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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Nov 4, 2016

51815_rns_2016-11-04_d2e40f4e-6c09-4e59-a292-1c2c27e3538a.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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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mathcal{A}^{\mathcal{A}}$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05及104年度

$\sim 40$

地址:台北市西寧北路70之1號8樓 電話: (02)2556-8282

$-1-$

$S =$ 錄

目 頁 次 附
一、封
$\mathbf{1}$
二、目
$\overline{2}$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 \sim 8$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9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10 - 11$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12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3 - 14$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5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5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 $15 - 23$ $\equiv$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23 - 32$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 $32 - 33$ $\overline{\mathcal{L}}$
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3 - 56$ 六~二四
(七) 關係人交易 $56 - 57$ 二五
(八) 質抵押之資產 57 二六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58 ニセ
承諾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
58 二八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8 - 59$ 二九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8 - 59$ 二九
3. 大陸投資資訊 59 二九
(十四) 部門資訊 $59 - 61$ 三十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105年度(自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 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 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 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 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 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張 煜 生

民 106 中 國 年 $31$ $H$ $\overline{7}$ $\mathbf{H}$

Deloitte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Deloitte & Touche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Taipei 10596, Taiwan

Tel:+886 (2) 2545-9988 Fax:+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 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 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富綢纖維 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 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關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 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 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 司及子公司民國 105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 於 查 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及 形 成 查 核 意 見 之 過 程 中 予 以 因 應 , 本 會 計 師 並 不 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台灣富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5 年度合併財報報表之 關鍵查核事項敍明如下:

關鍵查核事項一: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應收帳款淨 額為 197,272 仟元 (已扣除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 772 仟元);催收款 6,885 仟 元,業已提列足額備抵呆帳,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八及十三。

台灣富綢織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管理階層對於應收帳款備抵呆帳 評估過程涉及重大判斷,包括對客戶過去收款經驗、超過授信期間之延遲付 款等情况,故本會計師將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評估列為本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關鍵查核事項。

針對上述重要事項,本會計師就應收帳款餘額屬重大且有收款延遲情形 之 個 別 對 象 , 評 估 備 抵 呆 帳 提 列 之 合 理 性 。 此 外 , 本 會 計 師 亦 執 行 下 列 主 要 查核程序:

    1. 瞭解管理階層對客戶群產生之應收帳款提列政策並測試應收帳款餘額之 帳齡,俾以計算管理階層所提列之應收帳款備抵呆帳;
    1. 比較本年度和以前年度應收帳款帳齡分類及提列比率,並檢視本年度與 以前年度實際發生呆帳情形,以評估提列備抵呆帳之合理性;及
    1. 複核管理階層對逾期帳款之處理及可回收性之評估,以考量是否需要額 外再提列備抵呆帳。

關鍵查核事項二:存貨之減損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存貨帳面價 值為 593,820 仟元 (含待售房地 142,555 仟元;且已扣除存貨之備抵跌價及呆 滞損失170,508仟元),占總資產之28%係屬重大,有關存貨備抵跌價及呆滯 損失評估之會計政策及相關揭露資訊,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及九。

台灣富綢織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管理階層對於存貨備抵跌價及呆 滞損失之評估過程涉及重大判斷,包含辨認存貨淨變現價值及呆滯提列比 率,且存貨餘額對整體財務報表係屬重大,因是將其列為本年度合併財務報 表關鍵查核事項。

針對上述重要事項,本會計師評估存貨備抵跌價及呆滯損失提列是否合 理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管理階層對存貨評價之提列政策,包括定期評估存貨呆滯狀況暨相 關之存貨跌價是否經管理階層核准後予以入帳。
    1. 自年底存貨明細表中選樣,核對原料進價或存貨之銷售價格,並經核算 以驗證淨變現價值之正確性。抽樣比較存貨淨變現價值與其帳面價值, 以評估備抵存貨跌價損失之合理性。
    1. 取得並抽核存貨庫齡資料的正確性,並檢視公司是否依存貨評價政策提 列備抵跌價損失。
    1. 年底於存貨處所觀察公司存貨盤點,瞭解存貨之整理暨呆廢料、過時品 等之區分,並評估管理階層對過時及損壞貨品之備抵存貨跌價損失提列 之適當性。

其他事項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5 及 104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 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灣富綢纖維股份 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 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 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 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 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 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 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 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 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 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 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 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 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 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 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 司及子公司民國 105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 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 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 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10028123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96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六及二四) \$
90,572
4 \$
150,977
7
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七及二四) 221,262 10 228,605 10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四、八及二四) 18,439 1 21,233 1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五、八及二四) 197,272 9 197,987 9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附註四、五、八、二四及二五) 1,072 $\overline{\phantom{a}}$
1200 其他應收款 (附註二四) 2,394 $\blacksquare$ 2,37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附註四及二一) 3,700 1,675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及九)
1410 593,820 28 540,560 25
預付款項 31,877 $\mathbf{2}$ 24,106 $\mathbf{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三) 446 $\overline{z}$ 724 $\overline{\phantom{a}}$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160,854 $-54$ 1,168,238 53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七及二四) 20,452 $\mathbf{1}$ 21,068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一及二六) 903,321 42 884,214 40
1760 投資性不動產 (附註四及十二) 4,793 $\overline{\phantom{a}}$ 5,019 $\overline{\phantom{a}}$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五及二一) 51,168 3 53,750 3
1915 預付設備款 (附註二七) 1,360 58,460 3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八及十三) 1,065 $\blacksquare$ 1,065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982,159 46 1,023,576 47
1XXX

\$2,143,013 100 \$2,191,814 100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附註十四、二四及二六)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十四及二四) \$
220,000
10 \$
170,000
8
2150 30,000 1
2170 應付票據(附註十五及二四) 35,523 $\overline{2}$ 40,874 $\overline{2}$
應付帳款(附註十五及二四) 46,971 $\overline{2}$ 34,213 $\overline{\mathbf{c}}$
218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附註十五、二四及二五) 344 402 $\overline{a}$
2219 其他應付款 (附註十六及二四) 56,404 3 64,949 3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14,310 1
2250 負債準備一流動 (附註四及十七) 7,043 $\tilde{\phantom{a}}$
2310 預收款項 14,285 $\mathbf{1}$ 11,436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六及二四) 6,382 $\overline{\phantom{a}}$ 2,300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386,952 -18 368,484 17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89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四、五及十八) 110,898 $\overline{\phantom{a}}$ 49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10,987 $\overline{5}$
$\overline{5}$
139,602
139,651
$\overline{\phantom{a}}$
6
2XXX 負債總計 497,939 $-23$ 508,135 $\overline{23}$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附註十九及二一)
$\ast$
3110 普通股 1,403,098 66 1,403,098
3200 資本公積 70,951 $\overline{\mathbf{3}}$ 67,094 $\frac{64}{3}$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8,536 2 28,052 1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7,213 $\overline{\mathbf{2}}$ 37,213 2
3350 未分配盈餘 65,655 $\overline{3}$ 110,642 $\overline{2}$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41.404 $\overline{z}$ 175,907 $\underline{8}$
3400 其他權益 106,639 $\overline{5}$ 114,598 $\overline{5}$
3500 庫藏股票 77,032) $\triangleq$ 77,032) $\overline{3})$
31XX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1,645,060 77 1,683,665 77
36XX 非控制權益 14 $\overline{14}$
——————————————————————————————————————
3XXX 權益總計 1,645,074 Z 1,683,679 $\frac{77}{2}$
債與權益總計 \$2.143.013 100 \$2,191.814 100

