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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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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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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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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開會地點:夏都城旅安平館(台南市新建路47號2樓)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目錄

壹、會議程序 1

貳、會議議程 2

一、宣佈開會 2
二、主席致詞 2
三、報告事項 2
四、承認事項 3
五、臨時動議 3
六、散會 3

參、附錄 4

一、營業報告書 4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7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8
四、盈餘分配表 27
五、公司章程 28
六、股東會議事規則 34
七、董事持股情形 36


壹、會議程序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1


貳、會議議程

時間: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

地點:夏都城旅安平館(台南市新建路47號2樓)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案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說明:檢附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4頁至第6頁)。

案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說明:檢附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7頁)。

案三: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說明:
1. 本公司114年度獲利為新台幣795,470,341元(以下金額均為新台幣),即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董事酬勞前之利益,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分派。
2. 經第 6 屆第 3 次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分派員工酬勞 12,000,000 元(不低於 1%)內含基層員工酬勞 5,000,000 元及董事酬勞 8,000,000 元(不超過 3%),均以現金方式發放,與 114 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2


四、承認事項:

案一:114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本公司114年度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胡子仁會計師及洪國森會計師查核簽證完成,併同營業報告書經審計委員會審查竣事,敬請承認(請參閱本手冊第4頁至第6頁及第8頁至第26頁)。

決議:

案二:114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
1、114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597,778,006元,依公司章程規定擬訂114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第27頁。
2、擬自114年度之累積可分配盈餘中,提撥甲種特別股股息新台幣60,000,00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元)及普通股股東紅利新台幣375,477,457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2元),特別股股息及普通股現金股利分派予個別股東之股利總額發放至元為止(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3、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調整配息率。

決議: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3


參、附錄

一、營業報告書

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大家好:

茲謹就114年度之營業情形及115年度營業計劃概要報告如下:

114年度營業結果:

(一)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過去一年來,煤維西在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下,營業收入達24,457,688仟元,較113年同期營業收入淨額20,121,705仟元成長 21.55%,銷貨毛利為5,342,188仟元,稅前淨利為870,403仟元。

單位:仟元

項目 113年度實績 114年度實績 成長率%
營業收入 20,121,705 24,418,564 21.35%
銷貨成本 14,235,378 19,077,766 34.02%
銷貨毛利 5,881,119 5,342,188 -9.16%
營業費用 3,530,420 4,142,526 17.34%
營業利益 2,350,699 1,199,662 -48.9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404,931) (329,259) -18.69%
稅前淨利 1,945,768 870,403 -55.27%
所得稅 352,413 220,559 -37.41%
稅後淨利 1,593,355 649,844 -59.22%

(二)預算執行情形:114年度未公開財務預測


(三) 114 年度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年度稅後淨利為 649,844 仟元,每股盈餘 1.72 元,營業淨利及稅前淨利佔實收資本額比率分別為 38.34% 及 27.82%,純益率 2.66%。

(四) 研究發展狀況:

1、最近二年度研究發展費用:

(1) 113 年度研究發展費用 448,847 仟元,占 113 年度營業收入 3.18%。
(2) 114 年度研究發展費用 808,655 仟元,占 114 年度營業收入 5.68%。

2、研發成功項目:

(1) 50K 數位控制 HIAS 成像頭燈系統。
(2) 隱藏式燈具。
(3) 微瞳廣域集光器。

115 年度營運計畫概要:

(一) 經營方針

AM 市場:

1、持續通過產品認證,擴增相關產品群組業績,以提昇營業額及獲利。
2、積極投入智能燈具電子與電控技術開發,提高車燈相關光學及機構專利與造型創新,以確保產品技術領先地位。
3、善用集團內外部資源,使產品成本及品質更具競爭力。
4、加快新產品開發速度,有效縮短新品上市時間,取得市場先機。

OEM 市場:

1、持續在大陸、東南亞與北美展市佔,以鞏固既有市場份額並把握先發優勢擴大新市場佔有率。
2、形成 OEM 跨公司管理組織促成客戶、技術、人力與供應商資源共享,增加競爭力與項目爭取優勢。
3、發展燈類的衍生產品,以增加產品多元化來多方位提升營收與利潤。

(二) 預期銷售數量:

預計 115 年度預期 AM 及 OEM 銷售數量,較 114 年有所成長。

5


(三)重要產銷政策:

1、持續不斷改善成本,強化經營體質及市場價格競爭力。
2、建置省人力及自動化生產體系,提升產出與生產效能。
3、有效管理固定資產支出,降低固定成本分攤,提升資金之靈活運用。

