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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Communications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3

Apr 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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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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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 2023-017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肖湘杰先生及郑余滨先生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注 1 、持有本公司股份 1,019.89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5707% )的股东张艺明先生 计划以大宗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96% )(窗口期不减持),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2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4.19~2023.10.18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5.11~2023.11.10 )。

2 、持有本公司股份 930.20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688% )的股东张映华女士计 划以大宗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41% ) (窗口期不减持),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4.19~2023.10.18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5.11~2023.11.10 )。

3 、持有本公司股份 609.00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293% )的股东蔡乐先生计划 以大宗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41% ) (窗口期不减持),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4.19~2023.10.18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5.11~2023.11.10 )。

4 、持有本公司股份 342.16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34% )的股东肖湘杰先生计 划以大宗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41% ) (窗口期不减持),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4.19~2023.10.18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5.11~2023.11.10 )。

5 、持有本公司股份 169.53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98% )的股东郑余滨先生计

划以大宗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41% ) (窗口期不减持),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4.19~2023.10.18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5.11~2023.11.10 )。

注:本公告全文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 本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即 229,996,800-6,860,066= 223,136,734 股)。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张艺明先 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肖湘杰先生及郑余滨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 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持有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张艺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10,198,920 4.5707%
张映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
9,302,040 4.1688%
蔡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6,090,080 2.7293%
肖湘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3,421,640 1.5334%
郑余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1,695,320 0.759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历次分配转增)

  • 3 、减持股份数量、时间区间和方式

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区间和减持方式

张艺明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0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0.0896%)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2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
内(即2023.4.19~2023.10.18),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即2023.5.11~2023.11.10)。
张映华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0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0.2241%)
蔡乐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0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0.2241%)
肖湘杰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0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0.2241%)
郑余滨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0万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0.2241%)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比 例调整。

4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一致

上述拟减持股东中,蔡乐先生和郑余滨先生无相关承诺,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 和肖湘杰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和肖湘杰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情况;

(二)上述拟减持股东是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股东未来减持股份的最终数量和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 定,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