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14, 2017

53845_rns_2017-11-14_a1a83ce0-f5f6-41ca-ad4f-aa02ad8cdf2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7-129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事项简述: 2017 年11 月14 日,公司与贵州省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签署了《福泉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授予公司福泉市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本公告所述事项为前述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具体内容。

2、本项特许经营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公告所述协议的履约期较长,在 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影响协议 的履行,公司特作相关风险提示。

3、本项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权协议签署后, 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立项报批相关手续,本协议执行对公司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 大影响。

4、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项目将由公司控股 子公司福泉市中科皓宇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将视该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2017 年11 月14 日,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贵州省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称“福泉市执法局”)签署了《福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权协议”或“本协议”),经福泉市人民政府的批准与 授权,福泉市执法局将福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特许经 营权以有效期限内独占性的方式授予公司,公司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有效区域范 围内,享有有效期限内对本项目独占的特许经营权,并获取相应的收益。本项目特许经营期 限为 30 年(不含建设期)。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福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 项目暂定设计处理规模为900 吨/日,总投资约4.5 亿元, 其中一期处理规模【600】吨/日。本项目特许经营范围为:福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的生 活垃圾以及瓮安县及周边县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活垃圾,瓮安县生活垃圾并入工作由公司负 责联系黔南州政府协调完成。福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泉市中科 皓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该控股子公司投资事项详见公司2016 年12 月16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79)具体负责实施。

二、特许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人:张黔华

法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马场坪办事处工业园区人才公寓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注册地址:湖北宜昌市沿江大道 114 号

注册资本:102,184.1989 万元

主营业务: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 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卫项目投 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电力工程施工与设计;城市基础设 施(含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含园林、绿化、水体处理)技术研发、 投资、建设、运营;市政工程施工与设计;环境工程设计;道路工程施工与设计;土木工程 建筑;房屋工程建筑;高科技产品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 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最近三年会计年度公司未与福泉市 执法局发生交易事项。

  • 4、履约能力分析:福泉市执法局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福泉市执法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 (一)福泉市执法局授予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拥有下列权利:

  • 1、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自负盈亏,自主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修理;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获取本协议约定的垃圾处理服务费;

  • 3、向电力公司上网销售利用垃圾处理产生的余热所发的全部电力;

  • 4、享有福泉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

  • 5、享有本项目CDM 的收益、专项资金及政策性补贴。

  • 项目特许经营期自营业运营开始日起 30 年(不含建设期)。

  • (二)协议双方需履行的义务:

  • 1、公司依约从事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许可业务,同时履行以下义务:

  • (1)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公司在收取处理服务费的同时,应提供对福泉市执法局及时

有效的垃圾处理服务,并保证垃圾处理正常、安全运营;

  • (2)公司自行承担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自负盈亏,承担建设和经营期间

  • 的一切安全生产、劳务纠纷等责任;

  • (3)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后,公司在本项目的所有设施、设备、构筑物、建筑物、土

地使用权等有形和无形资产无偿移交给福泉市执法局。

  • 2、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福泉市执法局应履行以下义务:

  • (1)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福泉市执法局应将福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的生活垃圾供

  • 应给公司进行独家处理,同时同意公司接收瓮安或周边县市生活垃圾到本生活垃圾处理厂进

行处理;

  • (2)负责提供符合城市规划和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要求的选址和土地;

  • (3)负责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征拆补偿由乙方垫付;

  • (4)负责按土地现状进行供地,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三通一平”由公司自行完

  • 成,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的由福泉市执法局负责完成;

  • (5)向公司落实福泉市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 (6)协助公司办理项目立项、可研审批、环境评价与报批、电力上网许可协议、电价

  • 核定、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 (7)协助公司争取国债专项资金及政策性扶持资金。

  • 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协议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则向合同履行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福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 项目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部署,项目未来建 设实施有利于公司树立固废项目区域示范效应,将对公司固废业务拓展及区域业务扩张带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一定积极影响。公司取得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权之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 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本项协议执行对公司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 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分析

1、项目建设期风险:由于福泉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尚需经过项目前期报批及立项等行 政审批手续,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开工建设时间,项目建设尚存在建设期风险因素。

采取的措施:公司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政府、业务合作各方共同合作,充分利用现有 内部资金、技术、人员等各方面资源,加快项目前期立项及报批工作节奏,共同推进项目的 实施进程。

2、生活垃圾处理费支付方面存在的风险:可能存在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垃圾处理费的 问题。

采取的措施: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本项目垃圾处理服务费纳入福泉市财政支出,福泉市财 政局向公司出具了相关承诺函,以确保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3、其他风险因素:由于福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为公用事业类项目,在未来投资 及运营中通货膨胀可能使公用事业项目的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大幅上涨,将致使运营项目公 司的成本上升。

采取的措施:特许经营协议对垃圾处置服务费的定期调整进行了约定,若在运行过程中 因政策或市场因素造成物价波动较大时,双方另行协商调价相关事宜。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项目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泉市中科皓宇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具 体实施,公司将依据项目后续实施进展及协议履行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