未來公司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公司未來發展策略一方面繼續鞏固全球 AM 產品既有市場地位,北美 CAPA 產品營收持續成長及歐洲與其他地區市場不斷增加產品群及價格競爭力,並關注美國關稅政策改變所帶來的影響與即時對策。另一方面也將隨全球供應鏈生態變化持續布局與發展 OEM 業務,以 AM 與 OE 兩方面的業務持續帶動公司營收與獲利的成長。

由衷感謝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在百忙中撥冗光臨股東會,公司經營團隊與全體同仁一定會竭盡所能,盡心盡力經營公司,以不辜負全體股東的厚望。最後,敬祝各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董事長:吳國禎
國立臺灣大學
經理人:蘇彥碩
國立中山大
漢發科技
主辦會計:翁一峰
國立膠東
6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茲准

董事會造送114年度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胡子仁會計師及洪國森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表之議案等,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一九條規定備具報告書,敬請鑑核。

此上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15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蔡晉龍

中華民國 115年03月12日

7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會計師查核報告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應收款項之備抵損失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應收款項淨額為4,074,317仟元,應收款項淨額占個體資產總額18%,對財務報表係屬重大。由於應收款項之備抵損失金額係以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衡量過程須對應收款項適當區分群組,並判斷分析衡量過程相關假設之運用,包括適當之帳齡區間及各帳齡區間損失率,基於衡量預期信用損失涉及判斷、分析及估計,且衡量結果影響應收款項淨額,因此本會計師辨認為關鍵查核事項。

8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及測試管理階層針對應收款項所建立之內部控制的執行過程;評估管理階層備抵損失提列政策之適當性;分析應收款項之分組方式之適當性,確認是否將存有顯著不同損失型態之客戶群予以適當分組;對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採用準備矩陣進行測試,包括評估各組帳齡區間之決定是否合理,並針對基礎資訊抽核原始憑證檢查其正確性;測試應收款項期後收款情形,以評估其可收回性;分析備抵損失長期之趨勢變動及應收款項週轉率。

本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中有關應收款項相關揭露之適當性。

存貨評價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存貨淨額為1,696,013仟元,約占個體資產總額7%,對財務報表係屬重大。由於企業營運所處市場經濟環境變化與同業競爭的影響下,且存貨品項眾多,使存貨跌價、呆滯或過時存貨之備抵跌價金額估計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利斷,本會計師因此決定存貨評價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及測試管理階層針對存貨評價所建立之內部控制;評估備抵跌價提列政策之適當性;抽核存貨評價所估計之淨變現價值,包括銷售價格相關憑證,並重新計算跌價損失;另抽樣取得入庫相關文件以測試庫齡之正確性,並重新計算存貨備抵跌價損失金額之正確性。

本會計師亦考量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中有關存貨揭露之適當性。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中,部分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1,486,240仟元及1,256,884仟元,分別占個體資產總額之7%及6%,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221,806仟元及231,321仟元,分別占個體稅前淨利之29%及13%,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62,478仟元及14,262仟元,分別占個體其他綜合損益淨額之24%及11%。

9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10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2.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3.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10045851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352201號

胡子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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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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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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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12

現地公布

民國一一四

1984年12月三十一日

歷年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1100 流動資產 四/六.1 $721,293 3 $796,703 4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88 - -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四/六.3 2,239 - 2,906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六.4 1,016,001 5 1,048,959 5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四/六.4/七 3,056,077 13 2,638,247 13
1200 其他應收款 四/七 170,494 1 311,925 2
130x 存貨 四/六.5 1,696,013 7 1,592,889 8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04,049 1 128,575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6,766,254 30 6,520,204 32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六.2 75,980 - 89,724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四/六.6 7,140,995 32 5,135,101 25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六.7/七/八 7,156,395 31 6,368,284 32
1755 使用權資產 四/六.15 96,452 - 511,346 3
1780 無形資產 51,156 - 43,451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六.19 201,225 1 247,378 1
1915 預付設備款 1,312,489 6 1,355,203 7
1995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23,813 - 32,115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6,058,505 70 13,782,602 68
1xxx 資產總計 $22,824,759 100 $20,302,806 100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並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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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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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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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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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代码 会计项目 附註 一四年度 一三年度
金额 % 金额 %
4000 劳素收入 四/六.13/七 $12,250,435 100 $13,374,748 100
5000 劳素成本 四/六.5.15.16/七 (10,117,213) (83) (10,507,290) (79)
5900 劳素毛利 2,133,222 17 2,867,458 21
5910 未實現銷貨(利益) (737,835) (6) (850,693) (6)
5920 已實現銷貨利益 850,984 7 870,549 7
5950 劳素毛利淨額 2,246,371 18 2,887,314 22
6000 劳素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數 四/六.14.15.16/七
6100 換銷費用 (444,077) (3) (458,747) (3)
6200 管理費用 (351,363) (3) (361,351) (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55,905) (3) (359,235)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損失) 30 - (17,620) -
劳素費用合计 (1,151,315) (9) (1,196,953) (6)
6900 劳素利益 1,095,056 9 1,690,361 16
7000 劳素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17 59,344 - 57,967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17 (80,662) - 249,236 2
7050 財務成本 六.17 (140,617) (1) (100,782) (1)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四/六.6 (157,651) (1) (49,732) -
劳素外收入及支出合计 (319,586) (2) 156,689 1
7900 稅前淨利 775,470 7 1,847,050 14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六.19 (177,692) (2) (302,964) (2)
8200 本期淨利 597,778 5 1,544,086 12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四/六.18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30,699 - 22,662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14,987) - (16,771) -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47,131) - (39,934)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四/六.19 (6,140) - (4,532)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68,237 3 151,028 1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270) - 55,979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四/六.19 (75,202) (1) (41,401)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55,206 2 127,031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852,984 7 $1,671,117 13
每股盈餘(元) 四/六.20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1.72 $4.76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1.72 $4.74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

