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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Nov 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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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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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告所述内容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解除对外担保事项:
1、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南通桑德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启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桑德恒昌贵金属有 限公司、涟水桑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 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 21,200 万元。
2、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桑德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桑德 恒昌贵金属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关于公司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协议。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期为子公司玉溪星源水务有限公司、德惠市德佳环保能源有限 公司、金华格莱铂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宜都桑德宜清水务有 限公司、枝江桑德枝清水务有限公司、老河口桑德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沂水沂清环保能源有 限公司、崇阳天清水务有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浦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全部或部分解除,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 7,029.34 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598,421.8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3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担保协议事项:
(一)2017 年 9 月 19 日,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77,500 万 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控股子公司 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7,500 万元担 保额度,并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南 通桑德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森蓝") 提供担保额度为 11,000 万元。
近日,南通森蓝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南通分行") 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1809LN15677221】;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 保额度,公司与交通银行南通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180916GR7049244】,为 南通森蓝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至 2019 年 9 月 13 日向交通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的 1,000 万元额 度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
(2)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 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南通森蓝的担保余额为 0 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 对南通森蓝的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南通森蓝可用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被担保人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 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 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24,500 万元担保额度,并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 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齐齐哈尔启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齐齐哈尔启环")提供担保额度为 4,900 万元、为河南桑德恒昌贵金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河南恒昌")提供担保额度为 7,000 万元、为涟水桑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涟水桑德")提供担保额度 28,000 万元。
1、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 2018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 权,应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齐哈尔启环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荆门桑德夏家 湾水务有限公司 2018 年预计担保额度中的 300 万元调剂至齐齐哈尔启环。本次担保调剂事 项完成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额仍为不超过 724,500 万元,相关担保要求、 总担保额度内的调剂要求、担保有效期和担保授权均与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保持一致。 上述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的规定。
本次调剂前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齐齐哈尔启环及荆门桑德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被担保方 | 2017年年度 | 本次调剂 | 本次调剂 | 本次调剂 | 本次调剂 | |
|---|---|---|---|---|---|---|
| 股东大会授 | 前担保余 | 前可用担 | 后担保余 | 后可用担 | ||
| 权担保额度 | 额 | 保额度 | 额 | 保额度 | ||
| 调出方 | 荆门桑德夏家湾 | 6,500 | 6,185.14 | 6,500 | 6,185.14 | 6,200 |
| 水务有限公司 | ||||||
| 调入方 | 齐齐哈尔启环科 | 4,900 | 0 | 4,900 | 0 | 5,200 |
| 技有限公司 |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齐哈尔启环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 称"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签订了《股东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公借贷字第 ZH1800000101359 号】,公司与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齐齐哈尔启环向 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的 5,200 万元 10 年期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 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未对齐齐哈尔启环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 齐齐哈尔启环的担保余额为 5,200 万元,齐齐哈尔启环可用担保额度为零。被担保人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2、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昌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以下简称"中 原银行焦作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公司与中原银行焦作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河南恒昌向中原银行焦作分行申请 的 3,000 万元 1 年期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和其他所有应 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河南恒昌的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 公司对河南恒昌的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河南恒昌可用担保额度为 4,000 万元。被担保人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涟水桑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涟水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8 年(涟水)字 00099 号】;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工商银行涟水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合同编号:2018 年涟水(保)字 0008 号】,为涟水桑德向工商银行涟水支行申请的 12,000 万元 6 年期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2)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涟水桑德的担保余额为 13,00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 后,公司对涟水桑德的担保余额为 25,000 万元,涟水桑德可用担保额度为 3,000 万元。被 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情况说明
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森蓝、河南恒昌与公司签署 了反担保协议,为本公告所述公司对其担保事项提供等额反担保。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借款人、反担保人:南通桑德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桑德恒昌贵金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因融资需要,南通森蓝申请乙方为其向交通银行南通分行申请的 1,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 款提供担保;河南恒昌申请乙方为其向中原银行焦作分行申请的 3,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 提供担保。为确保资金安全,现借款人自愿以自有财产及未来期间家电拆解补贴基金收入向 乙方提供反担保。
(1)反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形式:甲方以自身全部资产及未来期间家电拆解补贴基金 收入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①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 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②反担保人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 2%计算,违约 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 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③乙方为实现对反担保人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 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
三、公司前期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玉溪桑德星 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水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支行(以下简 称 "民生银行玉溪支行") 申请的 12,000 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 为玉溪水务向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的项目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玉溪水务向 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2,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玉溪水务向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 请的 12,000 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于 2018 年 9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 182.4 万元,公司 目前为玉溪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借款担保余额为 11,817.6 万元。
