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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23, 2021
53845_rns_2021-07-23_faf04ba3-54ea-4b10-abb2-872fe60d0b6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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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启迪环境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提交本次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后,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经审慎研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拟通过向公司全体股东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通过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合 并构成关联交易。
1.公司本次交易完成以后,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提 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不会形成同业竞争。
3.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议案》《关于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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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 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终止前次吸收合并协议并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合 并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 于本次合并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 议案》、《关于本次合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 文件有效性的议案》等有关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按照《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 成启迪环境重大资产重组,并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 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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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韩剑刚 陈 峥 田梦琳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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