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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Dec 7, 2020
53845_rns_2020-12-07_68989af9-1d73-4dee-9ec2-872a62827931.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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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 体成员,在详尽审核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制定的发行方案、发行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根据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含 2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4、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专门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5、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对此作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可有效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 期收益的摊薄作用,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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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监事签名:
刘华蓉 杨蕾 胡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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