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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Feb 2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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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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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23105 债券简称:拓尔转债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拓尔转债的第十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3 年2 月1 日

  • 2、 可转债赎回日:2023 年3 月8 日

3、 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3 年3 月7 日

4、 可转债赎回价格:100.58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60%, 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5、 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账户):2023 年3 月 13 日

6、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3 年3 月15 日

  • 7、 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3 年3 月3 日

  • 8、 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3 年3 月8 日

9、 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 根据安排,截至2023 年3 月7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拓尔转债”将被 强制赎回,特提醒“拓尔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拓 尔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拓 尔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 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1、 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拓尔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

能转股的风险。

12、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可能与“拓尔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 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不能 在2023 年3 月7 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2 月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拓尔转债的议案》,自 2022 年12 月15 日至2023 年2 月1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30 个 交易日中至少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9.91 元/股)的130% (含130%),已触发《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拓尔转 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拓尔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形

1、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81 号)核准,公司于2021 年3 月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80,000.00 万元,发 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8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 年4 月27 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拓尔转债”,债券代码“123105”。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拓尔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2021 年3 月25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 券到期日止,即2021 年9 月27 日至2027 年3 月18 日。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为9.98 元/股。

(1)公司于2021 年5 月26 日实施完毕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 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717,016,8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0.5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35,850,841.5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拓尔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98 元/股调整为9.9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 年5 月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公司于2021 年4 月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 年5 月7 日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回购应补 偿股份的议案》,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并注销当期应补偿 2,263,353 股股份,同时交易对方将对应现金分红返还公司。公司已于2021 年8 月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业绩承诺补偿股 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17,016,830 股变更为 714,753,477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拓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9.93 元/股调整为9.9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 年8 月12 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2 年5 月31 日实施完毕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22 年5 月23 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总股本714,767,21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9999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拓尔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9.96 元/股调整为9.9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 年5 月31 日(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

3、可转债本次触发赎回的情形

自2022 年12 月15 日至2023 年2 月1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 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9.91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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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的130%(含130%);触发了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 (二)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拓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1)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 个交易日中至少15 个交易日

  • 的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58 元/张(含息、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 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60%(“拓尔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

  • t=354 天(从计息起始日2022 年3 月19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3 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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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8 日止,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0.60%×354/365=0.58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58=100.58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 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 年3 月7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拓尔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 次赎回提示性 公告,通知“拓尔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拓尔转债”自2023 年3 月8 日起停止转股。

3、2023 年3 月8 日为“拓尔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3 年3 月7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拓尔转债”。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拓尔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4、2023 年3 月1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3 年3 月15 日为赎回款到达 “拓尔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拓尔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 商直接划入“拓尔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64848899-661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拓尔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在“拓尔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2022 年8 月1 日至 2023 年2 月1 日),公司控股股东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期初持有“拓尔转 债”478,059 张,期间合计卖出478,059 张,期末未持有“拓尔转债”。除以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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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渝勤女士、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拓尔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拓尔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 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 张,每张面额为100 元,转换成股份的 最小单位为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 不足转换为1 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 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 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备查文件

(一)《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前 赎回拓尔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2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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