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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l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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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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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宜昌浦华三峡水务有限公司、浦华控股有限公司、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启迪 城服咸宁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溆浦桑德悦民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拉萨圣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南通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沂水沂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合加新 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鄂州浦华鄂清水务有限公司、鄂州清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嘉鱼嘉清水 务有限公司、嘉鱼浦华甘泉水业有限公司、荆门浦华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咸宁浦华甘源水 务有限公司、襄阳浦华汉清水务有限公司、襄阳浦华汉水水务有限公司、南昌市启宁清洁服 务有限公司、咸宁启洁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启迪城服(宜昌)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扬州智慧 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襄阳桑迪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向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 76,650 万元。

2、公司前期为子公司浦华控股有限公司、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森蓝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水 务有限公司、崇阳天清水务有限公司、黄冈浦华禹清水务有限公司、嘉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 咸宁浦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襄阳浦华汉水水务有限公司、宜昌白洋水务有限公司、宜都浦 华宜清水务有限公司、枝江浦华枝清水务有限公司、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扬州智慧 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启洁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襄阳桑迪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毕节市碧清生物有限公司、金华格莱铂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鄱阳县饶请环保服务有限

公司、成都艾瑞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国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德惠市德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 有限公司、鸡西德普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巨鹿县聚力环保有限公司、双城市格瑞电力有限公 司、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辛集冀 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玉溪桑德星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 全部或部分解除,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 27,228.08 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315,688.45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7.4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担保协议事项:

(一)2019 年 7 月,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1,300 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 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荆门浦华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家 湾水务")提供担保额度 1,000 万元。

(二)2020 年 5 月,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 2020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在 2020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61.89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 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浦华环保")为浦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控股")提供担保额度 16,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城服")提供担 保额度 120,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咸宁桑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桑宁") 提供担保额度 1,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溆浦桑德悦民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溆 浦悦民")提供担保额度 15,8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拉萨圣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拉萨圣清")提供担保额度 8,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湖北东江")提供担保额度 12,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通森蓝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森蓝")提供担保额度 3,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沂水沂 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水沂清")提供担保额度 200 万元。

(三)2020 年 4 月,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76,950 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 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加新能源")提 供担保额度 25,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鄂州浦华鄂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 鄂清")提供担保额度 1,5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鄂州清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鄂州清和")提供担保额度 2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嘉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嘉鱼嘉清")提供担保额度 4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嘉鱼浦华甘泉水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嘉鱼甘泉")提供担保额度 1,35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夏家湾水务提供担 保额度 6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咸宁浦华甘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甘源") 提供担保额度 4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浦华汉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汉 清")提供担保额度 1,1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浦华汉水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襄阳汉水")提供担保额度 4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昌浦华三峡水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峡水务")提供担保额度 5,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昌市启宁清洁服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启宁")提供担保额度 1,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咸宁启洁城 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启洁")提供担保额度 1,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 迪城服(宜昌)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城服宜昌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智慧")提供担 保额度 4,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桑迪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桑 迪")提供担保额度 4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库车景胜")提供担保额度 24,600 万元。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应公司控股子公司夏家湾 水务、三峡水务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夏家湾水务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中的 300 万元调剂至三峡水务。本次担保调剂事项完成后,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额不变,相关担保要求、总担保额度内的调剂要求、担保有 效期和担保授权均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保持一致。上述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 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的规定。本次调剂前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夏家湾水务、三峡水务 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经股东大会 本次调剂前 本次调剂前可 本次调剂后 本次调剂后可
授权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调出方 夏家湾水 9,600 5,240 9,600 5,240 9,300
调入方 三峡水务 5,000 0 5,000 0 5,300

