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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CC Annual Report 2025

May 6, 2026

52705_rns_2026-05-06_98a38f46-4281-488c-b2b9-9ca094d79d70.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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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8011

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4及113年度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福慧路 219 號 9 樓

電話:(02)2299-1066

  • 1 -

§目 錄§

財務報告 報紙
一、封 面 1 -
二、目 錄 2 -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3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7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8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9~10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11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2~13 -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4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4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5~16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7~31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1~32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2~63 六~二九
(七)關係人交易 71~74 三三
(八)質抵押之資產 74 三四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74~76 三五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76 三六
(十二)其 他 63~71、77、78~79 三十~三二、三七、四十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77、80~84 三八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77、80~84 三八
3.大陸投資資訊 78、85 三八
(十四)部門資訊 78 三九
  • 2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本公司114年度(自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李慶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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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5年3月25日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4 -

茲對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述如下:

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無形資產之減損評估

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係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其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餘額為新台幣 866,720 仟元,無形資產餘額為新台幣 1,844,400 仟元,佔合併資產總額比例係屬重大。

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無形資產係依照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六號「資產減損」之規定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有關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無形資產減損評估之會計政策及相關揭露事項,請詳附註四、五、十五及十八。

若有客觀證據顯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無形資產有減損跡象時,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階層必須評估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無形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因減損測試涉及會計估計及管理階層之假設等重大利斷,是以列為民國 114 年度之關鍵查核事項。

針對前開關鍵查核事項所述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包括:

  1. 取得外部專家出具之資產減損評估報告,了解專家資歷以判斷結果是否足以信賴,並取得專家之獨立性聲明書以判斷其客觀性是否適足。
  2. 評估外部專家減損評估採用之方法論及相關假設是否適當。

其他事項

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 5 -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了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

  5. 6 -


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謝東儒
謝東儒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90347472 號

會計師 李冠豪
李冠豪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72936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25 日
- 7 -


台块

民国

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979,067 13 $ 493,520 7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 24,136 - 21,142 -
1136 按繼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17,500 - - -
1140 合約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二六) 143,993 2 395,626 6
1150 應收累積淨額(附註四、十及三三) 329 - 1,525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十及三三) 411,700 6 329,890 5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十及三三) 5,204 - 7,595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八) 333 - 481 -
130X 存貨(附註四及十一) 427,108 6 464,160 6
1410 預付款項(附註十二及三五) 97,782 1 161,670 2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及三四) 17,489 - 15,739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27,890 1 3,989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2,152,531 29 1,895,335 26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28,376 - 19,844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九) 26,730 - 27,787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四) 210,518 3 233,188 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五、三三、三四及三五) 2,340,072 32 2,331,494 32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六) 210,023 3 190,733 3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四、十七及三四) 132,960 2 216,744 3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十五、十八及三五) 1,808,105 25 1,872,815 26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八) 47,639 1 63,092 1
1915 預付設備款(附註三五) 168,829 2 177,877 3
1920 存出保證金(附註三三) 68,478 1 43,145 1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八及三四) 164,036 2 140,930 2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及二四) 31,252 - 32,706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5,237,018 71 5,350,355 74
1XXX 資產總計 $ 7,389,549 100 $ 7,245,690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九及三四) $ 390,000 5 $ 150,000 2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四、二六及三三) 48,619 1 152,699 2
2150 應付累積(附註二十) 14 - 14 -
2170 應付帳款(附註二十) 149,043 2 130,731 2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一及三三) 157,088 2 150,276 2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八) 6,585 - 17,744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及二) 61,752 1 86,081 1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六) 35,498 1 29,435 1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十九及三四) 835,510 11 -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11,130 - 13,011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695,239 23 729,991 10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九及三四) 1,411,300 19 2,284,836 32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八) 1,916 - 1,747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六) 163,298 2 155,491 2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四、二三及二六) 168,245 3 149,219 2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744,759 24 2,591,293 36
2XXX 負債總計 3,439,998 47 3,321,284 46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1,659,219 23 1,659,219 23
3210 資本公積 1,216,219 16 1,219,892 17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7,666 1 1,104 -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0,581 - 10,581 -
3350 未分配盈餘 323,887 4 375,558 5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372,134 5 387,243 5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5,117 ) - ( 5,477 ) -
34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15,035 - 16,092 -
3400 其他權益總計 9,918 - 10,615 -
31XX 母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3,257,490 44 3,276,969 45
36XX 非控制權益 692,061 9 647,437 9
3XXX 權益總計 3,949,551 53 3,924,406 54
負債與權益總計 $ 7,389,549 100 $ 7,245,690 100

董事長:李慶煌

後附之附註條本

之一部分。

經理人:李宜娟

會計主管:丁思方

  • 8 -

台通光電

民國114年及

日及子公司

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營業收入(附註四、十八、二六及三三)
4110 銷貨收入 $ 750,577 36 $ 909,455 37
4520 工程收入 552,359 27 803,728 32
4600 電信服務收入 724,934 35 768,113 31
4800 其他營業收入 47,557 2 6,003 -
4000 營業收入合計 2,075,427 100 2,487,299 100
營業成本(附註四、十一、十八、二二、二七、三三及三五)
5110 銷貨成本 654,706 31 757,337 31
5520 工程成本 428,345 21 831,301 33
5600 電信服務成本 426,516 21 414,574 17
5800 其他營業成本 28,401 1 8,240 -
5000 營業成本合計 1,537,968 74 2,011,452 81
5900 營業毛利 537,459 26 475,847 19
營業費用(附註四、十、二二、二七及三三)
6100 推銷費用 58,525 3 51,777 2
6200 管理費用 194,493 9 213,660 9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466 - 3,377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 228 ) - 38,918 1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256,256 12 307,732 12
6900 營業淨利 281,203 14 168,115 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四、十四、二二、二七及三三)
7010 其他收入 8,049 - 15,342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22,400 1 309,838 12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33,011 2 58,867 2
7050 財務成本 ( 66,079 ) ( 3 ) ( 78,697 ) ( 3 )
7100 利息收入 6,025 - 6,094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406 - 311,444 12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7900 稅前淨利 $ 284,609 14 $ 479,559 19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八) ( 22,150 ) ( 1 ) ( 38,122 ) ( 1 )
8200 本年度淨利 262,459 13 441,437 18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二四、二五及二八)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056 - 6,042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1,057 ) - 10,103 -
8310 ( 1 ) - 16,145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92 - 2,288 -
8371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40 ) - ( 19 )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90 ) - ( 441 ) -
8360 362 - 1,828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361 - 17,973 -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262,820 13 $ 459,410 18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216,126 11 $ 406,789 16
8620 非控制權益 46,333 2 34,648 2
8600 $ 262,459 13 $ 441,437 18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216,485 11 $ 424,699 17
8720 非控制權益 46,335 2 34,711 1
8700 $ 262,820 13 $ 459,410 18
每股盈餘(附註二九)
9750 基本 $ 1.30 $ 2.43
9850 稀釋 $ 1.30 $ 2.43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李慶煌

經理人:李宜娟

會計主管:丁思方

img-1.jpeg


台通光

民國114年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 蓋餘 其他權益項目 資本控制權益(附註十四及二五) 權益總額
法定蓋餘公積 特別蓋餘公積
$ - $ 10,581 $ 11,037 國外營運機構附將報表抽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庫藏股票總計 $ 768,158 $ 3,743,898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1,709,219 $1,246,156 $ - $ 10,581 $ 11,037 ($ 7,242) $ 5,989 $ - $ 2,975,740
B1 112年度蓋餘分配法定蓋餘公積 - - 1,104 - ( 1,104) - - - -
D1 113年度淨利 - - - - 406,789 - - 406,789 34,648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6,042 1,765 10,103 - 17,910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412,831 1,765 10,103 - 424,699
L1 庫藏股買回 - - - - - - - ( 126,907) ( 126,907)
L3 庫藏股註銷 ( 50,000) ( 29,701) - - ( 47,206) - - 126,907 -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變動數 - 3,673 - - - - - 3,673 1,711
M3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236) - - - - - ( 236) -
O1 子公司減資退還股款 - - - - - - - - ( 145,503)
O1 子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 - ( 11,640)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1,659,219 1,219,892 1,104 10,581 375,558 ( 5,477) 16,092 - 3,276,969
B1 113年度蓋餘分配法定蓋餘公積現金股利 - - 36,562 - ( 36,562) - - - -
D1 114年度淨利 - - - - 216,126 - - 216,126 46,333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1,056 360 ( 1,057) - 359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217,182 360 ( 1,057) - 216,485
M3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3,673) - - - - - ( 3,673) ( 1,711)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1,659,219 $1,216,219 $ 37,666 $ 10,581 $ 323,887 ($ 5,117) $ 15,035 $ - $ 3,257,490

董事長:李慶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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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李宜娟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附將報告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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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丁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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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通光電

民國114年及

113年度

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284,609 $ 479,559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222,806 206,637
A20200 攤銷費用 160,843 152,818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 228) 38,918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損失(利益) 1,821 ( 7)
A20900 財務成本 66,079 78,697
A21200 利息收入 ( 6,025) ( 6,094)
A21300 股利收入 ( 922) ( 1,093)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33,011) ( 58,867)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1,729) ( 38,955)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 20,563) ( 290,411)
A23700 存貨跌價損失(迴轉利益) ( 19,782) 16,708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 210 409
A29900 工程收入 ( 95,375) ( 95,784)
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 - ( 24)
A29900 提列負債準備 413 60,432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3,347) ( 5,414)
A31125 合約資產 251,633 ( 3,416)
A31130 應收票據 1,194 ( 119)
A31150 應收帳款 ( 81,570) ( 163,230)
A31180 其他應收款 3,291 ( 2,964)
A31200 存 貨 52,045 226,374
A31230 預付款項 65,862 53,037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358) 1,970
A3125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1,750) 11,231
A32125 合約負債 ( 104,079) 50,584
A32130 應付票據 - ( 115)
A32150 應付帳款 18,090 ( 28,613)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12,698) 26,629
A32200 負債準備 ( 13,537) ( 96,600)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4,709) 4,675
A32240 淨確定福利資產 396 448
A32990 其他負債 9,459 ( 2,424)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729,068 $ 614,996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7,798) ( 428)
A33500 退還之所得稅 116 106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711,386 614,674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7,500) -
B019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51,750 448,488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7,548) ( 171,028)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3,121 45,874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53,316) ( 26,164)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4,515 3,294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758) ( 645)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增加 ( 23,106) ( 38,333)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2,114 1,842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19,126) ( 48,261)
B07500 收取之利息 5,176 6,062
B07600 收取之股利 922 1,093
B09900 收取子公司及關聯企業股利 19,070 -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94,686) 222,222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240,000 -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 558,638)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788,000 82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828,000) ( 1,215,740)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5,653 53,797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4,469) ( 5,466)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 34,866) ( 23,482)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232,291) ( 11,640)
C04700 子公司現金減資 - ( 145,503)
C04900 庫藏股買回成本 - ( 126,907)
C05600 支付之利息 ( 65,597) ( 79,461)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31,570) ( 1,293,040)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417 2,080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485,547 ( 454,064)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93,520 947,584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979,067 $ 493,52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李慶煌

