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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Dec 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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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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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 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 中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我们同 意《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方式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现状及发 展战略,充分说明了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 际情况。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有利于公司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 争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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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方向。本次 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 式审议。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 资金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 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分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制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批准公司与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独立意 见
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等相关协议 ,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形式、内容与签订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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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内容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 要求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投 资者利益和公司利益。我们同意《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的事 宜。有利于高效、有序落实好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工作,具体授权内容 及授权期限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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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廖良汉 刘俊海 周琪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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