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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M.C. AGM Information 2016

Jul 22, 2016

51769_rns_2016-07-22_c9231655-55f8-4868-ab0f-940ff90451b2.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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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1310)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05年股東常會

議 事 手 冊

中華民國105年6月29日 地點: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 7 號 (本公司高雄廠)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05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目 錄

壹、會議議程---------------------------------------------------------------------- 2 貳、討論事項---------------------------------------------------------------------- 3 參、報告事項---------------------------------------------------------------------- 4 肆、承認事項---------------------------------------------------------------------- 6 伍、臨時動議---------------------------------------------------------------------- 8 陸、散會---------------------------------------------------------------------------- 8 柒、附件---------------------------------------------------------------------------- 9 (一)公司章程條文修正對照表 ---------------------------------------10 (二)104年度營業報告書 ----------------------------------------------13 (三)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16 (四)誠信經營守則 ------------------------------------------------------17 (五)104年度財務報表 -------------------------------------------------23 (六)104年度盈餘分配表 ----------------------------------------------41 捌、附錄---------------------------------------------------------------------------42 (一)本公司公司章程 ---------------------------------------------------43 (二)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50 (三)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持股情形 ---------------------------------53 (四)本公司103年度員工紅利實際分配對象及數額之彙總 資訊 ------------------------------------------------------------------54 (五)本公司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等相關資訊 -------55 (六)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每股盈 餘及股東投資報酬率之影響 ------------------------------------56

  • 1 -

壹、會議議程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05年股東常會會議程序

時間:中華民國105年6月29日上午9時30分

地點: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

(本公司高雄廠)

開會程序:

一、宣佈開會(向大會報告出席股東會權數,由主席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討論事項

(一)公司章程修訂討論案

四、報告事項

(一)104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查核報告

(三)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案

(四)訂定誠信經營守則

五、承認事項

(一)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承認案

  • (二)104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 2 -

貳、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主旨:為配合主管機關規定,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敬請 核議。

  • 說明:一、配合證交所104年6月22日臺證上一字第1041802730號 函,增訂公司法第235條之1並修正第235條及第240條 有關員工酬勞、董監事酬勞及盈餘分派規定,擬修訂 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

  • 二、檢奉本公司章程修正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一,第10頁 至第12頁)。

決議:

  • 3 -

參、報告事項

第一案

主旨:104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鑒察。

說明:請參閱附件二,第13頁至第15頁。

第二案

主旨:監察人查核報告,敬請 鑒察。

  • 說明:監察人104年度決算表冊查核報告,請參閱附件三,第16 頁。

  • 4 -

第三案

主旨: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案,敬請 鑒察。 說明:依據本公司章程第卅一條第一項辦理,擬以104年度稅前利 益扣除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列2.5%為董監事 酬勞,及1%為員工酬勞,並全數以現金分派之,分派如下 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稅前利益扣除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
(即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董監事酬勞前之利益)
887,234,893
提撥2.5%為董監事酬勞 22,180,872
提撥1%為員工酬勞 8,872,349
稅前淨利 856,181,672

第四案

主旨: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敬請 鑒察。

說明:依主管機關規定,擬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請參閱附件 四,第17頁至第22頁。

  • 5 -

肆、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主旨: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提請 承認。 說明:本公司104年度財務報告業經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 證,並經監察人查核完竣。

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第13頁至第15頁)。 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五,第23頁至第40頁)。

決議:

  • 6 -

第二案 董事會提

主旨: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 說明:一、本公司104年度稅後純益計新台幣693,822,753元,可供 分配盈餘計新台幣729,217,463元。

  • 二、以上可供分配盈餘擬分配如下:

  • ( ) 依公司法規定提撥法定盈餘公積新台幣72,921,746 元。

  • (二) 擬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 1 元,計新台幣 527,869,764元,按除權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 東持股比例計算。

  • 三、分配後餘額計新台幣128,425,953元,作為未分配盈 餘,予以保留。

  • 四、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擬併授權董事會訂定現金股利 之配發基準日及辦理現金股利分派相關事項。

  • 五、現金股利分派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將 以轉回未分配盈餘方式處理。

  • 六、本公司 104 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附件六,第 41 頁)。

決議:

