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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ING Annual Report 2016

Jul 19, 2017

52160_rns_2017-07-19_50bb2ab3-d21c-418c-9708-bb43e9c90751.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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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年度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目 錄

開會程序………………………………………………………………… 1 報告事項 一、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 3 二、一○五年度財務報告…………………………………………… 8 三、監察人查核一○五年度決算報告書……………………………25 承認事項 一、一○五年度決算表冊……………………………………………27 二、一○五年度虧損撥補案…………………………………………28 討論事項 一、以法定盈餘公積發放現金案……………………………………29 二、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30 臨時動議…………………………………………………………………37 章 則 公司章程………………………………………………………………39 股東會議事規則………………………………………………………44 附 錄 董事及監察人持股狀況………………………………………………47 本次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每股盈餘及股東投資報酬率 之影響…………………………………………………………………48

裕 民 航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六年度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 一、大會開始

  • 二、主席就位

三、全體肅立

四、唱 國 歌

  • 五、向國旗暨 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

六、主席致詞

七、來賓致詞

  • 八、報告事項

  • 九、承認事項

十、討論事項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散 會

~ 1 ~

~ 2 ~

報 告 事 項

~ 3 ~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引言

波羅的海乾散貨指數(BDI)自二○一○年下半年後所呈現 的跌幅走勢,至今已邁入第六個年頭,二○一六年的平均指數 673點甚至是六年來最低。在供需失衡的市場狀況下,包括貨櫃 船以及散裝船在內的多家航商,陸續在營運及財務方面出現了虧 損。其中全球第七大、韓國最大的貨櫃船公司──韓進,就在同 年八月底申請了破產保護,震驚了世界。顯示在國際貿易不景 氣,海運市場欠佳的景況下,企業經營稍有不慎,即可能面臨破 產下市的風險。

二○一六年的世界政治情勢同樣也很瘋狂,為全球經濟帶來 了相當大的震盪與不確定性。先是恐怖攻擊事件頻傳,再來是六 月的英國脫歐公投事件過關,以及年底標榜美國本位與保護主義 的美國準總統──川普的當選,這些都隱含著各國針對全球貿易 與移民設立限制的新趨勢,而這些主義的新起將可能損害原先的 生產率,再加上地緣政治可能的衝突因素,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預估全球經濟中、長期 仍面臨下滑風險。然就目前而言,美國景氣逐漸復甦的訊號明 顯,IMF預測其明年成長率將達到2%,未來更上看3%,美國無可 避免的升息趨勢,勢必將牽動其他國家的經濟層面,影響未來各 產業的動向,仍為關注焦點。IMF報告中對二○一七年和二○一 八年世界的經濟成長率預測,同樣給予了正向的信心,分別為 3.4%與3.6%。

二○一六年中國的經濟成長率僅有6.7%,比起前一年度的 6.9%些微下滑,以官方目標6.5%來說,算是勉強維持在接受範圍 內。長期而言,中國仍然走在宏觀調控的道路上,在這樣一個內 部調節的政策下,預期未來兩年經濟仍會呈現軟著陸式的趨緩成 長。唯中國「一帶一路」計畫仍有可期待之效應,根據中國商務 部統計,截至二○一六年底,中國企業共對「一帶一路」沿線的 53個國家進行了非金融類直接投資共145.3億美元,主要流向新 加坡、印尼、印度、泰國、馬來西亞等國家地區。對外承包工程 方面,中國國家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61個國家新簽合同額

~ 3 ~

1,260.3億美元,占同期對外承包工程新簽合同額的51.6%,同比 增長36%。而中國二○一六年鐵路完成固定資產投資已達8,015億 元人民幣,預期二○一七年也將保持同等規模持續投入。

印尼與印度近期改革也有利投資環境。去年八月印尼總統實 施稅率大赦,此舉反而替印尼政府增加77億美元收入,為印尼龐 大的基礎建設支出計畫注入強心。同時,印度總理穆迪廢除紙鈔 運動,也旨在擴大國家收入與推行數位支付。雖然印度二○一六 年經濟成長率下滑至6.6%,但IMF對於未來兩年的預測仍是相當 樂觀,預期到了二○一七年與二○一八年經濟成長率將會回復至 7%以上。

在國家基礎建設的帶動下,中國二○一六年中國的鐵礦砂進 口整體已突破10億,與前一年9.53億噸相比,成長了7.5%,而由 於氣候議題與政策的施行,全球煤炭貿易量較去年同期則是下滑 了1%,連續兩年負成長。總體來說,根據Clarksons研究報告顯 示,主要乾散貨總成長率在二○一六年與二○一七年都將維持2% 的低成長速度。然而二○○八年至今,影響散裝航運市場最主要 的因素還是在於船舶供給過多,造成市場長期運費低迷,目前市 場上的乾散貨運載重量已達7億9千4百萬噸,為二○○八年時的 兩倍。不過船舶成長率自二○一三年開始有逐年下降的趨勢,成 長率從10%以上減緩至近兩年每年僅有2%的成長速度,供需漸趨 平衡,根據國際知名會計和航運諮詢機構Moore Stephens發布的 <Shipping Confidence Survey>市場信心報告調查中顯示,二 ○一六年底整體船運市場信心指數與年初時相比,上升了0.6, 經過一年一季的調查,指數從年初的5.0最終來到5.6,顯示船運 市場整體對未來景氣的期待正逐漸加溫中。

裕民航運在過去幾年努力在低迷的市場中穩健的強化固有基 礎,同時依據策略方針積極布局未來。從金融海嘯過後,我們便 以轉型提升、船隊汰舊換新、節能環保等策略迎接挑戰。本公司 於二○一二年起領先國內外同業,以環保節能為訴求,向上海外 高橋船廠訂造8艘環保節能海岬型新船(Capesize),並陸續向 日本大島船廠訂造6艘環保節能巴拿馬極限型船舶(Panamax)及 4艘超輕便型船舶(Ultramax)。二○一五年底聯合國氣候變化 巴黎會議後,針對環境議題,未來航運業勢必將面對更嚴苛的二

~ 4 ~

氧化碳減排法規。裕民透過「船隊年輕化」策略,有效提升公司 競爭力,並獲得客戶青睞與好評,更進一步引進e化系統協助公 司打造更有效率的管理平台,降低成本同時提升服務品質,在在 顯示裕民穩健踏實中帶著創新的精神,持續關注世界趨勢,一直 走在產業的前端,認真努力地為股東、為客戶以及所有利害關係 人,打造永續成長的企業。

二、營運績效

本公司二○一六年全年合併營收為新台幣6,517,397仟元, 稅後純損新台幣-878,354仟元,稅後每股虧損新台幣-1.04元。

裕民船隊汰舊換新計畫持續進行,二○一六年度,共交付1 艘超輕便極限型散裝貨輪,汰換老舊船舶計3艘海岬型、2艘巴拿 馬極限型散裝貨輪以及1艘水泥船,至年底公司自有船舶數共32 艘。此外,二○一七年至二○一九年間,預計將有2艘海岬型、2 艘巴拿馬極限型、3艘超輕便型新建船舶加入裕民船隊,未來我 們仍會持續在適當時機進行船隊更新計畫,組建智慧環保船隊。 裕民與台灣中油成立的環能海運也將繼續堅強船隊陣容,緊密追 蹤市場商機,目前合資公司下有1艘超大型油輪(VLCC)已交船, 未來陸續還有3艘油輪也將加入行列。截至二○一六年底,本公 司船隊含合資聯營總計37艘,總載重噸達438萬噸。

