣資金部位需求及其期間訂定遠期外匯契約,並視其市場狀況及需求 金額於遠期外匯市場逐筆軋平,或以即期外匯交易配合資金狀況軋平部份。
71
3. 換匯交易
配合各期間或幣別之資需求,約定其交易條件,以規避未來匯率變動之風險。
4. 外幣保證金交易
配合客戶部位之建立與平倉,於市場做同一軋平買賣,並有完善的機制控管 客戶部位,和保證金額度,而能有效控管因匯率所產生的風險。
-
185
-
(四)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無公司法第 條情事者,應揭露 資訊:無
-
(五)期後事項:無
-
(六)其他:無
72
會計師查核報告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 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 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如財務報表附註八所述,按權益法計價被投 資公司之財務報表,除聯邦證? 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一年度之財 務報表由本會計師查核外,餘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 開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相 關長期股權投資之金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 2,814,639 仟元及 2,794,367 仟元,分別占資產總額 1.6% 及 1.5% ,另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 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認列投資損失 70,374 仟元及 245,531 仟元,分別占稅前損失 4.93% 及稅前利益 422.88% ,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 查核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金融業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 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 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 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 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十所述,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一 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與資產管理公司簽約出售若干不良債權,產生損失計 7,781,652 仟元,並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將該損失自出售不良債權之 日起分六十個月平均攤銷,未攤銷餘額帳列其他資產。倘該出售損失未 予遞延,則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資產及保留盈餘之帳面價
73
值應分別減少 7,522,042 仟元,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稅後純益亦減少 7,522,042 仟元。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不良債權出售損失予以遞延對財務 報表之影響外,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 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 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一年及九 十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 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依照第二段所述之查核 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 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此 致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李 志 蓉 會 計 師 張 日 炎
1851 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證第 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87) 台財證 ( 六 ) 第 66306 號
8 7 5 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證第 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76) 台財證 ( 一 ) 第 1360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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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代碼 1100 1110 1120 1130 1140 1250 13XX 14XX 1501 1521 1531 1541 1591 15X1 15X2 1570 15XX 18XX 1XX X |
資 產 會 計 科 目 現金(附註三) 存放及拆放銀行同業(附註二十) 存放央行(附註四) 買入票券及證券-淨額(附註二、五、 二十及二十一) 應收款項-淨額(附註二、六及二十) 預付款項 放款、貼現及買匯-淨額(附註二、七 及二十) 長期股權投資(附註二及八) 固定資產(附註二及九) 成 本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械及設備 交通及運輸設備 租賃權益改良 減:累積折舊 預付設備款(附註二十二) 固定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附註二、十、十八及二十) 資 產 總 計 |
九 十 一 |
年 底 % 4 1 4 6 11 - 62 2 1 1 1 - - 3 1 2 - 2 8 100 |
九 十 年 |
九 十 年 |
底 % 3 2 4 9 8 1 68 2 1 - 1 - - 2 1 1 - 1 2 100 |
代碼 2120 2140 2300 2370 28XX 2XX X 3101 3200 3301 3302 3310 3402 3410 3420 3430 3XX X 2860 |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會 計 科 目 負 債 銀行同業存款及拆放(附註十一及 二十) 應付及預收款項(附註十二、十七 及二十) 存款及匯款(附註十三及二十) 金融債券(附註十四) 其他負債(附註二) 負債合計 股東權益 股本-每股面額10元;額定及發 行九十一年及九十年1,488,926 仟股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累積虧絀) 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 累積換算調整數 庫藏股票(成本)-45,237仟股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股東權益合計 承諾及或有事項(附註二十、二十二及 二十六)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九 十 一 |
年 底 % 1 2 85 2 1 91 9 - 1 - ( 1 ) - - - - 9 1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元 九 十 年 底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元 九 十 年 底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元 九 十 年 底 |
|---|---|---|---|---|---|---|---|---|---|---|---|---|---|
| 金 額 $ 7,697,876 1,737,517 7,016,016 10,822,743 18,778,409 645,990 108,609,034 3,783,285 1,723,764 752,991 1,102,144 131,629 664,595 4,375,123 1,475,416 2,899,707 17,701 2,917,408 13,536,451 $ 175,544,729 |
金 額 $ 5,794,187 3,200,208 7,561,321 17,252,395 15,189,343 784,984 125,574,838 3,754,720 1,746,515 786,117 1,015,009 125,701 646,380 4,319,722 1,334,554 2,985,168 29,177 3,014,345 3,174,614 $ 185,300,955 |
金 額 $ 1,599,665 4,468,303 149,958,821 3,500,000 817,414 160,344,203 14,889,264 1,398 1,809,297 75,049 ( 1,304,491 ) ( 42,670 ) 68,476 ( 295,262 ) ( 535 ) 15,200,526 $ 175,544,729 |
金 額 $ 2,982,033 5,154,956 159,878,978 - 743,170 168,759,137 14,889,264 1,656 1,788,373 75,049 77,460 ( 97,024 ) 102,837 ( 295,262 ) ( 535 ) 16,541,818 $ 185,300,955 |
% | |||||||||
( ( ( ( |
( |
( ( ( |
1 3 86 - 1 91 8 - 1 - - - - - - 9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查核報告)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75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一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盈餘為新台幣元
| 代碼 4501 4516 4531 4534 4100 5501 5516 5532 5535 5609 5800 5100 6100 4999 5999 6200 |
項 目 營業收入 利息(附註二及二十) 手續費(附註二及二十) 買賣票券利益-淨額 (附註二) 兌換利益-淨額(附註 二)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及費用 利息(附註二及二十) 手續費 長期股權投資損失-淨 額(附註二及八) 各項提存及損失準備 (附註二、六及七) 其他營業成本 業務及管理費用(附註 二、十七及二十) 營業成本及費用合 計 營業利益(損失) 營業外費用 什項收入(附註二十) 什項費用 營業外收入(費用) -淨額 |
九 十 一 |
年 度 % 79 16 4 1 100 37 7 1 24 2 39 110 (10 ) 2 ( 5 ) ( 3 ) |
九 十 年 |
九 十 年 |
度 |
|---|---|---|---|---|---|---|
| 金 額 $ 8,541,333 1,806,434 412,536 85,395 10,845,698 4,008,607 787,569 62,302 2,623,093 259,381 4,199,949 11,940,901 (1,095,203 ) 193,061 ( 526,576 ) ( 333,515 ) |
金 額 $10,756,646 1,473,133 1,293,380 275,603 13,798,762 7,592,497 707,222 236,191 1,457,627 - 3,659,613 13,653,150 145,612 63,955 ( 151,506 ) ( 87,55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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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8 11 9 2 100 55 5 2 11 - 26 99 1 - 1 ) 1 ) |
(接次頁)
76
(承前頁)
| 九 十 一 |
年 | 度 | 九 | 十 年 |
度 | ||||
|---|---|---|---|---|---|---|---|---|---|
| 代碼項 目 |
金 額 |
% | 金 | 額 | % | ||||
| 6300 | 稅前利益(損失) |
( $ 1,428,718 | ) | ( | 13 ) | $ | 58,061 | - | |
| 6400 | 所得稅利益(附註二及十八) | 67,433 |
- |
11,428 |
- | ||||
| 6900 | 純益(損) |
($ 1,361,285 |
) | ( | 13 ) |
$ | 69,489 |
- | |
| 稅 前稅 |
後 | 稅 | 前稅 | 後 | |||||
| 7000 | 每股盈餘(虧損)(附註十 九) |
||||||||
|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 ($ 0.99 ) |
( | $ 0.94 ) |
$ | 0.04 $ |
0.05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查核報告)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77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一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九十年一月一日餘額 八十九年度盈餘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2% 特別盈餘公積 分配後餘額 九十年度純益 按權益法認列之未實現長期股權投 資跌價損失 長期股權投資累積換算調整數 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未認 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買回庫藏股票 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九十年度盈餘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分配後餘額 九十一年度純損 迴轉資本公積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長期股權投資累積換算調整數 按權益法迴轉之未實現長期股權投 資跌價損失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股 |
本 金 額 $ 14,889,264 - - - 14,889,264 - - - - - 14,889,264 - 14,889,264 - - - - $ 14,889,264 |
資 本 公 積 |
( 附 註 二 |
及 十 五 ) 合 計 $ 1,656 - - - 1,656 - - - - - 1,656 - 1,656 - ( 258 ) - - $ 1,398 |
保 留 盈 餘 ( |
保 留 盈 餘 ( |
附 註 十 五 ) 未分配盈餘 ( 虧 損 ) 合 計 $ 424,052 $ 2,160,131 ( 127,161 ) - ( 288,738 ) ( 288,738 ) ( 182 ) - 7,971 1,871,393 69,489 69,489 - - - - - - - - 77,460 1,940,882 ( 20,924 ) - 56,536 1,940,882 ( 1,361,285 ) ( 1,361,285 ) 258 258 - - - - ($ 1,304,491 ) $ 579,855 |
附 註 十 五 ) 未分配盈餘 ( 虧 損 ) 合 計 $ 424,052 $ 2,160,131 ( 127,161 ) - ( 288,738 ) ( 288,738 ) ( 182 ) - 7,971 1,871,393 69,489 69,489 - - - - - - - - 77,460 1,940,882 ( 20,924 ) - 56,536 1,940,882 ( 1,361,285 ) ( 1,361,285 ) 258 258 - - - - ($ 1,304,491 ) $ 579,855 |
未實現長期股權 投資跌價損失 (附註二及八) ( $ 293,947 ) - - - ( 293,947 ) - 196,923 - - - ( 97,024 ) - ( 97,024 ) - - - 54,354 ($ 42,670 )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附註二及八) $ 20,402 - - - 20,402 - - 82,435 - - 102,837 - 102,837 - - ( 34,361 ) - $ 68,476 |
庫藏股票(附註二及十六) 股數(仟股) 金 額 ( 20,200 ) ( $ 112,124 ) - - - - - - ( 20,200 ) ( 112,124 ) - - - - - - - ( 25,037 ) ( 183,138 ) ( 45,237 ) ( 295,262 ) - - ( 45,237 ) ( 295,262 ) - - - - - - - - ( 45,237 ) ($ 295,262 ) |
庫藏股票(附註二及十六) 股數(仟股) 金 額 ( 20,200 ) ( $ 112,124 ) - - - - - - ( 20,200 ) ( 112,124 ) - - - - - - - ( 25,037 ) ( 183,138 ) ( 45,237 ) ( 295,262 ) - - ( 45,237 ) ( 295,262 ) - - - - - - - - ( 45,237 ) ($ 295,262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未 認 列 為 退休金成本 之 淨 損 失 股東權益合計 (附註二及八)(附註十五) $ - $ 16,665,382 - - - ( 288,738 ) - - - 16,376,644 - 69,489 - 196,923 - 82,435 ( 535 ) ( 535 ) - ( 183,138 ) ( 535 ) 16,541,818 - - ( 535 ) 16,541,818 - ( 1,361,285 ) - - - ( 34,361 ) - 54,354 ($ 535 ) $ 15,200,526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未 認 列 為 退休金成本 之 淨 損 失 股東權益合計 (附註二及八)(附註十五) $ - $ 16,665,382 - - - ( 288,738 ) - - - 16,376,644 - 69,489 - 196,923 - 82,435 ( 535 ) ( 535 ) - ( 183,138 ) ( 535 ) 16,541,818 - - ( 535 ) 16,541,818 - ( 1,361,285 ) - - - ( 34,361 ) - 54,354 ($ 535 ) $ 15,200,526 |
|---|---|---|---|---|---|---|---|---|---|---|---|---|---|---|---|
| 捐 贈 $ 1,398 - - - 1,398 - - - - - 1,398 - 1,398 - - - - $ 1,398 |
處 分 固 定 資 產 利 益 $ 258 - - - 258 - - - - - 258 - 258 - ( 258 ) -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1,661,212 127,161 - - 1,788,373 - - - - - 1,788,373 20,924 1,809,297 - - - - $ 1,809,297 |
特別盈餘公積 $ 74,867 - - 182 75,049 - - - - - 75,049 - 75,049 - - - - $ 75,049 |
未分配盈餘 ( 虧 損 ) $ 424,052 ( 127,161 ) ( 288,738 ) ( 182 ) 7,971 69,489 - - - - 77,460 ( 20,924 ) 56,536 ( 1,361,285 ) 258 - - ($ 1,304,491 ) |
|||||||||||
| 股數(仟股) 1,488,926 - - - 1,488,926 - - - - - 1,488,926 - 1,488,926 - - - - 1,488,926 |
股數(仟股) ( 20,200 ) - - - ( 20,200 ) - - - - ( 25,037 ) ( 45,237 ) - ( 45,237 ) - - - - ( 45,23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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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665,382 - ( 288,738 ) - 16,376,644 69,489 196,923 82,435 ( 535 ) ( 183,138 ) 16,541,818 - 16,541,818 ( 1,361,285 ) - ( 34,361 ) 54,354 $ 15,200,526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查核報告)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78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純益(損) 調整項目 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 損失-淨額 按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取得之現金股利及董監事酬 勞 折舊及攤銷 處分不良資產損失攤銷金額 處分資產損失(利益) 提列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提列(迴轉)備抵買入票券及 證券跌價損失 提列承受擔保品備抵跌價損失 提列承受擔保品折舊 遞延所得稅變動 以交易為目的之買入票券及證 券減少 應收款項增加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應付款項減少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放及拆放銀行同業減少(增加) 存放央行減少(增加) 以投資為目的之買入票券及證券增 加 放款、貼現及買匯減少 出售不良資產價款 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處分長期投資價款 |
九十一年度 ( $ 1,361,285 ) 70,265 11,813 275,999 259,381 108,535 2,623,093 162,825 220,000 158 ( 80,709 ) 6,548,889 ( 4,333,217 ) 138,994 ( 686,653 ) 3,958,088 1,462,691 545,305 ( 282,062 ) 13,780,848 1,050,000 ( 90,650 ) - |
九 十 年 度 |
|---|---|---|
| $ 69,489 245,531 40,085 268,473 - ( 665 ) 1,457,627 ( 263,081 ) 120,000 224 ( 160,980 ) 8,409,610 ( 4,085,276 ) ( 428,406 ) ( 1,000,772 ) 4,671,859 ( 1,260,939 ) ( 1,503,372 ) ( 11,019,387 ) 13,037,818 - ( 150,000 ) 126 |
(接次頁)
79
| (承前頁) 購買固定資產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其他資產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銀行同業存款及拆放減少 存款及匯款增加(減少) 其他負債增加 發行金融債券 發放現金股利 買回庫藏股票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本年度現金增加(減少)數 年初現金餘額 年底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年度支付利息 本年度支付所得稅 |
九十一年度 ( $ 179,468 ) 34,159 (10,643,574 ) 5,677,249 ( 1,382,368 ) ( 9,920,157 ) 70,877 3,500,000 - - ( 7,731,648 ) 1,903,689 5,794,187 $ 7,697,876 $ 5,012,431 $ 80,019 |
九 十 年 度 |
|---|---|---|
| ( $ 161,485 ) 347 ( 1,005,902 ) ( 2,062,794 ) ( 7,743,276 ) 3,386,338 382,707 - ( 288,738 ) ( 183,138 ) ( 4,446,107 ) ( 1,837,042 ) 7,631,229 $ 5,794,187 $ 7,417,405 $ 208,191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查核報告)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80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公司沿革及業務範圍
本銀行係於八十年八月一日取得商業銀行設立許可,同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取得公司執照,並於八十一年一月二十一日開始正式營業。 本銀行主要營業項目為收受存款、辦理放款、票據貼現、匯兌、承兌、 保證、開發信用狀業務、買賣短期票券、投資、外匯業務、儲蓄業務、 信託業務及其他代理業務等。
截至九十一年底止,本銀行設有營業部、信託部、證券金融部、 國外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越南辦事處、香港辦事處及三十九個國 內分行。
本銀行信託部辦理銀行法及信託業法規定之信託投資業務之規 劃、管理及營業,暨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及基金之信託業務。 本銀行之股票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A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財務報表彙編原則
本財務報表包括本銀行國內總分行、辦事處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之帳目。國內總分行、辦事處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間之聯行往來於彙 編財務報表時互相沖減。
買入票券及證券
主要包括短期票券、股票、受益憑證、金融債券、公司債及政府 債券。短期票券、金融債券及未上櫃債券係以成本計價,股票、受益 憑證、政府債券及上櫃公司債則以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出售時除上 櫃公司債以個別辨認法計算外,餘係按加權平均法計算成本。市價之 決定如下:上市及上櫃證券係分別為會計期間最末一個月臺灣證券交 易所之平均收盤價及櫃檯買賣中心(櫃買中心)之平均參考價,開放 型基金受益憑證係期末淨資產價值,政府債券係櫃買中心之期末參考 價。
81
票券及債券以附買回或賣回為條件之交易,係依照財政部金融局 頒佈之「短期票券業務會計處理應注意事項」規定,以買賣斷方式處 理,並加入買賣期證券及期收付款項之備忘分錄,以示區別其性質。 催收款項
根據相關規定,放款及其他授信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清償者,連 同已估列之應收利息轉列催收款項。
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本銀行係就放款、貼現、買匯、應收帳款、應收利息、其他應收 款及催收款項暨各項保證及應收承兌票款餘額,評估可收回性,以提 列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參照財政部「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 處理辦法」之規定,本銀行按授信戶之財務狀況、過去之往來交易經 驗、本息償付是否有延滯情形及其擔保品價值等,評估授信資產之可 收回性。
特定債權無法收回之風險,參照前述財政部之規定;收回無望之 授信資產,全額提列損失;收回有困難之部分,至少依餘額之百分之 五十提列損失。
本銀行對確定無法收回之債權,經提報董事會核准後予以沖銷。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視本銀行對被投資公司是否具有重大影響力而採用 權益法或成本法計價。
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計價者,係以投資取得成本加減按股權比 例認列被投資公司當期之純益或純損計算。自被投資公司取得之現金 股利作為投資之減少;取得股票股利時僅註記增加股數。若被投資公 司有受贈之資本公積,依股權比例認列被投資公司之受贈資本公積, 增加長期股權投資及資本公積之金額。若被投資公司有未認列為退休 金成本之淨損失,依股權比例認列被投資公司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 淨損失,減少長期股權投資及增加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82
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之差額係按十五年平均攤銷。 與被投資公司間相對持股之損益計算,係採庫藏股票法認列損益。 長期股權投資按成本法計價者,係以取得成本計算。自被投資公 司取得之現金股利,列為股利收入;取得之股票股利,僅註記增加股 數,不列為投資利益。當投資之價值確已減損,且回復之希望甚小時, 則調整其帳面價值,認列投資損失。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係以成本減累積折舊計價。重大改良及更新作為資本支 出;修理及維護支出,則作為當期費用。
固定資產報廢或出售時,其成本及相關之累積折舊均自帳上予以 減除,因而產生之損益列為當期之營業外收入及費用。
固定資產之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耐用年數計算提列:房屋及建 築,五十年至五十五年;機械及設備,三年至五年;交通及運輸設備, 三年至五年;租賃權益改良,五年;耐用年限屆滿後仍繼續使用之固 定資產,則估計其尚可使用年數續提折舊。 其他資產
遞延費用包括電腦系統軟體及電話裝置費等,係按五年平均攤銷。 遞延出售不良債權損失係出售不良債權帳面餘額與出售價格間之 差額,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自出售不良債權之 日起分六十個月平均攤銷。
承受擔保品
承受擔保品(帳列其他資產)成本包括承受價格及使其達到可出 售狀態之必要支出,期末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價。 利息收入及手續費收入之認列
利息收入係按應計基礎估列;惟放款因逾期未獲清償而轉列催收 款項者,自轉列之日起對內停止計息,俟收現時始予認列收入。因紓 困及協議展期而同意記帳之利息收入,依財政部之規定,俟收現時始 認列利息收入。
手續費收入俟收現且獲利過程大部分完成時認列。
83
所得稅
本銀行作跨期間之所得稅分攤,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尚未使用投 資抵減及虧損扣抵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 可實現性,認列備抵評價金額;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認 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以前年度所得稅之調整,包含於當年度之所得稅。 因購置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及股權投資等所產生之 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列為股東常會決議分 配案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職工退休金
本銀行按精算結果提撥退休基金,認列退休金費用。 或有損失
在資產負債表日很有可能資產已經受損或負債已經發生,且其損 失金額得以合理估計之或有損失,認列為當期損失;若損失金額無法 合理估計或損失有可能已經發生,則於財務報表附註揭露之。 外幣交易事項之會計處理
本銀行之外幣交易事項係以原幣金額列帳。外幣損益項目,按每 月底即期匯率折算,並結轉至新台幣損益帳。外幣資產及負債項目, 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為新台幣。因折算產生之已實現及未實 現兌換損益均列為當期兌換利益或損失。按權益法計價之外幣長期股 權投資,期末餘額按即期匯率換算後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股東權益 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衍生性金融商品
遠期外匯
為配合客戶交易之需求及軋平本銀行之部位所從事之遠期外匯 買賣合約,外幣資產及負債係按訂約日約定之遠期匯率入帳,於合 約到期收付結清時,因與當時即期匯率不同所產生之損益,列為收 付結清期間損益。買賣合約於期末尚未到期者,則依合約剩餘期間
84
之遠期匯率予以換算調整,因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 買賣合約所產生之應收及應付款項於期末時互為沖減,其差額列為 資產或負債。
外匯換匯合約
為配合客戶交易之需求及軋平本銀行之部位所從事之外匯換匯 合約,其外幣資產及負債屬即期部位者,按訂約日之即期匯率入帳; 屬遠期部位者,則以訂約日約定之遠期匯率入帳,即期與遠期匯率 間之差額則於合約期間按直線法平均攤銷,列為利息收入或費用。 利率交換
利率交換之交易因無本金之實際移轉,簽約時僅作備忘記錄。 以避險為目的之利率交換合約於約定結算日及資產負債表日時,就 當期結算應收取或給付之利息差額作為被避險項目利息收入或利息 費用之調整。 資產交換
資產交換係將外幣可轉換公司債之固定利率及股票轉換權換 出,而換入浮動利率,因無本金之實際移轉,簽約時僅作備忘記錄。 資產交換合約係為規避外幣可轉換公司債之利率風險,故於約定結 算日及資產負債表日就結算應收取或給付之利息差額,作為被避險 項目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之調整。 外幣選擇權
為配合客戶需求及軋平本銀行之部位所從事外幣選擇權交易, 因無本金之實際移轉,簽約時僅作備忘記錄,交割時權利金列為收 入及費用。因履約而產生之損失或利益,列為當期損失或利益。資 產負債表日就未到期之選擇權合約以當日選擇權合約之市價予以評 估並認列損失或利益。
庫藏股票
本銀行收回已發行股票作為庫藏股票時,將所支付之成本借記「庫 藏股票(成本)」科目,列為股東權益減項(附註十六)。
85
| B | 現 金 買入定期存單 庫存現金 待交換票據 |
九十一年底 $ 5,620,000 1,348,768 729,108 $ 7,697,876 |
九 | 十 年 底 |
|---|---|---|---|---|
| $ 3,385,558 1,310,486 1,098,143 $ 5,794,187 |
九十一年底之定期存單包括一年以上到期者計 200,000 仟元。 另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本銀行九十一及九十年底分別以面額 250,000 仟元及 240,000 仟元之可轉讓定存單提存中央信託局作為消費 款準備金。
為配合中央銀行同業資金調撥清算作業系統採行即時總額清算機 制,本銀行九十一年底之買入定期存單計有 2,570,000 仟元已設質提供 作為日間透支之擔保,惟該擔保額度可隨時變更。
C 存放央行
| 存放央行 | |||
|---|---|---|---|
| 存款準備金—乙戶 存款準備金—甲戶 存放央行 存款準備金—外幣存款戶 |
九十一年底 $ 3,282,317 2,176,830 1,552,000 4,869 $ 7,016,016 |
九 | 十 年 底 |
| $ 3,491,761 2,402,037 1,552,000 115,523 $ 7,561,321 |
存款準備金乙戶係依規定就每月應提存法定準備金之各項存款,按 當期之日平均餘額,依法定準備率計提,並按央行之利率計息,惟除 符合規定情況外,不得動用;存款準備金甲戶及外幣存款戶不計息, 且得隨時存取。
D 買入票券及證券
| 買入票券及證券 | |||
|---|---|---|---|
| 上市及上櫃 政府債券 股 票 受益憑證 |
九十一年底 $ 5,355,675 121,439 5,477,114 2,367,497 |
九 | 十 年 底 |
| $ 1,666,255 371,886 2,038,141 2,129,895 |
(接次頁)
86
(承前頁)
| 未上市或上櫃 商業本票 海外公司債 金融債券 信用連結證券 承兌匯票 減:備抵跌價損失 淨 額 |
九十一年底 $ 1,283,798 860,805 801,700 356,495 9,208 3,312,006 11,156,617 333,874 $ 10,822,743 |
九 | 十 年 底 |
|---|---|---|---|
| $ 11,813,350 565,801 876,257 - - 13,255,408 17,423,444 171,049 $ 17,252,395 |
減:備抵跌價損失 淨 額
| 九十一及九十年底上市及上櫃證券暨開放型受益憑證之市價如下: 九十一年底 九 十 年 底 政府債券 $ 5,425,080 $ 1,698,074 股 票 111,130 330,376 受益憑證 2,043,102 1,991,181 $ 7,579,312 $ 4,019,631 |
九十一及九十年底上市及上櫃證券暨開放型受益憑證之市價如下: 九十一年底 九 十 年 底 政府債券 $ 5,425,080 $ 1,698,074 股 票 111,130 330,376 受益憑證 2,043,102 1,991,181 $ 7,579,312 $ 4,019,631 |
九十一及九十年底上市及上櫃證券暨開放型受益憑證之市價如下: 九十一年底 九 十 年 底 政府債券 $ 5,425,080 $ 1,698,074 股 票 111,130 330,376 受益憑證 2,043,102 1,991,181 $ 7,579,312 $ 4,019,631 |
|---|---|---|
| $ 1,698,074 330,376 1,991,181 $ 4,019,631 |
截至九十一及九十年底止,本銀行已分別提供面額合計 991,200 仟元及 1,231,000 仟元之政府債券及金融債券作為申請假扣押之擔保; 並均以面額 50,000 仟元之政府債券提存於中央銀行作為存出信託資金 準備。
另依主管機關之規定,九十一年底以面額 26,500 仟元之政府債券 提存中央信託局作為消費款準備金。
E 應收款項
| 應收款項 | ||
|---|---|---|
| 應收帳款 應收利息 應收出售不良債權價款 應收承兌票款 |
九十一年底 $ 16,108,168 1,415,827 945,000 418,932 |
九 十 年 底 |
| $ 11,986,398 1,895,188 - 364,582 |
(接次頁)
87
(承前頁)
| 應收收益 其 他 減:備抵呆帳 淨 額 放款、貼現及買匯 貼現及透支 短期放款 短期擔保放款 中期放款 中期擔保放款 長期放款 長期擔保放款 買入匯款及進出口押匯 催收款項 減:備抵呆帳 淨 額 |
九十一年底 $ 356,095 596,255 19,840,277 1,061,868 $ 18,778,409 九十一年底 $ 681,554 12,412,863 9,355,912 16,790,863 18,796,081 2,677,001 42,629,481 318,802 6,716,662 110,379,219 1,770,185 $ 108,609,034 |
九 | 十 年 底 |
|---|---|---|---|
九 |
$ 227,349 1,033,543 15,507,060 317,717 $ 15,189,343 十 年 底 |
||
| $ 407,764 15,473,800 10,783,326 14,861,782 34,798,361 1,855,582 41,439,648 469,153 6,702,183 126,791,599 1,216,761 $ 125,574,838 |
F 放款、貼現及買匯
截至九十一及九十年底止,已停止對內計息之催收款餘額分別為 6,716,662 仟元及 6,702,183 仟元。九十一及九十年度對內未計提利息 收入之金額分別為 423,095 仟元及 523,403 仟元。
自八十九年度下半年起,我國經濟及金融環境受到國內政局不 穩、兩岸關係僵局未能改善及美國經濟成長趨緩等諸多不利因素的影 響而造成經濟成長趨緩、投資意願低落、失業率持續走高、股市低迷、 新台幣匯率走貶等情況,以致國內若干企業(包括集團事業及上市公 司)先後發生財務困難,無法按原約定到期日償付債務。政府有關單 位已積極採取各項因應措施,以穩定整體經濟金融。本銀行九十一年 度財務報表對於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之提存,係以截至目前所得 知及可確認、可估算之資料,作估計損失之基礎,該項估計並不包括 因未來情況之發展,在未來方得確認或估算之事項。
88
本銀行於九十一及九十年度並無未經訴追即行轉銷之授信債權。 放款、貼現及買匯之備抵呆帳明細及變動情形如下:
| G | 年初餘額 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 沖銷放款 收回已沖銷放款 重 分 類 匯 差 年底餘額 年初餘額 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 沖銷放款 重 分 類 匯 差 年底餘額 長期股權投資 被 投 資 公 |
九 十 |
一 |
一 |
一 |
年 度 |
年 度 |
|---|---|---|---|---|---|---|---|
| 特定債權無法 收回之風險 全體債權組合 之潛在風險 $ 659,937 $ 556,824 2,177,498 - ( 1,344,253 ) - 50,223 - ( 919,659 ) 589,394 221 - $ 623,967 $ 1,146,218 九 十 年 |
合 計 |
||||||
| $ 1,216,761 2,177,498 ( 1,344,253 ) 50,223 ( 330,265 ) 221 $ 1,770,185 度 |
|||||||
| 合 計 |
|||||||
| $ 2,195,009 1,228,655 ( 2,209,709 ) - 2,806 $ 1,216,761 十 年 底 |
|||||||
| 年 底 持股比例 (%) 42.76 99.99 99.07 99.99 35.00 99.92 90.07 40.00 99.40 |
|||||||
| 金 | 持股比例 (%) |
||||||
| 42.76 99.99 99.07 99.99 35.00 - 90.07 40.00 99.40 |
(接次頁)
89
(承前頁)
| 被 投 資 公 司 成本法 安泰證券金融公司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 力宇創業投資公司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財金資訊公司 富華創業投資公司 交大創業投資公司 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司 台北外匯經紀公司 預繳股款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
九 十 一 |
年 底 持股比例 % 12.15 0.57 4.76 2.94 1.14 5.00 5.00 0.51 0.40 - |
九 十 年 底 |
九 十 年 底 |
|---|---|---|---|---|
| 金 額 $ 622,188 100,000 80,000 50,000 45,500 30,000 21,615 10,250 800 960,353 - $ 3,783,285 |
金 額 $ 622,188 100,000 80,000 - 45,500 30,000 21,615 10,250 800 910,353 50,000 $ 3,754,720 |
持股比例 % |
||
| 12.15 0.57 4.76 - 1.14 5.00 5.00 0.51 0.40 2.94 |
本銀行於九十一及九十年度按權益法認列之淨投資損失分別為 70,374 仟元及 245,531 仟元,除聯邦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一 年度財務報表外,餘均係依其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本銀行九十一及九十年底帳列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股 東權益減項)分別為 42,670 仟元及 97,024 仟元,均係按權益法認列被 投資公司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所產生。另九十一及九十年底 帳列之累積換算調整數中分別有 39,973 仟元及 73,285 仟元係按權益法 認列被投資公司之累積換算調整數所產生。
本銀行九十一及九十年底帳列股東權益減項之未認列為退休金成 535 本之淨損失均為 仟元,係按權益法認列被投資公司之未認列為退 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本銀行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子公司之個別總資產及營業收入均 未達本銀行總資產及營業收入百分之十,且合計總資產或營業收入亦 未達本銀行總資產或營業收入百分之三十,因是無需編製合併財務報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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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固定資產
| 固定資產 | |||
|---|---|---|---|
| 成 本 累積折舊 房屋及建築 機械及設備 交通及運輸設備 租賃權益改良 預付設備款 淨 額 其他資產 遞延出售不良債權損失 承受擔保品-淨額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九十一年底 $ 4,375,123 83,662 749,494 96,199 546,061 1,475,416 17,701 $ 2,917,408 九十一年底 $ 7,522,042 4,063,814 1,345,124 223,292 382,179 $ 13,536,451 |
九 | 十 年 底 |
| 九 | $ 4,319,722 72,834 684,404 85,534 491,782 1,334,554 29,177 $ 3,014,345 十 年 底 |
||
| $ - 1,417,422 1,254,982 200,740 301,470 $ 3,174,614 |
I 其他資產
本銀行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與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簽約,出售 8,831,652 仟元之不良債權,出售價款 1,050,000 仟元, 致產生出售不良債權損失 7,781,652 仟元,本銀行係依金融機構合併法 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將該損失自出售不良債權之日起分六十個月平均 攤銷,未攤銷餘額帳列其他資產。截至九十一年底,上述合約尚未收 取之買賣價金共計 945,000 仟元,帳列應收出售不良債權價款。 J 銀行同業存款及拆放
| 銀行同業存款及拆放 | |||
|---|---|---|---|
| 央行及同業存款 銀行同業拆放 透支銀行同業 |
九十一年底 $ 1,098,373 374,833 126,459 $ 1,599,665 |
九 | 十 年 底 |
| $ 1,771,222 1,144,851 65,960 $ 2,982,033 |
銀行同業拆放主係國外部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向銀行同業所拆借 之外幣款項。
91
K 應付及預收款項
| 應付及預收款項 | ||||
|---|---|---|---|---|
| 應付利息 應付待交換票據 聯行託收票 預收款項 承兌匯票 應付費用 其 他 存款及匯款 儲蓄存款 定期存款 郵匯局轉存款 活期存款 可轉讓定期存單 支票存款 匯出匯款及應解匯款 |
九十一年底 $ 973,316 729,108 609,693 560,557 423,419 306,132 866,078 $ 4,468,303 九十一年底 $ 83,044,922 32,400,869 18,481,185 12,405,038 2,018,700 1,597,352 10,755 $ 149,958,821 |
九 | 十 年 底 |
|
| 九 | $ 1,977,136 1,098,143 76,200 215,310 370,174 246,589 1,171,404 $ 5,154,956 十 年 底 |
|||
| $ 81,170,009 39,520,309 20,231,153 9,782,320 7,677,300 1,489,331 8,556 $ 159,878,978 |
L 存款及匯款
M 金融債券
本銀行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發行九十一年第一期次順位五年 期金融債券 3,500,000 仟元,並經核准於櫃檯買賣中心買賣,年利率採 3.8 固定利率 %計息,利息自發行日起每半年計息並付息一次,於到期 日一次還本。
N 股東權益
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現金增資溢價發行新股之資本公積及受領贈與 之資本公積得經股東常會決議予以撥充資本。惟依據財政部證券暨 期貨管理委員會(證期會)規定,現金增資溢價發行新股之資本公 積轉增資每年以一次及一定比例為限,並不得於現金增資年度即將 該增資溢價提出撥充資本,且每次增資不得超過規定之限額。
依有關法令規定,因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計價而產生之資本 公積,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92
盈餘分配
本銀行章程規定,每一年度之稅後盈餘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後,應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酌提特別盈餘公積,再分 配股息,如尚有餘額,除提百分之十以上為員工紅利外,得酌留部 分後,連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依下列百分比分配之: k 股東紅利百分之九十五;
l 董監事酬勞百分之五。
有關盈餘之分配應於翌年召開股東常會時予以承認通過,並於該 年度入帳。
本銀行分派股息及紅利之種類,由董事會依當時金融情勢、未來 獲利狀況及本銀行資本預算之規劃,擬訂分派現金或股票之比例,惟 本銀行目前正介於「創業期」及「成長期」,未來三年以分派現金股利 為主,分派股票股利為輔,並提請股東常會核議。其現金部分應於股 東常會通過盈餘分派之議案後分派之;股票部分應另俟取得主管機關 核准文件後分派之。
本銀行九十一年度股東常會依董事會提案決議九十年度之盈餘分 配案除提列法定公積外,餘保留不分配,另本銀行九十一年度係屬虧 損狀態,其虧損撥補案截至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出具日止尚未經董事會 通過,自亦無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分配之情事。上述相關訊息請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另當年度帳列股東權益產生減項金額(如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 價損失及累積換算調整數等,惟庫藏股票除外),則應自當年度稅後盈 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該項特別盈餘公 積,除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外, 不得分派。
依公司法規定,上述法定盈餘公積應繼續提撥,惟當是項公積已 達股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當法定盈 餘公積已達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時,亦得以其半數撥充股本。另依銀 行法之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未達股本總額前,其現金盈餘分配最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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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超過股本總額之百分之十五。
本銀行若分配屬於八十六年度(含)以前未分配盈餘時,股東將 不獲配股東可扣抵稅額。若分配屬於八十七年度(含)以後未分配盈 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餘股東可按股利分配 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獲配之股東可扣抵稅額。
O 庫藏股票
==> picture [426 x 1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百分之十,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 現之資本公積;買回之股份,不得質押,且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東 權利。
本銀行於九十一及九十年度最高持有庫藏股票股數均為 45,237 仟 股,最高餘額分別為 295,262 仟元及 295,410 仟元,皆符合法令規定。 P 職工退休金
本銀行對正式聘用員工訂有退休及撫卹辦法。並按精算報告之精 算結果提撥退休基金,交由職工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及勞工退休準備 金監督委員會分別保管運用。
退休基金餘額變動情形如下:
| 年初餘額 本年度提撥 利息收入 本年度支付 年底餘額 |
九十一年度 $ 274,159 34,671 6,693 ( 1,744 ) $ 313,779 |
九 | 十 年 度 |
|---|---|---|---|
( |
( |
$ 246,411 39,606 9,732 21,590 ) $ 274,159 |
94
九十一及九十年度之淨退休金成本為:
| 九 | 十 | 一 | 年 度 |
年 度 |
年 度 |
九 | 十 | 年 | 度 | 度 | ||
|---|---|---|---|---|---|---|---|---|---|---|---|---|
| 服務成本 | $ 39,115 | $ 36,874 | ||||||||||
| 利息成本 | 13,381 | 11,967 | ||||||||||
| 退休基金資產實際報酬 退休基金資產利益 |
( $ ( | 3,439 11,064 |
) ) |
( $ | 18,032 - |
) | ||||||
| 退休基金資產預期報酬 | ( 14,503 | ) | ( 18,032 | ) | ||||||||
| 攤銷數 | ( 519 |
) | ( 519 |
) | ||||||||
| 淨退休金成本 | $ 37,474 | $ 30,290 | ||||||||||
| 九十一及九十年底退休基金提撥狀況與應計退休金負債之調節表如 | ||||||||||||
| 下: | ||||||||||||
| 九十一年底 | 九 | 十 年 |
底 | |||||||||
| 給付義務 | ||||||||||||
| 既得給付義務 | $ 31,113 | $ | 24,491 | |||||||||
| 非既得給付義務 | 167,040 | 132,650 | ||||||||||
| 累積給付義務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
198,153 98,652 |
157,141 119,485 |
||||||||||
| 預計給付義務 | 296,805 | 276,626 | ||||||||||
|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市價 | ( | 311,014 |
) | ( | 277,384 |
) | ||||||
| 提撥狀況 | ( | 14,209 |
) | ( | 758 | ) | ||||||
|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 |
- 9,075 |
- 9,594 |
||||||||||
| 未認列退休金利益(損失) | 10,914 |
( | 5,920 |
) |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 5,780 | $ | 2,916 |
|||||||||
| 本銀行員工退休辦法之既得 | ||||||||||||
| 給付: | $ 35,751 | $ | 29,332 | |||||||||
| 退休金給付義務之假設為: | ||||||||||||
| 折現率 | 4.0% | 5.0% | ||||||||||
| 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 退休基金資產預期投資報酬 |
0%-3.0% | 3.5%-4.0% | ||||||||||
| 率 | 4.0% | 5.0% |
95
Q 所得稅
| 所得稅 | ||
|---|---|---|
| 九十一年度 九 十 年 度 稅前利益(損失)按法定稅率 (25%)計算之稅額 ( $ 357,179 ) $ 14,505 分離課稅之短期票券利息收入 ( 12,189 ) ( 30,114 ) 免稅之證券交易損失(利得) 966 ( 111,529 ) 其 他 368,402 127,138 本年度應付所得稅 - -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稅款 - 46,428 遞延所得稅淨變動 ( 80,709 ) ( 160,980 ) 短期票券分離課稅稅款 48,758 120,458 其 他 ( 35,482 ) ( 17,334 ) ($ 67,433 ) ($ 11,428 ) 截至九十一及九十年底止,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如下: 九十一年底 九 十 年 底 備抵呆帳超限數 $ 383,008 $ 22,609 虧損扣抵 283,585 305,710 承受擔保品未實現跌價損失 89,996 34,996 未實現兌換損失(利益) 10,646 ( 20,061 ) 違約及買賣損失準備 6,797 5,955 投資抵減 3,052 24,635 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 12,726 ) ( 8,806 ) 764,358 365,038 減:備抵評價 382,179 63,568 遞延所得稅資產 $ 382,179 $ 301,470 |
九 | 十 年 度 |
( ( |
$ 22,609 305,710 34,996 20,061 ) 5,955 24,635 8,806 ) 365,038 63,568 $ 301,470 |
本銀行九十一年底得抵減以後年度課稅所得之虧損扣抵及投資抵 減最後到期年度為九十六年。
本銀行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九十一年底 $296,046 |
九 | 十 年 底 |
|---|---|---|---|
| $ 213,725 |
34.85% 九十年度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為 。
本銀行截至九十一年底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將累積至有盈餘分配 年度始分配。
96
本銀行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核定之所得稅結算申報包含八十五、 八十七及九十年度,餘各年度之所得稅結算申報均經財政部台北市國 稅局核定。惟其中八十三、八十四、八十六、八十八及八十九年度申 報抵繳應納稅額之扣繳稅款中,屬公債前手息之扣繳稅款部分共計 85,496 仟元,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不得抵繳,並應補繳等額之稅款, 本銀行已針對稅捐稽徵機關之核定提起行政救濟。此外,本銀行八十 五、八十七及九十年度之所得稅申報案件中,屬公債前手息之扣繳稅 款共計 41,480 仟元。
本銀行認為上述公債前手息部分之扣繳稅款不可申請抵繳應付所 得稅及申請退稅並無法令明文規定,且若前手為法人,則其原已按持 有期間認列利息收入,並計入所得中課稅,若公債前手息屬法人持有 期間之扣繳稅款不可申請抵繳應付所得稅或申請退稅,將造成重複課 稅之問題。惟基於穩健原則,本銀行已就債券前手息屬自然人部分之 扣繳稅款於九十年度估列所得稅費用 1,373 仟元。 R 每股盈餘
計算每股盈餘之分子及分母揭露如下:
每股盈餘(虧損) 金 額 ( 分 子 ) 股數(分母) ( 元 ) 稅 前稅 後(仟股)稅 前稅 後 九十一年度 基本每股虧損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純損 ( $1,428,718 ) ( $1,361,285) 1,443,689 ( $ 0.99 ) ( $0.94 ) 九十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純益 $ 58,061 $ 69,489 1,446,993 $ 0.04 $ 0.05
97
S 關係人交易事項
本銀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彙總如下: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銀 行 之 關 係 友邦有限公司(友邦公司) 本銀行之董事 勇軒有限公司(勇軒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係本銀行法人董事代表 人 鴻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鴻構建設) 該公司董事長係本銀行董事之二等親 聯邦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建 該公司董事長係本銀行法人董事代表 設) 人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聯邦票 按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鴻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鴻構建設) 聯邦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建 設)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聯邦票 券)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聯邦租 賃) 其 他
本銀行之子公司
本銀行董監事、經理人、其親屬及所 屬企業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k 放 款
| k | 放 款 | ||||
|---|---|---|---|---|---|
| l | 年 度 年底餘額 九十一 $ 2,293,281 九 十 2,138,617 存 款 |
占該科目 百分比 2.08% 1.69% |
年 利 率 2.45%-11.75% 1.057%-11.75% |
當 年 度 利息收入 $ 38,540 150,856 |
占該科目 百分比 |
| 0.45% 1.40% |
占該科目 當 年 度 占該科目 年 度 年底餘額 百分比 年 利 率 利息費用 百分比 九十一 $ 3,776,580 2.52% 0%-13.00% $ 98,617 2.46% 九 十 3,286,301 2.06% 0%-13.00% 186,685 2.46%
m 保證及信用狀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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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n 存放及拆放同業-聯邦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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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同業拆放-聯邦票券
==> picture [396 x 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p 附條件之票券及債券交易
==> picture [395 x 9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q 證券經紀手續費收入
==> picture [397 x 6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r 顧問諮詢合約
本銀行於九十年八月與聯邦租賃簽訂協議書,期間三年,共 同辦理汽車貸款業務,並由聯邦租賃提供汽車貸款業務之經營管 理顧問服務,並負責汽車貸款業務之行銷、貸放作業管理(不含 授信審核之准駁)、服務、諮詢及催收等作業。本銀行九十一及九 十年度因該合約所支付之相關費用分別為 313,411 仟元及 110,988 仟元,九十年底應付之相關費用為 30,842 仟元。
99
s 租 賃
本銀行為承租人
本銀行向關係人承租之營業場所包括總行、信託部、國外 部、消費金融部、證券金融部、信用卡中心及五個分行,租期 一至七年,按季支付或以押租金方式抵付,相關明細如下:
| 年 度 九十一 九 十 |
出 租 人 鴻構建設 友邦公司 聯邦建設 勇軒公司 聯邦租賃 鴻構建設 友邦公司 聯邦建設 |
保證金/押租金 年 底 餘 額 金 額 占該科目 百分比 $ 231,775 17.23% 454,355 33.78% 3,684 0.27% 414 0.03% 66 - 231,601 18.45% 454,211 36.19% 3,824 0.30% |
當年度租金費用 |
當年度租金費用 |
|---|---|---|---|---|
| 金 額 $ 231,775 454,355 3,684 414 66 231,601 454,211 3,824 |
金 額 $ 128,777 15,909 7,801 728 55 133,449 31,678 7,864 |
占該科目 百分比 |
||
| 36.21% 4.47% 2.19% 0.20% 0.02% 36.01% 8.55% 2.12% |
本銀行為出租人
本銀行之桃鶯分行部分行舍自八十八年十二月起,出租予 77 聯邦租賃,月租金 仟元,租期至九十三年十二月止,九十一 及九十年度之租金收入均為 923 仟元。 t 其他應收款
本銀行為增加對寶祥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整體債權之擔 保,於九十一年度以 12,306 仟元之價金,自聯邦票券整體買入並 受讓其對寶祥實業之等額債權,同時繼受該債權之擔保品,經評 估該擔保品價值達 15,000 仟元以上,顯逾該筆債權,確有助於本 銀行之債權擔保。截至九十一年底止,本銀行因處分部分擔保品 已收回 2,105 仟元之債權。
本銀行根據銀行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之規定,對有利 害關係者,除消費者貸款額度內及對政府貸款外,不得為無擔保 授信;為擔保授信時,應有十足擔保,且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 類授信對象。
100
本銀行與關係人間之交易,除行員存放款於規定限額內給予 較優惠利率外,其交易條件均與非關係人相當。 T 質押之資產
本銀行九十一及九十年底提存於法院、中央信託局及中央銀行作 為申請假扣押之擔保、消費款準備金及存出信託資金準備之可轉讓定 存單、政府債券及金融債券面額分別為 1,317,700 仟元及 1,521,000 仟 元。另本銀行九十一年底以面額 2,570,000 仟元之定存單提供至中央銀 行做為日間透支之擔保。
U 承諾及或有事項
除附註Y 金融商品揭露所述者外,本銀行尚有下列或有事項及承 諾:
租 賃
本銀行以營業租賃方式承租部分營業場所,租期二至十年,租 金係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其中南京東路分行、三重分行及南崁 分行等係以押租金方式承租,不另支付租金,該等分行租金費用係 1.8% 以年利率 設算。除以押租方式承租者外,依租賃合約規定,未 來五年之租金如下:
| 年之租金如下: | |
|---|---|
| 年 度 九十二 九十三 九十四 九十五 九十六 |
金 額 |
| $ 292,265 241,837 164,449 43,519 20,249 |
九十七年度(含)以後應支付之租金總額約為 18,794 仟元,按 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本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1.95% 折算之現值約 為 16,267 仟元。
購買電腦設備
本銀行簽訂電腦設備及軟體等購買合約,價款共計 174,496 仟 元,截至九十一年底止,已支付 92,205 仟元。
101
附買回條件之票券及債券交易
本銀行出售附買回條件之票券及債券成本計 3,610,948 仟元,約 定於九十二年一月至二月到期,約定買回價格為 3,613,142 仟元。 附賣回條件之票券及債券交易
本銀行買入附賣回條件之票券及債券成本計 2,668,947 仟元,約 定於九十二年一月到期,約定賣回價格為 2,669,740 仟元。 截至九十一年底止,本銀行為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聯邦財務有 限公司(香港)開立之擔保信用狀計美金 3,800 仟元為保證之承諾。 信託帳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
聯邦商業銀行
信託帳資產負債表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託資產 銀行存款 國內共同基金 國外共同基金 信託資產總額 |
金 額 信託負債 $ 293 信託資本 874,190 3,894,012 $4,768,495 信託負債總額 聯邦商業銀行 信託帳財產目錄 |