  • 7 -

伍、臨時動議 陸、散 會

  • 8 -

柒、附件

(一)公司章程條文修正對照表

(二)104年度營業報告書

(三)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四)誠信經營守則

(五)104年度財務報表

(六)104年度盈餘分配表

  • 9 -

附件一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條文修正對照表

條號 原條文 修正條文
第卅一條 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變化迅
速,企業生命週期正值穩定成
長期。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
求、長期財務規劃及公司盈餘
的成長性,並滿足股東對現金
之需求,本公司年度決算後如
有當期淨利,除依法繳納營利
事業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
年度虧損,次就餘額提存百分
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視需
要酌提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
額提撥百分之二‧五為董事監
察人酬勞,百分之一至五之範
圍內為員工紅利,依上述分配
後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
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
報股東會核議,分配案中現金
股利所佔股利總額之比例以不
低於百分之三十為原則;惟得
基於因應產業變動、重大投資
計畫及改善財務結構之必要,
或於有突發性重大資金需求
時,將現金股利發放率調整為
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但現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即稅前
利益扣除分派員工、董監事酬
勞前之利益),應提撥百分之
一至五之範圍內為員工酬勞及
不高於百分之二‧五為董事監
察人酬勞,但獨立董事不含在
內。另獨立董事之酬勞授權董
事會決定。但公司尚有累積虧
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
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
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
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
會。
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
先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彌補累積虧損,次就餘額提存
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
視需要酌提特別盈餘公積,依
上述分配後盈餘併同以前年度
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
分配案提報股東會核議,分配
案中現金股利所佔股利總額之
比例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為原
  • 10 -
金股利每股若低於○‧一元,
得不予發放,改以股票股利發
放。
則;惟得基於因應產業變動、
重大投資計畫及改善財務結構
之必要,或於有突發性重大資
金需求時,將現金股利發放
率調整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
三十。但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
○‧一元,得不予發放,改以
股票股利發放。
第卅四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八年
九月二十一日,第一次修正
於六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第
二次修正於七十年一月二十六
日,第三次修正於七十年五月
五日,第四次修正於七十年
八月二十六日,第五次修正
於七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第六次修正於七十三年八月
十八日,第七次修正於七十六
年三月五日,第八次修正於
七十七年五月九日,第九次
修正於七十八年三月二十二
日,第十次修正於七十九年五
月三十一日,第十一次修正
於八十年四月十六日,第十二
次修正於八十四年三月二十二
日,第十三次修正於八十五年
四月十八日,第十四次修正於
八十七年五月十四日,第十五
次修正於八十九年五月二十四
日,第十六次修正於九十一年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八年
九月二十一日,第一次修正
於六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第
二次修正於七十年一月二十六
日,第三次修正於七十年五月
五日,第四次修正於七十年
八月二十六日,第五次修正
於七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第六次修正於七十三年八月
十八日,第七次修正於七十六
年三月五日,第八次修正於
七十七年五月九日,第九次
修正於七十八年三月二十二
日,第十次修正於七十九年五
月三十一日,第十一次修正
於八十年四月十六日,第十二
次修正於八十四年三月二十二
日,第十三次修正於八十五年
四月十八日,第十四次修正於
八十七年五月十四日,第十五
次修正於八十九年五月二十四
日,第十六次修正於九十一年
  • 11 -
六月三日,第十七次修正於
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第
十八次修正於九十二年六月
二十四日,第十九次修正於
九十四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
次修正於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二
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九十七
年六月十九日,第二十二次修
正於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一百年六月
二十四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
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第
二十五次修正於一○三年六月
十八日,第二十六次修正於一
○四年六月十一日。
六月三日,第十七次修正於
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第
十八次修正於九十二年六月
二十四日,第十九次修正於
九十四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
次修正於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二
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九十七
年六月十九日,第二十二次修
正於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一百年六月
二十四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
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第
二十五次修正於一○三年六月
十八日,第二十六次修正於一
○四年六月十一日,第二十七
次修正於一○五年○月○日。
  • 12 -

附件二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04 年度營業報告書

一 ( ) 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本公司全年生產苯乙烯335,521公噸,銷售苯乙烯335,480公 噸,銷售值為新台幣115億9仟6佰8拾4萬餘元,加計副產品後銷售 總值為新台幣120億9仟8拾9萬餘元,104年度稅後淨利為新台幣6 億9仟3佰8拾2萬餘元。

(二) 預算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萬元

(二)預算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萬元
項目 104年實際數 104年預算數
營業收入淨額 1,209,089 1,225,992
營業毛利 116,834 49,770
營業利益 101,570 32,889
稅前純益 85,618 30,398
稅後純益 69,382 30,398

(三) 獲利能力分析

(三) 獲利能力分析
分析項目 104年度
稅後每股盈餘(虧)/元 1.31
稅後純益率(%) 5.74%
資產報酬率(%) 7.71%
股東權益報酬率(%) 12.01%
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率(%) 16.22%
  • 13 -

(四) 研究發展

本公司追求卓越產品及價值之創新,致力於產品、副產品高 值化之應用與開發及製程改善之研究,亦投注於新產品之開發:

  • A. 開發用於電子零組件、醫療器材產業有關之材料研發,可直接 用於商業化鍍膜機台之粉體原料,在原料製備上於104年已獲得 台灣、中國大陸、美國及日本等國家之多項專利。

  • B. 參與產學合作計畫,開發前述粉體原料之前驅物原料,並垂直 整合應用產品之加工,期使化合物的製造鏈趨於完備。

  • C. 整合公司核心技術與研究機構共同合作,利用副產品氫氣開發 高值化材料及衍生物。目前在製造技術及產品應用如塗料及聚 酯的改性已有階段性的進展。

(五) 經營方針與展望

  • 經104年第一季本公司產銷調整後,除八、九月第一線SM場 計畫性歲修外,其餘時段均維持滿載生產,產銷均顯著的成長, 104年本公司SM生產量為33.55萬噸,較103年32.26萬噸,增加了 4.0%;SM銷售量為33.55萬噸,較103年32.33萬噸,增加了3.8%。

105年第一季中國大陸SM需求為211萬噸,較104年同期201萬 噸成長5%,加上SM下游補庫存效應,使今年第一季淡季不淡,景 氣行情可期。在本公司今年產銷策略-「全產全銷」的規劃下, 加上本公司汽電共生廠於104年十月商轉,除大幅降低生產成本 外,並將多餘的蒸汽出售,此將使本公司的獲利大幅改善,因此 預測今年本公司的獲利將優於104年。

此外,本公司為加強本業競爭力,戮力於降低生產成本,包 括能源成本降低、製程改善等工作。同時完成一線苯乙烯廠改善

  • 14 -

工程基本設計,目的是降低能源成本,將於適當時機完成相關工 程,屆時將使本公司產品更具競爭力,經營績效將更上一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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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15 -

附件三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經正風聯 合會計師事務所周銀來、吳欣亮會計師查核簽證)及盈餘分配議 案等,經由本監察人等查核完竣,認為尚無不合,爰依公司法第 二一九條之規定,備具報告書,敬請 鑒察。

此上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5年股東常會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李勝琛 監察人 于伯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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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105

3 月 21 日

  • 16 -

附件四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誠信經營守則

第一條 訂定目的及適用範圍

  • 1.目的:為建立誠信之企業文化,以健全經營,特訂定本守則。

  • 2.範圍: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子公司、 直接或間接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其他 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機構或法人等集團企業與組織(以下簡 稱本集團企業與組織)。

