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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s-Design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y 1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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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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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43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于2018 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年5月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 人,实到董 事 11 人,独立董事汪大绥先生、朱增进先生、仲德崑先生、潘敏女士以通讯方 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戴雅萍女士主 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戴雅萍女士、 查金荣先生、靳建华女士、华亮先生、马晓伟先生、李海建先生、袁雪芬女士为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唐韶华先生、张敏先生、仇志斌先生、李新胜 先生在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仍将在公司内担任技术管理相关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唐韶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72,000 股,张敏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1,672,000 股,仇志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72,000 股,李新胜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0,000 股,唐韶华先生、张敏先生、仇志斌先生、李新胜先 生将继续履行有关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唐韶华先生、张敏先生、仇志斌先 生、李新胜先生在担任非独立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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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43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戴雅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提名查金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3、提名靳建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4、提名华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5、提名马晓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6、提名李海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7、提名袁雪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杨志峰先生、 仲德崑先生、范永明先生、梁芬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梁 芬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汪大绥先生、朱增进先生、潘敏女士任期届满后 将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汪大绥先生、 朱增进先生、潘敏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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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4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杨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提名仲德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提名范永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提名梁芬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 、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确定为: 每人每年人民币 8 万元(含税)。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将根据中国征收 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律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3: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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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8-043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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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43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戴雅萍女士: 1962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 审查专家。第十一、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市第十七届党代表、全国 劳动模范、建设部劳动模范、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江苏 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科技企业家、苏州市优秀共产党员、苏州杰 出人才奖获得者。主持或参与的设计项目多项获国家、省部级奖项。历任公司党 委委员、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长;兼任苏州赛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北京构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设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 设计园林景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雅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76,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4397%,通过控股股东苏州赛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35%。戴雅萍女士为公司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查金荣先生:1967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香 港注册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苏州市第十五 届人大代表、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 青年专家、江苏省科技企业家、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江苏省优秀青年建 筑师、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主持或参与设计项目多项获国家、省部级奖 项。历任公司副总建筑师、总建筑师、副院长、总经理、董事;兼任苏州赛德投 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毕路德建筑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毕路德建筑 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设计园林景观有限 公司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查金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36,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0375%,通过控股股东苏州赛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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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43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77%。查金荣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靳建华女士: 1967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研 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苏州市第十二、 “ ” “ ” 十三届政协委员。曾获 江苏省建设科技先进个人 、 江苏省优秀青年建筑师 、 “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称号。历任公司土建二所所长,建筑设计部部长, 副总经理,董事;兼任苏州赛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水木启迪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靳建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72,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2452%,通过控股股东苏州赛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30%。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4、华亮先生:1971 年 8 月出生,EMBA 硕士、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研究 员级高级工程师。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历任公司主任工 程师、电气专业所副所长、机电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董事会秘书。兼任 苏州中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董事、碧玺云(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 嘉力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赛德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启迪 设计集团上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3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6211%,通过控股股东苏州赛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0.8894%。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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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43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马晓伟先生:1978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 在读。2007 年 9 月 至 2009 年 11 月任句容百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苏州紫光创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江苏启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启迪协信科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启迪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启迪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晓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李海建先生:1970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深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 深圳市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咨询 专家,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曾经获得“中国节能服务产业优秀企业家” 及“2017 节能服务产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1997 年至今,任深圳嘉力达节能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201,4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6183%,通过深圳市嘉仁源联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89%。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袁雪芬女士:1969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 在读,研究员级高 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江苏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苏州 市姑苏区第二届人大代表。历任公司结构部副部长、部长、副总工程师、建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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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43

计院副院长、建筑设计一院副院长,兼任深圳市西伦土木结构有限公司董事。现 任总经理助理、总裁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雪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通过控股股东苏州赛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0.6185%。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志峰先生: 1963 年 8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环境生态规划与修复专 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创新研究群体学术 带头人。 1990 年至 1992 年,任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员; 1993 年至 1995 年,任香 港大学工学院访问研究员; 1999 年至 2003 年于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担任 所长, 2003 年至 2016 年初于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担任院长,并于 1999 年至 2016 年初于北京师范大学水环境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担任主任; 2015 年当选为中国工 程院院士。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林业局专家咨询委员 会委员、国际环境生态学会( ISEE )主席、国际能值学会( ISAER )中国分会主席、 环球中国环境专家协会( PACE )会长、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Accounting & Management 主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志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 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仲德崑先生:1949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专家。1981 年至 1990 年,任南京工学院建筑研究所讲师、副教授。1991 年至 2014 年 6 月任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深圳大学建筑与城 市规划学院特聘教授、院长;兼任中国建筑学会理事、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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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启迪设计

公告编号:2018-043

江苏省建筑师学会主任,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仲德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范永明先生:1967 年 3 月出生,本科、硕士研究生,曾任江苏太湖律师 事务所律师;无锡市新区管委会、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宜兴市人民政府、无 锡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无锡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等近二十家企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常年法律顾问。现任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 任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84)独立董事,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2645)独立董事,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永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梁芬莲女士:1966 年 1 月出生,本科、硕士研究生,会计学专业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在陕西财贸干部管理学院会计系、陕西经贸学院会计系、西 安财经学院会计系任教。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副教授,兼任上海海利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03718)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芬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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