在裕民優秀的經營者帶領下,公司整體財務狀況健全,資金 調度得宜,使得我們在擴充船隊的同時,仍有餘力可掌握投資契 機,針對產業動向做出多元規劃,隨時為下一步做好最佳準備, 伺機出擊。搭配公司完善的風險管理及船舶的靈活調度制度,有 效地降低裕民的營運成本及營運風險發生機率。本公司同時遵守 世界環境生態公約,持續訂造環保綠色船舶及加裝節能的環保船 舶設備,發展健全的岸上及船舶節能減碳政策,如船舶能源效率 管理計畫(SEEMP)及環境管理制度(EMS),由裡至外打造綠色 裕民,降低單位船舶溫室氣體排放量,善盡愛護地球的責任。

三、經營策略

身處瞬息萬變的航運市場,裕民須隨時掌握資訊,採取積極 應變策略。目前公司正逐步完善e化平台,充分掌握各項營運數

~ 5 ~

據,旨在創造智慧團隊。透過專案執行,改善岸上與船上過去以 電子郵件往來,人工後製作業的傳統方式,未來更將整合全體公 司部門,提高資訊傳遞效率以期迅速獲取各種船舶營運資訊,創 造高效能的作業環境並精準控制營運成本。同時,裕民也計畫向 海外部署業務前線據點,力求能更快速掌握市場脈動,建立與客 戶緊密聯繫的互動橋樑。

公司會依據目前市場變化,在適當時機調整裕民船隊的長約 比例,透過全盤戰略式的思考、數據分析和靈活操作模式,以確 保公司的獲利穩定來降低營運風險。合作業務客戶以信譽良好及 財務穩定企業為基本考量,並掌握相對低檔船價適時汰舊換新、 擴建船隊,保持船隊年輕的動能,維持產業競爭力,以追求股東 利潤最大化為目標,達到兩利雙贏的局面。

保持良好的財務體質是企業永續營運的基礎,裕民航運充分 運用多元融資管道,嚴格控制融資成本,並隨時關注外幣匯率及 利率的變化趨勢,加以規避匯率及利率風險。此優良的控管能 力,為裕民打造了健全的企業根本,並築起強而有力的城牆,作 為企業規模再提升的有力後盾。

裕民視員工為重要資產,除了不定期培訓岸上及船上優秀人 員,亦在中國成立裕民(廈門)國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布局大 陸市場,進行船員招募及船舶管理之工作,力求延攬更多優質人 才。而裕民另一重要資產就是我們的船隊。裕民遵守顧客承諾, 定期維護及保養並維持良好及安全的船上環境,同時制定安全管 理制度,嚴格遵守國際法規及各港口檢查。本公司亦為了改善重 大海事案件發生風險,特別成立專職對應窗口──SDO(Safety Discipline Officers)小組,負責船舶稽查、改進船隊安全與 紀律整頓,旨在減少人為疏失,保障船員使其擁有安全及效率的 作業環境,在工作安心之餘,我們也才能進一步為顧客提供更優 質的船隊服務。

在環境生態方面,不遺餘力保護海洋環境生態是裕民航運的 營運守則,辦公室及船上皆雙雙制定環保政策,船舶設備安裝節 能減碳裝置,並採取低速航行減少有害氣體排放量,由內至外有 效綠化環境,揚起裕民綠色航運的永續旅程。

~ 6 ~

裕民短期目標為:

  • 1.持續進行船舶汰舊換新計畫;

  • 2.強化各船型市場營運策略、業務拓展;

  • 3.導入e化平台,加強船舶調度規劃、成本控管及提升各部門作 業效率;

  • 4.落實港口國管制(PSC)檢查記錄並達成PSC零扣船率;

  • 5.改善整體海事安全紀律管理及加強船隊航行安全意識,並升級 船隊資訊管理系統;

  • 6.加強船上及岸上環保意識,確實履行維護海洋生態環境的企業 社會責任。

裕民長期目標為:

  • 1.持續規劃擴充高效能船隊,以永續成長為目標;

  • 2.分散地域風險,尋找資質良好的業務合作夥伴;

  • 3.掌握時機跨領域投入不同船型及物流相關運輸業務;

  • 4.經評估後入股或併購合宜且資產良好的相關企業。

  • 5.善盡社會責任,成為頂尖的企業公民。

四、結語

二○一七年散裝市場前行之路仍難言完全明朗,但我們全體 仍舊抱以審慎樂觀的態度來面對各種挑戰。裕民向來以穩健經營 做為發展的立基,未來將採取穩健中求新求變的方式,持續提升 專業團隊的素質,引進智慧化經營模式,藉此積極開展市場,努 力貫徹集團「誠、勤、樸、慎以及創新」的企業發展準則,以求 創造所有利害關係人最高的價值。

裕民也將憑藉著優秀的經營團隊及穩健的財務基礎,同心協 力帶著所有利害關係人們的期待繼續茁壯成長。並以『以航運核 心專長為基礎』、『建立裕民為世界級的物流運輸公司』、『成 為顧客、員工及投資者的第一選擇』為己任,落實企業公民的精 神,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成為卓越的企業典範。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7 ~

二、本公司一○五年度財務報告

  • (一)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資產負債表

  • (二) 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綜合損益表

(三) 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權益變動表

  • (四) 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現金流量表

  • (五)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個體資產負債表

(六) 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個體綜合損益表

(七) 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個體權益變動表

  • (八) 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個體現金流量表

附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報告書

  • (完整財務報告內容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查詢下載, 網址:http://mops.twse.com.tw)

~ 8 ~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

民國105 年及1 04 年12 月31 日
代碼 資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1170
應收帳款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
1200
其他應收款
130X
船舶油料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915
預付設備款
1920
存出保證金
1940
長期應收款-關係人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1XXX資 產 總 計
代碼 負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2170
應付帳款
2200
其他應付款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及應付公司債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2540
長期借款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630
遞延收入-非流動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2XXX
負債總計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3200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3400
其他權益
3500
庫藏股票
3XXX
權益總計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董事長: 經理人: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 年12 月31 日
104 年12 月31 日






$ 13,540,718
23
$ 16,375,872
26
237,569
1
1,014,670
2
8,250,475
14
8,692,432
14
331,103
1
350,000
-
54,545
-
81,852
-
171,096
-
120,869
-
261,993
1
350,969
1
184,423
-

249,425
-
23,031,922
40

27,236,089
43
134
-
125
-
892,943
1
892,943
1
2,447,985
4
1,977,723
3
28,315,931
49
30,968,544
49
36,226
-
107,525
-
2,390,657
4
1,543,005
3
98,973
-
107,154
-
894,230
2

884,448
1
35,077,079
60

36,481,467
57
$ 58,109,001
100
$ 63,717,556
100
$ 3,100,000
5
$ 7,130,000
11
2,357,157
4
2,395,020
4
119,978
-
161,665
-
199,243
1
94,806
-
661,745
1
786,544
1
103,920
-
181,542
1
5,132,241
9
4,581,707
7
153,307
-

286,797
1
11,827,591
20

15,618,081
25
-
-
992,420
2
20,839,714
36
18,447,976
29
401,639
1
470,727
1
231,413
-
262,107
-
258,163
1

339,391
-
21,730,929
38

20,512,621
32
33,558,520
58

36,130,702
57
8,450,557
14

8,580,167
13
115,140
-

225,410
-
7,060,448
12
6,978,008
11
337,186
1
337,186
1
7,519,741
13

9,573,288
15
14,917,375
26

16,888,482
27
1,067,409
2

2,370,488
4
-
-
(
477,693)
(
1)
24,550,481
42

27,586,854
43
$ 58,109,001
100
$ 63,717,556
100
會計主管: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 年12 月31 日


