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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Nov 14, 2014

51815_rns_2014-11-14_6fa72362-79ee-447c-b9be-734b62e14fba.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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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03及102年度

地址:台北市西寧北路70之1號8樓 電話: (02)2556-8282

$-1-$

$S =$ 錄

目 頁 次 附 註 編
一、封
$\mathbf{1}$
二、目
$\overline{2}$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overline{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sim 7$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8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9 - 10$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1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1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 $11 - 19$ $\equiv$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9 - 29$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 $29 - 30$ $\overline{\mathcal{L}}$
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0 - 54$ 六~二四
(七)關係人交易 $55 - 56$ 二五
(八) 質抵押之資產 56 二六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56 ニセ
承諾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
57 二八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7 - 58$ 二九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7 - 58$
58
二九
3. 大陸投資資訊 二九
(十四)部門資訊 $58 - 60$ 三十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本公司103年度(自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 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27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 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 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告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 務報告。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張 煜 生

國 104 アンディスク 年の
-- --- --- --- -- ------- ----------- -- -- --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Deloitte & Touche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Taipei 10596, Taiwan, R.O.C.

Tel: +886 (2) 254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公 鑒 :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 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 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 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 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富綢纖維股份 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3 及 102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4-$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96
96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六及二四) S
95,698
5 \$107,874 5
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八及二四) 202,261 9 244,394 12
1150 應收票據 (附註四、九及二四) 17,791 1 25,348 1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五、九及二四) 226,148 11 162,122 8
1180 鹿收帳款一關係人(附註四、五、九、二四及二五) 374 377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二四) 1,982 6,738
1220 當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一) 1,681 $\overline{\phantom{a}}$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十及二七) 575,106 27 535,547 26
1410 預付款項 27,698 1 25,168 $\mathbf{1}$
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附註四及十一) $\rightarrow$ 11,433 $\mathbf{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四) 507 $\overline{z}$ 414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149,246 $-54$ 1,119,415 54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八及二四) 22,210 1 25,11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二及二六) 910,054 42 867,506 1
42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及十三) 5,244 5,569 $\blacksquare$
1840 遥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五及二一) 57,712 3 59,789 3
1915 预付設備款 401 4,639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四) 1,048 1,224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996,669 -46 963,839 46
1XXX


\$2,145,915 100 \$2,083,254 100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五及二四) \$170,000 8 \$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十五及二四) 60,000 3 80,000
60,000
4
3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流動(附註四、七及二四) 2,277 $\overline{\phantom{a}}$
2150 應付票據(附註十六及二四) 40,059 $\overline{2}$ 28,396 $\mathbf{1}$
2170 應付帳款 (附註十六及二四) 42,310 $\overline{2}$ 47,148 $\overline{2}$
218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附註十六、二四及二五) 306 293 $\ddot{\phantom{a}}$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七及二四) 53,574 $\overline{2}$ 53,743 3
2230 當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4,793
2310 預收款項 12,244 1 9,859 $\mathbf{1}$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十五及二四) 22,600 $\mathbf{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七) 3,115 3,684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381,608 18 312,793 15
非流動負債
2570 遥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150 526
2640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五及十八) 131,293 6 117,373 6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附註十七) 4,040 3.945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35,483 $\overline{6}$ 121,844 6
2XXX 負債總計 517,091 $\frac{24}{5}$ 434,637 $\frac{21}{2}$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十九及二一)
3110

普通股
3200 資本公積 1,403,098
58,006
65
$\overline{\phantom{0}}$ 3
1,403,098 67
$\overline{3}$
保留盈餘 55,713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1,197 1 17,534 1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7,213 $\overline{\mathbf{2}}$ 37,213 2
3350 未分配盈餘 85,998 $\overline{\mathbf{z}}$ 70,860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44,408 $\overline{z}$ 125,607 $\frac{3}{6}$
$\frac{7}{4}$
3400 其他權益 114.927 $\overline{5}$ 155,815
3500 庫藏股票 91,622 $\overline{4}$ 91,622)
31XX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1,628,817 76 1,648,611 79
36XX 非控制權益 (附註十九) 7 $\mathbf{L}$ 6
3XXX 權益總計
1,628,824 $\frac{76}{2}$ 1,648,617 _79
負債與權益總計 \$2.145,915 100 \$2,083,254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會計主管:吳長智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03年度 102年度
代碼
%
%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二五)
4110 銷貨收入 \$2,116,766 100 \$2,084,241 100
4170 銷貨退回 6,098) $\overline{a}$ 6,498)
4190 銷貨折讓 2,469) 878)
4000 營業收入合計 2,108,199 100 2,076,865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八、二十
及二五) 1,930,468) $\left( 92 \right)$ $\left( \frac{1,914,139}{2} \right)$ $\left( 92\right)$
5900 營業毛利 177,731 8 162,726 8
營業費用(附註十八及二十)
6100 推銷費用 80,371) 4) 84,166) 4)
6200 管理費用 43,770) 2) 45,686) 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4,125) 5,465) 1)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28,266 ) $\left( \begin{array}{c} 6 \end{array} \right)$ 135,317) $\overline{Z}$
651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附註
二十) 33 375)
6900 營業淨利 49,498 $\overline{2}$ 27,034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44 39
7130 股利收入 10,993 $\mathbf{1}$ 6,835 $\mathbf{1}$
7190 其他收入 (附註二十) 1,531 4,890
7215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利益 (附註十一) 3,335
7225 處分投資利益 1,665 860
7230 外幣兌換利益 8,547 6,060
76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負債)
損失 2,341)

(接次頁)

103年度 102年度

% %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四及二
$+)$ $($ \$ 1,609) $($ \$ 1,339)
7590 什項支出 90)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24,506 $\mathbf{1}$ 14,914 $\mathbf{1}$
7900 税前淨利 74,004 3 41,948 $\overline{2}$
7950 所得税費用 (附註四及二一) 5,460) 5,312)
8000 本年度淨利 68,544 3 36,636 $\overline{2}$
其他綜合損益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 (損失)利益 40,888) 2)
$\left($
75,861 3
8360 確定福利之精算損失 17,668) 1,472)
8390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
分相關之所得稅利益
(附註二一) 3,003 250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55,553) $\left( \underline{\hspace{1cm}}2\right)$ 74,639 3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2,991 1 $\mathbf{\mathfrak{L}}$ 111,275 5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68,543 3 \$ 36,635 $\overline{2}$
8620 非控制權益 1 1
8600 $\overline{P}$ 68,544 $\overline{3}$ $\overline{\mathfrak{P}}$ 36,636 $\overline{2}$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12,990 $\mathbf{1}$ \$ 111,274 5
8720 非控制權益
8700 \$ 12,991 $\mathbf{\mathfrak{L}}$ 111,275 5
每股盈餘 (附註二二)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overline{\mathfrak{P}}$ 0.52 $\mathbf{\underline{S}}$ 0.28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0.52 $\overline{P}$ 0.28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ш
51
子公司 œ
ţщ
103
$\frac{1}{40}$
щ

單位:新台幣仟元


lip" $\uparrow$
$\boldsymbol{\gamma}$
ЖÁ
$\frac{1}{2}$
æ
備供出售金融


¢
#
股数 (仟股)
4
本公積
.
Kat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资産未實現損益


