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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Communication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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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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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1 、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1 ) 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 )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等十一个议案。
( 3 )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四个议案。
( 4 )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等四个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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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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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6 )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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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四个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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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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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等两个议案。
2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 1 )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十一个议案。
( 2 )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保障公司规范治理和运营。
4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职责。现 将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 1 )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按照《审计 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定期报告及内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对公司每季度财务信息的报出、年度审计机 构的聘请、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查。此外,审计委 员会在审计过程中与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与交流,听取 审计机构的意见,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审计报告 并形成书面意见。
( 2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履行职责,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聘程序, 为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储备。报告期内,提 名委员会考察公司董事、高管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未发现《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按照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上年
度绩效薪酬总额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 查,确保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此外,薪酬与考核委员 积极制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并制定对应考核管理办法,在建立和完善 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4 )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履行 职责,对公司上市后面临的内外部发展环境、机遇与挑战进行了分析,结 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市场形势,对公司发展战略及实施提出了合理化 建议。
5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均按规定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 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变更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股权激励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 用。
6 、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 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共披露 公告 76 份,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披露公告的情况。其中的重大事 件包括定期报告、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和权益分派等。报告期内,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未发生需更正的情况,也未收到监管部门的问询函。
6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证券部通过多样化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保持与投资者 和研究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听取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努力促进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战略的认知,致力于构建并维
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合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分 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等接待工作,并 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2021 年度,公司累计接待调研 9 次( 27 家机构, 35 人次),接听投资者来电 187 次,回复互动平台提问 88 次(回复率 100% );利用 2020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网上投资者集体 接待日活动等,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研究机构就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问题进行交流互动。
二、 2022 年董事会工作主要方向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 治理中的中心作用;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 勤勉履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实施公司发展战略; 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 效性和前瞻性;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优化公司战略规划,进一步实现 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