金 額 |
金 額 |
|---|---|---|---|
| $4,768,495 $4,768,495 |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投 資 項 目 銀行存款 短期投資-基金 合 計 |
帳 | 列 金 額 |
|---|---|---|
| $ 293 4,768,202 $ 4,768,495 |
102
V 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
依銀行法及銀行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規定,為健全銀行財務基 8% 礎,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不得低於 ;凡實際比率低 於規定標準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限制其盈餘分配。
本銀行九十一年底銀行本行及合併後之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 12.623% 13.012% 率分別為 及 ,九十年底銀行本行之自有資本與風險性 10.371% 資產比率為 。
W 孳息資產與付息負債之平均值及當期平均利率
平均值係按孳息資產與付息負債之日平均值計算。
| 資 產 現金-買入定期存單 存放及拆放銀行同業 存放央行 買入票券及證券 放款、貼現及買匯 負 債 銀行同業存款及拆放 活期存款 活期儲蓄存款 郵匯局轉存款 定期存款 定期儲蓄存款 可轉讓定期存單 |
九 十 一 |
年 度 平均利率 (%) 1.95 2.08 1.29 0.97 5.55 2.45 0.86 1.89 2.83 2.42 3.12 3.02 |
九 十 年 度 |
九 十 年 度 |
|---|---|---|---|---|
| 平 均 值 $ 4,513,954 2,602,681 6,546,687 13,901,135 120,030,969 4,175,965 10,044,301 24,653,437 18,145,183 34,516,449 57,814,803 4,402,083 |
平 均 值 $ 2,804,704 3,322,386 6,948,989 18,822,719 134,518,347 5,699,346 8,488,732 19,665,719 19,871,239 46,950,204 56,301,177 8,295,500 |
平均利率 (%) |
||
| 3.53 3.67 2.44 4.29 6.86 4.23 1.73 3.71 5.03 4.52 5.07 4.89 |
X 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
本銀行資產及負債之到期期間,係按資產負債表日至到期日之剩 餘期間認定。資產及負債有約定到期日者,按約定到期日作到期分析, 無約定到期日者,則以該資產預期變現或該負債預期償還之日期為其 假設之到期日,作到期分析。
103
| 資 產 現 金 存放及拆放銀行同業 存放央行 買入票券及證券 應收款項 放款、貼現及買匯 負 債 央行存款 銀行同業存款及拆放 應付款項 存款及匯款 金融債券 資 產 現 金 存放及拆放銀行同業 存放央行 買入票券及證券 應收款項 放款、貼現及買匯 負 債 央行存款 銀行同業存款及拆放 應付款項 存款及匯款 |
九 十 一 年 |
九 十 一 年 |
九 十 一 年 |
底 | 底 |
|---|---|---|---|---|---|
| 一年以內 $ 7,697,876 1,737,517 7,016,016 11,156,617 19,840,277 31,239,037 $ 78,687,340 $ 12,398 1,587,267 4,468,303 145,154,195 - $ 151,222,163 九 |
超過一年 至 七 年 $ - - - - - 35,846,923 $ 35,846,923 $ - - - 4,804,626 3,500,000 $ 8,304,626 十 |
超過七年 $ - - - - - 43,293,259 $ 43,293,259 $ - - - - - $ - 年 |
合 計 |
||
| $ 7,697,876 1,737,517 7,016,016 11,156,617 19,840,277 110,379,219 |
|||||
| $ 157,827,522 | |||||
| $ 12,398 1,587,267 4,468,303 149,958,821 3,500,000 |
|||||
| $ 159,526,789 | |||||
| 底 | |||||
| 一年以內 $ 5,794,187 3,200,208 7,561,321 17,423,444 15,507,060 43,856,045 $ 93,342,265 $ 19,299 2,962,734 5,154,956 156,626,939 $ 164,763,928 |
超過一年 至 七 年 $ - - - - - 41,113,187 $ 41,113,187 $ - - - 3,252,039 $ 3,252,039 |
超過七年 $ - - - - - 41,822,367 $ 41,822,367 $ - - - - $ - |
合 計 |
||
| $ 5,794,187 3,200,208 7,561,321 17,423,444 15,507,060 126,791,599 |
|||||
| $ 176,277,819 | |||||
| $ 19,299 2,962,734 5,154,956 159,878,978 |
|||||
| $ 168,015,967 |
Y 金融商品揭露
衍生性金融商品
本銀行從事外匯及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目的,包括為配 合客戶交易之需求並用以軋平本銀行之部位,以及為規避外幣淨資 產、淨負債及外幣承諾因匯率及利率變動產生之風險。本銀行之避
104
險策略係以達成能夠規避大部分市場價格風險為目的並與以被避險 項目公平價值變動呈高度負相關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作為避險工具, 並作定期評估。
信用風險係指若交易對象違約,則本銀行將產生之損失。惟本 銀行與客戶交易前,須經徵信及授信程序,徵提適足之擔保品,授 與信用額度後,方可於該額度內交易,並視客戶信用情形收取適當 之保證金;與銀行間之交易,則依該行之世界排名及信用評等授與 外匯交易額度,並於該額度內承作,且將該信用風險列入提列備抵 呆帳或損失準備之考量。
茲將本銀行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合約金額(名目本金)、信 用風險及公平價值列示如下:
| 非交易目的 利率交換合約 資產交換合約 配合客戶交易 之需求及軋平 本銀行之部位 遠期外匯合約 外匯換匯合約 |
九 十 |
一 | 年 底 公平價值 ( $ 65,647 ) ( 124,271 ) ( 22,175 ) 35,250 |
九 十 年 底 |
九 十 年 底 |
九 十 年 底 |
|---|---|---|---|---|---|---|
|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 173,900 582,565 5,045,718 5,047,335 |
信用風險 $ - 11,317 1,679 41,733 |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 175,035 350,070 3,271,178 3,451,272 |
信用風險 $ - - 52,830 69,025 |
公平價值 | ||
| ( $ 68,719 ) ( 222,364 ) 22,525 68,051 |
本銀行係以路透社或德勵財富報價系統顯示之各項外匯交易匯 率及報價資料,就個別合約分別計算其公平價值。
本銀行從事之許多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其合約之名目本金通 常係用以計算交易雙方應收付金額之基礎,因是名目本金並非實際 交付之金額,亦非本銀行之現金需求。由於本銀行所發行或持有之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法於市場以合理價格出售之可能性極小,故預 計合約到期時不致有重大之現金需求。
本銀行九十一及九十年度從事之衍生性商品交易並未產生重大 之損益。
105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 資 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資產 買入票券及證券—淨額 負 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負債 金融債? |
九 十 一 年 底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 148,967,261 $ 148,967,261 10,822,743 10,822,743 155,626,481 155,626,481 3,500,000 3,499,965 |
九 十 |
年 底 |
|---|---|---|---|
| 帳面價值 $ 148,967,261 10,822,743 155,626,481 3,500,000 |
帳面價值 $ 162,329,599 17,252,395 168,022,252 - |
公平價值 | |
| $ 162,329,599 17,252,395 168, 022,252 - |
-
本銀行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k 短期金融商品(除買入票券及證券之外)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 帳面金額估計其公平價值,由於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或未來收付 價格與帳面價值相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 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存放及拆放銀行同業、存放央行、應收 款項、應付款項與銀行同業存款及拆放等。
-
l 買入票券及證券暨發行之金融債券如有市場價格可循時,以其市 場價格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以帳面價值估 計公平價值。
-
m 長期股權投資因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故以帳面價值估計公平價 值。
-
n 放款、貼現、買匯及存款與匯款暨撥入放款基金因皆為附息之金 融資產與負債,多係以浮動利率計息,因是以其帳面價值為公平 價值。催收款項之帳面價值係減除備抵呆帳後之預計收回金額, 故以此為公平價值。
-
存出或存入保證金因無確定之收付期間,以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
-
因部分金融商品及非金融商品無須列示其公平價值,是以上表 所列之公平價值總數並不代表本銀行之總價值。
106
具有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
本銀行由於承作貸款及發行信用卡,故有大量授信承諾,大部 分放款之授信期限為一至七年。九十一及九十年度授信貸款利率區 0.18% 17.02% 1.77% 17.22% 間分別為 至 及 至 ,信用卡利率最高可達 19.71% 。本銀行亦提供融資保證及商業信用狀擔保客戶對第三者履 行義務,其到期日並未集中於一特定時間。
本銀行九十一及九十年底具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 合約金額如下:
| 合約金額如下: | ||
|---|---|---|
| 不可撤銷之貸款承諾 信用卡授信承諾 保證及開發信用狀 |
九十一年底 $ 201,245 229,335,524 9,310,954 |
九 十 年 底 |
| $ 948,348 131,651,093 13,020,039 |
由於此等金融商品不會於到期前或到期日全部實際支付,因此 該合約金額並不代表未來現金流出數,亦即未來現金需求金額低於 合約金額。假設授信額度已用罄且擔保品或其他擔保完全失去其價 值時,信用風險金額與合約金額相等,此即為其可能發生之最大損 失。
本銀行於提供放款承諾、保證及開發商業信用狀時,均作嚴格 之信用評估。本銀行之策略係在撥付放款予客戶前,依核貸條件要 求客戶提供適當之擔保品。九十一及九十年底擔保放款占放款總額 之比率分別為 68.92% 及 73.12% 。另保證及商業信用狀有擔保之平均 48.70% 46.22% 比率分別為 及 。客戶提供之擔保品通常為不動產、現 金、存貨、有價證券或其他財產等。倘客戶違約時,本銀行將視需 要強制執行其擔保品或行使其他擔保之權利。
信用卡授信承諾無需擔保品,但均定期評估持卡人之信用狀 況,並視需要修正其信用額度。 Z 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
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一人,或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 雖有若干,但大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經濟特質,使 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亦相類似時,則發生信 107
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本銀行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或單一交易 相對人進行交易,惟占本銀行放款、貼現及買匯暨應收證券融資款餘 10 額達 %者,依對象別分別列示信用風險顯著集中資訊如下:
| 自 然 人 製 造 業 |
九 十 一 |
年 底 佔該科目 (%) 57.88 8.60 |
九 十 年 底 |
九 十 年 底 |
|---|---|---|---|---|
| 金 額 $ 63,886,468 9,506,831 |
金 額 $ 70,337,245 12,365,158 |
佔該科目 (%) |
||
| 55.47 9.75 |
外匯交易方面,本銀行於九十一及九十年底並無重大外幣淨部位。 [ 附註揭露事項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及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除以下所列者外,餘均無此情形。
k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附表一)
-
l 取得不動產 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附 表二)
-
m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附表三)
-
....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等相關資訊。(附表四)
-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請參閱附註Y )
大陸投資資訊:無。
\ 部門別財務資訊
本銀行係經營銀行法第三條規定之業務,尚無經營其他產業且無 國外營運部門,因是無需揭露產業別或地區別財務資訊。又本銀行並 無占營業收入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故無需揭露客戶財務資訊。
108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明細表 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 附表一 | 附表一 | 附表一 | 附表一 | 單位:金額為新台幣(外幣)仟元,股 數及單位數分別為仟股及仟單位 |
單位:金額為新台幣(外幣)仟元,股 數及單位數分別為仟股及仟單位 |
單位:金額為新台幣(外幣)仟元,股 數及單位數分別為仟股及仟單位 |
單位:金額為新台幣(外幣)仟元,股 數及單位數分別為仟股及仟單位 |
單位:金額為新台幣(外幣)仟元,股 數及單位數分別為仟股及仟單位 |
|---|---|---|---|---|---|---|---|---|
| 持 有 之 公 司 |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末 |
備 註 |
|||
| 股 數 / 單 位 |
帳 面 金 額 |
持 股 比 率 |
市價/股權淨值 (註三及四) |
|||||
|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期貨股份有限 公司 |
股 票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財務有限公司(香港)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網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邦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力宇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富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交大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外匯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中國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晶華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Union Capital (Cayman) Corp.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Union Semi-Conductors Technology Corp. 翔準先進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受益憑證 富鼎益利信基金 群益安穩收益基金 |
按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按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按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子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之被投資 公司 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之被投資 公司 按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無 無 |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
126,576 100,000 59,440 30,000 10,500 12,950 2,522 2,000 994 65,206 10,000 8,000 5,000 4,550 3,000 2,130 1,025 80 700 1,527 50 2,100 1,600 536 3,050 417 1,158 |
$ 1,055,988 668,616 631,710 185,995 109,292 94,345 48,380 20,313 8,293 622,188 100,000 80,000 50,000 45,500 30,000 21,615 10,250 800 38,122 55,439 427,962 26,250 548 14,909 30,500 5,000 16,000 |
42.76% 99.99% 99.07% 99.99% 35.00% 99.92% 90.07% 40.00% 99.40% 12.15% 0.57% 4.76% 2.94% 1.14% 5.00% 5.00% 0.51% 0.40% 0.28% 0.71% 100.00% 0.71% 7.27% 0.19% 1.53% - - |
$ 1,055,988 668,616 631,710 185,995 109,292 90,619 49,256 20,313 8,293 655,323 102,800 73,200 50,750 64,337 30,660 17,061 11,675 1,164 5,320 44,730 428,331 17,535 ( 20,043 ) 6,164 34,740 5,000 16,040 |
- (註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接次頁)
109
(承前頁)
| 持 有 之 公 司 |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備 註 |
|---|---|---|---|---|---|---|---|---|
| 股 數 / 單 位 |
帳 面 金 額 |
持 股 比 率 |
市價/股權淨值 (註三及四) |
|||||
|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 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網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公 司 債 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無擔保公 司債 金融債券 台新商業銀行91年第一期第二次無擔保 金融債券 安泰商業銀行91年第一期無擔保金融債 券 日盛商業銀行91年第一期第一次無擔保 金融債券 聯邦商業銀行91年第一期無擔保金融債 券 受益憑證 聯邦債券基金 聯邦優利債券基金 群益安穩收益基金 建弘全家福基金 建弘台灣債券基金 荷銀光華債券基金 新光台灣吉利基金 新光吉星基金 盛華5599債券基金 股 票 林三號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皇統光碟股份有限公司 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聯合通商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受益憑證 群益安穩收益基金 富鼎益利信基金 荷銀債券基金 荷銀安信基金 建弘台灣債券基金 統一強棒基金 聯邦債券基金 特 別 股 Logon Data Corp. |
無 無 無 無 發行該金融債券之公司係本公司之 股東 係該受益憑證之發行公司 係該受益憑證之發行公司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按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發行該受益憑證之公司與本公司係 聯屬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
長期債券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
50張 15張 1張 10張 1張 1,150 1,270 878 91 957 356 194 747 381 1 118 2,000 1,650 1,548 1,385 28 996 763 688 1,756 15 |
$ 50,000 150,000 1,000 50,000 5,000 13,000 13,000 12,000 14,000 12,500 5,000 3,000 10,000 4,000 13 9,600 17,903 4,372 21,068 16,000 391 10,000 10,000 10,000 20,000 3,439 |
- - - - - - - - - - - - - - - 0.14% 21.05% 16.02% - - - - - - - - |
$ 50,502 150,000 1,000 50,152 5,000 13,166 13,180 12,163 14,177 12,683 5,069 3,033 10,103 4,008 1 1,437 9,820 6,353 21,436 16,622 398 10,015 10,104 10,000 20,10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註二) |
(接次頁)
110
(承前頁)
| 持 有 之 公 司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帳 聯邦投資顧問股份 受益憑證 有限公司 聯邦債券基金 發行該受益憑證之公司與本公司之 母公司相同 |
持 有 之 公 司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帳 聯邦投資顧問股份 受益憑證 有限公司 聯邦債券基金 發行該受益憑證之公司與本公司之 母公司相同 |
持 有 之 公 司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帳 聯邦投資顧問股份 受益憑證 有限公司 聯邦債券基金 發行該受益憑證之公司與本公司之 母公司相同 |
列 科 短期投資 |
期 目股 |
期 目股 |
數 | / | 單 224 |
位帳 | 位帳 | 面 $ |
金 2,500 |
額持 |
額持 |
股 | 比 - |
末 率市價/股權淨值 (註三及四) $ 2,569 |
備 | - | 註 |
|---|---|---|---|---|---|---|---|---|---|---|---|---|---|---|---|---|---|---|---|---|
| 聯邦財務有限公司 票 券 (香港) DLJ EMERGING MARKET LDC發行之 |
無 | 短期投資 | 1張 | USD | 2,000 | - | - | - | ||||||||||||
| Credit Linked Notes | ||||||||||||||||||||
| 中環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可轉換公司債 LEHMAN BROTHERS Treasury Co., B.V. 發行之Credit Linked Notes 債 券 MBNA Corp. Floating Rate Notes |
無 無 無 |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
1張 1張 1張 |
USD USD USD |
2,000 3,000 2,000 |
- - - |
- - - |
- - - |
註一:此帳面金額係減除備抵跌價損失後之金額。
註二:由於此項有價證券係特別股,故無淨值之表達。
-
註三:本銀行權益法持有之被投資公司股權淨值係依照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股東權益計算;成本法持有之未上市及未上櫃公司股票股權淨值,除安泰證券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台北外匯經紀股份有限公司係以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股東權益計算外,餘皆以取得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經 會計師查核之股東權益計算。
-
註四:其他公司持有依權益法及成本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除 Union Capital ( Cayman ) Corp. 係以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股東權益計算外,餘皆以取得九十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股東權益計算;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持有之上市及上櫃公司股票市價係依照九十一年十二月份之平均收盤及參考價計算。
111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九十一年度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取得之公~~司~~ |
財 產 名 稱 |
交易日或 事實發生日 |
交易金額 |
價款支付 情 形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價格決定之 參 考 依 據 |
取得目的及 使用之情形 |
其他約定事項 |
|---|---|---|---|---|---|---|---|---|---|---|---|---|---|
| 所 有 人 |
與公司之關係 | 移轉日期 | 金 額 |
||||||||||
| 聯邦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 司 |
承受擔保品 台北縣三芝鄉新 小基隆段埔頭 坑小段,地號 50-10 及建號 3451等 承受擔保品 桃園縣大樹林段 308-20 等19 筆土地 承受擔保品 台中市西屯區惠 民段109 及 112地號 承受擔保品 淡水鎮海天段 228-2 地號等 37筆土地 承受擔保品 桃園縣八德市高 城段86 地號 及八德市中華 路292號等63 筆建物 |
91/05/30 91/06/27 91/09/12 91/08/20 91/08/13 |
$ 237,760 257,884 157,600 1,250,000 210,000 |
債權抵繳價款 債權抵繳價款 以台支支付價 款予法院 債權抵繳價款 債權抵繳價款 |
田上建設股份 有限公司 寶祥建設實業 股份有限公 司 中僑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 林三號國際發 展股份有限 公司 和泰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 |
本銀行債務人 本銀行債務人 本銀行債務人 本銀行債務人 本銀行債務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士林地方法院第 三次拍賣底價 237,760仟元 桃園地方法院拍 賣底價 257,884仟元 台中地方法院拍 賣底價 157,600仟元 參考泛亞不動產 鑑定股份有限 公司鑑價金額 1,316,071 仟 元及富邦不動 產鑑定股份有 限公司鑑價金 額 1,363,318 仟元,並與賣 方議價結果 與賣方議價結果 |
伺機出售 伺機出售 伺機出售 伺機出售 伺機出售 |
- - - 附條件二年期 間買回契約 - |
(接次頁)
112
(承前頁)
| 取得之公~~司~~ | 財 產 名 稱 |
交易日或 事實發生日 |
交易金額 |
價款支付 情 形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價格決定之 參 考 依 據 |
取得目的及 使用之情形 |
其他約定事項 |
|---|---|---|---|---|---|---|---|---|---|---|---|---|---|
| 所 有 人 |
與公司之關係 | 移轉日期 | 金 額 |
||||||||||
| 承受擔保品 台北縣新店市禾 豐一段地號 11 等15 筆土 地 |
91/08/07 | $ 134,280 | 以台支支付價 款予法院 |
禾豐股份有限 公司 |
本銀行債務人 | - | - | - | - | 台北地方法院拍 賣底價 134,280仟元 |
伺機出售 | - | |
113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九十一年度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處分之公司 |
財 產 名 稱 |
交易日或 事實發生日 |
原 取 得 日 期 |
帳 面 價 值 |
交 易 金 額 |
價款收取情形 |
處 分 損 益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處分目的 |
價格決定之 參考依據 |
其 他 約定事項 |
|---|---|---|---|---|---|---|---|---|---|---|---|---|
| 聯邦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
承受擔保品 台北市大同區市 府段一小段64 地號及建號 1416、1417 承受擔保品 桃園縣大樹林段 308-20等19筆 土地 固定資產 台北市內湖區西 湖段四小段99 地號土地一筆 |
91/05/22 91/07/25 91/12/25 (註) |
89/07/05 91/06/27 85/01/22 |
$ 179,872 259,143 174,729 |
$ 153,000 250,000 243,243 |
以分期付款方 式支付 以分期付款方 式支付 訂約時支付價 款百分之五 十,過戶完 成後付清尾 款 |
( $ 26,872 ) ( 9,143 ) 68,514 |
自然人 自然人 勇軒有限公司 |
無 無 該公司董事長係 本銀行法人董事 代表人 |
- - - |
參考泛亞不動 產鑑定股份 有限公司鑑 價 金 額 151,000 仟 元,並與買 方議價結果 參考國聯不動 產鑑定股份 有限公司鑑 價 金 額 257,875 仟 元,並與買 方議價結果 參考香港商戴 德梁行不動 產投資顧問 有限公司台 灣分公司鑑 價 金 額 243,243 仟 元,並與買 方議價結果 |
- - - |
註:係董事會決議通過日,惟截至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該交易尚未過戶。
114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等相關資訊 民國九十一年度
附表四
單位: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係新台 幣(外幣)仟元,股數為仟股
| 投資公司 名 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 在 地 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持 有 |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持 有 |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 九十一年度損益 |
九十一年度認列 之投資損益 |
備 註 |
|---|---|---|---|---|---|---|---|---|---|---|---|
| 九十一年度 | 九 十 年 度 |
股 數 |
比 率 |
帳 面 金 額 |
|||||||
| 聯邦商業銀 行股份有 限公司 |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期貨股份有限 公司 聯邦財務有限公司 (香港)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 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網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邦聯保險經紀人股 份有限公司 聯邦建築經理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證券投資顧問 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09號15樓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09號8樓 台北市南京東路2 段 137號3樓之1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30 號娛樂行8樓C與D 室 台北市復興北路101 號 14樓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09號8樓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13巷6弄21號 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三 段10號6樓 台北市復興北路101 號 8 樓之7 |
k 從事短期票券之經 紀及自營業務 l 商業本票之承銷、 簽證、保證及背書 m 政府債券之經紀、 自營業務 k 機械及運輸等設備 之租賃及買賣經銷 l 錄放影機、電冰箱 等之租賃、再租賃 及重租賃業務 m 藝術品等之租賃 n 應收帳款收買業務 (外匯業務除外) 期貨商品交易 進出口貿易融資 證券投資信託業 電腦程式開發及軟硬 體經銷 人身保險經紀人業務 委託興建、計劃之審 查與諮詢 證券投資顧問業 |
$1,238,450 1,000,000 594,397 106,589 105,000 90,650 25,220 20,000 9,940 |
$1,238,450 1,000,000 594,397 106,589 105,000 - 25,220 20,000 9,940 |
126,576 100,000 59,440 30,000 10,500 12,950 2,522 2,000 994 |
42.76% 99.99% 99.07% 99.99% 35.00% 99.92% 90.07% 40.00% 99.40% |
$1,055,988 668,616 631,710 185,995 109,292 94,345 48,380 20,313 8,293 |
( $ 710,664 ) 133,073 47,781 15,682 25,265 ( 79 ) 24,059 11,842 110 |
( $ 303,880 ) 133,060 47,337 15,682 8,842 3,695 20,153 4,737 109 |
- - - - - - - - - |
(接次頁)
115
(承前頁)
| 投資公司 名 稱被投資公司名~~稱~~所 |
投資公司 名 稱被投資公司名~~稱~~所 |
投資公司 名 稱被投資公司名~~稱~~所 |
在 地 |
原 始 投 資 區主要營業項目九十一年度九 |
原 始 投 資 區主要營業項目九十一年度九 |
原 始 投 資 區主要營業項目九十一年度九 |
原 始 投 資 區主要營業項目九十一年度九 |
原 始 投 資 區主要營業項目九十一年度九 |
十 | 金 年 |
額十 度股 |
額十 度股 |
二 | 月 | 三 十 數比 |
三 十 數比 |
三 十 數比 |
一 率帳 |
一 率帳 |
日 面 |
日 面 |
持 金 |
有 額 |
被投資公司 九十一年度損益 |
被投資公司 九十一年度損益 |
九十一年度認列 之投資損益備 |
九十一年度認列 之投資損益備 |
九十一年度認列 之投資損益備 |
註 | |
|---|---|---|---|---|---|---|---|---|---|---|---|---|---|---|---|---|---|---|---|---|---|---|---|---|---|---|---|---|---|---|
| 聯邦國際租 | Union Capital | P.O.BOX 1034, George | 海外貿易及一般租賃 | 493,241 | 493,241 | 50 | 100.00% | $ | 427,962 | USD$ | 411 |
$ | 14,316 | ( | 註 | ) | ||||||||||||||
| 賃股份有 限公司 |
(Cayman) Corp. |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 British West Indies |
業務 |
|||||||||||||||||||||||||||
| 聯邦網通科 | 愛爾達科技股份有 | 台北市仁愛路二段2 | 號 | 事務性機器零售、資 | 22,500 | 22,500 | 2,000 | 21.05% | 17,903 | ( | 275,838 ) | ( | 58,064 ) | - | ||||||||||||||||
| 技股份有 | 限公司 | 8樓 | 訊軟體及電子資料 | |||||||||||||||||||||||||||
| 限公司 | 處理 |
註: Union Capital (Cayman) Corp. 於九十一年度完成減資程序,聯邦國際租賃取回投資款項計 491,597 仟元。
116
會計師查核報告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 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 及九十一年度採權益法計價之聯邦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國際租 賃股份有限公司、聯邦期貨股份有限公司、聯邦財務有限公司(香港)、 聯邦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及聯邦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暨民國九十一 年度採權益法計價之聯邦網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邦聯保險經紀人股份 有限公司之財務報表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財務 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聯邦商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中分別有新台幣(以 下同) 2,966,741 仟元及 2,814,639 仟元,分別佔資產總額 1.45% 及 1.60% , 另其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度分別認列投資收益 311,785 仟元及投資損 失 70,374 仟元,分別佔稅前利益 21.21% 及稅前損失 4.93% ,係依據經其 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及揭露。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金融業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 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 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 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
117
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 J 所述,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於民國九 十二及九十一年度與資產管理公司簽約出售若干不良債權,分別產生損 失 3,331,972 仟元及 7,781,652 仟元,並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將該損 失自出售不良債權之日起分六十個月平均攤銷,未攤銷餘額帳列其他資 產。倘該出售損失未予遞延,將使其民國九十二年度之稅前利益減少 1,470,328 仟元,另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資產及保留盈餘之 帳面價值分別減少 8,987,269 仟元。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不良債權出售損失予以遞延對財務 報表之影響外,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 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 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二及九 十一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 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依照第二段所述之查核 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 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黃 瑞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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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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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代 碼 1100 1110 1120 1130 1140 1250 13XX 144101 144102 1444 1440 1501 1521 1531 1541 1591 15X1 15X2 1570 15XX 18XX 1XXX |
資 產 會 計 科 目 現金(附註三及二十三) 存放銀行同業(附註四及二十二) 存放央行(附註五) 買入票券及證券-淨額(附註二、六、二 十二及二十三) 應收款項-淨額(附註二、七及二十二) 預付款項(附註二十) 放款、貼現及買匯-淨額(附註二、八及 二十二) 長期投資-淨額(附註二及九) 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採成本法之長期投資 長期債券投資 長期投資淨額 固定資產(附註二及十) 成 本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械及設備 交通及運輸設備 租賃權益改良 減:累積折舊 預付設備款(附註二十四) 固定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附註二、十一、二十及二十 二) 資 產 總 計 |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11,236,929 6 2,109,800 1 8,116,063 4 11,720,130 6 29,210,204 14 527,185 - 120,815,370 59 3,191,679 2 980,353 - 628,453 - 4,800,485 2 1,587,698 1 807,140 - 1,142,253 1 148,103 - 223,390 - 3,908,584 2 1,196,977 1 2,711,607 1 49,270 - 2,760,877 1 13,198,793 7 $ 204,495,836 100 |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11,236,929 6 2,109,800 1 8,116,063 4 11,720,130 6 29,210,204 14 527,185 - 120,815,370 59 3,191,679 2 980,353 - 628,453 - 4,800,485 2 1,587,698 1 807,140 - 1,142,253 1 148,103 - 223,390 - 3,908,584 2 1,196,977 1 2,711,607 1 49,270 - 2,760,877 1 13,198,793 7 $ 204,495,836 100 |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11,236,929 6 2,109,800 1 8,116,063 4 11,720,130 6 29,210,204 14 527,185 - 120,815,370 59 3,191,679 2 980,353 - 628,453 - 4,800,485 2 1,587,698 1 807,140 - 1,142,253 1 148,103 - 223,390 - 3,908,584 2 1,196,977 1 2,711,607 1 49,270 - 2,760,877 1 13,198,793 7 $ 204,495,836 100 |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7,697,876 4 1,737,517 1 7,016,016 4 10,822,743 6 18,778,409 11 645,990 - 108,609,034 62 2,822,932 2 960,353 - - - 3,783,285 2 1,723,764 1 752,991 1 1,102,144 1 131,629 - 664,595 - 4,375,123 3 1,475,416 1 2,899,707 2 17,701 - 2,917,408 2 13,536,451 8 $ 175,544,729 100 |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7,697,876 4 1,737,517 1 7,016,016 4 10,822,743 6 18,778,409 11 645,990 - 108,609,034 62 2,822,932 2 960,353 - - - 3,783,285 2 1,723,764 1 752,991 1 1,102,144 1 131,629 - 664,595 - 4,375,123 3 1,475,416 1 2,899,707 2 17,701 - 2,917,408 2 13,536,451 8 $ 175,544,729 100 |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7,697,876 4 1,737,517 1 7,016,016 4 10,822,743 6 18,778,409 11 645,990 - 108,609,034 62 2,822,932 2 960,353 - - - 3,783,285 2 1,723,764 1 752,991 1 1,102,144 1 131,629 - 664,595 - 4,375,123 3 1,475,416 1 2,899,707 2 17,701 - 2,917,408 2 13,536,451 8 $ 175,544,729 100 |
代 碼 2120 2140 2300 2370 28XX 2XXX 3101 3200 3301 3302 3310 3402 3410 3430 3510 3XXX 2860 |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會 計 科 目 負 債 銀行同業存款(附註十二及二十二) 應付及預收款項(附註十三、二十及 二十二) 存款及匯款(附註十四及二十二) 金融債券(附註十五) 其他負債(附註二) 負債合計 股東權益 股本-每股面額10元;額定及發行: 1,488,926仟股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公積 特別公積 未指撥保留盈餘(累積虧絀) 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累積換算調整數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庫藏股票(成本)-九十二年: 19,091仟股,九十一年:45,237仟 股 股東權益合計 承諾及或有事項(附註二十二、二十四及 二十八)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5,832,135 3 4,214,907 2 173,518,839 85 3,500,000 2 709,784 - 187,775,665 92 14,889,264 7 39,016 - 504,806 - 75,049 - 1,320,948 1 ( 22,931 ) - 58,705 - ( 535 ) - ( 144,151 ) - 16,720,171 8 $ 204,495,836 100 |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5,832,135 3 4,214,907 2 173,518,839 85 3,500,000 2 709,784 - 187,775,665 92 14,889,264 7 39,016 - 504,806 - 75,049 - 1,320,948 1 ( 22,931 ) - 58,705 - ( 535 ) - ( 144,151 ) - 16,720,171 8 $ 204,495,836 100 |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5,832,135 3 4,214,907 2 173,518,839 85 3,500,000 2 709,784 - 187,775,665 92 14,889,264 7 39,016 - 504,806 - 75,049 - 1,320,948 1 ( 22,931 ) - 58,705 - ( 535 ) - ( 144,151 ) - 16,720,171 8 $ 204,495,836 1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元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元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元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面額為新台幣元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金 | 額 $ 11,236,929 2,109,800 8,116,063 11,720,130 29,210,204 527,185 120,815,370 3,191,679 980,353 628,453 4,800,485 1,587,698 807,140 1,142,253 148,103 223,390 3,908,584 1,196,977 2,711,607 49,270 2,760,877 13,198,793 $ 204,495,836 |
金 | 額 $ 7,697,876 1,737,517 7,016,016 10,822,743 18,778,409 645,990 108,609,034 2,822,932 960,353 - 3,783,285 1,723,764 752,991 1,102,144 131,629 664,595 4,375,123 1,475,416 2,899,707 17,701 2,917,408 13,536,451 $ 175,544,729 |
金 | 額 $ 5,832,135 4,214,907 173,518,839 3,500,000 709,784 187,775,665 14,889,264 39,016 504,806 75,049 1,320,948 22,931 ) 58,705 535 ) 144,151 ) 16,720,171 $ 204,495,836 |
金 | 額 $ 1,599,665 4,468,303 149,958,821 3,500,000 817,414 160,344,203 14,889,264 1,398 1,809,297 75,049 1,304,491 ) 42,670 ) 68,476 535 ) 295,262 ) 15,200,526 $ 175,544,729 |
% | ||||||||
( ( ( |
( ( ( ( |
( |
1 2 85 2 1 91 9 - 1 - 1 ) - - - - 9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日查核報告)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119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代碼 4501 4516 4531 4532 4534 4609 4100 5501 5516 5532 5535 5609 5800 5100 6100 |
項 目 營業收入 利息收入(附註二及二 十二) 手續費收入(附註二及 二十二) 買賣票券利益-淨額 (附註二)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 益(附註二及九) 兌換利益-淨額(附註 二) 其他營業收入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及費用 利息費用(附註二及二 十二) 手續費費用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 失(附註二及九) 各項提存及損失準備 (附註二及八) 其他營業成本(附註二 及十一) 業務及管理費用(附註 二、十八、十九及二 十二) 營業成本及費用合 計 營業利益(損失) |
九 十 二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 餘(虧損)為新台幣元 年 度 九 十 一 年 度 % 金 額 % 75 $ 8,541,333 79 17 1,806,434 16 4 412,536 4 4 - - - 85,395 1 - 7,963 - 100 10,853,661 100 22 4,008,607 37 5 787,569 7 - 70,265 1 5 2,623,093 24 16 259,381 2 43 4,199,949 39 91 11,948,864 110 9 (1,095,203 ) (10 )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 餘(虧損)為新台幣元 年 度 九 十 一 年 度 % 金 額 % 75 $ 8,541,333 79 17 1,806,434 16 4 412,536 4 4 - - - 85,395 1 - 7,963 - 100 10,853,661 100 22 4,008,607 37 5 787,569 7 - 70,265 1 5 2,623,093 24 16 259,381 2 43 4,199,949 39 91 11,948,864 110 9 (1,095,203 ) (10 )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 餘(虧損)為新台幣元 年 度 九 十 一 年 度 % 金 額 % 75 $ 8,541,333 79 17 1,806,434 16 4 412,536 4 4 - - - 85,395 1 - 7,963 - 100 10,853,661 100 22 4,008,607 37 5 787,569 7 - 70,265 1 5 2,623,093 24 16 259,381 2 43 4,199,949 39 91 11,948,864 110 9 (1,095,203 ) (10 )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盈 餘(虧損)為新台幣元 年 度 九 十 一 年 度 % 金 額 % 75 $ 8,541,333 79 17 1,806,434 16 4 412,536 4 4 - - - 85,395 1 - 7,963 - 100 10,853,661 100 22 4,008,607 37 5 787,569 7 - 70,265 1 5 2,623,093 24 16 259,381 2 43 4,199,949 39 91 11,948,864 110 9 (1,095,203 ) (10 ) |
|---|---|---|---|---|---|---|
| 金 額 $ 8,670,983 1,956,074 473,367 390,359 11,081 8,181 11,510,045 2,553,008 635,127 - 542,450 1,875,115 4,925,438 10,531,138 978,907 |
金 額 $ 8,541,333 1,806,434 412,536 - 85,395 7,963 10,853,661 4,008,607 787,569 70,265 2,623,093 259,381 4,199,949 11,948,864 (1,095,203 ) |
% | ||||
( |
( |
79 16 4 - 1 - 100 37 7 1 24 2 39 110 10 ) |
(接次頁)
120
| (承前頁) 代碼項 目 4999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附註二 十二) 5999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6300 稅前利益(損失) 6400 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二 及二十) 6900 純益(損) 代碼 7000 每股盈餘(虧損)(附註二十 一)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
九 十 二 |
九 十 二 |
九 十 二 |
九 十 二 |
|---|---|---|---|---|
( ( 稅 |
$ 1,078,294 587,128 ) 1,470,073 149,125 ) $ 1,320,948 前稅 $ 1.02 |
( ( |
||
| 前 $ 1.02 |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日查核報告)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121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資 | 本 | 公 | 積 | ( | 附 | 註 | 二 | 及 | 十 | 六 | ) | 保 | 留 | 盈 | 餘 | ( | 附 | 註 | 十 | 六 | ) | 未實現長期 | 未認列為退休金 | |||||||||||||||||||||||||||
| 股 | 本 | 處 | 分 | 固 | 定 | 未指撥保留盈餘 | 股權投資損失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成本之淨損失 | 庫藏股票(附註二及十七) | ||||||||||||||||||||||||||||||||||||||||
| 股數(仟股) | 金 | 額 | 捐 | 贈 | 資 | 產 | 利 | 益 | 庫藏股票交易 | 合 | 計 | 法 | 定 | 公 | 積 | 特 | 別 | 公 | 積 | (累積虧損) | 合 | 計 | (附註二及九) | (附註二及九) | (附註二及九) | 股數(仟股) | 金 | 額 | 股東權益合計 | |||||||||||||||||||||
| 九十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 $ | |||||||||||||||||||||||||||||||||||||||||||||||||
| 1,488,926 | $ | 14,889,264 | $ | 1,398 | $ | 258 | $ | - | $ | 1,656 | $ | 1,788,373 | $ | 75,049 | $ | 77,460 |
$ | 1,940,882 | ( $ | 97,024 | ) | $ | 102,837 | ( $ | 535 | ) | ( | 45,237 | ) | ( $ | 295,262 | ) | 16,541,818 | |||||||||||||||||
| 九十年度盈餘分配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 - | - | - | 20,924 | - | ( | 20,924 |
) | - | - | - | - | - | - | - | |||||||||||||||||||||||||||||||||
| 分配後餘額 | ||||||||||||||||||||||||||||||||||||||||||||||||||
| 1,488,926 | 14,889,264 | 1,398 | 258 | - | 1,656 | 1,809,297 | 75,049 | 56,536 | 1,940,882 | ( | 97,024 | ) | 102,837 | ( | 535 | ) | ( | 45,237 | ) | ( | 295,262 | ) | 16,541,818 | |||||||||||||||||||||||||||
| 九十一年度純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61,285 | ) | ( | 1,361,285 | ) | - | - | - | - | - | 1,361,285 | ) | ||||||||||||||||||||||||||||||
| 迴轉資本公積-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 ||||||||||||||||||||||||||||||||||||||||||||||||||
| - | - | - | ( | 258 ) | - | ( | 258 ) | - | - | 258 | 258 | - | - | - | - | - | - | |||||||||||||||||||||||||||||||||
| 長期股權投資累積換算調整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361 ) | - | - | - | 34,361 ) | ||||||||||||||||||||||||||||||||||
| 迴轉按權益法認列之未實現長期股權投 | ||||||||||||||||||||||||||||||||||||||||||||||||||
| 資損失 | - |
- | - | - | - | - | - | - | - | - | 54,354 | - | - | - | - | 54,354 | ||||||||||||||||||||||||||||||||||
|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
| 1,488,926 | 14,889,264 | 1,398 | - | - | 1,398 | 1,809,297 | 75,049 | ( | 1,304,491 | ) | 579,855 | ( | 42,670 | ) | 68,476 | ( | 535 | ) | ( | 45,237 | ) | ( | 295,262 | ) | 15,200,526 | |||||||||||||||||||||||||
| 九十一年度撥補虧損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 - | - | - | ( | 1,304,491 |
) | - | 1,304,491 | - | - | - | - | - | - | - | |||||||||||||||||||||||||||||||||
| 分配後餘額 | ||||||||||||||||||||||||||||||||||||||||||||||||||
| 1,488,926 | 14,889,264 | 1,398 | - | - | 1,398 | 504,806 | 75,049 | - | 579,855 | ( | 42,670 | ) | 68,476 | ( | 535 | ) | ( | 45,237 | ) | ( | 295,262 | ) | 15,200,526 | |||||||||||||||||||||||||||
| 九十二年度純益 | ||||||||||||||||||||||||||||||||||||||||||||||||||
| - | - | - | - | - | - | - | - | 1,320,948 | 1,320,948 | - | - | - | - | 1,320,948 | ||||||||||||||||||||||||||||||||||||
| 迴轉按權益法認列之未實現長期股權投 | ||||||||||||||||||||||||||||||||||||||||||||||||||
| 資損失 | - | - | - | - | - | - | - | - | - | - | 19,739 | - | - | - | - | 19,739 | ||||||||||||||||||||||||||||||||||
| 長期股權投資累積換算調整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771 ) | - | - | - | 9,771 ) | ||||||||||||||||||||||||||||||||||
| 轉讓庫藏股票 | ||||||||||||||||||||||||||||||||||||||||||||||||||
- |
- | - | - | 37,618 | 37,618 | - | - | - | - | - | - | - | 26,146 | 151,111 | 188,729 | |||||||||||||||||||||||||||||||||||
|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 | |||||||||||||||||||||||||||||||||||||||||||||||||
| 1,488,926 | $ | 14,889,264 | $ | 1,398 | $ | - | $ | 37,618 | $ | 39,016 | $ | 504,806 |
$ | 75,049 | $ | 1,320,948 | $ | 1,900,803 | ($ | 22,931 |
) | $ | 58,705 | ($ | 535 |
) | ( | 19,091 |
) | ($ | 144,151 | ) | 16,720,171 | |||||||||||||||||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 ||||||||||||||||||||||||||||||||||||||||||||||||||
| (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日查核報告) | ||||||||||||||||||||||||||||||||||||||||||||||||||
| 負責人: | 經理人: | 主辦會計: |
122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純益(損) 調整項目 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 損失(利益)-淨額 按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取得之現金股利及董監事酬 勞 折舊及攤銷 處分不良資產損失攤銷金額 處分資產損失-淨額 提列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提列(迴轉)備抵買入票券及 證券跌價損失 提列(迴轉)承受擔保品備抵 跌價損失 買入票券及證券轉入長期投資 認列永久性損失 遞延所得稅 以交易為目的之買入票券及證 券減少(增加) 應收款項增加 預付款項減少 應付及預收款項減少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放銀行同業減少(增加) 存放央行減少(增加) 以投資為目的之買入票券及證券減 少(增加) 放款、貼現及買匯減少(增加) 出售不良資產價款 (接次頁) |
九十二年度 $ 1,320,948 ( 390,359 ) 44,810 271,855 1,875,115 112,913 542,450 ( 268,139 ) ( 80,000 ) 49,297 67,668 ( 1,649,862 ) ( 10,228,895 ) 118,805 ( 253,396 ) ( 8,466,790 ) ( 372,283 ) ( 1,100,047 ) 748,630 ( 13,064,055 ) 117,069 |
九十一年度 |
|---|---|---|
| ( $ 1,361,285 ) 70,265 11,813 275,999 259,381 108,535 2,623,093 162,973 220,000 - ( 80,709 ) 6,548,889 ( 4,333,217 ) 138,994 ( 686,653 ) 3,958,078 1,462,691 545,305 ( 282,210 ) 13,780,848 1,050,000 |
123
(承前頁)
| 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長期債券投資增加 購買固定資產價款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其他資產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銀行同業存款增加(減少) 存款及匯款增加(減少) 其他負債增加(減少) 發行金融債券 出售庫藏股票價款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本年度現金增加數 年初現金餘額 年底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年度支付利息 本年度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活動 買入票券及證券轉列長期投資 |
