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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0
Apr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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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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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较好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 作。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11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完成了相关议案的审议和信息披露工作,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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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 年1 月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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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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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19 年1 月2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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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网,公告编号:201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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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 年3 月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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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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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19 年3 月2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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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网,公告编号:201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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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 年4 月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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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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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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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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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续聘公司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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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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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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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预计2019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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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公司2018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19 年4 月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公告编号:201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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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9 年4 月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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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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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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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9 年5 月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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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1、《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19 年5 月2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公告编号:2019—059。
(六)2019 年6 月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农银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19 年6 月2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公告编号:2019—077。
(七)2019 年8 月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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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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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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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19 年6 月2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公告编号:2019—096。
(八)2019 年10 月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郑州启迪东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企业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启迪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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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河南豫资绿色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以及郑州启迪东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19 年10 月1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118。
(九)2019 年10 月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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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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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19 年10 月2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126。
(十)2019 年11 月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19 年11 月14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137。
(十一)2019 年12 月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19 年12 月2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155。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 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董事会决 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 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对公司财务管理的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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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审核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确 认公司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等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 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为2019年公司财务审 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2019 年4 月,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 会计政策。
2019 年10 月,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核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 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 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2、公司对截止2018 年12 月31 日的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期内, 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3、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 行,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2018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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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监事会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签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合同、共 同投资、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 需要,定价原则公允;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19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进行了审核 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使用与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 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 违规使用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使用与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 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 完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启 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并监督 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归还情况。
(八)对变更回购股份方案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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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 年1 月11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时综合考量目前回购情况、政策导向、 市场情况等客观因素,公司董事会提请对2018 年12 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中的 回购股份用途及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等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 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监事 会同意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符合《上 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
(八)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切实督促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督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平披露,并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严格规范内幕信息传递流程,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在定 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等敏感期间,公司尽量避免接待投资者的调研,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未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情形。
在2020年度内,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促进规范,切实做好公司、员工及广大股东 利益的保护工作。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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