2、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德惠市德佳 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惠德佳")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 "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15,000 万元 10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 为德惠德佳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德惠德佳向 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3,387.5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德惠德佳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 请的 15,000 万元项目贷款于 2018 年 9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37.5 万元,公司目前 为德惠德佳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3,150 万元。
3、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华格莱铂新 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6,000 万元 7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项 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金华格莱铂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3,950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 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 申请的 6,000 万元项目贷款于 2018 年 9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25 万,公司目前为 金华格莱铂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3,725 万元。
4、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魏县德尚环 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尚环保")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以下简称"河北 银行邯郸分行")申请的 24,000 万元 12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德尚环 保向河北银行邯郸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德尚环保向该行申请的固 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3,6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德尚环保向河北银行邯郸分行 申请的 24,000 万元资金贷款,于 2018 年 9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00 万元,目前担保余 额为 23,400 万元。
5、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都桑德宜清 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宜清")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以下简称"湖 北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宜都宜清 向湖北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宜都宜清向该行申 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683.34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宜都宜清向湖北银行宜都支行申 请的 3,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 2018 年 9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58.33 万,公司目 前为宜都宜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625.01 万元。
6、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枝江桑德枝 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枝江支行(以下简 称"湖北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 4,000 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枝 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枝江枝 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3,756.25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28 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9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枝江支 行申请的4,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2018年9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6.25万元,公 司目前为枝江枝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3,700 万元。
7、公司于 2014 年 4 月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老河口桑德清 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河口水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支行(以下简 称"中国银行老河口支行")申请的不超过 2,100 万元 9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 为老河口水务向中国银行老河口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老河口 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330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老河口水务向中国银行老河口支 行申请的 2,100 万元项目贷款于 2018 年 9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70 万,公司目前 为老河口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160 万元。
8、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沂水沂清环 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水沂清")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 简称"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的 15,000 万元 6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 本次为沂水沂清向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 沂水沂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4,6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10 日刊载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1)。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沂水沂清向江苏银行北京中关 村支行申请的 15,000 万元项目贷款,于 2018 年 9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00 万元,目前 公司为沂水沂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4,400 万元。
9、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崇阳天清水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阳天清水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 称"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 3,200 万元 10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 崇阳天清水务向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崇阳 天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3,050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28 日刊 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9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崇阳天清水务向工商银行咸宁分 行申请的 3,2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 2018 年 9 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75 万元, 公 司目前为崇阳天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975 万元。
10、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启迪桑德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融资租赁") 自 2018 年 4 月 26 日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最高 不超过 5,200 万元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启迪桑德融资租赁向浦发银行天津分 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启迪桑德融资租赁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 为 5,2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启迪桑德融资租赁向浦发银行天 津分行申请的 5,200 万元贷款于 2018 年 8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400 万元,公司目前为 启迪桑德融资租赁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4,800 万元。
11、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启迪桑德融资租 赁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宜昌分行")分别申请的 12,600 万元、1,4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启迪桑德融资租赁向湖北银行宜昌 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启迪桑德融资租赁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 额合计为 14,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7 月 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启迪桑德融资租赁向湖北银行宜 昌分行申请的 1,400 万元贷款于 2018 年 8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10 万元;启迪桑德融 资租赁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 12,600 万元贷款于 2018 年 8 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800 万元。公司目前为启迪桑德融资租赁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合计为 13,090 万元。
12、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 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生金租")申请的 90,619.41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额度 26,116.51 万元。在公司本 次为桑顿新能源向民生金租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桑顿新能源向民生金 租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 25,801.65 万元(详见公司 2018 年 9 月 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
近日,公司接到桑顿新能源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桑顿新能源向民生金租申请的 90,619.41 万元借款,于近期归还该笔借款中的本金 1,092.5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 28.82% 对应解除担保金额 314.86 万元,目前公司为桑顿新能源向民生金租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 25,486.79 万元。
13、2017 年 9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控股")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中关村银行")申请的 5,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 担保解除之前,浦华控股为浦华环保向北京中关村银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详 见公司 2018 年 9 月 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 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
近日,公司接到浦华环保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浦华环保于近日全部归还该笔贷款, 浦华控股为浦华环保向北京中关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的担保全部解除。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598,421.87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5,486.7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反 担保协议》;
2、本公告所述子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单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