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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un 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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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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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进展
1、郑州零碳转让事项
(1)转让进展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启迪零碳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零碳")100%股权及其所属 9 个项目公司股权出售予城发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详见 2021 年 6 月 3 日、2021 年 6 月 19 日分别 披露的《关于出售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9]、《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郑州零碳 100%股权转让款 73,242.69 万元,剩余应支付转让价 款为27,568.02万元(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事项已于 2022 年2月完成变更; 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 96.6897%股权转让事项已于 2022 年 3 月完成变更)。根据公司与城 发环境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对已登记至城发环境名下的股权资产,以双方 完成标的股权项下资产及对应的资料、工程及相关许可和批准文件等的变更及交接为前提, 在登记完成后 60 日内完成 80%股转款支付,在首笔款项完成支付后 90 日内完成剩余款项支 付。
截至目前,郑州零碳及所属项目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的非经营性往来总额为 3,765.82 万元,经营性往来为总额为 32,820.28 万元。双方同意进行交割审计,城发环境 将在交割审计完成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郑州零碳及其子公司对启迪环境的非经营性占款 净额支付给启迪环境,前述交割审计尚待出具正式报告。
公司将根据上述款项的实际支付情况持续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2)签署债务调整协议的说明
根据公司与郑州零碳、城发环境前期已签署的划转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划转子公司股权及债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95])及股权转让协议,将启迪环境与 9 家项目公司相关的融资租赁债务本 息合计 8.63 亿元一并划转至郑州启迪零碳,为完成相关划转事项、明晰相关债权债务主体, 公司与郑州零碳签署补充协议如下:
甲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2021 年 5 月签署了《划转协议》,双方同意将甲方及其下属关联公司对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北京亦庄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有 的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1 年 5 月14 日)的债务本金及应付利息合计 86,334.60 万元划转 至乙方。
2.为了履行《划转协议》,2021 年 6 月 18 日,乙方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了编号为【CIBFL-2018-098-HZ-ZWJR】的《债务加入协议》,约定乙方自愿加入编号为 【CIBFL-2018-098-HZ】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已存续的债务关系,全面履行租金支付义 务及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其他各项义务;2021 年 6 月 21 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与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XDZL2019-016-BCXY002】的《<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 议(二)》,约定甲方在原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剩余债务转移给乙方。
3.2021 年 7 月 16 日,甲方将其持有的对乙方的 100%股权转让给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
为进一步明确和解决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 基础上,就《划转协议》进行补充、修改并达成本协议如下:
(1)乙方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受让甲方持有的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 90%的股权 或实际控制权的,并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确认,双方同意将《划转协议》约定的甲方拟划转 至乙方的截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的债务变更为附表 1 所列内容,合计金额为 863,345,600.00 元。
(2)就上述划转的债务,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给表中所列的债权人或债 权人指定的第三方。
(3)甲方需就本次划转征求债权人的意见,并取得债权人同意划转的文件。
甲乙双方在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共同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 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北京亦庄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 3000 万元租赁保证金、 1250 万元租赁风险抵押金及 230 万元租赁保证金沟通协商处置方式并签署书面协议。
(4)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按照上述约定及相关融资协议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后, 即视为乙方偿还完毕该条所列相应债务。甲方的债权人、任何第三方与甲方发生争议或纠纷 的,与乙方无关。若乙方未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给甲方或甲方关联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 进行赔偿。
| 序号 | 划转日期 | 债权人 | 金额(元) |
|---|---|---|---|
| 1 |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00 | |
| 2 | 2021 年5 月14 日 |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 3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74,261,302.12 | |
| 小计 | 824,261,302.12 | ||
| 4 | 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魏县 | 北京亦庄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8,883,470.13 |
| 5 | 德尚环保有限公司90%的股权或实际控制权日 |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0,827.75 |
| 小计 | 39,084,297.88 | ||
| 合计 | 863,345,600.00 |
附表 1:拟划转债务
2、危废项目转让事项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间接全资子 公司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生态")将所持有的湖北迪晟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张掖正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辽蒙东固体废弃 物处置有限公司、通辽蒙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 家项目公司 95%股权出售予城发零碳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城发零碳基金")(详见 2021 年 6 月 3 日、2021 年 6 月 19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所持下属公司 9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2021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上述股权出售事项已于 2021 年 6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目前,武汉生态已收到下 属 5 家项目公司 95%股权转让款 21,909.33 万元,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截至目前,5 个项目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的非经营性往来总额为 11.05 万元, 经营性往来金额为 1,937.42 万元。股权交割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聘请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过渡期间的损益进行审计确认,前
述过渡期损益情况审计尚待出具正式报告。
公司将根据上述款项的实际支付情况持续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3、雄安零碳股权转让事项
(1)转让进展
公司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 京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零碳")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雄安零碳 100%股 权及其所属 10 个项目公司股权出售予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投资") (详见 2021 年 11 月 19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出售间接全资子公司河北 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3]、《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59])。
上述股权出售事项已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 2022 年 1 月 24日披 露的《关于部分子公司股权变更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截至目前,北京 零碳已收到城发投资支付的股权收购款 40,475.15 万元,该项股权转让款项已支付完成(股 权评估价值为 40,589.98 万元,扣除北京零碳应支付的评估费用 69 万元及通辽项目税款滞 纳金 45.8 万元,实际股权转让款为 40,475.15 万元)。
雄安零碳及所属项目公司所欠付北京零碳及启迪环境的经营性往来总额为 88,042.08 万元,上述经营性往来款项尚待支付完成,公司将根据上述款项的实际支付情况持续履行相 关披露义务。
(2)签署补充协议的说明
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雄安零碳及所属项目公司所欠付北京零碳及启迪环 境的非经营性往来,应由城发投资及雄安零碳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偿付。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雄安零碳及项目公司及其关联方尚有其他应付款项 29,859.11 万元待支付,为尽 快解决双方往来款项同时保障相关项目建设进度,2022 年 4 月,公司与城发投资签署补充 协议就后续款项的支付方式达成了一致(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与河南 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7])。公司将就上述往来款项支付情况持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上述出售相关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提供了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及双方协定事项,相关担保需于交易生效后一年内予以 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55])。公司将根据相关款项的实际支付情况及后续担保解除情况持续履行相 关披露义务。
2、公司将继续督促各方按照股权出售协议及后续补充确认文件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出具的《关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