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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 Communication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Feb 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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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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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9,226,519.5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刘梅、王丹舟、佟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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