九十二年度 ( $ 33,230 ) ( 405,766 ) ( 231,955 ) 237,959 ( 1,759,366 ) (15,863,044 ) 4,232,470 23,560,018 ( 112,330 ) - 188,729 27,868,887 3,539,053 7,697,876 $ 11,236,929 $ 2,847,183 $ 56,026 $ 222,687 |
九十一年度 |
|---|---|---|
| ( $ 90,650 ) - ( 179,468 ) 34,159 (10,643,416 ) 5,677,259 ( 1,382,368 ) ( 9,920,157 ) 70,877 3,500,000 - ( 7,731,648 ) 1,903,689 5,794,187 $ 7,697,876 $ 5,012,431 $ 80,019 $ -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日查核報告)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124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度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公司沿革及業務範圍
本銀行係於八十年八月一日取得商業銀行設立許可,同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取得公司執照,並於八十一年一月二十一日開始正式營業。 本銀行主要營業項目為收受存款、辦理放款、票據貼現、匯兌、承兌、 保證、開發信用狀業務、買賣短期票券、投資、外匯業務、儲蓄業務、 信託業務及其他代理業務等。
截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銀行設有營業部、信託部、 證券金融部、國外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越南辦事處、香港辦事處 及三十九個國內分行。
本銀行信託部辦理銀行法及信託業法規定之信託投資業務之規 劃、管理及營業,暨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及基金之信託業務。 本銀行之股票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截至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銀行員工人數分 別為 2,647 人及 2,219 人。
A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 原則編製。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 製財務報表時,本行對於備抵呆帳、固定資產折舊、退休金、未決訟 案損失及保證責任準備等提列,必須使用合理之估計金額,因估計通 常係在不確定情況下作成之判斷,因此可能與將來實際結果有所差 異。因銀行業之經營特性,其營業週期較難確定,故未予區分為流動 或非流動項目,惟已依其性質分類,按相對流動性之順序排列,並於 附註 Z 說明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重要會計原則彙總說明如下:
125
財務報表彙編原則
本財務報表包括本銀行國內總分行、辦事處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之帳目。國內總分行、辦事處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間之聯行往來均於 彙編財務報表時互相沖減。
買入票券及證券
主要包括短期票券、股票、受益憑證、金融債券、公司債及政府 債券。短期票券、金融債券及未上櫃債券係以成本計價,股票、受益 憑證、政府債券及上櫃公司債則以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出售時除上 櫃公司債及短期票券係以個別辨認法計算外,餘係按加權平均法計算 成本。市價之決定如下:上市及上櫃證券係分別為會計期間最末一個 月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平均收盤價及櫃檯買賣中心(櫃買中心)之平均 參考價,開放型基金受益憑證係期末淨資產價值,政府債券係櫃買中 心之期末參考價。
票券及債券以附買回或賣回為條件之交易,係依照財政部頒佈之 「短期票券業務會計處理應注意事項」規定,以買賣斷方式處理;惟 將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自九十三年一月一 日起變更為按融資法處理。
催收款項
根據相關規定,放款及其他授信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清償者,連 同已估列之應收利息轉列催收款項。
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本銀行係就放款、貼現、買匯、應收帳款、應收利息、其他應收 款及催收款項暨各項保證及應收承兌票款餘額,評估可收回性,以提 列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參照財政部「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 處理辦法」之規定,本銀行按授信戶之財務狀況、過去之往來交易經 驗、本息償付是否有延滯情形及其擔保品價值等,評估授信資產之可 收回性。
126
特定債權無法收回之風險,參照前述財政部之規定;收回無望之 授信資產,全額提列損失;收回有困難之部分,至少依餘額之百分之 五十提列損失。
本銀行對確定無法收回之債權,經提報董事會核准後予以沖銷。 長期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視本銀行對被投資公司是否具有重大影響力而採用 權益法或成本法計價。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計價者,係以投資取得 成本加減按股權比例認列被投資公司當期之損益及股權淨值變動。自 被投資公司取得之現金股利作為投資之減少。
長期股權投資按成本法計價者,係以取得成本計算。自被投資公 司取得之現金股利,列為股利收入;取得之股票股利,僅註記增加股 數,不列為投資利益。當投資之價值確已減損,且回復之希望甚小時, 則調整其帳面價值,認列投資損失。
長期債券投資係按成本計價,溢折價按剩餘期間以直線法攤銷, 作為利息收入之調整項目。到期或出售時按個別辨認法計算。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係以成本減累積折舊計價。重大改良及更新作為資本支 出;修理及維護支出,則作為當期費用。
固定資產報廢或出售時,其成本及相關之累積折舊均自帳上予以 減除,因而產生之損益列為當期之營業外收入及費用。
固定資產之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耐用年數計算提列:房屋及建 築,五十至五十五年;機械及設備,三至五年;交通及運輸設備,三 年至五年;租賃權益改良,五年;耐用年限屆滿後仍繼續使用之固定 資產,則估計其尚可使用年數續提折舊。 其他資產
遞延費用包括電腦系統軟體及電話裝置費等,係按五年平均攤銷。 遞延出售不良債權損失係出售不良債權帳面餘額與出售價格間之 差額,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自出售不良債權之 日起分六十個月平均攤銷,帳列其他營業成本。
127
承受擔保品
承受擔保品(帳列其他資產)成本包括承受價格及使其達到可出 售狀態之必要支出,期末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價。 利息收入及手續費收入之認列
利息收入係按應計基礎估列;惟放款因逾期未獲清償而轉列催收 款項者,自轉列之日起對內停止計息,俟收現時始予認列收入。因紓 困及協議展期而同意記帳之利息收入,依財政部之規定,俟收現時始 認列利息收入。
手續費收入俟收現且獲利過程大部分完成時認列。 所得稅 本銀行作跨期間之所得稅分攤,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尚未使用之 投資抵減及虧損扣抵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 其可實現性,認列備抵評價金額;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 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包含於當年度之所得稅。
因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等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
理。
本銀行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列為股東常 會決議分配案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職工退休金
本銀行按精算結果提撥退休金基金,認列退休金費用。 或有損失
在資產負債表日很有可能資產已經受損或負債已經發生,且其損 失金額得以合理估計之或有損失,認列為當期損失;若損失金額無法 合理估計或損失有可能已經發生,則於財務報表附註揭露之。 外幣交易事項之會計處理
本銀行之外幣交易事項係以原幣金額列帳。外幣損益項目,按每 月底即時匯率折算,並結轉至新台幣損益帳。外幣資產及負債項目, 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時匯率折算為新台幣。因折算產生之已實現及未實
128
現兌換損益均列為當期兌換利益或損失。按權益法計價之外幣長期股 權投資,資產負債以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及損益以當期平均匯 率換算後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股東權益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衍生性金融商品
遠期外匯
為配合客戶交易之需求及軋平本銀行之部位所從事之遠期外匯 買賣合約,外幣資產及負債係按訂約日約定之遠期匯率入帳,於合 約到期收付結清時,因與當時即期匯率不同所產生之損益,列為收 付結清期間損益。買賣合約於期末尚未到期者,則依合約剩餘期間 之遠期匯率予以換算調整,因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 買賣合約所產生之應收及應付款項於期末時互為沖減,其差額列為 資產或負債。
外匯換匯合約
為配合客戶交易之需求及軋平本銀行之部位所從事之外匯換匯 合約,其外幣資產及負債屬即期部位者,按訂約日之即期匯率入帳; 屬遠期部位者,則以訂約日約定之遠期匯率入帳,即期與遠期匯率 間之差額則於合約期間按直線法平均攤銷,列為利息收入或費用。 利率交換
利率交換之交易因無本金之實際移轉,簽約時僅作備忘記錄。 以避險為目的之利率交換合約於約定結算日及資產負債表日時,就 當期結算應收取或給付之利息差額作為被避險項目利息收入或利息 費用之調整。
資產交換
資產交換係將外幣可轉換公司債之固定利率及股票轉換權換 出,而換入浮動利率,因無本金之實際移轉,簽約時僅作備忘記錄。 資產交換合約係為規避外幣可轉換公司債之利率風險,故於約定結 算日及資產負債表日就結算應收取或給付之利息差額,作為被避險 項目利息收入之調整。
129
外幣選擇權
為配合客戶需求及軋平本銀行之部位所從事外幣選擇權交易, 因無本金之實際移轉,簽約時僅作備忘記錄,交割時權利金列為收 入及費用。因履約而產生之損失或利益,列為當期損失或利益。資 產負債表日就未到期之選擇權合約以當日選擇權合約之市價予以評 估並認列損失或利益。
庫藏股票
本銀行買回已發行股票作為庫藏股票時,所支付之成本借記「庫 藏股票(成本)」科目。本銀行轉讓庫藏股票予員工時,若轉讓價格高 於帳面價值,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庫藏股票」;若轉讓價格低於帳 面價值,其差額先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 有不足,則借記未指撥保留盈餘。
科目重分類
九十一年度財務報表若干科目已予重分類,俾配合九十二年度財 務報表之表達方式。
B 現 金
| 現 金 | |||
|---|---|---|---|
| 買入定期存單 庫存現金 待交換票據 |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8,770,108 1,744,189 722,632 $ 11,236,929 |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5,620,000 1,348,768 729,108 $ 7,697,876 |
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定期存單包括一年以上到 期者分別為 100,000 仟元及 200,000 仟元。
另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本銀行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面額 250,000 仟元之可轉讓定存單提存中央信託局作為消費款準備金。
為配合中央銀行同業資金調撥清算作業系統採行即時總額清算機 制,本銀行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買入定期存單分別 計有 2,300,000 仟元及 2,570,000 仟元已設質提供作為日間透支之擔 保,惟該擔保額度可隨時變更。
130
C 存放銀行同業
| 存放銀行同業 | |||
|---|---|---|---|
| 拆放同業 存放同業 同業透支 存放央行 存款準備金—乙戶 存款準備金—甲戶 存放央行 存款準備金—外幣存款戶 |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1,398,196 711,604 - $ 2,109,800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3,800,845 2,749,619 1,552,000 13,599 $ 8,116,063 |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867,165 870,348 4 $ 1,737,517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3,282,317 2,176,830 1,552,000 4,869 $ 7,016,016 |
D 存放央行
存款準備金乙戶係依規定就每月應提存法定準備金之各項存款,按 當期之日平均餘額,依法定準備率計提,並按央行之利率計息,惟除 符合規定情況外,不得動用;存款準備金甲戶及外幣存款戶不計息, 且得隨時存取。
E 買入票券及證券
| 買入票券及證券 | |||
|---|---|---|---|
| 上市及上櫃 政府債券 股 票 受益憑證 未上市或上櫃 商業本票 金融債券 海外公司債 信用連結證券 承兌匯票 減:備抵跌價損失 淨 額 |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1,907,298 320,856 2,228,154 2,305,240 6,255,419 800,000 195,488 - - 7,250,907 11,784,301 64,171 $ 11,720,130 |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5,355,675 121,439 5,477,114 2,367,497 1,283,798 801,700 860,805 356,495 9,208 3,312,006 11,156,617 333,874 $ 10,822,743 |
131
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市及上櫃證券暨開放型基 金受益憑證之市價如下:
政府債券 股 票 受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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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銀行已分別提供 面額合計 820,400 仟元及 991,200 仟元之政府債券及金融債券作為申請 假扣押之擔保;並均以面額 50,000 仟元之政府債券提存於中央銀行作 為存出信託資金準備。又截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提存面額 50,000 仟元之政府債券於中央銀行作為兼營票券金融業務之保證金。 另依主管機關之規定,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 以面額 35,000 仟元及 26,500 仟元之政府債券提存中央信託局作為消費 款準備金。
F 應收款項
| 應收款項 | |||
|---|---|---|---|
| 應收帳款 應收利息 應收遠匯款-淨額 應收承兌票款 應收出售資產價款 應收收益 其 他 減:備抵呆帳 淨 額 |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27,317,673 1,073,475 322,372 318,672 313,119 303,607 420,254 30,069,172 858,968 $ 29,210,204 |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16,108,168 1,415,827 14,590 418,932 955,860 356,095 570,805 19,840,277 1,061,868 $ 18,778,409 |
132
G 放款、貼現及買匯
| 放款、貼現及買匯 | 放款、貼現及買匯 | 放款、貼現及買匯 | ||
|---|---|---|---|---|
|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貼現及透支 $ 829,302 $ 681,554 短期放款 20,515,944 12,412,863 短期擔保放款 6,194,683 9,355,912 中期放款 16,360,641 16,790,863 中期擔保放款 16,082,600 18,796,081 長期放款 4,173,176 2,677,001 長期擔保放款 52,060,734 42,629,481 買入匯款及進出口押匯 240,849 318,802 催收款項 5,238,984 6,716,662 121,696,913 110,379,219 減:備抵呆帳 881,543 1,770,185 淨 額 $ 120,815,370 $ 108,609,034 截至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停止對內計息之 放款及其他授信款項餘額分別為5,238,984 仟元及6,716,662 仟元。九 十二及九十一年度對內未計提利息收入之金額分別為305,819 仟元及 423,095 仟元。 本銀行於九十二及九十一年度並無未經訴追即行轉銷之授信債 權。 放款、貼現及買匯之備抵呆帳明細及變動情形如下: 九 十 二 年 度 特定債權無法 收回之風險 全體債權組合 之潛在風險 合 計 年初餘額 $ 623,967 $ 1,146,218 $ 1,770,185 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 442,750 - 442,750 沖銷放款 ( 858,141 ) - ( 858,141 ) 收回已沖銷放款 122,970 - 122,970 重 分 類 510,152 ( 1,104,939 ) ( 594,787 ) 匯 差 ( 1,434 ) - ( 1,434 ) 年底餘額 $ 840,264 $ 41,279 $ 881,543 |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特定債權無法 收回之風險 $ 623,967 442,750 ( 858,141 ) 122,970 510,152 ( 1,434 ) $ 840,264 |
全體債權組合 之潛在風險 $ 1,146,218 - - - ( 1,104,939 ) - $ 41,279 |
合 計 |
||
| $ 1,770,185 442,750 ( 858,141 ) 122,970 ( 594,787 ) ( 1,434 ) $ 881,543 |
133
H |
年初餘額 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 沖銷放款 收回已沖銷放款 重 分 類 匯 差 年底餘額 長期投資 |
九 十 |
一 |
年 度 |
|---|---|---|---|---|
| 特定債權無法 收回之風險 $ 659,937 2,177,498 ( 1,344,253 ) 50,223 ( 919,659 ) 221 $ 623,967 |
全體債權組合 之潛在風險 $ 556,824 - - - 589,394 - $ 1,146,218 |
合 計 |
||
| $ 1,216,761 2,177,498 ( 1,344,253 ) 50,223 ( 330,265 ) 221 $ 1,770,185 |
| 長期投資 | |||
|---|---|---|---|
| 被 投 資 公 司 股權投資 按權益法計價 聯邦票券金融公司 聯邦國際租賃公司 聯邦期貨公司 聯邦財務有限公司(香港) 聯邦網通科技公司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邦聯保險經紀人公司 聯邦建築經理公司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公司 聯邦證券投資顧問公司 小 計 按成本法計價 安泰證券金融公司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 力宇創業投資公司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財金資訊公司 富華創業投資公司 交大創業投資公司 台灣票券集中保管結算公司 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司 台北外匯經紀公司 小 計 債券投資 長期債券投資 |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持股比例 (%) $ 1,282,534 42.76 743,402 99.99 599,652 99.07 195,543 99.99 141,211 99.92 118,620 35.00 60,971 90.07 26,990 40.00 13,730 49.00 9,026 99.40 3,191,679 622,188 12.15 100,000 0.57 80,000 4.76 50,000 2.94 45,500 1.14 30,000 5.00 21,615 5.00 20,000 1.00 10,250 0.51 800 0.40 980,353 628,453 $ 4,800,485 |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金 額 $ 1,282,534 743,402 599,652 195,543 141,211 118,620 60,971 26,990 13,730 9,026 3,191,679 622,188 100,000 80,000 50,000 45,500 30,000 21,615 20,000 10,250 800 980,353 628,453 $ 4,800,485 |
金 額 $ 1,055,988 668,616 631,710 185,995 94,345 109,292 48,380 20,313 - 8,293 2,822,932 622,188 100,000 80,000 50,000 45,500 30,000 21,615 - 10,250 800 960,353 - $ 3,783,285 |
持股比例 (%) |
|
| 42.76 99.99 99.07 99.99 99.92 35.00 90.07 40.00 - 99.40 12.15 0.57 4.76 2.94 1.14 5.00 5.00 - 0.51 0.40 - |
134
本銀行於九十二及九十一年度按權益法分別認列投資收益 390,359 仟元及投資損失 70,265 仟元,均係依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金額認列。
本銀行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帳列未實現長期股權 投資跌價損失分別為 22,931 仟元及 42,670 仟元,均係按權益法認列被 投資公司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價損失所產生。另九十二年及九十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帳列之累積換算調整數中分別有 31,580 仟元及 39,973 仟元係按權益法認列被投資公司之累積換算調整數所產生。
本銀行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帳列股東權益減項之 535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均為 仟元,係按權益法認列被投資 公司之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本銀行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子公司,其個別總資產及營業收入 因未達本銀行各該項金額百分之十,且合計總資產或營業收入亦未達 本銀行總資產或營業收入百分之三十,因此未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I 固定資產
| I | 固定資產 | |||
|---|---|---|---|---|
| J | 成 本 累積折舊 房屋及建築 機械及設備 交通及運輸設備 租賃權益改良 預付設備款 淨 額 其他資產 |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3,908,584 97,652 845,484 105,065 148,776 1,196,977 49,270 $ 2,760,877 |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4,375,123 83,662 749,494 96,199 546,061 1,475,416 17,701 $ 2,917,408 |
| 租賃權益改良 預付設備款 淨 額 其他資產 |
148,776 1,196,977 49,270 $ 2,760,877 |
546,061 1,475,416 17,701 $ 2,917,408 |
546,061 1,475,416 17,701 $ 2,917,408 |
|---|---|---|---|
| 遞延出售不良債權損失 承受擔保品-淨額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8,987,269 2,407,274 1,281,370 208,369 314,511 $ 13,198,793 |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7,522,042 4,063,814 1,345,124 223,292 382,179 $ 13,536,451 |
135
本銀行於九十一年度與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出 售 8,831,652 仟元之不良債權,出售價款 1,050,000 仟元,致產生出售 不良債權損失 7,781,652 仟元,另於九十二年度與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簽約,出售 3,449,041 仟元之不良債權,出售價款 117,069 仟元,產生出售損失 3,331,972 仟元。本銀行係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 五條第五項規定將該損失自出售不良債權之日起分六十個月平均攤 銷,未攤銷餘額帳列其他資產。倘該出售損失未予遞延,將使本公司 九十二年度之稅前利益減少 1,470,328 仟元。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其他資產及保留盈餘之帳面金額分別減少 8,987,269 仟元。截至九十二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述合約尚未收取之買賣價金共計 87,802 仟元(帳 列應收出售資產價款)。
K 銀行同業存款
| 銀行同業存款 | |||
|---|---|---|---|
| 銀行同業拆放 央行及同業存款 透支銀行同業 |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3,944,382 1,786,482 101,271 $ 5,832,135 |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374,833 1,098,373 126,459 $ 1,599,665 |
L 應付及預收款項
| 應付及預收款項 | |||
|---|---|---|---|
| 預收款項 應付待交換票據 應付利息 應付費用 承兌匯票 聯行託收票 其 他 |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953,792 722,632 679,877 387,023 320,068 235,255 916,260 $ 4,214,907 |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560,557 729,108 973,316 306,132 423,419 609,693 866,078 $ 4,468,303 |
136
M 存款及匯款
| 存款及匯款 | |||
|---|---|---|---|
| 儲蓄存款 定期存款 郵匯局轉存款 活期存款 可轉讓定期存單 支票存款 匯出匯款及應解匯款 |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90,875,581 38,822,595 19,390,822 15,569,431 7,013,400 1,831,971 15,039 $ 173,518,839 |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83,044,922 32,400,869 18,481,185 12,405,038 2,018,700 1,597,352 10,755 $ 149,958,821 |
N 金融債券
本銀行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發行九十一年第一期次順位五年 期金融債券 3,500,000 仟元,並經核准於櫃檯買賣中心買賣,年利率採 3.8 固定利率 %計息,利息自發行日起每半年計息並付息一次,於到期 日一次還本。
O 股東權益
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現金增資溢價發行新股之資本公積及受領贈與 之資本公積得經股東常會決議予以撥充資本。惟依據財政部證券暨 期貨管理委員會(證期會)規定,現金增資溢價發行新股之資本公 積轉增資每年以一定比例為限,並不得於現金增資年度即將該增資 溢價提出撥充資本,且每次增資不得超過規定之限額。
依有關法令規定,因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計價而產生之資本 公積,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盈餘分配
本銀行章程規定,每一年度之稅後盈餘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後,應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酌提特別公積,再分配股 息,如尚有餘額,除提百分之十以上為員工紅利外,得酌留部分後, 連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依下列百分比分配之: k 股東紅利百分之九十五;
l 董監事酬勞百分之五。
137
有關盈餘之分配應於翌年召開股東常會時予以承認通過,並於該 年度入帳。
本銀行分派股息及紅利之種類,由董事會依當時金融情勢、未來 獲利狀況及本銀行資本預算之規劃,擬訂分派現金或股票之比例,惟 本銀行目前正介於「創業期」及「成長期」,未來三年以分派現金股利 為主,分派股票股利為輔,並提請股東常會核議。其現金部分應於股 東常會通過盈餘分派之議案後分派之;股票部分應另俟取得主管機關 核准文件後分派之。
本銀行股東常會於九十一年六月十七日通過九十年度之盈餘分配 案,除提列法定公積 20,924 仟元外,餘保留不分配。
本銀行股東常會於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通過九十一年度虧損撥 補案,以法定公積 1,304,491 仟元彌補虧損,因係虧損撥補案,自無員 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分配之情事。上述相關訊息請至「公開資訊觀測 站」查詢。
另當年度帳列股東權益產生減項金額(如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 價損失及累積換算調整數等,惟庫藏股票除外),則應自當年度稅後盈 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公積。該項特別公積,除嗣 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外,不得分派。 依公司法規定,上述法定公積應繼續提撥,惟當是項公積已達股 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法定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當法定公積已達實 收股本百分之五十時,亦得以其半數撥充股本。另依銀行法之規定, 法定公積未達股本總額前,其現金盈餘分配最高不得超過股本總額之 百分之十五。
本銀行若分配屬於八十六年度(含)以前未分配盈餘時,股東將 不獲配股東可扣抵稅額。若分配屬於八十七年度(含)以後未分配盈 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餘股東可按股利分配 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獲配之股東可扣抵稅額。
138
P 庫藏股票
| 庫藏股票 | ||||
|---|---|---|---|---|
| 收 回 原 因 九十二年度 為轉讓本銀行股份 予員工 九十一年度 為轉讓本銀行股份 予員工 |
年初股數 45,237 45,237 |
本年度增加 - - |
(單位:仟股) 本年度減少 年底股數 26,146 19,091 - 45,237 |
|
| 19,091 45,237 |
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百分之十,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 現之資本公積;買回之股份,不得質押,且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東 權利。
本銀行於九十二及九十一年度最高持有庫藏股票股數均為 45,237 仟股,最高餘額均為 295,262 仟元,皆符合法令規定。
本銀行買回之庫藏股票於九十二年十一月轉讓 26,146 仟股予本公 司員工。
Q 職工退休金
本銀行對正式聘用員工訂有退休及撫卹辦法。並按精算報告之精 算結果提撥退休基金,交由職工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及勞工退休準備 金監督委員會分別保管運用。
退休基金餘額變動情形如下:
| 年初餘額 本年度提撥 利息收入 本年度支付 年底餘額 |
九十二年度 $ 313,779 40,535 4,495 ( 9,788 ) $ 349,021 |
九十一年度 | 九十一年度 |
|---|---|---|---|
( |
$ 274,159 34,671 6,693 1,744 ) $ 313,779 |
139
九十二及九十一年度之淨退休金成本為:
| 服務成本 利息成本 退休基金資產實際報酬 退休基金資產利益 退休基金資產預期報酬 攤銷數 淨退休金成本 |
九 十 二 年 度 $ 42,507 11,636 ( $ 7,662 ) ( 5,146 ) ( 12,808 ) ( 519 ) $ 40,816 |
九 十 一 年 度 |
|---|---|---|
| $ 39,115 13,381 ( $ 3,439 ) (11,064 ) ( 14,503 ) ( 519 ) $ 37,474 |
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退休基金提撥狀況與應計退休 金負債之調節表如下:
| 金負債之調節表如下: | |||
|---|---|---|---|
|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非既得給付義務 累積給付義務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預計給付義務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市價 提撥狀況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 未認列退休金利益(損失) 應計退休金負債 本銀行員工退休辦法之既得 給付: 退休金給付義務之假設為: 折現率 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 退休基金資產預期投資報酬 率 |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40,431 211,287 251,718 100,065 351,783 (346,503 ) 5,280 - 8,556 ( 7,838 ) $ 5,998 $ 45,261 3.5% 0%-2.5% 3.5% |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
( ( |
$ 31,113 167,040 198,153 98,652 296,805 311,014 ) 14,209 ) - 9,075 10,914 $ 5,780 $ 35,751 4.0% 0%-3.0% 4.0% |
140
R 業務及管理費用
| R | 業務及管理費用 | |||
|---|---|---|---|---|
| S |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各項獎金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租 金 廣 告 費 業務推展費 稅 捐 折 舊 郵 電 費 修 繕 費 保 險 費 攤 銷 專業服務費 其 他 所得稅 稅前利益(損失)按法定稅率 (25%)計算之稅額 分離課稅之短期票券利息收入 免稅之證券交易損失(利得)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稅款 投資抵減 虧損扣抵 其 他 本年度應付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淨變動 以前年度所得稅 短期票券分離課稅稅款 所得稅費用(利益) |
九十二年度 $ 1,274,797 399,278 111,421 40,815 10,738 415,742 338,838 282,599 245,505 211,438 210,790 81,236 76,561 60,417 14,273 1,150,990 $ 4,925,438 九十二年度 $ 367,508 ( 3,484 ) ( 38,783 ) 40,981 ( 20,490 ) - (325,241 ) 20,491 67,668 47,029 13,937 $ 149,125 |
九十一年度 | |
| $ 1,103,272 314,619 89,938 34,870 10,877 414,207 272,965 191,982 233,337 216,269 169,969 66,369 58,009 59,730 10,906 952,630 $ 4,199,949 九十一年度 |
||||
( ( ( ( |
( ( ( ( ( ( ( |
$ 357,179 ) 12,189 ) 966 - 13,377 ) 38,116 ) 419,895 - 80,709 ) 35,482 ) 48,758 $ 67,433 ) |
141
截至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遞延所得稅資產(負 債)如下:
| 債)如下: | |||
|---|---|---|---|
| 備抵呆帳超限數 虧損扣抵 承受擔保品未實現跌價損失 未實現兌換損失(利益) 違約及買賣損失準備 投資抵減 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減:備抵評價 遞延所得稅資產(帳列其他資產) |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62,407 512,017 69,996 ( 72,156 ) 7,471 14,143 ( 15,461 ) 578,417 263,906 $ 314,511 |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
( |
$ 383,008 283,585 89,996 10,646 6,797 3,052 12,726 ) 764,358 382,179 $ 382,179 |
本銀行九十二年底得抵減以後年度課稅所得之虧損扣抵及投資抵 減最後到期年度為九十七年。
本銀行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九 十 二 年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325,647 $296,046
本銀行截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將累積 至有盈餘分配年度始分配。
本銀行截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核定之所得稅結算 申報包含九十及九十一年度,餘各年度之所得稅結算申報均經財政部 台北市國稅局核定。
本銀行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就債券前手息行政救濟案件與台北市國 稅局達成和解,同意台北市國稅局以各年度前手息扣繳稅額之百分之 六十五追認退稅;另就尚未核定年度之債券前手息部分,本銀行亦於 九十二年度估列未能扣抵之百分之三十五之所得稅費用,合計本行於 九十二年度認列前述債券前手息所得稅費用計 46,804 仟元。
142
T 每股盈餘(虧損)
計算每股盈餘(虧損)之分子及分母揭露如下:
每股盈餘(虧損) 金 額 ( 分 子 ) 股數(分母) ( 元 ) 稅 前稅 後(仟股)稅 前稅 後
九十二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純益 $ 1,470,073 $ 1,320,948 1,447,128 $ 1.02 $ 0.91 九十一年度 基本每股虧損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純損 ( $1,428,718 ) ( $1,361,285) 1,443,689 ( $ 0.99 ) ( $0.94 )
U 關係人交易事項
本銀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彙總如下: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銀 行 之 關 係 友邦有限公司(友邦公司) 本銀行之董事 勇軒有限公司(勇軒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係本銀行法人董事代表 人 鴻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鴻構建設) 該公司董事長係本銀行董事之二等親 聯邦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建 該公司董事長係本銀行法人董事代表 設) 人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聯邦票 按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鴻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鴻構建設) 聯邦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建 設)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聯邦票 券)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聯邦租 賃)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摩 根聯邦資產管理)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聯 邦投信) 其他關係人
本銀行之子公司
按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本銀行董監事、經理人、其親屬及所 屬企業暨實質關係人,有實質控制 關係,但無交易之關係人,請參閱 附表五
143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k 放 款
占該科目 當 年 度 占該科目 年 度 年底餘額 百分比 年 利 率 利息收入 百分比 九十二 $ 4,401,190 3.62% 0%-11.75% $ 78,028 0.89% 九十一 2,293,281 2.08% 2.45%-11.75% 38,540 0.45%
l 存 款
==> picture [397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m 保證及信用狀款項
==> picture [397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n 存放銀行同業-聯邦票券
==> picture [396 x 6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o 銀行同業存放-聯邦票券
當 年 度 年 度 最高餘額 年底餘額 利 率 利息費用 九十二 $ 628,000 $ 57,000 0.68%-1.20% $ 435 九十一 1,018,000 - 1.35%-2.30% 1,012 附條件之票券及債券交易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利 率 金 額 利 率 附賣回條件買入 $ 376,788 1.05%$ 8,466,183 1.275%-2.0% 票券及債券 1.085% 附買回條件賣出 - - 24,756 1.2% 債券
p 附條件之票券及債券交易
144
q 證券經紀手續費收入
| 證券經紀手續費收入 | ||
|---|---|---|
| 年 度 九十二 九十一 |
當年度證券經紀 手續費收入 $ 4,062 4,414 |
占該科目百分比 |
| 3.77% 3.06% |
r 財產交易
本銀行董事會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決議出售本銀行位 於台北市內湖區之土地予勇軒公司,出售價款計 243,243 仟元,出 售利得為 62,759 仟元,於九十二年三月已完成過戶程序,並收取 全數價款。
s 顧問諮詢合約
本銀行於九十年八月與聯邦租賃簽訂協議書,期間三年,共 同辦理汽車貸款業務,並由聯邦租賃提供汽車貸款業務之經營管 理顧問服務,並負責汽車貸款業務之行銷、貸放作業管理(不含 授信審核之准駁)、服務、諮詢及催收等作業。本銀行九十二及九 十一年度因該合約所支付之相關費用分別為 399,944 仟元及 313,411 仟元,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付之相關費 用分別為 40,275 仟元及 30,842 仟元。
t 租 賃
本銀行為承租人
本銀行向關係人承租之營業場所包括總行、信託部、國外 部、消費金融部、證券金融部、信用卡中心及四個分行,租期 一至七年,按季支付或以押租金方式抵付,相關明細如下:
| 年 度 九十二 |
出 租 人 鴻構建設 友邦公司 聯邦建設 勇軒公司 聯邦租賃 |
保證金/押租金 年 底 餘 額 金 額 占該科目 百分比 $ 231,775 26.55% 454,220 52.02% 3,684 0.42% 414 0.05% 66 0.01% |
當年度租金費用 |
當年度租金費用 |
|---|---|---|---|---|
| 金 額 $ 231,775 454,220 3,684 414 66 |
金 額 $ 127,587 15,287 7,787 1,745 265 |
占該科目 百分比 |
||
| 30.69% 3.68% 1.82% 0.42% 0.06% |
145
(承前頁)
| 年 度 九十一 |
出 租 人 鴻構建設 友邦公司 聯邦建設 勇軒公司 聯邦租賃 |
保證金/押租金 年 底 餘 額 金 額 占該科目 百分比 $ 231,775 17.23% 454,355 33.78% 3,684 0.27% 414 0.03% 66 - |
當年度租金費用 |
當年度租金費用 |
|---|---|---|---|---|
| 金 額 $ 231,775 454,355 3,684 414 66 |
金 額 $ 128,777 15,909 7,801 728 55 |
占該科目 百分比 |
||
| 36.21% 4.47% 2.19% 0.20% 0.02% |
本銀行為出租人
本銀行之桃鶯分行部分行舍自八十八年十二月起出租予聯 75 邦租賃公司,月租金 仟元,租期至九十三年十二月止,九十 二及九十一年度之租金收入分別為 913 仟元及 923 仟元。 u 其他應收款
本銀行為增加對寶祥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整體債權之擔 保,於九十一年度以 12,306 仟元之價金,自聯邦票券金融公司整 體買入並受讓其對寶祥實業之等額債權,同時繼受該債權之擔保 品,經評估該擔保品價值達 15,000 仟元以上,顯逾該筆債權,確 有助於本銀行之債權擔保。截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 銀行因處分部分擔保品已收回 6,382 仟元之債權。 v 出售不良債權及其相關之承受擔保品交易
本銀行於九十二年度出售不良債權及其相關之承受擔保品予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公司,出售價款共 205,849 仟元,截至九十二年 底,尚未收取款項 154,387 仟元。 w 買入票券及證券
截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銀行向聯邦投信購入其募 集發行之受益憑證單位數計 29,159 仟單位,金額計 241,251 仟元。 本銀行依據銀行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之規定,對有利害關 係者,除消費者貸款額度內及對政府貸款外,不得為無擔保授信;為 擔保授信時,應有十足擔保,且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授信對象。
146
本銀行與關係人間之交易,除行員存放款於規定限額內給予較優 惠利率外,其交易條件均與非關係人相當。 V 質押之資產
本銀行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存於法院、中央信 託局及中央銀行作為申請假扣押之擔保、消費款準備金、兼營票券業 務保證金及存出信託資金準備之可轉讓定存單、政府債券及金融債券 面額分別為 955,400 仟元及 1,317,700 仟元。另本銀行九十二年及九十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以面額 2,300,000 仟元及 2,570,000 仟元之定 存單提供至中央銀行做為日間透支之擔保。
W 承諾及或有事項
除附註[ 金融商品揭露所述者外,本銀行尚有下列或有事項及承 諾:
租 賃
本銀行以營業租賃方式承租部分營業場所,租期二至十年,租 金係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其中南京東路分行、三重分行及南崁 分行等係以押租金方式承租,不另支付租金,該等分行租金費用係 1.4% 以年利率 設算。除以押租方式承租者外,依租賃合約規定,未 來五年之租金如下:
| 年之租金如下: | |
|---|---|
| 年 度 九十三 九十四 九十五 九十六 九十七 |
金 額 |
| $ 290,476 201,503 76,605 45,642 17,890 |
九十八年度(含)以後應支付之租金總額約為 7,300 仟元,按九 1.4% 十三年一月一日本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折算之現值約為 6,740 仟元。
購買電腦設備
本銀行簽訂電腦設備及軟體等購買合約,價款共計 144,867 仟 元,截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支付 93,299 仟元。
147
附買回條件之票券及債券交易
本銀行出售附買回條件之票券及債券成本計 3,304,600 仟元,約 定於九十三年一月至五月到期,約定買回價格為 3,902,246 仟元。 附賣回條件之票券及債券交易
本銀行買入附賣回條件之票券及債券成本計 6,644,200 仟元,約 定於九十三年一月到期,約定賣回價格為 6,678,170 仟元。 截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銀行承認為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 公司聯邦財務有限公司(香港)開立之擔保信用狀計美金 3,800 仟元 為信用之保證。
信託業法施行細則條文第十七條規定附註揭露信託帳資產負債表及 財產目錄如下:
信託帳資產負債表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信託資產 銀行存款 基金投資 不動產-土地 信託資產總額 |
金 額 $ 10,091 9,313,194 28,742 $9,352,027 |
信託負債 信託資本 本期損益 信託負債及資本總額 |
金 額 |
金 額 |
|---|---|---|---|---|
| $9,351,869 158 $9,352,027 |
信託帳財產目錄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投 資 項 目 銀行存款 短期投資-基金 不動產-土地 合 計
| 帳 | 列 金 額 |
|---|---|
| $ 10,091 9,313,194 28,742 $ 9,352,027 |
148
? 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
依銀行法及銀行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規定,為健全銀行財務基 8% 礎,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不得低於 ;凡實際比率低 於規定標準者,中央主管機關得限制其盈餘分配。
本銀行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銀行本行及合併後之自有資本與 風險性資產比率分別為 10.29% 及 11.76%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銀 12.62% 13.01% 行本行及合併後之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為 及 。 Y 孳息資產與付息負債之平均值及當期平均利率
平均值係按孳息資產與付息負債之日平均值計算。
| 資 產 現金-買入定期存單 存放銀行同業 存放央行 買入票券及證券 放款、貼現及買匯 負 債 銀行同業存款 活期存款 活期儲蓄存款 定期存款 郵匯局轉存款 定期儲蓄存款 可轉讓定期存單 金融債券 |
九 十 二 |
年 度 平均利率 (%) 1.35 1.36 1.31 3.50 4.97 1.24 0.34 0.84 1.52 1.82 2.03 1.12 3.80 |
九 十 一 |
年 度 |
|
|---|---|---|---|---|---|
| 平 均 值 $ 6,752,226 2,420,480 6,596,184 10,941,251 113,582,214 4,048,795 12,300,579 27,757,857 32,336,924 18,516,098 58,745,809 4,403,667 3,500,000 |
平 均 值 $ 4,513,954 2,602,681 6,546,687 13,901,135 120,030,969 4,175,965 10,044,301 24,653,437 34,516,449 18,145,183 57,814,803 4,402,083 3,500,000 |
平均利率 (%) |
|||
| 1.95 2.08 1.29 0.97 5.55 2.45 0.86 1.89 2.42 2.83 3.12 3.02 3.80 |
Z 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
本銀行資產及負債之到期期間,係按資產負債表日至到期日之剩 餘期間認定。資產及負債有約定到期日者,按約定到期日作到期分析, 無約定到期日者,則以該資產預期變現或該負債預期償還之日期為其 假設之到期日,作到期分析。
149
| 資 產 現 金 存放及銀行同業 存放央行 買入票券及證券 應收款項 放款、貼現及買匯 負 債 銀行同業存款 應付及預收款項 存款及匯款 金融債券 資 產 現 金 存放銀行同業 存放央行 買入票券及證券 應收款項 放款、貼現及買匯 負 債 銀行同業存款 應付及預收款項 存款及匯款 金融債券 |
九 十 二 |
年 十 二 月 三 |
年 十 二 月 三 |
十 一 日 |
十 一 日 |
|---|---|---|---|---|---|
| 一年以內 $ 11,236,929 2,109,800 8,116,063 11,784,301 30,069,172 33,378,549 $ 96,694,814 $ 5,832,135 4,214,907 167,513,165 - $ 177,560,207 九 十 一 |
超過一年 至 七 年 超過七年 $ - $ - - - - - - - - - 34,127,970 54,190,394 $ 34,127,970 $ 54,190,394 $ - $ - - - 6,005,674 - 3,500,000 - $ 9,505,674 $ - 年 十 二 月 三 |
合 計 |
|||
| $ 11,236,929 2,109,800 8,116,063 11,784,301 30,069,172 121,696,913 $ 185,013,178 $ 5,832,135 4,214,907 173,518,839 3,500,000 $ 187,065,881 十 一 日 |
$ 11,236,929 2,109,800 8,116,063 11,784,301 30,069,172 121,696,913 |
||||
| $ 185,013,178 | |||||
| $ 5,832,135 4,214,907 173,518,839 3,500,000 |
|||||
| $ 187,065,881 | |||||
| 一年以內 $ 7,697,876 1,737,517 7,016,016 11,156,617 19,840,277 31,239,037 $ 78,687,340 $ 1,599,665 4,468,303 145,154,195 - $ 151,222,163 |
超過一年 至 七 年 $ - - - - - 35,846,923 $ 35,846,923 $ - - 4,804,626 3,500,000 $ 8,304,626 |
超過七年 $ - - - - - 43,293,259 $ 43,293,259 $ - - - - $ - |
合 計 |
||
| $ 7,697,876 1,737,517 7,016,016 11,156,617 19,840,277 110,379,219 |
|||||
| $ 157,827,522 | |||||
| $ 1,599,665 4,468,303 149,958,821 3,500,000 |
|||||
| $ 159,526,789 |
[ 金融商品揭露
衍生性金融商品
本銀行從事外匯及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目的,包括為配 合客戶交易之需求並用以軋平本銀行之部位,以及為規避外幣淨資 產、淨負債及外幣承諾因匯率及利率變動產生之風險。本銀行之避 險策略係以達成能夠規避大部分市場價格風險為目的並與以被避險
150
項目公平價值變動呈高度負相關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作為避險工具, 並作定期評估。
信用風險係指若交易對象違約,則本銀行將產生之損失。惟本 銀行與客戶交易前,須經徵信及授信程序,徵提適足之擔保品,授 與信用額度後,方可於該額度內交易,並視客戶信用情形收取適當 之保證金;與銀行間之交易,則依該行之世界排名及信用評等授與 外匯交易額度,並於該額度內承作,且將該信用風險列入提列備抵 呆帳或損失準備之考量。
茲將本銀行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合約金額(名目本金)、信 用風險及公平價值列示如下:
| 非交易目的 資產交換合約 利率交換合約 配合客戶交易 之需求及軋平 本銀行之部位 遠期外匯合約 外匯換匯合約 |
九 十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信用風險 公平價值 $ 93,495 $ 18,539 $ 18,536 - - - 9,199,343 550 ( 1,094 ) 9,007,278 66,589 50,411 |
九 十 二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信用風險 公平價值 $ 93,495 $ 18,539 $ 18,536 - - - 9,199,343 550 ( 1,094 ) 9,007,278 66,589 50,411 |
九 十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九 十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九 十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
|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 93,495 - 9,199,343 9,007,278 |
信用風險 $ 18,539 - 550 66,589 |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 582,565 173,900 5,045,718 5,047,335 |
信用風險 $ 11,317 - 1,679 41,733 |
公平價值 | |
| ( $ 124,271 ) ( 65,647 ) ( 22,175 ) 35,250 |
本銀行係以路透社或德勵財富報價系統顯示之各項外匯交易匯 率及報價資料,就個別合約分別計算其公平價值。
本銀行從事之許多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其合約之名目本金通 常係用以計算交易雙方應收付金額之基礎,因是名目本金並非實際 交付之金額,亦非本銀行之現金需求。由於本銀行所發行或持有之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法於市場以合理價格出售之可能性極小,故預 計合約到期時不致有重大之現金需求。
本銀行九十二及九十一年度從事之衍生性商品交易並未產生重 大之損益。
151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 資 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資產 買入票券及證券—淨額 負 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負債 金融債? |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 177,570,221 $ 177,570,221 11,720,130 11,720,130 182,813,822 182,813,822 3,500,000 3,575,786 |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帳面價值 $ 177,570,221 11,720,130 182,813,822 3,500,000 |
帳面價值 $ 148,967,261 10,822,743 155,626,481 3,500,000 |
公平價值 | |
| $ 148,967,261 10,822,743 155,626,481 3,499,965 |
-
本銀行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k 短期金融商品(除買入票券及證券之外)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 帳面金額估計其公平價值,由於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或未來收付 價格與帳面價值相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 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存放銀行同業、存放央行、應收款項、 應付款項與銀行同業存款及匯款等。
-
l 買入票券及證券、長期債券投資及發行之金融債券如有市場價格 可循時,以其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 則以帳面價值估計公平價值。
-
m 長期股權投資因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故以帳面價值估計公平價 值。
-
n 放款、貼現、買匯及存款暨撥入放款基金因皆為附息之金融資產 與負債,多係以浮動利率計息,因是以其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 催收款項之帳面價值係減除備抵呆帳後之預計收回金額,故以此 為公平價值。
-
存出或存入保證金因無確定之收付期間,以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
-
因部分金融商品及非金融商品無須列示其公平價值,是以上表 所列之公平價值總數並不代表本銀行之總價值。 具有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
本銀行由於承作貸款及發行信用卡,故有大量授信承諾,大部 分放款之授信期限為一至七年。九十二及九十一年度授信貸款利率 3.33% 15.11% 0.18% 17.02% 區間分別為 至 及 至 ,信用卡利率最高可 152
達 19.71% 。本銀行亦提供融資保證及商業信用狀擔保客戶對第三者 履行義務,其到期日並未集中於一特定時間。 本銀行具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合約金額如下:
| 不可撤銷之貸款承諾 信用卡授信承諾 保證及開發信用狀 |
九 十 二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153,000 535,569,632 8,040,725 |
九 十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201,245 229,335,524 9,310,954 |
由於此等金融商品不會於到期前或到期日全部實際支付,因此 該合約金額並不代表未來現金流出數,亦即未來現金需求金額低於 合約金額。假設授信額度已用罄且擔保品或其他擔保完全失去其價 值時,信用風險金額與合約金額相等,此即為其可能發生之最大損 失。
本銀行於提供放款承諾、保證及開發商業信用狀時,均作嚴格 之信用評估。本銀行之策略係在撥付放款予客戶前,依核貸條件要 求客戶提供適當之擔保品。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擔 保放款占放款總額之比率分別為 64.66% 及 68.92% 。另保證及商業信 43.43% 48.70% 用狀有擔保之平均比率分別為 及 。客戶提供之擔保品 通常為不動產、現金、存貨、有價證券或其他財產等。倘客戶違約 時,本銀行將視需要強制執行其擔保品或行使其他擔保之權利。
信用卡授信承諾無需擔保品,但均定期評估持卡人之信用狀 況,並視需要修正其信用額度。 \ 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
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一人,或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 雖有若干,但大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經濟特質,使 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亦相類似時,則發生信 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本銀行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或單一交易 8% 相對人進行交易,惟占本銀行放款、貼現及買匯餘額達 者,依對象 別分別列示信用風險顯著集中資訊如下:
153
| 自 然 人 製 造 業 |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佔該科目 (%) $ 75,742,301 62.24 8,813,922 7.24 |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金 額 $ 75,742,301 8,813,922 |
金 額 $ 63,886,468 9,506,831 |
佔該科目 (%) |
|
| 57.88 8.60 |
關於外匯交易方面,本銀行於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主要外幣淨部位列示如下:
| 日之主要外幣淨部位列示如下: | ||
|---|---|---|
|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原幣(仟元) 折 合 台 幣 1 美金 71,228 2,421,609 2歐元 48,875 2,088,697 3日幣 3,552,090 1,129,209 4瑞元法郎 1,018 27,900 5澳幣 200 5,096 |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原幣(仟元) 1 美金 71,228 2歐元 48,875 3日幣 3,552,090 4瑞元法郎 1,018 5澳幣 200 |
原幣(仟元) 1 美金 9,828 2日幣 462,372 3歐元 3,579 4英鎊 800 5瑞元法郎 886 |
折 合 台 幣 |
| 341,817 135,752 130,452 44,629 22,217 |
] 附註揭露事項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及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除以下所列者外,餘均無此情形。
-
k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附表一)
-
l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以上。(附表二)
-
m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附表三)
-
n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附表四)。
-
....