1、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峡水务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汉 口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 司与汉口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三峡水务向汉口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 1 年期最高融资余额 3,3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担保:为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公司自愿对协议约定期间内将 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协议约定的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两年,自主合同约定的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峡水务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湖 北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 与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三峡水务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 1 年期 2,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三峡水务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 司对三峡水务的担保余额为 5,300 万元,三峡水务可用担保额度为 0 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控股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以下简称"北 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浦华环 保与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浦华控股向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申 请的 1 年期最高融资限额 5,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2)被担保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3)担保方式:独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浦华环保对浦华控股的担保余额为 6,0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 发生后,浦华环保对浦华控股的担保余额为 11,000 万元,浦华控股可用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城服") 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昌平支行")签署了《借款合 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杭州银行昌平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启迪城服向杭州银行昌平支行申请的 1 年期最高融资限额 11,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 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执行程序中延迟履 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 用。

(3)保证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 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启迪城服的担保余额为 83,386.85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 发生后,公司对启迪城服的担保余额为 94,386.85 万元,启迪城服可用担保额度为 109,00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城服咸宁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温泉支行(以 下简称"湖北银行咸宁温泉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 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湖北银行咸宁温泉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启迪城服咸宁公司向湖 北银行咸宁温泉支行申请的 1 年期最高融资限额 1,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启迪城服咸宁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上述担保事项发 生后,公司对启迪城服咸宁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启迪城服咸宁公司可用担保额度 为 0 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溆浦悦民与湖南溆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 下简称"溆浦农商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 度,公司与溆浦农商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溆浦悦民向溆浦农商银行申请的 1 年期 2,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利息滞纳金、手续 费、损害赔偿费、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溆浦悦民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 司对溆浦悦民的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溆浦悦民可用担保额度为 13,800 万元。被担保人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拉萨圣清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 "民生以后拉萨分行")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 度,公司与民生以后拉萨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拉萨圣清向民生以后拉萨分行申请的 13 年期 7,5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拉萨圣清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

司对拉萨圣清的担保余额为 7,500 万元,拉萨圣清可用担保额度为 50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8、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东江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以下简称"汉 口银行孝感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 司与汉口银行孝感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湖北东江向汉口银行孝感分行申请的 1 年期最高融资余额 4,4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自愿对对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本协议约定的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3)保证期间:两年,自主合同约定的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湖北东江的担保余额为 4,5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 后,公司对湖北东江的担保余额为 8,900 万元,湖北东江可用担保额度为 7,600 万元。被担 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森蓝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南通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 司与兴业银行南通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通森蓝向兴业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的 1 年期最高融资余额 1,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范围:本合同作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 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 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0、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森蓝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跃龙科技支行(以 下简称"江苏银行南通跃龙科技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 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江苏银行南通跃龙科技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通森 蓝向江苏银行南通跃龙科技支行申请的1年期最高融资余额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为债务人再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 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 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法、宋大夫、 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带起后满三年至日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南通森蓝的担保余额为 10,4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 后,公司对南通森蓝的担保余额为 12,400 万元,南通森蓝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0 万元。被 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沂水沂清与沂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银富登村")签署了《单位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中银富 登村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沂水沂清向中银富登村申请的 5 年期最高融资余额 2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本合同下的被担保债权为主合同项下中银富登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 权本金以及正常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 其他款项。

(2)保证人向中银富登提供的是独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沂水沂清的担保余额为 19,15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 后,公司对沂水沂清的担保余额为 19,350 万元,沂水沂清可用担保额度为 0 元。被担保人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咸安支行(以下 简称"湖北银行咸安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 度,公司与湖北银行咸安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合加新能源向湖北银行咸安支行申请 的 1 年期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