$\frac{1}{2}$
$\frac{1}{45}$
非控制權益


大學 102年1月1日徐额 140,310 \$1,403,098 53,877
17,534
100,722
79,954
€Ą
91,622)
٩
\$1,563,563 in,
÷
\$1,563,568
£3 依金管證發第1010012865號令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
37,213 37,213)
BS 101年度盈餘分配
现金股利
28,062) 28,062) 28,062)
P 102年度净利 36,635 36,635 36,636
B3 102年度税援其他綜合損益 1,222) 75,861 74,639 74,639
B5 10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35,413 75,861 111,274 11,275
Ξ 發放于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1,836 1,836 1,836
$\overline{\mathbf{z}}$ 102年12月31日徐硕 140,310 1,403,098 55,713 17,534 37,213 70,860 155,815 91,622) 1,648,611 1,648,617
B
E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02年度盈餘分配
現金股利
1 3,663 $3,663$
$35,077$ )
35,077) 35,077)
P 103年度淨利 ı 1 68,543 68,543 68,544
B3 103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14,665) $40,888$ ) 55,553) 55,552)
B5 103年度综合损益總額 53,878 40,888 12,990 12,991
Σ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2,293 2,293 2.293
$\overline{\mathsf{N}}$ 103年12月31日餘額 140.310 \$1,403,098 58.006
ام
21.197
₩d
37.213
⇔∥
85.998
ക്വ
\$114.927 $\frac{3}{2}$ 91.622) \$1,628,817 r
\$1,628,824
接型 。公用一个出现在进入土地小时分

计带 令併財諮裝作以-後附之附註係本

ШĨ

NEWS 經理人:張煜生

**************************************

董事長:張煜生

$-8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年度 102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74,004
\$
41,948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69,676 66,366
A20300 呆帳(迴轉利益)費用 3,340) 1,907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 2,341
A20900 財務成本 1,609 1,339
A21200 利息收入 44) 39)
A21300 股利收入 10,993) 6,835)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269 668
A230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淨利益 3,335)
A231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淨利益 1,665) 860)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2,829
A30000 营業資產及負債變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7,557 29,509
A31150 應收帳款 60,683) 17,671)
A31180 其他應收款 4,756 231)
A31200
41,004) 125,080)
A31230 預付款項 2,530) 8,914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93) 1,234)
A32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2,277) 64)
A32130 應付票據 11,663 978)
A32150 應付帳款 4,825) 6,953
A32180 其他應付款 118) 355
A32210 預收款項 2,385 841)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569) 277)
A32240 應計退休金負債 3,748 ) 3,939)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39,524 2,251
A33100 收取之利息 44 39
A33300 支付之利息 3,044) 1,255)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7,230) 3,461)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29,294 2,426 )

(接次頁)

(承前頁)


103年度 102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400 出售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5,812
\$
6,449
B0260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價款 14,768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7,529) 6,624)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176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401) 4,639)
B07600 收取之股利 10,993 6,835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76,181 ) 2,021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200 短期借款增加 (減少) 90,000 20,000)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6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22,600) 51,600)
C04300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95 3,905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32,784) 26,226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34,711 33,921)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 12,176) 34,326)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7,874 142,200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95,698
S
107,874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3年及 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創立於62年6 月,從事特多龍布之產銷。74年3月奉准改組,以經營合成化學纖維、 絲紗、線之加工針織品、梭織布成衣及加工絲之製造買賣為主要業務。 本公司股票業經主管機關核准於 82 年 1 月在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交 易。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104年3月20日經董事會通過。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尚未生效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2013年 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 及解釋公告 (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 字第 1030029342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30010325 號函,合併公司應 自 104 年起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發布且經金 管會認可之 2013年版 IFRS、IAS、IFRIC 及 SIC (以下稱「IFRSs」) 及相關證券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IFRSs 之修正「IFRSs 之改善-對 IAS 39 之修正 2009年1月1日或2010
$(2009 + )$ 年1月1日
IAS 39 之修正「嵌入式衍生工具」 於 2009年6月30日以後
結束之年度期間生效
「IFRSs 之改善 (2010年), 2010年7月1日或2011
年1月1日

(接次頁)

(承前頁)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註) 「2009-2011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3年1月1日 IFRS1之修正「IFRS7之比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 2010年7月1日 之有限度豁免」 IFRS1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者 2011年7月1日 固定日期之移除 : IFRS1之修正「政府貸款」 2013年1月1日 IFRS7之修正「揭露一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 2013年1月1日 抵」 IFRS7之修正「揭露一金融資產之移轉」 2011年7月1日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IFRS 11「聯合協議」 2013年1月1日 IFRS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3年1月1日 IFRS 10、IFRS 11 及 IFRS 12 之修正「合併財務報 2013年1月1日 表、聯合協議及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過渡 指引」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7 之修正「投資個體」 2014年1月1日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2013年1月1日 IAS1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2012年7月1日 IAS12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2012年1月1日 IAS19之修訂「員工福利」 2013年1月1日 IAS 27 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IAS 28 之修訂「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2013年1月1日 IAS 32 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2014年1月1日 IFRIC 20「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2013年1月1日

註: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 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 2013年版 IFRSs 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 動:

  1. IFRS 10 「合併財務報表」

此準則將取代 IAS 27「合併及單獨財務報表」,同時亦取代 SIC 12「合併:特殊目的個體」。合併公司考量對其他個體是否 具控制,據以決定應納入合併之個體。當合併公司有(i)對被投 資者之權力、(ii)因對被投資者之參與而產生變動報酬之暴險或

權利,且(iii)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該等報酬金額之能 力時,則合併公司對被投資者具控制。此外,針對較為複雜之 情況下投資者是否具控制之判斷,新準則提供較多指引。

  1. 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IFRS 12 針對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納入合併報 表之結構型個體之權益規定應揭露內容。首次適用 IFRS 12 時, 合併公司之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將提供較廣泛之揭露。

  1.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IFRS 13 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 立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此外, 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現行準則更為廣泛,例如,現行準則 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值三層級揭露, 而依照 IFRS 13 規定,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提供 前述揭露。

IFRS 13 之衡量規定係自 104 年起推延適用。

  1. IAS 1 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 組為(1)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相關所得稅亦應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 並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合併公司將於 104 年適用上述修正規定,不重分類至捐益 之項目預計將包含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後續可能重分類至 損益之項目預計將包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捐失) 及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確定 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外)。惟適用上述修正並不影響本年度淨利、 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及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 IAS 19「員工福利」

該修訂準則規定「淨利息」將取代適用修訂準則前之利息 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 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修訂後IAS19除了改變確定福利成本之 表達,並規定更廣泛之揭露。

104年首次適用修訂後 IAS 19時,因追溯適用產生 102年 12 月 31 日 (含) 以前之累積員工福利成本變動數係調整 103 年1月1日應計退休金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及保留盈餘。此 外,合併公司於編製 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時,將選擇不揭露 103年比較期間之確定福利義務敏感度分析。首次適用時預計對 本年度之影響如下: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击分

$\lambda$

103年度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



য়ভ
m


152




調

金 額
營業費用 (\$
128,266)
$($ \$
52)
$(\$128,318)$
所得稅費用 5,460) 9 5,451 )
本年度淨利影響 68,544 43) 68,501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17,668) 52 17,616)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
之所得稅 3,003 $\sqrt{9}$ 2,994
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影響 55,553) 43 55,51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影響 \$
12,991
\$ $\mathfrak{D}$
12,991
淨利影響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 \$
68,543
$($ \$
43)
\$
68,500
非控制權益
\$
68,544
$\overline{P}$
43)
\$
68,501
綜合損益總額影響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 \$
12,990
\$ \$
12,990
非控制權益
\$
12,991
\$ \$
12.991

