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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Dec 30, 2013

53845_rns_2013-12-30_3ae64fca-6be9-4ed0-825e-91876c6a9e5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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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核查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董事会拟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事项进行核查后, 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退休,公 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注销前述12名激励对象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合计2,123,466份(包括首期授予股票期权1,853,998份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269,468份), 并予以统一办理注销手续。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公司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部分不符合行权 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1-3号》及《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的部分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 张书廷 郭新平 丁志杰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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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进 行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 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二、公司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三、本次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以激

  • 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激励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 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特此出具意见。

独立董事: 张书廷 郭新平 丁志杰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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