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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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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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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A 股)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通过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要求,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 分析,认为本次交易: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

(二)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 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 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七)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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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 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 四十三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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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