(二)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合併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生效日。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註2)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註4)
IFRS $9 \rceil$ 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年1月1日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2016年1月1日 (註3)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2016年1月1日
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年1月1日
IFRS14「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IFRS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7年1月1日
IAS1之修正「揭露計畫」 2016年1月1日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2016年1月1日
法之闡釋」
IAS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年1月1日
IAS 19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2014年7月1日
IAS36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IAS39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 2014年1月1日
之繼續!
IFRIC 21 「公課」 2014年1月1日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給與日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 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3: 推延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所發生之交 易。
  • 註4: 除 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 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 IFRS 9「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IFRS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合併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 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 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合併 公 司 投 資 非 屬 前 述 條 件 之 金 融 資 產 ,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合 併 公 司 得 選 擇 於 原 始 認 列 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 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 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9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強 制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15「來自客戶合約之

收入」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 抵信用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 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12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 量。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 低信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 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 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考 量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 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2.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IASB 於發布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 IAS 36 「資產減損」之揭露規定,導致合併公司須於每一報導期間增 加揭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 IAS 36 之修正 係釐清合併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當期揭露該等可回 收金額。此外,若可回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 分成本衡量,合併公司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2「股份基礎給付」 IFRS 3「企業合併」及 IFRS 8「營運部門」等若干準則。

IFRS 8 之修正係釐清若合併公司將具有相似經濟特性之營 運部門彙總揭露,應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管理階層於運用彙總 基準時所作之判斷。此外,該修正亦釐清合併公司僅於部門資 產定期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時,始應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 額至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

IFRS 13 之修正係釐清適用 IFRS 13 後,無設定利率之短期 應收款及應付款,若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仍得按原始發票金額 衡量。

IAS 24「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合併公司提供主 要管理階層服務之管理個體係屬合併公司之關係人,應揭露管 理個體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而致報導個體發生之已支付或應 支付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1.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3、IFRS 13 及 IAS 40 「投資性不動產」等若干準則。

IAS 40 之修正係釐清合併公司應同時依 IAS 40 及 IFRS 3 判斷所取得之投資性不動產係屬取得資產或屬企業合併。

  1.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企業應採用適當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以反映其消耗該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型態。

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修正規定,收入並非衡 量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之適當基礎,且該修正並未提 供得以收入為基礎提列折舊費用之例外規定。

IAS 38「無形資產」之修正則規定,除下列有限情況外, 收入並非衡量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之適當基礎:

  • (1)無形資產係以收入之衡量表示(例如,合約預先設定當收 入達特定門檻後無權再使用該無形資產),或
  • (2)能證明收入與無形資產經濟效益之耗用高度相關。

上述修正於生效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推延適用,並允許 提前適用。

  1. 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 代IAS18「收入」、IAS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合併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 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 15 生效時, 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 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1.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5「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及停業單位」、IFRS 7、IAS 19 及 IAS 34 等若干準則。

IFRS 7之修正提供額外指引,以闡明服務合約是否屬對已 移轉金融資產之持續參與。

  1. IAS 1 之修正「揭露計畫」

該修正闡明,合併財務報告旨在揭露重大資訊,不同性質 或功能之重要項目應予分別揭露,且不得與非重要項目彙總揭 露,俾使合併財務報告提升可了解性。

此外,該修正闡明合併公司應考量合併財務報告之可了解 性及可比性來決定一套有系統之方式編製附註。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 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 會認可之 IFRSs 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 本基礎編製。歷史成本通常係依取得資產所支付對價之公允價值決 定。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1.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换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1.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即使於資產負債 表日後至通過發布財務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 排付款協議,亦屬流動負債),以及
    1.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債。惟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 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分類。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 (四)合併基礎
    1. 合併報告編製原則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 公司)之財務報告。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 之會計政策一致。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 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

分攤綜合損益總額至非控制權益

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 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

  1.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3年 102年
投資公
司名


Z




12月31日 12月31日
本公司 長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 投資業務 99.98% 99.98%
下簡稱長輝投資公司)
本公司 榮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 海外投資及貿易業務 100% 100%
稱榮輝控股公司)

長輝投資公司及榮輝控股公司財務報表係依該公司同期間 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編製。

(五)外 幣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 (外幣) 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 捐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捐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换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合併公司國外營運機構 (包含營運所 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 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 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六)存 - 貨

營建存貨一在建房地及待售房地

在建房地及待售房地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在建房地係已投 入尚未建造完成之營建土地、營建工程成本及工程完工前資本化之 利息,俟工程完工後成本結轉時,採售價比例或建坪比率分攤成本。 一旦擇定以後,同一工程前後年度不得變更。

製造存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半成品及製成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 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 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宗 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 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 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 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對於每一重大部 分則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 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係以推延方式 處理。

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 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期捐益。

(八)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 動産 (包括因該等目的而處於建造過程中之不動産)。投資性不動産 亦包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土地。

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 (包括交易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 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合併公司採直線基提 列折舊。

建造中之投資性不動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 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 資產於達預期使用狀態時開始提列。

除列投資性不動產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 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期損益。

(九)有形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資 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 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 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共用資產可依合理一致之基礎分攤 至現金產生單位時,則分攤至個別之現金產生單位,反之,則分攤 至可依合理一致之基礎分攤之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帳面金額之回收主要係透過出售交易而非繼續使 用,則分類為待出售。符合此分類之非流動資產必須於目前狀態下 可供立即出售,且其出售必須為高度很有可能。當適當層級之管理 階層承諾出售該資產之計畫,且此出售交易預期自分類日起一年內 完成時,將符合出售為高度很有可能。

分類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係以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減出售成 本孰低者衡量,且對此類資產停止提列折舊。

(十一)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 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

$-23-$

A.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 易及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 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不包含該金融資產 所產生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

B.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 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貨 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益與以有 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 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 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 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 立時認列。

C.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應收款項) 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 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 外。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 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 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2)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合併公司 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 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 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捐 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 經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收款集體 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集 體 超 過 平 均 授 信 期 間 之 延 遲 付 款 增 加 情 況 , 以 及 與 應 收 款 拖欠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 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 額減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 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 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 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大幅 或持久性下跌時,係為客觀減損證據。

其他金融資產客觀減損證據包含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 大財務困難、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 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由 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 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 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 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 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 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無法 收回而沖銷備抵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 捐益。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1. 金融負債
  • (1) 後續衡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作後續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

  1. 衍生工具

合併公司簽訂之衍生工具包括遠期外匯合約,用以管理合 併公司之匯率風險。

衍生工具於簽訂衍生工具合約時,原始以公允價值認列, 後續於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後續衡量產生之利益 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然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 其認列於損益之時點則將視避險關係之性質而定。當衍生工具 之公允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列 為金融負債。

嵌入式衍生工具之風險及特性與主契約之風險及特性並非 緊密 關 聯 , 且 主 契 約 非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暈 之 金 融 資 産 或金融負債時,該衍生工具係視為單獨衍生工具。

(十二)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銷貨退回係依據以往經驗及其他攸 關因素合理估計未來之退貨金額提列。

