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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Dec 2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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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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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 2011-63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桑德环境将于近期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5,000 万 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 桑德环境将于近期为控股子公司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桑德环境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及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金额为 8,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45,506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71%,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止公告 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不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 公司将于近期进行的对外担保事项概述:
1、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0年12月21日召开第六届二 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武汉分 行申请的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宜昌三峡水务 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的该笔借款即将在2012年1月到期,该公司因日常生产经 营所需,拟继续向民生银行宜昌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公 司决定为该控股子公司向该行申请的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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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2、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召开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的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一年 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 申请的该笔借款即将在2012年1月到期,该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拟继续向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公司决定 为该控股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的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截止2011年12月20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45,506万元人民币,公司截止公告日的 对外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7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 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
法定代表人:胡新灵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0日
与本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自来水、污水及其配套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
三峡水务的股权结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70%的股份;北京桑德环保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7.5%的股份;张辉明女士持有其2.5%的股份。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截止目前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不包括本次提供 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42654.73 万元,负债总额18,182.51 万元,净资产24,172.22 万元,净利润1,906.48 万元。 截至2011 年9 月30 日,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7,274.76 万元,负债总 额11,660.31 万元,净资产25,614.45 万元,净利润1142.2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28%。 该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2 、公司名称: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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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 15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泽林
注册资本: 6,32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90.51%的股权,湖北合 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该公司 9.49%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间接全资 子公司。截止目前公司为其向银行申请的 4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不包括本次提 供的 3000 万元担保)。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22,492.8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2,743.56 万元,净资产 9,749.24 万元,净利润为 1,407.32 万元。截止 2011 年 9 月 30 日,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22,222.4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1,659.10 万 元,净资产为 10,563.33 万元,净利润为 814.0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2.47%。该公司未发 生对外担保事项。
三、 本次拟对外担保事项相关协议:
1、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 公司第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相关意 见。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为31.28%,且 公司截止目前对外担保总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本次对外担保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为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以内,授权经营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或逐 笔签订)具体贷款及担保协议。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 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2、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 公司第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相关意 见。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为52.47%,且 公司截止目前对外担保总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本次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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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为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以内,授权经营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或逐 笔签订)具体贷款及担保协议。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 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为公司从事城市水务项目投资及运营的控股子公司,其项目 生产及经营情况均良好、业务模式清晰、经营和现金流稳定,信用良好,为支持控股子公司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对其持股仅作为股权性投资,参股股东方未参 与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未参与其对外投资决策,仅作为其参股股 东行使参股出资人权利,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时,其他参股股东方未提供 相应担保。公司对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未对公司对其担保提供反担保及对等互保。
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 够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本次贷款用途为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不涉及其他对外投资行为, 且该控股子公司从事水务业务,现金流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 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即可实施。
2、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为公司从事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的间接全资公司, 其项目生产及经营情况均良好,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六 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同意为该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对本次提供担保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 控股子公司本次贷款用途为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不涉及其他对外投资行为,且该控股子 公司从事市政污水处理相关业务,现金流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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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其提供担保行为是可控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合计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 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即可实施。
2、独立董事张书廷先生、郭新平先生、丁志杰先生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昌三峡 水务有限公司、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 金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表示同意上述议案。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45,506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对宜昌三峡水务有 限公司、南昌象湖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71%;公司 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2、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
担保。
六、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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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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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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