董事長:張煜生

會計主管:吳長智

台灣

同及子公司
105 年及
民國
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05年度 104年度

% %
營業收入 (附註四及二五)
4110 銷貨收入 \$1,862,346 100 \$2,074,897 100
4170 銷貨退回 8,027) - 3,314)
4190 銷貨折讓 402) $2,039$ )
4000 營業收入合計 1,853,917 100 2,069,544 100
5000 營業成本 (附註九、十八、二
十及二五) 1,641,807) $(-89)$ 1,838,314 ) $(-89)$
5900 營業毛利 。 212,110 11 231,230 11
營業費用(附註十八、二十及
二五)
6100 推銷費用 89,679) 5)
84,830) 4)
6200 管理費用 58,836) $\left($
3)
34,882) 2)
(
6300
6000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6,280) 8) 6,087) 6)
154,795 ) 125,799)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附註二
$+)$ 234) 529)
6900 營業淨利 57,081 3 104,902 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四及
二十)
7050 財務成本 2,620) 1,453)
7100 利息收入 78 48
7110 租金收入 48 219
7130 股利收入 12,238 $\mathbf{1}$ 7,277
7190 其他收入 3,424 4,018
7225 處分投資利益 4,005
7230 外幣兌換利益 (損失) 2,282) 7,908 $\mathbf{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10,886 1 22,022 1

(接次頁)

(承前頁)

105年度 104年度

% %
7900 税前淨利 \$ 67,967 $\overline{4}$ \$ 126,924 6
7950 所得税費用 (附註四及二一) 14,856) $\left( \underline{\hspace{2mm}}1\right)$ 22,080) (1)
8000 本年度淨利 53,111 $\overline{3}$ 104,844 $\overline{5}$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十
八、十九及二一)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 21,035) 1)
20,746) 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3,576 3,527
17,459) $\mathbf{1})$ 17,219) $\mathbf{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7,959$ ) $\left( \underline{\hspace{1cm}}\underline{\hspace{1cm}}\phantom{1}\underline{\hspace{1cm}}\phantom{1}\right)$ 329)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淨額)
25,418) $\left( 2\right)$ 17,548) $\perp$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mathbf{\mathfrak{p}}$ 27,693 $\mathbf 1$ $\mathfrak{B}$ 87,296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53,111 3 \$ 104,842 5
8620 非控制權益 $\overline{2}$
8600 \$ 53,111 $\overline{3}$ \$ 104,844 $\overline{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27,693 $\mathbf{1}$ \$ 87,294 4
8720 非控制權益 $\overline{2}$
8700 $\overline{P}$ 27,693 $\overline{P}$ 87,296 $\overline{4}$
每股盈餘 (附註二二)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
0.40 $\overline{\mathfrak{P}}$ 0.79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0.40 \$ 0.7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ļф

-10
子公司
民國 色油

105
.
Veri
t
三に
NEWER
m
31
œ
$\overline{12}$
單位:新台幣仟元

* N

備供出售金融



$#$
大學 104年1月1日徐額 股数 (仟股)
140,310

\$1,403,098

58,006
$\lessdot$
$\frac{1}{\sqrt{2}}$

$\sqrt{m}$
法定盈餘公務
21,197
特別盈餘公積
37,213
的因条
85,998

÷,
資產未實現損益
114,927

91,622)


٩
$\ddot{ }$
\$1,628,817
*4
N
非控制權

1,628,824


÷,
B.
$E_{\rm I}$
本公司股束现金股利
法定盈餘公積
103年度盈餘分配
١
$\mathbf{f}$
$\mathbf{I}$
ı
6,855 $6,855$ )
56,124)
56,124) 56,124)
D 104年度净利 t t J, 104,842 104,842 N 104,844
B 104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٠ 17,219) 329) 17,548) 17,548)
BS. 10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٠ 87,623 329) ŧ 87,294 N 87,296
$\overline{\mathbf{L}}$ 子公司處分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
交易
6,003 14,590 20,593 in) 20,598
Σ 發放于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3,085 3,085 3,085
$\overline{\mathbf{a}}$ 104年12月31日徐額 140,310 1,403,098 67,094 28,052 37,213 110,642 114,598 77,032) 1,683,665 14 1,683,679
E E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法定盈餘公積
104年度盈餘分配
ŧ
$\;$ 1
ı
$\blacksquare$
$\,$ 1 10,484 $\frac{10,484}{70,155}$ 70,155) 70,155)
$\overline{D}$ 105年度净利 J. $\mathbf{I}$ 53,111 53,111 53,111
B 105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1 17,459) 7,959) 25,418) 25,418)
B5 105年度综合損益總額 ı. ч 35,652 7,959) 27,693 27,693
$\Xi$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3,857 ٠ 3,857 3,857
$\overline{\mathbf{N}}$ 105年12月31日餘額 140.310 \$1,403,098 70.951
38,536
37,213
65,655
ക∥
106,639
ધત્ર
77,032
\$1,645,060
\$1,645.074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ЩË 福

董事長;張煜生

會計主管:呉長智

NEWS

經理人:莊燿銘

$-12 -$

台灣富綢織 同及子公司
民國 105 年及 至 12 月 37

$31B$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年度 104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税前淨利 \$
67,967
\$126,924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76,022 69,143
A20300 呆帳費用 (迴轉利益) 3,445 15,544)
A20900 財務成本 2,620 1,453
A21200 利息收入 78) 48)
A21300 股利收入 12,238) 7,277)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234 529
A231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淨利益 4,005)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2,794 3,442)
A31150 應收帳款 412) 28,063
A31180 其他應收款 23) 391)
A31200
53,260) 35,449
A31230 預付款項 7,771) 3,592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278 217)
A31990 催收款 3,390) 16,016
A32130 應付票據 5,351) 815
A32150 應付帳款 12,700 8,001)
A32180 其他應付款 8,558) 11,303
A32200 負債準備 7,043
A32210 預收款項 2,849 808)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4,082 815)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49,739) 12,437)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39,214 240,302
A33100 收取之利息 78 48
A33300 支付之利息 2,607) 2,284)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24,993) 374)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1,692 237,69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37,685)
B00400 出售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16,159

(接次頁)

(承前頁)