第二條 禁止不誠信行為

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 (以下簡稱實質控制者),於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不得直接或間 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 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以下簡稱 不誠信行為)。

前項行為之對象,包括公職人員、參政候選人、政黨或黨職人員,以 及任何公、民營企業或機構及其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 理人、受僱人、實質控制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第三條 利益之態樣

本守則所稱利益,係指任何有價值之事物,包括任何形式或名義 之金錢、餽贈、佣金、職位、服務、優待、回扣、期約等。但屬正常 社交禮俗,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不在此限。

  • 17 -

第四條 法令遵循

本公司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政治獻金法、貪 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上市上櫃相關 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前提。

第五條 政策

本公司基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制定以誠信為基礎之 政策,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 營環境。

第六條 防範方案

本公司依前條之經營理念及政策,清楚且詳盡地訂定防範不誠信 行為方案(以下簡稱防範方案),包含作業程序、行為指南及教育訓 練等。

本公司訂定防範方案,應符合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營運所在地之相 關法令。本公司於訂定防範方案過程中,宜與員工或其代表之成員協 商溝通。

第七條 防範方案之範圍

本公司訂定防範方案時,應分析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 險之營業活動,並加強相關防範措施。

本公司訂定防範方案應涵蓋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

一、行賄及收賄。

二、提供非法政治獻金。

三、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

四、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服務、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 18 -

第八條 承諾與執行

本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 策,董事會與管理階層應承諾積極落實,並於內部管理及外部商業活 動中確實執行。

第九條 誠信經營商業活動

本公司應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

本公司於商業往來之前,需考量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 業往來交易對象之合法性及是否有不誠信行為紀錄,避免與有不誠信 行為紀錄者進行交易。

本公司與他人簽訂契約,其內容須包含遵守誠信經營政策及交易 相對人如涉及不誠信行為,本公司得依第十八條所訂之相關處理程序 辦理。

第十條 禁止行賄及收賄

本公司及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與實質控制者,於執行 業務時,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之不正當 利益,包括回扣、佣金、疏通費、或透過其他途徑向客戶、代理商、 承包商、供應商、公職人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供或收受不正當利 益。但符合營運所在地法令者,不在此限。

第十一條 禁止提供非法政治獻金

本公司及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與實質控制者,對政黨 或參與政治活動之組織或個人直接或間接提供捐獻,應符合政治獻金 法,不得藉以謀取商業利益或交易優勢。

第十二條 禁止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

  • 19 -

本公司及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與實質控制者,對於慈 善捐贈或贊助,應符合相關法令,不得為變相行賄。

第十三條 禁止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與實質控制者,不得直 接或間接提供或接受任何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藉以 建立商業關係或影響商業交易行為。

第十四條 組織與責任

本公司董事會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督促防止不誠信行 為,並隨時檢討其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確保誠信經營政策之落實。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人事部門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 防範方案之制定,另由行政處監督執行,並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五條 業務執行之法令遵循

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與實質控制者於執行本 公司業務時,應遵守法令規定及防範方案。

第十六條 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利益迴避

本公司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之政策,並提供適當管道供董事、監察 人、經理人主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

本公司董事應秉持高度自律,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 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陳述意見及答 詢,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 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不得藉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使其 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任何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

  • 20 -

第十七條 會計與內部控制

本公司就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應建立並遵循有效 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不得有外帳或保留秘密帳戶,並隨時檢 討,俾確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應不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並作成稽 核報告提報董事會。

第十八條 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本公司依第六條規定訂定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具體規範董事、 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及實質控制者執行業務應注意事項,其內容 應涵蓋下列事項:

  • 一、提供或接受不正當利益之認定標準。

  • 二、避免與職務相關利益衝突之規定,及其申報與處理程序。

  • 三、對業務上獲得之機密及商業敏感資料之保密規定。

  • 四、對涉有不誠信行為之供應商、客戶及業務往來交易對象之規 範及處理程序。

  • 五、發現違反企業誠信經營守則之處理程序。

  • 六、對違反者採取之紀律處分。

第十九條 教育訓練及考核

本公司應不定期對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及實質控制者 舉辦教育訓練與宣導,並邀請與公司從事商業行為之相對人參與,使 其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政策、防範方案及違反不誠信行為 之後果。

本公司將誠信經營政策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設 立明確有效之獎懲制度。

  • 21 -

第二十條 檢舉與懲戒

本公司提供正當檢舉管道,並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應確實 保密。

本公司需明訂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懲戒與申訴制度,並據以實 施。

第二十一條 資訊揭露

本公司應於公司網站、年報及公開說明書揭露本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執行情形。

第二十二條 誠信經營守則之檢討修正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並鼓勵董 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提出建議,據以檢討改進公司訂定之誠 信經營守則,以提昇公司誠信經營之成效。

第二十三條 實施

本誠信經營守則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並送各監察人及提報股東 會,修正時亦同。

第二十四條 訂定日期

本守則訂立於民國103年8月11日。

(經第十二屆第十一次董事會通過)

  • 22 -

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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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NO.00101040A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個體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 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及個體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 開個體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 查核結果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告中, 部分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告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 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上述採權益 法之長期投資、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所列之金額及附註卅八所揭 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認列。民國104年及103 年12月31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為新台幣407,254仟元及429,907仟元, 分別占資產總額之4%及5%。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綜合損益份額分別為新台幣(7,238)仟元及(6,332)仟 元,分別占綜合損益總額之(1)%及2%。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 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

  • 23 -

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 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個體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 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 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 核報告,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04年及103年 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 24 -

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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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周 銀 來 會計師: 吳 欣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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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文號:(80)台財證(六)第53585號 金管證六字第09600000880號