經理人:李宜娟

會計主管:丁思方

  • 13 -

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係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母公司或台通光電)原名「台通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於 70 年 12 月設立,嗣於 89 年 5 月更名為「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於 99 年 1 月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於該中心之興櫃股票櫃檯買賣,並於 100 年 7 月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上市後,於同年 9 月股票正式掛牌公開買賣。

母公司經營之主要業務為光纜及光纖到家相關配件、局內外傳輸線材、電力傳輸線材、其他產品之製造及銷售、礦石之批發及銷售。

母公司為整合資源及提升經營效率,於 98 年 3 月 25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子公司安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簡易合併案,以母公司為存續公司,安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該合併案以 98 年 4 月 30 日為合併基準日,因安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為母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故母公司就此合併案並未發行新股或支付現金作為合併對價。

母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之主要業務性質及其他說明,請參閱附註十三。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母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 115 年 3 月 9 日經董事會通過。

  • 14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初次適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以下稱「IFRS 會計準則」)

初次適用 114 年度適用之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並未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二) 115 年適用之金管會認可之 IFRS 會計準則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 2026 年 1 月 1 日 |
|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 | 2026 年 1 月 1 日 |
| 「IFRS 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 11 冊」 | 2026 年 1 月 1 日 |
| IFRS 17「保險合約」(含 2020 年及 2021 年之修正) | 2023 年 1 月 1 日 |

本公司評估上述準則或解釋之修正將不致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造成重大影響。

(三)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 1)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 定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2027 年 1 月 1 日(註 2)
IFRS 19「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含 2025 年之修正) 2027 年 1 月 1 日
IAS 21 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2027 年 1 月 1 日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註 2:金管會於 114 年 9 月 25 日宣布我國企業應自 117 年 1 月 1 日適用 IFRS 18,亦得於金管會認可 IFRS 18 後,選擇提前適用。

  • 15 -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及相關配套修正

IFRS 18 將取代 IAS 1「財務報表之表達」,該準則主要變動包括:

  • 本公司應評估是否具有投資於特定類型之資產及提供融資予客戶之特定主要經營活動,據以將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項目分為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及停業單位種類。
  • 損益表應列報營業損益、籌資前稅前損益以及損益之小計及總計。
  • 提供指引以強化彙總及細分規定:本公司須辨認個別交易或其他事項所產生之資產、負債、權益、收益、費損及現金流量,並以共同特性為基礎進行分類與彙總,俾使主要財務報表列報之各單行項目至少具有一項類似特性。具有非類似特性之項目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中應予細分。本公司僅於無法找出較具資訊性之標示時,始將該等項目標示為「其他」。
  • 增加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之揭露:本公司於進行財務報表外之公開溝通,以及向財務報表使用者溝通對本公司整體財務績效某一層面之管理階層觀點時,應於財務報表單一附註揭露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相關資訊,包括該衡量之描述、如何計算、其與 IFRS 會計準則明定之小計或總計之調節以及相關調節項目之所得稅與非控制權益影響等。

此外,IAS 7「現金流量表」進行以下配套修正:

  • 本公司以間接法編製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時,應以營業損益作為調節起始點。
  • 本公司收取之利息及股利應分類為投資活動,而支付之利息及股利應分類為籌資活動。若本公司經評估具有特定主要經營活動,須考量損益表中列報股利收入、利息收入及利息費用之種類,據以決定收取股利、收取利息及支付利息於現金流量表中之分類,惟上述各項現金流量僅能各自分類於現金流量表之單一活動中。

除上述影響外,本公司評估其他準則或解釋之修正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惟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持續評估各號準則或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其他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16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及按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 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三)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 12 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即使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通過發布財務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亦屬流動負債),以及
  3. 於資產負債表日不具有實質權利可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

  • 17 -

母公司從事電信工程業務部分,其營業週期通常長於1年,是以與電信工程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營業週期(約為2至3年)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四)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母公司及由母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已納入被收購或被處分子公司於當期自收購日起或至處分日止之營運損益。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本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

當母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母公司及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已予調整,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且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請參閱附註十三及附表三。

(五)外幣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合資或分公司)之

  • 18 -

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分別歸屬予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

若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所有權益,或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部分權益但喪失控制,或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後之保留權益係金融資產並按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所有可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且與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若部分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未導致喪失控制時,係按比例將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而不認列為損益。在其他任何部分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情況下,累計兌換差額則按處分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六) 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自投資日起 3 個月內到期或清償,具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商業本票、附賣回票債券及定期存款等,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其帳面價值近似公允價值。

(七) 存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價,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採用加權平均法。

(八)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之企業。

本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 19 -

取得成本超過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期損益。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本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損失。本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本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視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亦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本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停止採用權益法,其對原關聯企業之保留權益以公允價值衡量,該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若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合資之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本公司係持續採用權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

  • 20 -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合併財務報告。

(九)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用於商品或勞務之生產或提供、供管理目的而持有且預期使用超過一期之有形項目,於符合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以及成本能可靠衡量之條件時,以成本衡量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十)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亦包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土地。

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本公司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不動產係以結束自用時之帳面金額轉列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十一)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

  • 21 -

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本公司於獲得向公共建設使用者收費之權利時(作為在服務特許權協議中提供建造服務之對價),原始以公允價值認列為無形資產-特許權,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本公司之無形資產係電腦軟體及特許權取得成本。特許權取得成本係依據「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於興建期間所投入之建造成本,並於營運期間,按直線法攤提。

(十二)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投資性不動產、無形資產(商譽除外)及合約成本相關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投資性不動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基礎分攤至個別現金產生單位。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及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因客戶合約所認列之存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無形資產先依存貨減損規定及上述規定認列減損,次依合約成本相關資產之帳面金額超過提供相關商品或勞務預期可收取之對價剩餘金額扣除直接相關成本後之金額認列為減損損失,續將合約成本相關資產之帳面金額計入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以進行現金產生單位之減損評估。

  • 22 -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現金產生單位或合約成本相關資產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現金產生單位或合約成本相關資產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三)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A.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為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未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不符合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附註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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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且非企業合併收購者所認列或有對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中。於投資處分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中,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C.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投資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a. 係於某經營模式下持有,該模式之目的係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
b. 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應收帳款與應收票據等)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有效利息法決定之總帳面金額減除任何減損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任何外幣兌換損益則認列於損益。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計算。

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係指發行人或債務人已發生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債務人很有可能聲請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或由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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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資產及合約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含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減損損失。

應收帳款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其他金融資產係先評估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若未顯著增加,則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若已顯著增加,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預期信用損失係以發生違約之風險作為權重之加權平均信用損失。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代表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12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則代表金融工具於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本公司為內部信用風險管理目的,在不考量所持有擔保品之前提下,判定下列情況代表金融資產已發生違約:

A. 有內部或外部資訊顯示債務人已不可能清償債務。

B. 逾期超過 120 天,除非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顯示延後之違約基準更為適當。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惟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不減少其帳面金額。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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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整體除列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2. 權益工具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母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其帳面金額係按股票種類加權平均計算。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母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十四) 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包括源自服務特許權協議中特別載明基礎建設於歸還予授予人前應維護或復原之合約義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若負債準備係以清償該現時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衡量,其帳面金額係為該等現金流量之現值(若貨幣之時間價值影響重大)。

於銷售合約下之保固義務係依管理階層對清償本公司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值,於相關商品認列收入時認列。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衡量已簽訂尚未履行之銷售合約,就履行合約義務所不可避免之成本產生超過預期從該合約可獲得之經濟效益時,認列因虧損性合約產生之現時義務為負債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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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工程項目與所協議之規格相符之保固義務係依管理階層對清償本公司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值,於相關工程認列收入時認列。

(十五) 收入認列

本公司於客戶合約辨認履約義務後,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履約義務,並於滿足各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1. 商品銷貨收入

商品銷貨收入來自光纜及光纖到家相關配件、局內外傳輸線材、電力傳輸線材、其他產品之銷售。由於產品主要係於起運時貨運抵客戶指定地點時,客戶對商品已有訂定價格與使用之權利且負有再銷售之主要責任,並承擔商品陳舊過時風險,本公司係於該時點認列收入及應收帳款。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控制並未移轉,是以去料時不認列收入。

2. 工程收入

由於建造所投入之成本與履約義務之完成程度直接相關,本公司係以實際投入成本佔預期總成本比例衡量完成進度。本公司於建造過程逐步認列合約資產,於開立帳單時將其轉列為應收帳款。若已收取之工程款超過認列收入之金額,差額係認列為合約負債。依合約條款由客戶扣留之工程保留款旨在確保本公司完成所有合約義務,於本公司履約完成前係認列為合約資產。

履約義務之結果若無法可靠衡量,僅在滿足履約義務之已發生成本預期可回收之範圍內認列工程收入。

3. 電信服務收入

電信服務收入主要為電信光纖固網通訊及相關服務,依約定費率計價,月租型客戶其月租費收入係按月認列,預付型用戶收入則按用戶實際使用量認列。於服務提供前所收取之預收款項係認列為合約負債,並於實際提供服務後轉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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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服務特許權收入

本公司取得「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約定由本公司進行臺北市光纖網路之基本建設或升級服務,本公司於獲得向公共建設使用者收費之權利時(作為在服務特許權協議中提供建造服務之對價,並衡量無形資產-特許權之公允價值),隨時間逐步認列工程收入與合約資產,於興建完成後轉列無形資產-特許權。於營運階段,本公司係於實際提供電信服務時,依合約約定金額認列電信服務收入。

(十六) 租賃

本公司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

  1. 本公司為出租人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營業租賃下,減除租賃誘因後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益。

租賃協議中非取決於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金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收益。

  1. 本公司為承租人

除適用認列豁免之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及短期租賃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其他租賃皆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使用權資產原始按成本衡量,後續按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調整租賃負債之再衡量數。使用權資產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使用權資產採直線基礎自租賃開始日起至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

租賃負債原始按租賃給付(包含固定給付及取決於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等)之現值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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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

後續,租賃負債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且利息費用係於租賃期間分攤。若租賃期間或用於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本公司再衡量租賃負債,並相對調整使用權資產,惟若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已減至零,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對於不以單獨租賃處理之租賃修改,因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負債再衡量係調減使用權資產,並認列租賃部分或全面終止之損益;因其他修改之租賃負債再衡量係調整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十七) 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僅於可合理確信本公司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始予以認列。

