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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l 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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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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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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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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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公司”或“发行人”)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7,672,845 股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 次发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接 受创意信息的委托,担任创意信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 为创意信息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ro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成立日期: 1996 年 12 月 09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25,576,150 元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万和路 99 号丽阳天下 7-9 室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西芯大道 28 号 法定代表人: 陆文斌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14 年 01 月 27 日 股票简称: 创意信息 股票代码: 300366 经营范围: 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 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以大数据为核心,依托云计算、物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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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基础技术优势和多年来的行业应用积累,为通信、电力、政府、能源、交通、教 育、军工、金融等多个行业的客户提供大数据产品及综合解决方案。业务涵盖数 据采集、数据汇聚、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数据应用和数据展示等领域。公司主 营业务包括大数据产品及解决方案、自主可控产品、物联网业务、技术开发及服 务和 5G 相关业务。
公司各类业务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业务类别 | 业务内容 |
|---|---|
| 大数据产品及解决方案 | 大数据行业解决方案是基于企业内外部数据为客户提供解决 方案,比如电网运行监测、各级政府部门数据联动的公共安 全能力平台、城市智慧治理中心、智慧应急等大数据解决方 案。大数据产品主要包括创意企业级大数据基础平台、智能 数据管理平台、大数据可视化产品等。 |
| 自主可控产品 | 包括单机版数据库产品、分布式数据库产品、数据库服务平 台、企业级操作系统、拷贝数据虚拟化系统和敏捷数据自服 务平台等产品。 |
| 物联网业务 | 主要为物联网动力环境监控解决方案,包括基站、机房综合 监控、移动油机调度管理、蓄电池监控管理、RFID(射频识 别技术)资产管理、智慧环保综合云视平台等。 |
| 技术开发及服务 | 为客户提供数据网络系统集成开发和技术服务,即将软件、 硬件与通信技术组合起来为用户解决信息处理问题的业务。 |
| 5G相关业务 | 包括5G分布式微站样机、eMIMO 5G白盒平台、eMIMOx8 收发器模块、eMIMO-B16 TCA刀片等多款5G产品,打造5G 垂直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发行人在物联网、数据库、云计算、5G 等技术的深耕和布局,形成了集数 据采集、数据汇聚、数据处理、数据存储和应用、数据展示“六位一体”的技术 体系,实现技术链整合,从而其综合的大数据服务能力提供技术支撑。在国产数 据库方面,产品技术具有先进的分布式架构、HTAP 架构、跨地域分布式架构, 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发行人与电子科技大学重点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的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并在 此基础之上筹备建立重点实验室,协同打造一个跨领域的实体研发机构和平台, 覆盖从机器学习、计算平台、算法模型、关键技术和应用场景等各个方面,为孵 化出具有市场潜力的产品提供全面技术支撑;同时,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物联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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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究发展中心进行合作研发物联网系列产品,重点聚焦“泛在电力物联网”、“智慧 城乡”、“智慧物联”和“智慧政务”等具体业务。
发行人荣获工信部颁发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管理级(二级)》证书,是 全国首批入选的大数据示范企业,公司大数据重点项目入围工信部 2020 年大数 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公司数据库产品于 2019 年 4 月加入信息技术应 用创新委员会,2019 年 6 月在第八次数据库评测中位于领先水平,2019 年 12 月入围党政机关安全可靠产品名录。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3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 31 日 |
2018 年12 月 31 日 |
2017 年12 月 31 日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2,859.32 | 256,942.89 | 229,621.16 | 213,083.9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9,431.47 | 128,597.32 | 126,167.73 | 159,161.10 |
| 资产总计 | 382,290.79 | 385,540.21 | 355,788.89 | 372,245.0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777.41 | 133,419.20 | 113,629.17 | 71,888.3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118.61 | 9,440.89 | 5,126.88 | 2,432.24 |
| 负债合计 | 143,896.01 | 142,860.09 | 118,756.05 | 74,320.5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 |
242,033.68 | 245,927.97 | 239,533.79 | 295,693.4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8,394.78 | 242,680.13 | 237,032.84 | 297,924.50 |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3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营业收入 | 12,507.91 | 197,137.18 | 160,509.72 | 160,941.69 |
| 营业利润 | -4,834.18 | 12,500.75 | -39,654.28 | 19,854.00 |
| 利润总额 | -4,833.79 | 12,506.62 | -39,424.54 | 20,235.06 |
| 净利润 | -4,333.26 | 10,161.86 | -42,035.98 | 17,359.5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
-3,934.36 | 11,839.71 | -38,627.87 | 17,267.58 |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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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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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3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69.17 | -3,288.72 | -10,414.65 | 58.8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1.82 | -11,485.25 | -3,401.42 | -51,178.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5.42 | 6,956.62 | 9,091.79 | -619.27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62.90 | 79.09 | 70.02 | -33.3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588.47 | -7,738.25 | -4,654.27 | -51,771.91 |
4 、主要财务指标
| 4、主要财务指标 | ||||
|---|---|---|---|---|
| 项目 | 2020年3月31 日/2020 年1-3 月 |
2019 年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 |
2018 年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 |
2017 年12 月 31 日 /2017 年度 |
| 毛利率 | 17.95% | 23.27% | 27.65% | 25.95% |
| 净利率 | -34.64% | 5.15% | -26.19% | 10.7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非前) |
-1.61% | 4.90% | -13.98% | 5.9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非后) |
-1.38% | 4.55% | -14.69% | 5.38% |
|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 | -0.08 | 0.23 | -0.73 | 0.33 |
|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 | -0.07 | 0.21 | -0.77 | 0.30 |