-
o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等相關資訊。(附表五)
-
p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本銀行之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 [ ,轉投資 事業之相關資訊如下:
聯邦期貨
聯邦期貨在自營及其他交易活動中所使用之金融商品與非金融 商品於報表日以公平價值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中。公平價值之變動不
154
論已實現或未實現均於發生期間列為交易損益。因交易目的所產生 之利息收入和費用列為發生期間之利息收入及費用,而不列為交易 損益。
k 名目本金金額及信用風險
| 名目本金金額及信用風險 | ||
|---|---|---|
| 金 融 商 品 股價指數契約-交易目的 買入選擇權-交易目的 賣出選擇權-交易目的 |
九十二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 |
|
| 名 目 本 金 $ 644,590 285 3,765 |
信 用 風 險 |
|
| (註) (註) (註) |
-
註:聯邦期貨交易對象為大型銀行及國內具結算會員資格之期貨 經紀商,其信用良好,故信用風險評估金額為 $0 。
-
l 市場價格風險
聯邦期貨從事股價指數期貨交易(交易目的),其價格風險來 自買賣期貨之風險,每項期貨契約均有公平市價,故無法在市場 上以公平價值出售之風險不大。
衍生性金融商品
| 衍生性金融商品 | |||
|---|---|---|---|
| 金 融 商 品 資 產 股價指價契約-期貨 交易保證-自有資 金-自營 買入選擇權負債-非 避險 負 債 賣出選擇權負債-非 避險 |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帳面金額 公平價值 $ 85,784 $ 85,784 261 261 2,062 2,062 |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帳面金額 $ 85,784 261 2,062 |
帳面金額 $ 63,097 - - |
公平價值 | |
| $ 63,097 - - |
聯邦期貨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係假設聯邦期貨若依約定在報 表日終止合約,預計所能取或必須支付之金額。一般均包括當期 未結清合約之未實現損益。聯邦期貨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均有金融 機構之報價以供參考。
155
m 流動性風險、現金流量風險及未來現金需求之金額、期間及不確 定性
流動性風險:無。
現金流量風險:無。
未來現金需求之金額、期間及不確定性:
聯邦期貨從事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以名目本金為標的, 股價指數契約目前原始保證金數尚高於維持保證金數,故未來 尚無額外之現金需求及不確定性風險。
n 衍生性金融商品於財務報表上之表達方法
聯邦期貨截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自營期貨業務 而認列之期貨契約(損)益明細如下:
九十二年度 已實現期貨契約利益 $ 40,355 未實現期貨契約利益 772 已實現選擇權交易利益 4,912 未實現選擇權交易利益 1,680
大陸投資資訊:無。
^ 部門別財務資訊
本銀行係經營銀行法第三條規定之業務,尚無經營其他產業且無 國外營運部門,因是無需揭露產業別或地區別財務資訊。又本銀行並 無占營業收入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故無需揭露客戶財務資訊。
156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明細表 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表一
單位:金額為新台幣(外幣)仟元,股 數及單位數分別為仟股及仟單位
| 持 有 之 公 司 |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備 註 |
|---|---|---|---|---|---|---|---|---|
| 股 數 / 單 位 |
帳 面 金 額 |
持 股 比 率 |
市價/股權淨值 (註三及四) |
|||||
|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
股 票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財務有限公司(香港) 聯邦網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邦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力宇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富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交大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票? 集中保管結算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外匯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債 券 太平洋建設海外可轉換公司債 中國石油化學海外可轉換公司債 台新金控ASSET SWAP Ginnie Mae CMO 股 票 中國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晶華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Union Capital (Cayman) Corp.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翔準先進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Union Semi-Conductors Technology Corp. |
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子公司 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子公司 - - - - - - - - - - - - - - - - 子公司 與該公司為聯屬公司 - - |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債券投資 長期債券投資 長期債券投資 長期債券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
126,576 100,000 59,440 30,000 12,950 10,500 2,522 2,000 1,323 994 65,206 10,000 8,000 5,000 4,550 3,000 2,130 2,000 1,025 80 USD 3,000 USD 5,000 USD 2,000 USD 10,000 300 1,527 50 2,100 536 1,600 |
$ 1,282,534 743,402 599,652 195,543 141,211 118,620 60,971 26,990 13,730 9,026 622,188 100,000 80,000 50,000 45,500 30,000 21,615 20,000 10,250 800 86,695 134,292 67,996 339,470 16,338 55,439 241,300 26,250 14,909 548 |
42.76% 99.99% 99.07% 99.99% 99.92% 35.00% 90.07% 40.00% 49.00% 99.40% 12.15% 0.57% 4.76% 2.94% 1.14% 5.00% 5.00% 1.00% 0.51% 0.40% - - - - 0.12% 0.71% 100.00% 0.71% 0.52% 2.65% |
$ 1,282,534 743,402 599,652 195,543 137,748 118,620 61,776 26,990 13,730 9,026 657,931 106,600 67,520 50,700 67,067 30,480 16,571 19,680 15,672 1,226 86,695 134,292 67,996 339,980 3,075 55,768 241,499 21,296 4,937 ( 23,904 ) |
- (註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接次頁)
157
(承前頁)
| 持 有 之 公 司 |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備 註 |
|---|---|---|---|---|---|---|---|---|
| 股 數 / 單 位 |
帳 面 金 額 |
持 股 比 率 |
市價/股權淨值 (註三及四) |
|||||
| 聯邦期貨股份有限 公司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 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網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股 票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復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臺灣票? 集中保管結算股份有限公司 債 券 台新金控92年第一次無擔保公司債 受益憑證 群益安信基金 聯合債券基金 台壽保豐年基金 倍立寶元基金 統一全壘打基金 盛華1699債券基金 受益憑證 聯邦債券基金 聯邦優利債券基金 群益安穩收益基金 建弘全家福基金 建弘台灣債券基金 新光台灣吉利基金 盛華5599債券基金 群益安信基金 聯邦中國龍基金 聯邦平衡基金 股 票 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聯合通商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皇統光碟股份有限公司 林三號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益憑證 群益安穩收益基金 統一保安平衡基金 富鼎益利信基金 聯邦債券基金 |
- - - - - - - - - - - 係該受益憑證之發行公司 係該受益憑證之發行公司 - - - - - - 係該受益憑證之發行公司 係該受益憑證之發行公司 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 - - - - 發行該受益憑證之公司與本公司係 聯屬公司 |
長期股權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短期投資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
3,050 10 70 4,000 10張 2,685 1,597 9,626 1,716 3,718 3,365 1,114 1,227 848 57 926 188 372 316 950 490 2,000 1,650 118 1 1,476 2,730 1,385 247 |
$ 30,500 636 771 40,000 100,000 30,000 20,000 100,000 20,005 50,000 40,000 13,000 13,000 12,000 9,000 12,500 3,000 4,000 3,500 10,000 5,000 13,452 3,066 9,600 13 20,088 27,301 16,000 2,846 |
1.53% - - 2.00% - - - - - - - - - - - - - - - - - 21.05% 16.02% 0.14% - - - - - |
$ 46,635 605 748 39,360 100,000 30,066 20,028 100,141 20,036 50,048 40,016 13,003 13,003 12,003 9,002 12,503 3,001 4,001 3,536 9,976 5,007 10,020 6,353 818 1 20,889 27,307 16,957 2,888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註四) (註四) - - - - - - |
(接次頁)
158
(承前頁)
| 持 有 之 公 司 |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備 註 |
|---|---|---|---|---|---|---|---|---|
| 股 數 / 單 位 |
帳 面 金 額 |
持 股 比 率 |
市價/股權淨值 (註三及四) |
|||||
| 聯邦投資顧問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財務有限公司 (香港) 邦聯保險經紀人股 份有限公司 |
聯邦平衡基金 聯邦優利債券基金 荷銀安信基金 荷銀全球安穩基金 特 別 股 Logon Data Corp. 受益憑證 聯邦債券基金 債 券 DLJ EMERGING MARKET LDC發行之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海外可轉換公司債 MBNA Corp. Floating Rate Notes Capital One Bank Senior Notes FCE Bank Plc. Floating Rate Notes Federal Home Loan Government Bond 遠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宏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燁輝股份有限公司 合機股份有限公司 |
發行該受益憑證之公司與本公司係 聯屬公司 發行該受益憑證之公司與本公司係 聯屬公司 - - - 發行該受益憑證之公司為本公司之 母公司 - - - - - - - - - |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短期投資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
978 1,231 2,935 1,040 15 224 1,960張 2,000張 1,900張 2,000張 20,000張 100 50 50 100 |
$ 10,000 13,000 30,000 10,403 3,439 2,500 USD 1,960 USD 1,988 USD 1,918 USD 1,970 USD 1,997 1,737 709 1,262 2,963 |
- - - - - - - - - - - - - - - |
$ 9,996 13,047 30,907 10,819 - 2,619 - - - - - 1,536 680 1,168 2,881 |
- - - - (註二) - - - - - - |
註一:此帳面金額係調整累積換算調整數及備抵跌價損失後之金額。
註二:由於此項有價證券係特別股,故無淨值之表達。
-
註三:本銀行權益法持有之被投資公司股權淨值均係依照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股東權益計算;成本法持有之未上市及未上櫃公司股票股權淨值,除臺灣期貨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安泰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外匯經紀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票券集中保管結算股份有限公司係以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股東權益計算外, 餘皆以取得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股東權益計算。
-
註四:其他公司持有依權益法及成本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Union Capital (Cayman) Corp. 係依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股東權益計算,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聯合通 商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係依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股東權益計算,餘皆以取得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股東權益計算;按成本與市價孰低 法持有之上市及上櫃公司股票市價係依照九十二年十二月份之收盤價及參考價計算,受益憑證則係以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基金淨值計價。
159
聯邦商業銀行股股份有限公司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九十二年度
附表二
單位:仟元
| 買、賣之公司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帳列科目交易對象關 | 買、賣之公司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帳列科目交易對象關 | 期 係股數/ / 面 |
單位 額金 |
初買 額股數/ / 面 |
單位 額金 |
入賣 額股數/ / 面 |
單位 額售 |
價帳 面 |
成 本處 |
成 本處 |
分 | 損 | 出期 益股數/ / 面 |
單位 額金 |
末 額 |
||
|---|---|---|---|---|---|---|---|---|---|---|---|---|---|---|---|---|---|
| 聯邦商業銀行 債 券 Ginnie Mae CMO 長期投資 - 聯邦財務有限公票 券 司(香港財務)LEHMAN BROTHERS Treasury Co., B.V.發行 之Credit Linked Notes 長期投資 - |
- - |
- 1 USD |
- 3,000 |
- USD10,000 - - |
- 1 USD |
- 3,000 USD |
- 3,000 |
- - |
- USD - |
10,000 - |
160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九十二年度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取得之公~~司~~ |
財 產 名 稱 |
交易日或 事實發生日 |
交易金額 |
價款支付 情 形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
價格決定之 參 考 依 據 |
取得目的及 使用之情形 |
其他約定事項 |
|---|---|---|---|---|---|---|---|---|---|---|---|---|---|
| 所 有 人 |
與公司之關係 | 移轉日期 | 金 額 |
||||||||||
| 聯邦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 司 |
承受擔保品 台北市土地 承受擔保品 台北縣土地及建 物 承受擔保品 宜蘭縣土地及建 物 承受擔保品 台北縣土地及建 物 承受擔保品 桃園縣土地 |
92.02.20 92.02.24 92.04.24(取 得移轉權利 證書日期) 92.05.06 92.12.30 |
$ 210,000 124,050 161,808 189,380 252,981 |
債權抵繳價款 以台支支付價 款予法院 以台支支付價 款予法院 以台支支付價 款予法院 債權抵繳價款 |
康和建設實業 股份有限公 司 裕高建設股份 有限公司 欣榮建業股份 有限公司 裕高建設股份 有限公司 宏國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 |
本銀行債務人 本銀行債務人 本銀行債務人 本銀行債務人 本銀行債務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參考泛亞不動產 鑑定股份有限 公司及臺億建 築經理股份有 限公司鑑價金 額,並與賣方 議價結果。 板橋地方法院拍 賣價格 宜蘭地方法院拍 賣價格 板橋地方法院拍 賣價格 參考香港商戴德 梁行不動產投 資顧問有限公 司,並與賣方 議價結果 |
伺機出售 伺機出售 伺機出售 伺機出售 伺機出售 |
- - (註) - - |
註:原拍定日為九十二年四月二日。
161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九十二年度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處分之公司 |
財 產 名 稱 |
交易日或 事實發生日 |
原 取 得 日 期 |
帳 面 價 值 |
交 易 金 額 |
價款收取情形 |
處 分 損 益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處分目的 |
價格決定之 參 考 依 據 |
其 他 約定事項 |
|---|---|---|---|---|---|---|---|---|---|---|---|---|
| 聯邦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 |
承受擔保品 淡水鎮土地 承受擔保品 宜蘭縣土地及建 物 承受擔保品 台北市土地 承受擔保品 台中市土地 固定資產 台北市土地及建 物 |
92.01.23 92.04.11 (簽約日) 92.06.17 (過戶日) 92.12.26 (簽約日) 92.11.14 (簽約日) |
91.08.20 92.04.24(取 得移轉權利 證書日期) 92.02.20 91.09.04 88.08.20 |
$1,254,859 161,808 210,351 157,630 534,553 |
$1,250,000 144,125 210,670 217,059 535,000 |
以分期付款方 式支付 以分期付款方 式支付 以分期付款方 式支付 以分期付款方 式支付 以分期付款方 式支付 |
( $ 4,859 ) ( 17,683 ) 319 59,429 447 |
自然人 羅東鋼鐵廠股 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 自然人 財團法人佛教 慈濟慈善事 業基金會 |
無 無 無 無 無 |
- - - - - |
參考泛亞不動產 鑑定股份有限 公司及壹億建 築經理股份有 限公司鑑價金 額,並與買方 議價結果 參考宜蘭商業會 鑑價金額,並 與買方議價結 果。 參考泛亞不動產 鑑定股份有限 公司及壹億建 築經理股份有 限公司鑑價金 額,並與買方 議價結果 參考市場行情, 並與買方議價 結果。 參考協和不動產 鑑定股份有限 公司鑑價金 額,並與買方 議價結果。 |
- (註一) - (註二) |
註一:原拍定日為九十二年四月二日。
註二:此一資產出售係於九十三年一月十三日完成過戶移轉程序並認列利益。
162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等相關資訊 民國九十二年度
| 民國九十二年度 | 民國九十二年度 | 民國九十二年度 | 民國九十二年度 | 民國九十二年度 | 民國九十二年度 | 民國九十二年度 | 民國九十二年度 | ||||
|---|---|---|---|---|---|---|---|---|---|---|---|
| 附表五 |
單位: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係新台 幣(外幣)仟元,股數為仟股 |
||||||||||
| 投資公司 名 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 在 地 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 年 度 損 益 |
年 度 認 列 之投資損益 |
備 註 |
|||
| 九十二年度 |
九十一年度 | 股 數 |
比 率 |
帳 面 金 額 |
|||||||
| 聯邦商業銀 行股份有 限公司 |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期貨股份有限 公司 聯邦財務有限公司 (香港) 聯邦網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 股份有限公司 邦聯保險經紀人股 份有限公司 聯邦建築經理股份 有限公司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 有限公司 |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09號15樓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09號8樓 台北市南京東路2 段 137號3樓之1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 30 號娛樂行8 樓C 與D室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09號8樓 台北市復興北路101 號14樓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13巷6弄21號 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 三段10號6樓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09號8樓 |
k 從事短期票券之經 紀及自營業務 l 商業本票之承銷、 簽證、保證及背書 m 政府債券之經紀、 自營業務 n 金融債券之簽證、 承銷、經紀及自營 業務 o 公司債自營業務 分期、租賃、應收帳 款收買業務 期貨商品交易 進出口貿易融資 電腦軟硬體設備經 銷、系統程式開 發、系統建置外 委、網頁網站設計 及電子商務等 證券投資信託業 人身保險經紀人業務 委託興建、計劃之審 查與諮詢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 權收買、拍賣及管 理服務及應收帳款 收買業務 |
$1,238,450 1,000,000 594,397 106,589 90,650 105,000 25,220 20,000 13,230 |
$1,238,450 1,000,000 594,397 106,589 90,650 105,000 25,220 20,000 - |
126,576 100,000 59,440 30,000 12,950 10,500 2,522 2,000 1,323 |
42.76% 99.99% 99.07% 99.99% 99.92% 35.00% 90.07% 40.00% 49.00% |
$ 1,282,534 743,402 599,652 195,543 141,211 118,620 60,971 26,990 13,730 |
$ 529,808 63,446 ( 8,359 ) 10,926 47,167 35,944 35,560 16,694 1,021 |
$ 226,546 63,440 ( 8,282 ) 10,926 46,866 12,478 30,475 6,677 500 |
- - - - - - - - - |
(接次頁)
163
(承前頁)
| 投資公司 名 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 在 地 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持 有 |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持 有 |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 年 度 損 益 |
年 度 認 列 之投資損益 |
備 註 |
|---|---|---|---|---|---|---|---|---|---|---|---|
| 九十二年度 | 九十一年度 | 股 數 |
比 率 |
帳 面 金 額 |
|||||||
| 聯邦國際租 賃股份有 限公司 聯邦網通科 技股份有 限公司 |
聯邦證券投資顧問 股份有限公司 Union Capital (Cayman) Corp. 愛爾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台北市復興北路101 號8樓之7 P.O.BOX 1034,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British West Indies 台北市仁愛路二段2 號8樓 |
證券投資顧問業 分期、租賃業務 事務性機器零售、資 訊軟體及電子資料 處理 |
$ 9,940 1,644 22,500 |
$ 9,940 493,241 22,500 |
994 50 2,000 |
99.40% 100.00% 21.05% |
$ 9,026 241,300 13,452 |
$ 737 ( USD 5,212 ) ( 14,928 ) |
$ 733 ( 178,269 ) ( 4,452 ) |
- (註一) (註二) |
註一: Union Capital (Cayman) Corp. 已於九十一年度完成減資程序,聯邦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取回投資款項計 491,597 仟元。 註二:聯邦網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權益法持有之被投資公司-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依據其九十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投資損益。
164
會計師核閱報告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 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 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 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 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整體表 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九所述,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 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中分別計 有新台幣(以下同) 3,154,947 仟元及 2,960,929 仟元,分別占資產總額 1.46% 1.67% 及 ,另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第一季按權益法分別認列投 資損失 35,021 仟元及投資收益 130,645 仟元,分別占稅前利益 10.34% 及 35.37% ,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 如財務報表附註J 所述,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於民國九 十二及九十一年度與資產管理公司簽約出售若干不良債權,分別產生損 失 3,331,972 仟元及 7,781,652 仟元,並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將該損 失自出售不良債權之日起分六十個月平均攤銷,未攤銷餘額帳列其他資 產。倘該出售損失未予遞延,將使其民國九十三年第一季之稅前利益增 加 555,135 仟元,另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其他資產及保留盈餘帳 面價值均減少 8,427,744 仟元。
165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不良債權出售損失予以遞延對財 務報表之影響及第三段所述採用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關投 資損益,係按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 師核閱而有所調整時,對於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 九十二年第一季之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自民國九十 三年一月一日起適用)、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民國九十二年適 用)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需作修正之情事。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票債券附條件 交易原係以買賣斷法處理,惟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 規定,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票債券附條件交易變更為以融資法處理。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黃 瑞 展 會 計 師 張 日 炎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四 月 二十一 日
166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
|---|---|---|---|---|---|---|---|---|---|---|---|
| 代 碼 1100 1120 1130 1220 1140 1250 13XX 144101 144102 1444 1440 1501 1521 1531 1541 1553 15X1 15X2 1570 15XX 18XX 1XXX |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附註五及二十二) 買入票券及證券—淨額(附註二、六、二 十二及二十三)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附註二、三及二 十二) 應收款項—淨額(附註二及七) 預付款項 買匯、貼現及放款—淨額(附註二、八及 二十二) 長期投資-淨額(附註二及九) 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採成本法之長期投資 長期債券投資 長期投資淨額 固定資產(附註二及十) 成 本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械及設備 交通及運輸設備 租賃資產改良 減:累積折舊 預付設備款(附註二十四) 固定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附註二、十一、二十、二十二 及二十四) 資 產 總 計 |
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金 額 % 代 碼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 2,966,285 1 $ 2,752,148 2 負 債 2120 銀行同業存款(附註十二及二十二) 10,107,749 5 8,675,378 5 2105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附註二及 三) 2140 應付及預收款項(附註十三及二十 25,885,989 12 17,576,538 10 二) 2310 存款及匯款(附註十四及二十二) 2370 金融債券(附註十五) 3,436,157 1 - - 28XX 其他負債(附註二) 2XXX 負債合計 29,609,800 14 19,737,616 11 股東權益(附註二、九、十六及十七) 501,105 - 581,335 - 3101 股本-每股面額10元;額定及發行 1,488,926仟股 3200 資本公積 124,044,756 57 109,058,049 62 保留盈餘 3301 法定公積 3302 特別公積 3,154,947 2 2,960,929 2 3310 未提撥保留盈餘(累積虧絀) 980,353 - 960,353 - 3401 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1,437,839 1 - - 3410 累積換算調整數 5,573,139 3 3,921,282 2 3430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3510 庫藏股票(成本)-九十二年: 45,237仟股 3XXX 股東權益合計 1,071,603 1 1,549,035 1 787,600 - 752,992 - 286X 承諾及或有事項(附註二十二、二十四及 1,160,364 1 1,100,981 1 二十七) 149,354 - 132,262 - 200,435 - 668,099 - 3,369,356 2 4,203,369 2 1,208,821 1 1,520,093 1 2,160,535 1 2,683,276 1 33,875 - 15,135 - 2,194,410 1 2,698,411 1 12,484,345 6 12,262,567 7 $ 216,803,735 100 $ 177,263,324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會計師核閱報告) |
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7,796,642 4 4,482,890 2 3,410,427 1 179,699,309 83 3,500,000 2 664,027 - 199,553,295 92 14,889,264 7 33,811 - 504,806 - 75,049 - 1,713,982 1 ( 9,930 ) - 43,993 - ( 535 ) - - - 17,250,440 8 $ 216,803,735 100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面額為元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
|||||||
| 金 | 額 $ 2,966,285 10,107,749 25,885,989 3,436,157 29,609,800 501,105 124,044,756 3,154,947 980,353 1,437,839 5,573,139 1,071,603 787,600 1,160,364 149,354 200,435 3,369,356 1,208,821 2,160,535 33,875 2,194,410 12,484,345 $ 216,803,735 |
金 | 額 $ 7,796,642 4,482,890 3,410,427 179,699,309 3,500,000 664,027 199,553,295 14,889,264 33,811 504,806 75,049 1,713,982 9,930 ) 43,993 535 ) - 17,250,440 $ 216,803,735 |
金 | 額 $ 3,059,431 - 4,009,177 150,256,633 3,500,000 901,032 161,726,273 14,889,264 1,398 1,809,297 75,049 975,318 ) 35,160 ) 68,318 535 ) 295,262 ) 15,537,051 $ 177,263,324 |
% | |||||
( ( |
( ( ( ( |
2 - 2 85 2 - 91 8 - 1 - - - - - - 9 100 |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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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僅供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 股盈餘為新台幣元
| 代碼 4501 4516 4531 4532 4534 4609 4100 5501 5516 5532 5535 5609 5800 5100 |
項 目 營業收入 利息收入(附註二及二十 二) 手續費收入(附註二及二 十二) 買賣票券利益-淨額(附 註二) 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附註二及九) 兌換利益-淨額(附註二) 其他營業收入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及費用 利息費用(附註二及二十 二) 手續費用 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附註二及九) 各項提存及損失準備(附 註二及八) 其他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附註二、十八、 十九及二十二) 營業成本及費用合計 |
九十三年第一季 金 額 % $ 2,510,600 78 543,201 17 159,761 5 - - 5,783 - 8,145 - 3,227,490 100 609,341 19 206,143 6 35,021 1 400,826 13 555,135 17 1,216,248 38 3,022,714 94 |
九十三年第一季 金 額 % $ 2,510,600 78 543,201 17 159,761 5 - - 5,783 - 8,145 - 3,227,490 100 609,341 19 206,143 6 35,021 1 400,826 13 555,135 17 1,216,248 38 3,022,714 94 |
九十二年第一季 |
九十二年第一季 |
九十二年第一季 |
|---|---|---|---|---|---|---|
| 金 額 $ 2,510,600 543,201 159,761 - 5,783 8,145 3,227,490 609,341 206,143 35,021 400,826 555,135 1,216,248 3,022,714 |
金 額 $ 2,036,701 414,718 124,086 130,645 6,899 - 2,713,049 717,997 138,395 - 293,090 402,533 1,101,386 2,653,401 |
% | ||||
| 75 15 5 5 - - 100 26 5 - 11 15 41 98 |
(接次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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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頁)
代碼 6100 4999 5999 6300 6400 6900 7000 |
項 目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稅前利益 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二及 二十) 純 益 每股盈餘(附註二十一) -基本每股盈餘 |
九十三年第一季 金 額 % $ 204,776 6 220,851 7 ( 86,876 ) ( 3 ) 338,751 10 54,283 2 $ 393,034 12 稅 前 稅 後 $ 0.23 $ 0.26 |
九十三年第一季 金 額 % $ 204,776 6 220,851 7 ( 86,876 ) ( 3 ) 338,751 10 54,283 2 $ 393,034 12 稅 前 稅 後 $ 0.23 $ 0.26 |
九十三年第一季 金 額 % $ 204,776 6 220,851 7 ( 86,876 ) ( 3 ) 338,751 10 54,283 2 $ 393,034 12 稅 前 稅 後 $ 0.23 $ 0.26 |
九十三年第一季 金 額 % $ 204,776 6 220,851 7 ( 86,876 ) ( 3 ) 338,751 10 54,283 2 $ 393,034 12 稅 前 稅 後 $ 0.23 $ 0.26 |
九十二年第一季 |
九十二年第一季 |
九十二年第一季 |
九十二年第一季 |
九十二年第一季 |
|---|---|---|---|---|---|---|---|---|---|---|
| 金 額 $ 204,776 220,851 ( 86,876 ) 338,751 54,283 $ 393,034 稅 前 稅 $ 0.23 |
( |
金 額 $ 59,648 376,109 ( 66,437 ) 369,320 ( 40,147 ) $ 329,173 稅 前 稅 $ 0.26 |
( ( |
% | ||||||
( 稅 |
( ( 稅 |
2 14 2 ) 14 2 ) 12 後 |
||||||||
| 前 $ 0.23 |
前 $ 0.26 |
|||||||||
| $ | $ | 0.23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會計師核閱報告)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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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純 益 調整項目 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收 益) 折舊及攤銷 處分不良資產損失攤銷金額 處分資產損失(利益)-淨額 提列備抵呆帳及各項準備 迴轉備抵買入票券及證券跌價 損失 迴轉承受擔保品備抵跌價損失 遞延所得稅變動 以交易為目的之買入票券及證 券增加 應收款項增加 預付款項減少 應付及預收款項減少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增加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增加 買匯、貼現及放款增加 長期債券投資增加 購買固定資產價款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其他資產減少 以投資為目的之買入票券及證券減 少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九 十 三 年 第 一 季 $ 393,034 35,021 64,944 555,135 36,835 400,826 - ( 10,000 ) ( 68,418 ) ( 5,587,042 ) ( 377,975 ) 26,080 ( 804,480 ) ( 5,336,040 ) ( 3,436,157 ) ( 593,490 ) ( 3,650,834 ) ( 809,386 ) ( 19,905 ) 536,117 186,207 191,291 ( 7,596,157 ) |
九 十 二 年 第 一 季 |
|---|---|---|
| $ 329,173 ( 130,645 ) 69,440 389,246 ( 38,800 ) 293,090 ( 27,725 ) - 36,124 ( 1,114,881 ) ( 812,004 ) 64,655 ( 459,126 ) ( 1,401,453 ) - ( 792,193 ) ( 888,697 ) - ( 10,014 ) 237,614 809,271 8,811 ( 635,208 ) |
(接次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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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頁)
| (承前頁) | ||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銀行同業存款增加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增加 存款及匯款增加 其他負債增加(減少) 出售庫藏股票價款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本期支付所得稅 |
九 十 三 年 第 一 季 $ 1,964,507 4,482,890 6,180,470 ( 46,757 ) 138,947 12,720,057 ( 212,140 ) 3,178,425 $ 2,966,285 $ 520,726 $ 43,004 |
九 十 二 年 第 一 季 |
| $ 1,459,766 - 297,812 83,007 - 1,840,585 ( 196,076 ) 2,948,224 $ 2,752,148 $ 672,259 $ 20,688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會計師核閱報告)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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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三及九十二年第一季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公司沿革及業務範圍
本銀行係於八十年八月一日取得商業銀行設立許可,同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取得公司執照,並於八十一年一月二十一日開始正式營業。 本銀行主要營業項目為收受存款、辦理放款、票據貼現、匯兌、承兌、 保證、開發信用狀業務、買賣短期票券、投資、外匯業務、儲蓄業務、 信託業務及其他代理業務等。
截至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銀行設有營業部、信託部、證 券金融部、國外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越南辦事處、香港辦事處及 三十九個國內分行。
本銀行信託部辦理銀行法及信託業法規定之信託投資業務之規 劃、管理及營業,暨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及基金之信託業務。 本銀行之股票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截至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銀行員工人數分別為 2,613 人及 2,296 人。
A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表係依照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九十三年一 月一日開始適用)、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九十二年適用)及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依上述法令及原則編製財務報表時,本銀行 對於備抵呆帳、固定資產折舊、退休金、未決訟案損失及保證責任準 備等之提列,必須使用合理之估計金額,因估計通常係在不確定情況 下作成之判斷,因此可能與將來實際結果有所差異。重要會計原則彙 總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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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彙編原則
本財務報表包括本銀行國內總分行、辦事處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之帳目。國內總分行、辦事處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間之聯行往來均於 彙編財務報表時互相沖減。
買入票券及證券
主要包括短期票券、股票、受益憑證、金融債券、公司債及政府 債券。短期票券、金融債券及未上櫃債券係以成本計價,股票、受益 憑證、政府債券及上櫃公司債則以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出售時除上 櫃公司債及短期票券係以個別辨認法計算外,餘係按加權平均法計算 成本。市價之決定如下:上市及上櫃證券係分別為會計期間最末一個 月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平均收盤價及櫃檯買賣中心(櫃買中心)之平均 參考價,開放型基金受益憑證係期末淨資產價值,政府債券係櫃買中 心之期末參考價。
票券及債券以附買回或附賣回為條件之交易,係以融資法處理(參 閱附註三)。 催收款項
根據財政部「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 處理辦法」之規定,放款及其他授信款項應於清償期屆滿六個月內, 連同已估列之應收利息轉列催收款項。
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本銀行係就放款、貼現、買匯、應收帳款、應收利息、其他應收 款及催收款項暨各項保證及應收承兌票款餘額,評估可收回性,以提 列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參照財政部「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 處理辦法」之規定,本銀行按授信戶之財務狀況、過去之往來交易經 驗、本息償付是否有延滯情形及其擔保品價值等,評估授信資產之可 收回性。
特定債權無法收回之風險,參照前述財政部之規定;收回無望之 授信資產,全額提列損失;收回有困難之部分,至少依餘額之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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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提列損失。
本銀行對確定無法收回之債權,經提報董事會核准後予以沖銷。 長期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視本銀行對被投資公司是否具有重大影響力而採用 權益法或成本法計價。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計價者,係以投資取得 成本加減按股權比例認列被投資公司當期之損益及股權淨值變動。自 被投資公司取得之現金股利作為投資之減少。
長期股權投資按成本法計價者,係以取得成本計算。自被投資公 司取得之現金股利,列為股利收入;取得之股票股利,僅註記增加股 數,不列為投資利益。當投資之價值確已減損,且回復之希望甚小時, 則調整其帳面價值,認列投資損失。
長期債券投資係按成本計價,溢折價按剩餘期間以直線法攤銷, 作為利息收入之調整項目。到期或出售時按個別辨認法計算。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係按成本減累積折舊計價。重大改良及更新作為資本支 出;修理及維護支出,則作為當期費用。
固定資產報廢或出售時,其成本及相關之累積折舊均自帳上予以 減除,因而產生之損益列為當期之營業外收入及費用。
固定資產之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耐用年數計算提列:房屋及建 築,五十年至五十五年;機械及設備,三年至五年;交通及運輸設備, 三年至五年;租賃資產改良,五年;耐用年限屆滿後仍繼續使用之固 定資產,則估計其尚可使用年數續提折舊。 其他資產
遞延費用包括電腦系統軟體及電話裝置費等,係按五年平均攤銷。 遞延出售不良債權損失係出售不良債權帳面餘額與出售價格間之 差額,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自出售不良債權之 日起分六十個月平均攤銷。
承受擔保品
承受擔保品(帳列其他資產)成本包括承受價格及使其達到可出 售狀態之必要支出,期末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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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及手續費收入之認列
利息收入係按應計基礎估列;惟放款因逾期未獲清償而轉列催收 款項者,自轉列之日起對內停止計息,俟收現時始予認列收入。因紓 困及協議展期而同意記帳之利息收入,依財政部之規定,俟收現時始 認列利息收入。
手續費收入係收現或獲利過程大部分完成時認列。 所得稅
本銀行作跨期間之所得稅分攤,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與尚未使用之 投資抵減及虧損扣抵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 其可實現性,認列備抵評價金額;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 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包含於當年度所得稅。
因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等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 理。
本銀行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列為股東常會 決議分配案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職工退休金
本銀行按精算結果提撥退休金基金,認列退休金費用。 或有損失
在資產負債表日很有可能資產已經受損或負債已經發生,且其損 失金額得以合理估計之或有損失,認列為當期損失;若損失金額無法 合理估計或損失有可能已經發生,則於財務報表附註揭露之。 外幣交易事項之會計處理
本銀行之外幣交易事項係以原幣金額列帳。外幣損益項目,按每 月底即時匯率折算,並結轉至新台幣損益帳。外幣資產及負債項目, 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時匯率折算為新台幣,因折算產生之已實現及未實 現兌換損益均列為當期兌換利益或損失。按權益法計價之外幣長期股 權投資,資產負債以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及損益以當期平均匯 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股東權益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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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性金融商品
遠期外匯
為配合客戶交易之需求及軋平本銀行之部位所從事之遠期外匯 買賣合約,外幣資產及負債係按訂約日約定之遠期匯率入帳,於合 約到期收付結清時,因與當時即期匯率不同所產生之損益,列為收 付結清期間損益。買賣合約於期末尚未到期者,則依合約剩餘期間 之遠期匯率予以換算調整,因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 買賣合約所產生之應收及應付款項於期末時互為沖減,其差額列為 資產或負債。
外匯換匯合約
為配合客戶交易之需求及軋平本銀行之部位所從事之外匯換匯 合約,其外幣資產及負債屬即期部位者,按訂約日之即期匯率入帳; 屬遠期部位者,則以訂約日約定之遠期匯率入帳,即期與遠期匯率 間之差額則於合約期間按直線法平均攤銷,列為利息收入或費用。 利率交換
利率交換之交易因無本金之實際移轉,簽約時僅作備忘記錄。 以避險為目的之利率交換合約於約定結算日及資產負債表日時,就 當期結算應收取或給付之利息差額作為被避險項目利息收入或利息 費用之調整。 資產交換
資產交換係將外幣可轉換公司債之固定利率及股票轉換權換 出,而換入浮動利率,因無本金之實際移轉,簽約時僅作備忘記錄。 資產交換合約係為規避外幣可轉換公司債之利率風險,故於約定結 算日及資產負債表日就結算應收取或給付之利息差額,作為被避險 項目利息收入之調整。 外幣選擇權
為配合客戶需求及軋平本銀行之部位所從事外幣選擇權交易, 因無本金之實際移轉,簽約時僅作備忘記錄,交割時權利金列為收 入及費用。因履約而產生之損失或利益,列為當期損失或利益。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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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負債表日就未到期之選擇權合約以當日選擇權合約之市價予以評 估並認列損失或利益。
庫藏股票
本銀行買回已發行股票作為庫藏股票時,所支付之成本借記「庫 藏股票(成本)」科目。本銀行轉讓庫藏股票予員工時,若轉讓價格高 於帳面價值,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庫藏股票」;若轉讓價格低於帳 面價值,其差額先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 有不足,則借記未指撥保留盈餘。
科目重分類
九十二年第一季財務報表若干科目已予重分類,俾配合九十三年 第一季財務報表之表達方式。
B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本銀行對於票債券以附買回或附賣回為條件之交易,原係依照財 政部頒佈之「短期票券業務會計處理應注意事項」之規定,以買賣斷 法處理,惟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之規定,改採融資法處理。是項會計原則變動使本銀行九十三年 第一季稅前損益增加 33,869 仟元。
由於本銀行票債券附條件交易係屬日常資金調度之業務活動,故 交易量龐大,且帳務處理系統歷經數次更新,歷史交易資料追溯不易, 致計算上述會計原則變動對以前年度之影響數顯有實務上之困難,因 是本銀行未予計算該項累積影響數暨揭露相關擬制性之資訊。 C 現金及約當現金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 庫存現金 存放銀行同業 待交換票據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1,595,781 703,386 667,118 $ 2,966,285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1,364,985 790,084 597,079 $ 2,752,148 |
177
D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
|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 | |||
|---|---|---|---|
| 存放央行 存款準備金— 乙戶 存款準備金— 甲戶 存放央行 存款準備金— 外幣存款戶 拆放銀行同業及透支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4,153,207 2,587,384 1,552,000 5,296 8,297,887 1,809,862 $ 10,107,749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3,405,127 1,777,752 1,552,000 5,213 6,740,092 1,935,286 $ 8,675,378 |
存款準備金乙戶係依規定就每月應提存法定準備金之各項存款,按 當期之日平均餘額,依法定準備率計提,並按央行之利率計息,惟除 符合規定情況外,不得動用;存款準備金甲戶及外幣存款戶不計息, 且得隨時存取。
E 買入票券及證券
| 買入票券及證券 | |||
|---|---|---|---|
| 上市及上櫃 政府債券 股 票 受益憑證 未上市或上櫃 商業本票 買入定期存單 金融債券 海外公司債 信用連結證券 減:備抵跌價損失 淨 額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5,516,425 101,120 5,617,545 2,155,870 2,441,293 14,930,163 638,100 165,490 - 18,175,046 62,472 $ 25,885,989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1,663,412 190,173 1,853,585 1,959,498 6,840,963 5,370,390 801,700 755,813 356,188 14,125,054 361,599 $ 17,576,538 |
178
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市及上櫃證券暨開放型基金 受益憑證之市價如下:
政府債券 受益憑證 股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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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銀行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提存於法院、中央信託 局及中央銀行作為申請假扣押之擔保、消費款準備金、兼營票券業務 保證金及存出信託資金準備之政府債券、金融債券面額分別為 920,700 仟元及 1,045,200 仟元。另本銀行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分 別以面額 2,300,000 仟元及 1,850,000 仟元之定存單提供至中央銀行做 為日間透支之擔保。
截至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銀行買入票券及證券中計 3,863,145 仟元已依附買回條件賣出(附註三)。 F 應收款項
| 應收款項 | |||
|---|---|---|---|
| 應收帳款 應收利息 應收收益 應收承兌票款 其 他 減:備抵呆帳 淨 額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27,834,638 1,152,103 357,379 284,630 818,397 30,447,147 837,347 $ 29,609,800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17,789,249 1,454,016 266,899 265,139 876,978 20,652,281 914,665 $ 19,737,616 |
G 買匯、貼現及放款
九 十 三 年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貼現及透支 $ 835,721 $ 686,850 短期放款 21,375,942 13,269,633 短期擔保放款 5,295,000 8,458,834 中期放款 16,995,436 17,349,097
(接次頁)
179
(承前頁)
| 中期擔保放款 長期放款 長期擔保放款 買入匯款及進出口押匯 催收款項 減:備抵呆帳 淨 額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15,725,263 4,858,648 54,675,282 162,201 5,030,828 124,954,321 909,565 $ 124,044,756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18,588,057 2,773,539 43,048,629 247,639 6,581,220 111,003,498 1,945,449 $ 109,058,049 |
截至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已停止對內計息之催 收款餘額分別為 5,030,828 仟元及 6,581,220 仟元。九十三年及九十二 年第一季對內未計提利息收入之金額分別為 83,252 仟元及 108,682 仟 元。
本銀行九十三及九十二年第一季並無未經訴追即行轉銷之授信債 權。
買匯、貼現、及放款之備抵呆帳明細及變動情形如下:
| 期初餘額 本期提列呆帳費用 沖銷放款 收回已沖銷放款 重分類 匯 差 期末餘額 期初餘額 本期提列呆帳費用 沖銷放款 收回已沖銷放款 重分類 匯 差 |
九 十 三 年 第 |
九 十 三 年 第 |
一 季 |
|
|---|---|---|---|---|
| 特定債權無法 全體債權組合 收回之風險 之潛在風險 $ 840,264 $ 41,279 399,827 - ( 219,635 ) - 14,894 - ( 155,413 ) ( 10,001 ) ( 1,650 ) - $ 878,287 $ 31,278 九 十 二 年 第 |
合 | 計 | ||
( ( ( 九 |
( ( ( |
$ 881,543 399,827 219,635 ) 14,894 165,414 ) 1,650 ) $ 909,565 一 季 |
||
| 特定債權無法 收回之風險 $ 623,967 196,112 ( 29,293 ) 8,500 127,516 ( 55 ) |
全體債權組合 之潛在風險 $1,146,218 - - - ( 127,516 ) - |
合 | 計 | |
( ( |
( |
( ( |
$1,770,185 196,112 29,293 ) 8,500 - 55 ) |
180
| H | 期末餘額 長期投資 被 投 資 公 司 股權投資 按權益法計價 聯邦票券金融公司 聯邦國際租賃公司 聯邦期貨公司 聯邦財務有限公司(香 港) 聯邦網通科技公司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邦聯保險經紀人公司 聯邦建築經理公司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公司 聯邦證券投資顧問公司 按成本法計價 安泰證券金融公司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公司 力宇創業投資公司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 財金資訊公司 富華創業投資公司 交大創業投資公司 台灣票券集中保管結算 公司 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司 台北外匯經紀公司 債券投資 長期債券投資 |
$ 926,747 $1,018,702 $1,945,449 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持股比例 (%) 金 額 持股比例 (%) $ 1,297,862 42.76 $ 1,104,790 42.76 769,548 99.99 723,925 99.99 504,537 99.07 636,313 99.07 188,435 99.99 188,944 99.99 154,473 99.92 100,819 99.92 123,290 35.00 112,941 35.00 66,531 90.07 63,447 90.07 26,898 40.00 21,143 40.00 13,824 49.00 - - 9,549 99.40 8,607 99.40 3,154,947 2,960,929 622,188 12.15 622,188 12.15 100,000 0.57 100,000 0.57 80,000 4.76 80,000 4.76 50,000 2.94 50,000 2.94 45,500 1.14 45,500 1.14 30,000 5.00 30,000 5.00 21,615 5.00 21,615 5.00 20,000 1.00 - - 10,250 0.51 10,250 0.51 800 0.40 800 0.40 980,353 960,353 1,437,839 - $ 5,573,139 $ 3,921,282 |
$ 926,747 $1,018,702 $1,945,449 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持股比例 (%) 金 額 持股比例 (%) $ 1,297,862 42.76 $ 1,104,790 42.76 769,548 99.99 723,925 99.99 504,537 99.07 636,313 99.07 188,435 99.99 188,944 99.99 154,473 99.92 100,819 99.92 123,290 35.00 112,941 35.00 66,531 90.07 63,447 90.07 26,898 40.00 21,143 40.00 13,824 49.00 - - 9,549 99.40 8,607 99.40 3,154,947 2,960,929 622,188 12.15 622,188 12.15 100,000 0.57 100,000 0.57 80,000 4.76 80,000 4.76 50,000 2.94 50,000 2.94 45,500 1.14 45,500 1.14 30,000 5.00 30,000 5.00 21,615 5.00 21,615 5.00 20,000 1.00 - - 10,250 0.51 10,250 0.51 800 0.40 800 0.40 980,353 960,353 1,437,839 - $ 5,573,139 $ 3,921,282 |