會計主管:


15

民國一一四

1

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專屬股票 權益總額
普通股股本 特別股股本 國外營運機構經務報表抽簽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統評價1組1益
代碼 3110 312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420 3500 3XXX
A1 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 $3,128,979 $300,000 $2,580,384 $924,137 $153,990 $2,364,095 $(262,436) $(7,306) $(5,996) $9,175,847
民國112年度盈餘指揮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106,744 - (106,744) - - -
B3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 115,752 (115,752) - - -
B5 普通股現金銘利 - - - - - - (625,796) - - (625,796)
B7 特別股現金銘利 - - - - - - (60,000) - - (60,000)
D1 民國113年度淨利 - - - - - - 1,544,086 - - 1,544,086
D3 民國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20,282 165,606 (58,857) 127,031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1,564,368 165,606 (58,857) 1,671,117
M1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 1,880 - - - - - - 1,880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 - (3,216) - 3,216 -
T1 其他 - - 183 - - - - - - 183
Z1 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3,128,979 $300,000 $2,582,447 $1,030,881 $269,742 $3,016,955 $(96,830) $(62,947) $(5,996) $10,163,231
A1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3,128,979 $300,000 $2,582,447 $1,030,881 $269,742 $3,016,955 $(96,830) $(62,947) $(5,996) $10,163,231
民國113年度盈餘指揮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156,116 - (156,116) - - -
B5 普通股現金銘利 - - - - - - (938,694) - - (938,694)
B7 特別股現金銘利 - - - - - - (60,000) - - (60,000)
B17 特別盈餘公積回轉 - - - - - (109,965) 109,965 - - -
D1 民國114年度淨利 - - - - - - 597,778 - - 597,778
D3 民國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19,966 292,765 (57,525) 255,206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 617,744 292,765 (57,525) 852,984
M1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 2,819 - - - - - - 2,819
M5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 18,791 - - - - - - 18,791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 15,800 - - - - - - 15,800
T1 其他 - - 233 - - - - - - 233
Z1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 $3,128,979 $300,000 $2,620,090 $1,186,997 $159,777 $2,589,854 $195,935 $(120,472) $(5,996) $10,055,164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後簽名:

經理人:

會計主管:


16

img-4.jpeg

代碼 项目 一四年度 项目 一四年度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AAAA 营业活动之现金流量: BBBB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税前净利 $775,470 $1,847,050 B00010 取得适值其他综合损益按公允价值衡量之金融资产 (1,243)
A20000 调整项目: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资 (1,765,510)
A20010 收益费损项目: B01900 或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资 67,590
A20100 折叠费用 1,378,009 1,299,994 B02400 採用权益法之被投资公司或资产回收款 -
A20200 撤销费用 22,597 20,841 B02700 取得不断产、购房及运输 (1,957,082)
A20300 预期信用减损(利益)损失数 (30) 17,620 B02800 或分不断产、购房及运输 2,194
A20900 利息费用 140,617 100,782 B04500 购房执照资产 (30,302)
A21200 利息收入 (15,291) (24,847) B06700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 (2,186)
A21300 股利收入 (6,417) (4,368) B06800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 -
A22400 採用权益法以利之子公司、国联合营及合资损失之份额 157,651 49,732 BBBB 投资活动之净现金流(出) (3,686,539)
A22500 或分及税收不断产、购房及运输(利益) (894) (2,641)
A23900 未实现销售利益 737,835 850,693 CCCC 筹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A24000 已实现销售(利益) (850,984) (870,549)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430,000
A29000 其他项目 (151) (8) C00200 短期借款减少 (380,000)
A30000 與营业活动相关之资产(自借贷款数: C00500 绝对短期票券增加 850,000
A31115 强制适值损益按公允价值衡量之金融资产(增加)减少 (88) 509 C00600 绝对短期票券减少 (720,127)
A31130 绝收票据减少 670 438 C01600 带借长期借款 4,287,897
A31140 绝收票据-国保人减少 - 1,958 C01700 偿还长期借款 (1,101,134)
A31150 绝收抵款减少(增加) 33,007 (231,160) C03100 存入保险金减少 (219)
A31160 绝收抵款-国保人(增加)减少 (417,852) 98,849 C04020 租赁本金偿还 (43,708)
A31180 其他绝收款减少 83,402 34,794 C04500 借放现金锐利 (998,694)
A31200 存货(增加) (103,124) (139,656) C09900 逾期锐利缩回 233
A31240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 25,070 79,593 CCCC 筹资活动之净现金流入(出) 2,324,248
A32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自借(减少)增加 (4,523) 7,598
A32130 绝对票据(减少)增加 (3,019) 36,974 EEEE 本期现金及购置现金(减少)数 (75,410)
A32150 绝对抵款(减少)增加 (206,125) 70,161 E00100 附标现金及购置现金赔额 796,703
A32160 绝对抵款-国保人(减少)增加 (51,899) 29,493 E00200 附未现金及购置现金赔额 $721,293
A32180 其他绝对款(减少)增加 (104,922) 99,038
A32230 其他流动自借增加(减少) 10,863 (52,678)
A32240 净赚定编列自借(减少) (7,384) (33,327)
A33000 管理产生之现金流入 1,592,480 3,286,883
A33100 收取之利息 15,291 24,847
A33200 收取之锐利 70,233 65,804
A33300 支付之利息 (161,598) (119,645)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税 (229,533) (453,238)
AAAA 营业活动之净现金流入 1,286,881 2,804,651

(请参阅保健财务报表附註)

经理人:

会计主管:

营业


會計師查核報告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17


應收款項之備抵損失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應收款項淨額為 7,469,447 仟元,應收款項淨額占合併資產總額 19%,對財務報表係屬重大。由於應收款項之備抵損失金額係以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衡量過程須對應收款項適當區分群組,並判斷分析衡量過程相關假設之運用,包括適當之帳齡區間及各帳齡區間損失率,基於衡量預期信用損失涉及判斷、分析及估計,且衡量結果影響應收款項淨額,因此本會計師辨認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及測試管理階層針對應收款項所建立之內部控制的執行過程;評估管理階層備抵損失提列政策之適當性;分析應收款項之分組方式之適當性,確認是否將存有顯著不同損失型態之客戶群予以適當分組;對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採用準備矩陣進行測試,包括評估各組帳齡區間之決定是否合理,並針對基礎資訊抽核原始憑證檢查其正確性;測試應收款項期後收款情形,以評估其可收回性;分析備抵損失長期之趨勢變動及應收款項週轉率。

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中有關應收款項相關揭露之適當性。

存貨評價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存貨淨額為 7,752,875 仟元,約占合併資產總額 20%,對財務報表係屬重大。由於企業營運所處市場經濟環境變化與同業競爭的影響下,且存貨品項眾多,使存貨跌價、呆滯或過時存貨之備抵跌價金額估計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斷,本會計師因此決定存貨評價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及測試管理階層針對存貨評價所建立之內部控制;評估備抵跌價提列政策之適當性;抽核存貨評價所估計之淨變現價值,包括銷售價格相關憑證,並重新計算跌價損失;另抽樣取得入庫相關文件以測試庫齡之正確性,並重新計算存貨備抵跌價損失金額之正確性。

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中有關存貨揭露之適當性。

18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表中,部分子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子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該等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2,541,566仟元及2,161,703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6%及8%,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營業收入分別為3,620,190仟元及3,609,319仟元,分別占合併營業收入之15%及18%;另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中,部分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332,346仟元及311,514仟元,皆占合併資產總額之1%,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67,919仟元及64,744仟元,分別占合併稅前淨利之8%及3%,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8,041)仟元及3,000仟元,分別占合併其他綜合損益淨額之(3)%及2%。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19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0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其他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包含其他事項段之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10045851號

金管證審字第1100352201號

胡子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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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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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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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十二 日


22

現維西金

現手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1100 流動資產 四/六.1 $2,358,246 6 $1,540,242 6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88 - - -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四/六.3 453,678 1 90,514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四/六.4 4,741 - 6,874 -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四/六.4/七 579 - 4,107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六.5/八 7,411,238 19 3,885,517 14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四/六.5/七 52,889 - 67,531 -
1200 其他應收款 四/七 289,008 1 405,367 2
130x 存貨 四/六.6/八 7,752,875 20 5,496,707 20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419,019 1 360,900 2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8,742,361 48 11,857,759 44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六.2 130,340 - 167,628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四/六.7 897,148 2 2,163,163 8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六.8/八 13,629,258 35 8,541,802 31
1755 使用權資產 四/六.16 1,483,003 4 1,892,012 7
1780 無形資產 1,309,996 3 57,286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六.20 1,024,413 3 582,845 2
1915 預付設備款 1,461,204 4 1,880,706 7
1995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518,914 1 76,194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20,454,276 52 15,361,636 56
1xxx 資產總計 $39,196,637 100 $27,219,395 1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經理


