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y 30, 2014

53845_rns_2014-05-30_bfa0b6f1-0357-4f4f-9a16-b924df4b5696.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事项简述:河北省魏县人民政府与桑德环境于2014年5月28日在北京市签署了《河北 省魏县桑德循环经济产业园特许经营协议》,魏县人民政府授权桑德环境在魏县独家投资建 设运营魏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项目。本公告所述事项为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具体内容。

2、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投资项目履约风险提示: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涉及项 目建设规模大、履约期限长且项目涉及相关行政前置审批手续,该特许经营协议中的具体建 设项目尚待行政许可手续,涉及的用地面积、项目计划进程均存在不确定性;特许经营协议 中所涉及的投资额均为预估数,尚需经过可研批复,投资具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 协议执行仍然存在履约风险以及重大不确定性。

3、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履行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河北省魏县桑德循环经 济产业园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可研、设计等行政批复相关手续后方 可正式开工建设实施,目前尚未能确定实施日期,本项协议签署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不 会构成重大影响。

4、本公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涉及的后续事项:本特许经营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将由桑 德环境在魏县依法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设立负责开展魏县 桑德循环产业园区的项目公司投资事宜,敬请投资者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同时公司 也将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 义务。

2014 年 5 月 28 日,河北省魏县人民政府(以下称"魏县政府")与桑德环境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环境"或"公司")与在北京市共同签署了《河北省魏县桑德循 环经济产业园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魏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特许协议"),根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魏县政府授权公司在魏县独家投资建设、运营循环产业园区项目,授予桑 德环境在魏县成立的项目公司具体从事桑德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许可业务。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魏县是中国北方重要的再生资源集散地、初加工地,区域对于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循环经 济发展存在环境及投资需求。魏县政府在进行实地考察、竞争性谈判等调研后选择桑德环境 作为魏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运营方,由魏县政府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授予桑德环境在魏县投 资建设并运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以解决魏县目前传统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地环保问题、进行产 业升级及实现产业持续发展。

魏县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将分三期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20 亿元,土地总需求不低 于 2000 亩。魏县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将先期开发一期建设,项目一期投资约 3 亿元,占地 约 700 亩(最终占地面积以实际批复为准),投资项目包括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物流 区、环境处理设施、综合服务设施及相关配套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 20 年,魏县循环 经济产业园特许协议履行中将先期实施一期投资建设,待一期运营后根据再生资源的发展速 度和需求适时进行园区扩建,协议所述项目由桑德环境在魏县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实施。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在魏县投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魏县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建设 及运营,预计该项目公司内部投资收益率不低于8%。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魏县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具体从事魏县循环经济产 业园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相关事项将在董事会授权的对外投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办 理。

二、特许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河北省魏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卢健(县长); 法定地址:河北省魏县魏州东路68号; 2、乙方: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114号; 注册资本:64,893.5863万元;

主营业务:市政给水、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城市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 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生产与销 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高科技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 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2014年1月28日,桑德环境与魏县 政府签署了《河北魏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预计总投资4亿元人民 币左右(最终投资额及规模以政府立项批复为准),截止目前该项目处于项目开展前期阶段。

4、履约能力分析:魏县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概述

1、魏县政府授予桑德环境在魏县设立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投资建设及运营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项目,根据再生资源的发展速度和需求,桑德环境将适时进行园区扩建, 特许经营期限为20年。

2、 双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桑德环境依约在魏县设立项目公司具体从事特许协议项下的特许经营许可业务时,需履 行以下责任及义务:

(1)依法进行整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并获得收益。

(2)有权全额获得河北省桑德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争取的国家再生资源相关政策补贴 的权利。

(3)依法纳税义务。

(4)依法、依约、合规建设项目义务。

(5)确保投资及时足额到位。

(6)确保项目运营符合法定的环境标准。

(7)确保项目符合约定的建设标准。

(8)确保项目如期建成运营。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魏县政府应履行以下责任及义务:

(1)依法依约监督项目建设过程。

(2)协助相关项目立项、资质申请等工作,确保及时获得建设运营本项目所需的各项 资质和许可。

(3)确保本项目的合法性,积极协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可研等阶段性文件的审查,

3

及时批复。

(4)提供政策范围内最大程度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行政规费的减免、税收政 策的优惠。优惠条件不低于辖区内其他投资商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5)负责项目选址红线以内土地上的居民房屋和地上附着物的拆迁安置和相应的补偿 工作,土地交付应达到"五通一平"。

(6)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周边环境的安全、稳定。

(7)成立工作小组,协调商户入园,负责协助办理建设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批复的各 种报批手续。

(8)派驻消防队入驻园区,加强对商户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园区消防安全综合保障 能力。

若双方对于本协议条款或与本协议有关的解释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应尽力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特许协议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公司对魏县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项目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项目未来建设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在 传统再生资源集散地快速拓展规模,提升再生资源深加工技术,积累园区建设运营管理经验。

本公司取得魏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特许经营权之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前述协议的履行 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

1、项目建设期风险:由于魏县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尚需经过项目前期报批及立项等行 政审批手续,项目建设尚存在建设期风险因素。

采取的措施:公司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政府、业务合作各方共同协作,充分利用现有 内部资金、技术、人员等各方资源,协调内外部关系,加快项目前期报批工作步骤,共同推 进项目的实施进程。

2、项目建设投资与运营收入存在的风险:项目建设进度过快,资金投入远大于运营收 入,资金使用效率低。

采取的措施: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园区经营进展匹配工程建设进度,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将风险降到最低。

3、其他风险因素:园区招商工作滞后。

采取的措施:开展深入细致的市场调研工作,同时需要政府对园区外的不规范经营行为

4

予以持续、彻底的关停,促进园区的招商进程。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公司应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说明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负责魏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的项目公司成立及项目具体开 展事宜。同时公司将依据本公告所涉及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 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