  1.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 合併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合併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 持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
  •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於正常營業範圍內之不動產銷售所產生之收入係於各該筆 不動產完工且交付予買方時認列。於符合前述收入認列條件前 所收取之保證金及分期付款款項係包含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之流 動負債項下。

  1.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 前 提 係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 且 收 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 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 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三)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 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 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 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四)退職後福利

屬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之期間,將 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屬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退休金,提供福利之成本係使用預計單 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確定福利義務產生之所有精算損益於發生 期間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前期服務成本於福利已既得之範圍 內立即認列,非屬已既得之部分則於福利成為既得前之平均期間 內,以直線基礎攤銷。

應計退休金負債係代表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調整未認列前期 服務成本,並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後之金額。任何依此方式計算 所產生之資產,不得超過累積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加上該計書之 可得退還資金及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發生縮減或清償時,認列縮減或清償之損益。 (十五)所得税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1.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合併財務報表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 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則 於 很 有 可 能 有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可 減 除 暫 時 性 差 異或虧損扣抵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 負債,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 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 及權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僅 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之利益,且 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 調 增 帳 面 金 額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企 業於 資產 負債 表 日 預 期 回 收 或 清 償 其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之 方 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1.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捐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捐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若當期所得稅或遞延所得稅 係自企業合併所產生,其所得稅影響數納入企業合併之會計處 理。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 階 層 將 對 估 計 與 基 本 假 設 持 續 檢 視 。 若 估 計 之 修 正 僅 影 響 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估計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所得稅

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與未使用課稅損失有關之 遞延所得稅資產帳面金額分別為 57,712 仟元及 59,789 仟元。由於未 來獲利之不可預測性,合併公司於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分 別尚有7,446仟元及8,142仟元之課稅損失並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 產。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視未來能否有足夠之獲利或應 課稅暫時性差異而定。若未來實際產生之獲利少於預期,可能會產 生重大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迴轉,該等迴轉係於發生期間認列為捐益。 (二)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應收帳款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合併公司考量未來現 金流量之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 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 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三)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 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四)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退休金費用及應計退休金負債係使 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率、 員工離職率及長期平均調薪率之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與經濟情 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債金額。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200 200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95.498 107,674
\$95,698 \$107,874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一流動
衍生工具 (未指定避險)
一遠期外匯合約 $\blacksquare$

於資產負債表日未適用避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如 $\top$ :

ЯI 合 约 金 額 ( 仟 元 )
102年12月31日
預購遠期外匯 新台幣兌日圓 102.11.22~103.01.20 JPY90,000/NTD26,694
預購遠期外匯 新台幣兌日圓 102.12.02~103.02.25 JPY90,000/NTD26,352
預購遠期外匯 新台幣兌日圓 102.12.12~103.03.10 JPY90,000/NTD25,884

103年12月31日無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

合併公司 102 年度從事遠期外匯交易之目的,主要係為規避外幣 資產及負債因匯率波動產生之風險。

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國內投資
上市 (櫃) 股票 \$202,261 \$244,394
非流動
未上市 (櫃) 股票
\$22,210 \$ 25,112
九、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17,791 \$25,348
減:備抵呆帳 \$17,791 \$25,348
應收帳款
非關係人 \$226,393 \$166,315
關係人 374 377
減:備抵呆帳 245) 4,193)
\$226,522 \$162,499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依約定交易條件收款。應收款項之減損評估 係首先確認是否存在客觀證據顯示重大個別應收款項發生減損,重大 個別應收款項存在客觀證據顯示發生減損者,應個別評估其減損金 額,其餘存在客觀證據顯示發生減損之非屬重大之應收款項,以及無 減損客觀證據之應收款項,將具類似信用風險特徵者納入群組,分別 評估該組資產之減損。合併公司對於帳齡(以立帳日為準)超過1年 或評估已無法收回之應收帳款認列100%備抵呆帳並轉列於催收款,對 於帳齡 91天至180天以內之應收帳款,其備抵呆帳係參考交易對方過 去延遲記錄及收回經驗,作為評估備抵呆帳基礎。

於資產負債表日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如下表。對於帳齡介於 91 至 180天之應收帳款,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評估無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其信用 品質並未重大改變,未來仍可回收其金額。惟仍依帳齡區間考量一般 授信風險提列備抵呆帳。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以立帳日為準):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未逾期亦未減損 \$224,085 \$158,577
已提減損應收帳款
帳齡 91 至 180 天 2,682 8,115
\$226,767 \$166,692

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組評
應收 栗 據
102年1月1日餘額 \$ 549 \$ \$ 1,414 \$ 61,710
加:本年度提列減損損失/
呆帳費用 2,779
減: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呆帳費用 549) 323)
102年12月31日餘額 S c 4,193 \$ 61,387
103年1月1日餘額 \$ \$ \$ 4,193 \$ 61,387
加:本年度提列減損損失/
呆帳費用 608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26,511)
減: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呆帳費用 3,948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 245 \$ 35,484

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處於重大財務困難之個別已 減損應收帳款金額均為0仟元。

催收款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項下,請參閱附註十四。

十、存 貨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製成品 \$225,172 \$193,384
#

89,110 109,163

108,001 115,787

5,869 6,778
428,152 425,112
在建工程 60,918 110,435
待售房地 86,036
\$575,106 \$535,547

103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備抵存貨跌價損失分別為 170,508 仟元 及 167,679 仟元。

103 及 102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明細如下:

103年度 $102$ 年度
存貨盤虧 121 -135
出售下腳收入 13,660) 15,651)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2,829 $\sim$
10,710 \
\$
(\$ 15,516)

上述在建工程及待售房地係合併公司於101年2月1日與大宇紡 織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建分成之土地開發合約,擬將雙方共同持有雲 林斗六市科加段 0009-0000 地號之土地,共同興建房屋銷售一大富華 堡案。雙方約定由合併公司從事本開發案之規劃、設計、工程發包、 營 建 管 理 及 銷 售 服 務 ; 除 銷 管 費 用 由 合 併 公 司 先 行 全 數 支 付 廠 商 , 再 向大宇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收取 50%之款項外,其餘按合約約定由 承包商直接向雙方依 50%款項請款。房屋銷售收入係按實際銷售金額 提 撥 1%作 為 合 併 公 司 奬 勵 金 後 , 餘 按 合 約 約 定 認 列 收 入 。 第 一 期 工 程 款已於 102年12月12日完工,並於103年1月21日取得使用執照; 且於 103年6月通過驗收程序,並依工程完工後之成本結轉至待售房 地項下開始銷售,與承包商之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請 參閱附註二七。

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待出售土地 $\overline{\phantom{a}}$ \$11,433

合併公司於102年底預計未來3個月內處分一投資性不動產一土 地,該土地原先係合併公司於98年增購「雲林科技工業區竹圍子」之 土地,持有作投資用途,102年已與買主簽約,惟尚未過戶。將該土地 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時,並無應認列之減損損失,且截至103年3 月出售前亦無減損情形。

上述土地業已全部出售,並已於103年3月完成過戶程序,出售 價款(已扣除相關仲介費等)計14,768仟元,並認列處分待出售非流 動資產利益 3,335 仟元。

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有土地
房屋及建築






他設備



102年1月1日餘額




102年12月31日餘額
345,172
\$
345,172
477,630
\$
1,069
3,814)
474,885
\$1,175,714
3,683
229,151)
950,246
\$
\$
10,761
440
9,041
2,160
\$
275,921
1,432
1,167
276,186
\$2,285,198
6,624
243,173)
\$2,048.649
累計折舊
102年1月1日餘額
折舊費用


102年12月31日餘額
102年12月31日淨額
\$
\$
\$345,172
\$
227,789
14,578
3,774)
\$.
238,593
\$236,292
897,388
S
37,823
228,777)
\$
706,434
243,812
\$.
\$
10,131
212
8,818)
\$
1.525
\$
635
222,438
S
13,289
1,136)
234,591
\$
41,595
\$
\$1,357,746
65,902
242,505)
\$1,181,143
867,506
S.