23

現修西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四/六.9 $4,013,004 10 $2,033,171 8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四/六.10 129,873 - 39,968 -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3,075 - 7,598 -
2150 應付票據 2,606,666 7 339,701 1
2170 應付帳款 6,547,797 17 2,468,962 9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425,707 1 493,095 2
2200 其他應付款 2,223,884 6 1,758,879 7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四/六.20 66,057 - 238,636 1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四/六.16 326,178 1 284,589 1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四/六.11 423,397 1 645,152 2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790,813 2 595,884 2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7,556,451 45 8,905,635 33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四/六.11 9,793,253 25 6,114,817 23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六.20 264,253 1 104,850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四/六.16 940,915 2 1,450,573 5
2640 淨確定編列負債-非流動 四/六.12 45,230 - 74,565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89,057 - 81,620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1,132,708 28 7,826,425 28
2xxx 負債總計 28,689,159 73 16,732,060 61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00 股本 四/六.13
3110 普通股股本 3,128,979 8 3,128,979 12
3120 特別股股本 300,000 1 300,000 1
3200 資本公積 四/六.13 2,620,090 7 2,582,447 9
3300 保留盈餘 四/六.13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186,997 3 1,030,881 4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59,777 - 269,742 1
3350 未分配盈餘 2,589,854 7 3,016,955 11
3400 其他權益 四/六.19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插算之兌換差額 195,935 - (96,830) -
34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120,472) - (62,947) -
3500 庫藏股票 四/六.13 (5,996) - (5,996) -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10,055,164 26 10,163,231 38
36xx 非控制權益 四/六.13 452,314 1 324,104 1
3xxx 權益總計 10,507,478 27 10,487,335 39
負債及權益總計 $39,196,637 100 $27,219,395 1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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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14/c $24,418,564 100 $20,121,705 100
5000 營業成本 四/六.6.16.17/c (19,077,766) (78) (14,235,378) (71)
5900 營業毛利 5,340,798 22 5,886,327 29
5910 未實現銷貨(利益) (3,818) - (5,208) -
5920 已實現銷貨利益 5,208 - - -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5,342,188 22 5,881,119 29
6000 營業費用 四/六.16.17
6100 推銷費用 (1,873,805) (8) (1,987,487) (10)
6200 管理費用 (1,454,024) (6) (1,048,458)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808,655) (3) (448,847)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四/六.15 (6,042) - (45,628) -
營業費用合計 (4,142,526) (17) (3,530,420) (17)
6900 營業利益 1,199,662 5 2,350,699 1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18 343,070 1 131,144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18 (392,294) (2) (309,870) (2)
7050 財務成本 六.18 (402,989) (2) (364,553) (2)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四/六.7 122,954 1 138,348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29,259) (2) (404,931) (2)
7900 稅前淨利 870,403 3 1,945,768 10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六.20 (220,559) (1) (352,413) (2)
8200 本期淨利 649,844 2 1,593,355 8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四/六.19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1,857 - 27,924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核公先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57,525) - (59,749)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4,371) - (5,585) -
8360 復樓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49,523 1 153,684 1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2,280) - 56,896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70,146) - (42,673)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37,058 1 130,497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886,902 3 $1,723,852 9
8600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597,778 2 $1,544,086 8
8620 非控制權益 52,066 - 49,269 -
$649,844 2 $1,593,355 8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852,984 4 $1,671,117 9
8720 非控制權益 33,918 - 52,735 -
$886,902 4 $1,723,852 9
每股盈餘(元) 四/六.21 $1.72 $4.76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四/六.21 $1.72 $4.74
9850 稅釋每股盈餘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童事長:

經理人:

經理人:

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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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台幣仟元