| 流动比率 | 1.96 | 1.93 | 2.02 | 2.96 |
| 速动比率 | 1.51 | 1.59 | 1.70 | 2.62 |
| 资产负债率 | 37.64% | 37.05% | 33.38% | 19.97%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0.09 | 1.51 | 1.59 | 2.06 |
| 存货周转率(次) | 0.20 | 3.71 | 3.77 | 4.48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4.61 | 4.68 | 4.56 | 5.6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
-0.17 | -0.06 | -0.20 | 0.00 |
|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3 | -0.15 | -0.09 | -0.99 |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 、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2020 年 1 月以来,新冠疫情陆续在中国、美国、欧洲等全球主要经济体爆 发。截至目前,虽然国内疫情已基本稳定,但国外疫情仍然处于蔓延状态。虽然 各国政府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新冠疫情发展、降低疫情对经济影响,但由于新 冠疫情最终发展的范围、最终结束的时间尚无法预测,因此对宏观经济及国际贸 易最终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计。如果新冠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将对发行人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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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经济深度转型的不确定风险
目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新冠疫情的冲击使世界经济复苏仍存在 不稳定、不确定因素,需求增长乏力,国际竞争更趋激烈。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 大,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面临新一轮深度转型,企业转型和市场开拓方面存在诸 多不确定因素,这些都将影响社会和企业的 IT 需求和信息消费投入,进一步加 剧来自国内同业及跨国公司的双重竞争。若未来经济出现继续下滑的情形,将成 为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之一。
3 、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风险
公司与客户签署的合同通常对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作出约定,若公司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能满足客户合同规定,则根据共同确认的故障影响范围和损 失程度,由公司向客户支付违约金。如因公司原因导致重大事故,客户有可能终 止合同。因此,公司存在因不能完全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而丢 失客户并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4 、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 做出,募投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是,仍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 质量、投资成本等发生变化而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资项目不能 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发行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在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市场前景等方面 都经过仔细分析和周密计划,但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及服务有可能会根据竞争对 手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等发生调整,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 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都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5 、技术和产品开发风险
信息行业具有技术升级与产品更新换代迅速的特点,尤其是随着发行人在大 数据、自主可控数据库、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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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的继续深化研究,发行人必须全面了解市场需求,跟上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 展速度。发行人能否合理地应用这些技术来增加竞争优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若发行人研发投入不足、不能及时更新技术,或在前瞻性技术创新领域偏离行业 发展趋势,将面临产品竞争力和客户认知度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经济效益甚至 持续发展。
6 、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净资产规模将增加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以本次发 行数量上限进行测算,股本将增加不超过 157,672,845 股(含本数)。本次募投项 目的经济效益尚未体现前,发行人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及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 险。
7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格蒂电力、北京创意、西安格蒂、西安通源、邦讯信息均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执行 15%的税率。
郑州格蒂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郑州格蒂自 2016 年起所得 税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 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 号)规 定,对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间按 15%征收企业所得税。甘肃创意企业所得税执行 15%的税率。
若未来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结束后发行人未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复审认定,使得发行人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少或取消,将对发行人 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8 、应收账款发生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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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有所增长。虽然公司欠款客户主要为大型企业及政 府,该等客户资金实力雄厚,信用记录良好,公司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程度相对 较小,但未来若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产生 较大影响,进而影响上述客户及时支付货款,公司存在因货款回收不及时、应收 账款金额增多、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引致的经营风险。
9 、商誉减值的风险
公司历次的并购重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了一定金额的商誉,该等商誉 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中不能较好地实 现收益,收购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会有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10 、审批及注册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审批及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注册程序,能否取得并通过深交所的审批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发行注册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1 、股票市场波动风险
股票投资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 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到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周期、通货膨胀、股票市场供 求状况、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二级 市场股价存在不确定性,若股价表现低于预期,则存在导致投资者遭受投资损失 的风险。
二、申请上市的股票发行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上市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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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具体发行期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批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定价原则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的 8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57,672,845 股(含),非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批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 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智能大数据融合平台项目”、“自主可控数据库 升级及产业化应用项目”、“5G 接入网关键技术产品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信息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实施主体 | |