民 國 105 年 3 月 21 日

  • 25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民國104年及 民國104年及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資 產 附 註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調整後)
103年1月1日
(調整後)
代碼 會 計 項 目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1100
1125
1170
1200
1220
130x
1410
1476
11xx
1543
1550
1600
1780
1840
1920
1995
15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本期所得稅資產
存 貨
預付款項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存出保證金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非流動資產合計



三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廿八
十五
$ 2,030,160
21,609
594,254
50,808
730
555,192
138,430
20

6
1

5
1
$ 984,640
21,919
373,555
10,323
671
208,151
150,179
12

5


2
2
$ 1,126,930
19,440
1,026,450
2,791
671
651,414
380,651
50,000
12

11


7
4
1
3,391,183 33 1,749,438 21 3,258,347 35
153,608
3,567,162
2,946,426
12,024
180,746
1,875
58,904
1
35
29

2

164,898
3,506,139
2,345,083
12,998
347,658
1,630
81,747
2
43
29

4

1
176,198
3,788,527
1,573,250
17,091
254,736
2,067
86,987
2
42
17

3

1
6,920,745 67 6,460,153 79 5,898,856 65
1xxx 資 產 總 計 $ 10,311,928 100 $ 8,209,591 100 $ 9,157,203 100

(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 26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 續 )

民國 104 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民國104及 民國104及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負 債 及 權 益 附 註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調整後)
103年1月1日
(調整後)
代碼 會 計 項 目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2100
2110
2150
2170
2200
2230
2310
2320
2399
21xx
2540
2570
2640
2650
25xx
2xxx
3100
3200
3300
3310
3320
3350
3400
3410
3425
3500
3xxx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本期所得稅負債
預收款項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遞延所得稅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股 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十六
十七
十八
二十
十九
二十
廿八
廿一
廿二(一)
廿二(二)
廿二(三)
廿二(四)
廿二(六)
廿三
$ 1,100,000
99,952
377
1,275,214
187,220

7,829
88,925
2,450
11
1

12
2


1
$ 1,090,000


505,468
77,108
22,627
7,829
9,563
2,685
14


6
1



$ 960,000


1,651,023
99,558
15,080
5,700
250,000
4,123
10


18
1


3
2,761,967 27 1,715,280 21 2,985,484 32
1,135,762
173,509
45,085
11
2

911,437
173,509
50,746
11
2
1

173,509
52,614
12,262

2
1
1,354,356 13 1,135,692 14 238,385 3
4,116,323 40 2,850,972 35 3,223,869 35
5,278,698
84,646
51
1
5,278,698
84,646
64
1
5,027,331
84,645
55
1
1,108,202 11 410,609 5 948,548 10
94,233
318,848
695,121
1
3
7
94,233
131,233
185,143
1
2
2

8,811
939,737


10
(275,941) (3) (415,334)
(5)
(122,422) (1)
23,366
(299,307)

(3)
12,926
(428,260)


(5)
979
(123,401)

(1)
(4,768)
6,195,605 60 5,358,619 65 5,933,334 65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10,311,928 100 $ 8,209,591 100 $ 9,157,203 100

(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 picture [32 x 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27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代碼 項 目 附 註 104年 度 103年 度
(調整後)
金 額 金 額
4000
5000
5950
6000
6100
6200
6300
6900
7000
7010
7020
7050
7070
7900
7950
8000
8100
8200
8310
8311
8330
8349
8360
8361
8362
8370
8300
8500
9750
9710
9720
9850
9810
9820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毛損)淨額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發費用
營業利益(損失)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
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稅前淨利(淨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利益
本期淨利(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
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
(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
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
份額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淨利(淨損)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淨利(淨損)
廿五
廿六
廿七
廿八
十二
廿九
廿九
$ 12,090,891
(10,922,555)
100
(91)
$ 15,654,340
(15,926,642)
100
(102)
1,168,336
(152,634)
9
(1)
(272,302)
(176,571)
(2)
(1)
(30,572)
(108,526)
(13,536)

(1)
(67,486)
(93,759)
(15,326)

(1)
1,015,702 8 (448,873) (3)
(159,520) (1) 34,343
10,700
(40,321)
(24,572)
(105,327)



(1)
26,450
(4,003)
(16,242)
28,138



856,182
(162,359)
7
(1)
(414,530)
70,534
(3)
1
693,823
6
(343,996)
306,496
(2)
2
693,823 6 (37,500)
7,781
(92)
(784)
5,482
(310)
134,221





1
3,170
2,525
(538)
3,041
2,478
(298,431)





(2)
146,298 1 (287,755) (2)
$ 840,121 7 $ (325,255) (2)
1.31元

1.31元
(0.65)元
0.58元
(0.65)元
0.58元

(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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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28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總 計 總 計 $ 5,933,334

(251,366)

1
1,891
(37,500)
(287,755)
(325,255) 14 5,358,619
(3,135)
693,823
146,298
840,121 $ 6,195,605
庫藏股票 $ (4,768)




4,768




$ -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 (123,401)






(304,859)
(304,859) (428,260)


128,953
128,953 $ (299,307)
國外營運
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979






11,947
11,947 12,926


10,440
10,440 $ 23,366
保 留 盈 餘 未分配
盈 餘
$ 939,737 (94,233)
(122,422)
(251,366)
(251,367)

(2,877)
(37,500)
5,157
(32,343) 14 185,143 (187,615)
(3,135)
693,823
6,905
700,728 $ 695,121
特 別
盈餘公積
$ 8,811
122,422





131,233 187,615


$ 318,848
法 定
盈餘公積
$ - 94,233






94,233


$ 94,233
資本公積 $ 84,645



1


84,646

$ 84,646
股 本 $ 5,027,331


251,367



5,278,698


$ 5,278,698
項 目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普通股股票股利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子公司購入母公司之股票不再視為
庫藏股
本期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其 他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
帳面價值差額
本期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29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 1日至12月31日 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104年 度 103年 度
(調整後)
金 額 金 額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本期稅前淨利(淨損)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
損失(利益)之份額(含停業單位)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含停業單位)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存貨跌價、報廢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等
其他項目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款(增加)
存貨(增加)減少
預付款項減少
應付票據增加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預收款項增加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股利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856,182
$ (414,530)
306,496
856,182
111,126
65,903
24,572
(2,905)
(6,988)
105,327
3,799
5,000
11,762
(45,976)
(3,161)
(220,699)
(1,742)
(358,040)
30,807
377
769,746
46,086