项目 期末年营业额 单位:新台幣仟元
股本 资本公债 股本 股本增值项目
普通股股本 特别股股本 法定盈餘公债 特别盈余公债 未分配盈余 国外普通账簿时格稿系账单之兑换差额 普通其他经办股益核公允增值核量之金融资產及费用(件等)款(益) 隶属股票 统计 非控制逼益 逼益绝缘
代码 3110 312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420 3500 31XX 36XX 3XXX
A1 民国113年1月1日披销 $3,128,979 $300,000 $2,580,384 $924,137 $153,990 $2,364,095 $(262,436) $(7,306) $(5,996) $9,175,847 $338,773 $9,514,620
民国112年度盈披抬抬及分配
B1 就列法定盈披公债 - - - 106,744 - (106,744) - - - - - -
B3 就列特别盈披公债 - - - - 115,752 (115,752) - - - - - -
B5 普通股现金现利 - - - - - (625,796) - - - (625,796) - (625,796)
B7 特别股现金现利 - - - - - (60,000) - - - (60,000) - (60,000)
D1 民国113年度净利 - - - - - 1,544,086 - - - 1,544,086 49,269 1,593,355
D3 民国113年度其他经办股益 - - - - - 20,282 165,606 (58,857) - 127,031 3,466 130,497
D5 本期经办股益绝缘 - - - - - 1,564,368 165,606 (58,857) - 1,671,117 52,733 1,723,852
M1 徐处予子公司股利调整资本公债 - - 1,080 - - - - - - 1,880 - 1,880
C1 非控制逼益增减 - - - - - (3,216) - 3,216 - - (67,404) (67,404)
T1 其他 - - 183 - - - - - - 183 - 183
Z1 民国113年12月31日披销 $3,128,979 $300,000 $2,582,447 $1,030,881 $269,742 $3,016,955 $(96,830) $(62,947) $(5,996) $10,163,231 $324,104 $10,487,335
A1 民国114年1月1日披销 $3,128,979 $300,000 $2,582,447 $1,030,881 $269,742 $3,016,955 $(96,830) $(62,947) $(5,996) $10,163,231 $324,104 $10,487,335
民国113年度盈抬抬抬及分配
B1 就列法定盈披公债 - - - 156,116 - (156,116) - - - - - -
B5 普通股现金现利 - - - - - (938,694) - - - (938,694) - (938,694)
B7 特别股现金现利 - - - - - (60,000) - - - (60,000) - (60,000)
B17 对牌特别盈披公债 - - - - (109,965) 109,965 - - - - - -
D1 民国114年度净利 - - - - - 597,778 - - - 597,778 52,066 649,844
D3 民国114年度其他经办股益 - - - - - 19,966 292,765 (57,525) - 255,206 (18,148) 237,058
D5 本期经办股益绝缘 - - - - - 617,744 292,765 (57,525) - 852,984 33,918 886,902
M1 徐处予子公司股利调整资本公债 - - 2,819 - - - - - - 2,819 - 2,819
M5 贾怡标涉及是分子公司股权增值的机会增值差额 - - 18,791 - - - - - - 18,791 48,796 67,587
M7 转子公司中有偏逼益增抑 - - 15,000 - - - - - - 15,000 80,400 96,200
C1 非控制逼益增减 - - - - - - - - - - (34,904) (34,904)
T1 其他 - - 233 - - - - - - 233 - 233
Z1 民国114年12月31日披销 $3,128,979 $300,000 $2,620,090 $1,186,997 $159,777 $2,589,854 $195,935 $(120,472) $(5,996) $10,055,164 $452,314 $10,507,478

