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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Communication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Feb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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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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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零二四年二月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 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 2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风险提示

  • 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 “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 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 2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将以员

  • 工实际缴款金额为准。

  • 3 、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均属初步

  • 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4 、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

  • 5 、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 意投资风险。

  • 3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1 、本员工持股计划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 董事会制定并通过。

2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51.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 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 来源为本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 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因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而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的情形。

3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监高(不含独立董事)、核心管理人 员和骨干员工,合计不超过 80 人,其中董监高为 7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 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 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回购的太辰光 A 股普通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 允许 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公司回购股份 的价格为 16.95 元 / 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180 万股,占公 司当前股本总额 22,999.68 万股的 0.7826% 。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 ,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 4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5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代表 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负责具体管理事宜。

6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 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二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和 24 个月,每 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 和 50% ,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持有人 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公司层面考核目标:

本计划在 2024 年 ~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公司对 应业绩考核目标作为份额持有人所获份额解锁条件之一。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实现历史新
高)
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 2025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净利润
注不低
于1.8亿元。

注: 上述“净利润”指标指本员工持股计划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若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达成,公司办理当期解锁事宜(如需)。若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管理委员会将收回持有人当期对应份额的股份,择机出 售后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剩余资金(如 有)归属于公司。

项目及个人层面考核目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围绕产品与技术研发创新、生产效率与质量提升、业 务与市场拓展等方面能给公司发展带来突破的重大项目设立项目考核目标,其 中包括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产品技术目标、项目相关销售目标或收益目标。到 2025 年度,本计划设定的技术开发和市场拓展目标初见成效。

  • 5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结合参与对象在相关项目中承担的职责设立其个人层面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度绩效目标。

在以上目标完成的情形下,持有人个人当期对应实际分配的标的股票权益数 量 = 当期公司分配比例×当期持有人所在项目分配比例×个人对项目的贡献度。

公司核心管理小组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项目及个人层 面考核的具体工作,确定各参与对象最终实际分配的股票权益数量。若项目层 面目标或个人层面目标考核不达标,管理委员会将收回相应持有人当期对应份 额的股份,择机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重要贡献者,同时以出资金额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返还给原持有人。

7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草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 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 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8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独立 董事),但持有人均已明确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 决权,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亦不构成关联关系。

9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 6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目 录

声 明 ............................................................................................................................. 2 风险提示 ........................................................................................................................ 3 特别提示 ........................................................................................................................ 4 目 录 ............................................................................................................................... 7 释 义 ............................................................................................................................. 9 第一章 总 则 ............................................................................................................... 10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 10 (二)自愿参与原则 .......................................................................................... 10 (三)风险自担原则 .......................................................................................... 1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10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 11 一、参与对象的确定依据 .................................................................................. 11 二、参与对象的范围 .......................................................................................... 11 三、参与对象的核实 .......................................................................................... 12 四、参与对象的认购原则 .................................................................................. 12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 14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 14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 14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 14 四、股票购买价格、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 15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交易限制 ........................................... 16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 1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 16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 17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9 一、持有人 .......................................................................................................... 19 二、持有人会议 .................................................................................................. 20 三、管理委员会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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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四、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 .............................................................................. 24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 24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 25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 26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 26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26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 28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 28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 29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 29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 29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30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31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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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释 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太辰光、本公司、公司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太辰光股票、公司股票、
标的股票
太辰光普通股A股股票,即太辰光A股
本计划、本员工持股计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
草案、本草案 《太辰光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导意见》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
《公司章程》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认购协议》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认购协议》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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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了本员 工持股计划。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 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司不 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员工通过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有 利于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 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水平,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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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一、参与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参与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正 式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参 与对象均需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参与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核心管理级员工及核心骨干(含控股子公司);

3 、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参与对象:

1 、最近三年内被监管机构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2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3 、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 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 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 、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计划参与人的情形;