(316)
2,201
(108,034)
107,300
63,084
16,242
(2,970)
(4,036)
(14,023)
(315,561)


46,062

652,895
(7,534)
365,535
230,665

(1,146,546)
(36,999)
2,129
(1,438)
1,302
1,393,061
2,804
(24,225)
(80)
(18,918)
(151,927)
2,973
(15,716)
(66)
(298)
1,352,642 (165,034)
  • 30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 續 )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 1日至12月31日 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104年 度 103年 度
(調整後)
金 額 金 額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其他預付款項(增加)
收取之股利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發放現金股利
取得子公司股權
其他籌資活動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銀行透支
資產負債帳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

6,290

(649,328)
(245)
(30,130)

(389)
13,040
$ 118,608
(700)
12,000
543,588
(879,326)
437

50,000
(22,086)
26,036
(660,762) (151,443)
10,000
99,952
514,000
(210,312)

(60,000)
130,000

1,021,000
(350,000)
(251,366)
(375,461)
14
353,640 174,187
1,045,520
984,640
(142,290)
1,126,930
$ 2,030,160
$ 984,640
$ 2,030,160 $ 984,640

(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 picture [32 x 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31 -

==> picture [132 x 6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27 x 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NO.00101040CA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4年及103年12月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 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 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 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列入上開合併財務 報告之部分子公司及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財務報告係由其他會 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有 關該等子公司及關聯企業財務報告所列之金額及附註五一所揭露之相 關資訊,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認列。上述子公司民國104年 及103年12月31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75,338仟元及76,662仟元, 均占合併資產總額之1%,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之營 業收入淨額分別為新台幣72,952仟元及73,796仟元,分別占合併營業 收入1%及0%。民國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上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分別為新台幣364,467仟元及383,300仟元,分別占資產總額之3%及 4%。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綜合損益份額分別為新台幣(3,418)仟元及(6,646)仟元,分別占合併

  • 32 -

綜合損益總額之0%及2%。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 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 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 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 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 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 核報告,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 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合併 財務狀況,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 合併現金流量。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04年及103年度之個 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 備供參考。

  • 33 -

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picture [49 x 4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師: 周 銀 來 會計師: 吳 欣 亮

==> picture [38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9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核准文號:(80)台財證(六)第53585號 金管證六字第09600000880號

民 國 105 年 3 月 21 日

  • 34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民國104年 民國104年 民國104年 及103年12月 及103年12月 31日 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資 產 附 註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調整後)
103年1月1日
(調整後)
代碼 會 計 項 目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1100
1110
1125
1150
1170
1190
1200
130x
1410
1470
1476
11xx
1543
1550
1600
1760
1780
1840
1915
1970
1980
1995
15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建造合約款
其他應收款
存 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預付設備款
其他長期投資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非流動資產合計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卅五
二十
十四
廿一
$ 2,673,347
1,989
194,681
3,077
694,042
26,100
26,121
788,240
239,346
4,081
54,252
22

2

6


7
2

$ 1,511,898
3,251
167,928
62,991
526,160
56,733
40,739
503,671
255,387
2,001
47,409
16

2
1
5
1

5
3

1
$ 1,662,411

25,405
30,790
1,402,311
54,924
46,372
1,263,008
506,232
3,771
120,115
15



12
1

11
5

1
4,705,276 39 3,178,168 34 5,115,339 45
368,788
1,532,701
4,719,727
97,361
13,838
195,926
18,915
115,775
14,054
113,173
3
13
40
1

2

1

1
375,021
1,405,590
3,760,074
102,986
12,998
363,531
1,818
55,147
7,747
137,247
4
15
40
1

4

1

1
363,570
1,685,872
3,519,514
103,474
17,158
274,476
1,555
54,655
20,501
151,504
3
15
31
1

3

1

1
7,190,258 61 6,222,159 66 6,192,279 55
1xxx 資 產 總 計 $11,895,534 100 $ 9,400,327 100 $11,307,618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 35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 續 )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

民國104年 民國104年 及103年12月3 及103年12月3 1日 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負 債 及 權 益 附 註 104年12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調整後)
103年1月1日
(調整後)
代碼 會 計 項 目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2100
2110
2150
2170
2190
2200
2310
2320
2399
21xx
2540
2570
2640
2670
25xx
2xxx
3100
3200
3300
3310
3320
3350
3400
3410
3425
3500
31xx
36xx
3xxx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建造合約款
其他應付款
預收款項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遞延所得稅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 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廿二
廿三
四十

廿四
廿六
廿五
廿六
卅五
廿七
廿五
廿八(一)
廿八(二)
廿八(三)
廿八(四)
廿八(六)
廿九
廿八(七)
$ 1,463,000
99,952
11,219
1,373,706
537
295,215
52,708
143,634
47,442
12
1

12

3
1
1
$ 1,401,654

14,030
616,077
6,996
217,032
45,034
35,846
69,302
15


7

2
1

1
$ 1,533,000
19,954
25,483
1,761,305
35,550
307,287
44,641
389,002
70,282
14


16

3

3
1
3,487,413 30 2,405,971 26 4,186,504 37
1,590,323
173,509
45,085
13,889
13
2

1,106,374
173,509
50,746
7,435
12
2

159,302
215,524
78,066
7,640
1
2
1
1,822,806 15 1,338,064 14 460,532 4
5,310,219 45 3,744,035 40 4,647,036 41
5,278,698
84,646
44
1
5,278,698
84,646
56
1
5,027,331
84,645
45
1
1,108,202 9 410,609 4 948,548 8
94,233
318,848
695,121
1
2
6
94,233
131,233
185,143
1
1
2