103年1月1日餘額





重分
103年12月31日餘額
345,172
\$.
\$ 345,172
474,885
\$
1,571
4,109
480,565
\$
950,246
\$.
100,276
76,775)
\$
973,747
\$
2,160
323
483)
\$
2,000
276,186
S
5,359
6,491)
530
275,584
\$.
\$2,048,649
107,529
83,749)
4,639
\$2,077,068
累計折舊
103年1月1日餘額
折舊費用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
238,593
S
14,372
252,965
S
706,434
\$
44,348
76,666
674,116
S.
\$
1,525
215
444)
1,296
\$
234,591
\$
10,416
6,370)
238,637
\$1,181,143
69,351
83,480)
\$1,167,014
103年12月31日淨額 345,172
\$
227,600
\$.
299,631
\$
\$
704
\$
36,947
910.054
\$

103 及 102 年度由於並無任何減損跡象,故合併公司並未進行減損 評估。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房屋及建築
總公司大樓 $50 +$
工廠建物 35年

2至50年
機器設備 3至20年
辦公設備 3至10年
其他設備 1至20年

合併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 參閱附註二六。

十三、投資性不動產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宜蘭五結房地 \$
5,244
5,569
地 房屋及建築 合
成 本
102年1月1日餘額 \$ 15,168 $\mathfrak{S}^-$
10,377
$\mathfrak{S}$ 25,545
增 添
轉出至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1,433 ) 11,433 )
102年12月31日餘額 3,735 10,377 14,112
累計折舊
102年1月1日餘額 8,079 8,079
折舊費用 464 464
102年12月31日餘額 8,543 8,543
102年12月31日淨額 \$ 3,735 1,834
\$
$\mathfrak{S}$ 5,569
成本
103年1月1日餘額 \$ 3,735 \$
10,377
$\mathfrak{S}^-$ 14,112
增 添
103年12月31日餘額 3,735 10,377 14,112
累計折舊
103年1月1日餘額 8,543 8,543
折舊費用 325 325
103年12月31日餘額 8,868 8,868
103年12月31日淨額 \$ 3,735 \$
1,509
\$ 5.244
  • (一)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一房屋及建築係以直線基礎按50年之耐用 年限計提折舊。
  • (二)投資性不動產係出租宜蘭五結之土地及房屋建築及持有雲林科技工 業區竹圍子絲織專業區之土地(科加段28號),其中科加段28號 土地 (面積 1,236.28 m2) 係合併公司於 98 年度增購「雲林科技工業 區竹圍子,之土地,土地成本包括土地價款、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 及土地過戶手續費。另合併公司授權由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長全權處理出售前述雲林斗六市科加段28號土地之相關事宜,並於 102年12月1日與買主簽訂合約,該合約出售總價114,911仟元, 合併公司依持份之預估出售價款為14,959仟元,合併公司業已於簽 約時收取訂金 3,905 仟元, 剩餘款項分別於稅單核發及過戶完成時收 取。因可供立即出售,且其出售為高度可能,因是將土地成本11,433 仟元於 102年底自投資性不動產轉至待出售非流動資產項下,截至 103年12月31日,上述土地業已完成出售程序,請參閱附註十二說 明。
  • (三)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座落於宜蘭五結及雲林科技工業區,該地 段因鄰近地區類似之不動產交易不頻繁且亦無法取得可靠之替代公 允價值估計資料,故無法可靠決定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之所有投資性不動產皆係自有權益,未有設定質押擔保 之情事。

十四、其他資產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507
414
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
催收款
減:備抵呆帳
\$
1,048
35,484
35,484)
1,048
1,224
\$
61,387
61,387)
1,224

十五、借款

(一)短期借款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 (附註二六)
-銀行借款 \$170,000 \$80,000

銀行週轉性借款之利率於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分別為 1.30%-1.37%及 1.33%。

(二) 應付短期票券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 60,000 \$60,000

$\sim$ $\sim$

尚未到期之應付短期票券如下:

103年12月31日

擔保品 保證/承兌機構 票面金額 折價金額 帳面金額 利率區間 擔保品名稱 帳面金額 應付商業本票 兆豐票券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 \$60,000 \$60,000 1.288% $\frac{1}{2}$ -無 $\frac{\mathcal{S}}{\mathcal{S}}$

102年12月31日

擔保品

保證/承兌機構 票面金額 折價金額 帳面金額 利率區間 擔保品名稱 帳面金額
應付商業本票
兆豐票券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 \$60,000 $\overline{\phantom{0}}$ \$60,000 1.238% -

上述應付商業本票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故以原始票面金額衡量。

(三) 長期借款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中長期營運週轉借款,借
款額度 250,000 仟元。
借款期間自98年5月
14日至103年5月14
日,每月還款3,000仟
元,分60期償還。 \$ \$15,000
中長期營運週轉借款,借
款額度 250,000 仟元,
借款期間自98年12月
30 日至103年5月14
日,每月還款1,300仟
元,分54期償還。 7,600

22,600
減:列為一年內到期部分 22,600)
長期借款 \$ \$

該銀行借款係以合併公司自有土地及房屋及建築抵押擔保(參 閲附註二六),截至102年12月31日止,有效年利率為1.535%。 十六、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40,059 \$28,396
應付帳款
因營業而發生
\$42,616 \$47,441

應付帳款依合約約定時間支付,合併公司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 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於預先約定之信用期限內償還。

$\sim 10^{-10}$

十七、其他負債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應付薪資 \$11,586 \$11,079
應付獎金 25,486 25,830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3,085 1,648
應付佣金 5,110 6,800
應付新制退休金 1,407 1,362

6,900 7,024
\$53,574 \$53,743
其他負債
暫收款 \$
1,881
\$
2,423
代收款 1,234 1,261
\$
3,115
\$
3,684
非流動
其他負債
存入保證金 S
4,040
\$
3,945

十八、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 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 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二)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本公司所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 係屬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 准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4%提 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 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 經營方式,將計畫資產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 行存款等標的,惟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勞工 退休基金之,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 2年定 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

合併公司之計畫資產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 行精算。精算評價於衡量日之主要假設列示如下: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750% 1.750%
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率 2.000% 2.000%
薪資預期增加率 -2.000% 2.000%

計畫資產之整體資產預期報酬率係根據歷史報酬趨勢以及精算 師對於相關義務存續期間內,該資產所處市場之預測,並考量前述 計畫資產之運用及最低收益之影響所作之估計。

有關確定福利計畫所認列之損益金額列示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當年度服務成本 937
\$
1,185
\$
利息成本 2,364 1,941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419) 462)
2,882 2,664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2,184
\$
2,083
\$
管理費用 698 581
2,882 2,664

於 103年及 102年度, 合併公司分別認列 14,665 仟元及 1,222 仟元精算損失(稅後)於其他綜合損益。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 31 日止,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精算損失(稅後)累積金額分別為 14,847 仟元及 182 仟元。