保。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合加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 92,0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 生后,公司对合加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 97,000 万元,合加新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 50,00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州鄂清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以下简 称"农业银行鄂州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公司向农业银行鄂州分行出具了《同意担保承诺书》,公司同意为鄂州鄂清在农业银行鄂州 分行申请的 1 年期 1,5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鄂州鄂清的担保余额为 6,0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 后,公司对鄂州鄂清的担保余额为 7,500 万元,鄂州鄂清可用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被担 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鄂州清和与农业银行鄂州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向农业银行鄂州分行出具了《同意担保承诺书》, 公司同意为鄂州清和在农业银行鄂州分行申请的 1 年期 2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鄂州清和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 司对鄂州清和的担保余额为 200 万元,鄂州清和可用担保额度为 0 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15、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嘉鱼嘉清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鱼支行(以下简 称"建设银行嘉鱼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 保额度,公司与建设银行嘉鱼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嘉鱼嘉清向建设银行嘉鱼支行申 请的 1 年期 4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 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嘉鱼嘉清的担保余额为 3,7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 后,公司对嘉鱼嘉清的担保余额为 4,100 万元,嘉鱼嘉清可用担保额度为 0 元。被担保人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6、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嘉鱼甘泉与建设银行嘉鱼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 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建设银行嘉鱼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为嘉鱼甘泉向建设银行嘉鱼支行申请的 1 年期 35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 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嘉鱼甘泉的担保余额为 6,0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 后,公司对嘉鱼甘泉的担保余额为 6,350 万元,嘉鱼甘泉可用担保额度为 0 元。被担保人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7、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夏家湾水务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荆门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公司与交通银行荆门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夏家湾水务向交通银行荆门分行申请的 18 个月合计 6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 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 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夏家湾水务的担保余额为 5,42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 生后,公司对夏家湾水务的担保余额为6,020万元,夏家湾水务可用担保额度为8,700万元。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8、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咸宁甘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 称"建设银行咸宁分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 担保额度,公司与建设银行咸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咸宁甘源向建设银行咸宁分行 申请的 1 年期 4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 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咸宁甘源的担保余额为 4,6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 后,公司对咸宁甘源的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咸宁甘源可用担保额度为 0 元。被担保人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9、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襄阳汉清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分行(以 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襄阳市分行")签署了《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 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出具了《同意授信担保函》,同意襄阳汉清向邮政储蓄银行襄阳市 分行申请 1 年期 300 万元授信业务,公司为襄阳汉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襄阳汉清的担保余额为 6,187.5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 生后,公司对襄阳汉清的担保余额为 6,487.50 万元,襄阳汉清可用担保额度为 300 万元。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襄阳汉水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襄阳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 与交通银行襄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襄阳汉水向交通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 1 年期 4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 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襄阳汉水的担保余额为 3,98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 后,公司对襄阳汉水的担保余额为 4,375 万元,襄阳汉水可用担保额度为 500 万元。被担保 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1、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启宁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 度,公司与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南昌启宁向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申 请的 1 年期 3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 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南昌启宁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 司对南昌启宁的担保余额为 300 万元,南昌启宁可用担保额度为 70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22、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咸宁启洁与湖北银行咸宁温泉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湖北银行咸宁温泉支行签署了《保证合 同》,为咸宁启洁向湖北银行咸宁温泉支行申请的 1 年期 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咸宁启洁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 司对咸宁启洁的担保余额为 500 万元,咸宁启洁可用担保额度为 0 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2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城服宜昌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 分行(以下简称"武汉农商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 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武汉农商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启迪城服宜昌 公司向武汉农商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 1 年期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出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 生的费用、以及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启迪城服宜昌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上述担保事项发 生后,公司对启迪城服宜昌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启迪城服宜昌公司可用担保额度 为 1,00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4、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智慧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 称"民生银行扬州分行")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 额度,公司与民生银行扬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扬州智慧向民生银行扬州分行申请 的 23 个月 2,3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扬州智慧的担保余额为 884.08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 后,公司对扬州智慧的担保余额为3,184.08万元,扬州智慧可用担保额度为2,832.93万元。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5、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襄阳桑迪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襄阳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 司与交通银行襄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襄阳桑迪向交通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 1 年期 4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 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 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襄阳桑迪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 司对襄阳桑迪的担保余额为 395 万元,襄阳桑迪可用担保额度为 0 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26、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库车景胜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县文化路支行(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库车县文化路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 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中国银行库车县文化路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库车景胜向中 国银行库车县文化路支行申请的 17 年期 24,600 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库车景胜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 司对库车景胜的担保余额为 24,600 万元,库车景胜可用担保额度为 0 元。被担保人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前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18 年 9 月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 保为控股子公司浦华控股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清华园 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 6,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在浦华环保本次为浦华控股向 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解除之前,浦华环保为浦华控股向该行申 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3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浦华控股向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 申请的 6,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2、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启迪城服向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大兴支行")申请的 10,000 万元银行承兑 汇票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启迪城服向杭州银行大兴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解 除之前,公司为启迪城服向杭州银行大兴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余额为 10,000 万元 (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 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启迪城服向杭州银行大兴支行申 请的 10,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已全部解除。