與收益有關之政府補助係於其意圖補償之相關成本於本公司認列為費用之期間內,按有系統之基礎認列於其他收入。

若政府補助係用於補償已發生之費用或損失,或係以給與本公司立即財務支援為目的且無未來相關成本,則於其可收取之期間認列於損益。

(十八)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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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剩餘)。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十九) 股份基礎給付協議-員工認股權

本公司於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法保留部分股份由員工認購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以給與日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為基礎,衡量所取得勞務之公允價值,並同時認列為薪資費用及資本公積。

(二十)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本公司依各所得稅申報轄區所制定之法規決定當期所得(損失),據以計算應付(可回收)之所得稅。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係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認列。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1.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等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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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3. 本年度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若當期所得稅或遞延所得稅係自企業合併所產生,其所得稅影響數納入企業合併之會計處理。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無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無形資產,若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係按該等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即該等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評估,市場價格或未來現金流量變動將影響該等資產可回收金額,可能導致本公司需額外認列減損損失或迴轉已認列之減損損失,截至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止,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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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無形資產之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十五及十八。

重大會計判斷

服務特許權協議下無形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本公司之服務特許權協議係與臺北市政府簽訂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書,契約期間自簽約日起,共計 25 年。就該服務特許權協議之內容,本公司於獲得向公共服務使用者收費之權利範圍內,以公允價值認列為無形資產,另已載明無須歸還予授予人之基礎建設部分,若其預期全部耐用年限內均用於進行臺北市光纖網路硬體設備之鋪設及光纖網路使用服務之營運中,亦應同步適用 IFRIC 12「服務特許權協議」之處理;若其預期全部耐用年限內該基礎建設非均用於服務特許權協議中,亦即該基礎建設屬本公司於服務協議期間結束時所控制之任何重大剩餘權益,則適用 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理。截至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無形資產之帳面價值,請參閱附註十五及十八。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零用金及庫存現金 $ 1,316 $ 1,442
支票及活期存款 962,251 455,078
約當現金
原始到期日在 3 個月以內之
定期存款 15,500 37,000
$ 979,067 $ 493,520

本公司約當現金及設質定存單(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區間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原始到期日在 3 個月以內之
定期存款 1.285%~1.465% 1.225%~1.285%
設質之定存單 1.225%~1.715% 0.800%~1.715%

七、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 $ 17,500 $ -

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利率為 1.435% 。

八、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非衍生金融資產
-基金 $ 4,141 $ 6,926
-上市櫃股票 19,995 14,216
$ 24,136 $ 21,142
非流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非衍生金融資產
-基金 $ 28,376 $ 19,844

九、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非流動
國內投資
未上市(櫃)股票
形電股份有限公司 $ - $ -
皇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730 27,787
$ 26,730 $ 27,787

本公司依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非上市櫃公司之普通股,並預期透過長期投資獲利。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若將該等投資之短期公允價值波動列入損益,與前述長期投資規劃並不一致,因此選擇指定該等投資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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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329 $ 1,523
減:備抵損失 - -
$ 329 $ 1,523
因營業而發生 $ 329 $ 1,523
非因營業而發生 - -
$ 329 $ 1,523
應收帳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應收帳款 $ 451,763 $ 370,194
減:備抵損失 40,063 40,304
$ 411,700 $ 329,890
其他應收款
應收贖回基金款 $ - $ 2,962
應收技術服務收入 843 1,661
應收租賃補助款 - 1,152
應收定存息 1,542 693
應收網路互連費 605 506
應收工程押標金 2,000 -
其 他 214 621
5,204 7,595
減:備抵損失 - -
$ 5,204 $ 7,595

本公司之客戶群主要為國內外電信公司或同業,於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應收帳款餘額中,顯著集中於重要客戶而存在之信用風險,請參閱附註三十。

本公司於國內及東南亞等地區之商品銷售平均授信期間約為90天至120天,於大陸地區之授信期間係依合約約定或依大陸市場慣性交易條件收取帳款,故無特定天期,另對該應收帳款皆不予計息。

在接受新客戶之前,本公司係由業務人員透過外部資訊或經由拜訪了解客戶後,評估該客戶之信用品質並設定該客戶之信用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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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資產負債表日已逾期但本公司尚未認列備抵損失之應收帳款,因其信用品質並未重大改變,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金額,本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保障。此外,本公司亦不具有將應收帳款及對相同交易對方之應付帳款互抵之法定抵銷權。

本公司採用 IFRS 9 之簡化作法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使用準備矩陣計算,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況、產業經濟情勢,並同時考量 GDP 預測及產業展望。

若有證據顯示交易對方面臨嚴重財務困難且本公司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額,例如交易對方正進行清算或債權已逾期超過一定天數,本公司直接沖銷相關應收帳款,惟仍會持續追索活動,因追索回收之金額則認列於損益。

本公司依準備矩陣衡量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如下:

114年12月31日

(一) 政府組織

未逾期 逾 1 ~ 60 天 期 61 ~ 120 天 逾 超過 120 天 個別評估 合計
預期損失率 0% 0% 0% 0%~100% 100%
總帳面金額 $ 104,110 $ - $ - $ - $ 39,112 $ 143,222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 ( 39,112) ( 39,112)
攤銷後成本 $ 104,110 $ - $ - $ - $ - $ 104,110

(二) 企業組織及個人用戶

未逾期 逾 1 ~ 60 天 期 61 ~ 120 天 逾 超過 120 天 個別評估 合計
預期損失率 0%~0.13% 0%~21.28% 44.45%~61.88% 100% 100%
總帳面金額 $ 306,649 $ 673 $ 602 $ 7 $ 610 $ 308,541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20) ( 46) ( 268) ( 7) ( 610) ( 951)
攤銷後成本 $ 306,629 $ 627 $ 334 $ - $ - $ 307,590

113年12月31日

(一) 政府組織

未逾期 逾 1 ~ 60 天 期 61 ~ 120 天 逾 超過 120 天 個別評估 合計
預期損失率 0% 0% 0% 0%~100% 100%
總帳面金額 $ 98,955 $ 4,386 $ - $ - $ 39,205 $ 142,546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 ( 39,205) ( 39,205)
攤銷後成本 $ 98,955 $ 4,386 $ - $ - $ - $ 103,341

(二) 企業組織及個人用戶

預期損失率 本 論 期 逾 期 逾 期 逾 期 個 別 評 估 合計
0% = 0.06% 1 ~ 6 0 13.63% = 37.76% 60.07% = 62.50% 66.67% = 100% 100%
總帳面金額 $ 224,842 $ 2,248 $ 8 $ 110 $ 440 $ 227,648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8 ) ( 537 ) ( 5 ) ( 109 ) ( 440 ) ( 1,099 )
攤銷後成本 $ 224,834 $ 1,711 $ 3 $ 1 $ - $ 226,549

本公司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備抵損失之變動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年初餘額 $ 40,304 $ 1,405
本年度提列(迴轉)減損損失 ( 228 ) 38,918
本年度實際沖銷 ( 13 ) ( 36 )
外幣換算差額 - 17
年底餘額 $ 40,063 $ 40,304

十一、存貨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製 成 品 $ 212,944 $ 186,121
在 製 品 28,771 38,427
原 物 料 185,393 239,429
在途存貨 - 183
$ 427,108 $ 464,160

銷 貨 成 本 性 質 如 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已銷售之存貨成本 $ 670,175 $ 753,399
提列(迴轉)存貨跌價損失 ( 19,782 ) 16,708
提列(迴轉)負債準備
(附註二二) 4,313 ( 12,845 )
存貨報廢損失 - 75
$ 654,706 $ 757,337

114年度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主要係因物料使用去化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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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預付款項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預付工程款 $ 55,641 $ 97,745
預付貨款 12,062 22,462
預付稅額 9,035 15,452
預付進口款項 3,755 1,039
其他 17,289 24,972
$ 97,782 $ 161,670

十三、子公司

(一) 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及其他說明 所持股權百分比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台通光電 千通光電事業有限公司(薩摩亞)(以下稱千通光電) 於93年2月設立於楓里西斯,主要從事轉投資及進出口貿易等業務。因98年4月安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台通光電合併,成為台通光電直接持有之子公司。並於111年1月將設立地點遷移至薩摩亞。 100% 100%
瓊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瓊蓮公司) 於100年4月新增投資,主要從事通訊備及線材之銷售。 100% 100%
台灣智慧光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台智網) 於101年1月設立,係母公司依100年12月16日取得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之契約所成立之公司,主要從事電信事業。(註一) 68.22% 68.22%
鑫通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鑫通資源) 於103年6月設立,主要從事國際貿易業。 89.71% 89.71%
SING TUNG TECHNOLOGIES PTE.LTD.(以下簡稱SING TUNG) 於105年1月設立於新加坡,係因母公司於104年度取得新加坡電信公司防火包材工程專案,所成立之公司,主要從事通信網路工程事業。 97% 97%
大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大通建設) 於106年8月設立,主要從事營建業。(註二) 51% 51%
千通光電 安徽通華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稱通華光電) 於92年9月設立於中國安徽,主要生產及銷售自產的通信光纜、電纜及通信相關產品。(註三) 97% 97%

註一:台智網自101年1月6日經核准設立,並於101年6月18日經金管會核准股票公開發行。其主要營業項目為有線通信網路服務業務,於102年4月取得市內網路業務網路建設許可證,開始臺北市光纖網路佈建工程,於103年7月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市內網路業務特許執照,並於110年8月經NCC核准登記為電信事業。


註二:大通建設於112年6月15日經股東會決議解散。截至114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清算程序。

註三:母公司於111年1月14日董事會決議執行通華光電之解散清算程序,並已於115年2月2日取得註銷登記核准函。

註四:114及113年度除台智網為重要子公司外,千通光電、瓊蓮公司、鑫通資源、通華光電、SING TUNG及大通建設,均為非重要子公司。

註五:本公司未有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二)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資訊

子 公司 名 稱 非控制權益所持股權及表決權比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台智網公司 31.78% 31.78%

主要營業場所及公司註冊之國家資訊,請參閱附表三。

子公司名稱 分配予非控制權益之損益 非控制權益
114年度 113年度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台智網 $ 45,383 $ 34,069 $ 683,504 $ 639,845

以下子公司之彙總性財務資訊係以公司間交易銷除前之金額編製:

台智網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292,654 $ 377,394
非流動資產 2,991,119 3,146,424
流動負債 ( 148,641) ( 117,427)
非流動負債 ( 994,634) ( 1,403,253)
權益 $ 2,140,498 $ 2,003,138
114年度 113年度
--- --- ---
營業收入 $ 955,393 $ 872,684
本年度淨利 $ 142,783 $ 107,189
其他綜合損益 ( 39) ( 19)
綜合損益總額 $ 142,744 $ 107,170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現金流量
營業活動 $ 393,970 $ 371,850
投資活動 ( 6,889) ( 191,328)
籌資活動 ( 459,198) ( 677,356)
淨現金流出 ($ 72,117) ($ 496,834)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之股利 $ - $ 11,640
減資支付予非控制權益之股款 $ - $ 145,503

十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建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建通國際) $ 210,518 $ 194,503
東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東豐科技) - 38,685
$ 210,518 $ 233,188
公司名稱 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
--- --- ---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建通國際 24.03% 24.03%
東豐科技 - 14.15%

母公司於113年11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每股新台幣71.8元處分智通聯網全數股份6,265仟股,處分價款為448,488仟元(扣除稅費後),前述股份已於113年11月18日完成股權移轉並認列處分投資利益290,393仟元(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及沖減資本公積236仟元。

東豐科技於113年7月至12月陸續辦理現金增資合計79,008仟元,皆以每股25元發行,合計3,160仟股,子公司台智網未按持股比例認購,因此持股比例由 20.16% 減少至 14.15% 。母公司綜合考量台智網在東豐科技董事會所佔董事席次,判斷對東豐科技仍具重大影響力。此項交易致本公司對其所有權權益之變動金額調增資本公積3,673仟元及非控制權益1,711仟元。

  • 39 -

台智網於114年9月以每股新台幣34.5元處分東豐科技全數股份1,500仟股,處分價款為51,750仟元,前述股份已完成股權移轉並認列處分投資利益20,563仟元(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及沖減資本公積3,673仟元及非控制權益1,711仟元。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資訊彙總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本公司享有之份額
本年度淨利 $ 33,011 $ 58,867
其他綜合損益 ( 40) ( 1)
綜合損益總額 $ 32,971 $ 58,866

十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A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通訊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房貸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合計
成本
113年1月1日餘額 $ 808,121 $ 616,299 $ 488,057 $ 1,393,583 $ 60,254 $ 26,390 $ 97,962 $ 12,226 $ 16,230 $ 3,519,122
增添 1,285 2,129 43,620 31,468 4,292 396 795 - 79,252 163,237
處分 - (31,031) (651) - (1,480) - - - - (33,162)
外幣兌換差額大影響 - 839 - - 155 - - - - 994
重分類 772 - 2,432 33,413 - - - - (10,048) 15,589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810,178 $ 588,256 $ 533,478 $ 1,447,464 $ 63,221 $ 26,786 $ 98,757 $ 12,226 $ 85,434 $ 3,665,780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3年1月1日餘額 $ - $ 68,650 $ 325,504 $ 622,759 $ 36,641 $ 19,516 $ 85,473 $ 11,862 $ - $ 1,170,405
縮短一處分資產 - (24,419) (651) - (1,173) - - - - (26,243)
折舊費用 - 29,431 32,001 112,644 6,277 2,991 5,886 48 - 189,278
外幣兌換差額大影響 - 746 - - 100 - - - - 846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 74,408 $ 356,854 $ 735,403 $ 41,845 $ 22,507 $ 91,359 $ 11,910 $ - $ 1,334,286
113年12月31日淨額 $ 810,178 $ 513,828 $ 176,624 $ 712,061 $ 21,376 $ 4,279 $ 7,398 $ 316 $ 85,434 $ 2,331,494
成本
114年1月1日餘額 $ 810,178 $ 588,236 $ 533,478 $ 1,447,464 $ 63,221 $ 26,786 $ 98,757 $ 12,226 $ 85,434 $ 3,665,780
增添 - 655 15,041 16,711 4,743 550 17,514 - 31,362 86,576
處分 - - (13,294) (181) (12,699) - (404) - - (26,578)
外幣兌換差額大影響 - - - - 31 - - - - 31
重分類 83,784 - 33,911 4,689 783 - - - (6,420) 116,747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893,962 $ 588,891 $ 569,136 $ 1,468,683 $ 56,079 $ 27,336 $ 115,867 $ 12,226 $ 110,376 $ 3,842,556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4年1月1日餘額 $ - $ 74,408 $ 356,854 $ 735,403 $ 41,845 $ 22,507 $ 91,359 $ 11,910 $ - $ 1,334,286
縮短一處分資產 - - (13,293) (140) (11,349) - (404) - - (25,186)
折舊費用 - 28,544 37,895 117,045 5,426 3,099 1,305 48 - 193,340
外幣兌換差額大影響 - - - - 24 - - - - 24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 102,952 $ 381,454 $ 852,308 $ 35,946 $ 25,606 $ 92,260 $ 11,958 $ - $ 1,502,484
114年12月31日淨額 $ 893,962 $ 485,939 $ 187,682 $ 616,375 $ 20,133 $ 1,730 $ 23,607 $ 268 $ 110,376 $ 2,340,072

台智網於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對於「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營運案」所持有之通訊設備及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服務特許權(帳列無形資產)進行減損評估,於該日可回收金額大於帳面金額,並無需認列減損損失;台智網係採用使用價值作為前述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所採用之稅前折現率分別為 11.7% 及 11.1%,可回收金額係依據非關係人之獨立評價專家出具之資產減損評估報告為基礎。

  • 40 -

通華光電於113年7月與非關係人來安縣萬益機械有限公司簽訂廠房轉讓合約,並於113年9月完成所有權移轉,處分價款為人民幣11,000仟元並認列處分利益為人民幣8,758仟元(折合新台幣為38,982仟元)。

母公司於111年10月簽訂農業用地買賣契約書,因所購入之農業用地無法以母公司名義辦理過戶,暫以母公司董事長李慶煌之名義登記,並與其簽訂不動產借名登記契約書,明定雙方之權利義務。母公司陸續向有關機關申請土地變更編定中。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借名登記土地為71,602仟元。

台智網為建置電信機房,於113年10月18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與關係人慶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慶通公司)簽訂不動產預購契約案,取得台通光電與慶通公司合作興建房屋案之部分戶數及停車位,共計土地91.18坪、房屋主建物488.45坪及停車位62.39坪,契約總價為371,296仟元。截至114年12月31日,台智網已依工程進度支付價款74,259仟元。

本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三四。

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房屋及建築
廠房主建物 25至40年
房屋附屬設備及裝修工程 3至20年
機器設備
光纜、電線電纜製造及試驗設備 2至38年
其他製造設備 2至15年
通訊設備 3至15年
運輸設備 2至20年
辦公設備 3至5年
租賃改良 1至21年
其他設備 7至15年
  • 41 -

十六、租賃協議

(一)使用權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土地 $ 182,240 $ 157,896
建築物 26,878 29,928
運輸設備 792 2,570
辦公設備 113 339
$ 210,023 $ 190,733
114年度 113年度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 48,736 $ 165,163
使用權資產之除列 $ - $ 3,270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土地 $ 14,448 $ 3,176
建築物 12,994 12,694
運輸設備 1,778 1,263
辦公設備 226 226
$ 29,446 $ 17,359

除以上所列增添、除列及認列折舊費用外,本公司之使用權資產於114及113年度並未發生重大轉租及減損情形。

(二)租賃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流動 $ 35,498 $ 29,435
非流動 $ 163,298 $ 155,491

本公司租賃負債之折現率區間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土地 2.19%~2.29% 2.29%
建築物 2.04%~2.68% 2.04%
運輸設備 2.29% 2.14%~2.29%
辦公設備 1.44% 1.44%
  • 42 -

(三) 重要承租活動及條款

本公司承租土地、廠房及辦公場所,租金係按實際承租坪數計算並按年或按月支付1次,租期期滿可續約,租賃期間為3至20年。本公司承租車輛,租金按月支付1次,租賃期間為2年。於租賃期間終止時,本公司之租賃協議並無優惠承購權。

(四) 其他租賃資訊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出租投資性不動產之協議請參閱附註十七。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租賃費用 $ 5,703 $ 7,231
低價值資產租賃費用 $ 62 $ 62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45,209) ($ 32,225)

租賃期間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開始之所有承租承諾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承租承諾 $ - $ 9,503

十七、投資性不動產

成 本 投資性不動產
113年1月1日及12月31日餘額 $ 216,744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3年1月1日及12月31日餘額 $ -
113年12月31日淨額 $ 216,744
成 本
114年1月1日餘額 $ 216,744
重 分 類 ( 83,784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132,960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4年1月1日及12月31日餘額 $ -
114年12月31日淨額 $ 132,960
  • 43 -

本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於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553,364仟元及657,090仟元,該公允價值未經獨立評價人員評價,該評價係參考類似房仲業最近期不動產交易價格之市場證據進行評估之結果,並歸類在公允價值層級中之第3等級。

本公司之所有投資性不動產皆係自有權益。本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之投資性不動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四。

截至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母公司將位於五股之土地(帳面金額均為132,960仟元)與慶通股份有限公司及皇鼎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採合建分屋方式興建廠辦大樓(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三三(十二))。

十八、無形資產

服務特許權 電腦軟體 合計
成本
113年1月1日餘額 $2,735,075 $215,509 $2,950,584
單獨取得 95,784 645 96,429
113年12月31日餘額 $2,830,859 $216,154 $3,047,013
累計攤銷及減損
113年1月1日餘額 $806,198 $215,182 $1,021,380
攤銷費用 152,153 665 152,818
113年12月31日餘額 $958,351 $215,847 $1,174,198
113年12月31日淨額 $1,872,508 $307 $1,872,815
成本
114年1月1日餘額 $2,830,859 $216,154 $3,047,013
單獨取得 95,375 758 96,133
114年12月31日餘額 $2,926,234 $216,912 $3,143,146
累計攤銷及減損
114年1月1日餘額 $958,351 $215,847 $1,174,198
攤銷費用 160,157 686 160,843
114年12月31日餘額 $1,118,508 $216,533 $1,335,041
114年12月31日淨額 $1,807,726 $379 $1,808,105

(一) 本公司與臺北市政府於101年1月簽訂「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主要係為部署與營運臺北市全區全覆蓋之光纖網路,以強化並提升臺北市之寬頻環境,本公司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


以設質之定存單作為該案之履約保證金分別為 63,994 仟元及 63,215 仟元。(帳列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二) 本公司提供建造服務交換前述營運案之服務特許權協議,分別於 114 及 113 年度認列工程收入為 95,375 仟元及 95,784 仟元;工程成本為 73,871 仟元及 80,750 仟元,提供建造時應收之對價係按公允價值認列為無形資產,該公允價值係依據京瑞資產鑑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無形資產評價報告為基礎。