合併公司因確定福利計畫所產生之義務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 金額列示如下: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已提撥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147.409 \$135,070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6,116) (17,697)
提撥短絀 131,293 117,373
應計退休金負債 \$131,293 \$117,373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列示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年初確定福利義務 \$135,070 \$141,165
當期服務成本 937 1.185
利息成本 2,364 1,941
精算損失 17,678 1,275
福利支付數 8,640) 10,496)
年底確定福利義務 \$147,409 \$135,070

計畫資產現值之變動列示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年初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17,697 \$21,325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419 461
精算利益 (損失) 10 197)
雇主提撥數 6,630 6,604
福利支付數 8,640) 10,496)
年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16,116 17,697

於 103 及 102 年度計畫資產實際報酬分別為 429 仟元及 264 仟 元。

合併公司選擇以轉換至 IFRSs 日 (101年1月1日)起各個會計 期間推延決定之金額,揭露經驗調整之歷史資訊: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147.409 135,070 141.165 156.995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16,116 17,697 S
21,325
32,512
提撥短紬 131.293 117.373 119,840 124,483
計畫負債之經驗調整 16,024 S
4.427
1.695
計畫資產之經驗調整 10 197 442 -

合併公司預期於 103年及 102年 12月 31日以後一年內對確定 福利計畫提撥為 6,817 仟元及 6,630 仟元。

十九、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bullet$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 (仟股) 210,000 210,000
額定股本 \$2,100,000 \$2,1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140,310 140,310
已發行股本 \$1,403,098 \$1,403,098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 利之權利。

(二) 資本公積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
股票發行溢價 \$49,290 \$49,290
子公司收取母公司發放之現
金股利 8,716 6,423
\$58,006 55,713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 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外, 應儘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後,先提 10%法定盈餘公積及就當年度發 生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再提2%為員工紅利及 3%之董監事酬勞,其餘由董事會依公司實際營運狀況及資金需求擬 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常會公決,其中現金股利以不低於30%為原則。

103 及 102 年度應付員工紅利估列金額分別為 1,234 仟元及 659 仟元;應付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851仟元及989仟元。前述員 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依過去經驗以可能發放之金額為基礎,分別按 稅後淨利(已扣除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之金額)之 2%及 3%計算。 年度終了後,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 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本合併財務報告通 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 調整入帳。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紅利股數按決 議分 紅 之 金 額 除 以 股 票 公 允 價 值 決 定 , 股 票 公 允 價 值 係 指 股 東 會 決 議日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7490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 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分別於 103年6月25日及102年6月26日舉行股東常 會,決議通過102及101年度盈餘分配案、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 如下:

股股
102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1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3,663 $\blacksquare$
現金股利 35,077
28,062
0.25 0.2
102年度 101年度
$104 - 72$ エリエー・ス
金紅利 股票紅利 現金紅利 股票红利
員工紅利 659 $\overline{\phantom{0}}$ $\sim$
董監事酬勞 989 $\overline{\phantom{a}}$ $\sim$

101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係按本公司依據 修訂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所編製之 101 年度財務報表並參考本公司依據修訂後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IFRSs 所編製之 101 年 12 月 31 日資產負債表作 為盈餘分配案之基礎。

103年6月25日及102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 利及董監事酬勞與102及10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及 董監事酬勞並無差異。

本公司104年3月20日董事會擬議103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 股利如下:

盈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 (元)
法定盈餘公積 \$6.854 $\sim$
現金股利 56,124 0.4

有關 103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尚待預計 於104年6月23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 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 特別盈餘公積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特別盈餘公積。 \$ 37,213 \$37.213

合併公司於首次採用 IFRSs 時,因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市價 低於帳面價值之差額,依持股比例計算轉入保留盈餘,與帳列未實 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轉入保留盈餘之金額分別為 20,989 仟 元、13,082 仟元及 3,142 仟元,合計 37,213 仟元,已予以提列相同 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五)其他權益項目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03年度 102年度
年初餘額 \$155,815 \$79,954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40,888) 75,861
年底餘額 \$114,927 \$155,815
(六)非控制權益
103年度 102年度
年初餘額 \$ 6 \$ 5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本期淨利
年底餘額

(七) 庫藏股票

102年1月1日股數 9,175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102年12月31日股數 9,175
103年1月1日股數 9,175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103年12月31日股數 9,175

子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持有本公司股票之相關資訊如下:

持有股數
-- -- ------ -- --
、仟 股 )
面金額
त्री
長輝投資公司
103年12月31日 9,175 73,401 73,401
102年12月31日 9,175 76.429 76,429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亦不得 享有股利之分派及表決權等權利。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視同庫藏 股票處理,除不得參與本公司之現金增資及無表決權外,其餘與一 般股東權利相同。

二十、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103年度 102年度
租金收入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02 293
淨損失 269 S 668)
375

(二) 其他收入

103年度 102年度
補助收入 365
ЭD
403

.166
. 531
\$1,531
$J = 4.020$

(三) 財務成本

103年度 102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1,069 868
商業本票利息 540 471
1,609 1.339

利息資本化相關資訊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利息資本化金額 \$ 1.384 704
利息資本化利率 1.585% 1.251%

(四) 折舊、攤銷及員工福利費用

103年度 102年度






















員工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6,674
\$
1,635
S
8,309
S
6.596
\$
1,625
\$
8,221
\$
確定福利計劃 2,184 698 2,882 2,083 581 2,664
其他員工福利 191,236 50.496 241.732 188,947 47,819 236,766
\$200,094 52,829
S
\$252,923 \$197,626 \$50,025 \$247,651
折舊費用 68,710 966 \$69,676 \$65,290 1,076
S
\$66,366
攤銷費用

二一、繼續營業單位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731 4,796
以前年度之調整 25
遞延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4,704 512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5.460 5,312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 -- --
103年度 102年度
税前淨利 \$74,004 \$41,948
税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所得稅費用 (17%) \$12,580 7,131
\$
免税所得 6,449) 912)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696) 974)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於本年度之調整 25 4

63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5,460 5,312

合併公司適用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個體所適用之稅率為17%。 由於 104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103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3年度 102年度
遞延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一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
3,003
S.
250
(三)當期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當期所得稅資產
應收退稅款 S.
1,681
當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 4,793

(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3年度

年初餘額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年底 認列於其他 餘 額
延所得稅資


暫時性差異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備抵呆帳

\$19,953
10,717
29,119
\$59,789
$($ \$
637)
5,120)
677
$\overline{P}$
$5,080$ )
\$
3,003
\$
3,003
\$22,319
5,597
29,796
\$57,712
延所得税



暫時性差異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
差額

\$
526
\$
526
$($ \$
526)
150
$\mathfrak{S}$
376)
\$
\$
\$
150
\$
150

102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

暫時性差異
認列於其他
年初餘額認列於損益綜合損益年底餘額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備抵呆帳

\$20,373
10,373
29,305
60,051
$\mathbb{S}$
$($ \$
670)
344
186)
\$
512)
\$
250
\$
250
19,953
\$.
10,717
29,119
59,789
\$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
差額
526 526

(五)未於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金額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43,801 \$47,897

(六)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未分配盈餘
86年度以前 S \$
87年度以後 85,998 70,860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85,998
\$76,768
\$70,860
\$81,215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03年度(預計)
24.75%
102年度 (實際)
26.95%