105年度 104年度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6,691)
(\$
43,776)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4 502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17)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1,360) 58,392)
B07600 收取其他股利 12,238 7,277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5,799) 115,932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50,000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30,000$ ) $30,000$ )
C04300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4,040)
C04500 支付本公司業主股利 66,298) 53,039)
C05000 庫藏股票處分價款 20,598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46,298) 66,481 )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 60,405) 55,279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50,977 95,698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90,572 150,977
S.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5年及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創立於62年6 月,從事特多龍布之產銷。74年3月奉准改組,以經營合成化學纖維、 絲紗、線之加工針織品、梭織布成衣及加工絲之製造買賣為主要業務。 本公司股票業經主管機關核准於 82 年 1 月在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交 易。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106年3月7日經董事會通過。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尚未生效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將於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國際會計準則 (IAS)、解釋 (IFRIC)及解釋公告(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 字 第 1050050021 號 及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1050026834 號 函 , 本 合 併 公 司 自 106 年起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發布且經金 管會認可106年適用之 IFRS、IAS、IFRIC及 SIC (以下稱「IFRSs」) 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註2)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註3)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2016年1月1日
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年1月1日

(接次頁)

(承前頁)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 註1)
IFRS14「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IAS1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2016年1月1日
法之闡釋
IAS 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年1月1日
IAS19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2014年7月1日
IAS 27 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2014年1月1日
之持續適用」
IFRIC 21「公課」 2014年1月1日
  • 註1: 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給與日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 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 3: 除 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及 106 年適用之 IFRSs 規定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 變動:

  1.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IAS 36 之修正係釐清合併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資產或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減 損 損 失 當 期 揭 露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此 外 , 已 認 列 或 迴轉減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可回收金額若以公允價值減 處分成本衡量,合併公司將揭露公允價值層級,對屬第2/3等 級公允價值衡量,並將額外揭露衡量公允價值之評價技術及每 一關鍵假設。若以現值法衡量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須增加揭 露所採用之折現率。前述修正將於106年追溯適用。

  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 IFRS 3「企業合併」及IFRS 8「營運部門」等若干準則。

IFRS 8 之修正係釐清若合併公司將具有相似經濟特性之營 運部門彙總揭露,應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管理階層於運用彙總 基準時所作之判斷。此外,該修正亦釐清合併公司僅於部門資 產定期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時,始應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 額至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106年追溯適用 IFRS 8之修正 時,將增加彙總基準判斷之說明。

106年追溯適用 IFRS 13 之修正時, 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之無 設定利率短期應收款及應付款將按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IAS 24「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合併公司提供主 要管理階層服務之管理個體係屬合併公司之關係人,應揭露管 理個體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而致報導個體發生之已支付或應 支付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1.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3、IFRS 13 及 IAS 40 「投資性不動產」等若干準則。

IAS 40 之修正係釐清合併公司應同時依 IAS 40 及 IFRS 3 判斷所取得之投資性不動產係屬取得資產或屬企業合併。

  1.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企業應採用適當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以反映其消耗該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型態。

IAS 16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修正規定,收入並非衡 量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之適當基礎,且該修正並未提 供得以收入為基礎提列折舊費用之例外規定。

IAS 38「無形資產」之修正則規定,除下列有限情況外, 收入並非衡量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之適當基礎:

  • (1) 無形資產係以收入之衡量表示(例如,合約預先設定當收 入達特定門檻後無權再使用該無形資產),或
  • (2)能證明收入與無形資產經濟效益之耗用高度相關。
    1.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正

該修正除配合 106 年適用之 IFRSs 新增若干會計項目及非 金融資產減損揭露規定外,另配合國內實施 IFRSs 情形,強調 若干認列與衡量規定,並新增關係人交易及商譽等揭露。

該修正規定,其他公司或機構與合併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 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者,除能證明不具 控制或重大影響者外,係屬實質關係人。此外,該修正規定應 揭露與本合併公司進行重大交易之關係人名稱及關係,若單一 關係人交易金額或餘額達合併公司各該項交易總額或餘額 10% 以上者,應按關係人名稱單獨列示。

此外,若被收購公司於合併後之實際營運情形與收購時之 預期效益有重大差異者,該修正規定應附註揭露。

106年追溯適用前述修正時,將增加關係人交易之揭露。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 仍持續評估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106 年適用之 IFRSs 修正規定對各期間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 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合併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除IFRS9及IFRS15應 自107年度開始適用外,金管會尚未發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 註1)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註2
IFRS2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與衡量」 2018年1月1日
IFRS $9 \rceil$ 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年1月1日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未定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IFRS 15 之修正「IFRS 15 之闡釋」 2018年1月1日
IFRS $16$ 「租賃」 2019年1月1日
IAS7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2017年1月1日
認列」
IAS 40 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2018年1月1日
IFRIC 22 「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IFRS 12 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IAS 28 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8 年1月1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
    1. IFRS 9「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IFRS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合併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 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 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亦認列於捐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合併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 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合併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 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 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 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9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 捐 失 。 若 前 述 金 融 資 産 之 信 用 風 險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並 未 顯 著 增 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12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 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 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 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 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考 量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 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過渡規定

IFRS 9 生效時,首次適用日前已除列之項目不得適用。金 融資產之分類、衡量與減損應追溯適用,惟合併公司無須重編 比較期間,並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1.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及相關修正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 代IAS18「收入」、IAS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合併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 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 15 及相關修正生效時,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 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1. IFRS 16「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租 賃 ,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合併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 短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 皆 應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認 列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合 併 綜 合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 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合併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 倩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 生效時, 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 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1.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IAS 12 之修正主要係釐清,不論合併公司預期透過出售或 透 過 收 取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回 收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且不論該資產是否發生未實現損失,暫時性差異應按該資產公 允價值及課稅基礎之差額決定。

此外,除非稅法限制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能減除之收益類 型而應就同類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評估是否認列遞延所得稅資 產,否則應就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一併評估。於評估是否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時,若有足夠證據顯示合併公司很有可能以 高於帳面金額回收資產,則估計未來課稅所得所考慮之資產回 收金額不限於其帳面金額,且未來課稅所得之估計應排除因可 減除暫時性差異迴轉所產生之影響。

  1.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 益之揭露,及IAS 28「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等準則。

  1. IAS 40 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該修正釐清,合併公司僅當不動產符合 (或不再符合)投 資性不動產定義,且有用途改變證據時,始應將不動產轉入或 轉出投資性不動產。僅因管理階層對不動產使用意圖之改變不 能作為用途改變之證據。此外,該修正釐清用途改變之證據不 限於 IAS 40 所列之情形。

合併公司得選擇自首次適用之年度期間開始日推延適用上 述修正,並依首次適用日存在之情況於必要時將不動產重分 類,合併公司亦須額外揭露重分類金額,並將首次適用日之重 分類納入投資性不動產帳面金額之調節。合併公司亦得選擇在 不使用後見之明之前提下追溯適用該修正。

