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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Communications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4

Mar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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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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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 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 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我们列席了 2023 年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积极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 策的审议及执行情况,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十个议案。在本 次会议中,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 、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等三个议案。

4 、 2023 年 9 月 5 日,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 、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 不存在违法经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 5 次董事会、 2 次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 东大会决议,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制度 等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 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执行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根据市场交易 规则履行,其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任何交易一方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4 、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资产置换

等事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阅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 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 2023 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 有效。

6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暨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监事会对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三、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保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主要包括:

1 、执行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确保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公司决策能在各个层级得到有效执行,更好地维护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

2 、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完善监事会运行机 制,令监事会高效运行,切实治理监督发挥作用;

3 、对本年度公司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予以核查,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 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