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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Dec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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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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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 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事项简述: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泸溪启迪桑德环保有限公司与湖南 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了《泸溪县污水及垃圾处理环卫一体 化 PPP 项目合同》,确定由泸溪启迪桑德环保有限公司投资、设计、采购、建设、运营和维 护泸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含管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本公告所述事项 为前述 PPP 项目合同主要内容。

2、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合同的 履约期较长,在 PPP 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合同双 方情况的变化都影响协议的履行,公司特作相关风险提示。

3、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合同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合同签 署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相关报批手续,预计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 响。

4、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合同的后续事项: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合同将由公司控股子公 司泸溪启迪桑德环保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公司将视该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收到招标单 位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泸溪县住建局")发出的《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 确认公司为"泸溪县污水及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的成交单位(详见公司 2017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取得 PPP 项目成交通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

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泸溪启迪桑德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溪启 迪"或"项目公司")与泸溪县住建局签署了《泸溪县污水及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 合同》(以下简称"PPP 项目合同"),确定泸溪启迪为泸溪县污水及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投资、设计、采购、建设、运营、维护主体;由泸溪启迪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 护与本 PPP 项目合同有关的项目设施,并在经营期满后根据本 PPP 项目合同的规定将本项目 无偿、完好移交给泸溪县住建局。现将 PPP 项目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泸溪县污水及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 75,970.89 万元(实际 金额以泸溪县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为准),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或规模 投资额(万元)
1 泸溪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存量转换项目 10,000吨/天 7,800.00
2 泸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转换项目 100吨/天 6,000.00
3 原白沙镇武溪镇浦市镇污水管网泵站存量转换项目 34.1公里 4,380.00
4 浦市镇3000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存量转换项目 3,000吨/天 3,464.50
5 泸溪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 10,000吨/天 2,796.30
6 原白沙镇武溪镇浦市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改扩建项目 61.2公里 7,724.05
7 武溪镇城南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 5,000吨/天 5,307.72
8 武溪镇城北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 10,000吨/天 7,122.75
9 浦市镇6000吨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新建项目 6,000吨/天 6,072.16
10 泸溪县生活垃圾清洁处理新建项目 200吨/天 22,391.72
11 乡镇垃圾收集转运新建项目 200吨/天 2,262.48
12 乡镇污水处理远期新建项目、其他乡镇垃圾转运 规划中 规划中

上述项目采取"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思路进行开发建设,具体建设规划以各个子项 目的可研批复为准,个别子项目数量和金额可作适当调整。本 PPP 项目合同签订后,泸溪启 迪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前提下采用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认可的国际上先进工艺处 理泸溪县住建局供应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并向泸溪县住建局收取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当泸溪 县住建局供应的生活垃圾和污水产生量超过设施的处理能力时,泸溪启迪应及时追加投资并 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建设二期扩建工程。泸溪县住建局负责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用于本 项目的规划建设用地,将本项目用地纳入规划。

特许经营期:新建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二十九年,浦市镇 6,000 吨/天生活污水新建 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二十八年;存量项目自泸溪县住建局正式移交之日起三十年;垃圾转 运城区部分自泸溪住建局正式移交之日起三十年。

注:泸溪启迪系公司为实施泸溪县污水及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而设立的控股子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取得泸溪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PPP 项目合同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甲方: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长:杨胜春

法定地址: 泸溪县朝阳路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乙方:泸溪启迪桑德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武溪镇 319 国道旁白沙污水处理厂内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市政工程、环境工程设 计、施工;环卫项目投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 16,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80%;泸溪县城市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4,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0%。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最近三年会计年度公司未与甲方发 生交易事项。

2、履约能力分析: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PPP 项目合同主要内容概述

甲方: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泸溪启迪桑德环保有限公司

(一)特许经营权

泸溪县人民政府授予泸溪启迪在特许经营期内在泸溪县独家拥有下列权利:

1、投资、设计、采购、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

2、处理泸溪县境内的污水和全部生活垃圾,以及经甲方同意处理本项目周边地区的生 活垃圾;

3、向甲方提供污水和垃圾处理服务,并向甲方收取污水和垃圾处理费;

4、向电力公司销售电量,并向其收取电费。

(二)特许经营期限

特许经营期:新建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二十九年,浦市 6000 吨/天生活污水新建项目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二十八年;存量项目自甲方正式移交之日起三十年;垃圾转运城区部分自 甲方正式移交之日起三十年。

(三)合同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主要义务和责任:

(1)协调项目公司与甲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关系,积极协助项目公司解决本项目 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对本项目申请到国家或各级政府的投资补助(包含国债),此投资补助(包含国债) 资金到位后将全部用于本项目建设投资,不得挪作他用;

(3)按照本合同规定给予项目公司以优惠政策;

(4)将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项目公司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储坑);

(5)将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纳入政府年度和中长期财政预算内安排;

(6)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含管网和泵站)和垃圾处理费(含 转运和处理);

2、乙方的主要义务和责任:

(1)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建设应依据已获批准的可研报告、环评报告、初步设计和施 工图进行;

(2)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建设应根据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所有的行政许可、审批、批准 文件;经过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有权部门审查批准后的初步设计和有资质的施工图审图机构 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本合同所有其他要求;

(3)项目公司应当依据本合同的规定,自行承担项目运营与维护的费用,承担项目运 营与维护的责任。

(4)从本项目商业运行日起,项目公司应当每日二十四小时,每年三百六十五日(闰 年三百六十六日)连续接收并处理污水和垃圾,并在设计能力范围内将接收的污水和垃圾处 理达到国家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5)项目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对本项目所产生的炉渣、飞灰、渗滤液、烟气等 进行处理,同步安装烟气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并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管;

(6)未经甲方同意,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止运营。

(四)在项目进入运营期后,乙方提供泸溪县污水及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运营 服务,并收取甲方支付的污水及垃圾处理费。甲方协助乙方与电力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并 协调电力企业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发电上网并收购电量。

(五)项目移交

项目公司向甲方移交本项目的项目公司有形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施设备、 备品备件、车辆、装置以及各种设计文件和管理文件、保险文件等)和无形资产(包括本项 目公司所有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

(六)特许经营期内,一方出现违约情形(不足以触发提前终止),则违约方有责任及 时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之日起,本合同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对公司在污水及垃圾处 理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业务拓展及区域业务扩张方面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公司以后年度 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取得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特许经营权之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 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

1、项目建设期风险: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尚需办理项目立项等行政审批手续,目前尚 未确定具体的开工建设时间,项目建设存在建设期风险因素。

采取的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政府、业务合作各方共同合作,充分利用现有内部资 金、技术、人员等各方面资源,加快项目前期报批工作节奏,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进程。

2、污水及垃圾处理费支付方面存在的风险:可能存在服务费收费不能足额、按时支付 等情况。

采取的措施:泸溪县住建局承诺将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纳入政府年度和中长期财政预算, 以保证按时、足额支付给公司。

3、其他风险因素: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为公用事业类项目,在未来投资及运营中通货 膨胀可能使公用事业项目的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大幅上涨,将致使运营项目公司的成本上升。

采取的措施:针对 CPI 上涨,处理服务费单价构成因素中的一项或多项成本连续上涨等 问题,PPP 项目合同明确了常规调价、临时调价机制,以保障项目的投资回报率。

六、关于 PPP 合同所涉及后续事项及承诺

公司将依据本公告所述项目进展及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

泸溪县污水及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