  1. IFRIC 22 「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IAS 21 規定外幣交易之原始認列,應以外幣金額依交易日 功能性貨幣與外幣間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IFRIC 22 進 一 步 說 明 若 企 業 於 原 始 認 列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前 已 預 付 或 預 收 對 價 , 應 以 原 始 認 列 預 收 付 對 價 之 日 作 為 交 易 日 。 若 企 業分次預收付對價,應分別決定每次預收付對價之交易日。

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 IFRIC 22,或自首次適用日或首 次適用 IFRIC 22 之財務報告比較期間開始日推延適用 IFRIC $22 \cdot$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 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 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s 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 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3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1. 第 2 等級輪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 (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1. 第3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1.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1.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换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1.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即使於資產負債 表日後至通過發布財務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 排付款協議,亦屬流動負債),以及
  •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債。惟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 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分類。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四)合併基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包 含 本 公 司 及 由 本 公 司 所 控 制 個 體 ( 子 公 司 ) 之財務報告。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 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 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 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 竊。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請參閱附註十及附表二。 幣 (五)外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 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 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换算。

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 包 含 營 運 所 在 國 家 或 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 表 日 匯 率 換 算 為 新 台 幣 。 收 益 及 費 損 項 目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分別歸屬予本公司業主及 非控制權益。

(六)存 貨

營建存貨一在建房地及待售房地

在建房地及待售房地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在建房地係已投 入尚未建造完成之營建土地、營建工程成本及工程完工前資本化之 利息,俟工程完工後成本結轉時,採建坪比率分攤成本。一旦擇定 以後,同一工程前後年度不得變更。

製造存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半成品及製成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時 除 同 類 別 存 貨 外 係 以 個 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 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 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 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 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 分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 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 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八)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 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亦包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土地。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原 始 以 成 本 ( 包 括 交 易 成 本 ) 衡 量 , 後 續 以 成 本 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合併公司採直線基提 列折舊。

投資性不動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損益。

(九)有形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資 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 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 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時 , 將 該 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折舊)。減捐捐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 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與放款及應收款。

$-26-$

A.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 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貨 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益與以有 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 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 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 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 立時認列。

B.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應收款項) 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 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 外。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 可 隨 時 轉 换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風 險 甚 小 之 定 期 存 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合併公司 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 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 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 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 若 經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 另 再 集 體 評 估 減 損 。 應 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 經驗、集體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

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 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 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 額減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 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 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 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大幅 或持久性下跌時,係為客觀減損證據。

其他金融資產客觀減損證據包含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 大財務困難、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滞或不償 付)、倩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由 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 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 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 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 於捐益後發生之事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中扣除,惟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當判斷應收款項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 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款項無法 收回而沖銷備抵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 損益。

$-28-$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1.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

(十一)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 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負債準備係以清償該現 時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折現值衡量。

(十二)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銷貨退回係依據以往經驗及其他攸 關因素合理估計未來之退貨金額提列。

  1.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合併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合併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 持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
  •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於正常營業範圍內之不動產銷售所產生之收入係於各該筆 不動產完工且交付予買方時認列。於符合前述收入認列條件前 所收取之保證金及分期付款款項係包含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之流 動負債項下。

  1.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 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 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 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三)租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1.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 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加 計至出租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 費用。

  1.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十四)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 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 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 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五)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自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書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 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 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 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 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資產上限影響數之變動及 扣除利息後之計書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 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净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 (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 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1.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合併財務報表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 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 負債,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 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 及權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僅 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之利益,且 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 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 原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 延 所 得 税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負 債 清 償 或 資 產 實 現 當 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企 業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 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1.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估計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所得税

截至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與未使用課稅損失有關之 遞延所得稅資產帳面金額分別為 51,168 仟元及 53,750 仟元。由於未 來獲利之不可預測性,合併公司於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分 別尚有43,490仟元及43,169仟元之課稅損失並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 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視未來能否有足夠之獲利或 應課稅暫時性差異而定。若未來實際產生之獲利少於預期,可能會 產生重大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迴轉,該等迴轉係於發生期間認列為損 益。

(二)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應收帳款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合併公司考量未來現 金流量之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 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 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三)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 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四)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 包括折現率、離職率及薪資預期增加率等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 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 債金額。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200 200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90,372 150,777
\$90,572 \$150,977

七、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國內投資
上市 (櫃) 股票
\$221,262 \$228,605
非流動
國內投資
未上市 (櫃) 股票
\$20,452 \$21,068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晶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4年8月14日經股 東臨時會決議辦理解散清算。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該公司尚未 清算完成,經評估尚無減損之虞,帳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項 下。

八、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18,439 \$ 21,233
應收帳款
非關係人
減:備抵呆帳
\$198,044
772)
\$197,272
\$198,704
717)
\$197,987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依約定交易條件收款。應收款項之減損評估 係首 先 確 認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應 收 款 項 發 生 減 損 , 重 大 個別應收款項存在客觀證據顯示發生減損者,應個別評估其減損金 額,其餘存在客觀證據顯示發生減損之非屬重大之應收款項,以及無 減損客觀證據之應收款項,將具類似信用風險特徵者納入群組,分別 評估該組資產之減損。合併公司對於帳齡(以立帳日為準)超過180 天或評估已無法收回之應收帳款認列 100%備抵呆帳並轉列於催收 款,對於帳齡31天至180天以內之應收帳款,其備抵呆帳係參考交易 對方過去延遲記錄及收回經驗,作為評估備抵呆帳基礎。

於資產負債表日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如下表。對於帳齡介於 31 至 180天之應收帳款,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評估無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其信用 品質並未重大改變,未來仍可回收其金額。惟仍依帳齡區間考量一般 授信風險提列備抵呆帳。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以立帳日為準):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未逾期亦未減損 \$138,417 \$142.493
已提減損應收帳款
帳齡 31 至 90 天 58,861 54.494
帳齡 91 至 180 天 1,838 1,717
\$199,116 \$198,704

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應收
104年1月1日餘額 \$ \$ \$ 245 \$ 35,484
加: 本年度提列減損損失/
呆帳費用 472
減: 本年度實際沖銷 15,973)
減: 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呆帳費用 16,016)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717 \$ 3,495
105年1月1日餘額 \$ \$ \$ 717 \$ 3,495
加: 本年度提列減損損失/
呆帳費用 55 3,390
本年度實際沖銷
減:
減: 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呆帳費用
105年12月31日餘額 6,885

截至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處於重大財務困難之個別已 減損應收帳款金額均為0仟元。

催收款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請參閱附註十三。

九、存鱼貨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製成品 \$224,157 \$205,579


97,892 96,325

121,662 83,146

7,554 6,626
451,265 391,676
在建房地 69,905
待售房地 142,555 78,979
\$593,820 \$540,560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之備抵存貨跌價損失皆為170,508仟元。 105 及 104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1,641,807 仟元及 1,838,314 仟元。

銷貨成本包括沖減存貨而認列為當期費用之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存貨盤虧 (盈) 124 153)
′\$∶
出售下腳收入 (11,356) (13,674)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
(\$11,232) (\$13,827)