8,811
939,737


8
(275,941) (2) (415,334) (4) (122,422) (1)
23,366
(299,307)

(2)
12,926
(428,260)

(4)
979
(123,401)

(1)
(4,768)
6,195,605 52 5,358,619 57 5,933,334 53
389,710 3 297,673 3 727,248 6
6,585,315 55 5,656,292 60 6,660,582 59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11,895,534 100 $ 9,400,327 100 $11,307,618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 picture [32 x 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36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代碼 項 目 附 註 104年 度 103年 度
(調整後)
金 額 金 額
4000
5000
5950
6000
6100
6200
6300
6900
7000
7010
7020
7050
7060
7900
7950
8000
8100
8200
8310
8311
8349
8360
8361
8362
8370
8300
8500
8600
8610
8620
8700
8710
8720
9750
9710
9720
9850
9810
9820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毛損)淨額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利益(損失)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損)益之份額
稅前淨利(淨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利益
本期淨利(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評價損失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淨利(淨損)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淨利(淨損)
三十
卅二
卅三
卅四
卅五
卅六
廿七
卅五
卅七
卅七
$ 13,122,071
(11,821,848)
100
(90)
$ 17,028,183
(17,175,420)
100
(101)
1,300,223
(356,716)
10
(3)
(147,237)
(341,186)
(1)
(2)
(40,292)
(284,444)
(31,980)
(1)
(2)
(72,437)
(248,646)
(20,103)
(1)
(1)
943,507 7 (488,423) (3)
(196,350) (2) 82,956 1
35,956
(186,548)
(44,452)
(1,306)

(1)
(1)
71,619
9,149
(32,617)
34,805
1


747,157
(173,703)
5
(1)
(405,467)
64,719
(2)
573,454
4
(340,748)
289,788
(2)
2
573,454 4 (50,960)
7,683
(784)
8,812
(11,448)
140,675




1
5,857
(538)
17,812
(13,506)
(291,064)




(2)
144,938 1 (281,439) (2)
$ 718,392 5 $ (332,399) (2)
$ 693,823
(120,369)
5
(1)
$ (37,500)
(13,460)

$ 573,454 4 $ (50,960)
$ 840,121
(121,729)
6
(1)
$ (325,255)
(7,144)
(2)
$ 718,392 5 $ (332,399) (2)
1.31元

1.31元
(0.65)元
0.58元
(0.65)元
0.58元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 picture [32 x 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37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權益總額 權益總額 $ 6,660,582

(251,366)

1,891
(50,960)
(281,439)
(332,399) 1
14
(422,431)
5,656,292
573,454
144,938
718,392 (3,135)
213,766
$ 6,585,315
非控制
權 益
$ 727,248




(13,460)
6,316
(7,144)

(422,431)
297,673
(120,369)
(1,360)
(121,729)
213,766
$ 389,710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總 計 $ 5,933,334

(251,366)

1,891
(37,500)
(287,755)
(325,255) 1
14
5,358,619
693,823
146,298
840,121 (3,135)
$ 6,195,605
庫藏股票 $ (4,768)



4,768






$ -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 (123,401)





(304,859)
(304,859)

(428,260)

128,953
128,953
$ (299,307)
國外營運
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979





11,947
11,947

12,926

10,440
10,440
$ 23,366
保 留 盈 餘 未分配
盈 餘
$ 939,737 (94,233)
(122,422)
(251,366)
(251,367)
(2,877)
(37,500)
5,157
(32,343)
14
185,143 (187,615)
693,823
6,905
700,728 (3,135)
$ 695,121
特 別
盈餘公積
$ 8,811
122,422






131,233 187,615


$ 318,848
法 定
盈餘公積
$ - 94,233







94,233


$ 94,233
資本公積 $ 84,645





1

84,646


$ 84,646
股 本 $ 5,027,331


251,367




5,278,698


$ 5,278,698
項 目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調整後)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普通股股票股利
子公司購入母公司之股票不
再視為庫藏股
本期合併總損益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其 他
非控制權益增減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調整後)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本期合併總損益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
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非控制權益增減
民國104 年12 月31日餘額
  • 38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 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 目 104年 度 103年度
(調整後)
金 額 金 額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停業單位稅前淨利
本期稅前淨利(淨損)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呆帳費用轉列收入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
債之淨損失(利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利益)
之份額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
益)
處分投資(利益)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存貨跌價、報廢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
其他項目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應收建造合約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存貨(增加)減少
預付款項減少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應付建造合約款(減少)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預收款項增加(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減少)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股利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747,157
$ (405,467)
289,788
747,157
211,245
85,035
(5,353)
139
44,452
(7,118)
(17,318)
2,045
3,020
(21,026)
6,000
145,643
(35,623)
(289)
1,966
59,914
(156,181)
30,633
20,096
(260,691)
57,447
(10,033)
5,636
5,766
750,577
(6,458)
35,359
(724)
(17,552)
2,201
(115,679)
201,060
85,494
(3,635)
(242)
34,100
(10,083)
(12,151)
(34,805)
(979)
(348,008)
3,000
14,841
50,866

(3,132)
(41,168)
656,474
(1,809)
(22,464)
383,712
221,108
1,770
4,773
(10,796)
(1,136,862)
(28,554)
(31,373)
620
(2,150)
(7,934)
1,675,965
8,376
(45,160)
(80)
(24,560)
(154,006)
8,518
(33,489)
(66)
(1,264)
1,614,541 (180,307)
  • 39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 續 )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 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仟元
項 目 104年 度 103年度
(調整後)
金 額 金 額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對子公司之收購(扣除所取得之現金)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處分子公司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應收清算股款收回
取得無形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預付設備款(增加)
其他預付款項(增加)
收取之股利
其他投資活動(增加)減少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減少)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減少)
應付租賃款(減少)
長期應付款-關係人(減少)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發放現金股利
取得子公司股權
其他籌資活動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銀行透支
合併資產負債表帳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240,767)
174,332
(950)
12,760
(73,181)