$ 13,540,718
237,569
8,250,475
331,103
54,545
171,096
261,993
184,423
23,031,922
134
892,943
2,447,985
28,315,931
36,226
2,390,657
98,973
894,230
35,077,079
$ 58,109,001
$ 3,100,000
2,357,157
119,978
199,243
661,745
103,920
5,132,241
153,307
11,827,591
-
20,839,714
401,639
231,413
258,163
21,730,929
33,558,520
8,450,557
115,140
7,060,448
337,186
7,519,741
14,917,375
1,067,409
-
24,550,481
$ 58,109,001
26
2
14
-
-
-
1
-
43
-
1
3
49
-
3
-
1
57
100
11
4
-
-
1
1
7
1
25
2
29
1
-
-
32
57
13
-
11
1
15
27
4
(
1)
43
100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代碼
營業收入
4600
運費收入
4800
其他營業收入
4000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
5600
航運成本
5900營業毛(損)利
6000營業費用
6900營業淨(損)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50
財務成本
7100
利息收入
7130
股利收入
7190
其他收入
761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淨額
7225
處分投資利益-淨額
7230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淨額
7590
什項支出
76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損失-淨額
7670
減損損失
737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稅前淨(損)利
7950所得稅費用(利益)
8200本年度淨(損)利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失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500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8610淨(損)利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8710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每股(虧損)盈餘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105 年度 105 年度


$ 6,391,062
126,335
6,517,397
6,716,524
(
199,127)
267,862
(
466,989)
(
535,133)
248,866
150,878
25,209
(
215,258)
257,322
121,243
(
7,340)
(
357,916)
(
24,673)
(
49,377)
(
386,179)
(
853,168)
25,186
(
878,354)
(
8,484)
(
931,291)
(
364,282)
(
7,506)
(
1,311,563)
($ 2,189,917)
($ 878,354)
($ 2,189,917)
($ 1.04)
($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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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民國105 年及104 年1 月 民國105 年及104 年1 月 民國105 年及104 年1 月 民國105 年及104 年1 月 1 日至12 月31 日 1 日至12 月31 日 1 日至12 月31 日 1 日至12 月31 日 1 日至12 月31 日 1 日至12 月31 日 1 日至12 月31 日 1 日至12 月31 日 1 日至12 月31 日
代碼

A1 104年1月1日餘額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3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C7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之變動數
D1 104年度淨利
D3 10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L1庫藏股買回
T1股東領逾5年現金股利
Z1 104年12月31日餘額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C7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之變動數
D1 105年度淨損
D3 105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5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L3註銷庫藏股
T1股東領逾5年現金股利
Z1 105年12月31日餘額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單位:新台幣仟元
庫藏股票權



$ -
$ 28,286,347
-
-
-
-
-
(
1,887,636 )
-
44
-
824,397
-
841,397
-
1,665,794
( 477,693 ) (
477,693 )
-
(
2)
( 477,693 )
27,586,854
-
-
-
(
845,056 )
-
(
1,391 )
-
(
878,354 )
-
(
1,311,563)
-
(
2,189,917)
477,693
-
-
(
9)
$ -
$ 24,550,481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重估增值 現金流量避險
中屬有效避險
部分之避險工
具利益(損失)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 8,580,167
-
-
-
-
-

-


-

-

-

8,580,167
-
-
-
-

-


-

(
129,610 )

-

$ 8,450,557
$ 225,368

-

-

-

44

-

-

-

-
(
2)
225,410

-

-
(
29 )

-

-

-
( 110,232 )
(
9)
$ 115,140
$ 6,769,696
208,312
-
-
-
-
-
-
-
-
6,978,008
82,440
-
-
-
-
-
-
-
$ 7,060,448
$ 1,195,583
-
(
858,397 )
-
-
-
-
-
-
-
337,186
-
-
-
-
-
-
-
-
$ 337,186
$ 9,981,770
(
208,312 )
858,397
(
1,887,636 )
-
824,397
4,672
829,069
-
-
9,573,288
(
82,440 )
(
845,056 )
(
1,362 )
(
878,354 )
(
8,484)
(
886,838)
(
237,851 )
-
$ 7,519,741
$ 31,558
-
-
-
-
-
1,873,493

1,873,493

-
-
1,905,051
-
-
-
-
(
904,708)

(
904,708)

-
-
$ 1,000,343

















$ 1,446,353

-

-

-

-

-
(
981,319)
(
981,319)

-
-

465,034

-

-

-

-
(
398,105)
(
398,105)

-
-
$ 66,929
$ 55,852
-
-
-
-
-
(
55,399)
(
55,399)
-
-
453
-
-
-
-
(
320)
(
320)
-
-
$ 133
$ -
-
-
-
-
-
(
50)
(
50)
-
-
(
50 )
-
-
-
-
54
54
-
-
$ 4
$ 1,533,763
-
-
-
-
-
836,725
836,725
-
-
2,370,488
-
-
-
-
(
1,303,079)
(
1,303,079)
-
-
$ 1,067,409
$ -
-
-
-
-
-
-
-
( 477,693 )
-
( 477,693 )
-
-
-
-
-
-
477,693
-
$ -
$ 28,286,347
-
-
(
1,887,636 )
44
824,397
841,397
1,665,794
(
477,693 )
(
2)
27,586,854
-
(
845,056 )
(
1,391 )
(
878,354 )
(
1,311,563)
(
2,189,917)
-
(
9)
$ 24,550,481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picture [41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1 ~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民國105 年及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 3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損)利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900
財務成本
A21300
股利收入
A24100
外幣兌換淨(利益)損失
A21200
利息收入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淨額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A29900
其他非現金項目
A235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A20300
呆帳(迴轉利益)費用
A23700
運輸設備減損損失
A23100
處分投資淨利益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船舶油料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A33100
收取之利息
A33200
收取之股利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B01800
取得關聯企業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4300
關係人資金貸與款項增加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B037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C01300
償還公司債
C04500
支付本公司業主股利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增加
C04000
應付租賃款減少
C04900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DDDD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
E00100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5 年度
$ 853,168 )
2,249,488
535,133
301,374 ) (
276,251 )
248,866 ) (
215,258 (
100,594 (
49,377 (
26,113 ) (
24,673
1,191 )
-
- (
676,507
48,562
16,337 ) (
53,148
66,121 (
41,687 )
104,437 (
121,760 ) (
133,490 )
89,712)
(
2,013,349
214,976
301,374
539,007 ) (
100,597)
(
1,890,095

1,689,932 ) (
726,667
480,000 ) (
208,475 ) (
75,496 ) (
18,351 ) (
8,038
-

1,737,549)
(
11,849,158
8,126,618 ) (
4,530,000 ) (
1,000,000 )
845,065 ) (
37,863 )
- (
-
(
2,690,388)

297,312)

2,835,154 ) (
16,375,872

$ 13,540,718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 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25,311

2,278,587

461,525

498,757 )

509,935

294,851 )

192,882 )

381,334 )

102,246 )

122,282 )

46,042

9,383

16,343

267,305 )

695,852

157,146

15,198 )

51,468

6,035 )

137,469

41,213 )

83,807 )

154,988

33,333)

3,204,806

381,218

498,757

440,581 )

279,051)
3,365,149

4,719,574 )

314,708

760,000 )

1,683,251 )

59,352 )

2,942,876 )

15,696
3,074,266

6,760,383)

8,708,213

4,980,736 )

450,000 )

-

1,887,638 )

63,020

753,610 )

477,693)
221,556
495,408

2,678,270 )
19,054,142
$ 16,375,872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picture [41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會計師查核報告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裕民航運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 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裕民航運公司及其子 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 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 規範,與裕民航運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 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裕民航運公司及其子公司民 國 105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 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 示意見。

茲對裕民航運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5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 敘明如下:

運輸設備之減損評估

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規定,企業必須定期進行資產減損測試,裕民 航運公司及其子公司因營業性質係屬航運業,運輸設備之金額對於其財務報表 係屬重大,且管理階層對運輸設備之減損評估過程採用諸多估計假設,其方法 將直接影響減損損失認列之金額,因此將本年度運輸設備之減損列為關鍵查核 事項之一。運輸設備之減損評估相關揭露資訊參閱財務報表附註五。

~ 13 ~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及測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評估之主要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情形。

  2. 取得並瞭解管理階層評估運輸設備減損時所使用之計算方法及相關之資產減 損評估表。

  3. 評估並諮詢本事務所內部專家運輸設備減損相關會計估計之合理性,包含現 金產生單位之辨認及取得相關原始憑證或佐證資料驗證運輸設備之現時公允 價值、以現金流量折現法評估各現金產生單位之使用價值時,所使用之現金 流量預測及折現率等之合理性。

  4. 依據管理階層資產減損評估表,驗證計算內容之正確性。

  5. 所得稅之估列評估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國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涉及採用跨國租稅協定中 以國外子公司視同已課稅之盈餘匯回抵繳本國應納稅款之事項,因涉及跨稅區 稅法適用性之評估,以及稅務主管機關之審查意見具有不確定性,且此項抵繳 稅額之申報適用狀況將重大影響本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金額之評估。因此將 本年度所得稅之估列列為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取得並瞭解管理階層評估所得稅時所使用之計算方法、相關之會計估計及適 用之租稅法令內容。

  2. 評估所得稅相關會計估計之合理性,包含評估租稅法令之適用性、取得適用 租稅法令之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函,以及參酌以前年度所得稅申報之核定情形 等。

  3. 取得所得稅估列計算所需之原始憑證,包含以前年度申報核定通知書、納稅 憑證、財務報表及股利發放文件等,依據評估適用之租稅法令重新計算所得 稅估列金額。

其他事項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5 及 104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 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 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

~ 14 ~

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裕民航運公司及其子 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 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裕民航運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 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裕民航運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 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 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 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 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 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 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 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 序,惟其目的非對裕民航運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 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 使裕民航運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 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 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 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 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裕 民航運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15 ~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 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 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 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 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 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 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裕民航運公司及其子公司民 國 105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 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 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 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郭 俐 雯

==> picture [61 x 6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 計 師 施 景 彬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 picture [98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6 日

~ 16 ~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

民國105 年及1 04 年12 月31 日
代碼

1100
1110
1125
1170
1180
1200
130X
1470
11XX

1543
1550
1600
1840
1915
1920
15XX
1XXX
代碼

2100
2110
2170
2200
2220
2230
2320
2399
21XX

2530
2540
2570
2630
264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00
3500
3XXX


流動資產
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船舶油料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遞延所得稅資產
預付設備款
存出保證金
非流動資產總計
資 產 總 計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本期所得稅負債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及應付公司債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
遞延所得稅負債
遞延收入-非流動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權益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105 年12 月31 日



$ 20,190
-
177,265
-
1,493,193
3
11,016
-
41,500
-
78,207
-
15,622
-
85,619
-
1,922,612
3
344,296
1
52,499,295
94
978,474
2
36,226
-
2,970
-
33,533
-
53,894,794
97
$ 55,817,406
100
$ 3,100,000
6
2,298,194
4
45,888
-
330,737
1
12,494,906
22
103,518
-
2,992,704
5
23,900
-
21,389,847
38
-
-
9,304,281
17
401,639
1
-
-
171,158
-
9,877,078
18
31,266,925
56
8,450,557
15
115,140
-
7,060,448
13
337,186
1
7,519,741
13
14,917,375
27
1,067,409
2
-
-
24,550,481
44
$ 55,817,406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4 年12 月31 日


$ 20,190
177,265
1,493,193
11,016
41,500
78,207
15,622
85,619
1,922,612
344,296
52,499,295
978,474
36,226
2,970
33,533
53,894,794
$ 55,817,406
$ 3,100,000
2,298,194
45,888
330,737
12,494,906
103,518
2,992,704
23,900
21,389,847
-
9,304,281
401,639
-
171,158
9,877,078
31,266,925
8,450,557
115,140
7,060,448
337,186
7,519,741
14,917,375
1,067,409
-
24,550,481
$ 55,817,406


$ 12,683
601,310
1,577,977
14,822
82,158
54,246
30,890

85,255

2,459,341
344,296
57,170,150
1,219,423
107,525
-

24,933

58,866,327
$ 61,325,668
$ 7,130,000
2,248,617
36,349
370,844
14,122,893
181,406
2,574,736

24,201

26,689,046
992,420
5,359,587
470,727
520

226,514

7,049,768

33,738,814

8,580,167

225,410
6,978,008
337,186

9,573,288

16,888,482

2,370,488
(
477,693)

27,586,854
$ 61,325,668

















(

-
1
3
-
-
-
-
-
4
1
93
2
-
-
-
96
100
12
4
-
1
23
-
4
-
44
1
9
1
-
-
11
55
14
-
11
1
16
28
4
(
1)
45
100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代碼
4000運費收入
5000航運成本
5900營業毛利
6000營業費用
6900營業淨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50
財務成本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
7100
利息收入
7130
股利收入
7190
其他收入
721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淨額
7225
處分投資利益-淨額
7230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淨額
7590
什項支出
76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損失-淨額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7900稅前淨(損)利
7950所得稅費用(利益)
8200本年度淨(損)利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
綜合損益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失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
綜合損益之份額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8500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虧損)盈餘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105 年度 105 年度


$ 1,190,126
1,088,884
101,242
188,395
(
87,153)
(
351,264)
(
604,153)
292
139,956
34,063
978
299,477
123,193
(
7,486)
(
424,046)
(
788,990)
(
876,143)
2,211
(
878,354)
(
7,219)
(
1,265)
(
932,060)
(
84,784)
(
286,235)
(
1,311,563)
($ 2,189,917)
($ 1.04)
($ 1.04)

==> picture [41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民國105 年及104 年1 月 民國105 年及104 年1 月 民國105 年及104 年1 月 民國105 年及104 年1 月 1 日至12 月31 日 1 日至12 月31 日 1 日至12 月31 日 1 日至12 月31 日 1 日至12 月31 日 1 日至12 月31 日 1 日至12 月31 日
代碼

A1 104年1月1日餘額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3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之變動數
D1 104年度淨利
D3 10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L1庫藏股買回
T1股東領逾5年現金股利
Z1 104年12月31日餘額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之變動數
D1 105年度淨損
D3 105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5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L3註銷庫藏股
T1股東領逾5年現金股利
Z1 105年12月31日餘額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單位:新台幣仟元
庫藏股票權



$ -
$ 28,286,347
-
-
-
-
-
(
1,887,636 )
-
44
-
824,397
-
841,397
-
1,665,794
( 477,693 ) (
477,693 )
-
(
2)
( 477,693 )
27,586,854
-
-
-
(
845,056 )
-
(
1,391 )
-
(
878,354 )
-
(
1,311,563)
-
(
2,189,917)
477,693
-
-
(
9)
$ -
$ 24,550,481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重估增值 現金流量避險
中屬有效避險
部分之避險工
具利益(損失)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 8,580,167
-
-
-
-
-

-


-

-

-

8,580,167
-
-
-
-

-


-

(
129,610 )

-

$ 8,450,557
$ 225,368

-

-

-

44

-

-

-

-
(
2)

225,410

-

-
(
29 )