(请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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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代碼 项目 一一四年度 项目 一一四年度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AAAA 营业经营企业经营业务 BBBB 投资活动企业经营业务
A10000 本期经营活动 $870,403 $1,945,768 B00010 取得连续其他经营经营经营业务的经营业务 (20,237)
A20000 调整项目: B00020 是营业经营经营经营经营业务的经营业务 -
A20010 收益费结项目: B00040 取得按勘期及成本测量企业经营业务 (7,641)
A20100 折叠费用 2,114,016 1,884,125 B00050 是营业经营经营经营经营业务的经营业务 60,973
A20200 勘期费用 137,894 27,507 B01800 取得按用前的经营经营业务 (49,426)
A20300 预期信用成绩结支额 6,042 45,628 B02200 用于公司企业调(加除所取得企业) (265,239)
A20900 利息费用 402,989 364,553 B02700 取得不断业务、收益及效益 (3,051,486)
A21200 利息收入 (28,967) (37,515) B02800 是营业经营业务的经营业务 43,683
A21300 股利收入 (9,843) (7,730) B03700 存出保险金增加 (59,410)
A22300 按用前的法纪利息额结合资及合资(利益)之份额 (122,954) (138,348) B03800 存出保险金减少 -
A22500 是营业及股债不断业务、收益及效益结支(利益) 20,547 (2,704) B04500 取得良好资源 (438,322)
A22800 是营业和资源结支 1,810 - B06700 其他非流动资源增加 (52,672)
A23200 是营业和用前的法纪利息额结支 218,378 - B06800 其他非流动资源减少 -
A23900 未实现结资利益 3,818 5,208 BBBB 投资活动企业经营业务(出) (3,839,777)
A24000 已实现结资(利益) (5,208) -
A30000 新营业活动经营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
A31115 预制连续股益按公允债预期量企业经营业务 (88) 509
A31130 总收账款(增加) (1,012,712) (539,149) CCCC 筹资活动企业经营业务 2,099,147
A31160 总收账款(额外人减少(增加) 18,503 (1,936) C00200 短期债款减少 (731,085)
A31180 总收账款(增加人减少(增加) 213,535 (165,487) C00500 总付短期债务增加 1,000,000
A31200 存资(增加) (1,442,958) (248,833) C00600 总付短期债务减少 (910,095)
A31240 其他流动资源减少(增加) 57,384 (78,264) C01600 单债长期债款 5,089,217
A32110 持有供应商企业经营(减少)增加 (4,523) 7,598 C01700 偿债长期债款 (1,696,878)
A32130 总付债额(减少)增加 (50,506) 43,987 C03000 存入保险金(减少)增加 (2,612)
A32140 总付债额(额外人减少) (1,800) - C04020 租赁本金偿债 (333,736)
A32150 总付账款增加 1,175,182 161,610 C04500 债权现金获利 (995,875)
A32160 总付账款(额外人(减少)增加) (68,958) 2,791 C05800 非控制前的债券 128,883
A32180 其他总付款(减少)增加 (1,012,843) 668,382 C09900 债期股利领回 233
A32230 其他流动负债增加 18,463 89,453 CCCC 筹资活动企业经营业务(出) 3,647,199
A32240 涉嫌定额利息债(减少) (7,478) (37,912)
A32990 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减少) 9,679 (2,126)
A33000 营业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
A33100 收取工利息 1,694,660 3,989,471 DDDO 报率变动利息额结合资 36,111
A33200 收取工额利 28,967 37,515 EEEE 本期现金及购置现金 818,004
A33300 支付工利息 (426,190) (383,416) E00200 购付现金及购置现金 1,540,242
A33500 支付工利息 (391,951) (586,429)
AAAA 营业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务业

(请参阅合併财务报表附註)

经理人:

经理人:

会计主管:


四、盈餘分配表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一一四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餘額 1,972,110,564
加:一一四年度稅後淨利 597,778,006
確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 19,965,885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61,774,389)
加:迴轉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159,777,214
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 715,746,716
累積可供分配盈餘 2,687,857,280
分配項目
甲種特別股股息(每股2元)(註一) 60,000,000
普通股股東紅利-現金(每股1.2元) 375,477,457
期末未分配盈餘 2,252,379,823

註一:甲種特別股 30,000,000 股,按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 50 元,以特別股股息年利率 4% 計算。

董事長:吳國禎

經理人:蘇彥碩

主辦會計:翁一峰

27


五、公司章程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訂名為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項目如下:

一、汽機車零件(照明設備、引擎、車體零件、車燈、喇叭、電品、收錄音機、點煙器、車鏡、飾條、輪圈蓋、門把、門鎖、起動開關鎖、儀表板、後視鏡、汽車測識儀)之製造、加工及銷售業務。

二、航空飛機零件及航海船舶零件之製造、加工、銷售業務。

三、交通用機械及其零件之製造、加工、銷售業務。

四、交直流空氣壓縮機、吸塵器、打臘機、抽油機及維修器具之製造裝配業務。

五、塑膠射出成型製品(吸塵器、打臘機、空氣壓縮機等塑膠零件及汽車零件)之製造加工銷售業務。

六、前各項有關進出口貿易業務。

七、代理國內外廠商有關前各項產品之報價投標及經銷業務。

八、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得轉投資其他事業,且其轉投資比例得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不得超過實收資本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第四條:本公司得為同業間對外保證。

第五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灣省台南市,必要時得經董事會決議,依法在國內外其他地點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

第六條:本公司之公告,依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份

第七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肆拾億元整,分為肆億股,每股壹拾元正,分次發行,未發行股份由董事會視實際需要決議發行,部份得為特別股。

第七條之一:本公司特別股之權利義務及其他重要發行條件如下:

一、特別股股息以年率百分之八為上限,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股息得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告後,由董事會或依董事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發行日定義為發行本特別股之增資基準日。

28


二、本公司對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如因本公司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本公司得決議不分派特別股股息,特別股股東不得異議。由董事會依本章程第三十二條之一規定擬具盈餘分配議案後提請股東常會承認之;經承認後之盈餘分配議案,其中可分派予特別股及普通股之可分派盈餘數額,依序應優先派予特別股,餘數悉依本章程相關規定辦理。

三、如所發行之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

四、特別股股東除領取本項第一款所定之股息外,不得參與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五、本公司以現金發行新股時,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有相同之優先認股權。

六、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且與本公司所發行之各種特別股股東之受償順序相同,均次於一般債權人,但以不超過分派當時已發行流通在外特別股股份按發行價格計算之數額為限。

