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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I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l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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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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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799 号文同意注册。发行人的股票 “ ” “ ” 简称为 技源集团 ,扩位简称为 技源集团 ,股票代码为“60326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 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 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 10.88 元/股,发行数量为 5,001.00 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2.50%,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 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000.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20.00%。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000.20 万股,约占发 行数量的 2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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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2,800.6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00.2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0.00%。
根据《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 询价公告》和《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7,884.65 倍,高于 100 倍,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 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至 500 股 的整数倍,即 1,600.35 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200.25 万股,约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 3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 量为 1,079.7145 万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120.5355 万股;网上 最终发行数量为 2,800.55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 70.0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2959423%。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T+2 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 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 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 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二类: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 企业:宁波通商惠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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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东证期货技源集团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 2025 年 7 月 9 日(T-3 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 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在 2025 年 7 月 18 日(T+4 日)之前将参与战略 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 序 号 |
投资者名称 | 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类型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股数占 本次发行数 量的比例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 (月) |
|---|---|---|---|---|---|---|
| 1 | 东证期货技源集团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4,595,588 | 9.19% | 49,999,997.44 | 12 |
| 2 | 宁波通商惠工产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 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
2,703,206 | 5.41% | 29,410,881.28 | 12 |
| 3 |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 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
1,351,603 | 2.70% | 14,705,440.64 | 12 |
| 4 |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 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
1,351,603 | 2.70% | 14,705,440.64 | 12 |
| 合计 | 10,002,000 | 20.00% | 108,821,760.00 | - |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7,896,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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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03,518,641.92
-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08,566
-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181,198.08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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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2,001,005
-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30,570,934.40
-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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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6,265.60
网下投资者获得初步配售未缴款及未足额缴款的情况如下:
| 序 号 |
投资者名称 |
配售对象名称 | 初步获配 股数 (股) |
应交款金 额(元) |
实际交款 金额 (元) |
实际配售 股数 (股) |
放弃认购 股数 (股) |
|---|---|---|---|---|---|---|---|
| 1 | 深圳博普科技有限公 司 |
博普跨市场1号私募基金 | 1,495 | 16,265.60 | 0.00 | 0 | 1,495 |
| 合计 | 1,495 | 16,265.60 | 0.00 | 0 | 1,495 |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获 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 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 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205,355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 的 10.04%,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3.01%。网下投 资者放弃认购股数 1,495 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其中 150 股的限售期为 6 个 月,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 10.03%。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 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10,061 股,包销金额为 1,197,463.68 元,包销 股份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约为 0.22%,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约为 0.28%。
2025 年 7 月 18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 资金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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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 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总额为 6,429.06 万元,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保荐承销费用:
(1)辅导及保荐费用:300.00 万元;
(2)承销费用:3,780.82 万元;保荐承销费分阶段收取,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 率平均水平及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支 付。
2、审计及验资费用:1,066.00 万元;依据服务的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工时及 参与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按照项目完成 进度分节点支付。
3、律师费用:712.26 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长期合作的意愿、 派驻律师的经验和数量以及实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 实际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85.85 万元;
-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84.13 万元。
注:1、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2、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为 72.13 万元,差异系印花税 12.00 万元。除上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3、 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若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315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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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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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 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 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