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3

Aug 20, 2003

53845_rns_2003-08-20_1f692fc6-ea24-46f9-a02b-774e646479ec.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ST 原宜 公告编号:2003-34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二OO 三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 8 18 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七次董事会于 年 月 9:00 日上午 在北京五矿大厦二层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七名,董事 卞于贵先生、独立董事刘延平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分别书面委 托董事杨建宇先生、独立董事樊行健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实 际出席会议董事共计五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由董事长文一波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03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所支付给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 2003 30 公司 年半年度担任审计工作的审计费用为 万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公 司名称由“国投原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国投资源发展股份 2003 3 有限公司”,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鉴于本公 2003 2 20 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于 年 月 日暂停上市后的按中国会计 2003 准则经审计已经盈利的 年半年度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条件,董事会决定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公司聘任中国长江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为本次股票恢复上市推荐人;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为出具法 律意见书的法律顾问;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出具审计报 告的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郑重承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恢复上市期间,未经交易所同意,不擅自 披露有关信息。

OO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 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2003 9 21 9:00 案》,公司定于 年 月 日上午 时在公司总部召开公司二 OO 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1 2003 9 21 9:00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上午 ;

  • 2 、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十九楼会议室;

  • 3 、会议内容:

  • 1

  • ( ) 审议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 4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 (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与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

师。

(2) 公司股票自 2003 年 2 月 2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所暂停上市。 2003 2 20 从 年 月 日起,公司在深交所登记在册的股东情况已无变化, 2003 2 20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为自 年 月 日止在深交所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的股东。

5 、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部分委托请注明委托范围)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本人 2003 9 15 19 8:00-11:30 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请于 年 月 日— 日(上午 , 2:00-5:30 下午 )在本公司十七楼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出席证。

200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 年

  • 9 20 9 00 月 日上午 : 前备置于本公司十七楼投资部。

  • 114

  •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 号

  • 0717-6236206

  • 电话:

  • 0717-6233167

  • 传真:

  • 联系人:张维娅

  • 443000

  • 邮编: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二OO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___先生或女士出席贵公司__年__月__日召开 的___年第__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一) 股东代理人的姓名___,性别___,民族___,身份证号码

  • __________。

  • (二) 委托人_____的股东证券帐户号码为________,截止

  • __年__月__日持有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 %

  • ____的___ ,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为___股。

  • (三) 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发言权,并以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

  • 决。

  • (四)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审议的全部事项,可以按自

  • 己意思表决,由此引致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 (五) 股东代理人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有表决权,并可按自己

  • 意思表决。

  • (六)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

  •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

  • (七) 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 (八) 本次授委托日期范围: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

  • 结束时止。

委托人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股东代理人(签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