上述在建房地及待售房地係合併公司於101年2月1日與大宇紡 織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建分成之土地開發合約,擬將雙方共同持有雲 林斗六市科加段 0009-0000 地號之土地,共同興建房屋銷售一大富華 堡案。雙方約定由合併公司從事本開發案之規劃、設計、工程發包、 營建管理及銷售服務;除銷管費用由合併公司先行全數支付廠商,再 向大宇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收取 50%之款項外,其餘按合約約定由 承包商直接向雙方依 50%款項請款。房屋銷售收入係按實際銷售金額 提撥1%作為合併公司獎勵金後,餘按合約約定認列收入。

十、子公司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5年 104年
投資 - 51 Z $\div$ ā] 12月31日 12月31日
本公司 長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業務 99.98% 99.98%
本公司 榮輝控股有限公司 海外投資及貿易業務 100% 100%

長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榮輝控股有限公司財務報表係依該公司 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編製。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房屋及建築






他設


104年1月1日餘額 345,172
\$
480,565
S
973,747
\$
2,000
\$
275,584
\$
\$2,077,068

2,027 34,972 22 6,755 43,776

1,448) 60,943) 230) 10,948) 73,569)
重分
333 333
104年12月31日餘額 345,172
S
481,144 947,776
\$
1,792
\$
271,724
\$.
\$2,047,608
累計折舊
104年1月1日餘額 \$ \$
252,965
674,116
\$
\$
1,296
\$
238,637
\$1,167,014
折舊費用 14.093 45,842 185 8,798 68,918

1,445) 60,147) 203) 10,743) 72,538)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265,613 659,811 1,278
\$
236,692 \$1,163,394
104年12月31日淨額 345,172 215,531
£
287,965
\$.
\$
514
35,032
\$
\$ 884,214

105年1月1日餘額 345,172
S
\$
481.144
\$
947,776
\$
1,792
271,724
\$
\$2,047,608

10,480 20,489 1,097 4,625 36,691

3,407) 1,075) 777) 14,911) 20,170)
重分
58,299 161 58,460
105年12月31日餘額 345,172
\$
488,217
\$
\$1,025,489 2,112 261,599 \$2,122,589
累計折舊
105年1月1日餘額 \$ 265,613
\$
659,811
\$
\$
1,278
\$
236,692
\$1,163,394
折舊費用 14,327 52,245 262 8,962 75,796

3,360) 949) 745) 14,868) 19,922)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276,580
5
711,107
S.
795
\$
230,786
\$
\$1,219,268
105年12月31日淨額 345,172 211,637 314,382
\$
\$
1,317
30,813
\$
903,321
\$

於 105 及 104 年度上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經管理階層評估並無 減損跡象。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房屋及建築
總公司大樓 $50 +$
工廠建物 35年

2至50年
機器設備 1至19年
辦公設備 3至9年
其他設備 2至25年

合併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參 閱附註二六。

十二、投資性不動產

房屋及建築

104年1月1日餘額 \$ 3,735 $\mathbb{S}$
10,377
\$ 14,112

104年12月31日餘額 3,735 10,377 14,112
累計折舊
104年1月1日餘額 8,868 8,868
折舊費用 225 225
104年12月31日餘額 9,093 9,093
104年12月31日淨額 \$ 3,735 1,284 \$ 5,019

105年1月1日餘額 \$ 3,735 $\mathbb S$
10,377
\$ 14,112

105年12月31日餘額 3,735 10,377 14,112
累計折舊
105年1月1日餘額 9,093 9,093
折舊費用 226 226
105年12月31日餘額 9,319 9,319
105年12月31日淨額 3,735 $\mathfrak{P}$
1,058
\$ 4,793

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一房屋及建築係以直線基礎按50年之耐 用年限計提折舊。

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座落於宜蘭五結,該地段因鄰近地區類 似之不動產交易不頻繁且亦無法取得可靠之替代公允價值估計資料, 故無法可靠決定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之所有投資性不動產皆係自有權益,未有設定質抵押擔 保之情事。

十三、其他資產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446 724
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

收款
減:備抵呆帳
1,065
\$
6,885
$6,885$ )
1,065
1,065
\$
3,495
3,495
1,065

十四、借款

(一)短期借款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附註二六)
銀行借款 \$220,000 \$170,000

銀行週轉性借款之利率於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分別為 1.13%-1.15%及 1.30%-1.35%。

(二)應付短期票券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overline{\phantom{0}}$ -30 000

尚未到期之應付短期票券如下:

104年12月31日



保證/承兌機構 票面金額 折價金額 帳面金額 利率區間 擔保品名稱 帳面金額
應付商業本票
兆豐票券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 \$30,000 $\mathbf{s}$ \$30,000 0.81%

上述應付商業本票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故以原始票面金額衡量。

十五、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 35,523 \$40,874
應付帳款
因營業而發生
\$47,315 \$ 34,615

應付帳款依合約約定時間支付,合併公司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 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於預先約定之信用期限內償還。

十六、其他負債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應付薪資 \$12,430 \$11,545
應付獎金 25,213 29,869
應付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3,604 6,642
應付佣金 6,489 8,390
應付勞健保 3,313 3,305

5,355 5,198
\$56,404 \$64,949
其他負債
暫收款 \$
1,876
\$
1,038
代收款 4,506 1,262
6,382 2,300

十七、負債準備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員工福利 $\mathbf{A}^{\prime}$ -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係估列員工既得之服務休假權利。 十八、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 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 局之個人專戶。

(二)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 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 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4%提撥 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 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 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 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 略之權利。

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168,167 \$155,102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57,269) 15,500)
提撥短絀 110,898 139,602
資產上限影響數
淨確定福利負債 \$110,898 \$139,602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畫資

淨確定福利

務 現




104年1月1日餘額 \$147,409 $($ \$
16,116)
\$131,293
當期服務成本 710 710
利息費用 (收入) 2,580 342 ) 2,238
認列於損益 3,290 342) 2,948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淨
利息之金額外) 129) 129)
精算損失一人口統計假設變
4,548 4,548
精算損失一財務假設變動 7,925 7,925
精算損失一經驗調整 8,402 8,402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20,875 129) 20,746
雇主提撥 6,806) 6,806)
福利支付 7,893) 7,893
公司帳上支付數 8,579) 8,579)
104年12月31日餘額 155,102 $\overline{\mathfrak{P}}$
15,500)
139,602
\$

(接次頁)

(承前頁)







淨確定福利


現值




105年1月1日餘額 \$155,102 $(\frac{$}{9} \quad 15,500)$ \$139,602
當期服務成本 691 691
利息費用 (收入) 2,326 284) 2,042
認列於損益 3,017 284) 2,733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淨
利息之金額外) 31) 31)
精算損失一人口統計假設變
8,937 8,937
精算損失一財務假設變動 4,431 4,431
精算損失一經驗調整 7,698 7,698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21,066 31) 21,035
雇主提撥 52,472) 52,472)
福利支付 11,018) 11,018
公司帳上支付數
105年12月31日餘額 168,167 \$
57,269)
110,898
\$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 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 养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 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1.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或公司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 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1.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 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 之重大假設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25% 1.50%
薪資預期增加率 2.25% 2.25%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 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減少)之金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現率
增加 0.25% 4,808)
S
4,220
\$
減少 0.25% 5,014 4,395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 0.25% 4,276
減少 0.25%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 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7,620 \$ 6,904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11 - 4$ 11 年

