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SI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7, 2026

57547_rns_2026-04-27_4c19ae36-bb72-4d2b-a0f3-93832cb73c0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司代码:603262

公司简称:技源集团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是 √ 否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有效 ☐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是 √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 适用 √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1.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 是 ☐ 否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 是 ☐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财务管理、生产经营、资金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子公司的管理等。

  1.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管理、生产经营、资金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1.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 是 ☑ 否

  1.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 是 ☑ 否

  1.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的1% 营业收入的0.5%≤错报<营业收入的1% 错报金额低于重要缺陷标准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 错报金额低于重要缺陷标准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3%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3% 错报金额低于重要缺陷标准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5)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 直接损失≥资产总额1% 资产总额0.5%≤直接损失<资产总额1% 直接损失<资产总额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5)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的公司一般控制缺陷,已按规定立即整改,公司整体风险可控。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的公司一般控制缺陷,已按规定立即整改,公司整体风险可控。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周京石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