  • 5 、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参与人的情形。 二、参与对象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雇佣合同的员 工,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独立董事),合计不超过 80 人 ,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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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参与对象名称 职务 拟认购份额对应
标的股票数量
占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比例
1 张艺明 董事、总经理、
财务总监
8.00 4.44%
2 肖湘杰 董事、副总经理
、技术总监
8.00 4.44%
3 蔡波 董事会秘书、海
外市场部经理
8.00 4.44%
4 张积中 副总经理 8.00 4.44%
5 耿鹏 监事会主席、总
经理助理、生产
部经理
8.00 4.44%
6 熊茜 监事、采购部副
经理
5.00 2.78%
7 邬宁昆 监事、财务部经
理助理
3.00 1.67%
8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超过
73人)
132.00 73.33%
合计 180.00 100.00%

三、参与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 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参与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四、参与对象的认购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3,051.00 万元,以“份”作为认 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

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名单及认购份额,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如果出现认购不足的情形,不足部分可由其他认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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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象追加认购,具体认购比例及数额由其他认购对象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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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51.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 元,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资金来源为本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太辰光 A 股普 通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860,06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9827% ,最高成交价 15.09 元 / 股,最低成 交价为 13.43 元 / 股,支付的总金额 99,871,365.90 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 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 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16.95 元 / 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180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22,999.68 万股的 0.7826% 。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 ,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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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四、股票购买价格、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1 、购买价格、定价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 16.95 元 / 股,不低于本员工持股计划 董事会决议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

2 、合理性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凝聚核心骨干团队、发展业务、完善技术及业务人才梯 队、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应对所处行业重大发展机 遇,公司需要充分有效调动员工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吸引、稳定业务及技术骨干 人才,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 益。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本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对象 合理的激励。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且考虑激励效 果的基础上,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 16.95 元 / 股,兼顾激励效果和公司全体 股东利益,具有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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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交易限制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算,存续期满可展期。

2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50% 以上(不含 50%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50% 以上(不含 50%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内,若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 收盘价低于员工持股计划购股均价的,则自动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6 个月。

5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 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 二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和 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 和 50% , 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 1 )公司层面考核目标:

本计划在 2024 年 ~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公司对 应业绩考核目标作为份额持有人所获份额解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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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指标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实现历史
新高)
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 2025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净利润
注不
低于1.8亿元。

注: 上述“净利润”指标指本员工持股计划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若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达成,公司办理当期解锁事宜(如需)。若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管理委员会将收回持有人当期对应份额的股份,择机出 售后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剩余资金(如 有)归属于公司。

( 2 )项目及个人层面考核目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围绕产品与技术研发创新、生产效率与质量提升、业 务与市场拓展等方面能给公司发展带来突破的重大项目设立项目考核目标,其 中包括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产品技术目标、项目相关销售目标或收益目标。到 2025 年度,本计划设定的技术开发和市场拓展目标初见成效。

结合参与对象在相关项目中承担的职责设立其个人层面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度绩效目标。

在以上目标完成的情形下,持有人个人当期对应实际分配的标的股票权益数 量 = 当期公司分配比例×当期持有人所在项目分配比例×个人对项目的贡献度。

公司核心管理小组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项目及个人层面 考核的具体工作,确定各参与对象最终实际分配的股票权益数量。若项目层面目 标或个人层面目标考核不达标,管理委员会将收回相应持有人当期对应份额的股 份,择机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重要贡献者,同时以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之和返还给原持有人。

2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 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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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 1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 2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 4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 于本持股计划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

  • 18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最高权力机 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代表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 修改本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期解锁条件是否成就 进行核查、审议并做出决议。公司核心管理小组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指导下负责项目及个人层面考核的具体工作,确定各参与对象最终实际分配的 股票权益数量。

一、持有人

公司员工在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 、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 1 )依照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本计划资产的权益;

( 2 )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 3 )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 4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相应公司 股票的表决权;

( 5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2 、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 1 )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金额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款,自行承担与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自负盈亏;

( 2 )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不得要求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获得 的现金分红除外);

( 3 )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 19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4 )遵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管理办法。

二、持有人会议

  • 1 、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持有人

  • 组成。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 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 人自行承担。

  • 2 、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 ( 1 )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 ( 2 )审议批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

  • ( 3 )审议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等方式融资,由管

  • 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 ( 4 )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管理办法;

  • ( 5 )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 ( 6 )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但表决权

  • 除外;

