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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Communication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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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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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 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 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1 、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1 )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等十一个议案。

( 2 )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3 )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两个议案。

( 4 )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七个议案。

  • ( 5 )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四个议案。

( 6 )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等两个议案。

2 、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 1 )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八个议案。

( 2 )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五个议案。

3 、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确保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的实施。

4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职责。现 将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 1 )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按照《审计 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每季度财务信息的报出、年 度审计机构的聘请、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做到了勤 勉尽责。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期间,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就年度报告 审计安排及审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情况保持了良好沟通并提出了相关意 见。

( 2 )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在报告 期内认真履行职责,审阅换届选举聘任董事和高管的议案,考察公司董事、 高管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按照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上年 度绩效薪酬总额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 查,确保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

( 4 )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履行 职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商讨并提出建议。

5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均按规定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 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变更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 、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针对当前监管部门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 作。 2020 年度,公司共发布 89 份公告。其中的重大事件包括定期报告、 董事会 / 监事会换届选举、募投结项、权益分派、股东质押及减持等。报告 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未发生需更正的情况,也未收到监管部门的问询 函。

6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形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公司与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监管部门等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强化 信息披露工作。

( 1 )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恪守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通过业绩 说明会、电话、邮件、互动平台和调研等形式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和交流。 2020 年度,公司在互动平台共计回复投资者问题 202 次(回复率 100% ), 未有因回复问题不得当造成的监管问询或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形。

( 2 )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在积极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努力回报投资者,并根据相关规范 性文件,综合公司发展情况、战略规划、盈利水平以及资金安排等因素, 以实际业绩及现金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 2020 年实施了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现金分红总额合计约 10,349.86 万元。

二、 2021 年董事会工作主要方向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效执行。

2 、结合行业市场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管理团队的日常经营 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

3 、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其他应由董事会履行的相关职 责。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