$ 926,747 $1,018,702 $1,945,449 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持股比例 (%) 金 額 持股比例 (%) $ 1,297,862 42.76 $ 1,104,790 42.76 769,548 99.99 723,925 99.99 504,537 99.07 636,313 99.07 188,435 99.99 188,944 99.99 154,473 99.92 100,819 99.92 123,290 35.00 112,941 35.00 66,531 90.07 63,447 90.07 26,898 40.00 21,143 40.00 13,824 49.00 - - 9,549 99.40 8,607 99.40 3,154,947 2,960,929 622,188 12.15 622,188 12.15 100,000 0.57 100,000 0.57 80,000 4.76 80,000 4.76 50,000 2.94 50,000 2.94 45,500 1.14 45,500 1.14 30,000 5.00 30,000 5.00 21,615 5.00 21,615 5.00 20,000 1.00 - - 10,250 0.51 10,250 0.51 800 0.40 800 0.40 980,353 960,353 1,437,839 - $ 5,573,139 $ 3,921,282 |
|---|---|---|---|---|
| 金 額 $ 1,104,790 723,925 636,313 188,944 100,819 112,941 63,447 21,143 - 8,607 2,960,929 622,188 100,000 80,000 50,000 45,500 30,000 21,615 - 10,250 800 960,353 - $ 3,921,282 |
持股比例 (%) |
|||
| 42.76 99.99 99.07 99.99 99.92 35.00 90.07 40.00 - 99.40 12.15 0.57 4.76 2.94 1.14 5.00 5.00 - 0.51 0.40 |
上列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 投資 3,154,947 仟元及 2,960,929 仟元暨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第一季按 權益法分別認列投資損失 35,021 仟元及投資收益 130,645 仟元,均係 依據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核 閱,對本銀行財務報表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及投資損益可能有所調整。
181
本銀行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帳列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 損失分別為 9,930 仟元及 35,160 仟元,均係按權益法認列被投資公司未 實現長期股權投資損失所產生。另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帳 列之累積換算調整數中分別有 24,835 仟元及 39,973 仟元係按權益法認列 被投資公司之累積換算調整數所產生。
本銀行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帳列股東權益減項之未 535 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均為 仟元,係按權益法認列被投資公 司之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I 固定資產
| 固定資產 | |||
|---|---|---|---|
| 成 本 累積折舊 房屋及建築 機械及設備 交通及運輸設備 租賃資產改良 預付設備款 淨 額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3,369,356 99,988 866,572 107,982 134,279 1,208,821 33,875 $ 2,194,410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4,203,369 87,138 774,330 98,798 559,827 1,520,093 15,135 $ 2,698,411 |
J 其他資產
| 其他資產 | |||
|---|---|---|---|
| 遞延出售不良債權損失 承受擔保品-淨額 存出保證金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遞延費用 其 他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8,427,744 2,194,070 1,271,216 382,929 205,666 2,720 $ 12,484,345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7,132,796 3,284,760 1,292,260 346,055 206,521 175 $ 12,262,567 |
本銀行於九十一年度與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出 售 8,831,652 仟元之不良債權,出售價款 1,050,000 仟元,致產生出售 不良債權損失 7,781,652 仟元,另於九十二年度與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簽約,出售 3,449,041 仟元之不良債權,出售價款 117,069
182
仟元,產生出售損失 3,331,972 仟元。本銀行係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 五條第五項規定將該損失自出售不良債權之日起分六十個月平均攤 銷,未攤銷餘額帳列其他資產。倘該出售損失未予遞延,將使本銀行 九十三年第一季稅前利益增加 555,135 仟元。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其 他資產及保留盈餘之帳面金額均減少 8,427,744 仟元。截至九十三年三 月三十一日,上述合約尚未收取之買賣價金共計 87,802 仟元。 K 銀行同業存款
銀行同業拆放 央行及銀行同業存款 透支銀行同業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6,146,099 1,589,140 61,403 $ 7,796,642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1,905,986 1,082,813 70,632 $ 3,059,431 |
L 應付及預收款項
| 應付及預收款項 | |||
|---|---|---|---|
| 應付利息 應付待交換票據 預收款項 承兌匯票 聯行託收票 應付費用 其 他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768,280 667,118 386,229 286,665 229,453 201,504 871,178 $ 3,410,427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1,019,059 623,803 786,870 269,046 569,196 155,647 585,556 $ 4,009,177 |
M 存款及匯款
| 存款及匯款 | |||
|---|---|---|---|
| 儲蓄存款 定期存款 郵匯局轉存款 活期存款 可轉讓定期存單 支票存款 匯出匯款及應解匯款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95,211,222 41,328,986 19,550,944 15,680,236 6,291,700 1,618,287 17,934 $ 179,699,309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84,706,717 32,078,324 18,591,432 11,421,897 1,985,900 1,447,935 24,428 $ 150,256,633 |
183
N 金融債券
本銀行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發行九十一年第一期次順位五年 期金融債券 3,500,000 仟元,並經核准於櫃檯買賣中心買賣,年利率採 3.8 固定利率 %計息,利息自發行日起每半年計息並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還本。
O 股東權益
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現金增資溢價發行新股之資本公積及受領贈與 之資本公積得經股東常會決議予以撥充資本。惟依據財政部證券暨 期貨管理委員會(證期會)規定,現金增資溢價發行新股之資本公 積轉增資每年以一定比例為限,並不得於現金增資年度即將該增資 溢價提出撥充資本,且每次增資不得超過規定之限額。
依有關法令規定,因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計價而產生之資本 公積,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盈餘分配
本銀行章程規定,每一年度之稅後盈餘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後,應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酌提特別公積,再分配股 息,如尚有餘額,除提百分之十以上為員工紅利外,得酌留部分後, 連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依下列百分比分配之: k 股東紅利百分之九十五;
l 董監事酬勞百分之五。
有關盈餘之分配應於翌年召開股東常會時予以承認通過,並於該 年度入帳。
本銀行分派股息及紅利之種類,由董事會依當時金融情勢、未來 獲利狀況及本銀行資本預算之規劃,擬訂分派現金或股票之比例,惟 本銀行目前正介於「創業期」及「成長期」,未來三年以分派現金股利 為主,分派股票股利為輔,並提請股東常會核議。其現金部分應於股 東常會通過盈餘分派之議案後分派之;股票部分應另俟取得主管機關 核准文件後分派之。
184
本銀行股東常會於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通過九十一年度虧損撥 補案,以法定公積 1,304,491 仟元彌補虧損,因係虧損撥補案,自無員 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分配之情事。
本銀行董事會於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通過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 案,除提列法定公積 396,284 仟元外,餘就發生不良債權出售損失或折 價損失與已攤提金額之差額提列特別公積 924,664 仟元,惟九十二年度 盈餘分配案尚待九十三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另當年度帳列股東權益產生減項金額(如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跌 價損失及累積換算調整數等,惟庫藏股票除外),則應自當年度稅後盈 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公積。該項特別公積,除嗣 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外,不得分派。
依公司法規定,上述法定公積應繼續提撥,惟當是項公積已達股 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法定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當法定公積已達實 收股本百分之五十時,亦得以其半數撥充股本。另依銀行法之規定, 法定公積未達股本總額前,其現金盈餘分配最高不得超過股本總額之 百分之十五。
本銀行若分配屬於八十六年度(含)以前未分配盈餘時,股東將 不獲配股東可扣抵稅額。若分配屬於八十七年度(含)以後未分配盈 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餘股東可按股利分配 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獲配之股東可扣抵稅額。 P 庫藏股票
(單位:仟股) 收 回 原 因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股數 九十三年第一季 為轉讓本銀行股份予 員工 19,091 - 19,091 - 九十二年第一季 為轉讓本銀行股份予 員工 45,237 - - 45,237
185
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百分之十,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 現之資本公積;買回之股份,不得質押,且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東 權利。
本銀行於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第一季最高持有庫藏股股數分別為 19,091 仟股及 45,237 仟股,最高餘額分別為 144,151 仟元及 295,262 仟元,均符合法令規定。
本銀行買回之庫藏股票分別於九十二年十一月及九十三年一月轉 讓 26,146 仟股及 19,091 仟股予本公司員工。 Q 職工退休金
本銀行對正式聘用員工訂有退休及撫卹辦法。並按精算報告之精 算結果提撥退休基金,交由職工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及勞工退休準備 金監督委員會分別保管運用。
退休基金餘額變動情形如下:
| 期初餘額 銀行提撥 利息收入 未實現短投損失 本期支付 期末餘額 |
九十三年第一季 $ 349,021 9,869 2,277 ( 2,049 ) ( 4,653 ) $ 354,465 |
九十二年第一季 | 九十二年第一季 |
|---|---|---|---|
( ( |
( |
$ 313,779 9,358 2,090 - 6,332 ) $ 318,895 |
R 業務及管理費用
| 業務及管理費用 | |||
|---|---|---|---|
|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各項獎金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租 金 稅 捐 廣 告 費 折 舊 攤 銷 其 他 |
九十三年第一季 $ 339,249 95,638 30,265 9,849 3,310 94,832 77,005 76,388 49,562 15,382 424,768 |
九十二年第一季 | |
| $ 306,428 87,265 25,875 9,413 2,700 100,325 56,644 92,450 53,694 15,746 350,846 |
186
$ 1,216,248
$ 1,101,386
| $ 1,216,248 | $ 1,101,386 | ||
|---|---|---|---|
| S | 所得稅 稅前利益按法定稅率計算之稅 額(25%) 分離課稅之短期票券利息收入 免稅之證券交易利得 虧損扣抵 其 他 本期應付所得稅 短期票券分離課稅稅款 遞延所得稅淨變動 以前年度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 |
九十三年第一季 $ 84,678 ( 1,904 ) ( 9,803 ) ( 206,790 ) 133,819 - 7,614 ( 68,418 ) 6,521 ($ 54,283 ) |
九十二年第一季 |
| $ 92,320 ( 1,005 ) ( 8,874 ) ( 71,185 ) ( 11,256 ) - 4,023 36,124 - $ 40,147 |
截至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如下:
| 如下: | |||
|---|---|---|---|
| 虧損扣抵 未實現兌換損失 承受擔保品未實現跌價損失 備抵呆帳超限 投資抵減 違約及買賣損失準備 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減:備抵評價 遞延所得稅資產(帳列其他資產)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305,163 83,210 67,496 45,427 14,380 7,721 ( 15,672 ) 507,725 124,796 $ 382,929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212,400 5,911 89,996 387,131 3,224 6,950 ( 13,502 ) 692,110 346,055 $ 346,055 |
|
( |
$ 212,400 5,911 89,996 387,131 3,224 6,950 13,502 ) 692,110 346,055 $ 346,055 |
本銀行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得抵減以後年度課稅所得之虧損扣 抵及投資抵減最後到期年度均為九十七年。
本銀行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331,306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301,606 |
本銀行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將累積至有 盈餘分配年度始分配。
187
本銀行截至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尚未核定之所得稅結算申 報包含九十及九十一年度,餘各年度之所得稅結算申報均經財政部台 北市國稅局核定。
本銀行已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就債券前手息行政救濟案件與台北市 國稅局達成和解,同意台北市國稅局以各年度前手息扣繳稅額之百分 之六十五追認退稅;另尚未核定年度之債券前手息部分,本銀行亦已 估列未能扣抵之百分之三十五之所得稅費用。 T 每股盈餘
計算每股盈餘之分子及分母揭露如下:
金 額 ( 分 子 ) 股數(分母) 每股盈餘(元) 稅 前 稅 後 (仟股) 稅 前 稅 後 九十三年第一季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純益 $ 338,751 $ 393,034 1,484,940 $ 0.23 $ 0.26 九十二年第一季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純益 $ 369,320 $329,173 1,443,689 $ 0.26 $ 0.23
U 關係人交易事項
本銀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彙總如下: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銀 行 之 關 係 友邦有限公司(友邦公司) 本銀行之董事 勇軒有限公司(勇軒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係本銀行法人董事 代表人 聯邦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建設) 該公司董事長係本銀行法人董事 代表人
鴻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鴻構建設)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聯邦票券)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聯邦租賃)
該公司董事長係本銀行董事之二 等親 按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本銀行之子公司
(接次頁)
188
(承前頁)
關 係 人 名 稱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聯邦 投信) 其 他
與 本 銀 行 之 關 係 按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本銀行董監事、經理人、其親屬 及所屬企業暨實質關係人,有 實質控制關係,但無交易之關 係人,請參閱附表三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k 放 款
三月三十一日 占該科目 第 一 季 占該科目 年 度 餘 額 百分比 年 利 率 利息收入 百分比 九十三 $ 4,408,118 3.53% 1.525%-18.25% $ 50,314 2.00% 九十二 2,297,640 2.07% 2.125%-11.75% 13,046 0.64%
l 存 款
三月三十一日 占該科目 第 一 季 占該科目 年 度 餘 額 百分比 年 利 率 利息費用 百分比 九十三 $ 3,396,080 1.89% 0%-7.4% $ 24,992 4.10% 九十二 3,143,078 2.09% 0%- 6.55% 27,171 3.78%
m 保證及信用狀款項
三月三十一日 占該科目 年 度 餘 額 百分比 九十三 $ 191,100 2.12% 九十二 88,799 0.98% 拆放同業(帳列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聯邦票券 三月三十一日 第 一 季 年 度 最高餘額 餘 額 利 率 利息收入 九十三 $ 1,020,000 $ 1,000,000 0.9%-1.05% $ 876 九十二 500,000 173,000 1.10%-1.50% 264 同業拆放(帳列銀行同業存款)-聯邦票券 三月三十一日 第 一 季 年 度 最高餘額 餘 額 利 率 利息費用 九十三 $ 670,000 $ - 0.865-1.025% $ 288 九十二 420,000 - 1.05%-1.20% 51 189
n 拆放同業(帳列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聯邦票券
- 同業拆放(帳列銀行同業存款)-聯邦票券
p 附條件之票券及債券交易
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利 率 金 額 利 率 附賣回條件買入票 $ 849,385 0.9-1.05% $ 232,183 1.20%-1.26% 券及債券 附買回條件賣出票 - - 325,073 1.025%-1.1% 券及債券
q 顧問諮詢合約
本銀行於九十年八月與聯邦租賃簽訂協議書,期間三年,共 同辦理汽車貸款業務,由聯邦租賃提供汽車貸款業務之經營管理 顧問服務,並負責汽車貸款業務之行銷、貸放作業管理(不含授 信審核之准駁)、服務、諮詢及催收等作業。本銀行九十三年及九 十二年第一季因該合約所支付之相關費用分別為 101,750 仟元及 58,423 仟元,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應付之相關費用 分別為 72,523 仟元及 78,869 仟元。
r 租 賃
本銀行為承租人
本銀行向關係人承租營業場所包括總行、信託部、國外部、 信用卡中心、證券金融部、消費金融部及四個分行,租期一年 至七年,按季支付或以押租金方式抵付,相關明細如下:
| 年 度 九十三 九十二 |
出 租 人 鴻構建設 友邦公司 聯邦建設 勇軒公司 聯邦租賃 鴻構建設 友邦公司 聯邦建設 勇軒公司 聯邦租賃 |
保證金/押租金 三月三十一日餘額 金 額 占該科目 百分比 $ 231,775 18.23% 454,220 35.73% 3,537 0.28% 414 0.03% 66 0.01% 231,775 17.94% 454,355 35.16% 3,684 0.29% 414 0.03% 66 0.01% |
第 一 租 金 |
季 費 用 |
|---|---|---|---|---|
| 金 額 $ 231,775 454,220 3,537 414 66 231,775 454,355 3,684 414 66 |
金 額 $ 31,543 3,284 1,854 435 66 31,949 3,904 2,024 416 66 |
占該科目 百分比 |
||
| 33.26% 3.46% 1.96% 0.46% 0.07% 36.75% 4.49% 2.33% 0.48% 0.08% |
190
本銀行為出租人
本銀行之桃鶯分行部分行舍自八十八年十二月起,出租予 聯邦租賃,租期至九十三年十二月止,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第 226 228 一季之租金收入分別為 仟元及 仟元。 s 買入票券及證券
截至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銀行向聯邦投信購入其募集 發行之受益憑證單位數計 29,159 仟單位,金額計 241,251 仟元。 本銀行依據銀行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之規定,對有利 害關係者,除消費者貸款額度內及對政府貸款外,不得為無擔保 授信;為擔保授信時,應有十足擔保,且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 類授信對象。
本銀行與關係人間之交易,除行員存放款於規定限額內給予 較優惠利率外,其交易條件均與非關係人相當。 V 質押之資產
本銀行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提存於法院、中央信託 局及中央銀行作為申請假扣押之擔保、消費款準備金、兼營票券業務 保證金及存出信託資金準備之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及定期存單面額分 別為 920,700 仟元及 1,045,200 仟元。另本銀行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 月三十一日分別以面額 2,300,000 仟元及 1,850,000 仟元之定存單提供 至中央銀行做為日間透支之擔保。
W 承諾及或有事項
除附註 Z 金融商品揭露所述者外,本銀行尚有下列承諾及或有事 項:
租 賃
本銀行以營業租賃方式承租部分營業場所,租期二年至十年, 租金係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其中南京東路分行、三重分行、南 崁分行等係以押租金方式承租,不另支付租金,該等分行租金費用 1.0% 係以年利率 設算。除以押租方式承租者外,依租賃合約規定, 未來五年度之租金如下:
191
| 年 度 九十三年度後三季 九十四 九十五 九十六 九十七 |
金 額 |
|---|---|
| $ 212,839 199,298 74,265 44,646 18,284 |
九十八年度(含)以後應支付之租金總額約為 7,366 仟元,按九 1.40% 十三年四月一日本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折算之現值約為 6,778 仟元。
購買電腦設備
本銀行已簽訂若干電腦設備及軟體購買合約,價款共計 126,940 仟元,截至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業已支付 68,694 仟元。 附買回條件之票券及債券交易
本銀行出售附買回條件之票券及債券成本計 3,863,145 仟元,約 定於九十三年四月至五月到期,約定買回價格為 4,482,890 仟元。 附賣回條件之票券及債券交易
本銀行買入附賣回條件之票券及債券成本計 3,436,157 仟元,約 定於九十三年四月到期,約定賣回價格為 3,437,543 仟元。
截至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銀行承認為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 公司聯邦財務有限公司(香港)開立之擔保信用狀計美金 2,000 仟元 為信用之保證。
截至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銀行之信託資產金額為 10,093,530 仟元。
X 孳息資產與付息負債之平均值及當期平均利率
平均值係按孳息資產與付息負債之日平均值計算。
| 資 產 現金-存放銀行同業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 (接次頁) |
九 十 三 年 第 一 季 平 均 值 平均利率 (%) $ 781,478 1.12 8,533,143 1.19 |
九 十 二 年 第 一 季 |
九 十 二 年 第 一 季 |
|---|---|---|---|
| 平 均 值 $ 781,478 8,533,143 |
平 均 值 $ 853,940 8,237,436 |
平均利率 (%) |
|
| 2.05 1.55 |
192
(承前頁)
| 買入票券及證券 買匯、貼現及放款 長期債券投資 負 債 銀行同業存款 活期存款 活期儲蓄存款 郵匯局轉存款 定期存款 定期儲蓄存款 可轉讓定期存單 金融債券 |
九 十 三 年 第 一 季 平 均 值 平均利率 (%) $ 24,206,898 3.24 122,285,181 4.87 788,680 4.15 6,358,878 1.09 14,561,389 0.27 32,123,143 0.72 19,515,221 1.62 40,774,661 1.04 62,055,548 1.65 6,675,333 1.15 3,500,000 3.80 |
九 十 二 年 第 一 季 平 均 值 平均利率 (%) $ 15,007,666 3.29 109,834,277 5.12 - - 2,227,035 1.63 11,530,310 0.46 26,013,707 1.05 18,556,490 1.96 32,786,672 1.75 58,540,673 2.33 2,143,667 1.93 3,500,000 3.80 |
九 十 二 年 第 一 季 平 均 值 平均利率 (%) $ 15,007,666 3.29 109,834,277 5.12 - - 2,227,035 1.63 11,530,310 0.46 26,013,707 1.05 18,556,490 1.96 32,786,672 1.75 58,540,673 2.33 2,143,667 1.93 3,500,000 3.80 |
|---|---|---|---|
| 平 均 值 $ 24,206,898 122,285,181 788,680 6,358,878 14,561,389 32,123,143 19,515,221 40,774,661 62,055,548 6,675,333 3,500,000 |
平均利率 (%) |
||
| 3.29 5.12 - 1.63 0.46 1.05 1.96 1.75 2.33 1.93 3.80 |
Y 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
本銀行資產及負債之到期期間,係按資產負債表日至到期日之剩 餘期間認定。資產及負債有約定到期日者,按約定到期日作到期分析, 無約定到期日者,則以該資產預期變現或該負債預期償還之日期為其 假設之到期日,作到期分析。
|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 買入票券及證券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 資 應收款項 買匯、貼現及放款 長期債券投資 |
九 十 三 年 三 |
九 十 三 年 三 |
月 三 十 一 日 |
月 三 十 一 日 |
月 三 十 一 日 |
|---|---|---|---|---|---|
| 一年以內 $ 2,966,285 10,107,749 25,948,461 3,436,157 30,447,147 33,900,539 - $ 106,806,338 |
超過一年 至 七 年 $ - - - - 33,445,714 1,437,839 $ 34,883,553 |
超過七年 $ - - - - - 57,608,068 - $ 57,608,068 |
合 計 |
||
| $ 2,966,285 10,107,749 25,948,461 3,436,157 30,447,147 124,954,321 1,437,839 $ 199,297,959 |
(接次頁)
193
(承前頁)
| 負 債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 債 央行存款 銀行同業存款 應付及預收款項 存款及匯款 金融債券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 買入票券及證券 應收款項 買匯、貼現及放款 負 債 央行存款 銀行同業存款 應付及預收款項 存款及匯款 金融債券 |
九 十 三 |
年 三 |
月 三 十 一 日 |
月 三 十 一 日 |
月 三 十 一 日 |
|---|---|---|---|---|---|
| 一年以內 $ 4,482,890 12,275 7,784,367 3,410,427 173,343,176 - $ 189,033,135 九 十 二 |
超過一年 至 七 年 $ - - - - 6,356,133 3,500,000 $ 9,856,133 年 三 |
超過七年 合 計 $ - $ 4,482,890 - 12,275 - 7,784,367 - 3,410,427 - 179,699,309 - 3,500,000 $ - $ 198,889,268 月 三 十 一 日 |
合 計 |
||
| $ 4,482,890 12,275 7,784,367 3,410,427 179,699,309 3,500,000 |
|||||
| $ 198,889,268 | |||||
| 一年以內 $ 2,752,148 8,675,378 17,938,137 20,652,281 31,059,804 $ 81,077,748 $ 11,616 3,047,815 4,009,177 144,495,877 - $ 151,564,485 |
超過一年 至 七 年 $ - - - - 36,225,175 $ 36,225,175 $ - - - 5,760,756 3,500,000 $ 9,260,756 |
超過七年 $ - - - - 43,718,519 $ 43,718,519 $ - - - - - $ - |
合 計 |
||
| $ 2,752,148 8,675,378 17,938,137 20,652,281 111,003,498 |
|||||
| $ 161,021,442 | |||||
| $ 11,616 3,047,815 4,009,177 150,256,633 3,500,000 |
|||||
| $ 160,825,241 |
Z 金融商品揭露
衍生性金融商品
本銀行從事外匯及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目的,包括為配 合客戶交易之需求並用以軋平本銀行之部位,以及為規避外幣淨資 產、淨負債及外幣承諾因匯率及利率變動產生之風險。本銀行之避 險策略係以達成能夠規避大部分市場價格風險為目的並與以被避險 項目公平價值變動呈高度負相關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作為避險工具, 並作定期評估。
194
信用風險係指若交易對象違約,則本銀行將產生之損失。惟本 銀行與客戶交易前,須經徵信及授信程序,徵提適足之擔保品,授 與信用額度後,方可於該額度內交易,並視客戶信用情形收取適當 之保證金;與銀行間之交易,則依該行之世界排名及信用評等授與 外匯交易額度,並於該額度內承作,且將該信用風險列入提列備抵 呆帳或損失準備之考量。
茲將本銀行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合約金額(名目本金)、信 用風險及公平價值列示如下:
| 非交易目的 資產交換合約 配合客戶交易 之需求及軋平 本銀行之部位 遠期外匯合約 外匯換匯合約 外幣選擇權合約 買入選擇權 賣出選擇權 |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信用風險 公平價值 $ 99,294 $ 6,454 $ 6,454 15,217,995 1,578 ( 31,252 ) 5,524,781 108,510 ( 121,632 ) 66,196 23 23 66,196 - ( 23 ) |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信用風險 公平價值 $ 99,294 $ 6,454 $ 6,454 15,217,995 1,578 ( 31,252 ) 5,524,781 108,510 ( 121,632 ) 66,196 23 23 66,196 - ( 23 ) |
九 十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九 十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九 十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
|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 99,294 15,217,995 5,524,781 66,196 66,196 |
信用風險 $ 6,454 1,578 108,510 23 - |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 477,813 7,325,474 6,106,786 - - |
信用風險 $ 11,578 2,142 2,637 - - |
公平價值 | |
| ( $ 123,554 ) ( 510 ) ( 47,704 ) - - |
本銀行係以路透社或德勵財富報價系統顯示之各項外匯交易匯 率及報價資料,就個別合約分別計算其公平價值。
本銀行從事之許多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其合約之名目本金通 常係用以計算交易雙方應收付金額之基礎,因是名目本金並非實際 交付之金額,亦非本銀行之現金需求。由於本銀行所發行或持有之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法於市場以合理價格出售之可能性極小,故預 計合約到期時不致有重大之現金需求。
本銀行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第一季從事之衍生性商品交易並未 產生重大之損益。
195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 資 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 等之金融資產 買入票券及證券— 淨額 長期投資— 淨額 負 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 等之金融負債 金融債券 |
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帳 面 價 值 公 平 價 值 $ 171,435,963 $ 171,435,963 25,885,989 25,885,989 5,573,139 5,573,139 195,182,213 195,182,213 3,500,000 3,571,166 |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
|---|---|---|---|
| 帳 面 價 值 $ 171,435,963 25,885,989 5,573,139 195,182,213 3,500,000 |
帳 面 價 值 $ 141,515,451 17,576,538 3,921,282 156,773,174 3,500,000 |
公 平 價 值 |
|
| $ 141,515,451 17,576,538 3,921,282 156,773,174 3,499,885 |
-
本銀行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k 短期金融商品(除買入票券及證券之外)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 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由於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或未來收付 價格與帳面價值相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 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附賣 回票券及債券投資、應收款項、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應付款 項與銀行同業存款及匯款等。
-
l 買入票券及證券、長期債券投資及發行之金融債券如有市場價格 可循時,以其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 則以帳面價值估計公平價值。
-
m 長期股權投資因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故以帳面價值估計公平價 值。
-
n 放款、貼現及買匯及存款暨撥入放款基金因皆為附息之金融資產 與負債,多係以浮動利率計息,因是以其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 催收款項之帳面價值係減除備抵呆帳後之預計收回金額,故以此 為公平價值。
-
存出或存入保證金並無確定之收付期間,以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 因部分金融商品及非金融商品無須列示其公平價值,是以上 表所列之公平價值總數並不代表本銀行之總價值。
196
具有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
本銀行由於承作貸款及發行信用卡,故有大量授信承諾,大部 分放款之授信期限為一至七年。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第一季授信貸 款利率區間分別為 2.96% 至 13.09% 及 3.74% 至 15.70% ,信用卡利率 最高可達 19.71% 。本銀行亦提供融資保證及商業信用狀擔保客戶對 第三者履行義務,其到期日並未集中於一特定時間。 本銀行具資產負債表外信用風險之金融商品合約金額如下:
| 不可撤銷之貸款承諾 信用卡授信承諾 保證及開發信用狀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156,000 551,081,118 9,032,040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 201,092 288,223,776 9,027,193 |
由於此等金融商品不會於到期前或到期日全部實際支付,因此 該合約金額並不代表未來現金流出數,亦即未來現金需求金額低於 合約金額。假設授信額度已用罄且擔保品或其他擔保完全失去其價 值時,信用風險金額與合約金額相等,此即為其可能發生之最大損 失。
本銀行於提供放款承諾、保證及開發商業信用狀時,均作嚴格 之信用評估。本銀行之策略係在撥付放款予客戶前,依核貸條件要 求客戶提供適當之擔保品。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擔保 63.87% 67.80% 放款占放款總額之比率分別為 及 。另保證及商業信用 狀有擔保之平均比率分別約為 39.56% 及 48.02% 。客戶提供之擔保品 通常為不動產、現金、存貨、有價證券或其他財產等。倘客戶違約 時,本銀行將視需要強制執行其擔保品或行使其他擔保之權利。
信用卡授信承諾無需擔保品,但均定期評估持卡人之信用狀 況,並視需要修正其信用額度。 [ 風險顯著集中之資訊
當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顯著集中於一人,或金融商品交易相對人 雖有若干,但大多從事類似之商業活動,且具有類似之經濟特質,使 其履行合約之能力受到經濟或其他狀況之影響亦相類似時,則發生信
197
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況。本銀行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或單一交易 7% 相對人進行交易,惟佔本銀行買匯、貼現及放款餘額達 者,依對象 別分別列示信用風險顯著集中資訊如下:
| 自 然 人 製 造 業 |
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占該科目(%) $ 79,664,020 63.75 8,939,895 7.15 |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占該科目(%) $ 64,381,508 58.00 9,903,297 8.92 |
|---|---|---|
| 金 額 $ 79,664,020 8,939,895 |
金 額 $ 64,381,508 9,903,297 |
關於外匯交易方面,本銀行於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之主要外幣淨部位列示如下:
| 之主要外幣淨部位列示如下: | ||
|---|---|---|
| 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 日 原幣(仟元) 折 合 台 幣 k 歐元 80,581 $ 3,256,496 l 美金 92,188 3,051,238 m 日幣 317,077 100,101 n 瑞元法郎 606 15,694 o 澳幣 600 15,053 |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 日 |
|
| 原幣(仟元) k 歐元 80,581 l 美金 92,188 m 日幣 317,077 n 瑞元法郎 606 o 澳幣 600 |
原幣(仟元) k 美金 2,562 l 瑞元法郎 1,867 m 日幣 153,857 n 歐元 152 o 澳幣 200 |
折 合 台 幣 |
| $ 89,030 47,513 44,665 5,710 4,184 |
- \ 對於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作業風險及法律風險 等各類風險之管理政策與實務,以及主要風險之曝險情形 信用風險
k 放款資產品質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日 期 項 目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 逾期放款(含催收款)(註一) | 4,545,589 | $ 4,387,232 |
| 催 收 款 | 5,030,828 | 6,581,220 |
| 逾放比率(註二) | 3.64% | 3.95% |
| 應予觀察放款(註三) | 2,128,913 | 3,862,194 |
| 應予觀察放款佔總放款比率 | 1.70% | 3.48% |
| 帳列放款及催收款損失準備 | 909,565 | 1,945,449 |
83.2.16 註一:逾期放款係依財政部 臺財融第八三二二九二八三 86.12.1 四號函及財政部 臺財融第八六六五六五六四號函 規定之列報逾期放款金額。
÷ 註二:逾放比率=逾期放款(含催收款) (放款總額+催收款)。
198
註三: 應予觀察放款係中長期分期償還放款逾三個月但 未滿六個月、其他放款本金未逾期三個月而利息未按期繳 納逾三個月但未滿六個月、已達列報逾放而准免列報者(包 括協議分期償還放款、已獲信保基金理賠及有足額存單或 存款備償放款、九二一震災經合意展延者、擔保品已拍定 待分配款及其他經專案准免列報者)。
l 授信風險集中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 度 項 目 |
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 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 |
|---|---|---|---|---|---|
| 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
$6,691,248 | $5,198,808 | |||
| 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 |
5.25% | 4.64% | |||
| 股票質押授信比率 | 2.39% |
1.03% |
|||
| 特定行業授信集中度(該等 行業授信金額占總授信金 額比率之前三者) |
行 業 別 |
比率(%) |
行 業 別 |
比率(%) |
|
| 金融保險及不動 產業 |
11.92 |
金融保險及不動 產業 |
14.37 | ||
| 製造業 |
5.98 |
製造業 |
8.04 | ||
| 批發零售餐飲業 | 3.71 | 批發零售餐飲業 | 4.25 |
-
註一:授信總額包括買匯、貼現及放款(含進出口押匯)、應收承 兌票款及應收保證款項。
-
÷
-
註二:利害關係人授信比率=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 授信總額。 ÷
-
註三:股票質押授信比率=承作以股票為擔保品之授信金額 授信 總額。
-
註四:對利害關係人授信金額係銀行法所定義之對利害關係人授 信金額。
-
註五:授信行業集中情形請依填報中央銀行「放款對象別及用途 別分析表」行業別揭露公營及民營合計之農林漁牧業、礦 業及土石採取業、製造業、水電燃氣業、營造業、批發零 售餐飲業、運輸倉儲通信業、金融保險不動產業、工商社 會個人服務業及其他占總放款比率。
-
m 放款、催收款項及備抵跌價損失提列政策: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 二。
199
-
n 資產、負債及資產負債表外項目之風險顯著集中資訊:請參閱附 註 [ 。
-
市場風險
-
k 孳息資產及付息負債之平均值及當期平均利率:請參閱附註 X 。 l 利率敏感性資訊
| 利率敏感性資訊 | 利率敏感性資訊 | 利率敏感性資訊 |
|---|---|---|
| 單位:% |
||
| 日 期 項 目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 |
75.85 | 64.62 |
| 利率敏感性缺口與淨值比率 | ( 237.71) |
( 306.13) |
-
註: @ 利率敏感性資產及負債係指其收益或成本受利率變動影響 之生利資產及付息負債。
-
÷
-
A 利率敏感性資產與負債比率=利率敏感性資產 利率敏感 性負債(指一年內到期之新台幣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 感性負債)。
B 利率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資產-利率敏感性負債。 m 主要外幣淨部位:請參閱附註 [ 。 流動性風險
k 獲利能力
單位:%
| 單位:% | ||
|---|---|---|
| 年 度 項 目 |
九十三年第一季 | 九十二年第一季 |
| 資產報酬率 |
0.64 | 0.84 |
| 淨值報酬率 |
7.98 | 9.61 |
| 純 益 率 | 10.50 | 13.61 |
-
÷
-
註: @ 資產報酬率=稅前損益 平均資產
-
÷
-
A 淨值報酬率=稅前損益 平均淨值
-
÷
-
B 純益率=稅前損益 營業收入
-
C 稅前損益係指當年度損益金額。
-
D 上表揭露之獲利能力,係經換算為年基準數字之年率。
200
l 資產及負債之到期分析
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 合 計 | 距 到 |
期 日 |
剩 餘 |
期 間 |
金 額 |
|
|---|---|---|---|---|---|---|
| 0 至30 天 | 31 至90 天 | 91 天至180 天 | 181 天至一年 | 一年以上 | ||
| 資 產 | $ 198,819 | $ 38,240 | $ 12,447 | $ 16,143 | $ 21,032 | $ 110,957 |
| 負 債 | 206,842 | 25,209 | 22,676 | 70,266 | 61,402 | 27,289 |
| 缺 口 | ( 8,023 ) |
13,031 |
( 10,229 ) |
( 54,123 ) |
( 40,370 ) |
83,668 |
| 累積缺口 | ( 8,023 ) |
13,031 |
2,802 | ( 51,321 ) |
( 91,691 ) |
( 8,023 ) |
- 註:本表僅含總行及國內分支機構新台幣部分(不含外幣)之金 額。
作業風險及法律風險
特殊記載事項
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案 由 及 金 額 |
|
| 最近一年度負責人或職員因業務上違反法 令經檢察官起訴者 |
無 |
| 最近一年度違反法令經財政部處以罰鍰者 | 無 |
| 最近一年度缺失經財政部嚴予糾正者 | 無 |
| 最近一年度因人員舞弊、重大偶發案件或未 切實依「金融機構安全維護注意要點」之規 定致發生安全事故,其年度個別或合計損失 逾五千萬元者 |
無 |
| 其 他 | 無 |
-
註: @ 最近一年度係指自揭露當季往前推算一年。
-
A 最近一年度違反法令經財政部處以罰鍰者,係指經金融 局、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及保險司等三單位核處罰鍰者
201
] 資本適足性
單位:%
| 單位:% | ||
|---|---|---|
| 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 |
| 自有資本比率 | 10.29 | 12.62 |
| 負債占淨值比率 | 1,156.80 | 1,040.91 |
-
÷
-
註: 自有資本比率=自有資本 風險性資產,該項比率係依銀行法第四 十四條及財政部 90.10.16 臺財融 ( 一 ) 第○○九○三四五一○六號 函「銀行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所計算之比率,係每半年重新計 算一次,因是在此僅分別以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底之比率代替之。
^ 利害關係人為借款人、保證人、擔保品提供人之交易資訊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類 別 |
戶 數 |
期末總金額 | 評估有無可能遭受損失 ( 註 三 ) |
| 消費者貸款(註一) |
806 | $1,024,808 | - |
| 行員購屋貸款 |
66 | 145,641 | - |
| 其他利害關係人為借款人之 授信交易(註二) |
27 | 5,666,440 | - |
| 利害關係人為保證人之授信 交易 |
610 | 1,104,542 | - |
| 利害關係人為擔保品提供人 之授信交易 |
126 | 213,624 | - |
-
說明:本表所稱利害關係人,係指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一規定之有利 害關係者。
-
註: @ 係指銀行法第三十二條規範之消費者貸款。
-
A 係指除消費者貸款及行員購屋貸款以外之其他利害關係人為借 款人之授信交易。
-
B 如有可能遭受損失,請列出評估可能遭受損失之金額。
_ 附註揭露事項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及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除以下所列者外,餘均無此情形。
- k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附表一)
202
l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 m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等相關資訊。(附表三)
n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本銀行之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 Z ,轉投資事 業之相關資訊如下:
聯邦期貨
聯邦期貨在自營及其他交易活動中所使用之金融商品與非金融 商品於報表日以公平價值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中。公平價值之變動不 論已實現或未實現均於發生期間列為交易損益。因交易目的所產生 之利息收入和費用列為發生期間之利息收入及費用,而不列為交易 損益。
k 名目本金金額及信用風險
| 名目本金金額及信用風險 | ||
|---|---|---|
| 金 融 商 品 股價指數契約-交易目的 買入選擇權-交易目的 賣出選擇權-交易目的 |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
| 名 目 本 金 $ 79,597 334 27,786 |
信 用 風 險 |
|
| (註) (註) (註) |
註:聯邦期貨交易對象為大型銀行及國內具結算會員資格之期貨 經紀商,其信用良好,故信用風險評估金額為 $0 。 l 市場價格風險
聯邦期貨從事股價指數期貨交易(交易目的),其價格風險來 自買賣期貨之風險,每項期貨契約均有公平市價,故無法在市場 上以公平價值出售之風險不大。
衍生性金融商品
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融 商 品 帳面金額 公平價值 帳面金額 公平價值 資 產 股價指價契約- 期貨交易保證 -自有資金- 自營 $ 150,401 $ 150,401 $ 61,294 $ 61,294 負 債 - - 賣出選擇權負債 13,685 13,685
203
-非避險 聯邦期貨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係假設聯邦期貨若依約定在報 表日終止合約,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須支付之金額。一般均包括當 期未結清合約之未實現損益。聯邦期貨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均有金 融機構之報價以供參考。
m 流動性風險、現金流量風險及未來現金需求之金額、期間及不確 定性
流動性風險:無。
現金流量風險:無。
未來現金需求之金額、期間及不確定性:
聯邦期貨從事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以名目本金為標的, 股價指數契約目前原始保證金數尚高於維持保證金數,故未來 尚無額外之現金需求及不確定性風險。
n 衍生性金融商品於財務報表上之表達方法
聯邦期貨截至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因自營期貨業務而 認列之期貨契約(損)益明細如下:
已實現期貨契約損失 未實現期貨契約損失 已實現選擇權交易損失 未實現選擇權交易利益
九 十 三 年 第 一 季 ( $ 13,312 ) ( 1,073 ) ( 85,105 ) 12,087
204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明細表 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 附表一 | 附表一 | 附表一 | 附表一 | 單位:金額為新台幣(外幣)仟元,股 數及單位數分別為仟股及仟單位 |
單位:金額為新台幣(外幣)仟元,股 數及單位數分別為仟股及仟單位 |
單位:金額為新台幣(外幣)仟元,股 數及單位數分別為仟股及仟單位 |
單位:金額為新台幣(外幣)仟元,股 數及單位數分別為仟股及仟單位 |
單位:金額為新台幣(外幣)仟元,股 數及單位數分別為仟股及仟單位 |
|---|---|---|---|---|---|---|---|---|
| 持 有 之 公 ~~司~~ |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末 |
備 註 |
|||
| 股 數 / 單 位 |
帳 面 金 額 |
持 股 比 率 |
市價/股權淨值 | |||||
|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期貨股份有限 公司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
股 票 中國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晶華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Union Capital (Cayman) Corp.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翔準先進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Union Semi-Conductors Technology Corp. 股 票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瑞昱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臺灣票? 集中保管結算股份有限公司 債 券 台新金控92年第一次無擔保次順位公司 債 台揚科技91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 博達科技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中華航空93年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 台新銀行91年第一期第二次次順位金融 債H券 大眾銀行91年次順位金融債M券 安泰銀行91年第一期次順位金融債G券 日盛銀行91年第一期第一次次順位金融 債 聯邦銀行91年第一期次順位金融債 大眾銀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富邦銀行93年度第五期一般順位金融債 券 遠東銀行93年第一期主順位金融債券 台新銀行92年第一期第五次金融債券 台新銀行92 年第一期第六次金融債券 |
- - 子公司 與該公司為聯屬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短期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
300 1,527 50 2,100 536 1,600 3,050 20 4,000 10張 210張 273張 800張 15張 10張 15張 14張 14張 650張 30張 30張 20張 30 張 |
16,338 55,439 193,982 26,250 14,909 548 30,500 1,272 40,000 100,000 21,000 27,300 80,000 150,000 100,000 150,000 140,000 140,000 65,000 300,000 300,000 200,000 300,000 |
0.12% 0.71% 100.00% 0.71% 0.52% 2.65% 1.53% - 2.00% - - - - - - - - - - - - - - |
4,224 67,309 194,913 21,550 5,580 ( 23,904 ) 55,510 1,143 38,920 99,987 21,000 27,300 80,000 150,000 100,000 153,126 143,924 142,847 65,000 300,000 300,000 200,000 300,000 |
- - - - - (註一) - - - - - - - - - - - - - - - - - |
(接次頁)
205
| (承前頁) | (承前頁) | (承前頁) | (承前頁) | |||||
|---|---|---|---|---|---|---|---|---|
| 持 有 之 公 ~~司~~ |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末 |
備 註 |
|||
| 股 數 / 單 位 |
帳 面 金 額 |
持 股 比 率 |
市價/股權淨值 | |||||
|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 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網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投資顧問股份 有限公司 |
受益憑證 群益安信基金 復華債券基金 永昌鳳翔債券基金 盛華1699債券基金 受益憑證 聯邦債券基金 聯邦優利債券基金 群益安穩收益基金 建弘全家福基金 建弘台灣債券基金 新光台灣吉利基金 盛華5599債券基金 群益安信基金 聯邦中國龍基金 聯邦平衡基金 股 票 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聯合通商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皇統光碟股份有限公司 林三號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益憑證 聯邦雙利基金 聯邦平衡基金 統一保安平衡基金 荷銀亞洲增長保本基金 荷銀安利基金 荷銀安信基金 荷銀全球安穩基金 特 別 股 Logon Data Corp. 受益憑證 聯邦債券基金 |
- - - - 係該受益憑證之發行公司 係該受益憑證之發行公司 - - - - - - 係該受益憑證之發行公司 係該受益憑證之發行公司 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 - 發行該受益憑證之公司與本公司係 聯屬公司 發行該受益憑證之公司與本公司係 聯屬公司 - - - - - - 發行該受益憑證之公司為本公司之 母公司 |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短期投資 |
2,685 5,481 8,284 3,365 1,114 1,227 848 57 926 188 372 316 950 490 2,000 1,650 118 1 4,635 3,795 2,730 1,500 856 2,935 1,040 15 224 |
$ 30,000 70,000 120,000 40,000 13,000 13,000 12,000 9,000 12,500 3,000 4,000 3,500 10,000 5,000 14,824 3,066 9,600 13 31,613 40,000 27,301 15,054 10,030 30,000 10,411 3,439 2,500 |
- - - - - - - - - - - - - - 21.05% 16.02% 0.14% - - - - - - - - - - |
$ 30,211 70,066 120,233 40,195 13,052 13,057 12,065 9,035 12,552 3,012 4,018 3,553 11,116 5,150 12,700 3,432 886 2 31,057 39,885 27,405 14,640 9,739 31,499 10,898 - 2,629 |
- - - - - - - - - - - - - - (註一) (註一) - - - - - - - - - (註二) - |
(承前頁)
206
(承前頁)
| 持 有 之 公 ~~司~~ |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備 註 |
|---|---|---|---|---|---|---|---|---|
| 股 數 / 單 位 |
帳 面 金 額 |
持 股 比 率 |
市價/股權淨值 | |||||
| 聯邦財務有限公司 (香港) 邦聯保險經紀人股 份有限公司 |
債 券 DLJ EMERGING MARKET LDC發行之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海外可轉換公司債 MBNA Corp. Floating Rate Notes Capital One Bank Senior Notes FCE Bank Plc. Floating Rate Notes Federal Home Loan Government Bond 亞旭股份有限公司 合機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聚亨股份有限公司 廣大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長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 |
1,960張 2,000張 1,900張 2,000張 10,000張 100 80 200 200 20 |
USD 1,960 USD 1,993 USD 1,913 USD 1,978 USD 1,002 2,564 2,371 1,692 2,897 533 |
- - - - - - - - - - |
$ - - - - - 2,280 1,904 1,567 2,760 422 |
- - - - - |
- 註一: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依成本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Union Semi-Conductors Technology Corp. 係依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股東權益計算,聯邦網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依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依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股東權益計算,餘皆按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未經會計 師核閱之股東權益計算;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持有之上市及上櫃公司股票市價係依照九十三年三月份之收盤價及參考價計算,受益憑證則係以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基金淨值 計價。
註二: 由於此項有價證券係特別股,故無淨值之表達。
207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二
單位:美元
| 編 | 被 背 號背書保證者 公 司 名 稱公 司 |
被 背 號背書保證者 公 司 名 稱公 司 |
書 名 |
保 稱關 |
保 稱關 |
證 對 |
象 係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書保證之限額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書保證之限額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書保證之限額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書保證之限額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書保證之限額 |
本期最高背書 保 證 餘 額期末背書保證餘額以財產擔保之 背書保證金額 |
本期最高背書 保 證 餘 額期末背書保證餘額以財產擔保之 背書保證金額 |
本期最高背書 保 證 餘 額期末背書保證餘額以財產擔保之 背書保證金額 |
本期最高背書 保 證 餘 額期末背書保證餘額以財產擔保之 背書保證金額 |
本期最高背書 保 證 餘 額期末背書保證餘額以財產擔保之 背書保證金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註) |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 |
|---|---|---|---|---|---|---|---|---|---|---|---|---|---|---|---|---|---|---|---|---|
| 1 |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 | Union Capital | 100%持有之 | - | USD | 28,000,000 | USD 28,000,000 | - | 5.61% | |||||||||||
| 有限公司 | (Caymen) | Corp. | 子公司 |
