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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1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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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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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 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2017-2018年度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叁拾亿元。
2、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3、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拟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存款服 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2017-2018 年度向公司提供 的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可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 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的全资子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其发生交 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 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书贵、 袁桅、韩永、曹达回避了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以5票通过、0票反 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 构。
企业名称: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A座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557097XM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0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13日
营业期限:2015年04月1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 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 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 同业拆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持有财务公司 100%
股权。
2、财务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领取《金融许可证》,2015年4月13日取得《营业执照》,截 至2016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39.53亿元,其中: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00亿元, 存放同业款项111.60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24.80亿元。总负债128.56亿元,其中:吸收存 款126.58亿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95 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0.71亿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清华控股,财务公司为清华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 综合授信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 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 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双方协商,拟签 署的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 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 基准利率。
2、结算服务:
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 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 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 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 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乙方向甲方提 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 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叁拾 亿元。
2、综合授信服务:2017-2018 年度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叁拾亿元。
(四)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于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本 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 后一年内有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已制订了《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分散投资风险,获取安全、 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根据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 定价遵循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 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公司 在财务公司存款及财务公司向公司贷款与公司在其他商业银行存贷款并无实质差异,本次关 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累计已发生的日 常经营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70 万元(不含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金额)。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 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在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 率;公司在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 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上述关联存贷款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
3、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 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事项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