(685,632)
265
(6,507)
303
(331)
7,263
(5,980)
(18,135)
23,370
(61,982)
$ (187,708)
242,940
(6,400)
12,000

2,583
482,283
(911,495)
35,555
2,931


51,050
(263)
(36,914)
34,151
4,576
(875,172) (274,711)
65,000
99,952
514,000
(235,844)
(241)
(1,540)
(3,545)

249

(14,000)
165,000
(19,954)
1,021,000
(406,284)
(19,617)

(5,189)
(10,800)

(251,366)
(177,194)
14
424,031 295,610
1,703 5,241
1,165,103
1,508,244
(154,167)
1,662,411
$ 2,673,347 $ 1,508,244
$ 2,673,347
$ 1,508,244
3,654
$ 2,673,347 $ 1,511,898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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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40 -

附件六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04 年度盈餘分配表

104年度盈餘分配表
項 目
期初未分配盈餘
加:採用2013版IFRSs之保留盈餘調整數
本期稅後純益
其他綜合損益(確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股權淨額增減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註2)
可供分配盈餘總額
減:分配項目
法定盈餘公積
股東紅利(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元)
期末未分配盈餘
單位:新台幣元
金額
0
(2,472,570)
693,822,753
6,997,196
(3,226,565)
34,096,649
729,217,463
(72,921,746)
(527,869,764)
128,425,953
  • 附註:1. 現金股利分派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將以轉回未分配盈餘方式處 理。

  • 依據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規定,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 告後,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應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 (如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現金流量避險中屬有效避險部分之避險工具利益及損失等累計餘額),自當期 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 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 但公司已依前款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者,應就已提列數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 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 轉部分分派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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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41 -

捌、附錄

(一)本公司公司章程

  • (二)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 (三)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持股情形

  • (四)本公司103年度員工紅利實際分配對象及數額之彙總資訊

  • (五)本公司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等相關資訊

  • (六)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每股盈餘及 股東投資報酬率之影響

  • 42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 第 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第 二 條:本公司經營事業範圍如左:

一 ( ) C801020 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

(二) C801030 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

(三) 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四) C802990 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五) D101050 汽電共生業。

(六) D401010 熱能供應業。

(七)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八) G801010 倉儲業。

(九) 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十) 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十一) H703090 不動產買賣業。

(十二) 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十三)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 之業務。

第二條之一:本公司轉投資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所定轉投資總額不得 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第二條之二:本公司為業務或投資事業之需要,得辦理背書保證。

第 三 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北市,並得視業務需要於適當地點設 立分公司或辦事處或生產運銷機構。

  • 43 -

第 四 條:本公司之公告方式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行之。

第二章 股 份

  • 第 五 條:本公司資本總額為新台幣玖拾億元,分為普通股玖億股, 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 第 六 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於呈准登記後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 或蓋章並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關簽證後發行 之。本公司亦得依公司法或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免印製 股票或公司債,發行新股或註銷時,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 業機構登錄或保管,採帳簿劃撥交付方式,並依證券集中 保管事業相關規定辦理。

  • 第 七 條:股東應將其印鑑式樣,送交本公司存查,其有變更時亦 同,股東向本公司領股息或行使其他一切權利,均以所存 本公司印鑑為憑。

  • 第 八 條:股東原印鑑遺失、毀損或被盜時,應親填印鑑掛失通知 書,檢附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連同新印鑑卡送交本 公司。經查核認可後,更換新印鑑。前項原印鑑掛失及新 印鑑卡送交本公司,如係委託他人代理時,並須檢附戶政 事務所發給之印鑑證明書。

  • 第 九 條:股東因轉讓、繼承、贈與或其他原因而欲過戶股份者,應 出具過戶聲請書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加蓋原印鑑送交本公司 辦理過戶,未申請過戶者,不得以股票已轉讓對抗本公 司。

  • 第 十 條:股份設定權利質權時,除依法辦理外,並應由出質人與質 權人共同出具申請書署名蓋章,送交本公司辦理質押手 續。

第十一條:股東之股票遺失或被盜,該股東應即以書面報告本公司,

  • 44 -

並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之規定申請補 發。

第十二條:股票污損或破爛欲換發新股票者,應提出原股票及申請書 向本公司申請。但因污損破爛難以辨別真偽時準用前條規 定。

第十三條:每屆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 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 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 東 會

第十四條:本公司股東會分常會、臨時會兩種,除公司法另有規定 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 ( ) 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 個月內召開之。

(二) 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召集之。

第十五條:股東會之召集,股東常會應於開會三十日前,股東臨時會 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

第十六條:全條刪除。

第十七條:股東之表決權,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八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除依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

  • 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外,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 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之規定辦理。本公司股東得以 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 親自出席,其相關事宜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股東會開會時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以董事長為主席,董 事長因故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 代理人時,由出席之董事互推一人為主席。

  • 45 -

第二十條: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 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分發得 以公告或電子方式為之,議事錄應永久保存。出席股東之 簽名簿及代理出席委託書應保存至少一年,但股東訴請法 院撤銷決議或主張決議無效時,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四章 董事、監察人

第廿一條:本公司董事設九人,監察人設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 力之人選任之。董事、監察人任期皆為三年,連選得連 任。獨立董事不少於二人,董事、監察人選舉採公司法 一九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董事、監察人候選人提 名之受理及公告方式等相關事宜,悉依公司法、證券交易 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 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第廿一條之一:(全條刪除)