註: 係按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財務報表淨值為準。
208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等相關資訊 民國九十三年第一季
附表三
單位: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係新台 幣(外幣)仟元,股數為仟股
| 投資公司 名 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 在 地 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持 有 |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持 有 |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 損 益 |
本年度第一季 認列之投資 損 益 |
備 註 |
|---|---|---|---|---|---|---|---|---|---|---|---|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股 數 |
比 率 |
帳 面 金 額 |
|||||||
| 聯邦商業銀 行股份有 限公司 |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期貨股份有限 公司 聯邦財務有限公司 (香港) 聯邦網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 股份有限公司 邦聯保險經紀人股 份有限公司 聯邦建築經理股份 有限公司 |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09號15樓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09號8樓 台北市南京東路2 段 137號3樓之1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 30 號娛樂行8 樓C 與D室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09號8樓 台北市復興北路101 號14樓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13巷6弄21號 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 三段10 號6 樓 |
k 從事短期票券之經 紀及自營業務 l 商業本票之承銷、 簽證、保證及背書 m 政府債券之經紀、 自營業務 n 金融債券之簽證、 承銷、經紀及自營 業務 o 公司債自營業務 分期、租賃、應收帳 款收買業務 期貨商品交易 進出口貿易融資 電腦軟硬體設備經 銷、系統程式開 發、系統建置外 委、網頁網站設計 及電子商務等 證券投資信託業 人身保險經紀人業務 委託興建、計劃之審 查與諮詢 |
$ 1,238,450 1,000,000 594,397 106,589 90,650 105,000 25,220 20,000 |
$ 1,238,450 1,000,000 594,397 106,589 90,650 105,000 25,220 20,000 |
126,576 100,000 59,440 30,000 12,950 10,500 2,522 2,000 |
42.76% 99.99% 99.07% 99.99% 99.92% 35.00% 90.07% 40.00% |
$ 1,297,862 769,548 504,537 188,435 154,473 123,290 66,531 26,898 |
$ 35,848 19,893 ( 99,489 ) 860 14,132 13,340 6,173 ( 231 ) |
$ 15,328 19,891 ( 95,115 ) 859 13,262 4,669 5,560 ( 92 ) |
- - - - - - - - |
(接次頁)
209
(承前頁)
| 投資公司 名 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 在 地 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持 有 |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持 有 |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 損 益 |
本年度第一季 認列之投資 損 益 |
備 註 |
|---|---|---|---|---|---|---|---|---|---|---|---|
| 九 十 三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九 十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股 數 |
比 率 |
帳 面 金 額 |
|||||||
| 聯邦國際租 賃股份有 限公司 聯邦網通科 技股份有 限公司 |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 有限公司 聯邦投資顧問股份 有限公司 Union Capital (Cayman) Corp. 愛爾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 109號8樓 台北市復興北路101 號8樓之7 P.O.BOX 1034,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British West Indies 台北市仁愛路二段2 號8樓 |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 權收買、拍賣及管 理服務及應收帳款 收買業務 證券投資顧問業 分期、租賃業務 事務性機器零售、資 訊軟體及電子資料 處理 |
$ 13,230 9,940 1,644 22,500 |
$ - 9,940 1,644 22,500 |
1,323 994 50 2,000 |
49.00% 99.40% 100.00% 21.05% |
$ 13,824 9,549 193,982 14,824 |
$ 192 527 ( USD 1,214 ) 12,738 |
$ 94 523 ( 40,572 ) 2,681 |
- - (註) (註) |
- 註: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按權益法持有之被投資公司- Union Capital (Caymen) Corp. ,係依據其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損益; 聯邦網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權益法持有之被投資公司-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依據其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損益。
210
聲 明 書
主旨:為本公司九十三年八月發行國內可轉換金融債所需,對九十三年 六月十四日編製完成之財務預測,截至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止仍 屬有效,提出聲明,敬請 查照。
說明:
-
一、本公司九十三年度之財務預測於九十三年六月十四日編製完成, 截至九十三年五月係以實際數為準,後七個月則為預測數值,該 財務預測並於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經會計師核閱完竣。
-
二、截至九十三年六月止本公司帳上稅前淨利自結數之達成情形,尚 與財務預測相符,亦即本公司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基本假設並未 有重大變動,故仍屬有效,特此聲明。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黃春鐘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
211
93.7.19 勤眾 ( 審 )930530
受文者: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 旨:貴公司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因公告申報日期距編制日期達一個 月以上所出具財務預測基本假設仍屬有效之聲明,經本會計師 覆核並表示意見如下。
說 明: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之規定 貴公司 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四日所編制之民國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距公告 申報日期達一個月以上,應重編財務預測並恰會計師核閱後公告申報, 惟依 貴公司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九三)聯銀業管字三一○九號函(如 附件),對於 貴公司編制財務預測基本假設仍屬有效之聲明,經本會計 師覆核 貴公司九十三年度營業收入與稅前利益之達成情形,暨向 貴 公司管理當局瞭解各項主要基本假設之變動情形,認為前述 貴公司所 出具基本假設有效之聲明尚屬合理。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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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會計師核閱報告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預計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預計損益表、 預計股東權益變動表及預計現金流量表,係管理階層根據目前環境與將 來最可能發生之情況,對預測期間之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所 作之估計。
上開預計財務報表,業經本會計師依照「財務預測核閱要點」,採用 必要之核閱程序,包括對基本假設及預測表達之評估,予以核閱竣事。 本會計師認為上開預計財務報表係依照「財務預測編製要點」及合 理之基本假設編製。惟預測具不確定性,其實際結果未必與預測相符。 核閱報告出具後,如實際情況變更,非經受任重新核閱,本會計師不再 更新核閱報告。
附列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度財務報 表,係供參考比較之用,該等財務報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並於民 國九十二年二月十日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黃 瑞 展
會 計 師 張 日 炎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六 月 十五 日
213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預計資產負債表 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列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比較性歷史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面額為元
| 代 碼 1100 1120 1130 1220 1140 1250 13XX 144101 144102 1444 1440 1501 1521 1531 1541 1591 15X1 15X2 1570 15XX 18XX 1XXX |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 買入票券及證券-淨額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應收款項-淨額 預付款項 放款、貼現及買匯-淨額 長期投資-淨額 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採成本法之長期投資 長期債券投資 長期投資淨額 固定資產 成 本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械及設備 交通及運輸設備 租賃權益改良 減:累積折舊 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 資 產 總 計 |
預 測 性 資 訊 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5,693,998 2 9,726,715 4 17,407,000 7 1,204,539 - 43,038,765 17 704,354 - 163,995,929 63 3,607,509 2 980,353 - 843,644 - 5,431,506 2 1,755,396 1 876,502 - 1,712,277 1 251,683 - 466,746 - 5,062,604 2 1,474,708 1 3,587,896 1 2,838 - 3,590,734 1 9,442,636 4 $ 260,236,176 100 |
比 較 性 歷 史 資 訊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金 額 % $ 3,178,425 2 $ 2,948,224 2 9,514,259 5 7,883,185 4 20,490,238 10 16,442,743 9 - - - - 29,210,204 14 18,778,409 11 527,185 - 645,990 - 120,815,370 59 108,609,034 62 3,191,679 2 2,822,932 2 980,353 - 960,353 - 628,453 - - - 4,800,485 2 3,783,285 2 1,587,698 1 1,723,764 1 807,140 - 752,991 1 1,142,253 1 1,102,144 1 148,103 - 131,629 - 223,390 - 664,595 - 3,908,584 2 4,375,123 3 1,196,977 1 1,475,416 1 2,711,607 1 2,899,707 2 49,270 - 17,701 - 2,760,877 1 2,917,408 2 13,198,793 7 13,536,451 8 $ 204,495,836 100 $ 175,544,729 100 |
比 較 性 歷 史 資 訊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金 額 % $ 3,178,425 2 $ 2,948,224 2 9,514,259 5 7,883,185 4 20,490,238 10 16,442,743 9 - - - - 29,210,204 14 18,778,409 11 527,185 - 645,990 - 120,815,370 59 108,609,034 62 3,191,679 2 2,822,932 2 980,353 - 960,353 - 628,453 - - - 4,800,485 2 3,783,285 2 1,587,698 1 1,723,764 1 807,140 - 752,991 1 1,142,253 1 1,102,144 1 148,103 - 131,629 - 223,390 - 664,595 - 3,908,584 2 4,375,123 3 1,196,977 1 1,475,416 1 2,711,607 1 2,899,707 2 49,270 - 17,701 - 2,760,877 1 2,917,408 2 13,198,793 7 13,536,451 8 $ 204,495,836 100 $ 175,544,729 100 |
代 碼 2120 2105 2140 2300 2370 28XX 2XXX 3101 3200 3301 3302 3311 3402 3410 3430 3510 3XXX |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負 債 銀行同業存款及拆款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應付及預收款項 存款及匯款 金融債券 其他負債 負債合計 股東權益 股本-每股面額10元;額定 及發行1,488,926仟股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未實現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累積換算調整數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 失 庫藏股票(成本)-九十二 年:19,091仟股,九十一 年:45,237仟股 股東權益合計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預 測 性 資 訊 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7,005,111 3 4,509,769 2 4,564,814 2 215,774,274 83 8,500,000 3 1,312,757 - 241,666,725 93 14,889,264 6 33,811 - 901,090 - 999,713 - 1,719,273 1 ( 30,633 ) - 57,468 - ( 535 ) - - - 18,569,451 7 $ 260,236,176 100 |
比 較 性 歷 史 資 訊 |
比 較 性 歷 史 資 訊 |
比 較 性 歷 史 資 訊 |
|---|---|---|---|---|---|---|---|---|---|---|
|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3,178,425 2 9,514,259 5 20,490,238 10 - - 29,210,204 14 527,185 - 120,815,370 59 3,191,679 2 980,353 - 628,453 - 4,800,485 2 1,587,698 1 807,140 - 1,142,253 1 148,103 - 223,390 - 3,908,584 2 1,196,977 1 2,711,607 1 49,270 - 2,760,877 1 13,198,793 7 $ 204,495,836 100 |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5,832,135 3 - - 4,214,907 2 173,518,839 85 3,500,000 2 709,784 - 187,775,665 92 14,889,264 7 39,016 - 504,806 - 75,049 - 1,320,948 1 ( 22,931 ) - 58,705 - ( 535 ) - ( 144,151 ) - 16,720,171 8 $ 204,495,836 100 |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金 額 $ 5,693,998 9,726,715 17,407,000 1,204,539 43,038,765 704,354 163,995,929 3,607,509 980,353 843,644 5,431,506 1,755,396 876,502 1,712,277 251,683 466,746 5,062,604 1,474,708 3,587,896 2,838 3,590,734 9,442,636 $ 260,236,176 |
金 額 $ 3,178,425 9,514,259 20,490,238 - 29,210,204 527,185 120,815,370 3,191,679 980,353 628,453 4,800,485 1,587,698 807,140 1,142,253 148,103 223,390 3,908,584 1,196,977 2,711,607 49,270 2,760,877 13,198,793 $ 204,495,836 |
金 額 $ 2,948,224 7,883,185 16,442,743 - 18,778,409 645,990 108,609,034 2,822,932 960,353 - 3,783,285 1,723,764 752,991 1,102,144 131,629 664,595 4,375,123 1,475,416 2,899,707 17,701 2,917,408 13,536,451 $ 175,544,729 |
金 額 $ 7,005,111 4,509,769 4,564,814 215,774,274 8,500,000 1,312,757 241,666,725 14,889,264 33,811 901,090 999,713 1,719,273 ( 30,633 ) 57,468 ( 535 ) - 18,569,451 $ 260,236,176 |
金 額 $ 5,832,135 - 4,214,907 173,518,839 3,500,000 709,784 187,775,665 14,889,264 39,016 504,806 75,049 1,320,948 ( 22,931 ) 58,705 ( 535 ) ( 144,151 ) 16,720,171 $ 204,495,836 |
金 額 $ 1,599,665 - 4,468,303 149,958,821 3,500,000 817,414 160,344,203 14,889,264 1,398 1,809,297 75,049 ( 1,304,491 ) ( 42,670 ) 68,476 ( 535 ) ( 295,262 ) 15,200,526 $ 175,544,729 |
% | ||||
| 1 - 3 85 2 - 91 9 - 1 - ( 1 ) - - - - 9 100 |
請參閱重要會計政策及基本假設彙總。
主辦會計:
負責人:
經理人:
214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預 計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列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比較性歷史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每股 盈餘(虧損)為元
| 預 | 測 性 |
測 性 |
資 | 訊 | 訊 | 比 | 較 | 性 | 歷 | 史 | 資 | 訊 | 訊 | |||||||||
|---|---|---|---|---|---|---|---|---|---|---|---|---|---|---|---|---|---|---|---|---|---|---|
| 九 | 十 三 |
年 | 度 | 九 | 十 二 |
年 | 度 | 九 | 十 一 |
年 | 度 | |||||||||||
| 代 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501 | 營業收入 利息收入 |
$12,567,737 | 77 | $ | 8,670,983 | 75 | $ | 8,541,333 | 79 | |||||||||||||
| 4516 | 手續費收入 | 2,725,738 | 17 | 1,956,074 | 17 | 1,806,434 | 16 | |||||||||||||||
| 4531 4532 |
買賣票券利益-淨額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
591,926 424,769 |
4 2 |
473,367 390,359 |
4 4 |
412,536 - |
4 - |
|||||||||||||||
| 4534 4609 |
兌換利益-淨額 其他營業收入 |
- 35,615 |
- - |
11,081 8,181 |
- - |
85,395 7,963 |
1 - |
|||||||||||||||
| 4100 | 營業收入合計 | 16,345,785 | 100 | 11,510,045 | 100 | 10,853,661 | 100 | |||||||||||||||
| 營業成本及費用 | ||||||||||||||||||||||
| 5501 | 利息費用 | 2,804,170 | 17 | 2,553,008 | 22 | 4,008,607 | 37 | |||||||||||||||
| 5516 5532 |
手續費費用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
1,085,631 - |
7 - |
635,127 - |
5 - |
787,569 70,265 |
7 1 |
|||||||||||||||
| 5534 5535 |
兌換損失-淨額 各項提存及損失準備 |
4,549 1,980,796 |
- 12 |
- 542,450 |
- 5 |
- 2,623,093 |
- 24 |
|||||||||||||||
| 5609 | 其他營業成本 | 2,220,468 | 14 | 1,875,115 | 16 | 259,381 | 2 | |||||||||||||||
| 5800 5100 |
業務及管理費用 營業成本及費用合計 |
6,588,313 14,683,927 |
40 90 |
4,925,438 10,531,138 |
43 91 |
4,199,949 11,948,864 |
39 110 |
|||||||||||||||
| 6100 | 營業利益(損失) | 1,661,858 | 10 | 978,907 | 9 | ( | 1,095,203 |
) | ( | 10 |
) | |||||||||||
| 營業外收入(費用) | ||||||||||||||||||||||
| 4999 5999 |
什項收入 什項費用 |
( | 549,896 185,737 |
) | ( | 4 1 |
) | ( |
1,078,294 587,128 |
) | ( | 9 5 |
) | ( | 193,061 526,576 |
) | ( | 2 5 |
) |
|||
| 6200 | 營業外收入(費用)- 淨額 |
364,159 | 3 | 491,166 | 4 | ( | 333,515 |
) | ( | 3 |
) | |||||||||||
| 6300 | 稅前利益(損失) | 2,026,017 | 13 | 1,470,073 | 13 | ( | 1,428,718 | ) | ( | 13 | ) | |||||||||||
| 6400 | 所得稅利益(費用) | ( | 306,744 |
) | ( | 2 |
) | ( | 149,125 |
) | ( | 2 |
) | 67,433 | - | |||||||
| 6900 | 純益(損) | $ | 1,719,273 | 11 | $ | 1,320,948 | 11 | ( | $ | 1,361,285 |
) | ( | 13 |
) | ||||||||
| 代 碼 |
稅 | 前 | 稅 | 後 | 稅 | 前 | 稅 | 後 | 稅 | 前 | 稅 | 後 | ||||||||||
| 7000 | 每股盈餘(虧損)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
$ | 1.36 |
$ | 1.16 |
$ | 1.02 |
$ | 0.91 |
($ | 0.99 ) |
($ | 0.94 |
) |
請參閱重要會計政策及基本假設彙總。
經理人:
負責人:
主辦會計:
215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預計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列民國九十二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比較性歷史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現金股利為元
| 比 較 性 歷 史 資 訊 九十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九十年度盈餘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分配後餘額 九十一年度純損 迴轉資本公積-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長期股權投資累積換算調整數 迴轉按權益法認列之未實現長期股 權投資損失 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九十一年度撥補虧損 法定盈餘公積 分配後餘額 九十二年度純益 迴轉按權益法認列之未實現長期股 權投資損失 長期股權投資累積換算調整數 轉讓庫藏股票 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預 測 性 資 訊 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分配後餘額 九十三年度預計純益 長期股權投資累積換算調整數 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未實 現跌價損失 轉讓庫藏股票 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負責人: |
股 |
本 金 額 $14,889,264 - 14,889,264 - - - - 14,889,264 - 14,889,264 - - - - 14,889,264 - - 14,889,264 - - - - $14,889,264 |
資 | 本 |
公 | 積 保 留 盈 未指撥保留盈餘 合 計 法定公積 特別公積 (累積虧損) $ 1,656 $ 1,788,373 $ 75,049 $ 77,460 - 20,924 - ( 20,924 ) 1,656 1,809,297 75,049 56,536 - - - ( 1,361,285 ) ( 258 ) - - 258 - - - - - - - - 1,398 1,809,297 75,049 ( 1,304,491 ) - (1,304,491 ) - 1,304,491 1,398 504,806 75,049 - - - - 1,320,948 - - - - - - - - 37,618 - - - 39,016 504,806 75,049 1,320,948 - 396,284 - ( 396,284 ) - - 924,664 ( 924,664 ) 39,016 901,090 999,713 - - - - 1,719,273 - - - - - - - - ( 5,205 ) - - - $ 33,811 $ 901,090 $ 999,713 $ 1,719,273 請參閱重要會計政策及基本假設彙總。 |
保 | 留 | 盈 |
餘 未實現長期 合 計 股權投資損失 $ 1,940,882 ( $ 97,024 ) - - 1,940,882 ( 97,024 ) ( 1,361,285 ) - 258 - - - - 54,354 579,855 ( 42,670 ) - - 579,855 ( 42,670 ) 1,320,948 - - 19,739 - - - - 1,900,803 ( 22,931 ) - - - - 1,900,803 ( 22,931 ) 1,719,273 - - - - ( 7,702 ) - - $ 3,620,076 ($ 30,633 ) 主辦會計: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102,837 - 102,837 - - ( 34,361 ) - 68,476 - 68,476 - - ( 9,771 ) - 58,705 - - 58,705 - ( 1,237 ) - - $ 57,468 |
未認列為退休金 成本之淨損失 ( $ 535 ) - ( 535 ) - - - - ( 535 ) - ( 535 ) - - - - ( 535 ) - - ( 535 ) - - - - ($ 535 ) |
庫 藏 |
股 票 金 額 ( $ 295,262 ) - ( 295,262 ) - - - - ( 295,262 ) - ( 295,262 ) - - 151,111 ( 144,151 ) - - ( 144,151 ) - - - 144,151 $ - |
股東權益合計 |
|---|---|---|---|---|---|---|---|---|---|---|---|---|---|---|---|
| 捐 贈 $ 1,398 - 1,398 - - - - 1,398 - 1,398 - - - - 1,398 - - 1,398 - - - - $ 1,398 |
處分固定 資產利益 庫藏股票交易 $ 258 $ - - - 258 - - - ( 258 ) - - - - - - - - - - - - - - - - - - 37,618 - 37,618 - - - - - 37,618 - - - - - - - ( 5,205 ) $ - $ 32,413 經理人: |
||||||||||||||
| 股數(仟股) 1,488,926 - 1,488,926 - - - - 1,488,926 - 1,488,926 - - - - 1,488,926 - - 1,488,926 - - - - 1,488,926 |
股數(仟股) ( 45,237 ) - ( 45,237 ) - - - - ( 45,237 ) - ( 45,237 ) - - - 26,146 ( 19,091 ) - - ( 19,091 ) - - - 19,091 - |
||||||||||||||
| $16,541,818 - 16,541,818 ( 1,361,285 ) - ( 34,361 ) 54,354 15,200,526 - 15,200,526 1,320,948 19,739 ( 9,771 ) 188,729 16,720,171 - - 16,720,171 1,719,273 ( 1,237 ) ( 7,702 ) 138,946 $18,569,451 |
216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預計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附列民國九十二年及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比較性歷史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預測性資訊 比 較 性 歷 史 資 訊 九十三年度 九十二年度 九十一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純益(損) $ 1,719,273 $ 1,320,948 ( $ 1,361,285 ) 調整項目 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 資損失(利益)-淨額 ( 424,769 ) ( 390,359 ) 70,265 按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 資取得之現金股利及董監 事酬勞 - 44,810 11,813 折舊及攤銷 377,379 271,855 275,999 處分不良資產損失攤銷金額 2,220,468 1,875,115 259,381 處分資產損失-淨額 - 112,913 108,535 提列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 備 1,980,796 542,450 2,623,093 提列(迴轉)備抵買入票券及 證券跌價損失 ( 64,171 ) ( 268,139 ) 162,973 提列(迴轉)承受擔保品備抵 跌價損失 - ( 80,000 ) 220,000 買入票券及證券轉入長期投 資認列永久性損失 - 49,297 - 遞延所得稅 272,732 67,668 ( 80,709 ) 以交易為目的之買入票券及 證券減少(增加) 2,862,550 ( 4,799,970 ) 4,314,447 應收款項增加 ( 13,398,696 ) ( 10,228,895 ) ( 4,333,217 )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 177,169 ) 118,805 138,994 應付及預收款項增加(減少) 349,907 ( 253,396 ) ( 686,653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4,281,700 ) (11,616,898 ) 1,723,63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增加 ( 1,204,539 ) - -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減少(增加)( 212,456 ) ( 1,631,074 ) 1,990,875 |
||
| 九十二年度 $ 1,320,948 ( 390,359 ) 44,810 271,855 1,875,115 112,913 542,450 ( 268,139 ) ( 80,000 ) 49,297 67,668 ( 4,799,970 ) ( 10,228,895 ) 118,805 ( 253,396 ) (11,616,898 ) - ( 1,631,074 ) |
九十一年度 | |
| ( $ 1,361,285 ) 70,265 11,813 275,999 259,381 108,535 2,623,093 162,973 220,000 - ( 80,709 ) 4,314,447 ( 4,333,217 ) 138,994 ( 686,653 ) 1,723,636 - 1,990,875 |
(接次頁)
217
(承前頁)
| 以投資為目的之買入票券及證券 減少(增加) 放款、貼現及買匯減少(增加) 出售不良資產價款 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長期債券投資增加 購買固定資產價款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其他資產減少(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銀行同業存款增加(減少)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增加 存款及匯款增加(減少) 其他負債增加(減少) 發行金融債券 出售庫藏股票價款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年度支付利息 本年度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活動 買入票券及證券轉列長期投資 |
預測性資訊 九十三年度 $ 284,859 ( 45,586,211 ) - - ( 215,191 ) ( 1,107,588 ) - 1,163,309 (46,877,817 ) 1,172,976 4,509,769 42,255,435 597,964 5,000,000 138,946 53,675,090 2,515,573 3,178,425 $ 5,693,998 $ 2,362,774 $ 53,323 $ - |
比 較 性 歷 史 資 訊 |
比 較 性 歷 史 資 訊 |
|---|---|---|---|
| 九十二年度 $ 748,630 ( 13,064,055 ) 117,069 ( 33,230 ) ( 405,766 ) ( 231,955 ) 237,959 (1,759,366 ) (16,021,788 ) 4,232,470 - 23,560,018 ( 112,330 ) - 188,729 27,868,887 230,201 2,948,224 $ 3,178,425 $ 2,847,183 $ 56,026 $ 222,687 |
九十一年度 | ||
| ( $ 282,210 ) 13,780,848 1,050,000 ( 90,650 ) - ( 179,468 ) 34,159 (10,643,416 ) 5,660,138 ( 1,382,368 ) - ( 9,920,157 ) 70,877 3,500,000 - (7,731,648 ) ( 347,874 ) 3,296,098 $ 2,948,224 $ 5,012,431 $ 80,019 $ - |
請參閱重要會計政策及基本假設彙總。
負責人:
經理人: 主辦會計:
218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預測重要會計政策及基本假設彙總 民國九十三年度
(除另予註明者外,係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銀行編製財務預測之目的係為發行國內可轉換金融債券,依銀行發 行金融債券辦法第三條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十一條 之規定,檢附財務預測向財政部申報。
本銀行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係依據銀行管理當局之計畫及對未來經 營環境之評估所作之最適估計,以表達本銀行未來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 現金流量之變動。本財務預測於九十三年六月十四日編製完成,係反映當 時銀行管理當局對預期情況所作之判斷。其中九十三年度前五個月係以實 際數為準,後七個月則以銀行管理當局對預測情況所做之判斷為準。由於 交易事項及經營環境未必全如預期,因此預測與實際結果通常存有差異, 且可能極為重大,故本財務預測將來未必能完全達成。
九十二及九十一年度之比較性歷史資訊,係摘錄自九十二年度經會計 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茲將與財務預測有關之重要會計政策及基本假設彙總揭露如下: @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財務報表彙編原則
本財務報表包括本銀行國內總分行、辦事處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 帳目。國內總分行、辦事處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間之聯行往來均於彙編 財務報表時互相沖減。
買入票券及證券
主要包括短期票券、股票、受益憑證、金融債券、公司債及政府債 券。短期票券、金融債券及未上櫃債券係以成本計價,股票、受益憑證、 政府債券及上櫃公司債則以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出售時除上櫃公司債 及短期票券係以個別辨認法計算外,餘係按加權平均法計算成本。市價 之決定如下:上市及上櫃證券係分別為會計期間最末一個月臺灣證券交 易所之平均收盤價及櫃檯買賣中心(櫃買中心)之平均參考價,開放型 基金受益憑證係期末淨資產價值,政府債券係櫃買中心之期末參考價。
219
票券及債券以附買回或賣回為條件之交易,原係依照財政部頒佈之 「短期票券業務會計處理應注意事項」之規定,以買賣斷方式處理;惟 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依「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 改採融資法處理。
催收款項
根據財政部「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 理辦法」之規定,放款及其他授信款項應於清償期屆滿六個月內,連同 已估列之應收利息轉列催收款項。
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本銀行係就放款、貼現、買匯、應收帳款、應收利息、其他應收款 及催收款項暨各項保證及應收承兌票款餘額,評估可收回性,以提列備 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
參照財政部「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 理辦法」之規定,本銀行按授信戶之財務狀況、過去之往來交易經驗、 本息償付是否有延滯情形及其擔保品價值等,評估授信資產之可收回性。 特定債權無法收回之風險,參照前述財政部之規定;收回無望之授 信資產,全額提列損失;收回有困難之部分,至少依餘額之百分之五十 提列損失。
本銀行對確定無法收回之債權,經提報董事會核准後予以沖銷。 長期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視本銀行對被投資公司是否具有重大影響力而採用權 益法或成本法計價。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計價者,係以投資取得成本 加減按股權比例認列被投資公司當期之損益及股權淨值變動。自被投資 公司取得之現金股利作為投資之減少。
220
長期股權投資按成本法計價者,係以取得成本計算。自被投資公司 取得之現金股利,列為股利收入;取得之股票股利,僅註記增加股數, 不列為投資利益。當投資之價值確已減損,且回復之希望甚小時,則調 整其帳面價值,認列投資損失。
長期債券投資係按成本計價,溢折價按剩餘期間以直線法攤銷,作 為長期債券投資收益之調整項目。到期或出售時按個別辨認法計算。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係以成本減累積折舊計價。重大改良及更新作為資本支 出;修理及維護支出,則作為當期費用。
固定資產報廢或出售時,其成本及相關之累積折舊均自帳上予以減 除,因而產生之損益列為當期之營業外收入及費用。
固定資產之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耐用年數計算提列:房屋及建 築,五十年至五十五年;機械及設備,三年至五年;交通及運輸設備, 三年至五年;租賃權益改良,五年;耐用年限屆滿後仍繼續使用之固定 資產,則估計其尚可使用年數續提折舊。 其他資產
遞延費用包括電腦系統軟體及電話裝置費等,係按五年平均攤銷。 遞延出售不良債權損失係出售不良債權帳面餘額與出售價格間之差 額,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自出售不良債權之日起 分六十個月平均攤銷。
承受擔保品
承受擔保品(帳列其他資產)成本包括承受價格及使其達到可出售 狀態之必要支出,期末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價。 利息收入及手續費收入之認列
利息收入係按應計基礎估列;惟放款因逾期未獲清償而轉列催收款 項者,自轉列之日起對內停止計息,俟收現時始予認列收入。因紓困及 協議展期而同意記帳之利息收入,依財政部之規定,俟收現時始認列利 息收入。
手續費收入俟收現且獲利過程大部分完成時認列。
221
所得稅
本銀行作跨期間之所得稅分攤,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尚未使用之投 資抵減及虧損扣抵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可 實現性,認列備抵評價金額;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 遞延所得稅負債。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包含於當年度之所得稅。 因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等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本銀行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列為股東常會 決議分配案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職工退休金
本銀行按精算結果提撥退休金基金,認列退休金費用。 或有損失
在資產負債表日很有可能資產已經受損或負債已經發生,且其損失 金額得以合理估計之或有損失,認列為當期損失;若損失金額無法合理 估計或損失有可能已經發生,則於財務報表附註揭露之。 外幣交易事項之會計處理
本銀行之外幣交易事項係以原幣金額列帳。外幣損益項目,按每月 底即時匯率折算,並結轉至新台幣損益帳。外幣資產及負債項目,按資 產負債表日即時匯率折算為新台幣。因折算產生之已實現及未實現兌換 損益均列為當期兌換利益或損失。按權益法計價之外幣長期股權投資, 資產負債以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及損益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後所 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股東權益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衍生性金融商品
遠期外匯
為配合客戶交易之需求及軋平本銀行之部位所從事之遠期外匯買 賣合約,外幣資產及負債係按訂約日約定之遠期匯率入帳,於合約到 期收付結清時,因與當時即期匯率不同所產生之損益,列為收付結清 期間損益。買賣合約於期末尚未到期者,則依合約剩餘期間之遠期匯 率予以換算調整,因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買賣合約所 產生之應收及應付款項於期末時互為沖減,其差額列為資產或負債。 外匯換匯合約
222
為配合客戶交易之需求及軋平本銀行之部位所從事之外匯換匯合 約,其外幣資產及負債屬即期部位者,按訂約日之即期匯率入帳;屬 遠期部位者,則以訂約日約定之遠期匯率入帳,即期與遠期匯率間之 差額則於合約期間按直線法平均攤銷,列為利息收入或費用。 利率交換
利率交換之交易因無本金之實際移轉,簽約時僅作備忘記錄。以 避險為目的之利率交換合約於約定結算日及資產負債表日時,就當期 結算應收取或給付之利息差額作為被避險項目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之 調整。
資產交換
資產交換係將外幣可轉換公司債之固定利率及股票轉換權換出, 而換入浮動利率,因無本金之實際移轉,簽約時僅作備忘記錄。資產 交換合約係為規避外幣可轉換公司債之利率風險,故於約定結算日及 資產負債表日就結算應收取或給付之利息差額,作為被避險項目利息 收入之調整。
外幣選擇權
為配合客戶需求及軋平本銀行之部位所從事外幣選擇權交易,因 無本金之實際移轉,簽約時僅作備忘記錄,交割時權利金列為收入及 費用。因履約而產生之損失或利益,列為當期損失或利益。資產負債 表日就未到期之選擇權合約以當日選擇權合約之市價予以評估並認列 損失或利益。
庫藏股票
本銀行買回已發行股票作為庫藏股票時,所支付之成本借記「庫藏 股票(成本)」科目。本銀行轉讓庫藏股票予員工時,若轉讓價格高於帳 面價值,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庫藏股票」;若轉讓價格低於帳面價值, 其差額先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 借記未指撥保留盈餘。
科目重分類
九十二年度及九十一年度財務報表若干科目已予重分類,俾配合九 十三年度預計財務報表之表達方式。
A 重要基本假設彙總
223
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
預計九十三年底存放央行及銀行同業中屬存放央行餘額為 7,783,629 仟元,主要係依法就各項存款之平均餘額按法定準備率計算 提存於中央銀行之存款準備金帳戶。 買入票券及證券
預計九十三年底淨額為 17,407,000 仟元,包括購買商業本票、承 兌匯票、股票、公司債、政府債券及金融債券等有價證券。 放款、貼現及買匯
由於放款業務中之現金卡持續成長,九十三年度預計放款平均營 運量為 135,975,124 仟元,較九十二年度成長 27.45% 。另依據預計催 收款項之轉列情形,本年度預計沖銷催收款項 1,645,142 仟元。 應收款項
預計九十三年底淨額為 43,038,765 仟元,較九十二年底增加 13,828,561 仟元,成長 47% ,主要係信用卡業務與現金卡業務成長致應 收信用卡帳款及放款應收利息等餘額之增加。 長期股權投資
九十三年度預計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計 424,769 仟元(被投資 公司之預計財務報表均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明細如下:
| 被 投 資 公 司 聯邦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財務有限公司(香港)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百分比 99.07% 42.76% 99.99% 40.00% 99.99% 35.00% 99.40% |
全年度預估 認列投資損益 |
|---|---|---|
| $ 70,383 129,981 125,665 150 11,439 17,375 1,227 |
(接次頁)
224
(承前頁)
| 被 投 資 公 司 邦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網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百分比 90.07% 99.92% 49.00% |
全年度預估 認列投資損益 |
全年度預估 認列投資損益 |
|---|---|---|---|
| $ 19,095 29,722 19,732 $ 424,769 |
固定資產
本銀行預計九十三年度增購固定資產 1,107,588 仟元,主要係新設 分行行舍及設備建置、添購電腦設備等。 其他資產
係依據預計購置電腦軟體等遞延費用增加情形估列,預計九十三 年度增加 251,263 仟元。
存款及匯款
係由各營業單位依其營運及市場狀況估列彙總,本年度預計存款 平均營運量為 193,897,650 仟元,較九十二年度成長 24.68% 。 盈餘分配
30% 本銀行於九十三年六月十一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提列 之法 定盈餘公積 396,284 仟元及特別盈餘公積 924,664 仟元。 營業收入
k 利息收入
包括各項放款、存放央行準備金、拆放銀行同業及信用卡循環 信用息等,係以預計平均業務量及下列平均利率估算:存放央行準 備金(乙戶)息 0.898% ;各項放款息 3.32% 至 16.5% ;汽車貸款息 14% 1.846% ;拆放銀行同業息 ;信用卡循環信用息平均年利率 19.71% 。
l 買賣票券利益
買賣票券利益包括購買政府債券、公司債、金融債券、商業本 票、承兌匯票、股票及受益憑證等有價證券之預計孳息及買賣利益, 1.25% 5% 係以預計買入票債券之平均業務量依年利率 至 估計其利息 收入,並依據以往年度之經驗估計票券及證券之買賣損益。 m 手續費收入
225
主要包括保證手續費、信用卡手續費及證券經紀手續費收入, 係依據預計之信用卡、保證、承兌及證券經紀等業務量及預計之手 續費率估列。
n 長期股權投資利益
係按權益法計價之長期股權投資所認列之投資收益 424,769 仟 元,請參閱附註二之 。 營業成本及費用
k 利息費用
包括銀行同業拆放、各項存款及金融債券之利息,係依據其平 3.8% 均營運量及下列預計年利率估算:金融債券息 。;銀行同業拆 1.2% 1.8% 0.28% 6.53% 放息 至 ;各項存款息 至 。 l 各項提存及損失準備
主要包括提列呆帳 1,975,787 仟元暨違約及錯帳損失準備 5,009 仟元。係依據放款之預計營運量及預計沖銷呆帳金額,並參酌以往 年度之提列情形估列。
m 業務及管理費用
主要包括用人費用、事務費用、租金支出、折舊及稅捐費用。 係依據以前年度實際金額,考量預計增加分行數、業務量、增購設 備、員工人數及調薪幅度等因素估列。九十三年度預計金額為 6,588,313 仟元,主要包括用人費用 2,274,336 仟元、服務費用 2,770,075 仟元及稅捐費用 361,579 仟元等。
所得稅
金 額 預計稅前利益按法定稅率計算之稅額 $ 506,494 調整項目: 預計分離課稅短期票券利息收入 ( 42,516 )
(接次頁)
226
(承前頁)
金 額 預計證券交易利得 ( $ 65,250 ) 其 他 ( 398,728 ) 本年度應付所得稅 - 短期票券分離課稅稅款 34,012 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 272,732 所得稅費用 $ 306,744
計算每股盈餘 (虧損)時調整分子、分母之揭露
| 九十三年度 九十二年度 九十一年度 |
金 額 ( 分 子 ) 稅 前 稅 後 $ 2,026,017 $ 1,719,273 1,470,073 1,320,948 ( 1,428,718 ) (1,361,285) |
股數/仟股 (分母) 1,487,413 1,447,128 1,443,689 |
每股盈餘(虧損) |
每股盈餘(虧損) |
|---|---|---|---|---|
| 稅 前 $ 2,026,017 1,470,073 ( 1,428,718 ) |
稅 前 $ 1.36 1.02 ( 0.99 ) |
稅 後 |
||
| $ 1.16 0.91 ( 0.94 ) |
間接授信業務
係依據各營業單位之業務目標,並參酌以往年度實績估算,九十 三年度預計間接授信(包括保證、承兌及信用狀業務)之平均餘額為 9,388,131 仟元。
職工退休金
本銀行預計九十三年度之淨退休金成本為 44,595 仟元,退休金給 3.5% 付義務之假設為:折現率每年 ;退休基金資產預期投資報酬率每 3.5% 0% 2.5% 年 ;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每年 至 。 外幣資產及負債之評價
1 33.5 係依據 美元等於新台幣 元之匯率估算。
B 各季營業收入、營業費用暨稅前利益預測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營業收入 營業費用 營業外收入- 淨額 稅前利益 |
第 一 季 $ 3,186,686 2,981,910 133,975 $ 338,751 |
第 二 季 $ 3,593,571 3,284,133 90,989 $ 400,427 |
第 三 季 $ 4,616,509 4,106,212 69,626 $ 579,923 |
第 四 季 $ 4,949,019 4,311,672 69,569 $ 706,916 |
合 計 |
合 計 |
|---|---|---|---|---|---|---|
| $ 16,345,785 14,683,927 364,159 $ 2,026,017 |
227
C 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之達成情形
截至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達成情形如下:
| 營業收入 營業費用 營業外收入-淨額 稅前利益 |
第一季實際數 $ 3,186,686 2,981,910 133,975 $ 338,751 |
全年度預測數 $ 16,345,785 14,683,927 364,159 $ 2,026,017 |
達成率(%) 19.50 20.31 36.79 16.72 |
|---|---|---|---|
D 九十年度財務預測之實際達成情形
| 項 目 |
實 際 |
實 際 |
數 | 預 測 更 新 金 額 $ 10,834,621 1,464,270 1,305,413 - 248,780 13,853,084 7,608,006 708,590 203,104 1,551,949 3,633,221 13,704,870 148,214 ( 88,704 ) 59,510 ( 6,199 ) $ 65,709 |
預 測 更 新 金 額 $ 10,834,621 1,464,270 1,305,413 - 248,780 13,853,084 7,608,006 708,590 203,104 1,551,949 3,633,221 13,704,870 148,214 ( 88,704 ) 59,510 ( 6,199 ) $ 65,709 |
性 資 |
性 資 |
性 資 |
訊 | 實際數與預測更新數 之 差 異 |
實際數與預測更新數 之 差 異 |
實際數與預測更新數 之 差 異 |
|---|---|---|---|---|---|---|---|---|---|---|---|---|
| 後 | 更 新 |
前 | ||||||||||
| 金 額 |
%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 營業收入 利 息 手 續 費 買賣票券利益-淨額 長期股權投資利益- 淨額 兌換利益-淨額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費用 利 息 手 續 費 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淨額 各項提存及損失準備 業務及管理費用 營業成本費用合 計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費用)-淨 額 稅前利益 所得稅利益 純 益 |
( ( |
$ 10,756,646 1,473,133 1,293,380 - 275,603 13,798,762 7,592,497 707,222 236,191 1,457,627 3,659,613 13,653,150 145,612 87,551 ) 58,061 11,428 ) $ 69,489 |
78 11 9 - 2 100 55 5 2 11 26 99 1 ( 1 ) - - - |
$ 10,834,621 1,464,270 1,305,413 - 248,780 13,853,084 7,608,006 708,590 203,104 1,551,949 3,633,221 13,704,870 148,214 88,704 ) 59,510 6,199 ) $ 65,709 |
78 11 9 - 2 100 55 5 2 12 26 100 - - - - - |
$ 13,597,278 1,818,030 1,318,725 75,074 136,806 16,945,913 9,603,187 563,992 - 1,907,643 3,598,439 15,673,261 1,272,652 7,600 1,280,252 185,491 $ 1,094,761 |
80 11 7 1 1 100 57 3 - 11 21 92 8 - 8 1 7 |
( ( ( ( ( ( ( ( ( ( |
$ 77,975 ) 8,863 12,033 ) - 26,823 54,322 ) 15,509 ) 1,368 ) 33,087 94,322 ) 26,392 51,720 ) 2,602 ) 1,153 1,449 ) 5,229 ) $ 3,780 |
( 0.72 ) 0.61 ( 0.92 ) - 10.78 ( 0.39 ) ( 0.20 ) ( 0.19 ) 16.29 ( 6.08 ) 0.73 ( 0.38 ) ( 1.76 ) 1.30 ( 2.43 ) ( 84.35 ) 5.75 |
本銀行九十年度財務預測,係依據銀行管理當局之計畫及對未來經 營環境之評估所作之最適估計,以表達本銀行未來財務狀況、經營成果 及現金流量之變動。該財務預測原於九十年二月九日編製完成,並經勤 業會計師事務所於九十年二月十四日出具核閱報告,以反映當時銀行管 理當局對預期情況所作之判斷。嗣因九十年度下半年起國內經濟環境產 生變化,景氣亦未如預期成長等因素之影響,致重要基本假設發生變動, 因是於九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編製完成更新之財務預測,並經勤業會計 師事務所於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出具更新後財務預測核閱報告。 E 敏感性分析
對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結果相當敏感之重要基本假設及其敏感度分 析如下:
228
利率變動分析
對九十三年度預計 重 要 基 本 假 設 利率/匯率變動 稅前利益增減金額 放款暨買入票券利率 1.25%-16.5% 升降 0.01% 增減 14,596 仟元 存款利率 0.28%-6.53% 升降 0.01% 減增 18,258 仟元
匯率變動分析
1 本銀行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之外匯營運資金係依據 美元等於新 33.5 1 台幣 元之匯率編製。倘新台幣對美元之匯率升值或貶值 元,則 本銀行九十三年度預計稅前利益將減少或增加 192 仟元。
F 發行國內可轉換金融債券預計支出及效益對 九十三年度預計財務報表有關項目之影響
本銀行預計於九十三年度首次發行國內零利率之可轉換金融債券 5,000,000 仟元,發行期間五年。該金融債券募集所得資金,本銀行預計於 九十三年第三季全數用於充實本銀行營運資金,以支應各類放款需求,並 預估每年可增加利息收入 264,350 仟元。
229
伍、特別記載事項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
(一)最近三年度會計師提出之內部控制改善建議及內部稽核發現重大缺失之改善情 形:
-
會計師辦理內部控制制度查核,經查均為一般作業之疏失,已提供改進建議, 本行並已依建議改善。
-
本行內部稽核人員依內部稽核計畫執行,查核各單位作業情形,除發現在費用 支付時,借貸方傳票之覆核未由同一主管核定,造成控管上之盲點外,其餘均 為一般作業疏失,已適時提供改進建議,請受檢單位依建議改善,內部稽核尚 無重大缺失。
-
232
-
(二)內部控制聲明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頁。
-
(三)經證期局要求公司需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應列明其原因、會計師審 查意見、公司改善措施及缺失事項改善情形:不適用。
-
233
-
二、信用評等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頁。
-
(一)信用評等機構名稱: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
(二)最近一次經信用評等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三十日
-
twBBB- tw A-3 –
-
(三)評等等級:長期 短期 展望 正向
-
237
-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頁
-
238
-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頁
-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不適用
-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證期局通知應自行改進之改 進情形:無
-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證期局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 項:無
-
八、最近二年度違法受處分及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
(一)最近二年度負責人或職員因業務上犯罪經檢察官起訴者:無。
-
(二)最近二年度違反銀行法經處以罰鍰者:無。
-
(三)最近二年度缺失經財政部嚴予糾正者:本行承受擔保品「賴俊雄」及「台頂實業」 二案未於銀行法規定處分期限內處分完畢,且未於期限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處 分年限,經財政部嚴予糾正 (91 年 9 月 4 日台財融 (2) 字第 0918011598 號函 ) ,目 前「賴俊雄」案之承受擔保品已出售,「台頂實業」案已獲准延長處分期限。
230
-
(四)最近二年度因人員舞弊、重大偶發案件(搶奪強盜、重大竊盜、火災、暴力等重 大事件)或未切實依照金融機構安全維護注意要點之規定致發生安全事故等,其 各年度個別或合計實際損失逾五千萬元者,應揭露其性質及損失金額:無。
-
(五)其他經財政部指定應予揭露之事項:無。
-
九、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 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書及其目前執行情形:無。
-
十、子公司不參與認購本次轉換公司債之承諾書:不適用。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 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四十三條於九十三年二月三日修 訂後已明訂證券承銷商不得受理發行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其中包含子 公司 ) 參與詢價圈購,故子公司依法已不得參與本轉換金融債券之認購,故不適用。
-
十一、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決議有不同 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
十二、 最近三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應揭露股東會通過日期與數額、價格訂定之 依據及合理性、特定人選擇之方式及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無。
-
十三、本公司辦理公司治理資訊揭露之情形: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239 頁。
231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 93 年 3 月 25 日 本公司民國 92 年 1 月 1 日至 92 年 12 月 31 日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 行檢查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 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 ( 含獲 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 ) 、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等目 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 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 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 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訂頒「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 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 度處理準則」 ( 以下簡稱「處理準則」 ) 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 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 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 1. 2. 3. 4.
-
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 控制環境, 風險評估, 控制作業, 資訊 5.
-
及溝通,及 監督。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 理準則」之規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 及執行的有效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檢查結果,認為本公司上開期間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 知悉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財務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 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 述目標之達成。
-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 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 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 93 年 3 月 22 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 7 人中, 0
-
有 人持反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黃春鐘 簽章 總經理:李憲章 簽章
232
聯邦銀行
twBBB- 中華信評 長期 (2003/10/30) 短期 twA-3 展望 正向 2003/10/30 twBBB-/ /twA-3 評等歷史 正向 2002/12/18 twBBB-/ /twA-3 穩定 2000/12/01 twBBB/ /twA-3 負向 2000/01/11 twBBB/ /twA-3 穩定 分析師 謝雅?