(七)所得税核定情形。

本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除102年度外,截至101年度以 前之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長輝投資公司之營利事業所 得稅申報,截至102年度以前之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二、每股盈餘

單位:每股元

103年度 $102$ 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期淨利

103年度 102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淨利 68,543
S.
\$36,635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淨利 \$68,543 \$36,635

單位:仟股
103年度 102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131,135 131,135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153 79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131,288 131,214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 盈餘時,假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 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 度股東會決議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 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三、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資本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在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 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合併公司採用審慎之風險管理策略並定期審核,依據業務發展策 略及營運需求做出整體性的規劃,以決定合併公司適當之資本結構。 二四、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

  1. 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以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衡 量方式依照公允價值可觀察程度分為第一至三級。

  • (1) 第一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活絡市場相同資產或負債之公開 報價 (未經調整)。
  • (2) 第二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除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以屬於 該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 而得)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 (3) 第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評價技術係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 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不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 公允價值。

103年12月31日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 (櫃) 有價
證券 \$ 202,261 S \$ 202,261
國內未上市 (櫃)有
價證券 22,210 22,210

202,261 22,210 224,471

102年12月31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2.27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 (櫃) 有價
證券 244,394 \$ 244,394
國內未上市 (櫃)有
價證券 25,112 25,112

244.394 25,112 269,506

103 及 102 年度無第一級與第二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 情形。

    1. 金融資產以第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 103 年度
年初餘額 \$25,112
總利益或損失
一認列於損益 2,902)
年底餘額

102年度

年初餘額 \$27,949
總利益或損失
一認列於損益 2,837.
年底餘額 25,112
  1.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 (1)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公允價值 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 (2) 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衍生工具係以市場價格為公允價 值。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之選擇權衍生工具係採用選擇權 定價模式估算公允價值。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之非選擇權 衍生工具係以存續期間適用之殖利率曲線採用現金流量折 現分析估算公允價值。遠期外匯合約之公允價值係以遠期

匯率報價及由配合合約到期期間之報價利率推導之殖利率 曲線衡量。

(3) 上述以外之其他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係依現金流量折現分析 之一般公認定價模式決定。

(二) 金融工具之種類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95,968 \$107,874
應收票據 17,791 25,348
應收帳款 226,148 162,122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374 377
其他應收款 1,982 6,73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
202,261 244,394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
流動 22,210 25,112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持有供交易 2,277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短期借款 170,000 80,000
應付短期票券 60,000 60,000
應付票據 40,059 28,396
應付帳款 42,310 47,148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306 293
其他應付款 53,574 53,743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
期長期負債 22,600

(三)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致力於確保公司因應營運所需時具有足夠且具成本效 益之營運資本。合併公司審慎管理與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包 含外幣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權益工具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 性風險等,以降低市場之不確定性對公司財務發生潛在之不利影響。

  1. 市場風險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市場風險係因外銷而收受外幣資 產所產生之匯率風險。在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及監督 之下,合併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 風險之影響;本集團匯率風險之管理係以避險為目的,不 以獲利為目的。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計價貨幣性資產與貨 幣性負債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二八。

有 關 外 幣 匯 率 風 險 之 敏 感 性 分 析 , 主 要 係 針 對 財 務 報 導期間結束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計算。當新台幣對美元貶 值/升值5%時,合併公司於103及102年度之稅前淨利將 分別增加/減少 3,361 仟元及 3,836 仟元。

(2)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持續降低對金融機構之借款水準,合併公司 管理當局認為借款利率波動對合併公司影響不大。

(3)權益工具價格風險

合併公司可能因持有上市櫃權益證券而產生權益價格 波動風險。該權益投資係屬策略性投資,並未積極交易該 等投資。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評估上述權益證券因價格產生 之風險對合併公司影響不大。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捐失 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 義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合併資產 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合併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 於必要情形下取得足額之擔保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 風險。為減輕信用風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對授信額度之決定 及授信核准訂有管理控制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回收。

此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 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已顯著減少。另因 流動資金之交易對方均為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故 該信用風險係屬有限,因此不預期有重大之信用風險。

3.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風險之目標,係為確保合併公司有足 夠之流動性以支應未來公司營運需求。合併公司係透過維持適 當之資金及銀行融資額度,以支應各項合約義務。

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未動用之銀 行融資額度分別為 320,000 仟元及 609,000 仟元。

下表係按到期日及未折現之到期金額彙總列示合併公司已 約定還款期間之金融負債分析:

103年12月31日
短於1年 2至3年 4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70,000 \$ \$ \$ \$170,000
應付短期票券 60,000 60.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82.675 82.675
其他應付款 53,574 53,574
其他流動負債 3,115 3,115
102年12月31日
短於1年 2至3年 4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80,000 \$ \$ \$ \$ 80,000
應付短期票券 60,000 60,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 75,837 75,837
其他應付款 53,743 53,743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
負債 22,600 22,600
其他流動負債 3,684 3,684
衍生金融工具
遠期外匯合約 2,277 2,277

二五、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 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合併公司與其 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 營業收入

w $\pi$ ימ
其他關係人一實質
係人

(二) 進 貨

$-1$
~
-
- 1
-----------
. 44. 關 /条 .一貫
"管

$\sim$

上述營業交易價格及收付款條件與一般客戶相當。

(三)應收關係人款項 (不含對關係人放款)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一實質關係人

(四)應付關係人款項 (不含對關係人借款)

. .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一實質關係人

(五)其他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於101年2月1日與大宇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土地共同開發合約,擬將雙方共同持有雲林斗六市科加段9號土地, 共同興建房屋銷售,約定由合併公司從事開發案之規劃、設計、工 程發包、營建管理及銷售服務;有關開發案之銷管費用由合併公司 先行全數支付廠商,再向大宇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收取 50%之款 項;開發案之其他成本及費用,由合併公司及大宇紡織纖維股份有 限公司各自支付承包商50%價金。銷售時以實際銷售金額1%為合併 公司獎勵金,餘依合約約定扣除相關損費後,由雙方平均分配。

(六)主要管理階層獎酬


エロー
∽-

Œ.
短期員工福利 α
ъb
٠П
---------------------------------------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 及市場趨勢決定。

二六、質抵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向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一自有土地 \$44,387 \$44,387
一房屋及建築 65,336 67,392
\$109,723 \$111,779

二七、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已於其他附註所述者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有下列重大 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如下:

  • (一)合併公司暨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與張詔飛建築師事務所答訂大富 華堡工程規劃設計契約,依雙方簽訂之土地共同開發合約條款約 定,各負擔50%款項,合併公司依約應付第一及第二期工程款分別 為 1,410 仟元及 1,696 仟元。截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止,第一期工程 款已完成驗收程序;另合併公司已付第二期工程價款為 801 仟元, 帳列存貨一在建工程項下。
  • (二)合併公司暨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與柏樺營造有限公司簽訂「大富 華堡第一期工程」及「大富華堡第二期工程」工程契約,契約總價 (含稅)分別為 159,400 仟元及 103,820 仟元 (預計), 依雙方簽訂 之共同開發合約條款約定,各負擔50%款項。截至103年12月31 日止,第一期工程已完成驗收程序並取得使用執照;另合併公司已 付第二期工程價款為45,261仟元,帳列存貨一在建工程項下。

