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24, 2022

53845_rns_2022-08-24_1d4a5459-2c79-4e57-aa40-a6cd4c30294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债券简称: 19 启迪 G2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9 启迪 G2"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

施办法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利率调整: "19 启迪 G2" (以下或称"本期债券") 发行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 本 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 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 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 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 整。

回售价格: 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回售登记期: 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30日(仅限交易日)。

回售资金到账日: 2022年9月26日。

回售撤销: 本次回售申报可以进行撤销。回售撤销期: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 月 16 日(仅限交易日)。持有人通过系统申报回售撤销后, 有效的申请撤销份额将在回售 撤销申报确认后次一交易日恢复可交易状态。请投资者知悉存在相关风险。

为保证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调整"启迪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面向 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3、债券简称: 19 启迪 G2。

4、债券代码: 112978. SZ。

5、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5年期, 含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年利 率。投资者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选择是否将届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 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6、发行总额: 5.00 亿元。

7、票面利率: 6.50%。

8、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9、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还本付息将按照证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

10、起息日: 2019年9月26日。

11、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9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 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 (2019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5日) 票面利率为6.50% 固定不变: 在存续期第 3 年末, 发行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 利率为 6.50%且维持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 按照债券代码进行回售申报。 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 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30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 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元。

4、回售登记办法: 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 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当日可以撤单, 当日收市后回售申 报一经确认, 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 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 债券余额, 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 如持 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 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撤销安排(如有): 本次回售撤销期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 (仅限交易日)。持有人通过系统申报回售撤销后, 有效的申请撤销份额将在回售撤销申报 确认后次一交易日恢复可交易状态。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22年9月26日。发行人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 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7、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 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 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 (T 日): 2022年9月26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5日期间利息,利率为6.50%, 每 10 张"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 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2.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 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65.00 元。

3、付款方式: 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 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 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 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 函[2003]61 号) 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由各付息网点在向个人支付时统一由各付 息网点负责代扣代缴, 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 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 等规定, 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 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 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 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 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姜南

联系电话: 010-81047281

2、受托管理人: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杨汝睿

联系电话: 010-59026649

传真: 010-59026602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 发行人业务部

联系电话: 0755-21899321

传真: 0755-25987133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 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启迪 G2"票面利率不调整及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