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Sep 16, 2019
53845_rns_2019-09-16_c54ff57d-11f9-4724-bbf4-279d6d3a2c2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19-10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所述内容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解除对外担保事项:
1、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通桑德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 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桑德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桑德恒昌贵 金属有限公司、浙江桑德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 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38,650.43 万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期为子公司河南桑德恒昌贵金属有限公司、南通桑德森蓝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桑德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沈阳桑德凯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临朐邑清环 保能源有限公司、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泰州紫光 水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全部或部分解除,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15,301.60 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41,306.36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6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担保协议事项:
(一)2018 年9 月25 日,公司召开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01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 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1 亿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司为控股子公司南通桑德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森蓝”)提供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
2019 年8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森蓝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 “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 额度,公司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通森蓝向南京银行南通分 行申请的主债权自2019 年7 月29 日至2020 年7 月25 日期间最高不超过3,500 万元流动资 金借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南京银行南通分行为 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南通森蓝的担保余额为5,00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 公司对南通森蓝的担保余额为8,500 万元,南通森蓝可用担保额度为9,000 万元。被担保人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2019 年5 月28 日,公司召开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2019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 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 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9,750 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 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加新能源”)提供担保额度为65,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桑德新环卫”)提供担保额度为130,000 万元。
1、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称“汉 口银行咸宁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 与汉口银行咸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合加新能源向汉口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 一年期最高融资余额11,000 万元限度内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和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两年,自主合同约定的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算。
2、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与湖北永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 永盛”)签署了《人民币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湖 北永盛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合加新能源受湖北永盛委托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温泉 支行向合加新能源发放7 个月5,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 赔偿金、湖北永盛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湖北永盛支付的其他款 项。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合加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62,0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 生后,公司对合加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78,000 万元,合加新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49,00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桑德新环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 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 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桑德新环卫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申请 的一年期最高债权额10,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 定日起三年。
4、近日,应收账款出让方长沙福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签署了《商业保理主协议》, 且应收账款出让方与西门子 财务租赁公司已经或即将在该商业保理主协议项下签署多个单个保理协议。根据公司全资子 公司桑德新环卫的申请,公司出具了《担保书》,同意就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桑德新环卫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在2019 年6 月25 日至2020 年6 月30 日期间签署的所有单个保理协议下桑德新环卫对西门 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书》主要内容:
(1)保证金额:本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 1,850.43 万元。
(2)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支付的全部还款、费 用、逾期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3)期限: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保证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 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桑德新环卫的担保余额为30,0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 生后,公司对桑德新环卫的担保余额为41,850.43 万元,桑德新环卫可用担保额度为 108,149.57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2019 年2 月11 日,公司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79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 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9 亿元担保额度,并 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 南桑德恒昌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恒昌”)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 万元。
2019 年5 月28 日,公司召开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2019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9,750 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 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昌提供担保额度为8,000 万元。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昌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了《流动资产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公司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河南恒昌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 自2019 年8 月14 日至2020 年5 月28 日期间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 5,500 万元。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保证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 坏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河南恒昌的担保余额为7,0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 公司对河南恒昌的担保余额为12,500 万元,河南恒昌可用担保额度为7,500 万元。被担保 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2019 年7 月25 日,公司召开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 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 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1,300 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 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桑德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哈尔滨群勤”)提供担保额度为5,000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桑德沭源自来水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沭源”)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桑德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富春”)提供担保额度为800 万元。
1、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群勤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 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哈尔 滨群勤向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的一年期1,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 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 用等。
(3)保证期间: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哈尔滨群勤的担保余额为9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 公司对哈尔滨群勤的担保余额为1,900 万元,哈尔滨群勤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 万元。被担 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与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村支行(以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下简称“桐庐农商行横村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 保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沭源与桐庐农商行横村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 为浙江富春向桐庐农商行横村支行申请的5 年期800 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 息、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3)保证期间: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江苏沭源对浙江富春的担保余额为0 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 江苏沭源对浙江富春的担保余额为800 万元,浙江富春可用担保额度为0 元。被担保人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前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9 年2 月召开了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河南恒昌向浦 发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4,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 解除之前,公司为河南恒昌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4,000 万元(详见公司2019 年6 月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9-07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为河南恒昌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 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4,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2、公司于2016 年8 月召开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桑德 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再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滨支行(以 下简称“平安银行海滨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65,000 万元5 年期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 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桑德再生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60,495.41 万元 (详见公司2019 年6 月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 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桑德再生向平安银行海滨支行申 请的65,000 万元贷款于2019 年8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310 万元,公司目前为桑德 再生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60,185.41 万元。
3、公司于2019 年5 月召开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沈阳桑德凯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桑德”)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9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保证额度有 效期自2019 年5 月29 日至2021 年5 月29 日。公司本次为沈阳桑德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 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沈阳桑德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 为886.30 万元。(详见公司2019 年7 月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沈阳桑德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 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于2019 年8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27.60 万元,公司目前为沈阳桑德向 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858.70 万元。
4、公司于2016 年5 月召开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临朐邑清环 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朐邑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以下简称“中 行临朐支行”)申请的8,680 万元10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临朐邑清向中行临 朐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临朐邑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 余额为7,518.50 万元(详见公司2019 年3 月2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临朐邑清向中行临朐支行申请的 8,680 万元项目贷款于2019 年8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303 万元,公司目前为临朐 邑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7,215.50 万元。
5、公司于2018 年5 月召开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昆明滇清生 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滇清”)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 下简称“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的16,000 万元9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 为昆明滇清向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昆明滇清向 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6,000 万元(详见公司2019 年4 月23 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昆明滇清向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申 请的16,000 万元9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于2019 年8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3,531 万元,公 司目前为昆明滇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2,469 万元。
6、公司于2017 年5 月召开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桑德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14,800 万元3 年期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9,620 万元(详见公司2019 年6 月12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 申请的14,800 万元贷款于2019 年8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740 万元,公司目前为融资 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8,880 万元。
7、公司于2017 年9 月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宜昌分行”)分别申请的12,600 万元、 1,4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 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合计为 10,360 万元(详见公司2019 年6 月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湖北银行宜昌分 行申请的1,400 万元贷款于2019 年8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10 万元;融资租赁公司向 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12,600 万元贷款于2019 年8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900 万元。 公司目前为融资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合计为9,350 万元。
8、公司于2017 年9 月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最高不 超过5,200 万元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 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3,440 万元(详见公司2019 年6 月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 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 行申请的5,200 万元贷款于2019 年8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460 万元,公司目前为融资 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2,980 万元。
9、公司于2017 年5 月召开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 行天津分行2018 年2 月11 日至2018 年6 月27 日期间申请的最高融资余额4,770 万元提供 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 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4,770 万元(详见公司2018 年7 月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8-096)。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 行申请的4,770 万元贷款于2019 年8 月全部归还完毕,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 津分行申请的该笔贷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10、2010 年12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紫光水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州紫光”)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清华 园支行”)申请的6,720 万元9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 浦华环保为泰州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505 万元(详见公司2019 年7 月12 日刊 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8)。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泰州紫光向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 申请的6,720 万元9 年期项目贷款于2019 年7 月至8 月共归还本金150 万元,浦华环保目 前为泰州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430 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41,306.36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6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2、本公告所述子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单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