| 金额 | 比例 | ||||
| 1 | 智能大数据融合平台项目 | 58,212.25 | 58,200.00 | 58.20% | 发行人 |
| 2 | 自主可控数据库升级及产业 化应用项目 |
23,403.56 | 23,400.00 | 23.40% | 万里开源 |
| 3 | 5G接入网关键技术产品研 发项目 |
18,437.65 | 18,400.00 | 18.40% | 创智联恒 |
| 合计 | 100,053.46 | 100,0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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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 募集资金投资内容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足 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时,缺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证券指定叶建中、郭浩担任本次创意信息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叶建中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 经理。曾主持或参与宁波银亿 IPO 项目、青岛天泰 IPO 项目、中粮地产 2009 年 度配股项目、中材科技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四川路桥 2011 年度重大资产 重组项目、四川路桥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三峡水利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项目、四川路桥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东方嘉盛 IPO 项目、金辉集团 IPO 项目、宜宾纸业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四川路桥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 项目、青岛港 IPO 项目等。
郭浩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 曾主持或参与润达医疗 2017 年非公开发行、科伦药业 2017 年公司债、冠福股份 重大资产重组、中核钛白重大资产重组、中核钛白 2014 年非公开发行以及白银 有色 IPO 项目等。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杨洋,其执业情况如下:
杨洋先生:硕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高级经理,曾参与四川路桥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成都兴城集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纾困债、云南城投 2019 年公司债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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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张克凌、刘勇、张晓峰。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 计超过百分之七;
(二)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 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 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 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 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作出以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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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 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 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 说明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创意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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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公司章程》,上述董事会、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已依法定程序做出批准 本次发行的决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须取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和 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 (一)持续督导事项 | |
|---|---|
| 事项 | 安排 |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精神,协助发 行人进一步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保证发行人资产 完整和持续经营能力。 |
|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 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 进一步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 度;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 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
|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 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 表意见 |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 合规性的制度,保荐代表人适时督导和关注 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同时按 照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
|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 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提交的其他文件 |
保荐代表人在信息披露和报送文件前事先 审阅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以确保发 行人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 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
|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并发表意见 |
根据有关上市保荐制度的规定,协助发行人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的制度,保荐代表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 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行人有义务及时向保荐 代表人披露有关拟进行或已进行的担保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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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 事项 | 安排 |
|---|---|
| 项,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是否 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
|
|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 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以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保荐机构将 持续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 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保障本机构享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的充分 的知情权和查阅权;其他中介机构也将对其出具的与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八、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拉德方斯大厦西一楼
保荐代表人:叶建中、郭浩
项目协办人:杨洋
电话:028-6572 8880
传真:028-6572 8886
九、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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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保荐结论
受创意信息委托,中信证券担任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机构。保 荐机构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 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 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 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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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4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上市保荐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署页)
项目协办人: 保荐代表人:
杨 洋
叶建中 郭 浩
内核负责人: 朱 洁 保荐业务负责人: 马 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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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