評等理由
聯邦銀行的評等結果係反映該行高於平均水準的核心獲利,以及該行在改善放款組 合及清理不良資產方面所付出的努力。抵銷前述優勢的主要負面因素則為:該行較弱的 資本水準,可能會對其吸收潛在授信損失的能力造成限制。此外,評等展望的調整係反 映聯邦銀行在消費金融方面的利基地位正持續提升其核心獲利能力。
由於聯邦銀行重點發展消費金融業務,其獲利能力可望因此獲得進一步的提升。截 至民國 92 年第三季結束時,該行為台灣第三大信用卡發卡銀行。此外,近來國內銀行 業的平均淨利差因偏低的利率環境而縮小之際,該行的淨利差卻反而擴大。聯邦銀行信 用卡業務的規模亦協助改善了該行的營運效率。與聯邦銀行受評等級相當之其他同業, 通常較仰賴淨利差收入為其主要的營業收入來源,但聯邦銀行手續費及佣金收入對其營 業收入的貢獻度則較高。該行 87 年至 91 年間的手續費及佣金收入平均佔其調整後收入 15% 的比重達 。
聯邦銀行的資產品質已改善至與業界平均值相當的水準。該行依官方定義計算的資 本適足率於過去一年期間亦有提昇,然而,因處理不良資產所產生的授信損失,已削弱 了聯邦銀行的資本水準。若考量該行的未攤銷出售不良債權損失、以及準備保障不足等 因素,則其目前的資本水準尚可為突發性的財務壓力提供中度的保障。
評等展望:正向
「正向」的評等展望,係基於中華信評預期聯邦銀行的財務結構應能持續獲得改善。
公司概況
聯邦銀行為一家提供全方位服務的中小型商業銀行; 92 年 9 月底時,該行的資產總 值為新台幣 1,895 億元,在台灣零散的銀行業中僅佔金融業資產總值的 0.8% 。就業務結 構而言,聯邦銀行較同業(不包括具政策性功能的銀行及企銀)具有較高的消費性放款 及中小企業放款比重。該行亦積極經營信用卡、現金卡及汽車貸款等業務。若以流通卡 數統計,聯邦銀行 92 年 9 月底時在國內銀行業的信用卡業務排名第 3 ,現金卡業務則排 5 名第 。聯邦銀行亦提供頗為精進的綜合電子銀行服務。該行在請領新業務執照方面(諸 如信託業務及貿易融資服務等)通常領先其它國內同業。
1.5 聯邦銀行為了處理該行的問題資產,共計已投資了 億元於資產管理公司及金融 資產服務公司。該行的長期股權投資對象亦涵蓋票券金融、租賃、證券金融、期貨經紀、
233
證券投資信託、投資顧問及保險經紀人公司等。除了設於香港的聯邦財務有限公司(主 要是對海外的台灣客戶提供貿易融資服務)外,該行的其餘投資事業皆位於台灣。聯邦 2% 銀行的總資產中,長期股權投資所佔的比例不及 。
40 6 聯邦銀行目前在全台灣共有 家分行,其中包括 家僅提供基本消費金融業務的 簡易分行。海外業務方面,該行在香港及越南分別設有辦事處。截至 92 年 6 月底,該 行員工總數共計 2,393 人。
股權結構與法律地位
聯邦銀行係依據國內「銀行法」登記成立之商業銀行。該行的股東結構向來穩定且 較集中,主要的大股東為聯邦建設集團,其中包括集團創始人林氏家族以及各關係企 5% 業。雖然依法令規定,聯邦銀行個別股東的持股均未超過 ,然而聯邦建設集團總計 仍控制該行約七成的股權。聯邦銀行係為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上市公司。
經營策略
聯邦銀行致力朝向均衡的業務結構發展,期能為客戶提供完整的金融服務。為了強 化有限的營運網絡,聯邦銀行致力提升其自動化服務基礎設施及網路服務通路。為能服 務更多的個人客戶,該行將部份全功能分行轉換為簡易分行,以擴大其服務網絡。同時 為因應來自幾家大型金控公司日益激烈的競爭,聯邦銀行計畫藉由開發利基商品以及與 其金融子公司進行整合的方式,發揮其最高競爭力。管理階層自認該行已與其金融子公 司組成了一個小型金融集團。
聯邦銀行的目標是強化其高利差商品的利基市場地位,例如消費性及中小企業放款 業務。該行對中小企業的放款比重頗高, 92 年 6 月底時佔其總放款的 17% ,其它大多 15% 數同業(不含肩負政策性功能的銀行及企銀)對中小企業的放款比重則通常在 以 下。聯邦銀行已成為國內排名前五名的信用卡及現金卡發卡銀行。該行亦將其消費性放 款及現金卡的管理工作集中至總行,以便對相關的分行營運進行控管。聯邦銀行已和國 內幾家大型百貨公司締結策略聯盟,以拓展其消費金融業務。
在企業金融方面,聯邦銀行成立了一個企業金融部門,集中處理行銷與授信審核等 相關作業,以提升營運效率及風險管理。
為了更進一步增強內控機制,聯邦銀行已制訂多項措施以評估各分行的績效;這些 措施的訂定,不僅是為促進該行的業務發展,同時也為控制風險。為了強化授信控管的 基礎,聯邦銀行亦開發出一套更為完整的問題資產催收系統,和授信品質評估訓練計 畫,並指派兩個部門負責處理問題資產。在這些努力下,預計聯邦銀行能更有效地解決 其不良資產問題。
資產品質
92 年前三季時,聯邦銀行的資產品質隨銀行業的整體趨勢而保持穩定,預計短期內 不致有重大惡化情形。該行的不良資產(包括依官方定義的逾期放款、應予觀察放款、 協議分期償還貸款、及承受擔保品)對總放款比,由 91 年 9 月底的 14% ,明顯進步至 92 年 9 月底的 9% 。此外,聯邦銀行在降低對大型房地產相關借款人放款業務的授信集 中程度方面亦取得相當進展,其信用狀況向來為該行資產品質的重大敏感因子。 92 年上
234
半年,聯邦銀行的放款約成長 7% ,總計達 1,140 億元,新增放款的整體品質呈現穩定。 不過,和該行授信損失記錄比較之下,其備抵呆帳覆蓋率依舊不足。展望未來,對新增 放款持續採取審慎的授信控管,並進一步積極提列準備,將是聯邦銀行是否能將其資產 品質提升至良好水準的關鍵所在。
57% 聯邦銀行的消費性放款約佔其總放款組合的 ,其餘則為企業放款。由於該行將 重心放在消費性放款業務,例如房貸、車貸及信用卡等,其消費性貸款總額在 92 年上 半年成長約 6% (經年度化換算),雖然於 91 年期間曾減少 9% 。
過去數年來,聯邦銀行的信用卡業務持續成長,但該行此項業務的違約形式並未呈 現上揚趨勢。不過,由於主管機關將針對國內信用卡業務訂定一套較為嚴格的規範,故 預計該行信用卡壞帳的打銷金額短期內將會提高,不過應仍能維持在可管理的範圍內。 若聯邦銀行持續改善營運,並徹底執行允當的授信控管措施,則目前正趨於穩定的總體 經濟環境亦有助於該行免於發生重大的授信損失。至於企業放款方面,該行的目標是將 30% 其對中小企業放款的比重,提高至佔總放款的 。由於缺乏中小企業的相關財務資 訊,聯邦銀行乃自行建立內部的授信控管系統,以協助該行對潛在的中小企業客戶進行 評估。
聯邦銀行 92 年 9 月底的總資產中,放款佔 64% ,流動性資產(包括公債、銀行同 17% 業拆借、短期票券及證券等)則約佔 。該行有價證券組合主要包括由政府或公營事 業發行,或有銀行擔保的固定收益證券,故其整體品質允當。
獲利能力
以放款損失準備提列前淨營運收入對平均資產比計算,聯邦銀行 92 年前三季的核 2.06% 心獲利能力明顯進步至 ,為九年來之最高水準。在利率走低的環境下,該行淨利 差的擴大速度優於銀行業平均水準,主要係因該行的高利差消費性商品增加所致,諸如 信用卡循環信用貸款及預借現金卡等業務。
聯邦銀行的收入結構與同業相比較為均衡。該行賺取手續費與佣金收入的能力頗 88 佳,而這類收入的特色即不受利率變動影響,故屬較穩定的收入來源。自 年起,該 15% 16% 行的調整後營收中,來自手續費與佣金收入的貢獻度大致穩定維持在 至 之間, 10% 而業界平均水準則低於 。該行信用卡業務為其手續費相關收入的最大來源,保證業 務的手續費收入則呈遞減的趨勢。 87 年至 92 年 9 月底間,該行的淨利息收入佔其調整 60% 75% 後營收的比重介於 至 之間。
92 年前三季,聯邦銀行的非利息費用對收入比由 91 年時的最高水準 70% ,進步至 56% ,顯示出管理階層在提升營運效率方面的能力,並反映出該行信用卡業務的規模。 展望未來,預計聯邦銀行在消費金融業的利基地位,應可將其整體獲利能力進一步提升 至令人滿意的水準。
資產負債管理
聯邦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機制與同業相似,且足以因應台灣相對單純的金融體系。 該行的放款對存款比(此為資金利用程度的指標之一)已由 87 年的 95% ,提高至 92 年 9 月的 72% ,主要係因放款規模縮小所致。為配合放款量之變化,該行的存款總額將根 據該行的放款對存款比目標( 70% 至 80% )酌予機動調整。在 91 年至 92 年 9 月底間,
235
10% 14% 7% 聯邦銀行的流動準備率維持在 至 之間,高於主管機關要求的 最低目標。
80% 聯邦銀行的外部資金來源主要為客戶存款,此部分穩定佔其總資產的 以上。該 行的存款結構已更趨於穩定; 92 年 6 月 30 日時,該行個人存款佔總存款的比重,由 89 68% 75% 年的 提高為 。至於其他資金來源,例如同業拆借及附買回協議等,則佔該行外 部資金來源的比重相當低。聯邦銀行在 91 年透過發行金融債券的方式,籌得總額達 35 億元的中期資金來源,而該行的融資彈性也因此獲得提升。
資本
聯邦銀行 92 年 9 月底的淨值為 164 億元,就國內標準而言亦屬偏低。該行 92 年 9 月底的調整後股東權益對資產比,由 91 年底的 3.54% 微幅降低,主要係受該行自 91 年 以來降低不良資產所產生的授信損失影響。雖然聯邦銀行依官方定義計算的資本適足率 已略為提升,但和同業比較之下,該行的調整後普通股權益對資產比則偏弱。若將該行 出售不良資產所產生的未攤提前授信損失、及備抵呆帳覆蓋率不足等兩項因素納入考 量,則其目前的資本水準在面對財務壓力時,尚能提供中度緩衝。展望未來,由於聯邦 銀行正努力利用盈餘清理不良資產,且目前並無任何外部增資計畫,故預料該行的資本 將呈溫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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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銷商總結意見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邦銀行或該公司)本次為辦理公開募 集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發行總額為新台幣 參拾億元整,依法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 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聯邦銀行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 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 予以審慎評估。特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 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 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聯邦銀行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 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董事長 王 慎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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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法律意見書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募集與發行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 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參拾億元整,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按票面金額 十足發行,共計發行參萬張,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提 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包括實地瞭解,與公司董事、經理 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 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 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此致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賴盛星律師事務所 賴盛星律師(簽章)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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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銀行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
| 聯邦銀行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 | ||
|---|---|---|
| 項 目 |
運 作 情 形 |
與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 情形 |
| 一、銀行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銀行處理股東建議或爭議等事項之 方式 (二)銀行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管機制 及防火牆情形 |
(一) 有關股東建議或爭議事項本行設有專責人員處理並視情況轉洽相關單位辦理。 (二) 本行己訂定「銀行對子公司之監理控制作業準則」,其中對於與子公司間之風險管 理政策均有規範。另,本行與關係人間之各項交易均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
無重大差異。 |
| 二、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銀行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 |
(一) 目前本行尚未設置獨立董事,但現任之董事其資格條件均依財政部頒佈「銀行負 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之規定辦理。 (二) 本行董事會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 |
(一) 尚未設置獨立董事席 次。 (二) 無重大差異。 |
| 三、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銀行設置獨立監察人之情形 (二)監察人與銀行之員工及股東溝通之 情形 |
(一) 目前本行尚未設置獨立監察人,但現任之監察人其資格條件均依財政部頒佈「銀 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之規定辦理。 (二) 本行網路上設有員工園地,監察人與銀行員工及股東可透過該管道進行溝通或提 供相關資訊與建議。 |
(一) 尚未設置獨立監察人席 次。 (二) 無重大差異。 |
| 四、資訊公開 銀行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 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 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上 市上櫃銀行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網 站等) |
(一) 本行設有網站定期揭露財務狀況,另依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揭露本行相關資訊。 (二) 本行網站之資訊有專責部門負責蒐集及維護。 (三) 本行目前設有一位發言人及一位代理發言人。 (四) 本行每年依據「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編製年報資料,揭露本行相關資訊。 |
無重大差異。 |
| 五、銀行設置審計委員會等功能委員會之 運作情形 |
(一) 本行置總稽核一人,以獨立超然之精神綜理稽核業務,其職位等同於副總經理, 且稽核部門直接隸屬董事會,負責監督本行各項業務之運作。 (二) 為強化管理機制,本行目前設有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自動化作業委員會、投資 暨授信審議委員會及逾期授信、催收款及呆帳清理委員會等,其決議事項皆依分 層負責辦法提報相關層級。 |
未另設置審計委員會。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1. 本行董事會議事規則明訂出席董事如涉及其本身利害關係時,應即自行迴避,不得加入表決,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2. 本行客戶可透過網站或申訴及建議專線表達意見或申訴事項,並由專責部門負責轉辦相關單位及追蹤執行情形。 3. 本行訂有股東會、董事會暨經理人權責劃分表,各項業務依據各該核定權責辦理。 |
註: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參考範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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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重要決議、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
-
一、重要決議應記載下列事項
-
(一)最近二年度股東常會及臨時會之重要決議事項,以及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 241 250
-
(含章程新舊條文對照表及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頁至第 頁。
-
251 258
-
(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頁至第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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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259 頁至第 268 頁。
-
(四)其他依本局規定應記載之程序或辦法:無
-
二、公司章程及有關法規
-
(一)公司章程: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269 頁至第 27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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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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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關法規: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頁至第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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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
時 間: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整
-
地 點:台北市金華街一八七號政大公企中心綜合大樓六樓禮堂
-
出 席: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之股份 1,002,305,709 股,佔本公司發行股份總 數 1,488,926,389 股 ( 減除本公司買回股份 45,237,000 股 ) 之 69.43 ﹪
-
列 席:張日炎會計師、李志蓉會計師、王寶輝律師、陳國雄律師
-
主 席:黃董事長春鐘 紀 錄:陳錦雀
宣佈開會:主席檢查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總數已達法定開會股數,宣佈開 會。
一、主席致詞 ( 略 )
- 二、報告事項
第一案:本銀行九十一年度營業概況,敬請 公鑒。 第二案:監察人審查本銀行九十一年度決算報告,敬請 公鑒。
-
第三案:本銀行參與投資「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報告,敬請 公鑒。
-
三、承認事項:為依法提出九十一年度決算表冊,請 承認案。 說 明: ( 一 ) 本案業經本銀行第四屆第二十三次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後,送請監察 人審查認為尚無不合,並出具審查報告書附卷。
-
( 二 ) 前述表冊附后。
-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
四、討論事項
第一案:本銀行九十一年度虧損彌補,請 公決案。
- 說 明: ( 一 ) 本銀行九十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之稅後純損為一、三六一、二八五、 二一二元,扣抵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五六、七九四、四七三元後,累積虧 損為一、三0四、四九0、七三九元。
(二)本銀行經第四屆第二十三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九十一年度累積虧損 一、三0四、四九0、七三九元擬以法定盈餘公積彌補,故無分配員工紅 利及董監事酬勞情形。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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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虧損撥補表
民國九十一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 民國九十一年度 | 民國九十一年度 | 單位:新台幣元 |
|---|---|---|
| 項 目 |
金 額 | |
| 期初累積盈餘 減:本期稅後純損 累積虧損金額 以法定盈餘公積撥補數(註) 86年度以前餘額 87年度以後餘額 |
1,092,084,841 212,405,898 |
56,794,473 1,361,285,212 |
| (1,304,490,739) 1,304,490,739 |
||
| 累積盈餘 |
0 |
註:原有法定盈餘公積為 1,809,297,508 元,於依序提撥屬 86 年度以前及 87 年度以後之餘額共 1,304,490,739 元彌補累 積虧損後,尚餘屬 87 年度以後之法定盈餘公積 504,806,769 元。
-
第二案:為擬修正本銀行公司章程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 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請 公決案。
-
說 明:為配合臺灣證券交易所新制定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財政部 修訂後之「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擬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 文內容,其修訂前後對照表如后。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 條次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前條文 |
修正說明 |
|---|---|---|---|
| 第十九條 | 股東會之決議,除法令 另有規定外,應有代 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 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出席股東不足前項定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 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 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並將 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 東會。 前項股東會,對於假決議,如仍有已發行股 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並經出席股 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視同第一項之決議。 |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 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 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 之。 出席股東不足前項定額,而有代表已發行 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 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 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 再行召集股東會。 前項股東會,對於假決議,如仍有已發行 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並經出 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視同第一項 之決議。 |
為擴大公司 章程規範範 圍。 |
| 第二十六條 | 董事會每二 個月開會一次,如遇緊急事項或 依董事過半數之請求,得開臨時會議,除公 司法另有規定外,均由董事長以書面召集 之,並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因故不能出 席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未指定 時,由常務董事互選一人,代理之。 |
董事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如遇緊急事項 或依董事過半數之請求,得開臨時會議, 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均由董事長以書面 召集之,並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因故 不能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 人,未指定時,由常務董事互選一人,代 理之。 |
配合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 份有限公司 及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 賣中心共同 制定之「上 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 則」及本行 「董事會議 事規則」。 |
| 第二十八條 | 董事會之決議,除法令 另有規定外,應有過 半數董事出席,並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行之。 |
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 有過半數董事出席,並以出席董事過半數 之同意行之。 |
為擴大公司 章程規範範 圍。 |
| 第三十二條 | 常務董事會之決議,除法令 另有規定外,須 有半數以上常務董事之出席及出席常務董事 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其議事錄應由主席簽名 或蓋章。 |
常務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 外,須有半數以上常務董事之出席及出席 常務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其議事錄應 由主席簽名或蓋章。 |
為擴大公司 章程規範範 圍。 |
| 第三十八條 | 本銀行設總經理一人,秉承董事會決議綜理 銀行業務。並設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副 經理各若干人,輔助總經理處理銀行業務。 另置總稽核一人,以獨立超然之精神綜理稽 核業務,其職位等同 於副總經理,且不得兼 任與稽核工作有相互衝突或牽制之職務 。總 經理、副總經理、總稽核、協理、經理、副 |
本銀行設總經理一人,秉承董事會決議綜 理銀行業務。並設副總經理、協理、經理、 副經理各若干人,輔助總經理處理銀行業 務。另置總稽核一人,以獨立超然之精神 綜理稽核業務,其職位相當於副總經理, 且不得兼任其他職務。總經理、副總經 理、總稽核、協理、經理、副經理之委任、 |
配合財政部 「銀行內部 控制及稽核 制度實施辦 法」第八條 條文。 |
242
| 條次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前條文 |
修正說明 |
|---|---|---|---|---|
| 經理之委任、解任及報酬均應提董事會以全 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解任及報酬均應提董事會以全體董事過 半數之同意行之。 |
|||
| 第四十六條 |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依照銀行法、公司法及 有關法令 之規定辦理。 |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依照銀行法、公司法 及有關銀行法令之規定辦理。 |
為擴大公司 章程規範範 圍。 |
|
| 第四十八條 |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八月二十 日。第一次修正於八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二次修正於八十四年四月十二日。第三次 修正於八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第四次修正 於八十六年四月十八日。第五次修正於八十 七年四月二十日。第六次修正於八十八年五 月三日。第七次修正於八十九年五月十日。 第八次修正於九十年四月十九日。第九次修 正於九十一年六月十七日。第十次修正於九 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八月二 十日。第一次修正於八十二年四月二十四 日。第二次修正於八十四年四月十二日。 第三次修正於八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第 四次修正於八十六年四月十八日。第五次 修正於八十七年四月二十日。第六次修正 於八十八年五月三日。第七次修正於八十 九年五月十日。第八次修正於九十年四月 十九日。第九次修正於九十一年六月十七 日。 |
增列「第十 次修正於九 十二年五月 二十七 日」。 |
|
-
第三案:為擬訂定本銀行董事會議事規則,請 公決案。
-
說 明:(一)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與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共 同制定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
-
(二)「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全文計十六條;本案業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 第四屆第二十三次董事會議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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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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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案:為擬重新訂定本銀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請 公決案。
-
說 明:(一)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91.12.18 台證上字第 031672 號函、 財政部證期會 91.12.10 財證一字第 0910006105 號令新發布之「公開發行公 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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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訂定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草案共七章,計三十三條。 原本銀行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於本案通過後同時廢止。 (三)本案業經九十二年三月五日第四屆第二十三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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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
時 間:九十三年六月十一日上午九時整
-
地 點:台北市金華街一八七號政大公企中心綜合大樓六樓禮堂
-
出 席: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代表股份總數 952,586,409 股,佔本公司發行股份總 數 1,488,926,389 股之 63.98 ﹪
-
列 席:張日炎會計師、陳國雄律師
-
主 席:黃董事長春鐘 紀 錄:陳錦雀
-
宣佈開會:主席檢查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代表股份總數已達法定開會股數,宣佈開 會。
-
一、主席致詞 ( 略 )
-
二、報告事項
第一案:本銀行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公鑒。
第二案:監察人審查本銀行九十二年度決算報告,敬請 公鑒。
第三案:本銀行買回庫藏股轉讓予員工執行情形報告,敬請 公鑒。
-
三、承認事項:為依法提出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請 承認案。
-
說 明: ( 一 ) 本案業經本銀行第五屆第九次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後,送請監察人審 查認為尚無不合,並出具審查報告書附卷。
- ( 二 ) 前述表冊附后。
-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
四、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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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本銀行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請 公決案。
-
說 明: ( 一 ) 本銀行九十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之稅前純益為新台幣一、四七0、0 七三、0二三.七六元,連同九十一年度虧損撥補後,合計可供分配盈餘 仍為一、四七0、0七三、0二三.七六元,扣除預計應繳納之營利事業 所得稅一四九、一二四、四七四元,與依法應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三九六、 二八四、五六四.九三元,另依證期會九十一年四月八日頒佈之規定提列 特別盈餘公積九二四、六六三、九八四.八三元,故無分配員工紅利及董 監事酬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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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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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九十二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九十二年度 |
單位:新台幣元 | |
|---|---|---|
| 項 目 |
金 額 | |
| 期初累積盈餘 加:本期稅前盈餘 可供分配金額 減:分配項目 未分配盈餘 |
1.預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2.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3.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註) 小 計 |
0.00 1,470,073,023.76 |
| 1,470,073,023.76 | ||
| 149,124,474.00 396,284,564.93 924,663,984.83 |
||
| 1,470,073,023.76 | ||
| 0.00 |
註: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1.4.8(91) 台財證 ( 一 ) 字 002433 號公告,金融機構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第 十五條第五項及財政部九十一年三月八日台財融 ( 三 ) 字第 0913000051 號令,「出售不良債權予資產管理公司或以不 良債權折價抵繳合資公司股款,於五年內攤提其出售不良債權損失或折價損失者,其分派盈餘時,除依法提撥法定 盈餘公積外,應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就發生不良債權出售損失或折價損失與已攤提金額之差額, 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規定辦理。
第二案:為擬修訂本銀行公司章程第四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九 條條文,請 公決案。
說 明:為配合本行未來籌資需要,擬提高公司章程之資本總額,另依據銀行公 會訂定之「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四十四條第二項「銀行業章程應明訂常 務董事會在董事會休會期間行使董事會職權之授權範圍,惟涉及銀行重大利益事 項,仍應經由董事會之決議」之規定,擬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內容,其修訂前 後對照表如后。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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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次 修正後條文 修正前條文 備註
第四條 本銀行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佰肆 配合本行未來籌資需
拾捌億捌仟玖佰貳拾陸萬參仟捌佰 本銀行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佰肆 要,爰提高資本總額。
玖拾元整,分為貳拾肆億捌仟捌佰玖
拾捌億捌仟玖佰貳拾陸萬參仟捌佰
拾貳萬陸仟參佰捌拾玖股,均為普通
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分次發行。玖拾元整,分為壹拾肆億捌仟捌佰
資本總額中保留新台幣壹拾億元,分
為壹億股,為發行認股權憑證之可認玖拾貳萬陸仟參佰捌拾玖股,均為
購股份數額。
前項已發行股份,台灣證券集中保管普通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全額
股份有限公司得請求合併換發大面
發行。
額證券。
前項已發行股份,台灣證券集中保
管股份有限公司得請求合併換發大
面額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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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條 |
常務董事於董事會休會時,依法令、 本章程、股東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 以集會方式經常執行董事會授權決 議左列事項(涉及銀行重大利益之事 |
常務董事於董事會休會時,依法 令、本章程、股東會決議及董事會 決議,以集會方式經常執行董事會 職權,由董事長隨時召集,並以董 事長為主席。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 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 未指定時,由常務董事互推一人, 代理之。 |
配合銀行公會訂之定 「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第四十四條第二 項規定,銀行業章程應 明訂董事會休會期間授 權常董會行使董事會職 權。 |
|---|---|---|---|
| 項除外): (一)公司組織規程。 (二)分支機構之增設、遷移或裁 撤。 (三)轉投資事業之核准。 (四)基本章則之訂定及修改。 (五)營業計劃。 (六)中長程發展計劃。 (七)重要契約訂定。 (八)重要新種業務開辦。 (九)人事管理規則。 (十)全行員額編制及職位(員額) |
|||
| 設置標準。 (十一)經理人考績、撫卹及獎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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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員工待遇、福利標準。 (十三)公益及捐款逾新台幣五十萬 |
|||
| 元。 (十四)總行會計事務內部審核權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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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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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條 |
常務董事會 由董事長隨時召集,並以 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 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未 指定時,由常務董事互推一人,代理 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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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文 |
修正後條文 |
修正前條文 | 備註 |
| 其餘條次依序遞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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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條 |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八 月二十日。第一次修正於八十二年四 月二十四日。第二次修正於八十四年 四月十二日。第三次修正於八十五年 四月二十三日。第四次修正於八十六 年四月十八日。第五次修正於八十七 年四月二十日。第六次修正於八十八 年五月三日。第七次修正於八十九年 五月十日。第八次修正於九十年四月 十九日。第九次修正於九十一年六月 十七日。第十次修正於九十二年五月 二十七日。第十一次修正於九十三年 六月十一日。 |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八 月二十日。第一次修正於八十二年 四月二十四日。第二次修正於八十 四年四月十二日。第三次修正於八 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第四次修正 於八十六年四月十八日。第五次修 正於八十七年四月二十日。第六次 修正於八十八年五月三日。第七次 修正於八十九年五月十日。第八次 修正於九十年四月十九日。第九次 修正於九十一年六月十七日。第十 次修正於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
增列「第十一次修正於 九十三年六月十一日」 |
第三案:為因應業務成長需求,擬請授權董事會發行轉換金融債券或辦理現金增 資發行新股籌集資金,請 公決案。
-
說 明: ( 一 ) 若發行轉換金融債券,擬依下列方式辦理:
-
發行金額以新台幣五十億元為上限。
-
採全數詢價圈購方式對外辦理承銷。主要發行條件授權董事會依證 期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相關規定及視市場狀 況與主辦承銷商另行議定。
-
本次轉換金融債券發行後擬辦理上櫃,並得採無實體發行,即免印 製債券。
-
-
( 二 ) 若辦理現金增資,擬依下列方式辦理:
-
以 500,000 仟股為範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每股面額 10 元。
-
為保留依市場狀況選擇承銷方式彈性,擬提請股東會同意就下列二 種方式授權董事會擇一辦理:
- (1) 依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1 第 2 項 ( 如附件 ) ,提撥發行股份總數 10% 對外公開承銷,餘依公司法第 267 條第 1 項規定 ( 如附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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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80% 3 保留 由本公司員工承購,其餘 依同條第 項由原股東 儘先分認。
- (2) 依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1 第 3 項規定 ( 如附件 ) ,經本次股東會 本議案決議原股東放棄依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權利,並提撥 發行股份總數 90% 對外公開承銷,另依公司法第 267 條第 1 項 規定 ( 如附件 ) ,保留 10% 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3. 本公司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股部分,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 發行價格認購。
4. 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新股與原發行股份權利義務相同。
5. 本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認股及增 資基準日。
-
( 三 ) 另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 業之時效,前揭籌資計畫有關發行金額、發行股數、承銷價格、發行 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 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 因應主客觀環境而須修正時,擬請授權董事會辦理。
-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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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第十一次董事會議紀錄
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二時
地點: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一O九號三樓聯邦銀行會議室 出席:如簽名簿
列席:如簽名簿
主席:黃春鐘 紀錄:李守仁
-
一、主席宣佈開會
-
二、宣讀上(第十)次會議紀錄。 決定:確認。
-
三、報告事項
-
(一) 業務管理部報告主要業務概況。 決定:洽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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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董事會報告:檢奉第五屆第五十九至六十六次常務董事會議通 過授信案件彙報表,如附件,請 備查。 決定:准予備查。
-
(三) 董事會報告:檢奉第五屆第五十九至六十六次常務董事會議通 過有關人事、會計、業務章則及其他事項彙報表,請 備查。 決定:准予備查。
四、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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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業金融部提「台北分行申請授信戶聯邦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 司綜合額度新台幣壹億伍仟萬元,請 審議」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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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企業金融部提「台北分行申請授信戶勇軒有限公司前准A件中 期擔保放款日幣陸拾壹億壹仟肆佰零壹萬陸仟柒佰參拾肆元 (或等值外幣)、B件中期擔保放款美金壹拾柒萬元(或等值 外幣)變更核准條件,請 審議」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三) 證券金融部提「檢呈本行兼營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本次修 訂重點及修訂前後對照表、查核明細表,請 核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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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OBU
-
(四)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提「為配合銀行法之修正及提高本行 對外幣有價證券同一發行者之投資限額,以提升本行收益,業 依實際需要修訂『聯邦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外幣有價證券投 資及風險控管處理準則』(新修訂版及新舊條文對照表如附 件),請 追認」案。
決議: 1、全體出席董事同意追認。
-
2、嗣後類此案件在董事會休會期間授權常董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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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人事部提「擬由林副總經理鴻聯兼代信用卡中心執行長乙職, 謹請 核議」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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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債權管理部提「提報信用卡中心、國民現金部、車貸事業群擬 申請轉銷呆帳共計一二、五一四戶,金額合計新台幣六O三、 三九四、六五七元,詳如說明,謹請 審議」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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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不動產管理部提「建請將本行文心分行及各進駐相關單位應分 攤之租金、管理費及水電費等相關費用由各使用單位按實際使 用面積比例分攤,並將原出租人未歸還之房屋押租金先轉入其 他應收款,俟無法追索時,再由業管部提列呆帳,並由業管部 依『金融機構非營業用辦公場所管理辦法』之規定,向主管機 關財政部金融局提出增設及變更申請乙事,謹請 核議」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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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不動產管理部提「擬續租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一O九號 地下一樓部分作為本行資訊部不斷電系統使用乙案,謹請 核 議」案。
-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除本案利害關係人自動迴避外餘均同意通 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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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不動產管理部提「建請向勇軒有限公司承租後列之房屋(即位 於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三九九號一至二樓、四樓、四樓之一、 五樓、五樓之一及六樓之一)作為本行內湖分行、信用卡中心、 資訊部及行銷企劃部客服中心等單位使用;並由業管部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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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機構增設遷移或裁撤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及『金融機構 非營業用辦公場所管理辦法』之規定,向主管機關財政部金融 局提出遷移、裁撤等申請乙案,謹請 核議」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除本案利害關係人自動迴避外餘均同意通 過。
- (十) 財務部提「依本公司九十三年度股東常會決議之授權,擬建議 本公司增資案採發行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新台幣五十億元,計 畫之重要內容及相關事宜,詳如說明,是否可行,呈請 核示」 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十一)業務管理部提「為申請發行轉換金融債券需要,茲擬具本行 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敬請 鑒核」案。
決議: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五、臨時動議:無。
- 六、散會。下午三時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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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第 一 章 總 則
-
第 一 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之處理,悉依本處理程序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 委員會(以下簡稱證期會)所頒訂「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 則」(以下簡稱本準則)辦理之。
-
第 二 條 本處理程序所稱資產之適用範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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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票、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國內受益憑證、海外共同基金、 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等長、短 期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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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不動產及其他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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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會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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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特許權等無形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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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金融機構之債權(含應收款項、買匯貼現及放款、催收款項)。 六、 衍生性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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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依法律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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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其他重要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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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條 本處理程序用詞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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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衍生性商品:指其價值由資產、利率、匯率、指數或其他利益等 商品所衍生之遠期契約、選擇權契約、期貨契約、槓桿保證金契 約、交換契約,及上述商品組合而成之複合式契約等。所稱之遠 期契約,不含保險契約、履約契約、售後服務契約、長期租賃契 約及長期進(銷)貨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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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依法律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指依 企業併購法、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機構合併法或其他法律進行 合併、分割或收購而取得或處分之資產,或依公司法第一百五十 六條第六項規定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以下簡稱股份受讓)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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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關係人:指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所規定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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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子公司:指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 號及第七號所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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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專業估價者:指不動產估價師或其他依法律得從事不動產、其他 固定資產估價業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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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事實發生日:指交易簽約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過戶日、董 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等日期孰前 者。但屬需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投資者,以上開日期或接獲主管機 關核准之日孰前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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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大陸地區投資:指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規定從事之大陸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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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資產取得或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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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第二條所述範圍之資產,除已另訂定評估、作業程序 外,餘依本處理程序之規定,由各該主辦部室提出其評估方式及作業程 序等資料,提報董事會通過後核定,董事會休會期間,由常務董事會核 可報請董事會備查。前項評估、作業程序應記載事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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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估程序:包括價格決定方式及參考依據等。
二、作業程序:包括授權額度、層級、執行單位及交易流程等。 本公司取得非供營業使用之不動產,其總額及限額應依銀行法及相關規 定辦理。
本公司取得有價證券之總額及個別有價證券之限額,應依「本行投資政 策」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進行企業合併、分 割、收購或股份受讓,除應符本處理程序第三章至第五章規定外,並應 依相關作業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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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應督促子公司依本準則規定訂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並依 「本行對子公司之監理控制作業準則」控管子公司資產之取得或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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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依本處理程序或其他規定應經董事會通過者, 如有董事表示異議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應將董事異議資料送各監察人。 若設置獨立董事,依前項規定將取得或處分資產交易提報董事會討論 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對之意見與理由列 入會議紀錄。
-
第 六 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他固定資產,除與政府機構交易、自地委 建、租地委建,或取得、處分供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外,交易金額達公 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先取得專業估價者 出具之估價報告,並符合下列規定:
-
一、因特殊原因須以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作為交易價格之參考依據 時,該項交易應先提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未來交易條件變更者, 亦應比照上開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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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者,應請二家以上之專業估價者估 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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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洽請會計師依會計 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定辦理,並對 差異原因及交易價格之允當性表示具體意見:
-
(一)估價結果與交易金額差距達交易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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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家以上專業估價者之估價結果差距達交易金額百分之十以 上者。
-
-
四、契約成立日前估價者,出具報告日期與契約成立日期不得逾三個 月。但如其適用同一期公告現值且未逾六個月者,得由原專業估價 者出具意見書。
-
-
第 七 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應先取具標的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作為評估交易價格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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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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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見: 一、取得或處分非於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有價證券。 二、取得或處分私募有價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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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產交易金額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之合理性表示意 見,會計師並應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發布之審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規 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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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條 本公司取得之估價報告或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該專業估 價者及其估價人員、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與交易當事人不得為關係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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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條 本公司經法院拍賣程序取得或處分資產者,得以法院所出具之證明文件替 代估價報告或會計師意見。
第 三 章 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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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一 條 本公司向關係人購買或交換而取得不動產,應依本處理程序規定辦理相關 決議程序及評估交易條件合理性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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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判斷交易對象是否為關係人時,除注意其法律形式外,並應考慮實 質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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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二 條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應將下列資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 認後,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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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不動產之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二、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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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規定評估預定交易條件合理性之相關資料。 四、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對象及其與公司和關係人之關係等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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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預計訂約月份開始之未來一年各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並評估交易 之必要性及資金運用之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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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之限制條件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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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三 條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應按下列方法評估交易成本之合理性: 一、按關係人交易價格加計必要資金利息及本公司依法應負擔之成 本。所稱必要資金利息成本,以公司購入資產年度所借款項之加 權平均利率為準設算之,惟其不得高於財政部公布之非金融業最 高借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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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係人如曾以該標的物向金融機構設定抵押借款者,金融機構對 該標的物之貸放評估總值,惟金融機構對該標的物之實際貸放累 計值應達貸放評估總值之七成以上及貸放期間已逾一年以上。但 金融機構與交易之一方互為關係人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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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購買同一標的之土地及房屋者,得就土地及房屋分別按前項所列任 一方法評估交易成本。
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評估不動產成本,應洽請會計師複核及表示具體 意見。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依第十二條規定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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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不適用前三項規定:
-
一、關係人係因繼承或贈與而取得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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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係人訂約取得不動產時間距本交易訂約日已逾五年。 三、與關係人簽訂合建契約而取得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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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四 條 本公司依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評估結果均較交易價格為低時,應依 第十五條規定辦理。但因下列情形,並提出客觀證據及取具不動產專業 估價者與會計師之具體合理性意見者,不在此限:
-
一、關係人係取得素地或租地再行興建者,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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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素地依前條規定之方法評估,房屋則按關係人之營建成本 加計合理營建利潤,其合計數逾實際交易價格者。所稱合理 營建利潤,應以最近三年度關係人營建部門之平均營業毛利 率或財政部公布之最近期建設業毛利率孰低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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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一標的房地之其他樓層或鄰近地區一年內之其他非關係人 成交案例,其面積相近,且交易條件經按不動產買賣慣例應 有之合理樓層或地區價差評估後條件相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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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一標的房地之其他樓層一年內之其他非關係人租賃案例, 經按不動產租賃慣例應有之合理樓層價差推估其交易條件 相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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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關係人購入之不動產,其交易條件與鄰近地區一年內之其他非 關係人成交案例相當且面積相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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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所稱鄰近地區成交案例,以同一或相鄰街廓且距離交易標的物方圓 未逾五百公尺或其公告現值相近者為原則;所稱面積相近,則以其他非 關係人成交案例之面積不低於交易標的物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所稱 一年內係以本次取得不動產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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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五 條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如經按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規定評估結果 均較交易價格為低者,應辦理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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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動產交易價格與評估成本間之差額,應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 條第一項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予以分派或轉增資配股。 對公司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如為公開發行公司,亦應就 該提列數額按持股比例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提列 特別盈餘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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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監察人應依公司法第二百十八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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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一款及第二款處理情形應提報股東會,並將交易詳細內容揭露 於年報及公開說明書。
本公司經依前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應俟高價購入之資產已認列跌 價損失或處分或為適當補償或恢復原狀,或有其他證據確定無不合理者, 經證期會同意後,始得動用之。
若有其他證據顯示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交易有不合營業常規之情事 者,亦應依前二項規定辦理。
第 四 章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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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六 條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注意下列重要風險管理及稽核事項之控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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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原則與方針:應包括得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種類、經營或避 險策略、權責劃分、績效評估要領及得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契約 總額,以及全部與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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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風險管理措施。 三、內部稽核制度。
四、定期評估方式及異常情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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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七 條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採行下列風險管理措施: 一、風險管理範圍,應包括信用、市場價格、流動性、現金流量、作 業及法律等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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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事衍生性商品之交易人員及確認、交割等作業人員不得互相兼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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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風險之衡量、監督與控制人員應與前款人員分屬不同部門,並應 向董事會或向不負交易或部位決策責任之高階主管人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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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衍生性商品交易所持有之部位至少每週應評估一次,惟若為業務 需要辦理之避險性交易至少每月應評估二次,其評估報告應呈送 董事會授權之高階主管人員。
五、其他重要風險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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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八 條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董事會應依下列原則確實監督管理: 一、指定高階主管人員應隨時注意衍生性商品交易風險之監督與控 制。
- 二、定期評估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績效是否符合既定之經營策略及 承擔之風險是否在公司容許承受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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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授權之高階主管人員應依下列原則管理衍生性商品之交易: 一、定期評估目前使用之風險管理措施是否適當並確實依本準則及本 公司所訂之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辦理。
- 二、監督交易及損益情形,發現有異常情事時,應採取必要之因應措 施,並立即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若已設置獨立董事時,董事會 應有獨立董事出席並表示意見。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依所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規定 授權相關人員辦理者,事後應提報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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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九 條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建立備查簿,就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 種類、金額、董事會通過日期及依第十七條第四款、第十八條第一項第 二款及第二項第一款應審慎評估之事項,詳予登載於備查簿備查。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應定期瞭解衍生性商品交易內部控制之允當性,並 按月稽核交易部門對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之遵循情形,作成稽 核報告,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應以書面通知各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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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合併、分割、收購及股份受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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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十 條 本公司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應於召開董事會決議前,委 請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就換股比例、收購價格或配發股東之現金 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提報董事會討論通過。
-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應將參與合併、分割或收購之重要約定內容及相關事項,於股東 會開會前製作致股東之公開文件,併同前條之專家意見及股東會之開會 通知一併交付股東,以作為是否同意該合併、分割或收購案之參考。但 依其他法律規定得免召開股東會決議合併、分割或收購事項者,不在此 限。
255
因前項規定召開之股東會,因出席人數、表決權不足或其他法律限制,致 無法召開、決議,或議案遭股東會否決,參與合併、分割或收購之公司應 立即對外公開說明發生原因、後續處理作業及預計召開股東會之日期。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參與合併、分割或收購時,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有特殊因素事先 報經證期會同意者外,應與各參與公司於同一天召開董事會,以及同一天 召開股東會,決議合併、分割或收購相關事項。
本公司參與股份受讓時,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有特殊因素事先報經證期 會同意者外,應與各參與公司於同一天召開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 本公司應取得所有參與或知悉本公司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計畫之 人,出具之書面保密承諾,在訊息公開前,不得將計畫之內容對外洩露, 亦不得自行或利用他人名義買賣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案相關之 所有公司之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第二十四條 本公司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換股比例或收購價格,不得 任意變更,但符合下列情形且於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契約中訂 定得變更者,不在此限:
-
一、辦理現金增資、發行轉換公司債、無償配股、發行附認股權公司 債、附認股權特別股、認股權憑證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 券。
-
二、處分公司重大資產等影響公司財務業務之行為。
-
三、發生重大災害、技術重大變革等影響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情 事。
-
四、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公司任一方依法買回庫藏股 之調整。
-
五、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主體或家數發生增減變動。
-
六、已於契約中訂定得變更之其他條件,並已對外公開揭露者。
-
第二十五條 本公司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契約應載明本公司之權利義 務及下列事項:
-
一、違約之處理。
-
二、因合併而消滅或被分割之公司前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或 已買回之庫藏股之處理原則。
-
三、參與公司於計算換股比例基準日後,得依法買回庫藏股之數量及 其處理原則。
-
四、參與主體或家數發生增減變動之處理方式。 五、預計計畫執行進度、預計完成日程。
-
六、計畫逾期未完成時,依法令應召開股東會之預定召開日期等相關 處理程序。
第二十六條 本公司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時,若參與公司任何一方於資 訊對外公開後,擬再與其他公司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除 參與家數減少,且股東會已決議並授權董事會得變更權限者,得免召開 股東會重行決議外,原案中,已進行完成之程序或法律行為,應由所有
256
參與公司重行為之。
第二十七條 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公司有非屬公開發行公司者,本公 司應與其簽訂協議,並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辦 理。
第 六 章 資訊公開
-
第二十八條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下列情形者,應按資產性質依證期會公告規 定格式,由申報主辦部室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證期會 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
一、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
二、從事大陸地區投資。
-
三、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
四、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訂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 損失上限金額。
-
五、除前四款以外之資產交易或處分本公司債權,其交易金額達公司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但下列情形不在 此限:
-
(一)買賣公債。
-
(二)以投資為專業者,於海內外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營業處所 所為之有價證券買賣。
-
(三)買賣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
-
(四)取得或處分之資產種類屬供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且其交易 對象非為關係人,交易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
-
(五)以自地委建、合建分屋、合建分成、合建分售方式取得不 動產,預計投入之交易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
-
前項交易金額依下列方式計算之:
-
一、每筆交易金額。
-
二、一年內累積與同一相對人取得或處分同一性質標的交易之金額。 三、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開發計畫不動 產之金額。
-
四、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同一有價證券之金 額。
第二項所稱一年內係以本次交易事實發生之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 年,已依本準則規定公告部分免再計入。
本公司應按月將本公司及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截至上月底止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情形依規定格式,於每月十日前輸入證期會指定 之資訊申報網站。
本公司依規定應公告項目如於公告時有錯誤或缺漏而應予補正時,應將 全部項目重行公告申報。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應將相關契約、議事錄、備查簿、估價報告、 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之意見書備置於本公司,除其他法律另有規 定者外,至少保存五年。
第二十九條 本公司依前條規定公告申報之交易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
257
- 生之日起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證期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 一、原交易簽訂之相關契約有變更、終止或解除情事。 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未依契約預定日程完成。
第 七 章 附 則
-
第 三十 條 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第二十八條及 第二十九條規定應公告申報情事者,由本公司為之。
-
前項子公司適用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之應公告申報標準有關達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二十規定,以本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準。
笫三十一條 違反本處理程序及證期會「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相關規定者,應依
本公司員工獎懲案件處理辦法審議之。
-
第三十二條 本處理程序之修訂提報董事會討論時,如有董事表示異議且有紀錄或書 面聲明者,應將董事異議資料送各監察人。
-
本公司若設置獨立董事,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同意或反 對之意見與理由列入會議紀錄。
第三十三條 本處理程序之訂定經董事會通過後,應送各監察人並提報股東會同意,修 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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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商業銀行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壹、前言
近年來,在金融自由化、國際化、多元化的發展趨勢下,市場的競爭日益激烈,各 金融機構亦不斷研發各項金融工具與技術,衍生性金融商品即在此一不斷創新的環 境下興起並蓬勃發展。
雖然,衍生性金融商品確實有規避匯率或利率風險的正面效果,但若被人為不當利 用,則可能產生無限大的風險。為保障投資者,並貫澈本行穩健經營理念,同時配 合政府推動金融市場發展的既定政策,乃依據中央銀行於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三十日 所發佈「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風險管理實務與原則」之精神以制定本行從事衍生性 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俾有效管理其交易風險。
貳、業務範圍及經營政策
-
一、本行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種類,將暫以貨幣及利率交換、遠期契約和選擇 權等為主要項目,至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相關產品,經審慎評估並提報董事 會核准後,方列入承作範圍。
-
二、本行從事此類交易,將以避險為原則,未經核可或授權之商品,不予承作。
-
三、本行得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契約總額,目前暫訂為五千萬美元。
259
參、作業準則 一、組織型態及工作職掌 ( 一 ) 整體組織架構及工作劃分
董事會 總經理 副總經理 (交易及作業監督) 稽核部 企金部 財務部經理 國外部經理 業管部 交 營業單位 交易科 管理科 財管科 易 及 一 負 作 般 客 戶 銀行間 通匯 會計 責 業 客 交易組 交易組 部門 部門 額 程 戶 度 序 額 負 負 負增 負證 控 查 度 責 責 責 責期 核 之 行 銀 往 會會 審 銷 行 來 計 核 及 間 銀 帳 及 受 交 行 務 授 理 易 額 及 信 一 度 報 條 般 之 表 件 客 建 填 之 戶 立 製 核 交 及 , 定 易 爭 並 取 申 擴 報
260
-
( 二 ) 主要負責交易之外匯交易科組織及職掌 本行目前共有外匯交易員四位,區分為兩組:
-
銀行間交易組
-
負責本行與他行間之交易 (Take position) 。
-
” ”
-
接受 客戶交易組 交易員之詢價。
-
受理一般客戶下單同時,於外匯市場拋補,不與客戶對作。
-
客戶交易組
-
負責接受客戶訂單,執行與客戶間之交易 ( 客戶與銀行間之橋樑 )
-
監督客戶之交易額度
-
提供外匯市場資訊給往來客戶。
261
作業流程及操作方式 ( 一 ) 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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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
一般客戶來行開戶
客戶條件不符,不准
NO 開戶
審核客戶條件是否准予開戶
YES
核訂交易額度並建檔
客戶下單
客戶平倉到期交割
1. 線上詢價
1. 線上詢價
2. 預留訂單
2. 預留訂單
NO
1. 取消下單 通知客戶
確認客戶額度是否足夠
2. 改單
1. 線上報價
2. 執行留單價格
與客戶確認交易完成
財務部通知業管部
財管科交易發生
業管部財管科與客
戶再確認交易
交易入帳寄出確認函
交割清算
國外部會計部門最
終帳務處理
262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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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工作內容說明
| 交 易 步 驟 |
負 責 單 位 | 工 作 內 容 |
|---|---|---|
| 一般客戶 (1)開戶時 |
||
| A.徵、授信作業 |
企金部、國外 部、各營業單位 |
審核客戶財務況,核定交易額度並通 知財務部交易科已核准客戶之額度。 |
| B.收受交易保證金開立 清算帳戶 |
||
| C.審核客戶開戶資科並 建檔 |
業務部財管科 | 建立客戶別資料檔及額度並通知財 務部。 |
| (2)客戶下單時 |
||
| A.確認客戶額度並決定 是受理 |
財務部交易科 |
向業務部財管科查詢客戶尚餘額度 並就交易金額申請有權人員核准。 |
| B.報價成交或留單 |
財務部交易科 | 客戶交易組向銀行間交易組詢價後 轉報予客戶並決定成交,或市場價格 已到達客戶留單價格時執行成交,同 時電話通知客戶已成交。 填寫成交單通知業務部財管科。 |
| (3)成交後 |
||
| A.再確認交易 |
業務部財管科 |
覆核成交單記錄,注意授權層級。 與客戶聯繫,再確認交易。 輸入交易記錄並控管客戶額度,注意 有無異常。 寄發確認函。 |
| B.清算及交割 |
業務部財管科 |
到期進行清算(扣款或存款)或執行交 割。 輸入資料。 |
| (4)查核 |
稽核部 |
就上述程序定期或不定期抽檢,並提 報董事會。 |
| (5)報告 | 副總經理 | 定期就交易相關內容或異常或鉅額 變化呈報董事會。 |
備註:銀行間交易組負責將客戶交易組之部份於市場拋補,其流程與目前資金運 作模式同,故從略。
肆、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 一、內部控制原則 ( 一 ) 依據穩健與一致性原則,訂定適宜之重估價方式與頻率及取得客觀重估評
263
價價格之來源及方法。
-
( 二 ) 為交易員及貨幣別設立部位限額及停損點,並針對個別交易對象設定合理 之「額度權限」,以分散風險。
-
( 三 ) 依各類衍生性商品之市場情況,就所持有之部位,儘量取得市價,以進行 每日比較及評估為原則。
-
( 四 ) 由董事會核定所有與風險管理有關之重要政策並作適當監督。
-
二、內部控制作業主要由下列單位負責執行: ( 一 ) 財務部
-
任何交易單,須交易員及交易直接主管簽名。
-
交易進行前,交易員須先確知客戶額度是否足夠。
-
( 二 ) 業管部財管科
覆檢交易單據及執行再確認,如有錯誤、異常或超額情事立即通知外匯資金科或 高階主管。 ( 三 ) 稽核部
-
定期或不定期抽核相關部門之作業是否符合規定。
-
凡有作業違規,立即呈報高階主管。
三、主要風險管理
( 一 ) 信用風險 (Credit Risk)
即交易對象於契約到期時無法履約的風險。控管信用風險的方法是選擇交易對 象,並對每一交易對象設定之交易之信用額度。
- 銀行間交易:
國外部依據美國銀行家雜誌 (American Banker) 每年公佈之世界銀行排名 ( 以 Assets 排名為準 ) ,訂定交易對象 ( 銀行同業 ) 之額度後呈報高階主管核 准後實施,其權限準則如下:
| 自由世界銀行排名 |
遠期交易額度 |
附註 |
|
|---|---|---|---|
| 1 |
自由世界銀行排名一○ ○名以內者 |
等值美金三千萬元 |
本國銀行名列世界 五百名以內者,得 比照左列銀行之標 準辦理。 |
| 2 | 自由世界銀行排名一○ 一至五○○名者 |
等值美金一千萬元 |
2. 一般客戶:
由企業金融部依據徵、授信原則評量後訂定個別客戶交易額度。 ( 二 ) 市場風險
1. 交易部位限額:
根據職級分別授權如下: ( 各種幣別折合等值美金 )
| 每 筆 交 易 | 持有隔夜部位(多頭及空頭均同) | |
|---|---|---|
| 總 經 理 |
USD30,000,000 | USD20,000,000 |
| 副總經理 |
USD20,000,000 | USD15,000,000 |
| 經 理 |
USD15,000,000 | USD10,000,000 |
| 副 理 |
USD10,000,000 | USD 8,000,000 |
| 科 長 | USD 8,000,000 | USD 5,000,000 |
264
-
A.
