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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ING — AGM Information 2018
Jul 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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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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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7年股東常會議案說明資料
股東會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6日 股東會地點:台北市長沙街一段20號 國軍英雄館
承認事項
第 一 案
- 案 由:本公司一○六年度決算表冊,敬請 承認。 董事會 提
說 明:
- 一、本公司一○六年度決算表冊(包含營業報告書及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郭俐雯、施景彬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參閱第三頁至第二十 四頁)業經本公司全體監察人查核完畢,認為尚無不合,並出具書面查核 報告在案。
二、敬請 承認。
第 二 案
-
案 由:本公司一○六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董事會 提 說 明:
-
一、依據本公司章程第27條規定, 擬具本公司一○六年度盈餘分配如下:
| 單位:新台幣元 |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7,856,926,832 |
| 加: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保留盈餘 | 9,484,603 |
| 減:106 年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 | 17,115,327 |
|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 7,849,296,108 |
| 加:106 年度稅後純益 | 999,519,654 |
|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 99,951,965 |
| 減:106 年度應保留特別盈餘公積 | 2,000,954,228 |
| 可供分配之盈餘 | 6,747,909,569 |
| 減:106 年度擬供分配之盈餘 (每股現金股利1.2 元) |
1,014,066,854 |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5,733,842,715 |
- 二、本次盈餘分配案,股東之畸零款將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 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並於本(107)年度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 事長依董事會之授權,訂定除息基準日分配之。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前如 有因辦理現金增資或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時,擬請股東常會 授權董事會,按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每股配 發金額。
三、敬請 承認。
討論事項
-
第 一 案
-
案 由: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敬請 公決。 董事會 提
-
說 明:
-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12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31121號令 ,本公司現任董事及監察人於民國108年任期屆滿改選時應設置審計委員會 替代監察人,故擬修正本公司章程第十六條並增訂第十六條之一,修正前後 條文如附件對照表所示。
-
二、本案業經民國107年3月5日第十七屆第九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
三、敬請 公決。
「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
| 條 次 |
修 正 後 條 文 |
原 條 文 |
說 明 |
|---|---|---|---|
| 第十六條 | 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三人、監 察人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 能力之人選任之。全體董事、 監察人所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 之股份總數悉依「公開發行公 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 核實施規則」所規定之標準訂 定之。 董事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 三人。 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均採公司 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 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候選人 名單中選任之。獨立董事、非 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應一併進行 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
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三人、監 察人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 能力之人選任之。全體董事、 監察人所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 之股份總數悉依「公開發行公 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 核實施規則」所規定之標準訂 定之。 董事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 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 分之一。 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均採公司 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 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候選人 名單中選任之。獨立董事、非 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應一併進行 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
依據證券交易 法第14條之4規 定及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民國 102年12月31日 金管證發字第 10200531121 號 令,本公司現任 董事及監察人於 民國108年任期 屆滿時應設置審 計委員會替代監 察人,爰修正本 條及增訂第16條 之1。 |
| 第十六條 之一 |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 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 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負責執 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 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審計 委員會成立之日同時廢除監察 人。 審計委員會成員、職權行使及 其他應遵行事項,依相關法令 或公司規章之規定辦理,其組 織規程由董事會另訂之。 |
||
| 第二十九條 | 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五 十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自股東 常會決議,呈奉主管機關核准 之日起生效,修正時經股東會 通過後生效。 (略) 第四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五 年六月八日。 第四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七 年六月六日。 |
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五 十七年六月二十二日,自股東 常會決議,呈奉主管機關核准 之日起生效,修正時經股東會 通過後生效。 (略) 第四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五 年六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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