十九、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 (仟股) 210,000 210,000
額定股本 \$2,100,000 \$2,1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140,310 140,310
已發行股本 1,403,098 \$1,403,098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 利之權利。

(二) 資本公積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
股票發行溢價 \$49,290 \$49,290
庫藏股票交易 6,003 6,003
子公司收取母公司發放之現
金股利 15,658 11,801
70,951 67,094

此類 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 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本公司已於105年6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修正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並於章程中另外訂定員工及董監事 酬勞之分派政策。

修正後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 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 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 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 股息紅利。修正前後章程之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註 二十之(五)員工福利費用。

另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股利政策之現金股利,以不低於 30% 為原則。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7490號函、金管證發字第1030006415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等規定 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分別於105年6月20日及104年6月23日舉行股東常 會,分別決議通過104及103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股利
104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10,484 6,855 - -
現金股利 70,155 56,124 0.50 $\rm 0.40$

本公司106年3月7日董事會擬議105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 (元)
法定盈餘公積 \$5,311 $\overline{\phantom{a}}$
現金股利 42,093 0.30

有關 105年度之盈餘分配案預計於 106年6月8日召開之股東 常會決議。

(四) 特別盈餘公積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特別盈餘公積 \$ 37,213 \$ 37,213

合併公司於首次採用 IFRSs 時,因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市價 低於帳面價值之差額,依持股比例計算轉入保留盈餘,與帳列未實 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轉入保留盈餘之金額分別為 20,989 仟 元、13,082 仟元及 3,142 仟元, 合計 37,213 仟元, 已予以提列相同 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五) 其他權益項目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05年度 104年度
年初餘額 \$114,598 \$114,92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7,959 -329)
年底餘額 \$106,639 \$114,598

(六) 庫藏股票

公司股
104年1月1日股數 9,175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1,461 )
104年12月31日股數 7,714
105年1月1日股數 7,714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105年12月31日股數 7.714

為維護本公司股東之權益,子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持有本公司 股票之相關資訊如下:

持有股數

$\cdots$ $\cdots$ $\cdots$
(仟股) 帳面 ,金
長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5年12月31日 7,714 65.724 65,724
104年12月31日 7.714 72,127 72,127

長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 104 年度出售其持有之本公司股票 1.461 仟股,相關處分價款為 20,598 仟元。長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 105年度未出售。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亦不得 享有股利之分派及表決權等權利。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視同庫藏 股票處理,除不得參與本公司之現金增資及無表決權外,其餘與一 般股東權利相同。

二十、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105年度 104年度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損失 529
(二)其他收入
--------- -- -- -- -- -- --
105年度 104年度
補助收入 $\mathbb{S}^-$
2,967
$\mathfrak{S}$
329

457 3,689
3,424
$\mathbb{S}^-$
\$
4,018
(三) 財務成本
105年度 104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2,313
$\mathbb{S}^-$
$\mathbb{S}^-$
1,191
商業本票利息 307 262
\$
2,620
\$
1,453
利息資本化相關資訊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利息資本化金額 $\mathfrak{S}$ $\mathfrak{S}$
903
利息資本化利率 1.36%
(四) 折舊及攤銷
105年度 104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5,796 \$68,918
投資性不動產 226 225

\$76,022 \$69,143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75,083 \$68,232
營業費用 939 911
\$76,022 \$69,143

(五)員工福利費用

  1. 105 及 10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105年度 104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薪資費用 \$229,178 \$220,820
員工保險費 20,357 20,00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8,733 8,493
確定福利計畫(附註
十八) 2,733 2,948
其他員工福利 13,800 15,282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274,801 \$267,544

(接次頁)

(承前頁)

105年度 $104$ 年度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214,107 \$212,332
營業費用 62,668 56,734
\$276,775 \$269,066

依104年5月修正後公司法及105年6月經股東會決議之 修正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稅 前利益分別以 2%及不高於 3%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105 及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別於106年3月7日及105 年3月15日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估列比例

105年度 104年度
員工酬勞 2% 2%
董監事酬勞 3% 3%

金 額

105年度 104年度
員工酬勞 1,546 2,657
董監事酬勞 2,319 3,985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 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0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 104 年 度合併財務報告之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106及105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 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 103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

本公司於104年6月23日舉行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3年度 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103年度



\$1,234
1,851

104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 勞與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 104 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資 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一、繼續營業單位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項目

$\sim 10^{11}$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2,742
Я
\$14,684
未分配盈餘加徵 698
以前年度之調整 5,218 8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6,198 7,388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14.856 22.080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税前淨利 \$67,967 \$126,924
税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所得税費用 \$12,568 \$25,076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224 2,595
免税所得 3,907) 6,225)
基本稅額應納差額 734
未分配盈餘加徵 698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55 108)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於本年度之調整 5,218 8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14,856

合併公司適用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個體所適用之稅率為17%。 由於 106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 105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5年度 104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一確定福利計劃再衡量數
3,576 3,527
(三)本期所得税資產與負債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資產
應收退稅款
本期所得稅負債
3,700 1,675
應付所得稅 14,310

(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5年度

認列於其他
年初餘額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
暫時性差異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23,733 $($ \$
8,456)
\$
3,576
\$
18,853
備抵呆帳 336 584 920

29,681 1,714 31,395
\$53,750 $(\underline{\$ 6,158})$ 3,576
$\mathfrak{L}$
\$ 51,168

遞延所得

暫時性差異

\$
49
$\frac{1}{2}$
40
\$ \$
89
104年度
認列於其他
年初餘 額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延所得税資產
暫時性差異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22,319 $($ \$
2,113)
\$
3,527
23,733
$\mathfrak{S}$
備抵呆帳 5,597 5,261) 336

29,796 115) 29,681
\$57.712 7
7.489)
$\mathfrak{L}$
3.527
\$53.750

(接次頁)

(承前頁)

認列於其他
年初餘額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150 ′\$
101)

(五)未於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可减除暫時性差異 \$43,490 \$43,169
(六)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未分配盈餘
86年度以前
87年度以後
\$
65,655
\$65,655
\$
110,642
\$110,642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61,989 \$61,321
105年度(預計) 104年度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26.60% 23.27%

(七)所得税核定情形

本公司及長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除 104 年度外,截至103年度以前之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二、每股盈餘

(一) 基本每股盈餘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本年度淨利(歸屬於本公司業
主) -53,111 \$104,842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
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仟股) 132,596 132,115
基本每股盈餘 (元)

