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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Communications Co.,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17

Apr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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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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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我们列席了 2016 年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进行监督;同时,积极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的审议及 执行情况,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有效地发 挥了监事会的职能。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 2016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的议案》、《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201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2015 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七个议案。

2 、 2016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同意王宗光辞任监事并推选邬宁昆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 、 2016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吴第春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 、 2016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 、 2016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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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新股发行数量以及 不进行老股转让的议案》、《关于根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在创 业板上市发行费用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两个议案。

6 、 2016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之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7 、 201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费用调减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的议案》。

8 、 201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将 2015 年 1~9 月财务报表对外报出的议案》、《关于将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表 对外报出的议案》两个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 不存在违法经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因此不存在利用关联 交易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 4 、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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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无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无债务重组、 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事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 流失的情况。

5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 查,并进行了相关评价。监事会经审核,就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业务经营、信息披露和其他重大事项按照公司 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

2017 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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