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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Design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pr 1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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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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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34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中正工程检 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正检测”)为拓展业务领域,加强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检 测、咨询业务,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340 万元,与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 有限公司在苏州共同投资设立青山绿水(苏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暂定名,以 “ ” 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 新公司 ),主要从事环境检测、环境咨询等业务。
本次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经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0941306811
公司住所: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 47 号 24 栋、26 栋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拟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山绿水(苏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 850 万元
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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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34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510 | 60% |
| 2 | 苏州中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340 | 40% |
| 合 计 | 850 | 100% |
经营范围:环境检测、环境咨询等(具体以工商核定为准)。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 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剑峰 住所地: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 47 号
乙方: 苏州中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金兴
住所地:苏州市高新区前桥路 78 号
第一条、新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及出资形式
注册资本 850 万元,甲方认缴出资额为 510 万元,占 60%的股份,其中第一 期实缴出资额为 306 万元;乙方认缴出资额为 340 万元,占 40%的股份,其中第 一期实缴出资额为 204 万元,后续根据经营需要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分期缴足出资 额。
甲、乙双方于新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 15 日内,将双方第一期实缴出资额存 入新公司临时账户,并由验资机构出具相关验资证明。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认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违 约责任,支付应付金额 1%的违约金,并限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第二条、新公司组织机构
新公司设股东会,由甲、乙双方组成,公司设董事会,甲方派董事两名,乙 方委派董事一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由甲方委派董事作为新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负责公司总经理的聘任等,新公司独立开展经营工作,甲乙双方按照双方 的优势资源给予新公司支持,新公司不设监事会,由甲方委派一名监事。
第三条、财务管理
甲、乙双方一致约定由甲方委派新公司财务经理,乙方委派出纳,对新公司 财务进行科学管理,费用由新公司承担,新公司开展独立自主经营。乙方享有对 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对于新公司正常运行的资金流转,享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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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34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协议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因一方未按期或未足额 缴纳出资导致新公司不能成立时,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 失。
(二)新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新公司依法成立后,该设 立费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新公司承担;新公司因故未能成立时,已支付的设 立费用由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方承担,如不因任何一方的责任造成新公司不 能设立的,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第五条、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一)协议修改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 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 为准。任何一方单方所作的修改、添加等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经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
-
3、在合作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
-
义务,或不遵守本协议内容;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5、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上述情形,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解除协议通知书,合同自通知到 达对方时解除。
第六条、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 提起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协议生效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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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
-
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 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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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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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合同如与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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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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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目的:为拓展业务领域,加强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检测、咨询业务。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通过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综合技术 服务能力,有助于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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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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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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