(二) 稀釋每股盈餘

105年度 104年度
本年度淨利 (歸屬於本公司業
主) 53,111
S
\$104,842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
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仟股) 132,596 132,115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
員工酬勞 (仟股) 244 330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
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仟股) 132,840 132,445
稀釋每股盈餘 (元) U.40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 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 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 於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 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三、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在繼續經營之前 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合併公司採用審慎之風險管理策略並定期審核,依據業務發展策 略及營運需求做出整體性的規劃,以決定合併公司適當之資本結構。 二四、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一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衡量層級

105年12月31日

-2 第 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 (櫃) 有價
證券 221,262 S S 221,262
國內未上市 (櫃)有
價證券 20,452 20,452

221.262 20,452 241.714

104年12月31日

$\overline{2}$ 第 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 (櫃) 有價
證券 228,605 \$ \$ 5 228,605
國內未上市 (櫃)有
價證券 21,068 21,068

228,605 21.068 249,673

105及104年度無第1等級與第2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 之情形。

2. 金融資產以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105年度

益工具投資
年初餘額 \$21,068
總利益或損失
一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616)
年底餘額 20,452

104年度





益工具投資
年初餘額 \$22,210
總利益或損失
一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142)
年底餘額 21,068
  1. 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國內未上市(櫃)權益投資係採淨資產價值法評價。

(二) 金融工具之種類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90,572 \$150,977
應收票據 18.439 21,233
應收帳款 197,272 197,987

(接次頁)

(承前頁)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1,072
\$
其他應收款 2,394 2,37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
221,262 228,60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
流動 20,452 21,068
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短期借款 220,000 170,000
應付短期票券 30,000
應付票據 35,523 40,874
應付帳款 46,971 34,213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344 402
其他應付款 56,404 64,949

(三)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致力於確保公司因應營運所需時具有足夠且具成本效 益之營運資本。合併公司審慎管理與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包 含外幣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權益工具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 性風險等,以降低市場之不確定性對公司財務發生潛在之不利影響。

  1. 市場風險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市場風險係因外銷而收受外幣資 產所產生之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計價貨幣性資產與貨 幣性負債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二八。

有關外幣匯率風險之敏感性分析,主要係針對財務報 導期間結束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計算。當新台幣對美元有 5%不利變動時,將造成合併公司105及104年度之稅前淨 利分別減少 4,124 仟元及 6,970 仟元。

(2)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持續降低對金融機構之借款水準,合併公司 管理當局認為借款利率波動對合併公司影響不大。

(3)權益工具價格風險

合併公司可能因持有上市櫃權益證券而產生權益價格 波動風險。該權益投資係屬策略性投資,並未積極交易該 等投資。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評估上述權益證券因價格產生 之風險對合併公司影響不大。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 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 義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合併資產 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合併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 於必要情形下取得足額之擔保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 風險。為減輕信用風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對授信額度之決定 及授信核准訂有管理控制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回收。 此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 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認 為 合 併 公 司 之 信 用 風 險 已 顯 著 減 少 。 另 因 流動資金之交易對方均為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故 該信用風險係屬有限,因此不預期有重大之信用風險。

  1.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風險之目標,係為確保合併公司有足 夠之流動性以支應未來公司營運需求。合併公司係透過維持適 當之資金及銀行融資額度,以支應各項合約義務。

截至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合併公司未動用之銀 行融資額度分別為 430,000 仟元及 350,000 仟元。

$\sim$ 下表係按到期日及未折現之到期金額彙總列示合併公司已 約定還款期間之金融負債分析:

105年12月31日
短於1年 2至3年 4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220,000 S \$ \$220,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82,838 82,838
其他應付款 56,404 56,404
其他流動負債 6,382 6.382
\$365.624 \$365,624
104年12月31日
短於1年 2至3年 4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70,000 \$ \$ \$ \$170,000
應付短期票券 30,000 30,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75,489 75,489
其他應付款 64,949 64,949
其他流動負債 2,300 2,300
\$342,738 \$342,738

二五、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 (係本公司之關係人) 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 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合併公司與其 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 營業收入

-35 -,
其他關係人一實質關係人

(二) 進 貨

COL
۔۔ ን ነ
其他關係人一實質 锎1糸

上述營業交易價格及收付款條件與一般客戶相當。 (三)應收關係人款項 (不含對關係人放款)

$n =$
5年12月31日 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一實質關係人 -

流通在外之應收關係人款項未收取保證。105及104年度應收關 係人款項並未提列呆帳費用。

(四)應付關係人款項 (不含對關係人借款)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一實質關係人

流通在外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係未提供擔保。

(五)其他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於101年2月1日與大宇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土地共同開發合約,擬將雙方共同持有雲林斗六市科加段9號土地, 共同興建房屋銷售,約定由合併公司從事開發案之規劃、設計、工 程發包、營建管理及銷售服務;有關開發案之銷管費用由合併公司 先行全數支付廠商,再向大宇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收取 50%之款 項;開發案之其他成本及費用,由合併公司及大宇紡織纖維股份有 限公司各自支付承包商50%價金。銷售時以實際銷售金額1%為合併 公司獎勵金,餘依合約約定扣除相關損費後,由雙方平均分配。 (六)主要管理階層獎酬

105年度
lU4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ч הוכ
۰D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 及市場趨勢決定。

二六、質抵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向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一自有土地 \$44,387 \$44,387
一房屋及建築 63,406 61,277
\$107,793 \$105,664

二七、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已於其他附註所述者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有下列重大 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如下:

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與鑫紅機械廠股份有限公司 等簽訂重要工程及設備購買合約,合約未稅總價款為3,320仟元,已付 價款 1,360 仟元,帳列預付設備款 1,360 仟元。

二八、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各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 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 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05年12月31日
貨幣性項目
\$ 2,755 32.25 \$ 88,853
貨幣性項目
198 32.25 6,377
104年12月31日
貨幣性項目
\$ 4,499 32.83 \$ 147,680
貨幣性項目
252 32.83 8,290

二九、附註揭露事項

美 金

  • (一) 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1.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1.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係企業及合資 控制部分):附表一。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 20%以上:無。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1.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 上:無。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1.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無。
    1.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二。
  •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三。
    1.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 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無。
  • 三十、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係依據管理當局用以制定決策、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之 管理報告釐定營業部門,著重於每一交付產品之種類。合併公司報導 部門分別為富岡紗廠、八德布廠、營建部門及飾品成衣部。

(一)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 $F$ :

105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4年度
富岡紗廠 957.154 \$1,175,546 \$ 16,320 \$ 68,563
八德布廠 886,055 879,717 51,728 44,486
營建部門 9,874 9,966 261 1,040
飾品、成衣部 834 4,315 802 2,515
繼續營業單位總額 \$1,853,917 2,069,544 67.507 116,604

(接次頁)

(承前頁)