(三) 本公司光纖上網服務在臺北市 12 行政區已全數開台,且本公司於 106 年 10 月已完成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市錄影監視系統中心及現場設備統包工程」及「擴充建置臺北市錄影監視系統第二期工程採購案」數區域傳輸系統,前述營運案所認列之無形資產-服務特許權於實際營運階段之特許期間內攤銷。

(四) 上述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攤銷費用:

電腦軟體 3至5年
服務特許權 特許期間至125年12月29日

(五) 台智網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無形資產之減損評估,請參閱附註十五。

十九、銀行借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銀行擔保借款(附註三四) $ 390,000 $ 150,000
長期借款
銀行聯貸借款 $ 967,000 $ 1,385,000
銀行擔保借款(附註三四) 1,283,510 905,510
2,250,510 2,290,510
減:未攤銷銀行長期借款成本 3,700 5,674
減:列為一年內到期部分 835,510 -
$ 1,411,300 $ 2,284,836

(一) 截至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銀行短期擔保借款有效利率皆為 2.07% 。

(二) 銀行長期擔保借款之借款到期日陸續於 119 年 11 月到期,截至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有效年利率皆為 2.165%~2.24%,按月繳息,償還方式係到期一次清償本金。

(三) 台智網於 112 年 9 月 25 日與兆豐商業銀行等 9 家銀行簽訂額度為 19 億元之 5 年期聯合授信合約(112 年 10 月首次動撥),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有效利率皆為 2.764%。此次授信案係為支應「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所需資金,並由台通光電作為連帶保證人,其相關條款及截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已動用金額如下:

甲項授信 實際動用/ 授信期間 償還辦法
授信額度 保證餘額
$ 1,300,000 $ 687,000 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5年之日止。 首次動用日起算滿 9 個月為第一期,後以 3 個月為一期,共 18 期;前 17 期每期攤還2.5%,第 18 期償還57.5%。台智網截至114 年 12 月 31 日已提前償還一年內到期本金 130,000 仟元。 不可循環動用,可分次動用,簽約日起算滿 6 個月,未動用之額度即取消。
乙項授信 200,000 - 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5年之日止。 首次動用日起算滿 36 個月為第一期,後以3個月為一期,共9期;前8期每期攤還4%,第9期償還68%。 不可循環動用,可分次動用,首次動用日起算滿36 個月,未動用之額度即取消。
丙項授信 400,000
(本聯合授信案之丙、丁兩項合計授信餘額不得逾$400,000) 280,000 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5年之日止。 到期一次清償。 可循環動用,每筆動用期間最短為60日,最長不得逾180日。
丁項授信 120,000
(本聯合授信案之丙、丁兩項合計授信餘額不得逾$400,000) 2,000 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5年之日止。 保證期間至授信案屆滿為止。 可循環動用,每筆保證函到期日最長不得逾兩年。

依合約規定,台智網於合約存續期間內,每半年度個別財務報表:(1)流動比率應維持於 100% 以上;(2)負債比率(負債總額/股東權益)應維持在 100% 以下,自 115 年起應維持在 80% 以下;(3)淨值應不低於 17 億元,自 114 年起應不低於 14 億元。

  • 46 -

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台智網並未違反相關授信合約之規定。

(四) 銀行借款提供抵押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三四。

二十、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114年12年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 14 $ 14
應付帳款 $149,043 $130,731

本公司購貨之平均賒帳期間一般為3個月。本公司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於預先約定之信用期限內償還。

二一、其他應付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及獎金 $ 54,535 $ 56,295
應付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20,055 27,561
應付設備款 19,377 349
應付稅捐 19,199 11,398
應付清理費 6,358 16,938
其 他 37,564 37,735
$ 157,088 $ 150,276

二二、負債準備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虧損性銷售合約 $ 35,955 $ 49,203
或有損失負債準備 16,600 20,433
員工福利 9,197 8,530
保固 - 7,915
$ 61,752 $ 86,081
非流動(附註二三)
除役負債 $ 12,721 $ 12,721
或有損失負債準備 35,600 35,600
保固 11,653 448
$ 59,974 $ 48,769

虧損性合約 保固 除役負債 或有損失負債準備 合計
114年1月1日餘額 $ 49,203 $ 8,363 $ 12,721 $ 56,033 $ 126,320
本年度新增(迴轉)(帳列工程成本) ( 1,889) 1,822 - - ( 67)
本年度新增(帳列銷貨成本) 2,553 1,760 - - 4,313
本年度迴轉(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 - - - ( 3,833) ( 3,833)
本年度結清或使用 ( 13,912) ( 292) - - ( 14,204)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35,955 $ 11,653 $ 12,721 $ 52,200 $ 112,529
113年1月1日餘額 $ 113,102 $ 1,607 $ 12,721 $ 35,600 $ 163,030
本年度新增(帳列工程成本) 45,288 7,451 - - 52,739
本年度新增(迴轉)(帳列銷貨成本) ( 12,865) 20 - - ( 12,845)
本年度新增(帳列管理費用) - - 105 - 105
本年度新增(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 - - - 20,433 20,433
本年度結清或使用 ( 96,322) ( 715) ( 105) - ( 97,142)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49,203 $ 8,363 $ 12,721 $ 56,033 $ 126,320

(一)虧損性銷售合約之負債準備係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衡量已簽訂尚未履行之不可取消銷售合約,就履行合約義務所發生之必要成本,超過預期從該合約所獲得之經濟效益金額。本公司預計於一年內履行合約,該估計可能隨履約狀況及原物料成本之異動而改變。

(二)員工福利負債準備係員工既得服務休假權利之估列。

(三)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本公司管理階層對於工程合約因保固義務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

(四) 除役負債之負債準備係對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成本及所承租之土地所估計之拆除、遷移及回復原狀之義務,認列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成本及除役負債。若清償此義務之估計金額或折現率變動,而改變前述義務之估計數時,於當期調整相關成本及負債;因時間經過而增加之負債金額認列為利息費用。

(五)或有損失負債準備係依本公司對合約履行之延誤所導致未來可能支付之逾期違約金最佳估計數。

  • 48 -

  • 49 -

二三、其他非流動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負債準備-非流動(附註二二) $ 59,974 $ 48,769
存入保證金 87,359 89,003
其 他 20,912 11,447
$ 168,245 $ 149,219

二四、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本公司於114及113年度依照確定提撥計畫中明定比例應提撥之金額已於合併綜合損益表認列費用總額分別為12,695仟元及13,182仟元。

(二)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 2% 提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本公司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3,577 $ 3,055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9,487) ( 8,305)
淨確定福利資產 ($ 5,910) ($ 5,250)

本公司淨確定福利資產(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變動如下: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
資產 |
| --- | --- | --- | --- |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13,570 | ($ 13,226) | $ 344 |
| 服務成本 |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616 | - | 616 |
| 利息費用(收入) | 133 | ( 130) | 3 |
| 認列於損益 | 749 | ( 130) | 619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1,210) | ( 1,210) |
| 精算利益-財務假設變動 | ( 92) | - | ( 92) |
| 精算利益-經驗調整 | ( 4,740) | - | ( 4,740)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4,832) | ( 1,210) | ( 6,042) |
| 雇主提撥 | - | ( 171) | ( 171) |
| 計畫資產支付數 | ( 6,432) | 6,432 | - |
| 113年12月31日 | $ 3,055 | ($ 8,305) | ($ 5,250) |
| 114年1月1日餘額 | $ 3,055 | ($ 8,305) | ($ 5,250) |
| 服務成本 |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567 | - | 567 |
| 利息費用(收入) | 46 | ( 125) | ( 79) |
| 認列於損益 | 613 | ( 125) | 488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965) | ( 965) |
|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動 | 100 | - | 100 |
| 精算利益-經驗調整 | ( 191) | - | ( 191)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91) | ( 964) | ( 1,056) |
| 雇主提撥 | - | ( 92) | ( 92) |
| 114年12月31日 | $ 3,577 | ($ 9,487) | ($ 5,910) |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2.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3. 50 -


  1.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250% 1.500%
薪資預期增加率 2.500% 2.500%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增加 0.25% ($ 100) ($ 92)
減少 0.25% $ 104 $ 96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 0.25% $ 103 $ 95
減少 0.25% ($ 99) ($ 92)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預期1年內支付金額 $ 1,207 $ -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75 $ 163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12.8年 15.0年

二五、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200,000 200,000
額定股本 $ 2,000,000 $ 2,0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165,922 165,922
已發行股本 $ 1,659,219 $ 1,659,219

(二)資本公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註)
股票發行溢價 $ 985,607 $ 985,607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229,684 229,684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 3,673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現金增資員工認股權 928 928
$1,216,219 $1,219,892

註: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三)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母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母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母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母公司章程規定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政策,請參閱附註二七之(四)員工福利費用。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 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母公司於114年5月26日及113年5月31日舉行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13及112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36,562 $ 1,104
現金股利 $ 232,291 $ -
每股現金股利(元) $ 1.4 $ -

母公司於115年3月9日董事會擬議114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盈餘分配案
法定盈餘公積 $ 21,718
現金股利 116,145
每股現金股利(元) 0.7

有關114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115年5月25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四)其他權益項目

  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14年度 113年度
年初餘額 ($ 5,477) ($ 7,242)
當年度產生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477 2,219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份額 - ( 13)
相關所得稅 ( 90) ( 441)
重分類調整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份額 ( 27) -
年底餘額 ($ 5,117) ($ 5,477)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114年度 113年度
年初餘額 $ 16,092 $ 5,989
當年度產生
未實現損益
權益工具 ( 1,057) 10,103
年底餘額 $ 15,035 $ 16,092

(五)非控制權益

114年度 113年度
年初餘額 $ 647,437 $ 768,158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本年度淨利 46,333 34,648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資本公積變動之調整 ( 1,711) 1,711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關聯
企業調整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3)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5 63
子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 ( 145,503)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 ( 11,640)
年底餘額 $ 692,061 $ 647,437

子公司台智網於112年12月14日股東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退回股款,銷除已發行股份45,779仟股,減資比例為 20% 。上述現金減資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於112年12月26日申報生效,減資基準日為113年1月8日,並已辦妥變更登記。

(六)庫藏股票

單位:仟股

買回以註銷
113年1月1日股數 -
本期增加 5,000
本期減少 ( 5,000)
113年12月31日股數 -

母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不得享有股利之分派及表決權等權利。

母公司於113年3月8日董事會決議自113年3月11日至113年5月10日間買回庫藏股5,000仟股,買回股份目的係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1,132,704仟元,買回區間價格為每股26元至35元,但股價若跌破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前述庫藏股已於113年4月8日全數買回,買回金額共