-

-

-
(
110,232 )
(
9)
$ 115,140
$ 6,769,696
208,312
-
-
-
-
-
-
-
-
6,978,008
82,440
-
-
-
-
-
-
-
$ 7,060,448
$ 1,195,583
-
(
858,397 )
-
-
-
-
-
-
-
337,186
-
-
-
-
-
-
-
-
$ 337,186
$ 9,981,770
(
208,312 )
858,397
(
1,887,636 )
-
824,397
4,672
829,069
-
-
9,573,288
(
82,440 )
(
845,056 )
(
1,362 )
(
878,354 )
(
8,484)
(
886,838)
(
237,851 )
-
$ 7,519,741
$ 31,558
-
-
-
-
-
1,873,493

1,873,493

-
-
1,905,051
-
-
-
-
(
904,708)

(
904,708)

-
-
$ 1,000,343




$ 1,446,353
-
-
-
-
-
(
981,319)
(
981,319)
-
-
465,034
-
-
-
-
(
398,105)
(
398,105)
-
-
$ 66,929
$ 55,852
-
-
-
-
-
(
55,399)
(
55,399)
-
-
453
-
-
-
-
(
320)
(
320)
-
-
$ 133
$ -
-
-
-
-
-
(
50)
(
50)
-
-
(
50 )
-
-
-
-
54
54
-
-
$ 4
$ 1,533,763
-
-
-
-
-
836,725
836,725
-
-
2,370,488
-
-
-
-
(
1,303,079
(
1,303,079
-
-
$ 1,067,409
$ -
-
-
-
-
-
-
-
( 477,693 )
-
( 477,693 )
-
-
-
-
-
-
477,693
-
$ -
$ 28,286,347
-
-
(
1,887,636 )
44
824,397
841,397
1,665,794
(
477,693 )
(
2)
27,586,854
-
(
845,056 )
(
1,391 )
(
878,354 )
(
1,311,563)
(
2,189,917)
-
(
9)
$ 24,550,481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picture [41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9 ~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民國105 年及104 年1 月1 日至12 月 3 1 日 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損)利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A20900
財務成本
A24100
外幣兌換淨(利益)損失
A20100
折舊費用
A21300
股利收入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淨額
A21200
利息收入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船舶油料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A33100
收取之利息
A33200
收取之股利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7600
收取子公司股利
B01800
取得關聯企業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C0370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減少
C01300
償還公司債
C04500
支付股利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C04900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DDDD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
E00100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 年度
104 年度
$ 876,143 ) $ 700,353
604,153
(
639,243 )
351,264
315,932
247,219 )
540,354
193,256
215,609
139,956 ) (
284,165 )
124,569
(
622,187 )
978 ) (
357 )
292 ) (
300 )
299,476
750,008
44,464
18,000
23,758 ) (
24,951 )
8,080
19,925
100
(
22,451 )
9,539
(
1,976 )
30,669 ) (
74,109 )
301 )
5,512
62,575)
(
28,946)
253,010
867,008
89
584
139,956
284,165
354,869 ) (
293,533 )
77,888)
(
254,028)
39,702)

604,196
3,325,751
2,672,896
480,000 ) (
760,000 )
115,233
-
59,894 ) (
100,945 )
8,600 )
8,751
2,970)

-
2,889,520

1,820,702
10,749,958
4,880,000
5,880,000 ) (
3,619,965 )
4,530,000 ) (
450,000 )
1,386,750 ) (
984,750 )
1,000,000 )
-
845,065 ) (
1,887,638 )
49,577
109,531
-
(
477,693)
2,842,280)
(
2,430,515)
31)

146
7,507
(
5,471 )
12,683

18,154
$ 20,190
$ 12,68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00,353

639,243 )
315,932

540,354
215,609

284,165 )

622,187 )

357 )

300 )
750,008
18,000

24,951 )
19,925

22,451 )

1,976 )

74,109 )

5,512

28,946)
867,008
584
284,165

293,533 )

254,028)
604,196
2,672,896

760,000 )
-

100,945 )

8,751
-
1,820,702
4,880,000

3,619,965 )

450,000 )

984,750 )

-

1,887,638 )
109,531

477,693)

2,430,515)
146

5,471 )
18,154
$ 12,683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會計師查核報告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 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足以允當表達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 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 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 規範,與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 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 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 意見。

運輸設備之減損評估

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規定,企業必須定期進行資產減損測試,裕民航 運股份有限公司因營業性質係屬航運業,運輸設備之金額對於其財務報表係屬 重大,且管理階層對運輸設備之減損評估過程採用諸多估計假設,其方法將直 接影響減損損失認列之金額,因此將本年度運輸設備之減損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之一。運輸設備之減損評估相關揭露資訊參閱財務報表附註五。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21 ~

  1. 瞭解及測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評估之主要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情形。

  2. 取得並瞭解管理階層評估運輸設備減損時所使用之計算方法及相關之資產減 損評估表。

  3. 評估並諮詢本事務所內部專家運輸設備減損相關會計估計之合理性,包含現 金產生單位之辨認及取得相關原始憑證或佐證資料驗證運輸設備之現時公允 價值、以現金流量折現法評估各現金產生單位之使用價值時,所使用之現金 流量預測及折現率等之合理性。

  4. 依據管理階層資產減損評估表,驗證計算內容之正確性。

所得稅之估列評估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國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涉及採用跨國租稅協定中 以國外子公司視同已課稅之盈餘匯回抵繳本國應納稅款之事項,因涉及跨稅區 稅法適用性之評估,以及稅務主管機關之審查意見具有不確定性,且此項抵繳 稅額之申報適用狀況將重大影響本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金額之評估。因此將 本年度所得稅之估列列為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本會計師對於上述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取得並瞭解管理階層評估所得稅時所使用之計算方法、相關之會計估計及適 用之租稅法令內容。

  2. 評估所得稅相關會計估計之合理性,包含評估租稅法令之適用性、取得適用 租稅法令之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函,以及參酌以前年度所得稅申報之核定情形 等。

  3. 取得所得稅估列計算所需之原始憑證,包含以前年度申報核定通知書、納稅 憑證、財務報表及股利發放文件等,依據評估適用之租稅法令重新計算所得 稅估列金額。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 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 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

~ 22 ~

理階層意圖清算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 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 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 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 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 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 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 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 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 序,惟其目的非對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 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 使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 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 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 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裕民 航運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 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23 ~

  1. 對於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 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 行,並負責形成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 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 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 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 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 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 增進之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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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郭 俐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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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中 華 民 國

==> picture [61 x 6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 計 師 施 景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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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1 0 6 年 3 月 6 日

~ 24 ~

三、監察人查核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 picture [393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監察人查核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茲 准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 及虧損撥補等議案;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 師事務所郭俐雯、施景彬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 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虧損撥補等議案經本監察人 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合,爰依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 繕具報告,敬請 鑒核。

==> picture [49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一○六年度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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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人 邵 瑞 蕙 張 志 鵬 徐 旭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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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40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 華 民 國 一○六 年 三 月 十三 日

~ 25 ~

~ 26 ~

==> picture [331 x 5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承 認 事 項
----- End of picture text -----

~ 27 ~

第 一 案

案 由:本公司一○五年度決算表冊,敬請 承認。 董事會 提

  • 說 明:一、本公司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包含營業報告書及經勤業 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郭俐雯、施景彬會計師查核簽證 之財務報表,請參閱第三頁至第二十四頁)業經本公司 全體監察人查核完畢,認為尚無不合,並出具書面查核 報告在案。

二、敬請 承認。

決 議:

~ 27 ~

第 二 案

案 由:本公司一○五年度虧損撥補案,敬請 承認。 董事會 提 說 明:一、本公司105年度稅後虧損新台幣878,353,346元,每股虧 損新台幣1.04元,謹依據公司章程第25條規定,擬具 105年度虧損撥補表如下: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8,645,793,038 減: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保留盈餘 (1,361,953) 減:105 年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 (8,484,726) 減:註銷庫藏股借記保留盈餘 (237,851,824)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8,398,094,535 減:105 年度稅後虧損 (878,353,346) 加:以前年度自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轉回 337,185,643 彌補虧損後未分配盈餘 7,856,926,832