3、公司于 2019 年 9 月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南通森蓝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森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兴业 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的一年期 2,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 解除之前,公司为南通森蓝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1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南通森蓝向兴业银行南通分行 申请的 2,000 万元流动资产贷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4、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就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启迪城服在 2019 年 6 月 25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签署的所有单个保理协议下启迪城服对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门子 财务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在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 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 1,850.43 万元。

2020 年 1 月及 2020 年 4 月,应收账款出让方长沙福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西门子财务 租赁公司分别签署了两份《商业保理主协议》,且应收账款出让方与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已 经或即将在该商业保理主协议项下签署多个单个保理协议。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城服的 申请,公司出具了《担保书》,同意就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启迪城服签署的所有单个保理 协议下启迪城服对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 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在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分别为人民币 1,225.20 万元、1,640.37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1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近日,公司接到启迪城服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启迪城服向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申请 的保理合同于近期归还上述保理业务中的本金为 395.17 万元,公司目前为启迪城服向西门 子财务租赁公司申请的保理业务担保余额 1,685.22 万元。

5、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桑德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 7,950 万元 20 个月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 资租赁公司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 保余额为 1,85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5 月 1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 租赁申请的 7,950 万元 20 个月融资租赁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250 万元,公司目 前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600 万元。

6、2014 年 9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浦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上地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申请的 10,000 万元 7 年期项目贷款 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浦华环保为开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 额为 3,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开封浦华向招商银行北京上地 支行申请的 10,000 万元 7 年期项目贷款于近日归还本金 500 万元,浦华环保目前为开封浦 华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 2,500 万元。

7、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鹿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支行(以下简称 "中行包头市九原支行")申请的不超过 10,000 万元 93 个月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 本次为中行包头市九原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包头鹿城向 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4,30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包头鹿城向中行包头市九原支 行申请的 10,000 万元项目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000 万,公司目前为包头鹿 城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3,300 万元。

8、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崇阳天清水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阳天清水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 称"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 3,200 万元 10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 崇阳天清水务向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崇阳 天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525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 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崇阳天清水务向工商银行咸宁 分行申请的 3,2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75 万元,公司目前 为崇阳天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450 万元。

9、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黄冈浦华禹 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禹清水务")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 4,000 万元 13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黄 冈禹清水务向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黄冈禹清水务向 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3,725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黄冈禹清水务向兴业银行宜 昌分行申请的 4,000 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62.50 万元,目前公司为黄冈 禹清水务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3,562.50 万元。

10、公司于 2018 年 9 月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嘉 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鱼嘉清")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支行(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咸宁支行")申请的 4,000 万元 10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 本次为嘉鱼嘉清向民生银行咸宁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嘉鱼嘉清向 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3,80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嘉鱼嘉清向民生银行咸宁支 行申请的 4,000 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00 万元,目前公司为嘉鱼嘉清向该 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3,700 万元。

11、公司于 2018 年 9 月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咸 宁浦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浦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咸宁市分行(以下 简称"农业发展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 6,900 万元 13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在公 司本次为咸宁浦华向农业发展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咸宁 浦华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6,9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20 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咸宁浦华向农业发展银行咸

宁分行申请的 6,900 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60 万元,目前公司为咸宁浦华 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6,840 万元。