  • ( 7 )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 3 、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公司董事长负责主持,此后 的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 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 3 日发出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 、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 以下内容:

( 1 )会议的时间、地点;

( 2 )会议的召开方式;

  • ( 3 )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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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4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会议表决所 必需的会议材料;

( 5 )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 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7 )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 少应包括上述第( 1 )、( 2 )、( 3 )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 的说明。

4 、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 1 )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 方式采取填写表决票的书面表决方式;

( 2 )持有人以其所持有的本计划份额行使表决权,每一单位计划份额具有 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 3 )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 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 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 4 )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 以上(不含 50% )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有 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 5 )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6 )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5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10% 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 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2 个工作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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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20% 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 人会议。

三、管理委员会

1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 人行使除表决权外的其他各项股东权利。

2 、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由 持有人会议从持有人中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 、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管理办法 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 1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 财产;

( 2 )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 3 )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 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 4 )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 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 5 )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4 、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 1 )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 2 )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 3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 4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但表决权 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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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5 )管理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行使员工持股 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将 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 6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 7 )代表全体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 8 )决策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 9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 10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5 、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 1 )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 2 )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 3 )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 、管理委员会的召集程序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 3 日 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1 )会议日期和地点、召开方式;

( 2 )会议事由和议题;

( 3 )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 4 )发出通知的日期。

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 自接到提议后 3 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7 、管理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 ( 1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 ( 2 )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 ( 3 )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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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4 )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 用传真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 5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 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 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 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 票权;

( 6 )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 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管理委员会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 构,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 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 相关咨询服务。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 项:

( 1 )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 2 )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 3 )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 4 )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 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 5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票的锁定、解锁和分配等全部 事宜;

( 6 )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文件进行修订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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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 8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1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员工 持股计划资产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

2 、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 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 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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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 、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受让公司回购股份而持有 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 、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 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 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 、存续期内总体权益处置办法

( 1 )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 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不得用于质押、 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 2 )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不得转让所持本计划的份额,亦不 得申请退出本计划;

( 3 )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 行分配;

( 4 )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 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 5 )现金资产分配: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变 现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根据本计 划约定,因持有人个人原因不得享有计划收益的情况除外。

2 、存续期内特殊情况的权益处置办法

若持有人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系出于以下原因被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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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除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 持股计划份额按照原始出资金额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资格的且完成对应考核目标的受让人,相应负债一同转让:

1 )持有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 )持有人无视劳动合同、保密及不正当竞争协议、员工手 册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公司可以直接开除的情形; 3 )持 有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 4 )持 有人单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能与公司协商一致的; 5 )持有人在劳 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6 )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 与其续签合同的; 7 )持有人合同未到期,公司主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8 )持 有人非因执行职务身故的; 9 )持有人非因执行职务而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 10 )持有人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受贿、索贿、侵占、盗窃、泄露经营 和技术秘密等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11 )受警告以上行政处 分及劳动人事纪律处分情形(降职、降级以上)的;以及其他由于持有人的主 观过错导致持有人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被解除的。

因上述事项发生,导致原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的,只能 转让给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标准的公司员工,不得转让给不符合本员 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标准的任何第三方。

( 1 )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 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 2 )若持有人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系出于以下原因 被解除的,该持有人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份额继续保留,不作变更:

持有人因执行职务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 退休后公司继续返聘且返聘岗位仍满足本员工持股计划要求的;

( 3 )若持有人因执行职务身故时,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 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 限制;

( 4 )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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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情形

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公 司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协商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 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 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本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本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 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1 、税收:本计划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

务。

2 、费用:

( 1 )证券交易费用:员工持股计划应按规定比例在发生投资交易时计提并 支付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

( 2 )其他费用: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之外的其他费用,由管理委员会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协议,从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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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 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涉及变更事项均须经 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遵循如下规定:

  • 1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

  • 以上(不含 50% )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太辰光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作

  • 变更。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 1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自行终止;

  • 2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

  • 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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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 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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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1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

  • 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时,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拟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及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 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董事会应当将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3 、监事会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情形发表意见;

  • 4 、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 5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 6 、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 7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 8 、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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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 1 、公司实施本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

  • 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2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 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3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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