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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Sep 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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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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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内容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及《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本持股计划及《管理办 法》推出前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式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遵循依法合规、 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 的情形;

2、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 联董事审议表决。

3、本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已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 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 形。

4、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 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并同意将相关文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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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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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内容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屈鸿 马桦 王雪

2023 年9 月20 日