七、特別股股東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得被選舉為董事,於特別股股東會或涉及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八、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

九、特別股屬無到期日,特別股股東不得要求本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股,但本公司得於發行屆滿五年之次日起隨時按原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全部或一部之特別股。未收回之特別股,仍延續前述各款發行條件之權利義務。若當年度本公司決議發放股息,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

十、特別股溢價發行之資本公積,於該特別股發行期間,不得撥充資本。特別股之名稱、發行日期及具體發行條件,授權董事會於實際發行時,視資本市場狀況及投資人意願,依本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決定之。

第八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依法簽證後發行之;亦得採免印製股票方式發行股份,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八條之一:本公司發行之股票得應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之需求合併換發大面額之股票。

第九條:股東應將真實姓名、住所報明本公司,並填具印鑑卡送交本公司存查,印鑑如有遺失,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第十條:股東向本公司領取股息紅利或行使其他一切權利時,均以所存本公司之印鑑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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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本公司記名股東由股票持有人以背書轉讓之,又其轉讓應將受讓人之本名或名稱,記載於股票,並將受讓人之本名或名稱及住所,記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始得對抗本公司。

第十二條:股票有因轉讓質押或遺失減損等情事,依公司法及一般法令規定辦理之。

第十三條:股票因遺失或其他事由,補發換新時,得酌收手續費及應貼印花稅費。

第十四條:每屆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兩種。

一、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之,由董事會於開會前三十日通告各股東。

二、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特別股股東會於必要時,得依相關法令召開之。

第十六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填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但應受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七條: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遇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副董事長同時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十八條:本公司股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本公司股東亦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其相關事宜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及決議方法,並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為一年。但若有股東依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四章 董事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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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之,負責執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法令規定應由監察人行使之職權。

第二十二條: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依法召開股東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原任之期限為限。

第二十三條: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

第二十四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及副董事長各一人,依照法令、章程、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執行本公司一切事務。

第二十四條之一:本公司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於不超過本公司核薪辦法所訂最高薪階之標準議定之。如公司有盈餘時,另依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分配酬勞。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經營方針及其他重要事項,以董事會決議之,董事會除每屆第一次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召集外,其餘由董事長召集並任為主席,董事長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副董事長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二十五條之一:董事會召集時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書面通知各董事,但遇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前項之召集得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之。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但以一人受一人之委託為限。另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董事,議事錄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應與出席董事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於本公司。

第二十八條:刪除

第二十八條之一: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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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經理及職員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刪除

第六章 會計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會計年度定為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編造下列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送交審計委員會查核或由審計委員會委託會計師查核後出具報告書提交股東會請求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三十二條: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董事酬勞(最多為百分之三)。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分派予基層員工。

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發放,給付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及發放方式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前三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第三十二條之一:本公司所屬產業環境變化快速,企業正值成長階段,基於資本支出需求及健全財務規劃,以求永續經營,每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規定就當年度發生及前期累積之股東權益減項淨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為股東紅利,就其餘額於依本章程第七條之一規定分派特別股股息後,再予分派普通股股利,分派普通股股東紅利(不低於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百分之五十,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百分之十)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由董事會另訂之。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照公司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七月十六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五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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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六月二十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十月十六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一月十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九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五月三十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三十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六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三年六月十七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十七日。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十七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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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東會議事規則

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條:本公司股東會依本規則行之。

第二條: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計算之,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第三條: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第四條:本公司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總公司所在縣市或便利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第五條:股東會之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六條: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第七條: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第八條: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即宣告開會,如已逾開會時間尚不足法定數額時,主席得宣布延長之,其延後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1小時,延長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假決議。前項進行假決議後,如出席股東所代表之股數已足法定數額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174條規定提請大會追認。

第九條:股東會之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利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股東會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佈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會議經決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第十條:(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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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經確認之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第十二條: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第十三條: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人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第十四條: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第十五條:主席對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第十六條: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等工作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記錄。

第十七條:會議進行,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第十八條: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

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十九條: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第二十條: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第二十一條: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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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持股情形

(一)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暨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

職稱 應持有股數 股東名簿登記股數
全體董事 13,715,915 28,929,921

(二)董事持有股數

職稱 姓名 停止過戶股東名冊記載之持有股數
戶號 普通股股數 甲種特別股股數
董事長 啟敏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國楨 46420 7,786,893 3,999,500
副董事長 吳俊郎 2 5,401,383 -
董事 吳俊佶 1 824,081 -
董事 吳俊億 3 4,593,613 -
董事 莊泰旭 126211 - 400,000
董事 遠洪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丁正台 36341 5,354,451 -
獨立董事 侯榮顯 - - -
獨立董事 徐強 131186 4,000 -
獨立董事 蕭亦惠 128837 - 566,000

註:停止過戶日:11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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