計 126,907 仟元,買回之庫藏股於 113 年 6 月 11 日經董事會通過辦理減資註銷,並於 113 年 7 月 18 日辦妥變更登記。

二六、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客戶合約收入
銷貨收入 $ 750,577 $ 909,455
工程收入 552,359 803,728
電信服務收入 724,934 768,113
其他收入 47,557 6,003
$ 2,075,427 $ 2,487,299

(一)合約餘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合約資產-流動
工程服務 $ 143,993 $ 395,626
勞務服務 - -
143,993 395,626
減:備抵損失 - -
$ 143,993 $ 395,626
合約負債(帳列合約負債-流動及其他非流動負債)
商品銷售 $ 28,324 $ 28,364
工程服務 7,029 99,276
電信服務 865 1,248
其 他 12,853 24,262
$ 49,071 $ 153,150
合約負債-流動 $ 48,619 $ 152,699
合約負債-非流動 452 451
$ 49,071 $ 153,150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來自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其他無重大變動。

來自年初合約負債於當期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商品銷售 $ 9,607 $ 20,202
工程服務 98,958 69,823
電信服務 817 1,020
其 他 21,461 1,697
$ 130,843 $ 92,742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帳款請詳附註十。

本公司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合約資產將於開立帳單時轉列為應收帳款,其信用風險特性與同類合約產生之應收帳款相同,故本公司認為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率亦可適用於合約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預期信用損失率 -% -%
總帳面金額 $ 143,993 $ 395,626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143,993 $ 395,626

(二) 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

114年度

商品或勞務之類型
銷貨收入 $ 724,719 $ - $ 25,858 $ 750,577
工程收入 552,359 - - 552,359
電信服務收入 724,934 - - 724,934
其他營業收入 30,509 17,048 - 47,557
$ 2,032,521 $ 17,048 $ 25,858 $ 2,075,427

113年度

商品或勞務之類型
銷貨收入 $ 877,099 $ - $ 32,356 $ 909,455
工程收入 803,721 - 7 803,728
電信服務收入 768,113 - - 768,113
其他營業收入 5,755 248 - 6,003
$ 2,454,688 $ 248 $ 32,363 $ 2,487,299

二七、稅前淨利項目

稅前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其他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租賃租金收入 $ 989 $ 2,690
技術服務收入 729 3,152
沖銷逾期應付款利益 - 3,167
股利收入 922 1,093
董事酬勞收入 1,070 1,408
租賃補貼收入 3,271 -
其他收入 1,068 3,832
$ 8,049 $ 15,342

(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114年度 113年度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淨利益(損失) ($ 1,821) $ 7
迴轉(提列)或有損失(附註二二) 3,833 ( 20,433)
租賃修改利益 - 24
處分投資利益 20,563 290,411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1,729 38,955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凈額 ( 1,904) 874
$ 22,400 $ 309,838

(三)財務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 59,959) ($ 75,699)
手續費支出 ( 1,542) ( 1,548)
租賃負債利息 ( 4,578) ( 1,450)
($ 66,079) ($ 78,697)

(四)員工福利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192,655 $ 104,772 $ 297,427 $ 202,050 $ 118,355 $ 320,405
勞健保費用 19,908 9,018 28,926 20,013 9,248 29,261
退休金費用 8,814 4,369 13,183 9,056 4,745 13,801
董事酬金 - 8,121 8,121 - 9,243 9,243
其他 9,071 4,110 13,181 9,392 3,969 13,361
$ 230,448 $ 130,390 $ 360,838 $ 240,511 $ 145,560 $ 386,071
  • 57 -

母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不低於 1%及不高於 2%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依113年8月證券交易法之修正,母公司於114年股東會決議通過修正章程,訂明以當年度提撥之員工酬勞數額之 60%以上為基層員工酬勞。

母公司分別於115年3月9日及114年3月7日經董事會決議114及113年度員工酬勞(含基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如下:

估列比例

114年度 113年度
員工酬勞 3% 3%
董事酬勞 2% 1.5%

金額

114年度 113年度
現金 現金
員工酬勞 $ 7,451 $ 12,995
董事酬勞 $ 4,967 $ 6,498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13及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113及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母公司員工及董事酬勞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 折舊及攤銷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93,360 $ 189,278
使用權資產 29,446 17,359
無形資產 160,843 152,818
合 計 $ 383,649 $ 359,455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182,582 $ 167,297
營業費用 40,224 39,340
$ 222,806 $ 206,637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160,157 $ 152,211
營業費用 686 607
$ 160,843 $ 152,818

二八、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 910 $ 17,570
未分配盈餘加徵 5,752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44) -
遞延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15,532 20,552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22,150 $ 38,122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稅前淨利 $ 284,609 $ 479,559
稅前淨損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費用(20%) $ 56,922 $ 95,912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64 109
免稅所得 ( 10,550) ( 70,057)
投資收益抵減課稅虧損數 - 219
基本稅額應納差額 910 17,570
未分配盈餘加徵 5,752 -
以前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於本年度之調整 ( 44) -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 ($ 30,859) ($ 7,604)
於其他轄區營運之子公司不同稅率之影響數 ( 45) 1,973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22,150 $ 38,122

中國地區子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 25%;其他轄區所產生之稅額係依各相關轄區適用之稅率計算。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遞延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一國外營運機構換算 $ 90 $ 441

(三)本期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資產應收退稅款 $ 333 $ 481
本期所得稅負債應付所得稅 $ 6,585 $ 17,744

(四)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14年度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其他 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暫時性差異
應付休假給付 $ 1,706 $ 133 $ - $ - $ 1,839
存貨跌價損失 18,510 ( 10,708) - - 7,802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損益 24,837 ( 2,345) - - 22,492
遞延利益 22 ( 22) - - -
負債準備 5,670 ( 406) - - 5,264

(接次頁)


(承前頁)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 年底餘額
綜合損益 其他
除役負債 $ 209 $ - $ - $ - $ - $ 209
虧損性合約 9,841 ( 2,650) - - - 7,191
權益法投資損失 1,663 812 - - - 2,475
未實現費用 477 ( 110) - - - 36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57 ( 157) - - - -
$ 63,092 ($ 15,453) $ - $ - $ - $ 47,639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國外營運機構
兌換差額 $ 845 $ - $ 90 $ - $ - $ 935
退休金給付 707 - - - - 707
未實現兌換利益 195 79 - - - 274
$ 1,747 $ 79 $ 90 $ - $ - $ 1,916

113年度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 年底餘額
綜合損益 其他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應付休假給付 $ 1,598 $ 108 $ - $ - $ - $ 1,706
存貨跌價損失 22,210 ( 3,160) - ( 540) 18,510
聯屬公司間
未實現損益 29,362 ( 4,525) - - - 24,837
遞延利益 82 ( 60) - - - 22
無形資產攤銷 272 - - ( 272) -
負債準備 151 5,519 - - - 5,670
資產減損損失 6,201 ( 6,016) - ( 185) -
除役負債 209 - - - - 209
虧損性合約 23,253 ( 13,412) - - - 9,841
權益法投資損失 554 1,109 - - - 1,663
未實現費用 416 61 - - - 47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14 ( 157) - - - 157
$ 84,622 ($ 20,533) $ - ($ 997) $ 63,092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國外營運機構
兌換差額 $ 404 $ - $ 441 $ - $ - $ 845
退休金給付 707 - - - - 707
未實現兌換利益 176 19 - - - 195
$ 1,287 $ 19 $ 441 $ - $ 1,747
  • 61 -

(五) 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未使用虧損扣抵金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虧損扣抵
114 年度到期 $ - $ 185,711
115 年度到期 200,531 200,531
116 年度到期 193,425 193,425
117 年度到期 193,586 199,818
118 年度到期 179,442 184,063
119 年度到期 131,512 131,512
120 年度到期 115,864 115,864
121 年度到期 481,333 517,431
122 年度到期 64,372 75,385
123 年度到期 48,527 73,461
1,608,592 1,877,20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存貨呆滯損失 154,417 134,973
備抵呆帳 38,463 38,700
未實現投資損失 62,769 59,472
資產減損損失 368,843 366,780
其他 17,153 15,932
641,645 615,857
合計 $2,250,237 $2,493,058

(六) 母公司及子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情形如下:

核 定 年 度
母 公司 112年度
瓊蓮公司 112年度
台 智 網 112年度
鑫通資源 112年度
大通建設 111年度

二九、每股盈餘

計算每股盈餘之分子及分母揭露如下:

| | 金額(分子) | 股數(分母)
( 仟 股 ) | 每股盈餘
( 元 ) |
| --- | --- | --- | --- |
| 114年度 |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
| 歸屬予母公司股東之
本期淨利 | $ 216,126 | 165,922 | $ 1.30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 | | |
| 員工酬勞 | - | 434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216,126 | 166,356 | $ 1.30 |
| 113年度 |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
| 歸屬予母公司股東之
本期淨利 | $ 406,789 | 167,088 | $ 2.43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 | | |
| 員工酬勞 | - | 539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406,789 | 167,627 | $ 2.43 |

母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應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以該潛在普通股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價,作為發行股數之判斷基礎。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三十、金融工具

(一) 公允價值之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

  • 63 -

(二)公允價值資訊-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14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 金 $ 4,141 $ - $ 28,376 $ 32,517
上市櫃股票 19,995 - - 19,99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外未上市股票 - - 26,730 26,730

113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 金 $ 6,926 $ - $ 19,844 $ 26,770
上市櫃股票 14,216 - - 14,2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外未上市股票 - - 27,787 27,787

本公司 114 及 113 年度並無第 1 等級與第 2 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1. 金融工具以第 3 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114 年度

金 融 資 產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會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檔 益 工 具 投 資
年初餘額 $ 19,844 $ 27,787
購 買 9,000 -
認列於損益 ( 468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 1,057 )
年底餘額 $ 28,376 $ 26,730
  • 64 -

113年度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公允價值衡量之基金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年初餘額 $ 8,384 $ 17,684
購買 12,000 -
認列於損益 ( 540)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10,103
年底餘額 $ 19,844 $ 27,787
  1. 衡量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之方法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1) 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2) 本公司持有第 3 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為非上市(櫃)公司股票及私募基金,主要係以市場法及資產法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估計或假設係參考市場可類比交易之相關資訊及預估未來現金流量,主要不可觀察輸入值包含不具控制權折價及缺乏可銷售性市場之風險折價。

(三) 金融工具之種類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52,512 $ 40,98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註1) 1,793,967 1,409,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6,730 27,787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註2) 2,941,060 2,711,313

註 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合約資產-流動、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部分其他應收款、部分其他流動資產、部分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註 2: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部分其他應付款、部分其他流動負債、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長期借款及部分其他非流動負債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四)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投資、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本公司之財務部門係依營運及市場狀況管理本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本公司並未以投機目的而進行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活動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率變動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易,因而使本公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本公司匯率暴險之管理係於政策許可之範圍內,利用遠期外匯合約管理風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計價貨幣性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包含合併財務報告中已沖銷之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項目)請參閱附註三七。