二八、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

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3年12月31日


貨幣性項目
\$ 2,289 31.65 \$ 72,436
貨幣性項目
165 31.65 5,221
102年12月31日

貨幣性項目
\$ 2,803 29.81 \$ 83,547
貨幣性項目
229 29.81 6,831

二九、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1.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1.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係企業及合資 控制部分):附表一。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 20%以上:無。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1.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 上:無。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附註七及二四。

    1.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無。
    1.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二。
  •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三。
    1.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 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無。
  • 三十、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係依據管理當局用以制定決策、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之 管理報告釐定營業部門,著重於每一交付產品之種類。合併公司報導 部門分別為富岡紗廠、八德布廠、營建部門及飾品成衣部。

(一)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 $F:$

103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2年度
富岡紗廠 \$1,122,602 \$1,103,388 \$ 28,528 \$ 13,023
八德布廠 953,670 970,649 21,118 21,706
營建部門 24,957 4,784 1,198)
飾品、成衣部 6,970 2,828 1,771 44)
繼續營業單位總額 \$2,108,199 \$2,076,865 56,201 33,487
利息收入 44 39
處分投資利益 1,665 860
外幣兌換利益 8,547 6,06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損失 2,341)
股利收入 10,993 6,835
什項收入 1,531 4,890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3,335
總部管理成本與董事酬勞 5,274) 4,495)
研究發展費用 1,429) 1,958)
財務成本 1,609) 1,339)
什項支出 9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74,004 \$ 41,948

以上報導之部門收入係與外部客戶交易所產生。103 及 102 年度 並無任何部門間銷售。

部門利益係指各個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員工紅利、董監 事酬勞及車馬費、研究發展費用、利息收入、處分投資利益、處分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外幣兌換淨利益(損失)、金融工具評價損 益、股利收入、財務成本及其他收入 (支出)。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 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二)部門總資產

103年12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富岡紗廠 999,239
\$
897,329
\$
八德布廠 533,980 526,395
營建部門 146,954 110,435
部門資產總額 1,680,173 1,534,159
加:流動資產 145,355 176,976

229,715 275,07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1,511 31,392
其他資產 59,161 65,652
資產總計 \$2,145,915 \$2,083,254

(三) 主要產品及勞務之收入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主要產品及勞務之收入分析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成品布 642,213
\$
721,567

311,457 249,082

1,122,602 1,103,388
出售房地 24,957

6,970 2,828
\$2,108,199 \$2,076,865

(四) 地區別資訊

本合併公司僅於台灣地區營運。

(五) 主要客户資訊

103 及 102 年度原絲之收入金額 1,122,602 仟元及 1,103,388 仟 元中。

來自單一客戶之收入達合併公司收入總額之10%以上者如下:
103年度 102年度
客戶 A(註1) \$ 271,080 \$ 202,775

註1:102年度並無有單一客戶之收入達合併公司收入總額之 10% 以上者。

單位:仟股/新台幣仟元

$\ddot{\phantom{0}}$





\$194,588 7,673 \$202,261 7,159
8,238
2,368
4,119 326 22,210
ക്



15.25 0.60 1.81 2.53
6.04
1.19 4.79 5.41 8.57 33 33 4 5 6
3 3 4 5 6
3 4 5 6



\$194,588 7,673 202,261 7,159
8,238
2,368
4,119 326 22,210
21,151 834 1,088 $1,451$
211
725 80 $1,000$
$1,000$
0.14 86 $\mathfrak{L}$ 3,000
Ш



借供出售金融資
一流動
$\overline{a}$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一非流動 $\overline{\phantom{a}}$ ż = $\ddot{ }$ $\overline{a}$ 2 $\overline{z}$ $\ddot{ }$ $\overline{a}$ $\overline{a}$

E
$\sqrt{ }$
券發行人
稱與有價證
灣富網纖維公司之
該公司董事長
合併公司台;
董事長為;
富绸鐵維公司之

合併公司台
該公司之董事長 台灣富绸纖維公司
之董事
合併公司之
為該公司
富绸纖維公司
普鲁
合併公司之
華筆
$\boldsymbol{\lambda}$
為該公司
=
44






國內上市 (櫃) 股票 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上市 (櫃)股票 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 (櫃) 股票 晶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絲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一普通股 一特別股 國內非上市 (櫃) 股票 台灣絲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捷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股票
亞洲科技(1)有限公司
亞洲科技(2)有限公司
亞洲科技(3)有限公司
一普通股
一特別股
TECH POWER LIMITED SOLAND PACIFIC LIMITED ELOFT INTERNATIONAL INC.


$\boldsymbol{\lambda}$

台灣富綢織維公司 長輝投資公司 台灣富網鐵維公司 長輝投資公司 榮輝控股公司

$-61-$

附表一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 103年 12月 31日

單位:仟股,新台幣仟元/美金仟元

$\ddot{\phantom{0}}$

干公司
干公司
之益

2
$\overline{ }$
$\frac{48}{1}$
$2,042$
$1,003$
Đ,
司 木 期
益 投資 (
4,336
1,003
有核投资公
本期(损)
Ø
39,703
17,382
Ψ9
86 桃
99.98
80.00
$\star$ 封比
$18,997$
1,739
颈期 皮件
4
$\frac{1}{2}$ $\begin{array}{ c } \hline & 8 & 189,970 \ & 57,460 \ & 040 & 000 \ \hline \end{array}$
41
Ş
$(65, 189, 970)$
$57,460$
$1,739)$

æ

資質
投資業
投資業、
台北市西寧北路 70-1 號 11 樓
台北市西寧北路 70-1 號 11 樓
Æ

4
長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
崇輝控股有限公司


44
lin.
$\frac{M_{\rm BH}}{M}$
台灣富綢鐵維股份
有限公司

註;長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榮輝控股有限公司業已併入合併財務報表。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美金仟元

台灣富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mathfrak{m}$

民國 103年1月1日至 12月 31 大陸投資資訊


$\boldsymbol{\lambda}$
1
,至本期,
「匯 回 」
」資 收
截已投 USD
資值
投價
未面 USD $(31)$
期帳
医雄 ı
認損
期資
本 投
間接投資
本公司直右
------------------------------------
持股比例
50

$\overline{m}$
ï
被投資公
出金
$\overline{\ast}$
台灣匯1
積投資:
$\begin{pmatrix} 1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3 &$
·期 期 初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 期 期
台灣匯出
積投資金 匯 出 收 回 累積投資
$\overline{\phantom{a}}$
USD
ı
3,397 USD
(D 100)
本自累 SG &
$\overline{\mathcal{H}}$
$\ddot{\tau}$
Ķœ.
\$ 6,794 透過第三地區
(USD 200) 公司再投資
大陸(註1)
實收資本
$\overline{\mathfrak{m}}$ i成衣進出口
1易
Ę
及貿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 (上 各類紡織品面料
-
-
-
-
-
貿公
紐菲聖國際貿
海)有限

لثا
$\star$
ID977,290 (註 2)
40

≰₩

$\Xi$
OSD

:Kac
大陸地
ខ្ព
$\frac{1}{2}$
ਸ਼
10 GSD
Ę
$\star$

$\star$

, 並於 93年度就帳 (上海)有限公司業經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於 93年7月31日結束營業 註1:合併公司之榮輝控股有限公司轉投資之紐菲聖國際貿易 面價值全額提列投資損失。

註 2: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大陸地區投資限額係以台富公司净值 60%計算,即 1,628,817 仟元x60%=977,290 仟元。

$-63 -$

附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