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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6
Apr 25,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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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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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G 合加 公告编号:2006-21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绿盟投资有限公司 2006 4 22 (以下简称“绿盟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签订了《关于对包头鹿 城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协议书》。
由于北京绿盟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 控股公司,本次对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的增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2006 4 23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公司关联董事 文一波先生、胡新灵先生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樊 行健先生、刘延平先生就公司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董事意 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公司章程》及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 会授权范围。本次对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2006 5 14 2006 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绿盟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一波 6000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环保项目开发、投资等。
2002 1 北京绿盟投资有限公司于 年 月成立,股东方分别为北京桑德环保集 团有限公司、北京桑德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 司出资4800 万元,占绿盟公司注册资本的80%;北京桑德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 司出资1200 万元,占绿盟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绿盟公司总资产9521.29 万元,净资产5985.45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 万元。
由于绿盟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本次与绿盟公司共同对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人民币3600 万元(公司对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 的增资额)。
四、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要内容:
1 ( ) 公司与绿盟公司在北京市签订了《关于对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进 行增资的协议书》。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由于日常经营及发展
需要,公司与北京绿盟投资有限公司决定以现金方式对其进行增资扩股,决定将 7000 11000 其注册资本由 万元人民币增资至 万元人民币。
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现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情况为:公司出资人民币 630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90% ;绿盟公司出资人民币 700 万元,占该公 10% 司注册资本的 。
11000 待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相关增资事项完成后,股本总额为 万元人民 币。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公司出资人民币 990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 资本的 90% ;北京绿盟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10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 的10%。
2006 3 30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对包头鹿城水务 2006 4 1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的第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公告编号: 2006-15] 及关联交易公告 [ 公告编号: 2006-17] ),公司在该次对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关联交 1800 3600 易事项中增资额为 万元。加上本次的增资额 万元,本年度内,公司该 项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超过《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所规定董事会审批 权限。本次对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由 2006 5 14 2006 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根据协议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关联交易中,双方均以现金方式进行投资, 投资金额与根据相关增资协议书拟定的增资额一致,各自投资比例与前项所述合 同主要内容一致,双方均无溢价投资的行为发生。
五、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出于 控股子公司的长远发展与良性经营战略考虑,将进一步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 展。
在公司召开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在议案 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樊行健先生、刘延平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的事 项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平、合理, 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本次对 控股子公司的增资事项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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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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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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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对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协议书》。
合加资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OO 二 六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