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主要受到人民幣匯率波動之影響。

  • 66 -

本公司評估外幣資產及負債因市場匯率變動而產生之損益有互抵效果,預期市場風險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影響有限。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1% 時,本公司之敏感度分析。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各相關外幣升值 1% 時,將使稅後淨利增加(減少)之金額;當各相關外幣貶值 1% 時,其對稅後淨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損益 人民幣之影響
114年度 113年度
($ 42) ($ 51)

(2)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本公司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主要係來自於浮動利率之定期存款。惟本公司評估該利率之變動對本公司稅後淨利並無重大影響。

另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390,000 $ 150,000
-長期借款 $ 2,250,510 $ 2,290,510

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

若利率增加/減少 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 114 及 113 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 11,534 仟元及 10,310 仟元。

  • 67 -

(3) 其他價格風險

本公司因持有股票等權益工具投資及基金受益憑證而產生其他價格風險,若權益及基金價格上漲/下跌 1%,114 及 113 年度稅後損益將因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上升/下跌而增加/減少 525 仟元及 410 仟元;114 及 113 年度之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將因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上升/下跌而分別增加/減少 267 仟元及 278 仟元。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本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每月檢視與交易對方核對帳目,以利該方依給予或約定之期間內履行義務。本公司係依交易對手之營業規模及以往之歷史經驗,給予信用額度,並定期檢視交易對義務履行狀況情形調整信用額度,以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評等控制信用暴險,前述營業規模資訊係取自外部資訊。

為減輕信用風險,本公司係由業務部負責授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之監管程序尚可控管本公司之信用風險,尚不至造成本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集中於本公司營業收入前十大客戶,主要為國內外電信公司或同業及政府關係個體,截至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應收款項來自前述客戶之比率分別為 74% 及 81%。

  • 68 -

  1.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本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對外募集資金及銀行借款係為本公司重要流動性來源。本公司未動用之銀行融資額度餘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未動用短期融資額度及發行商業本票額度 $ 433,745 $ 652,968
未動用長期融資額度 614,165 1,251,695
$1,047,910 $1,904,663

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下表詳細說明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本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利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本公司可被要求立即還款之短期借款及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係列於下表中最早之期間內,不考慮銀行立即執行該權利之機率;其他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係依照約定之還款日編製。

114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1個月 1至3個月 3個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合計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290,000 $ 100,000 $ - $ - $ - $ 390,000
應付票據 14 - - - - 14
應付帳款 71,663 30,244 45,695 1,441 - 149,043
其他應付款 97,591 29,936 29,561 - - 157,088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 - 835,510 - - 835,510
長期借款 - - - 1,415,000 - 1,415,000
租賃負債 1,902 10,707 27,001 88,361 98,303 226,274
$ 461,170 $ 170,887 $ 937,767 $1,504,802 $ 98,303 $3,172,929

113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成
短於1個月 1至3個月 3個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合計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 $ 150,000 $ - $ - $ - $ 150,000
應付票據 14 - - - - 14
應付帳款 76,523 24,612 27,217 2,379 - 130,731
其他應付款 76,181 29,831 44,264 - 150,276
長期借款 - - - 2,290,510 - 2,290,510
租賃負債 10,344 2,089 18,418 78,042 105,564 214,457
$ 163,062 $ 206,532 $ 89,899 $2,370,931 $ 105,564 $2,935,988

三一、現金流量資訊

(一)非現金交易

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本公司於114及113年度進行下列非現金交易之投資活動,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支付現金數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增加 $ 86,576 $ 163,237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 19,028) 7,791
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支付現金數 $ 67,548 $ 171,028

(二)本公司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

114年度

年初餘額 現金流入(流出) 其他非現金
之變動 年底餘額
短期借款 $ 150,000 $ 240,000 $ - $ 390,000
長期借款 2,284,836 ( 40,000) 1,974 2,246,810
存入保證金(註) 90,710 1,184 - 91,894
租賃負債 184,926 ( 39,444) 53,314 198,796
$ 2,710,472 $ 161,740 $ 55,288 $ 2,927,500

113年度

年初餘額 現金流入(流出) 其他非現金
之變動 年底餘額
短期借款 $ 708,638 ($ 558,638) $ - $ 150,000
長期借款 2,678,750 ( 395,740) 1,826 2,284,836
存入保證金(註) 42,379 48,331 - 90,710
租賃負債 46,539 ( 24,932) 163,319 184,926
$ 3,476,306 ($ 930,979) $ 165,145 $ 2,710,472

註:存入保證金帳列其他流動負債及非流動負債。

三二、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資本管理之主要目標,係以確保本公司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公司依經濟狀況管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股利支付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三三、關係人交易

母公司及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本公司與其他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如下。

(一)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新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智通聯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於113年11月18日處分)
建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
東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於114年9月12日處分)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慶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皇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皇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其他 本公司之董事長、董事、及總經理等主要管理階層暨其配偶及近親

(二)營業收入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
銷貨收入 關聯企業 $ 7,606 $ 94
實質關係人 26 47
7,632 141
電信服務收入 關聯企業 6,152 7,316
實質關係人 25 25
6,177 7,341
其他營業收入 關聯企業 1,267 1,428
$ 15,076 $ 8,910

(三)營業成本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
電信服務成本 實質關係人 $ 1,817 $ 1,816
關聯企業 571 1,137
$ 2,388 $ 2,953

(四)進貨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
關聯企業 $ - $ 85

本公司與上述關係人間之交易,其交易價格、收付款條件均與一般非關係人相當。

(五)應收關係人款項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實質關係人 $ - $ 31
應收帳款 關聯企業 $ - $ 720
實質關係人 2 2
$ 2 $ 722
其他應收款 實質關係人 $ - $ 325

(六)應付關係人款項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關聯企業 $ - $ 75
實質關係人 458 450
$ 458 $ 525

(七)合約負債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 - $ 1,730
  • 72 -

(八)取得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取得 價款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
實質關係人 $ 525 $ 2,060
其他關係人
慶通公司 - 73,006
$ 525 $ 75,066

本公司與關係人慶通公司簽訂不動產預購契約案資訊請詳附註十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說明。

(九)租賃協議

租金支出(帳列營業費用)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
主要管理階層 $ 156 $ 156

本公司與關係人之租賃契約,租金係參考地區行情,按承租坪數計算並按月支付。

(十)其他

  1. 存出保證金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層 $ 30 $ 30

  1. 其他收入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
關聯企業 $ 563 $ 1,914

(十一)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33,085 $ 32,815
退職後福利 534 638
$ 33,619 $ 33,453

(十二)母公司於110年9月28日與關係人慶通股份有限公司(慶通公司)及皇鼎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皇鼎公司)簽訂合作興建房屋契約書,約定採合建分屋方式興建廠辦大樓,該建案由母公司提供土地

  • 73 -

1,395.27 坪及慶通公司提供土地 1,025.65 坪,共計 2,420.92 坪,並由皇鼎公司投入資金合作開發興建,三方協議之合建權利價值分配為土地所有權人 55%(分別為母公司 31.07%,慶通公司 23.93%)及建物出資興建人皇鼎公司 45%,前述合建比例之訂定係依據專業估價師評估之價值為基礎。前述合作興建房屋案已於 113 年 7 月 1 日開始興建作業。

三四、質抵押之資產

本公司已提供下列資產作為銀行借款、工程履約保證及市政府無線寬頻網路推動續階案履約保證之擔保品: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備償戶活期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4,230 $ 2,480
備償戶活期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1,043 1,036
質押定存單(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3,259 13,259
質押定存單(帳列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162,993 139,894
不動產(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 1,404,440 1,432,575
營運通訊設備(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34,550 396,478

三五、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已於其他附註所述者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重大承諾及或有事項如下:

(一) 因履約保證及借款而開立之存出保證票據金額為 12,866 仟元。

(二) 由銀行保證之履約保證函金額為 204,039 仟元。

(三) 因工程發包而收取之存入保證票據金額為 332,175 仟元。

(四) 已開立尚未使用之信用狀金額為 7,495 仟元。

(五) 租用廠房或設備預付租金開立應付票據交與出租人之金額為 15,478 仟元(含關係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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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截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因工程合約、局內外傳輸線材、光纜及光纖到家相關配件業務與他公司簽訂之重大銷售契約明細如下:

客戶名稱 合約金額 尚未請款/交貨金額
A 客戶 $ 938,052 $ 539,064
其他(註) 1,837,470 478,060

註:個別金額未達尚未請款/交貨總額 5% 以上者。

(七) 母公司因發包工程與他公司簽訂工程合約總價為 262,171 仟元,截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已支付 176,125 仟元(帳列預付款項及工程成本),尚未支付價款為 86,046 仟元。

(八) 台智網公司因提供光纖網路服務所需,與他公司簽訂採購及工程合約總價為 265,346 仟元,截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已支付 149,368 仟元(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無形資產),尚未支付價款為 115,978 仟元。

(九) 母公司於 100 年 12 月取得「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並於 101 年 1 月與臺北市政府簽訂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書,契約期間自簽約日起,共計 25 年,依據契約,進行臺北市光纖網路硬體設備之鋪設及光纖網路使用服務之營運,母公司依據上述契約書之規定,出資設立台智網(子公司),並於 101 年 1 月簽訂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三方協議書,母公司就前述協議書之規定,將上述契約書之權利義務移轉予台智網,母公司並就上開契約書及協議書之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履約保證金、懲罰性違約金、對臺北市政府之損害賠償責任等)負履行之保證責任。

(十) 台智網依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三方協議書應負擔之財務責任如下:

  1. 台智網之財務報表係以最近 1 年度經本國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為依據,須於上述契約規定之建設階段第一階段前淨值加回累積虧損達到新台幣二億元以上,建設階段第二階段前淨值加回累積虧損達到新台幣八億元以上,建設階段第三階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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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值加回累積虧損達到新台幣十四億元以上,建設階段第四階段前淨值加回累積虧損達到新台幣二十億元以上,違者依協議書相關規定辦理。