1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襄阳汉水向交通 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 400 万元 1 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襄阳汉水向交通银行襄阳分 行申请的 400 万元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5 万元,目前公司为襄阳汉水向该行申请借 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395 万元。

13、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昌白洋 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洋水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 4,500 万元 13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白洋 水务向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白洋水务向该行申请的 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4,20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白洋水务向中国银行三峡分 行申请的 4,500 万元资金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50 万元,目前担保余额为 4,050 万元。

14、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都浦华 宜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宜清")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以下简称 "湖北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宜都 宜清向湖北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宜都宜清向该 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266.68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宜都宜清向湖北银行宜都支行 申请的 3,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66.67 万,公司目前为宜 都宜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200.01 万元。

15、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枝江浦华 枝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枝江支行(以下 简称"湖北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 4,000 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 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枝江 枝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3,287.5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枝江 支行申请的 4,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93.75 万元,公司目 前为枝江枝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3,193.75 万元。

16、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蚌埠致 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 632.93 万元一年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本公 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376.93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1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 请的 632.93 万元 1 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51.74 万元,公司目前为蚌 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325.19 万元。

17、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公司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 1,367.07 万元一年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扬 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884.08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1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4)。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 请的 1,367.07 万元 1 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11.50 万元,公司目前为 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772.58 万元。

18、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启洁 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启洁")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行(以下 简称"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 2 年期流动资金借款 1,000 万元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 海南启洁向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海南启洁 向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 949.95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海南启洁向海南银行东方支行 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 42.60 万元,公司目前为海南启洁向该行申 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 907.35 万元。

19、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启洁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 2019 年 6 月 13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本次为海南启洁向中国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 为海南启洁向中国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 55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海南启洁向中国银行东方支行 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 50 万元,公司目前为海南启洁向该行申请 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 500 万元。

20、公司于 2020 年 4 月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襄阳桑迪向交通 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 400 万元 1 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襄阳桑迪向交通银行襄阳分 行申请的 400 万元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5 万元,目前公司为襄阳汉水向该行申请借 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395 万元。

21、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毕节市碧 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节碧清")向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大租赁")申请的 3,100 万元 3 年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毕节碧清向光大租赁 申请的融资租赁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毕节碧清向该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 为 1,550.02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毕节碧清向光大租赁申请的 3,100 万元 3 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58.33 万元,公司目前为毕节碧 清向光大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1,291.69 万元。

22、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华格莱 铂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 6,000 万元 7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 为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金华格莱 铂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375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宜昌分 行申请的 6,000 万元项目贷款于近日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25 万,公司目前为金华格 莱铂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150 万元。

23、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鄱阳县饶清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阳饶清")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的 2,800 万元 10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 司本次为鄱阳饶清向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鄱阳 饶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8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鄱阳饶清向民生银行南昌分行 申请的 2,800 万元项目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50 万元,公司目前为鄱阳饶清向 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650 万元。

24、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召开了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成都爱瑞新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瑞新宝")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支行")申请的 12,000 万元 13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爱瑞新宝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0,60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爱瑞新宝向民生银行成都支行申 请的 12,000 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00 万元,公司目前为爱瑞新宝向该行 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10,500 万元。

25、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了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淮北国 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国瑞")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路支 行(以下简称"农行淮海路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 15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 司本次为淮北国瑞向农行淮海路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淮北国 瑞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79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淮北国瑞向农行淮海路支行申 请的 3,000 万元 15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70 万元,公司目前为淮 北国瑞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720 万元。

26、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桑青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桑青")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铁山支 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铁山支行")申请的 4,130 万元 15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为芜湖桑青向农业银行铁山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 为芜湖桑青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3,97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21 日刊载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5)。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芜湖桑青向农业银行铁山支行 申请的 4,3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90 万,公司目前为芜湖 桑青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3,880 万元。