第廿二條:董事組織董事會,以行使董事職權,並依法互選一人為董

事長,亦得互選一人為副董事長,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

如未互選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 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 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廿二條之一: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天前通知董事及監 察人。如遇緊急情事得隨時召集之,並得以電子郵件 或傳真方式通知董事及監察人。

第廿三條: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及本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全體董事 通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如因 故不能親自出席時,得委託其他董事代理。但上述代理人

  • 46 -

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方式參 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但應傳真簽到卡以代簽到。 第廿四條: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 ( ) 董事長之選任;

(二) 總經理之任免;

(三) 本公司與股東公司間交易契約之簽訂;

(四) 公司經營方針之決定;

(五) 公司增資擴展計劃之決定;

(六) 公司營業預算與決算之審定。

(七) 其他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屬董事會職權事項之行 使。

除公司法或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董事會得授權董事長行 使董事會職權,其授權內容如下:

一 ( ) 公司管理規章、作業程序、制度及辦法規定可授權董 事長辦理之事項。

(二) 其他依董事會決議之授權事項。

第廿五條:監察人依法執行監察職務,並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但 無表決權。

第廿六條:本公司得於董事、監察人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內為 其購買責任險,有關保險事宜授權董事會全權核處。本公 司董事、監察人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 公司得支給報酬,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 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依同業通常水準議定之。

第五章 經 理 人

第廿七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廿

  • 47 -

九條規定辦理。

第廿八條:總經理依照董事會之決議,受董事長之指導,負責公司業 務之推行,其主要職權如下:

一 ( ) 公司重要章則之擬訂。

(二) 公司經營方針之研議及業務之執行。

(三) 公司增資擴展之策劃。

(四) 公司營業預算與決算之編製。

(五) 公司組織之擬訂及前條規定以外人員之任免。

(六) 其他依法令規章及股東會或董事會所賦予之職權。

第六章 會 計

第廿九條: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決算後由董事會編造下列各項 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交監察人查核後,提交股 東常會請求承認。

一 ( ) 營業報告書。

(二) 財務報表。

(三) 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三十條:刪除。

第卅一條: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變化迅速,企業生命週期正值穩定成 長期。考量本公司未來資金需求、長期財務規劃及公司盈 餘的成長性,並滿足股東對現金之需求,本公司年度決算 後如有當期淨利,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外,應先彌 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 積,並視需要酌提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提撥百分之 二‧五為董事監察人酬勞,百分之一至五之範圍內為員工 紅利,依上述分配後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 董事會擬具分配案提報股東會核議,分配案中現金股利所

  • 48 -

佔股利總額之比例以不低於百分之三十為原則;惟得基於 因應產業變動、重大投資計畫及改善財務結構之必要,或 於有突發性重大資金需求時,將現金股利發放率調整為百 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但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一元, 得不予發放,改以股票股利發放。

第卅二條: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另訂之。

第卅三條:本章程未列事項: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卅四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次修正於 六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第二次修正於七十年一月二十六 日,第三次修正於七十年五月五日,第四次修正於七十年 八月二十六日,第五次修正於七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第 六次修正於七十三年八月十八日,第七次修正於七十六年 三月五日,第八次修正於七十七年五月九日,第九次修正 於七十八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十次修正於七十九年五月 三十一日,第十一次修正於八十年四月十六日,第十二次 修正於八十四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十三次修正於八十五年 四月十八日,第十四次修正於八十七年五月十四日,第 十五次修正於八十九年五月二十四日,第十六次修正於 九十一年六月三日,第十七次修正於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 日,第十八次修正於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第十九次修 正於九十四年六月十五日,第二十次修正於九十五年六 月二十二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九十七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第二十三次修 正於一百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一○一年六 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五次修正於一○三年六月十八日,第 二十六次修正於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 49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 一、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辦理。

  • 二、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 代簽到。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 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 三、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 四、本公司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 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 晚於下午三時。

  • 五、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 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 未指定代理人時,由出席之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 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 六、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 七、本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 年。

  • 八、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 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 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

  •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 過半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 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 50 -

  • 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 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 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 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舉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但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 之同意推舉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 十、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 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 入議案。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 亦不予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第四 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 十一、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 (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 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 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 十二、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 不得超過五分鐘。

  • 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 言。

  • 十三、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 由一人發言。

  • 51 -

十四、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 十五、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 止討論,提付表決。

  • 十六、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依法受限制或應迴避;或依公司法第 一七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依其相關規定辦理。

  • 十七、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 有股東身分。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紀錄。

  • 十八、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 十九、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 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 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

  • 二十、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 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 表決。

  • 二十一、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 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 字樣臂章。

二十二、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 52 -

董事及監察人持股情形

  • 壹、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 16,891,832 股。

  • 貳、全體監察人最低應持有股數: 1,689,183 股。

  • 參、截至本次股東會股票停止過戶日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董事、監 察人持有股數:

職 稱 姓 名 持有股數
董事長 和合國際開發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怡青
105,000
董事 和合國際開發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怡翰
105,000
董事 美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清典
41,479,209
董事 劉正元 18,191
董事 台苯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文淵 10,000,000
董事 台苯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兆順 10,000,000
董事 台苯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柏元 10,000,000
獨立董事 趙國帥 0
獨立董事 張國欽 0
監察人 許偉平 1,000,000
監察人 弘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徐定睿 50,000
監察人 金智宏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勝琛 1,000,000
  • 53 -

本公司 103 年度 員工紅利實際分配對象及數額之彙總資訊

本公司103年度無配發股東紅利及員工紅利。

  • 54 -

本公司 104 年度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元

分配項目 董事會擬議
配發金額(A)
認列費用年度
估列金額(B)
差異金額
(A)-(B)
差異原因及
處理情形
員工酬勞 8,872,349 8,872,349 0
董監事
酬勞
22,180,872 22,180,872 0
  • 55 -

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每 股盈餘及股東投資報酬率之影響:不適用。

  • 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