105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4年度
總部管理成本與董事酬勞 (\$ 8,287) $($ \$ 9,920)
研究發展費用 2,139) 1,782)
財務成本 2,620) 1,453)
利息收入 78 48
租金收入 48 219
股利收入 12,238 7,277
其他收入 3.424 4,018
處分投資利益 4,005
外幣兌換 (損)益 2,282) 7,908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67,967 126,924

以上報導之部門收入係與外部客戶交易所產生。105及104年度 並無任何部門間銷售。

部門利益係指各個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應分攤之總部管 理成本與董監事酬勞、研究發展費用、財務成本、利息收入、租金 收入、股利收入、其他收入、處分投資利益及外幣兌換淨利益。此 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 績效。

(二)部門總資產

928,939
\$1,005,423
\$
富岡紗廠
513,600
516,370
八德布廠
148,884
142,555
營建部門
1,591,423
部門資產總額
1,664,348
201,086
加:流動資產
147,428
254,692

246,507

31,33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1,137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13,275
其他資產
53,593
\$2,191,814
\$2,143,013
資產總計

(三) 主要產品及勞務之收入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主要產品及勞務之收入分析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成品布 637,046
\$
631,281

248,266 248,436

957,154 1,175,546
出售房地 9,874 9,966

1,577 4,315
\$1,853,917 \$ 2,069,544

(四) 地區別資訊

本合併公司僅於台灣地區營運。

(五) 主要客户資訊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來自單一客戶之收入達合併公司收入總額之10%以上者如下:

. .
. .
ы
. .
-

_________
.
~
$\overline{\phantom{a}}$
$\sim$
б

. .
A A
~⊐
--
below the company's complete program and company of
$-1$
______

單位:仟股/新台幣仟元

台灣富绸鐵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 105年12月 31日

附表一

\$191,204 30,058 \$221,262 8,595 7,354
915
3,141 447 20,452
ക്
例公

15.25 2.40 1.81 2.53
6.04
1.26 6.15 5.41
8.57
$3, 3, 4, 5, 6, 6, 6, 6, 6, 6, 6, 6, 6, 6, 6, 6, 6,$
\$191,204 30,058 \$221,262 8,595 7,354
915
3,141 447 20,452
数 帳
21,151 3,325 1,088 $1,451$
211
725 80 $\frac{1,000}{1,000}$ $\begin{array}{c} 0.14 \ 1 \end{array}$ 86 $\mathfrak{L}$ 3,000

m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 $\tilde{ }$ 非流動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a}$ $\overline{a}$ $\tilde{ }$ = = $\overline{ }$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z}$
流動 $\overline{\phantom{a}}$
證券發行人之關係帳 董事長為 之本公司董事長為
之董事長
之本公司為該公司 之本公司為該公司
之本公司 董事長 z $\overline{ }$ $\tilde{ }$ $\overline{ }$
與有價 合併公司 該公司 合併公司 該公司 合併公司
之董事
合併公司 之董事
ELOFT INTERNATIONAL INC.
台灣絲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絲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SOLAND PACIFIC LIMITED
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大宇纺織股份有限公司 晶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捷盛生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亞洲科技(1)有限公司
亞洲科技(2)有限公司
亞洲科技(3)有限公司
-普通股
TECH POWER LIMITED
(櫃)股票 一普通股 一特別股 一特別股
上市
图内.
國內上市 (櫃) 股票 國內非上市 (櫃) 股票 國內非上市 (櫃) 股票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富绸鐵維股份有限 長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 長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榮輝控股有限公司
$\boldsymbol{\lambda}$
公司
台灣、
公司

$-62-$

J.

$\overline{\mathbf{H}}$
2,106 7 $\left \begin{array}{cc} \text{7-6} & \text{8-6} \ \text{7-6} & \text{8-6} \ \text{8-6} & \text{8-6} \end{array} \right $
$\ddot{\bullet}$
有核投资公司本期認列之
额本期(损)益投资(损)益
$5,964$
$321$ )
$\ddot{\bullet}$
有被
69,526
17,693
86 帳
99.98
100.00
鼓比
$\ast$
$18,997$
1,739
g
硕期
4 $\begin{array}{cc} (6\mathcal{C}_4{I} & \text{GST}) \setminus (6\mathcal{C}_4{I} & \text{GST}) \ (1\mathcal{C}_4{I} & \text{GST}) \setminus (6\mathcal{C}_4{I} & \text{GST}) \ (1\mathcal{C}_5{I} & \text{GST}) \setminus (6\mathcal{C}_4{I} & \text{GST}) \end{array}$
41
4
$\log$
41
Ş ł


ŒД
易業務
28 S.
投資業務
梅外投資及)

台北市西寧北路 70-1 號 11 樓
台北市西寧北路 70-1 號 11 樓

長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
蔡輝控股有限公司
44
ID
$\frac{1}{2}$
¢,
4
1p
台灣富網鐵維股份
有限公司
#,

註 1: 長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崇輝控股有限公司業已併入合併財務報表。
註 2: 本期認列長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利益 2,106 仟元,像依持股比例認列投資收益 5,963 仟元,减除本公司發放于長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現金股利 3,857 仟元後之净額。

被投资公司资讯、所在地医...等相關资讯 台灣富網鐵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仟股,新台幣仟元/美金仟元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美金仟元

$\overline{m}$

台灣富綢織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

大陸投資資訊

$\varpi$

$\overline{31}$

$\mathfrak{m}$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 12

山之益 $\bar{\mathrm{t}}$ |
|
|
|
|| 投 資 收
| USD 資值 $\bar{1}$ USD $($ #1) $)$ 投價 未面 期候 列益 $\bar{\mathbf{r}}$ 認損 期資 本 期 期 初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资金额本 期 期 末 被投资公司 本公司直接或 本
自台灣匯出 匯 €Ą $\mathbb S$ $\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 $\Theta$ $\begin{bmatrix} 1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 USD $\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 USD $\begin{bmatrix} 6 & 3.397 \ \text{UBD} & 100 \end{bmatrix}$ |透過第三地區公|
| 司再投資大陸 | $\overline{\mathcal{K}}$ $\frac{1}{2}$ $(\sharp 1)$ $\frac{1}{10}$ 投 $\begin{bmatrix} 6 & 6.794 \ 15 & 200 \end{bmatrix}$ 實收資本額 $\overline{\mathfrak{m}}$ |紐菲聖國際貿易(上海)|各類紡織品面料及
| 有限公司 瘐 無 蜘 빣 $\ddot{H}$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 a
J.
H
987,036
Ф ED
H
¥@
đ g
Ř
þa
þ USD
þ
Ą
ţ.
Ķm
X,
H
10
m
BK.
$\ddot{\ast}$

合併公司之榮輝控股有限公司轉投資之紐菲聖國際貿易 (上海)有限公司業經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於 93年7月31日結束營業,並於 93年度就帳面價值全額提 $\ddot{\phantom{0}}$ 列投資損失 註 1: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大陸地區投資限額係以台富公司淨值 60%計算,即 1,645,060 仟元×60%=987,036 仟元。 註 2:

$-64-$

附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