  1. 台智網流動比率應維持大於 100%,違者依協議書相關規定辦理。

  2. 台智網於簽訂協議書之日起,前十會計年度之負債比率不得逾 70%,其後年度負債比率不得逾 50%,違者依協議書相關規定辦理。

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台智網並未違反協議書相關規定。

(十一) 鑫通資源與臺鐵分別於104年7月17日及106年12月13日簽訂「軌道檢查車1輛」及「鐵路工程維修車5輛」之採購合約。臺鐵已於111年5月及111年6月來函通知「軌道檢查車1輛」及「鐵路工程維修車4輛」未通過驗收測試,並於通知日起解除契約,且依據採購合約規定不予發還保證金。臺鐵復於111年11月發函通知「軌道檢查車1輛」應繳納之逾期違約金35,600仟元,鑫通資源已委由律師進行訴訟以維護權益。「軌道檢查車1輛」及「鐵路工程維修車4輛」一審已分別於114年12月11日及10月13日接獲判決,鑫通資源之請求被駁回,已透過律師繼續提起上訴。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上述兩案民事訴訟進行中,本公司已針對「軌道檢查車1輛」及「鐵路工程維修車4輛」投入之製造成本、履約保證金及逾期違約金提列累計損失324,296仟元。

(十二) 母公司因擴展系統整合業務使用與他公司簽訂不動產預購案總價為583,832仟元,截至114年12月31日,已支付117,065仟元(帳列預付設備款),尚未支付價款為466,767仟元。前述款項已於115年3月4日全數支付完畢。

三六、重大之期後事項

母公司於115年1月29日收到馬來西亞商金務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正式通知得標「捷運汐止東湖線統包工程-機廠維修設備案」,決標金額為459,900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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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本公司各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 $ 1,167 4.48 $ 5,230

113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 $ 1,416 4.462 $ 6,318

本公司於114及113年度之外幣兌換損益(已實現及未實現)請參閱附註二七,由於外幣交易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別揭露兌換損益。

三八、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情形。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請參閱附表一。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請參閱附表二。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此情形。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此情形。
  6. 被投資公司資訊:請參閱附表三。
  7.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請參閱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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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價值、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請參閱附表五。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暨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此情形。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此情形。

(3) 關係人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此情形。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此情形。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此情形。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無此情形。

三九、部門資訊

本公司主要係經營各項通信設備及線材之生產買賣,主要營運決策者係以全公司之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作為分配資源及評量績效之資訊,且本公司所生產之產品係運用相似之生產程序,另本公司亦未具有個別分離之財務資訊,因是本公司並無應報導部門資訊。

四十、其他事項

子公司台智網於113年4月8日收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以下稱市警局)來函通知,主張依照「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網路通訊服務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第15條第1項第9款約定終止合約,並要求台智網於市警局自行或洽其他廠商完成被終止之協議書前,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處理相關事務且不得中斷本案營運。市警局主張自113年4月9日起,按一般行政網路TGSN FTTH VPN(企業型)電路費率計價及支付台智網相關服務價金。

  • 78 -

惟台智網認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之無罪推定原則,市警局終止契約之主張顯無理由,應不生終止之效力,雙方仍應依約繼續履行合約。本案所提供之電路係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特別架設之專用網路,其目的、性質、使用效益、安全等級均與一般行政網路顯有不同,且臺北市政府已於113年3月8日核定專案費率在案。台智網已持續依協議書提供相關服務並以專案費率計價及請款。

截至114年12月31日,台智網與市警局雙方主張之113年度服務價金差異金額為53,121仟元,台智網已持續函請市警局儘速修正電路費率計價並依約付款。為請求給付承攬價金等事,台智網已於114年2月3日提呈民事起訴狀請求給付差異金額暨利息。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於114年11月18日判決台智網一審勝訴,市警局須給付113年度服務價金差異金額53,121仟元暨利息;台智網並於114年12月2日再提呈民事起訴狀,請求市警局給付114年度服務價金差異金額64,797仟元暨利息。

  • 79 -

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 114 年度

附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編號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類 本年度最高背書保證餘額 年底背書保證餘額 實際動支金額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屬本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 屬子公司對本公司背書保證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 備註
公司名稱 關係
0 台通光電 台智網 子公司 $ 13,029,960 $ 2,380,000 $ 2,380,000 $ 969,000 $ - 73.06% $ 13,029,960 Y N N

註:母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及背書保證之總額均為不得超過母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400%;1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淨值 3,257,490 仟元 x 400% = 13,029,960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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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

民國114年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除另予註明外,

為新台幣仟元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年 | | | | 應
登 | 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汗單位數/仟股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 |
| 台通光電 | 股票 | | | | | | | | |
| | 皇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實質關係人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1,380 | $ 26,730 | 6.50% | $ 26,730 | — | |
| | 建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457 | 19,942 | 0.50% | 19,942 | 註一 | |
| 基金 | 基金 | | | | | | | | |
| | 彰能資本有限合夥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 | 28,376 | 4.86% | 28,376 | — | |

註一:公允價值係按114年12月底收盤價計算。

註二:本表係列示帳面金額新台幣伍佰萬元以上之有價證券。

註三: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三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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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114年度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外,

為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年 底 持 有 被投資公司本年度損益 本年度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 註
本 年 年 底 去 年 年 底 股數 (仟 股) 比率 (%) 帳面 余 额 本年度損益
台通光電 環蓮公司 台灣 銷售通訊設備及線材 $ 33,050 $ 33,050 2,000 100 $ 23,640 $ 14 $ 14 註二及三
千達光電 薩摩亞 國際投資事業 168,153 168,153 4,978 100 71,026 ( 742 人民幣仟元) ( 3,285) 註二及三
台智網 台灣 電信事業 2,412,952 2,412,952 124,913 68.22 1,384,899 142,783 108,322 註一及三
鑫通資源 台灣 國際貿易事業 305,000 305,000 30,500 89.71 ( 12,827) 9,353 8,390 註一及三
SING TUNG 新加坡 通信網路相關設備及通信工程 14,946 14,946 631 97 11,081 ( 172 新加坡幣仟元) ( 4,059) 註二及三
大連建設 台灣 營建業 5,100 5,100 510 51 3,413 123 188 註二及三
建通國際 台灣 倉儲業 168,200 168,200 16,820 24.03 210,518 136,648 32,835 註一
千達光電 通華光電 中國大陸 生產通訊設備及線材 5,675 仟美元 5,675 仟美元 - 97 15,942 人民幣仟元 ( 765 人民幣仟元) ( 742 人民幣仟元) 註二及三
台智網 東豐科技 台灣 電信事業 - 35,000 - - - 7,281 176 附註十四

註一:係根據被投資公司114年度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二:係根據被投資公司114年度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全數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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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 114 年度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編號
(註一)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 交易往來情形(註三及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 |
| 0 | 台通光電 | Sing Tung | 1 | 銷貨收入 | $ 22,147 | 註四 | 1.07% | |
| 0 | 台通光電 | Sing Tung | 1 | 銷貨成本 | 20,464 | 註四 | 0.99% | |
| 1 | Sing Tung | 台通光電 | 2 | 存貨 | 1,683 | 註四 | 0.02% | |
| 0 | 台通光電 | Sing Tung | 1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11,152 | 註四 | 0.15% | |
| 1 | Sing Tung | 台通光電 | 2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11,152 | 註四 | 0.15% | |
| 0 | 台通光電 | Sing Tung | 1 | 存出保證金 | 12,836 | 註四 | 0.17% | |
| 1 | Sing Tung | 台通光電 | 2 | 存入保證金 | 12,836 | 註四 | 0.17% | |
| 0 | 台通光電 | 台智網 | 1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42,691 | 註四 | 0.58%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42,691 | 註四 | 0.58% | |
| 0 | 台通光電 | 台智網 | 1 | 銷貨收入 | 16,380 | 註四 | 0.79% | |
| 0 | 台通光電 | 台智網 | 1 | 銷貨成本 | 11,978 | 註四 | 0.58%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存貨 | 3,622 | 註四 | 0.05%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預付款項 | 38 | 註四 | 0.00%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42 | 註四 | 0.01% | |
| 0 | 台通光電 | 台智網 | 1 | 工程收入 | 7,463 | 註四 | 0.36%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工程成本 | 7,463 | 註四 | 0.36% | |
| 0 | 台通光電 | 台智網 | 1 | 其他收入 | 8,400 | 註四 | 0.40%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使用權資產 | 8,170 | 註四 | 0.11%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租賃負債-流動 | 8,279 | 註四 | 0.11%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折舊費用 | 8,170 | 註四 | 0.39%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利息支出 | 339 | 註四 | 0.02% | |
| 0 | 台通光電 | 台智網 | 1 | 銷貨收入 | 6,689 | 註四 | 0.32% | |
| 0 | 台通光電 | 台智網 | 1 | 銷貨成本 | 5,279 | 註四 | 0.25%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存貨 | 97 | 註四 | 0.00%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預付設備款 | 1,313 | 註四 | 0.02% | |
| 0 | 台通光電 | 台智網 | 1 | 銷貨收入 | 63,885 | 註四 | 3.08%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電信服務成本 | 63,885 | 註四 | 3.08% | |
| 0 | 台通光電 | 台智網 | 1 | 其他收入 | 10,013 | 註四 | 0.48%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營業費用 | 10,013 | 註四 | 0.48% | |
| 0 | 台通光電 | 台智網 | 1 | 工程成本 | 77,773 | 註四 | 3.75% | |
| 0 | 台通光電 | 台智網 | 1 | 預付款項 | 5,708 | 註四 | 0.08% | |
| 0 | 台通光電 | 台智網 | 1 | 預付設備款 | 6,972 | 註四 | 0.09% | |

(接次頁)


(承前頁)

| 編號
(註一)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 交易往來情形(註三及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 | 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工程收入 | $ 73,941 | 註四 | 3.56%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合約負債-流動 | 16,753 | 註四 | 0.23% | |
| 0 | 台通光電 | 台智網 | 1 | 工程成本 | 32,832 | 註四 | 1.58% | |
| 0 | 台通光電 | 台智網 | 1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22,165 | 註四 | 0.30%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工程收入 | 29,445 | 註四 | 1.42% | |
| 2 | 台智網 | 台通光電 | 2 | 合約資產-流動 | 18,778 | 註四 | 0.25% | |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 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四:與一般交易相同。

註五:係指新台幣伍百萬元以上之交易。


台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114年度

附表五

單位:除另予註明外,為新台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 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本年年份 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 本年度匯出成 收回投資金額 本年年度自 台灣匯出累積 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 本年度類益 本公司直線 成間接投資 之移股比例 本年度認列 投資(撥)益 年底投資 帳面價值 截至本年度止已 匯回投資收益
通華光電 生產通訊設備及線材 $ 6,000 仟美元 註一 $ 5,675 仟美元 $ - $ - $ 5,675 仟美元 ($765 人民幣仟元) 97% ($742 人民幣仟元) $ 15,942 人民幣仟元 $ -
本年年底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7,077 仟美元(註二) $7,077 仟美元(註二) $2,369,731(註三)

註一: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二:係包含98年12月10日註銷登記之上海卡通光電器材有限公司1,402仟美元。
註三:依經濟部發布之「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之規定,限額為淨值或合併淨值之 60%,取較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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