二、敬請 承認。

決 議:

~ 28 ~

討 論 事 項

~ ~ 29

第 一 案

  • 案 由:本公司以法定盈餘公積發放現金案,敬請 公決。

    • 董事會 提
  • 說 明:一、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公司無虧損者,得將法 定盈餘公積所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現金;以法 定盈餘公積發給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五之部份為限」。

  • 二、本公司擬以法定盈餘公積新台幣633,791,784元,發放現 金每股新台幣0.75元。

  • 三、本次法定盈餘公積發放現金權利基準日前如有因辦理增 資或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時,擬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按法定盈餘公積發放現金權利基準日實際 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每股配發金額。發給每位股東 之現金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畸零金額合計數計 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本案俟本(106)年度股東常會通 過後,由董事長依董事會之授權,另訂法定盈餘公積發 放現金權利基準日分配之。

  • 四、本次法定盈餘公積發放現金案,擬先由八十七年至九十 八年度餘額分配之,仍有不足再以九十九年以後餘額分 配之。

決 議:

~ ~ 29

第 二 案

  • 案 由: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敬請 公決。 董事會 提

  • 說 明: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6年2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 1060001296號,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準則」部分條文,擬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程序」部份條文。

  • 二、敬請 公決。

決 議:

~ 30 ~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









說 明
第七條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設備之
處理程序
二、不動產或設備估價報告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
產或設備,除與政府機
關交易、自地委建、租
地委建,或取得、處分
供營業使用之設備外,
交易金額達本公司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
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
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得專
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
告(估價報告應行記載
事項詳如附件一),並
符合下列規定:(略)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設備之
處理程序
二、不動產或設備估價報告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
產或設備,除與政府機
構交易、自地委建、租
地委建,或取得、處分
供營業使用之設備外,
交易金額達本公司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
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
於事實發生日前取得專
業估價者出具之估價報
告(估價報告應行記載
事項詳如附件一),並
符合下列規定:(略)

配合「公開發行
公司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準則」
(以下稱「準則
」)第9條規定
,酌修第二項文
字。
第八條 關係人交易之處理程序
二、評估及作業程序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
處分不動產或與關係人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外之
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
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
者,除買賣公債、附買
回、賣回條件之債券、
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
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
市場基金外,應將下列
資料,提交董事會通過
及監察人承認後,始得簽
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
(略)
關係人交易之處理程序
二、評估及作業程序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或
處分不動產或與關係人
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外之
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總資產百分之
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
者,除買賣公債、附買
回、賣回條件之債券、
申購或贖回國內貨幣市
場基金外,應將下列資
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
監察人承認後,始得簽
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
(略)

依準則第14條規
定修正本條第二
項,所稱國內貨
幣市場基金,係
指依證券投資信
託及顧問法規定
,經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許可,
以經營證券投資
信託為業之機構
所發行之貨幣市
場基金。
第九條 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
產之處理程序
二、會員證或無形資產專家
評估意見報告
(一)(略)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
會員證或無形資產
取得或處分會員證或無形資
產之處理程序
二、會員證或無形資產專家
評估意見報告
(一)(略)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
會員證或無形資產
依準則第11條規
定,酌修第二項
第(二)款文字。

~ 31 ~









說 明
之交易金額達公司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或新臺幣三億
元以上者,除與政
府機關交易外,應
於事實發生日前洽
請會計師就交易價
格之合理性表示意
見,會計師並應依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
會所發布之審計準
則公報第二十號規
定辦理。
(三)(略)
之交易金額達公司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或新臺幣三億
元以上者,除與政
府機構交易外,應
於事實發生日前洽
請會計師就交易價
格之合理性表示意
見,會計師並應依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
會所發布之審計準
則公報第二十號規
定辦理。
(三)(略)
第十條 取得或處分衍生性商品之處
理程序
一、交易原則與方針
(一)交易種類
(略)
(二)經營或避險策略
(略)
(三)權責劃分
1.交易契約及相關
文件之簽訂:
(略)
2.交易之執行與損
益評估:
(1)(略)
(2)(略)
(3)(略)
(4)損益評估由各
相關部門之專
任人員為之,
評估報表應送
董事長或其指
定之人。
(略)
二、風險管理措施:
(一)~(八)(略)
(九)衍生性商品交易所
持有之部位至少每
週應評估一次,惟
若為業務需要辦理
取得或處分衍生性商品之處
理程序
一、交易原則與方針
(一)交易種類
(略)
(二)經營或避險策略
(略)
(三)權責劃分
1.交易契約及相關
文件之簽訂:
(略)
2.交易之執行與損
益評估:
(1)(略)
(2)(略)
(3)(略)
(4)損益評估由各
相關部門之專
任人員為之,
評估報表應送
稽核部門主管。
(略)
二、風險管理措施:
(一)~(八)(略)
(九)衍生性商品交易所
持有之部位至少每
週應評估一次,惟
若為業務需要辦理

依主管機關見解
,公司內部稽核
人員應定期瞭解
衍生性商品交易
內部控制之允當
性,董事會不得
授權由稽核主管
辦理衍生性商品
交易之相關管理
及監督事宜,故
修正為由董事長
或其指定之人辦
理衍生性商品交
易風險監督及控
制,爰修正本條
第一項、第二項
及第四項規定。

~ 32 ~








說 明
之避險性交易至少
每月應評估二次,
其評估報告應送董
事長或其指定之人。
三、內部稽核制度(略)
四、定期評估方式及異常情
形處理
(一)董事長或其指定之
人應隨時注意衍生
性商品交易風險之
監督與控制。
(二)董事長或其指定之
人應定期評估從事
衍生性商品交易之
績效是否符合既定
之經營策略及承擔
之風險是否在公司
容許承受之範圍。
(三)董事長或其指定之
人應定期評估目前
使用之風險管理措
施是否適當及確實
依本條所訂處理程
序辦理,並監督交
易及損益情形,發
現有異常情事時,
應採取必要之因應
措施,並立即向董
事會報告,董事會
應有獨立董事出席
並表示意見。
(四)(略)
之避險性交易至少
每月應評估二次,
其評估報告應送董
事會授權之高階主
管人員。
三、內部稽核制度(略)
四、定期評估方式及異常情
形處理
(一)董事會應指定稽核
部門主管人員隨時
注意衍生性商品交
易風險之監督與控
制。
(二)董事會應指定專人
定期評估從事衍生
性商品交易之績效
是否符合既定之經
營策略及承擔之風
險是否在公司容許
承受之範圍。
(三)稽核部門主管應定
期評估目前使用之
風險管理措施是否
適當及確實依本條
所訂處理程序辦理
,並監督交易及損
益情形,發現有異
常情事時,應採取
必要之因應措施,
並立即向董事會報
告,已設置獨立董
事者,董事會應有
獨立董事出席並表
示意見。
(四)(略)
第十一條 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
份受讓之處理程序
一、評估及作業程序
(一)本公司辦理合併、
分割、收購或股份
受讓時,應於召開
董事會決議前,由
會計處委請會計師
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
份受讓之處理程序
一、評估及作業程序
(一)本公司辦理合併、
分割、收購或股份
受讓時,應於召開
董事會決議前,由
會計處委請會計師
考量公司依企業
併購法合併其百
分之百投資之子
公司或其分別百
分之百投資之子
公司間合併,其
精神係認定類屬
同一集團間之組