-
〈附註:〉 交易部位限額應將各級人員授權額度合併計算。 B. 本行交易以當日軋平為原則,若欲持有多頭部位或空頭部 位,須依上述授權權限呈報核准。
-
停損之規定 每一百萬美元部位之部位,其停損每筆以 USD5,000 為限,惟在木行營 業時間之盤中有觸及停損點而外匯資金科決定不平倉時,須經國外部或 OBU 之經理核准。
-
未結清部位之停損點控管 交割作業部門每日下午四時,應依據路透社、美聯社或國外主要報價銀 行所提供之報價,憑以輸入電腦,據以計算未結清部位之未實現益,列 印出交易日報表,並呈上級主管呈閱,以考核交易員是否嚴格遵守停損 規定。
( 三 ) 流動性風險
-
注重承作商品及其交易市場之性質,部位以能軋平,並應有二家以上之 交易對手能報價為原則。
-
注意現金流量之控制。
-
評估新合約及商品之終止條款。
( 四 ) 作業風險
-
作業交割部門對交易紀錄、交易序號、交易時間、確認及交割之過程等, 將有適當之內部控制及書面記錄。
-
對於前置作業與後援作業之資料應定期或不定期由稽核室查核其準確性 與一致性。
( 五 ) 法律風險
-
從事新商品交易前,須確實瞭解該商品之法律依據及影響。
-
管理部門應確認交易對手已取得法從事衍生性商品之授權及其產生之債 務具有法律效力。
-
除透過交易所買賣標準化契約外,店頭市場中之衍生性商品應比照
-
ISDA(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 所擬定之主契約書 (MASTER AGREEMENT) 為交易範本。合約內容應移 請法務部門或法律顧問表示意見。
-
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保管相關合約文件。
-
符合本程序之衍生性商品交易,其相關開戶手續,授權執行單位主管核 定辦理。
-
注意交易過程中各項函證的留存。
伍、會計處理 一、選擇權
-
(一)買入選擇權 ( 買權 CALL 及賣權 PUT)
-
訂約日:
1 ( ) 支付交易對象權利金 借:手續費支出-其他手續費(台幣) 貸:兌換(台幣) 借:兌換(外幣)
265
貸:存放銀行同業(外幣) 2 ( ) 交易備忘記錄 借:買入買權-選擇權名稱(外幣) 貸:應付買權-選擇權名稱(外幣) 或
借:買入賣權-選擇權名稱(外幣) 貸:應付賣權-選擇權名稱(外幣)
3 ( ) 支付經紀商佣金
借:手續費支出-經紀費(台幣) 貸:兌換(台幣) 借:兌換(外幣) 貸:存放銀行同業(外幣)
-
評價日:無
-
CALL PUT 將原買入之選擇權(買權 及賣權 )出售: 1
( ) 沖轉原備忘分錄
借:應付買權-選擇權名稱(外幣) 貸:買入買權-選擇權名稱(外幣) 或 借:應付賣權-選擇權名稱(外幣) 貸:買入賣權-選擇權名稱(外幣) 2 ( ) 認列出售選擇權收入 借:存放銀行同業(外幣)
貸:兌換(外幣) 借:兌換(台幣) 貸:出售選擇權收入(台幣) 3 ( ) 支付經紀商佣金
借:手續費支出-經紀費(台幣) 貸:兌換(台幣) 借:兌換(外幣) 貸:存放銀行同業(外幣) 4. 履行選擇權(到期或未到期均可): 1 ( ) 以約定之幣別、匯率向交易對象作買入或賣出之動作 --X 借:存放銀行同業(外幣 )
--X 貸:兌換(外幣 )
--Y 借:兌換(外幣 )
--Y 貸:存放銀行同業(外幣 )
2 ( ) 後續之評價及帳務處理悉依本行現行會計制度處理。
CALL PUT (二)賣出選擇選(買權 及賣權 )
- 訂約日: 1 ( ) 向交易對象收取權利金 借:存放銀行同業(外幣) 貸:兌換(外幣)
266
借:兌換(台幣) 貸:手續費收入-其他手續費(台幣) 2 ( ) 交易備忘記錄
借:應收買權-選擇權名稱(外幣) 貸:賣出買權-選擇權名稱(外幣) 或 借:應收賣權-選擇權名稱(外幣) 貸:賣出賣權-選擇名稱(外幣) 3 ( ) 支付經紀商佣金
借:手續費支出-經紀費(台幣) 貸:兌換(台幣) 借:兌換(外幣) 貸:存放銀行同業(外幣)
-
評價日: 將出售選擇權(買權或賣權)之匯率與即期匯率比較且評價,出具 管理報表呈報。
-
客戶來行履行選擇權(到期或未到期均可):
1 ( ) 以約定之幣別、匯率向交易對象作買入或賣出之動作 --X 借:存放銀行同業(外幣 ) --X 貸:兌換(外幣 ) --Y 借:兌換(外幣 ) --Y 貸:存放銀行同業(外幣 ) 2 ( ) 後續之評價及帳務處理悉依本行現行會計制度處理。
INTEREST RATE SWAP 二、利率交換( )
(一)承作時,記載備忘分錄如下: 借:換入利率交換合約(外幣) 貸:換出利率交換合約(外幣) (二)每月提息分錄:
借:應收利息(外幣) 貸:兌換(外幣)
借:兌換(台幣)
貸:利息收入-雜項息(台幣) 借:利息費用-雜項息(台幣)
貸:兌換(台幣) 借:兌換(外幣)
貸:應付利息(外幣) (三)收付息日應作分錄如下:
借:存放銀行同業(外幣) 借:應付利息(外幣) 貸:存放銀行同業(外幣) 貸:應收利息(外幣)
267
-
FUND SWAP FORWARD
-
三、貨幣交換( )及還期契約( )
-
因屬資金調度工具,本行本已從事此類交易,其帳務處理此處從略。
-
陸、公告申報程序
-
由國外部管理科依據相關法令規定填報資料,交予業管部彙總並呈核後,依規辦理 公告申報。
柒、內部稽核制度
一、業務單位自行查核
-
業務單位應依據本行「營業單位自行查核工作要點」規定辦理下列查核工作: (一)一般查核:每半年至少辦理一次一般查核,自行就本項業務作全盤性之 查核。
-
(二)專案查核:每月至少辦理一次專案查核,自行選定本項業務之三種項目 查核。
二、稽核單位查核
- 稽核室對本業務單位應每年至少辦理一次一般查核及一次專案查核,對其內部 控制制度及實施情形加以評估並作成記錄。
268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 一 章 總 則**
-
第 一 條 本銀行依照公司法及銀行法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UNION BANK OF TAIWAN
-
公司(英文名稱: )。
-
第 二 條 本銀行設總行於台北市,並得視業務之需要,於國內外適當地點設立分行 或辦事處。前項分行或辦事處之設置、撤廢或變更,均須經董事會議決及 主管機關之許可。
-
第 三 條 本銀行之公告方法以登載於本銀行所在地通行日報行之。 第 二 章 股 份
-
第 四 條 本銀行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佰肆拾捌億捌仟玖佰貳拾陸萬參仟捌佰玖 拾元整,分為貳拾肆億捌仟捌佰玖拾貳萬陸仟參佰捌拾玖股,均為普通 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分次發行。資本總額中保留新台幣壹拾億元,分 為壹億股,為發行認股權憑證之可認購股份數額。 前項已發行股份,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得請求合併換發大面額 證券。
-
第 五 條 本銀行股票概為記名式,由董事長及常務董事二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依法 簽證後發行之。本銀行發行之記名式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台灣證 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
第 六 條 本銀行股息定為年息六厘,但無盈餘時,不得以本作息。
-
第 七 條 本銀行之股東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之股份,超過本銀行已發行有表 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五者,應通知本銀行,並由本銀行報經主管機關核 准。但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之股份,除金融控股公司、政府持股、及 為處理問題金融機構之需要,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超過本銀行已發 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五。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本銀行已發 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五者,應於每月五日以前,將其上月份 之持股變動及設定質權之情形通知本銀行;本銀行應於每月十五日以前, 彙總向主管機關申報。上述所稱同一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同一 關係人之範圍,包括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 負責人之企業。同一人或本人與配偶、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本銀行已發行 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者,應由本人通知本銀行。
-
第 八 條 本銀行股東應填具印鑑卡,交由本銀行收存。凡領取股息紅利或以書面行 使股東權利時,均以該項印鑑為憑。前項留存印鑑之圖章,如有遺失或毀 滅等情事,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連同新印鑑卡及合法證明文件,申請更換。
-
第 九 條 股東之股份轉讓,在未填具本銀行所定之股票過戶申請書,連同轉讓股票 向本銀行申請過戶更名,經記載股東名簿前,不得以其轉讓對抗本銀行。 其因繼承、遺贈等法定原因取得股票者,並應另附合法證明文件。但每次 股東常會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決定分派股息紅利 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股票過戶。
-
前項期間自開會日或基準日起算。
-
第 十 條 股票遇有毀滅、遺失或被盜等情事,而欲補發新股票者,應依法聲請法院 公示催告,取得除權判決後,憑除權判決書正本向本銀行申請之。
-
第 十一 條 股票之分割或遇有污染、毀損等而申請換發新股票者,應填具本銀行所定 之股票換發申請書,連同舊股票,向銀行申請之。
-
第 十二 條 前三條規定之申請過戶更名、補發或換發新股票者,本銀行得酌收手續費。
269
第 三 章 業 務
第 十三 條 本銀行經營之業務如左: H101021 商業銀行業。
第 四 章 股 東 會
-
第 十四 條 本銀行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兩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會計年度終結 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召開。臨時會於必要時由董 事會依法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召開。
-
第 十五 條 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提出本銀行印發之 委託書,但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
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 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
第 十六 條 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常 務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時,由常務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時,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召集權人 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
-
第 十七 條 本銀行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本銀行依公司法自己持有之股份,無表決 權。
-
第 十八 條 股東會議決及執行之事項如左:
-
( 一 ) 釐訂及修正本銀行章程。
-
( 二 ) 資本增減之決議。
-
( 三 ) 選舉董事及監察人。
-
( 四 ) 查核並承認董事會所造具之表冊及監察人報告書,為查核表冊及報 告,股東會得選定檢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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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分派盈餘及股息紅利之決議。
-
( 六 ) 其他依公司法所規定事項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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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九 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 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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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股東不足前項定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 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 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
-
前項股東會,對於假決議,如仍有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 席,並經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視同第一項之決議。
-
第 二十 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 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得以公 告方式為之。議事錄應記載會議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之方 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並應與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 託書一併保存。
- 第 五 章 董 事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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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本銀行置董事九至十五人,組織董事會。董事任期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但應依主管機關所訂之選任標準辦 理,其選舉辦法授權董事會擬定經股東會通過後行之。 前項全體董事所持有股份總數,不得少於股份總數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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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 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其任期以 補足原任之期限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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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三至 五人為常務董事,並由三分之二以上常務董事之出席,以出席常務董事過 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以董事長代表本銀行。 第二十四條 董事長、常務董事及董事之報酬,無論營業盈虧均依同業標準支付。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之職權如左:
( 一 ) 主要章則之審定。
( 二 ) 重要業務及其計劃之審定。
( 三 ) 資本增減之擬定。
( 四 ) 本銀行各單位之設置、撤廢或變更之決定。
( 五 ) 各種重要契約之審定。 ( 六 ) 預算決算之編定。 ( 七 ) 不動產買賣之決定。
( 八 ) 盈餘分派之擬定。
( 九 ) 經理人及主要職員任免之審定。
( 十 ) 董事長交議事項。
( 十一 ) 其他依照法令及股東會所賦與之職權。
-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每二個月開會一次,如遇緊急事項或依董事過半數之請求,得開臨 時會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均由董事長以書面召集之,並以董事長為主 席。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未指定時,由 常務董事互選一人,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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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開會時,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得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但應每次 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前項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 限。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 親自出席。
-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之決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出席,並以出席董事 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十五日內將 議事錄分發各董事。議事錄應記載會議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 議之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並應與出席董事之簽名簿及代理出 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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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十 條 董事會開會時,應通知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列席,但列席人員無表 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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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條 常務董事於董事會休會時,依法令、本章程、股東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 以集會方式經常執行董事會授權決議左列事項(涉及銀行重大利益之事項 除外):
(一)公司組織規程。
(二)分支機構之增設、遷移或裁撤。
(三)轉投資事業之核准。
(四)基本章則之訂定及修改。
(五)營業計劃。
(六)中長程發展計劃。
(七)重要契約訂定。
(八)重要新種業務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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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人事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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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全行員額編制及職位(員額)設置標準。
(十一)經理人考績、撫卹及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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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員工待遇、福利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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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公益及捐款逾新台幣五十萬元。
(十四)總行會計事務內部審核權責劃分。 第三十二條 常務董事會由董事長隨時召集,並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因故不能出 席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未指定時,由常務董事互推一人,代 理之。 第三十三條 常務董事會之決議,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須有半數以上常務董事之出席及 出席常務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其議事錄應由主席簽名或蓋章。 第三十四條 常務董事開會時,應通知常駐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列席,但列席人 員無表決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得設秘書及辦事人員若干人,均由行員調充之。 第 六 章 監 察 人 第三十六條 本銀行設監察人二至五人,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均由股東會就有行為 能力之人選任之,但應依主管機關所訂之選任標準辦理,其選舉辦法經股 東會通過後行之。 前項全體監察人所持有股份總數,不得少於股份總額百分之○.五。 第三十七條 監察人之報酬,無論營業盈虧均依同業標準支付。 第三十八條 監察人之職權如左:
( 一 ) 營業及財產狀況之調查審核。
( 二 ) 帳目簿冊文件及決算報告之審核。 ( 三 ) 職員執行業務之監察與違法失職情事之檢舉。 ( 四 ) 其他依照法令賦與之職權。
第 七 章 經 理 人
- 第三十九條 本銀行設總經理一人,秉承董事會決議綜理銀行業務。並設副總經理、協 理、經理、副經理各若干人,輔助總經理處理銀行業務。另置總稽核一人, 以獨立超然之精神綜理稽核業務,其職位等同於副總經理,且不得兼任與 稽核工作有相互衝突或牽制之職務。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稽核、協理、 經理、副經理之委任、解任及報酬均應提董事會以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行之。
第四十條 經理部門之職權如左:
( 一 ) 次要章則之審定。
( 二 ) 次要業務及其計劃之審定。
( 三 ) 次要契約之審定。
( 四 ) 銀行內部任務之編組、設置及調整。
( 五 ) 一般業務之執行、內部控制及其績效之核定。
( 六 ) 非經理人行員之任免。
( 七 ) 預算之執行。
( 八 ) 董事會交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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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其他依照法令及董事會賦與之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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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條 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於副總經理中指定一人代行其職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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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如因業務需要,得提請董事長聘請會計師為會計顧問及律師為法律 顧問或本業達識之人士為本銀行顧問。
- 第 八 章 會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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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條 本銀行會計年度於每年一月一日開始,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終了。每屆 會計年度終結後,應造具左列表冊,經董事會之審查後,於股東常會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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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日前送交監察人或經其委聘之會計師查核,再提請股東常會承認。於 股東常會承認後十五日內,分別報請財政部及中央銀行備查,並將資產負 債表公告之。
( 一 ) 營業報告書。
( 二 ) 資產負債表。
( 三 ) 主要財產之財產目錄。 ( 四 ) 損益表。 ( 五 ) 股東權益變動表。
( 六 ) 現金流量表。
( 七 ) 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
第四十四條 本銀行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後,再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酌提特別盈餘公積,再分配股息。 如尚有餘額,除提百分之十以上為員工紅利外,得酌留部份,連同以前年 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依左列百分比分配之:
(一)股東紅利百分之九十五。
(二)董監事酬勞百分之五。
前項現金盈餘分配額最高不得超過本銀行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五。但法定盈 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受上述限制。
第一項特別盈餘公積,如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金額 ( 如長期股權 投資未實現跌價損失、累積換算調整數等 ) 則應自當年度稅後盈餘與前期未 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前項特別盈餘公積,除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 派盈餘外,不得分派。
第一項分派股息及股東紅利之種類,由董事會依當時金融情勢、未來獲利 狀況及本行資本預算之規劃,擬訂分派現金或股票之比例。惟本銀行目前 正介於「創業期」及「成長期」,未來三年以發放現金股利為主,分派股 票股利為輔,並提請股東會核議。其現金部份應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之 議案後分派之;股票股份應另俟取得主管機關核准文件後分派之。 第四十五條 法定盈餘公積提列已達資本額時,得停止當期之提存。
第 九 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銀行各單位之組織規程、分層負責明細表及其他章則均由董事會另訂 之。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依照銀行法、公司法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四十八條 本銀行或本銀行負責人個人有遭散佈流言或詐術損害其信用者,本銀行負 責人應立即以犯罪嫌疑人涉有刑法第三百十三條之罪向檢警單位提出告 訴,俾使問題及早應對與解決。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八月二十日。第一次修正於八十二年四月 二十四日。第二次修正於八十四年四月十二日。第三次修正於八十五年四 月二十三日。第四次修正於八十六年四月十八日。第五次修正於八十七年 四月二十日。第六次修正於八十八年五月三日。第七次修正於八十九年五 月十日。第八次修正於九十年四月十九日。第九次修正於九十一年六月十 七日。第十次修正於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第十一次修正於九十三年六 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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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規
證券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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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十 條 對於有價證券募集之核准,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請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 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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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十 條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或買賣,不得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 誤信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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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及其他有關業務文件,其內容不得有虛偽或 隱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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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對於該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或出賣人因而所受之損 害,應負賠償之責。
委託證券經紀商以行紀名義買入或賣出之人,視為前項之取得人或出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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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條 募集有價證券,應先向認股人或應募人交付公開說明書。違反前項之規定 者,對於善意之相對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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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條 前條之公開說明書,其應記載之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左列各 款之人,對於善意之相對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就其所應負責部分與公 司負連帶賠償責任:
(一)發行人及其負責人。
(二)發行人之職員,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以證實其所載內容 之全部或一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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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該有價證券之證券承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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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會計師、律師、工程師或其他專門職業或技術人員,曾在公 開說明書上簽章,以證實其所載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或陳述 意見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人,除發行人外,對於未經前項第四款之人簽證部 分,如能證明已盡相當之注意,並有正當理由確信其主要內容無虛偽、隱 匿情事或對於簽證之意見有正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免負賠償責任;前 項第四款之人,如能證明已經合理調查,並有正當理由確信其簽證或意見 為真實者,亦同。
第三十七條第三項 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財務報告,應備置於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以供 股東及公司債權人之查閱或抄錄。 第一三九條第二項 股票已上市之公司,再發行新股者,其新股股票於向股東交付之日 起上市買賣。但公司有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時,主管機關 得限制其上市買賣。
-
第一七四條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 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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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於依第三十條、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或第九十三條規 定之申請事項為虛偽之記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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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有價證券之行情或認募核准之重要事項為虛偽之記載而散 布於眾者。
(三)發行人或其負責人、職員有第三十二條第一項之情事,而無 同條第二項免責事由者。 (四)發行人、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人、證券商或其委託人、證券 商同業公會、證券交易所或第十八條所定之事業,對於主管 機關命令提出之帳簿、表冊、文件或其他參考或報告資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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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虛偽之記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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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發行人、公開收購人、證券商、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交易 所或第十八條所定之事業,於依法或主管機關基於法律所發 布之命令規定之帳簿、表冊、傳票、財務報告或其他有關業 務文件之內容有虛偽之記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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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就發行人或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依據不實之資料,作投資 上之判斷,而以報刊、文書、廣播、電影或其他方法表示之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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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會計師或律師,於查核公司有關證券交易之契約、報告書或 證明文件時,為不實之簽證者。
主管機關對於前項第七款之情事,得予以停止執行簽證工作之處分。 會計師法 第四十一條 會計師有第三十九條情事時,利害關係人、業務事件主管機關或會計師公 會得列舉事實,並提出證據,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交 付懲戒。
前項業務事件主管機關或所在地主管機關,亦得列舉事實,並提出證據, 逕報中央主管機關交付懲戒。 第三十九條 會計師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付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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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犯罪行為,受刑之宣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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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逃漏或幫助、教唆他人逃漏稅捐,經稅捐稽徵機關處分有案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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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財務報表,為不實之簽證者。 (四)違反其他有關法令,受有行政處分,情節重大,足以影響會 計師信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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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違背會計師公會章程之規定,情節重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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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違反本法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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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十 條 會計師懲戒處分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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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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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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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停止執行業務二月以上、二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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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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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條第二項 會計師辦理第一項簽證,發生錯誤或疏漏者,主管機關得視情節之 輕重,為左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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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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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停止其二年以內辦理本法所定之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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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撤銷簽證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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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條 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應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公告並向 主管機關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 報告。其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並依左列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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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於每半營業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公告並申報經會計師查核 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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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於每營業年度第一季及第三季終了後一個月內,公告並申報 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三)於每月十日以前,公告並申報上月份營運情形。 前項公司有左列情事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公告並向主管機 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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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常會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與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之年 度財務報告不一致者。 (二)發生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三)第一項之公司,應編製年報,於股東常會分送股東;其應記 載之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及第二項公告、申報事項暨前項年報,有價證券已在證券交易所上 市買賣者,應以抄本送證券交易所及證券商同業公會;有價證券已在證券 商營業處所買賣者,應以抄本送證券商同業公會供公眾閱覽。 第二項第一款及第三項之股東常會,應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集 之。公司在重整期間,第一項所定董事會及監察人之職權,由重整人及重 整監督人行使。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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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三條第二項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除在前項認股書加記證券管理機關核准文號 及年、月、日外,並應將前項各款事項,於證券管理機關核准通知到達後 三十日內,加記核准文號及年、月、日,公告並發行之。但營業報告、財 產目錄、議事錄、承銷或代銷機構約定事項,得免予公告。
-
超過前項期限仍須公開發行時,應重行申請。 銀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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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至第三項 銀行股票應為記名式。
-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銀行之股份,超過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 總數百分之十五者,應通知銀行,並由銀行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但同一人 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銀行之股份,除金融控股公司、政府持股、及為處 理問題金融機構之需要,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超過銀行已發行有表 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五。金融控股公司之設立及管理,另以法律定之。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 十五者,應於每月五日以前,將其上月份之持股變動及設定質權之情形通 知銀行;銀行應於每月十五日以前,彙總向主管機關申報。
-
前二項所稱同一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同一關係人之範圍,包括 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責人之企業。
-
第三十二條 銀行不得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三以上之企業,或本行負責人﹑職 員﹑或主要股東,或對與本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為 無擔保授信。但消費者貸款及對政府貸款不在此限。 前項消費者貸款額度,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本法所稱主要股東係指持有銀行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者;主要股 東為自然人時,本人之配偶與其未成年子女之持股應計入本人之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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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條 銀行對其持有實收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之企業,或本行負責人﹑職員﹑ 或主要股東,或對與本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為擔保授 信,應有十足擔保,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授信對象,如授信達中央主 管機關規定金額以上者,並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 之三以上同意。
前項授信限額﹑授信總餘額﹑授信條件及同類授信對象,由中央主管機關 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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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條之一 前二條所稱有利害關係者,謂有左列情形之一而言: (一)銀行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之配偶、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 二親等以內之姻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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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銀行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前款有利害關係者獨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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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經營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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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銀行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第一款有利害關係者單獨或 合計持有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十之 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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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銀行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第一款有利害關係者為董 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企業。但其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係 因投資關係,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而兼任者,不在此限。 (五)銀行負責人、辦理授信之職員或第一款有利害關係者為代表 人、管理人之法人或其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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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十 條 銀行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百分之三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未達資本總額前,其最高現金盈餘分配,不得超過資本總額 之百分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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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盈餘公積已達其資本總額時,得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除法定盈餘公積外,銀行得於章程規定或經股東會決議,另提特別盈餘公 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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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七條之一 銀行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之二或適用第三十三 條之四第一項而有違反前三條規定或違反第九十一條之一規定者,其行為 負責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二千 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依第三十三條辦理授信達主管機關規定金額以上,或依第九十一條之 一辦理生產事業直接投資,未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 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者或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三條第二項所定有關授 信限額、授信總餘額之規定或違反第九十一條之一有關投資總餘額不得超 過銀行上一會計年度決算後淨值百分之五者,其行為負責人處新臺幣二百 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不適用前項規定。
經營貨幣市場業務之機構違反第四十七條之二準用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 條、第三十三條之二或第三十三條之四規定者或外國銀行違反第一百二十 三條準用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之二或第三十三條之四規 定者,其行為負責人依前二項規定處罰。 前三項規定於行為負責人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罪者,適用之。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規則
- 第 四 條 外國人投資於信託投資公司,應依外國人投資條例之規定辦理;其投資額 度,應依銀行法第二十五條有關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持股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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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債券名稱: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 券(以下簡稱「本債券」)。
二、發行日期:
民國 93 年 9 月 13 日。
三、發行總額:
發行總額新台幣參拾億元整,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壹種。依票面金額十足發 行。
四、發行期間:
發行期間五年,自民國 93 年 9 月 13 日開始發行,至民國 98 年 9 月 12 日到期。 五、債券票面利率:
0% 票面年利率 。
六、還本日期及方式:
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 權,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收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 外,本公司於本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將債券持有人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一次償 還。
七、擔保情形:
本債券為無擔保債券,惟如本債券發行後,本公司另發行其他有擔保轉換金融債券 或有擔保附認股權金融債券時,本債券亦將比照該有擔保轉換金融債券或有擔保附 認股權金融債券,設定同等級之債權或同順位之擔保物權。
八、轉換標的:
本公司普通股,本公司將以發行新股方式履行轉換義務。
九、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自本債券發行日後屆滿一個月起,至到期日前十日止,除本公司向台灣 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證交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 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 分派基準日止,及其他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轉換為 本公司普通股,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三條及十五條規定辦理。本公司並應於前 述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 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八個營業日前將停止轉換之期間予以公告並函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檯買賣中心」)。
十、請求轉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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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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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券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 贖回 賣回申請書」 (註明轉換),由交易券商向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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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公司」 ) 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科,於送達時即 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 直接將股票撥入原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 (二)華僑及外國人持有本債券轉換為股票時,統由集保公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 理配發。
十一、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
(一)本債券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為 93 年 8 月 30 日,以基準日前一個營業日、三 個營業日及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為基準價 105%
-
格,再以基準價格乘以 為計算依據(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毫以下四捨 五入)。基準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 ,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決定後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 權或除息者,應依本條第 ( 二 ) 款或第 ( 三 ) 款之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依上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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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方式,以發行時按基準日前三個營業日均價訂定之基準價格每股 元 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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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轉換價格為每股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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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債券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而換發普通股股份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包含但不限 於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員工紅利轉增資、公司合併或 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本債券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毫以 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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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註 )調整之。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基準日 後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發行價格重新按下列公式調整,如 經設算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低於原除權基準日前已公告調整之轉換價格,則函 請櫃檯買賣中心重新公告調整之。
調 整 前 已發行股 每股繳款 × + × 新股發行股數 轉換價格 數 ( 註 2) 額 ( 註 3) 調整後轉換價格=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
註 1 :如為股票分割則為分割基準日,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參與發 行海外存託憑證因無除權基準日,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 合併或受讓基準日調整。
-
註 2 :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 股數。
-
註 3 :每股繳款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若係屬合併增資發行新 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 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 股比例。
-
(三)本債券發行後,如遇有當年度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佔普通股股本之比率超過 15% 時,應就其超過部分按下列公式調降本債券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
-
分為止,毫以下四捨五入),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於除息基準日公告調整 之。
—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 (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 — 15% ) × 10 佔普通股股本之比率
279
-
1
-
(四)本債券發行後,遇有本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註 )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發 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 本債券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毫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 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於前述有價證券或認股權發行 之日調整之:
調 整 前 新發行有價證券或認股 調 整 後 ×[已發行股] = 轉換價格 數(註 2 )[+新發行有價證券或認股] 權之轉換或認股價格[×] 權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轉換價格 已發行股數+新發行有價證券或認股權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
註 1 :每股時價為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訂價基準日之前三 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 依發行時訂定轉換價格之取樣方 式 ) 。
-
註 2 :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如係以庫藏股支應,則調整公式 中之已發行股數應減除新發行有價證券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
(五)本債券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 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轉換價格,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於減資基準日 調整之。
-
調整前轉換價格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調整後轉換價格 =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六)轉換價格除依本條第 ( 二 ) 款至第 ( 五 ) 款辦理有關反稀釋之調整外,若遇本公司 之普通股於集中交易市場之連續二十個營業日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低於 或等於 發行時訂定轉換價格之基準價格(可因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而 調整)之 90% 時,應即以該連續二十個營業日期間最末一日之次一日為基準 日,以基準日前三個營業日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 依發行 時訂定轉換價格之取樣方式 ) 乘以發行時訂定轉換價格之轉換溢價率(即本條 第一款所定之轉換溢價率) 向下調整 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毫以 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調整),惟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可 80%
-
因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而調整)之 。本公司並應函請櫃檯買賣中 心公告重新訂定後之轉換價格。 本款轉換價格重新訂定之規定,不適用於基 準日落於本債券發行之日起滿六個月內、本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之日及 其前三十日內,以及本債券到期日及其前三十日內之情況,且發行期間之每 一發行年度內其依本款規定之轉換價格向下重設應各以一次為限 ,且不適用 於基準日(含)前已提出轉換請求者。
十二、本債券之上櫃及終止上櫃:
本債券於發行日之前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櫃買賣,並由本公司洽櫃檯買賣中心 同意後公告之。本債券至全數轉換為普通股股份或全數由本公司買回或償還時終 止上櫃。
十三、轉換後新股之上市:
本債券經轉換後換發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證交所上市買賣,上述事項由本公司 洽證交所同意後公告之。
-
十四、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本債券行使轉換所交付之股票數額 予以公告,每季並應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至少一次。
-
十五、轉換時若有不足壹股之股份金額,本公司以現金償付。
280
十六、轉換年度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歸屬:
(一)現金股利
-
- 債券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證交所洽辦現金股息
除息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以前請求轉換者,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 一年度現金股利。
-
- 當年度本公司向證交所洽辦現金股息除息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含)起
至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含)止停止債券轉換。
-
- 債券持有人於當年度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含)
請求轉換者,應放棄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而參與次 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現金股利。
-
(二)股票股利
-
- 債券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證交所洽辦無償配股
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以前請求轉換者,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 一年度股票股利。
-
- 當年度本公司向證交所洽辦無償配股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含)起
至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含)止停止債券轉換。
-
- 債券持有人於當年度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含)
請求轉換者,應放棄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而參與次 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股票股利。
十七、轉換後之權利義務:
轉換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八、本公司對本債券之收回權:
-
(一)本債券發行滿一年翌日起至到期前四十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在證交所之收 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五十者,本公司得於其 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 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 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 」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 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債券。
-
(二)本債券發行滿一年翌日起至到期日前四十日止,若本債券流通在外餘額低於 10%
-
參億元(原發行總額之 )者,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 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 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 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人名 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 告方式為之),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以 現金收回其流通在外之本債券。
十九、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本債券以發行滿二年、滿三年及滿四年之日為本債券持有人提前賣回本債券之賣 回基準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之四十日前,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 知書」予債券持有人 ( 以「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
281
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 式為之 ) ,並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債券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券持有人得 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課(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 寄者以郵戳為憑),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贖回。
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三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債券。
-
二十、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償還或已轉換之本債券將被註 銷,不得再行賣出或發行。
-
二十一、本債券及所換發之普通股均為記名式,其過戶、異動登記、設質、遺失等均依 「公開發行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另稅負事宜依當時稅 法之規定辦理。
-
二十二、本債券由安泰商業銀行為債券持有人之受託人,代表債券持有人之利益行使查 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債券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本債券之債券持有人不論係於 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之間所定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 之權利義務及本發行及轉換辦法,均予同意並授與受託人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 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券持有人得在營業時 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
二十三、本債券由本公司股務科辦理還本付息及轉換事宜。
-
二十四、本債券之發行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不印製實體債券。
二十五、本債券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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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轉換價格計算書
一、說明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邦銀行」或「該公司」)本次發行轉換 金融債券總額新台幣參拾億元整,每張面額壹拾萬元整,合計參萬張,發行價格按 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二、聯邦銀行最近年度之財務資料如下:
( 一 ) 最近三年每股盈餘及股利如下:
| 單位:元/股 | 單位:元/股 | |||
|---|---|---|---|---|
| 項目 |
每股稅後純益 | 股 利 分 派 |
||
現金股利 |
股 票 股 利 |
|||
| 盈 餘 |
資本公積 |
|||
| 90 年度 |
0.05 | - |
- |
- |
| 91 年度 |
(0.94) | - |
- |
- |
| 92 年度 |
0.91 |
- |
- |
- |
資料來源:聯邦銀行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 ( 二 ) 截至 93 年 3 月 31 日股東權益,經按同期發行在外股數計算之每股股東權益如 下表:
| 說 明 |
金 額 |
|---|---|
| 93 年3 月31 日帳面股東權益 |
17,250,440 仟元 |
| 93 年3 月31 日發行在外股數 |
1,488,926 仟股 |
| 每股帳面淨值 | 11.59 元 |
資料來源:聯邦銀行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 三 ) 最近三年度經會師查核簽證 ( 核閱 ) 之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90 年度 |
91 年度 | 92 年度 |
|---|---|---|
| 16,555,716 | 16,451,409 | 21,462,792 |
| 17,252,395 | 10,822,743 | 11,720,130 |
| 125,574,838 | 108,609,034 | 120,815,370 |
| 3,754,720 | 3,783,285 | 4,800,485 |
| 3,014,345 | 2,917,408 | 2,760,877 |
| 19,148,941 | 32,960,850 | 42,936,182 |
| 2,982,033 | 1,599,665 | 5,832,135 |
| 159,878,978 | 149,958,821 | 173,518,839 |
| 5,898,126 | 8,785,717 | 8,424,691 |
283
| 項 目 |
90 年度 | 91 年度 | 92 年度 |
|---|---|---|---|
| 資產總額 |
185,300,955 | 175,544,729 | 204,495,836 |
| 負債總額 |
168,759,137 | 160,344,203 | 187,775,665 |
| 股東權益總額 | 16,541,818 | 15,200,526 | 16,720,171 |
| 資料來源:聯邦銀行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
( 四 ) 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核閱 ) 之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90 年度 | 91 年度 | 92 年度 |
|---|---|---|---|
| 營業收入 |
13,798,762 | 10,853,661 | 11,510,045 |
| 營業成本及費用 |
13,653,150 | 11,948,864 | 10,531,138 |
| 營業利益(損失) |
145,612 | (1,095,203) | 978,907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63,955 | 193,061 | 1,078,294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151,506 | 526,576 | 587,128 |
| 稅前利益(損失) |
58,061 | (1,428,718) | 1,470,073 |
| 純益(損) | 69,489 | (1,361,285) | 1,320,948 |
資料來源:聯邦銀行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 五 ) 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達成可能性之評估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項目 |
93年 度 | ||
| 預測數 | 93年度第一季 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 |
||
| 編製完成日期 93/06/14 |
|||
| 達成數 | 達成率(%) | ||
| 公告日期 93/07/20 |
|||
| 營業收入 |
16,345,785 | 3,227,490 | 19.75 |
| 營業成本及費用 |
14,683,927 | 3,022,714 | 20.59 |
| 營業利益 |
1,661,858 | 204,776 | 12.32 |
| 營業外收入 |
549,896 | 220,851 | 40.16 |
| 營業外費用 |
185,737 | 86,876 | 46.77 |
| 稅前利益 |
2,026,017 | 338,751 | 16.72 |
| 稅後純益 |
1,719,273 | 393,034 | 22.86 |
| 每股盈餘(元) | 1.16 | 0.26 | 22.41 |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核閱之 93 年度財務預測及 93 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
依該公司 93 年 4 月 21 日經會計師核閱之 93 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得知,營業 收入、營業成本及費用達成全年度預測數之 19.75% 、 20.59% ,營業收入達成率 較低,主因該公司預估 93 年度每季之營業收入將隨景氣持續回升、業務拓展計 畫、升息趨勢確立等因素而逐季成長,另截至 93 年第一季止,該公司之轉投資 效益尚未完全顯現,故無依權益法認列之淨投資收益挹注營收,惟隨國內外經 濟情勢轉佳,配合該公司各項業務之推展,預期企業貸款及消費金融業務將逐 步成長,加上房地產景氣已由谷底翻升,未來營收達成應屬可行。除上述營收 達成情形外,因出售不良債權攤銷並未隨營收變動而增減,而仍按等比例逐季
284
認列費用,致營業利益達成率僅 12.32% 。截至 93 年度第一季止,營業外收支主 要係出售承受擔保品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出售不良債權利益分配款等,營業外 收支淨額達成率為 36.79% ,致稅前利益達成率為 16.72% ;另外, 93 年第一季因 22.86% 虧損扣抵增加而產生所得稅利益,致稅後純益及每股盈餘達成率分別為 及 22.41% 。整體而言,預期 93 年度銀行業受惠於經濟景氣復甦並帶動放款需求 ,且該公司持續衝刺現金卡、信用卡及汽車貸款等消費金融業務,將逐季發揮 成效,再加上該公司對於各項營業成本及費用應可有效控制下,預估該公司 93 年度營運計畫應可達成,全年度財務預測達成尚屬可期。
三、發行價格及轉換價格訂定之方式與說明
聯邦銀行本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參拾億元整,每張面額新台幣 0% 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發行期間為五年,票面利率為 。發行時轉 換價格之訂定,係參考國內轉換公司債之計算方式,並視國內證券市場轉換公司債 交易及發行概況,暨該公司未來營運發展等因素訂定之,其計算方法及訂定原則如 下:
( 一 ) 基準轉換價格之訂定原則
根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 券自律規則」第十七條之規定,發行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其用以計算轉換價 格之基準價格,應以決定轉換價格基準日前一個營業日、三個營業日與五個營 業日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擇一者為準;且轉換價格之訂定應高於基 準價格。
( 二 ) 訂立原則
-
採用基準日前一個營業日普通股之算術平均收盤價,係主要反映目前市場狀 況,而採用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主要係考慮短期之股票價格波動,有助於訂定一個較為接近時價又公平之基 準價格。聯邦銀行本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之發行係取上述三者價格擇一訂 定為基準價格,則可使發行時轉換價格貼近市價又避免投資人權益受市場波 動之影響,以充分反應市場狀況。
-
聯邦銀行本次轉換金融債券之轉換價格,除兼顧「券商公會自律規則」之規 定,亦參考目前國內轉換公司債發行概況、發行條件訂定方式、次級市場交 易情況暨發行公司近年來之經營績效、獲利能力與未來的營運前景暨保障債 105%
券持有人及現有股東權益,將轉換溢價率訂為 ,此為聯邦銀行與聯邦銀 行委任之主辦證券承銷商於辦理公開承銷之詢價圈購後依當時市場狀況議定 之結果,其訂定方式應屬合理。
( 三 ) 理論價格計算
計算聯邦銀行轉換金融債券價值的第一個步驟為依該公司過去普通股股價及債 券殖利率歷史資料,求取股價及利率的平均值及變異數,求得下表資訊:
285
| 參 數 項 |
取得數值 | 參 數 說 明 |
|---|---|---|
| 股價年報酬率標準差 (依日資料計算) |
35.27% | 由附錄中之資料,依John C. Hull, 1993, “Options, Futures, and other Derivative Securities,’ Second Edition, Chap. 10., p.214-217之計算方式,選取適當期間估算 普通股股價日報酬率標準差後再予以年化轉換為股價 年報酬率標準差。 |
| 假設之轉換價格 | 10.85元 | 依自律規則第十七條之規定,取計算基準日(民國93 年8月30日)前1、3、5個營業日之普通股平均收盤 價擇一乘以轉換溢價率105%訂定轉換價格。結果取 得前三日之均價10.33元乘以105%,計算後之轉換價 格為每股10.85 元。 |
| 計算時之普通股市價 | 10.50 元 | 為民國93 年8 月30 日之聯邦銀行普通股收盤價。 |
| 無風險利率 | 2.211% | 為中信證券對外公佈之中央政府公債五年期指標債券 於93 年8 月30 日之收盤資料。 |
| 利率復歸調整速度 (q ) |
0.10 | 為Vasicek模型參數,由利率數列資料迴歸求得。 |
| 長期利率均數 ( µ ) |
2.04% | 最近期間之五年期指標債券次級市場交易殖利率之算 數平均值。 |
| 利率標準差 (ν ) |
3.26% | 依中央政府公債五年期指標債券之收盤報價殖利率, 依前述之股價標準差求算方式求得之利率標準差。 |
| 股價報酬率與利率相 關係數(ρ ) |
3.38% | 依統計定義,由公債利率變動與聯邦銀行普通股收盤 價之相關係數。 |
1. 各項權利價值之計算
- 轉換權及轉換價格向下重設
本次轉換金融債券於發行日起滿一個月後至到期前十日止均可轉換為該公 司普通股,且若遇聯邦銀行之普通股於集中市場之連續二十個營業日收盤 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低於或等於發行時訂定轉換價格之基準價格之 90% 時,應即以該連續二十個營業日期間最末一日之次一日為基準日,以基準 日前三個營業日之聯邦銀行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依發行時訂 定轉換價格之取樣方式訂之)乘以發行時訂定轉換價格之轉換溢價率 (105%) 向下調整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毫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 向上則不調整),惟不得低於發行當時之轉換價格(可因聯邦銀行普通股 80% 股份發生變動而調整)之 。聯邦銀行並應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重新 訂定後之轉換價格。本款轉換價格向下重新訂定之規定,不適用於基準日 落於本債券發行之日起滿六個月內、本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之日及其 前三十日內、以及本債券到期日及其前三十日內之情況,且發行期間之每 一發行年度內其依本款規定之轉換價格向下重設應各以一次為限,且不適 用於基準日 ( 含 ) 前已提出轉換請求者。
轉換金融債券之價值主要為債券價值及轉換為普通股價值,其又可區分為不
286
具轉換價格重設條款時之轉換價值及加入重設條款後之轉換價值。前者,僅 80% 100% 需將程式中之調低下限由 調為 ,即可達成完全不變動轉換價格之 情況。據此計算不具轉換價格重設條款之轉換價值為每張 21,878 元,較具 有重設條款者之轉換價值為 23,294 元,降低 1,416 元,此即為轉換價格重設 6.08% 之價值,佔整體轉換價值比率約 。該比率與投資人在持有期間內因無 任何利息收入所承受之機會成本相關,係愈後期執行轉換所累積之應計到期 收益息會愈高,故發行公司有必要加入此一轉換價格重設權予投資人,以作 為該機會成本之補償。 � 賣回權
賣回權的計算方式為:不考慮轉換權、贖回權時之轉換公司債總價值 ( 由模 型一次求得 ) 扣除依折現法求得之純粹債券價值,即得該賣回權的價值。
聯邦銀行本次轉換金融債券之賣回權設計於發行滿二年、滿三年及滿四年 之日及滿五年到期時投資人可依面額將本債券賣回予該公司。故於滿二 年、三年、四年及滿五年之賣回權將具有一定價值,而此設計對發行公司 而言亦較其舉債之資金成本為低。
賣回權之計算為不考慮轉換權、贖回權時之轉換公司債總價值扣除一折現 Vasicek 法求得之純粹債券價值,即得該賣回權之價值,在前述 利率模型展 開之計算下,可得賣回權價值為 9,954 元。
� 贖回權
贖回權之執行受限於 (1) 轉換金融債券經債券持有人請求轉換後,流通在外 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或 (2) 聯邦銀行普通股在證券商營業處 所之收盤價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五十時 ( 自律規則 第十六條 ) 。此條款之設計在於防範發行公司任意行使贖回權而造成債券持 有人在無利息收入下之損失,因此當情況 (1) 發生時,表示大多數債券持有 人已於某一可行使轉換期間中認同轉換收益大於持有收益而行使轉換,而 情況 (2) 發生時,表示投資人於該公司提出贖回請求時立即轉換至少仍可獲 得 8.447%( 以此一時點為發行期間之最後一個轉換日保守估算 ) 之收益:
5 100,000 × ( 1 + Rc ) = 150,000 ; Rc = 8.447%
此一高收益率表示,倘股價如發行暨轉換辦法之規定,當普通股市價連續三 50% 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 時,則即使此一超過時點係發生於發行 期間之最後一個月 ( 因拉長持有期間,可計算最保守的轉換收益 ) ,亦有合理 之報酬。此亦即說明為何在模型中所計算之贖回權價值 ( 先設算未訂定贖回 條款之整體債券價值,再設算扣除訂定贖回權之債券價值 ) 僅為- 2,538 元 ( 負 號表示此價值有利該公司,但不利投資人 ) 。
287
2. 債券價值之計算
純粹債券價值方面,目前中央政府公債之五年期指標債券於民國 93 年 8 月 30 2.211% 日之市場收盤報價為 ,故以該利率作為無風險利率之指標,而參酌目 前該公司長期資金成本與其營運狀況及財務結構,並衡量聯邦銀行之信用風 224 4.45% 險貼水,估算其信用風險加碼 基本點,估計以 作為折現利率。
5 採用現金流量折現之方式計算純粹債券價值,投資人於發行滿 年時,以面 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到期還本,其價值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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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理論價值
加計前所計算之債券價值、轉換權、轉換價格重設價值、賣回權及公司贖回 權後,得知本次轉換金融債券之總價值為 111,147 元。
80,437 + 21,878 + 1,416 + 9,954 - 2,538 = 111,147
分析各權利價值佔發行價格之百分比為:
| 權 利 |
佔理論價值之百分比 |
|---|---|
| 轉換為普通股之轉換權 | 19.68% |
| 投資人之賣回權 | 8.96% |
| 發行公司之贖回權 | -2.28% |
| 純 粹 債 券 價 值 |
72.37% |
| 重 設 條 款 價 值 |
1.27% |
| 合 計 | 100.00% |
( 四 ) 合理性說明
1. 市場訂價機制
本次轉換金融債券之發行經過對市場主要投資人口頭詢價,並比較同期間轉 換公司債之發行狀況得知,在轉換價值部份,轉換價格重設條款依規定以重 80% 設下限為 作為調整,固定收益率部分,其賣回收益率以低於一般轉換公 0% 司債之條件而訂為 ,顯示該公司固定收益之負擔已因本身債信能獲市場認 同而降低,並由其轉換價值部份予以補償。其發行條件之市場訂價機制而言 尚屬合理。
2. 發行價格合理性
以雙因子二元樹模式求得聯邦銀行轉換金融債券之理論價值為 111,147 元,復 考慮流動性貼水 ( 以 93 年 8 月 30 日中聯信託一年期定存利率 1.85% 計算 ) 後之 理論價值為 109,128 元 (=111,147 /1.0185) ,再經調整理論價格之九成為 9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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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依此結果與發行公司議定每張發行價格為 100,000 元,與理論價格差異不 大,尚不致對該公司原股東及債券持有人之權益有重大損及之情事,故發行 價格應屬合理無虞。
( 五 ) 總結
綜上所述,聯邦銀行本次計畫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 券,其發行暨轉換條件之設計,無論於理論價值、轉換權(含轉 換溢價率及轉換價格重設)、收回權與賣回權之安排、對原股東 及債權人之影響及市場環境,均備完善之考慮與規劃,其發行條 件應屬合理,而其價格亦預期能配合市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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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轉換金融債券價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考慮聯邦銀行近年來之經營績效與未來發展潛力因素,及未來國內債券市場利率走 勢,經與該公司議定轉換金融債券之發行條件如下:
| 發行金額 | 新台幣參拾億元 |
|---|---|
| 擔保狀況 | 無擔保 |
| 發行期間 | 五年 |
| 票面利率 | 0% |
| 轉換標的 | 聯邦銀行普通股 |
| 轉換價格 | 以訂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之聯邦銀行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ㄧ為基 準價格,轉換價格為基準價格乘以105%。 |
| 轉換價格重設 | 除依規定辦理反稀釋調整外,若遇聯邦銀行之普通股於集中交易市場之連續二十個營業日 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低於或等於發行時訂定轉換價格之基準價格(可因本公司普通股 股份發生變動而調整)之90%時,應即以該連續二十個營業日期間最末一日之次一日為 基準日,以基準日前三個營業日之聯邦銀行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依發行時訂 定轉換價格之取樣方式)乘以發行時訂定轉換價格之轉換溢價率向下調整轉換價格(計算 至新台幣分為止,毫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調整),惟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 價格(可因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而調整)之80%。聯邦銀行並應函請櫃檯買賣中 心公告重新訂定後之轉換價格。本款轉換價格重新訂定之規定,不適用於基準日落於本債 券發行之日起滿六個月內、本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之日及其前三十日內,以及本債券 到期日及其前三十日內之情況,且發行期間之每一發行年度內其依本款規定之轉換價格向 下重設應各以一次為限,且不適用於基準日(含)前已提出轉換請求者。 |
| 投資人賣回權 及到期贖回權 |
以發行滿二年、滿三年及滿四年之日為本債券持有人提前賣回本債券之賣回基準日。債券 持有人要求以面額之100%賣回,賣回收益率為0%。 滿五年到期時,由發行公司以面額之100%贖回,到期收益率為0%。 |
| 公司贖回權 | 於下列情況下,聯邦銀行得以債券面額贖回本債券: 1.發行滿一年之翌日起至到期前四十日止,其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金額低於發行總額之10% 時。 2.發行滿一年之翌日起至到期前四十日止,聯邦銀行之普通股於集中市場之收盤價連續三 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50%以上時。 |
| 轉換凍結期 | ㄧ個月 |
| 資本額變更登記 | 至少每季一次,且需於每季結束後15 日內公告轉換情形 |
| 次級市場交易 | 本金融債券於發行後上櫃買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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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公司: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董事長 黃 春 鐘
- ( 僅限於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轉換價格計算 書使用 )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八 月 三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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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董事長 王 慎
( 僅限於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轉換價格計算 書使用 )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八 月 三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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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券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之 財務資料複核報告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金融債新 台幣 5,000,000,000 元之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中最近三年度及九十三年度 第一季暨九十三年度財務預測之財務資料,係經本會計師依照「證券商管 理規則」第二十四條規定,予以查對經本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 均能相互勾稽。本會計師認為上開財務資料尚無不符。 此 致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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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七 月 二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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