27、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淮南国新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国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以下 简称"农业银行淮南分行")申请的 2,400 万元 15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 次为淮南国新向农业银行淮南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淮南国新向该 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1,95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淮南国新向农业银行淮南分 行申请的 2,400 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90 万元,目前公司为淮南国新向 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1,860 万元。

28、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德惠市德 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惠德佳")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15,000 万元 10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德惠德佳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项目贷 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德惠德佳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1,625 万元 (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 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德惠德佳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 申请的 15,000 万元项目贷款于近期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62.50 万元,公司目前为德 惠德佳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1,362.50 万元。

29、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楚雄东方 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东方")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以 下简称"工商银行楚雄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24,500 万元 12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 在公司本次为楚雄东方向工商银行楚雄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楚雄 东方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1,70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21 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楚雄环保向工商银行楚雄分行 申请的 24,500 万元项目贷款于近日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00 万元,公司目前为楚雄 环保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1,500 万元。

30、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鸡西德普 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西德普")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 28,000 万元 13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 鸡西德普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鸡西德普向该行 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5,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鸡西德普向兴业银行哈尔滨 分行申请的 28,000 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500 万元,目前公司为鸡西 德普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23,500 万元。

31、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巨鹿县聚 力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鹿聚力")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以下简称"河 北银行邢台分行")申请的 15 年期 45,000 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巨鹿聚力 向河北银行邢台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巨鹿聚力向该行申请的固定 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43,184.28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巨鹿聚力向河北银行邢台分 行申请的 45,000 万元项目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620.88 万元,目前公司为巨鹿 聚力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42,563.40 万元。

32、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双城市格 瑞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城格瑞")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 12,000 万元 15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双城 格瑞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双城格瑞向该行申请 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9,92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2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双城格瑞向兴业银行哈尔滨 分行申请的 12,000 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400 万元,目前公司为双城格 瑞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9,520 万元。

33、公司于 2018 年 12 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 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州益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潍坊分行")申请 31,000 万元 14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 青州益源向兴业银行潍坊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青州益源向该行申 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31,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青州益源向兴业银行潍坊分 行申请的 31,000 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560 万元,目前公司为双城格瑞 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30,440 万元。

34、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迁 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迁安德清")向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银金融租赁")申请的租赁物购买价款 20,000 万元 4 年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在公 司本次为迁安德清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迁安德清向贵银金融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 担保余额为 18,741.2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5 月 1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迁安德清向贵银金融租赁申请 的租赁物购买价款 20,000 万元 4 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期归还该笔融资租赁业务中的本金 299.03 万元,公司目前为迁安德清向贵银金融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担保余额为 18,442.17 万元。

35、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魏县德尚 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尚环保")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以下简称"河 北银行邯郸分行")申请的 24,000 万元 12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德尚 环保向河北银行邯郸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德尚环保向该行申请的 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2,2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德尚环保向河北银行邯郸分 行申请的 24,000 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00 万元,目前公司为德尚环保向 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22,000 万元。

36、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辛集冀清 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 资租赁")申请的 3 年期 10,000 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辛集冀清向广 西融资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申 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余额为 9,166.67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5 月 19 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申 请的 3 年期 10,000 万元融资租赁业务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50 万元,目前公司为 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余额为 8,916.67 万元。

37、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绿能 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能")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州支行(以 下简称"重庆农商银行开州支行")申请的 10 年期 17,500 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在 公司本次为重庆绿能向重庆农商银行开州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重 庆绿能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16,899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2 月 21 日刊 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5)。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重庆绿能向重庆农商银行开 州支行申请的 17,5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651 万元,目前公司 为重庆绿能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16,248 万元。

38、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玉溪桑德 星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水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支行(以下 简称"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的 12,000 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 为玉溪水务向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的项目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玉溪水务向 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0,723.15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玉溪水务向民生银行玉溪支行 申请的 12,000 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 182.41 万元,公司目前 为玉溪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借款担保余额为 10,540.74 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315,688.45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7.4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2、本公告所述子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单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