~ 33 ~









說 明
、律師或證券承銷
商就換股比例、收
購價格或配發股東
之現金或其他財產
之合理性表示意見
,提報董事會討論
通過。但本公司合
併直接或間接持有
百分之百已發行股
份或資本總額之子
公司,或本公司直
接或間接持有百分
之百已發行股份或
資本總額之子公司
間之合併,得免取
得前開專家出具之
合理性意見。
(二)(略)
(三)(略)
、律師或證券承銷
商就換股比例、收
購價格或配發股東
之現金或其他財產
之合理性表示意見
,提報董事會討論
通過。
(二)(略)
(三)(略)
織重整,應無涉
及換股比例約定
或配發股東現金
或其他財產之行
為,爰依準則第
22條規定,放寬
該等合併案得免
委請專家就換股
比例之合理性表
示意見。
第十二條 資訊公開揭露程序
一、應公告申報項目及公告
申報標準
(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
分不動產,或與關
係人為取得或處分
不動產外之其他資
產且交易金額達本
公司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總資產
百分之十或新臺幣
三億元以上。但買
賣公債、附買回、
賣回條件之債券、
申購或買回國內證
券投資信託事業發
行之貨幣市場基金
,不在此限。
(二)(略)
(三)(略)
(四)取得或處分之資產
種類屬供營業使用
之設備,且其交易
對象非為關係人,
資訊公開揭露程序
一、應公告申報項目及公告
申報標準
(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
分不動產,或與關
係人為取得或處分
不動產外之其他資
產且交易金額達本
公司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總資產
百分之十或新臺幣
三億元以上。但買
賣公債、附買回、
賣回條件之債券、
申購或贖回國內貨
幣市場基金,不在
此限。
(二)(略)
(三)(略)
(四)除前三款以外之資
產交易或從事大陸
地區投資,其交易
金額達本公司實收
一、依準則第30
條規定調整
本條第一項
款目,並修
正第(一)款
、第(四)款
及第(六)款
第2目。

~ 34 ~








說 明
交易金額並達新臺
幣五億元以上。
(五)以自地委建、租地
委建、合建分屋、
合建分成、合建分
售方式取得不動產
,公司預計投入之
交易金額達新臺幣
五億元以上。
(六)除前五款以外之資
產交易或從事大陸
地區投資,其交易
金額達本公司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或新臺幣三億元以
上者。但下列情形
不在此限:
1.買賣公債。
2.買賣附買回、賣
回條件之債券、
申購或買回國內
證券投資信託事
業發行之貨幣市
場基金。
(七)前六款交易金額之
計算方式如下:
1.每筆交易金額。
2.一年內累積與同
一相對人取得或
處分同一性質標
的交易之金額。
3.一年內累積取得
或處分(取得、
處分分別累積)
同一開發計畫不
動產之金額。
4.一年內累積取得
或處分(取得、
處分分別累積)
同一有價證券之
金額。
(八)前款所稱一年內係
以本次交易事實發
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或新臺幣三億元以
上。但下列情形不
在此限:
1.買賣公債。
2.買賣附買回、賣
回條件之債券、
申購或贖回國內
貨幣市場基金。
3.取得或處分之資
產種類屬供營業
使用之設備且其
交易對象非為關
係人,交易金額
未達新臺幣五億
元以上。
4.以自地委建、租
地委建、合建分
屋、合建分成、
合建分售方式取
得不動產,預計
投入之交易金額
未達新臺幣五億
元以上。
(五)前四款交易金額之
計算方式如下:
1.每筆交易金額。
2.一年內累積與同
一相對人取得或
處分同一性質標
的交易之金額。
3.一年內累積取得
或處分(取得、
處分分別累積)
同一開發計畫不
動產之金額。
4.一年內累積取得
或處分(取得、
處分分別累積)
同一有價證券之
金額。
(六)前款所稱一年內係
以本次交易事實發


~ 35 ~









說 明
生之日為基準,往
前追溯推算一年,
已依本程序規定公
告部分免再計入。
二、辦理公告及申報之時限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
,有前項第(一)款至
第(六)款情形者,應
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
二日內辦理公告申報。
三、公告申報程序
(一)(略)
(二)(略)
(三)本公司依規定應公
告項目如於公告時
有錯誤或缺漏而應
予補正時,應於知
悉之即日起算二日
內將全部項目重行
公告申報。
(四)(略)
生之日為基準,往
前追溯推算一年,
已依本程序規定公
告部分免再計入。
二、辦理公告及申報之時限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
,有前項第(一)款至
第(四)款情形者,應
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
二日內辦理公告申報。
三、公告申報程序
(一)(略)
(二)(略)
(三)本公司依規定應公
告項目如於公告時
有錯誤或缺漏而應
予補正時,應將全
部項目重行公告申
報。
(四)(略)



二、因第一項款
目變更,配
合修正第二
項。
三、準則第30條
規定,公司
依規定應公
告項目如於
公告時有錯
誤或缺漏而
應予補正時
,應於知悉
之即日起算
二日內將全
部項目重行
公告申報,
爰修正第三
項第(三)
款。
第十四條 本公司之子公司應依下列規
定辦理:
一、子公司亦應依「公開發
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準則」有關規定訂
定並執行「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程序」,經其
董事會及股東會通過後
,送交本公司會計處列
管,修正時亦同。
(略)
本公司之子公司應依下列規
定辦理:
一、子公司亦應依「公開發
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準則」有關規定訂
定並執行「取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程序」,經其
董事會及股東會通過後
,提報本公司會計處,
並由會計處將已訂定之
子公司列名彙總提報本
公司董事會核備,修正
時亦同。
(略)
因子公司訂定「
取得或處分資產
處理程序」後是
否須提報母公司
董事會屬公司自
治事項,為簡化
子公司訂定後之
核備程序,爰修
正本條第一項規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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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 時 動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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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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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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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五年六月八日 股東常會修訂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 第 一 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裕民航運 股份有限公司。

  • 第 二 條:本公司之營運範圍如左:

  • (一)船舶運送業。

  • (二)船舶買賣。

  • (三)G401011船務代理業。

  • (四)ZZ99999本公司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 務。

  • 第 三 條:本公司得依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規定對外保證。

  • 第 四 條:本公司轉投資他公司而為有限責任股東時,所有投資總額得不受 公司法第十三條不得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規定之限制,惟應 由董事會通過同意定之。

  • 第 五 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北市,並視業務需要於國內外各地設立分支 機構。

第二章 股 份

  • 第 六 條:本公司資本額定為新台幣壹佰零伍億元,分為壹拾億五仟萬股, 每股新台幣十元,其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 第 七 條: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 構登錄。

本公司得發行特別股。

  • 本公司與他公司合併時,就合併有關事項無須經特別股股東會決 議。

  • 第 八 條:本公司股務事宜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其他 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 第 九 條:每屆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 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 東 會

  • 第 十 條:股東會分常會、臨時會二種:

  • (一)常會於每年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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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臨時會經董事會認為有必要時,或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 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書面請求時,由董事會召 集之。

監察人除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外,得為本公司利益 ,於必要時,召集股東會。

  • 第 十一 條: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開會三十日前;臨時會之召集,應於開會 十五日前,將開會之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通知各股東並依法 公告之。

  • 第 十二 條:股東會開會時,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過半數股東之出席,方得開會,其決議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 之同意行之。

  • 第 十三 條:股東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除信託事業或經證 券管理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之 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 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 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悉依「公開發行公 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之。

  • 第 十四 條:股東會開會時,除公司法及本章程另有規定外,悉依本公司股東 會議事規則辦理。

  • 第 十五 條:股東會應置議事錄,載明會議日期、地點、到會股東(或代理人 )代表股數、表決權數、主席姓名、決議事項及其決議方式,由 主席簽名或蓋章,連同股東出席簽到簿(卡)及代理出席之委託 書依法保存之。

第四章 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

  • 第 十六 條: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三人、監察人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 之人選任之。全體董事、監察人所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之股份總 數悉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 所規定之標準訂定之。

董事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

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均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 名制度,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 及監察人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第 十七 條:董事任期為三年,監察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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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 十八 條:董事組織董事會,以行使董事職權,由董事互選一人為董事長代 表公司,一人為副董事長。

  •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副董 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 理之。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第 十九 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每季召開一次,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 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方得開會。其決議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 意行之,有緊急情事時得由董事長隨時召開臨時會議。

  • 董事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時,得出具委託書,由其他董事依法代 理出席。

董事會召集通知得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為之。

  • 第 二十 條:監察人依法執行監察職務,並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但無表決 權。

  • 第二十一條:董事長、副董事長之報酬,授權董事會參酌相關同業及上市公司 之水準核定之。

  •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各若干人,由董事 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任免之。

  •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依照董事會決議案,處理公 司日常事務。

第五章 會 計

  •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於年度終 了辦理決算。

  •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決算,由董事會依法造具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 日前,送交監察人查核,出具報告書,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前項表冊之查核簽證會計師,其選任、解任及報酬,由董事會通 過同意定之。

  •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百 分之一為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 留彌補數額。

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實際分派之數額、方式及股數由 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 行之,並報告股東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實際分派之比率及數額 亦由董事會議定,並報告股東會。

  •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於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後,應先 彌補歷年虧損,如尚有盈餘,於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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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 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惟得視業務狀況酌予保留一部份後,按全 部股份平均分派股東紅利,但遇增加資本時,其當年度新增股份 應分派之股東紅利,依照股東會之決議辦理。

本公司股利應參酌所營事業景氣變化之特性,考量各項產品或服 務所處生命週期對未來資金之需求與稅制之影響,在維持股利穩 定之目標下分派之。股利之發放,除有改善財務結構及支應轉投 資、產能擴充或其他重大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外,其現金股利部 分不低於當年度股東紅利之百分之十。

第六章 附 則

  • 第二十八條:本公司章程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辦 理。

  •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五十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自股東常會 決議,呈奉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修正時經股東會通過後生 效。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五十七年八月十六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五十八年三月廿一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五十八年五月三十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五十九年十月二十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年四月廿六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年八月四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三年二月二十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三年四月廿九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四年五月三十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五年四月三十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六年四月廿九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七年五月十五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七年十二月廿二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五月廿九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四月廿五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五月廿七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五月廿七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三年五月十八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三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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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一月十六日 第廿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三月廿七日 第廿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六月十五日 第廿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十二月廿一日 第廿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二月廿六日 第廿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八月十九日 第廿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五月十二日 第廿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四月十八日 第廿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五月十五日 第廿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十五日 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五月廿九日 第卅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八月十四日 第卅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五月十八日 第卅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廿五日 第卅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五月十五日 第卅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十五日 第卅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七日 第卅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五日 第卅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卅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三十日 第四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八日 第四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四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日 第四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年六月八日 第四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第四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日 第四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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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民航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民國一○三年六月九日 股東常會修訂通過

  • 一、本公司股東會議議事依本規則行之。

  • 二、本公司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或代理人)出 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 下午三時。

股東(或代理人)出席會議時,應配戴出席證,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其行使方 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 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案或替代案,均視 為棄權。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 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配戴識別證或臂章。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 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 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 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 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 三、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或代理人)出席時,由主席 宣布開會。如已逾開會時間尚不足法定數額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 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

  • 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或代理人) 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或代理人)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就普通決議事項 為假決議。

  • 進行前項假決議後,如出席股東(或代理人)所代表之股數已足法定數額 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 四、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開會悉依照議程所排 之程序進行,非經決議不得變更之。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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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 逕行宣布散會。

股東會開會時,主席違反前項規定,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 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會議經決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 五、股東(或代理人)發言前,須以發言條填明出席證號碼、戶名及發言要旨 ,由主席指定其發言先後。

  • 出席股東(或代理人)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 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經確認之發言內容為準。

  • 六、議案之提出,須以書面行之。除議程所列議案外,股東(或代理人)對原 議案之修正案、替代案或以臨時動議提出之其他議案,應有其他股東(或 代理人)附議,議程之變更、散會之動議亦同。提案人連同附議人所代表 之股權應達壹拾萬股。

  • 七、提案之說明以五分鐘為限,詢問或答覆之發言,每人以三分鐘為限。但經 主席之許可,得延長三分鐘。

  • 股東(或代理人)發言逾時、逾次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或代理人)發言時,其他股東(或代理人)除經徵得主席及發 言股東(或代理人)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不服 主席之制止,第十五條規定準用之。

  • 八、同一議案每人發言不得超過兩次。

  • 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人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 九、出席股東(或代理人)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 討論議案時,主席得於適當時間宣告討論終結,必要時並得宣告停止討論。

  • 十、經宣告討論終結或停止討論之議案,主席即提付表決。 非為議案,不予討論或表決。

  •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等工作人員,由主席指定並經徵得出席股東(或代 理人)同意,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份。

  • 十一、議案之表決,除法令或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或代理人) 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

    • 如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對議案無異議,且其他出席股東經主席 徵詢亦無異議,則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相同。

    • 如股東對議案有異議,應採投票表決,主席得裁示採逐案表決,或就各 項議案(含選舉案)採分次或一次之方式進行投票並分別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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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

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 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紀錄。

  • 十二、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告休息。

  • 十三、會議進行時,如遇空襲警報,即停止開會,各自疏散,俟警報解除後一 小時繼續開會。

  • 十四、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 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 十五、股東(或代理人)應服從主席、糾察員(或保全人員)關於維持秩序之指 揮。對於妨害股東會之人,主席或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得予以排除。

  • 十六、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七、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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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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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持股狀況

(截至本年度股東會停止過戶日: 106 年 4 月 15 日)

職 稱 姓 名 或 名 稱 法人代表 持 有 股 數 持股比率
(約)
董 事 長 徐 旭 東 992,133股 0.12%
董 事 董 建 成 - -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張才雄 331,701,152股 39.25%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李坤炎 331,701,152股 39.25%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徐國安 331,701,152股 39.25%
亞利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李冠軍 6,348,103股 0.75%
裕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王書吉 93,000股 0.01%
獨立董事 朱 少 華 - -
劉 崇 堅 - -






339,134,388股 40.13%
全體董事法定最低應持有股數 33,802,228股 4.00%
監 察 人 徐 旭 平 83,595股 0.01%

遠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邵瑞蕙 8,859,000股 1.05%
遠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張志鵬 1,589,790股 0.19%
全體監察人持有股數 10,532,385股 1.25%
全體監察人法定最低應持有股數 3,380,223股 0.40%

註:一、本公司截至本年度股東會停止過戶日發行股份總數為 845,055,712 股。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 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第五款規定,本公司全體董事、監察人持股 已達法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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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公司一○六年度未編製及公開財務預測,故不適用。

年 度
項目
年 度
項目
年 度
項目
106年度
期初實收資本額 8,450,557,120
本 年 度
配股配息
情 形
法定盈餘公積每股發放現金(元) 0.75

盈餘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0.00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配股數 0.00
營業績效
變化情形
營業利益

營業利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稅後純益
稅後純益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簡單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較去年同期增(減)比率
年平均投資報酬率(年平均本益比倒數)
擬 制 性
每股盈餘
及本益比
若盈餘轉增資全數
改配放現金股利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
轉增資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若未辦理資本公積
且盈餘轉增資改以
現金股利發放
擬制每股盈餘
擬制年平均投資報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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